关于诺斯悖论的理解
我国保险行业中“诺斯悖论”的新制度经济学分析
_诺思悖论_及其破解
“诺思悖论”及其破解□盖志毅【内容提要】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诺思提出了著名的“诺思悖论”。
其含义是“没有国家办不成事,有了国家又有许多麻烦。
如果给国家权力,让它强制执行合同或其他规章,它就会用自己的权力强制性施加影响,造成经济效率不高的现象。
”“诺思悖论”主要发生在尚无践行西方权力制约的国家。
“诺思悖论”在我国客观存在,转型时期的我国破解“诺思悖论”是非常重要的。
破解“诺思悖论”需要制度自然演变的过程中各个利益主体的成熟壮大、不断参与以及利益博弈。
【关键词】“诺思悖论”权力制约利益集团有效组织一、“诺思悖论”的含义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诺思提出了著名的“诺思悖论”。
其含义正如1995年3月9日下午他在北京京城大厦学术报告厅答听众问时指出的“没有国家办不成事,有了国家又有许多麻烦。
也就是说,如果给国家权力,让它强制执行合同或其他规章,它就会用自己的权力强制性施加影响,造成经济效率不高的现象。
……美国总统麦迪逊18世纪末在美国联邦储备档案文集中写道:政治体制的一个根本问题就是利益集团往往要在经济市场和政治市场中活动,来改变市场经济的有效性。
”[1]国家是强制性制度的安排者,一方面,国家权力是保护个人权力的最有效的工具,另一方面,国家又是个人(包括法人)权利的最大和最危险的侵害者,因为国家权力不仅具有扩张的性质,而且其扩张总是依靠侵蚀个人权力实现的,在国家的侵权面前,个人往往是无能为力的。
国家一方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同时,又有可能是经济社会停滞、衰退甚至崩溃的根源。
孟德斯鸠等思想家对权力特质的著名判断也印证了“诺思悖论”的正确性,他说:“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
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
”有关学者指出“在组织一个人统治人的政府时,最大的困难在于必须首先使政府能管理被统治者,然后再使政府管理自身”。
“控制统治者和他们的权力的问题,主要是防止即使是坏的统治者也不能造成太大的伤害的问题。
诺斯悖论名词解释
诺斯悖论名词解释诺斯悖论是20世纪初美国数学家约翰·霍奇( JohnHovey)提出的一个著名的悖论,以表示在许多难题中并不存在所谓的“真命题”,也就是说,要求它成立的命题有很多,但若成立,则它就必定为假。
这些命题大部分都与量子力学相关。
其中最著名的是爱因斯坦对狭义相对论的预测:任何足够长的时间内,宇宙应当膨胀。
诺斯悖论一:不管黑猫白猫,能抓到老鼠的就是好猫。
就会产生这样一个问题,如果按照“一切皆有可能”的基本定律来看待所有事物,那么当前已经被否定了的“能抓到老鼠的猫”似乎又显得荒谬而不可能。
按照这个标准,到底什么样的逻辑才是正确的?只能是一种逻辑,而这种逻辑应该使人信服。
即:如果没有能抓到老鼠的猫,那么连一条狗也算不上;而一条不合格的狗,则根本就称不上一条好狗。
那么什么是好狗呢?如果狗的定义仅限于那些能够吃到老鼠的狗,这似乎又把狗限制住了。
实际上,能够吃到老鼠的狗是肯定的,但并不是唯一的,也不一定比其他的狗好。
同理,有一些狗虽然抓不到老鼠,却仍然是一条好狗。
因此,用一个“不管黑猫白猫”的绝对定义去界定“好狗”的话,显然这不是一个完全逻辑的规定。
我们知道,科学是一种充满探索性和争论的事业,需要打破旧的观念,建立新的体系。
那么,一种新的逻辑体系或新的理论就有可能被发现和确立。
诺斯悖论二:不管黑猫白猫,抓住耗子的就是好猫。
耗子包括猫、老鼠、蛇、黄鼠狼、蝙蝠等,所以耗子包含猫。
有了这个基本的定义,那么,什么叫做“耗子”呢?也就是猫吃老鼠以后剩下的东西——对猫而言的“老鼠”的残骸。
可是,事实上,不管黑猫白猫,抓住耗子的就是好猫。
换句话说,抓住老鼠的不一定是好猫,甚至连好猫都谈不上。
因为猫还有别的生存方式。
由此,我们又不得不引入另外一种概念,这就是“黑猫”和“白猫”,即,可以指“抓住耗子的”和“抓不到耗子的”,但不能指“抓住猫的”和“抓不到猫的”。
按照这种说法,抓住猫的也不一定就是好猫,抓不住猫的也不一定就是坏猫。
“诺思悖论”的存在条
“诺思悖论”的存在条件内容提要:“诺思悖论”存在的前提条件是:(1)国家税收好象是统治者的私有财产;(2)国家似乎没有什么制度措施或其他措施来制约统治者对租金的贪娈追求。
总之,这个国家似乎是统治者的私有物,以至于统治者可以在租金最大化和税收最大化之间进行选择,并且常常选择了租金最大化。
满足上述条件的国家只能是****国家。
自由主义民主国家(以下简称民主国家),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诺思悖论”。
关键词:“诺思悖论”,民主国家,****国家人们谈论“诺思悖论”时,较少讨论导致该悖论的条件,往往并不指出它是否在任何国家都存在。
[1]这容易给人一种误导:似乎不论是在民主国家还是在****国家,这一悖论都同样地存在着,没有什么差别。
本文的目的是要阐明:“诺思悖论”的存在是有条件的;****国家一定存在这一悖论;民主国家的情况很复杂,但是,一般来说,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诺思悖论”。
1、“诺思悖论”的含义“诺思悖论”是说,国家的目的是双重的:第一个目的是通过界定形成产权结构的竞争与合作的基本规则—即在要素和产品市场上界定所有权结构—而使统治者的“租金”最大化,第二目的是在第一个目的的框架中降低交易费用以使社会产出最大,从而使国家税收增加;这两个目的并不完全一致,第二个目的包含一套能使社会产出最大化而完全有效率的产权,而第一个目的是企图确立一套基本规则以保证统治者自己收入的最大化,或者,如果我们愿意放宽单一统治者的假设,那么就是使统治者所代表的集团或阶级的垄断租金最大化;使统治者(和他的集团)的租金最大化的所有权结构与降低交易费用和促进经济增长的有效率体制之间,存在着持久的冲突。
一方面,没有国家就没有产权。
另一方面,国家权力介入产权安排和产权交易,又是对个人财产权利的限制和侵害,会造成所有权的残缺,导致无效的产权安排和经济的衰落。
没有国家办不成事,有了国家又有很多麻烦。
这就是有名的“诺思悖论”。
不过,诺贝尔经济学奖1993年获得者道格拉斯·C·诺思自己并没有把国家的两个目的之间的冲突说成是“悖论”,更不用说是“诺思悖论”了。
中国经济国有企业改革中国家行为的诺斯悖论及其解决方法
中国经济国有企业改革中国家行为的诺斯悖论及其解决方法-->一、诺斯的国家理论关于国家的起源,最有影响的两种理论是契约论和掠夺论。
契约论认为:国家是公民达成契约的结果,它要为公民服务。
在国家没有成立之前,契约是人与人之间达成的协议,但是这种协议需要耗费大量的成本而且也不具有稳定性。
所以产生了国家这个组织,通过国家的力量和强制手段保证契约的实施。
掠夺论认为:国家是某一阶级或集团的代理人,国家的作用是使权力集团的收益最大化。
在诺斯看来,国家既有契约的属性,也有掠夺的属性,因此他折中这两种国家起源的理论,提出了暴力潜能分配论:若暴力潜能在公民中平等地分配就形成契约型国家,若不平等分配,便产生掠夺性国家,由此出现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即掠夺者和被掠夺者。
在此基础上,诺斯在1981年提出,国家具有双重目标,一方面通过向不同的势力集团提供不同的产权,获取租金的最大化;另一方面,国家还试图降低交易费用以推动社会产出的最大化,从而获取国家税收的增加。
国家的这两个目标经常是冲突的,这就是著名的诺斯悖论。
二、国有企业改革中的国家行为分析国有企业在我国具有双重的地位,一方面,国有企业作为企业应该有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即产权明确;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政企分开。
另一方面,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
国有企业是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国有企业不仅在经济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而且还要承担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国有企业肩负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战略部署的责任;(2)国有企业肩负着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责任;(3)国有企业肩负着促进共同富裕的责任;(4)国有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承担着重大的特殊任务。
鉴于国有企业的双重地位,在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中,国家一方面要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另一方面在建立现代企业产权制度过程时又面临着来自利益集团和自身的利益损失的阻碍,这就造成了国家行为的矛盾,可以理解为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国家行为的诺斯悖论。
诺斯悖论名词解释
诺斯悖论是诺斯在1981年提出,是指一个能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有效率产权制度依赖于国家对产权进行有效的界定与保护,但受双重目标的驱动,国家在界定与保护产权过程中受交易费用和竞争的双重约束,会对不同的利益集团採取歧视性的政策,从而会容忍低效率产权结构的长期存在和导致经济衰退。
国家具有双重目标,一方面通过向不同的势力集团提供不同的产权,获取租金的最大化;另一方面,国家还试图降低交易费用以推动社会产出的最大化,从而获取国家税收的增加。
国家的这两个目标经常是冲突的。
“诺斯悖论”描述了国家与社会经济相互联繫和相互矛盾的关係,即“国家的存在是经济成长的关键,然而国家又是经济衰退的根源”。
另外,由于存在着投票的悖论、理性的无知,加之政治市场的竞争更不充分和交易的对象更难以考核等因素,政治市场的交易费用高昂。
结果,政府作用的结果往往是经济成长的停滞。
从“诺斯悖论”谈传媒公共性的重建
传 “ 斯 悖 论 ” 新 制 度 经 济 学 的 术 语 , 的是 一 种 国 家悖 其 努 力 的 目标 。从 表 面 上 看 , 媒 会 制 作 出 迎合 受 众 口味 的 诺 是 指
实际上是在迎 合广告商 , 并且按 照广告商 的需 求来制 论 , 讨 的是 国 家 自主 性 问题 。新 制度 经 济 学 家对 国 家公 共性 节 目, 探 与 国 家 自主 性 的研 究 ,对 世界 范 围 内 的政 治 经 济 改 革都 产 生 作 节 目。相 反 , 果 传 媒 公 共 性 很 强 , 会 坚决 地 维 护 公 其 利 如 就 益 , 这 么做 的 结 果 却 可 能 是 遭 受 一 定程 度 的经 济 损 失 。 因 但 了深远 的影 响 。 运用 新 制度 经 济 学 的相 关 理 论 来研 究传 媒 的
诺斯悖论的名词解释
诺斯悖论的名词解释诺斯悖论(Nocebo paradox)是一个心理学上的名词,它指的是人们相信会对身体或心理健康产生恶劣影响的无效治疗或医疗建议所造成的负面结果。
与安慰剂效应的正面影响相反,诺斯悖论强调了信念和期望对我们身体和心理的力量。
所谓的诺斯悖论源于希腊神话故事中的悲剧人物诺斯(Nocebo),他的名字意味着“伤害”。
诺斯悖论经常出现在医学研究或临床试验中,当医生或研究者向患者提供一种无效或虚假的疗法时,他们的信念和期望可能导致他们经历了真实的负面副作用。
在医学和心理学研究中,诺斯悖论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心理因素。
当患者相信接受的治疗或药物会引起负面反应时,他们经验到的症状就会相应增加。
这一点可以通过心理实验进行验证,在这些实验中,患者被告知他们正在接受一种可能会引起头痛或其他不适的药物。
结果显示,一些患者确实报告出现了症状,尽管他们实际上只是服用了安慰剂或普通的糖丸。
诺斯悖论凸显了人们对心理建议的高度敏感,尤其是对可能对他们健康产生负面影响的建议。
一种解释是,我们的大脑对潜在的威胁非常敏感,它会根据我们的信念和期望来识别和增强这些威胁。
这种进化上的机制使我们可以更好地应对潜在的危险,但在某些情况下,也会导致我们经历一些不必要的负面效应。
此外,诺斯悖论还可以与心理生理学和社会因素相关联。
研究表明,社会认同和文化背景对诺斯悖论存在一定的影响。
例如,对某些文化和信仰系统来说,某种草药或治疗方式可能被认为具有负面影响,从而导致更高的不良反应率。
另一方面,当人们抱有强烈的信念和期望时,他们可能更容易受到诺斯悖论的影响。
这表明,建立正面的信念和期望对促进身心健康至关重要。
然而,诺斯悖论的实际影响也受到一些限制。
首先,不是所有人都对负面建议敏感。
有些人可能对治疗或药物产生轻微或根本没有不良反应。
其次,诺斯悖论通常在负面建议和真实身体状况之间建立了一种心理联系,而这种联系并不总是持久的。
当患者发现他们的症状没有改善或改善时,他们可能会重新评估他们的信念和期望,并更加开放地接受其他治疗选择。
诺斯悖论名词解释
诺斯悖论名词解释
诺斯悖论(Nozick's Paradox)是由美国哲学家罗伯特·诺齐克(Robert Nozick)于1974年提出的一种哲学悖论。
这个悖论
涉及到了公正分配和对交易自由的权利的矛盾。
诺斯悖论中提出了一个思想实验:假设存在一个社会,初始分配是合理的且符合正义原则。
然而,在这个社会中,一些人由于自愿进行了合法合理的交易,逐渐积累了更多的财富。
这些人通过合理交易获得的财富并不影响其他人的利益,但是社会中的一些人开始感到不公平,并呼吁重新分配财富以恢复公平。
问题出现在这里:根据正义原则,重新分配财富的行为是公正的,但这也会侵犯人们进行自愿交易的自由权利。
如果重新分配财富以消除不公平,这将损害到交易自由的原则,并形成了一种悖论。
诺斯悖论意味着,追求绝对公平可能需要限制自由的权利。
在一个自由市场的经济体系中,人们有权进行自主交易,这为社会的繁荣和经济增长提供了动力。
但是,如果我们要追求绝对公平,可能需要通过限制自由的权利来重新分配财富,这对市场经济可能会产生负面影响。
该悖论还提出了一个关于正义和公平的问题:究竟应该追求绝对公平还是相对公平?追求绝对公平可能会侵犯个人的自由权利,而追求相对公平则会给每个人提供公平机会,但不一定消除所有的不平等。
诺斯悖论引发了人们对社会正义和自由的思考,并促使人们深入探讨社会分配和个人权利之间的平衡问题。
这个悖论提出了一个复杂的问题,即如何在保障自由的前提下追求公正分配,这仍然是一个全球范围内的讨论和争议的问题。
诺斯悖论的例子
诺斯悖论的例子
诺斯悖论是一种逻辑悖论,它涉及到真假陈述的相互关系。
一个著名的诺斯悖
论例子是“这句话是假的”。
这个陈述既不能被视为真,也不能被视为假。
这个悖论的核心在于,这个陈述既不能自证自辩,也不能被证伪。
如果我们假
设这个陈述是真实的,那么它实际上是对自己的否定。
然而,如果我们假设这个陈述是虚假的,那么它又实际上是对自己的肯定。
因此,无论我们如何解释这个陈述,都无法避免陷入悖论的循环之中。
诺斯悖论是逻辑哲学的一个重要命题,它挑战了经典逻辑的一些基本假设,如
陈述的二分法和排中律。
这个悖论引发了人们对于真理和逻辑的复杂讨论。
它也为哲学家、逻辑学家和数学家们提供了解决悖论的灵感。
诺斯悖论的例子不仅仅是一个有趣的逻辑问题,它也反映了人类思维的复杂性。
我们常常面临这样的情况:我们似乎可以通过逻辑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但有时候逻辑自身却成为一个问题。
同时,这个例子也提醒我们,在思考和讨论问题时,我们需要保持谨慎和批判的态度。
总的来说,诺斯悖论作为一个逻辑悖论的典型例子,使我们重新审视了真理和
逻辑的复杂性。
它挑战了我们对于逻辑的传统理解,并促使我们思考逻辑以外的思维方式。
这个悖论引起了广泛的讨论和研究,对于哲学和逻辑学领域有着重要的影响。
构建和谐制度的经济学思考——基于“诺斯悖论”的分析
系统 中的绝大多数 的利益 , 并能 有效平衡 各方利益 , 能够 代表 先进 的生产力水平 , 有效地调 动劳动者 的生产积极性 , 能 能够 与代表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一致 。 制度 的和谐性 、 合理性 、 先进 性是衡量社会和谐的重要尺度。 和谐 制度是合 理调整人 们的社会关 系和有 效规范人们 行 为 的规范体系。 强和谐建设能够 为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扫清体 加 制性障碍 , 有助于形成使社会具有充分 自由和充 满活力的制度 空 间, 有助于为社 会公平正 义创设合 理的制度 框架 , 有助 于为 实现社会安定有序提供有效 的制度 安排 , 有助 于为建设节 约型
构建和谐 制度 的经济学思考
基 于“ 斯悖论 ” 诺 的分析 张建斌
( 内蒙古财经学院 经济学院 , 内蒙古 呼和浩特 00 5 ) 1 0 1
【 摘 要 】 制度和谐是社会和谐的体现, 更是社会和谐的根本 保障。文章应用新制度经济学的有关理论 , 分析 了制
度体系 不和谐的 原因 及表现, 在此基础上分析了 并 构建和谐 制度的 相应对策。
的创 造 ,是 由一个人或一群人在 响应 获利 机会 时 自发倡导 、 组 织和实行 。 它是由单个行为主体 在给定 的约束条件下 , ② 为确立 预期 能导致 自身利益最 大化 的制 度安排 和权利界 定而实施 的 自下 而上 的制度创新 。 强制性制度变迁是指政府国家或政府借 助行政 、 经济和法律手段 , 自上而下组织实施的制度变迁。 从某 种现 行的制度 安排到另 一种不 同制度安排 的过程 是一个需要 支付费用 的过程 , 而且新 的制度一旦 确立 , 就会成 为“ 公共品” 。 因而 , 外部性和“ 便车” 搭 便成 为制度变迁的 固有问题 。而 自下
因明 芝诺悖论-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因明芝诺悖论-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芝诺悖论是一个由古希腊哲学家芝诺提出的哲学难题,它通过一系列逻辑推理的方式展示了一些看似荒谬的结论。
这个悖论的出现使人们开始思考该如何理解和解决这种看似无解的问题。
芝诺悖论因其极具挑战性和深远影响而成为了哲学、数学和逻辑学等学科领域中的经典案例。
芝诺悖论的核心思想是运用逻辑和推理的方式,试图揭示出与常识和直觉相悖的结论。
它通过一系列巧妙构造的论证过程,使人们遭遇到逻辑的困境,找不到一个合理的答案。
这种思维的反直觉和矛盾给人们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同时也引发人们的深思。
芝诺悖论的出现激发了人们对逻辑和推理的思考。
它促使我们重新审视传统的逻辑规则和推理方式是否能够解决这类看似荒谬的问题。
芝诺悖论的引入使人们认识到,传统的逻辑体系可能并不完备,需要对其进行重新构思和拓展。
因此,这个悖论在推动逻辑学和数学领域的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芝诺悖论的起源和背景,对其进行描述和解释,并探讨其对哲学和数学的启示。
我们还将思考如何对芝诺悖论进行思考和总结,并探讨其在实际应用和学科发展中的应用和发展。
通过对这一经典悖论的研究,我们可以拓展我们的思维方式和逻辑能力,并对世界的本质有更加深刻的认识。
1.2文章结构文章结构的设计是非常重要的,它有助于读者理解整篇文章的逻辑结构和思路,使文章更具条理性和连贯性。
在本文中,我们将按照以下结构来组织内容:1. 引言1.1 概述1.2 文章结构1.3 目的2. 正文2.1 芝诺悖论的起源和背景2.2 芝诺悖论的描述和解释2.3 芝诺悖论的影响和意义3. 结论3.1 对芝诺悖论的思考和总结3.2 芝诺悖论对哲学和数学的启示3.3 芝诺悖论的应用和发展在引言部分,我们将给出关于因明和芝诺悖论的简要概述,引出接下来正文的主题。
我们还会提供文章的结构,以帮助读者理解整个论文的内容框架。
最后,我们将说明本篇文章的目的,即对芝诺悖论进行深入的探究和分析。
诺斯悖论
李枢川吴波:“诺斯悖论”与中国行政体制改革一、“诺斯悖论”:政府行为对经济产生的双重影响经济体制指的是一定区域内(通常是一国)政府、企业、家庭以及其他组织在资源占有和配置方面的一系列制度安排(艾登姆等,1978)。
经济体制涉及到经济活动参与者之间的各种安排,其中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可以放在首位。
自由市场存在诸如垄断定价、外部效应、失业、地区之间发展失衡等方面的失灵,而政府则可以通过税收、价格管制等措施来对市场的这些失灵进行矫正。
从这一点来说,政府可以被称为市场的“扶持之手”(斯蒂格利茨,1989)。
另一方面,由于政府本身也存在一定的利益取向,这种取向未必与社会福利最大化目标一致,因此政府为了加强自身的发展从而可能会损害公共福利,这时政府就充当了所谓的“掠夺之手”(施莱弗、维什尼,1998)。
制度经济学用“诺斯悖论”来描述政府这两种角色之间的矛盾。
诺斯(1981)认为“国家的存在是经济增长的关键,然而又是经济衰退的根源”。
这个矛盾决定于政府的双重目标。
一方面,政府试图降低交易费用推动社会产出的最大化以获得税收的增加,另一方面政府又通过向不同的利益集团提供不同的产权以获取租金的最大化。
诺斯从交易费用的角度论证了政府这两种目标之间的内在矛盾。
制度经济学认为受到政府保护的产权规定了经济体系基本的激励结构,产权的变化会使得组织内部活动的参与者从事各种活动的成本与收益发生变化,这些参与者会调整自身的行为以节约交易成本,其中就包括节约交易费用,交易费用的下降能够带来经济效率的提高和促进经济的增长。
政府双重目标的前者能够推动经济的增长,后者则由于会带来长期费用的增长而会抑制经济的增长,因此这两者是相互矛盾的,政府行为会对经济产生不同的结果。
作为转型国家,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没有脱离制度经济学的这种分析框架。
在转型国家改革的实践上,政府往往作为转型的关键变量参与到这些国家的转型模式选择中,因此不同的政府在这个过程中会选择不同的职能模式。
诺斯第二悖论及其破解——制度变迁中交易费用范式的反思(一)
诺斯第二悖论及其破解——制度变迁中交易费用范式的反思(一)一、诺斯第二悖论的提出诺斯在1981年提出,国家(state)具有双重目标,一方面通过向不同的势力集团提供不同的产权,获取租金的最大化;另一方面,国家还试图降低交易费用以推动社会产出的最大化,从而获取国家税收的增加。
国家的这两个目标经常是冲突的。
另外,由于存在着投票的悖论(theparadoxofvoting)、理性的无知(rationalignorance),加之政治市场的竞争更不充分和交易的对象更难以考核等因素,政治市场的交易费用高昂。
结果,政府作用的结果往往是经济增长的停滞。
这就是为人们所熟知的“诺斯悖论”。
本文对此存而不论,我们要讨论的是诺斯体系中另外一个悖论,这里称之曰“诺斯第二悖论”。
我们对这一悖论的解读,试图在一定程度上还诺斯以本来面目,辨析诺斯整个研究思路的转型及其对于制度经济学研究的意义。
与此同时,我们也试图辩明交易费用的社会功用、交易费用作为制度效率标准的含义等。
诺斯第二悖论体现在这样两个方面,1.诺斯反复强调,政府界定的产权规定了经济体系中基本的激励结构,产权的变化使得组织和组织内部的企业家从事各种活动的成本收益发生变化i],组织和个人因此调整自身的行为,推动制度的变迁。
由于非正式制度的存在,调整多在边际意义上进行。
调整的方向是节约交易成本。
换言之,从每一个时点上来观察,交易费用在不断下降,经济效率在不断提高。
正因为此,诺斯(1988)认为,交易费用的下降是经济增长的关键源泉。
2.诺斯和Wallis(1986)所做的工作显示,从1870年到1970年,在美国经济中,交易费用已从1870年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25%,上升到1970年的45%。
在另一篇文章中,诺思也曾估计到,在今天的西方发达国家中,交易费用大致占国内生产总值的50%。
张五常先生也讲到,在香港这样的现代市场经济大都市中,交易费用可能要占其GDP的80%以上ii]。
诺斯悖论名词解释
诺斯悖论名词解释诺斯悖论是指当一个理论被发现时,总有其他的理论会推翻它。
因为一个理论在提出来之后,就必然有与之相对立的理论产生,这些理论通常都只是与原来的理论说的不完全一样而已。
而这种“不完全”所造成的影响有可能是很大的。
诺斯悖论的解释是:一个理论一旦被发现,就有其他的理论随即跟着被发现。
由于真理越辩越明,新的理论不断被发现,已经被证明了的理论又不断被修正、补充和发展,结果是旧的理论无法解释新的事物,因此得不到自圆其说的圆满解释。
5。
前景理论与背景理论(Prospect theory and backdrop theory)背景理论,又称背景信息,是针对那些具有高度分散性和非线性关系的因素的理论或模型,主要研究该因素对其他因素影响的一般条件。
背景理论与基本变量的概念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一个基本变量的确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推导出相应的背景理论的存在,但是没有直接的证据表明二者之间有必然的联系。
所谓的“前景理论”和“背景理论”之间并不是同义词,更不是互斥关系。
6。
概率与参数统计方法与概率思想方法(P-statistics and probability and concept ofP-statistical methods)通过对概率统计方法的定义和对概率统计方法的认识,进一步探讨P-Statistics和P-Phthetic Concept的内涵和外延,引导学生走出这一误区。
通过定义和理解概率统计方法的含义,掌握概率的几种类型及其特点。
5。
简化和假设检验(Simulation and hypothesis testing)7。
假设检验与检验(Indication and the test)判断和检验(Interpretation and the test)二者均是判定或预言的过程。
不同的是,假设检验用以检验人们对某些特定情况的看法是否合理;而检验则是检验事物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
假设检验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实际中哪些关系是有意义的,哪些关系是没有意义的,或者是有意义但还没有被人们所发现的。
克洛诺斯悖论
克洛诺斯悖论
克洛诺斯悖论是一个思辨性质的哲学问题,源自于古希腊神话中克洛诺斯(Cronus)吞食自己的子女的故事。
根据神话,克洛诺斯担心自己将被自己的子孙推翻,因此他吞食了自己的子女。
然而,他的妻子赫拉发现了这一事实,于是将最小的儿子宙斯(Zeus)藏在了一个山洞中,后来宙斯长大后推翻了父亲克洛诺斯,成为了众神之王。
克洛诺斯悖论的问题在于,如果我们假设时间是线性的,即过去、现在和未来是有先后顺序的,那么在克洛诺斯吞食自己的子女之前,他们必须已经存在。
然而,根据故事,克洛诺斯终将会吞食这些子女,导致他们不再存在于未来。
这样看来,子女既存在又不存在的情况似乎是矛盾的。
克洛诺斯悖论引发了一系列关于时间和存在的讨论。
一种解释是,克洛诺斯悖论揭示了时间的相对性和不确定性,在某种程度上挑战了我们对时间的常识性理解。
另一种解释是,克洛诺斯悖论是一种逻辑悖论,表明过去、现在和未来的概念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是不一致的。
无论采取何种解释,克洛诺斯悖论都引发了对时间和存在本质的深入思考。
政府经济学第1阶段测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答案选错或未选者,该题不得分。
每小题1分,共15分)1.所谓狭义的政府是指。
( B ) A、立法机关 B、行政机关C、司法机关D、一切公共机关2.在我国,国家和各级政府的宗旨是:。
( B ) A、促进经济稳定发展 B、为人民服务C、管理国家D、保持社会安定3.二次大战以来,一直是西方各国政府执行和扩大经济职能的理论依据。
( D ) A、重商主义学说 B、新制度学派C、新凯恩斯主义D、凯恩斯主义4.在市场失灵的类型中,某些社会需要的物品不能由市场自发提供的是。
( A ) A、公共性失灵 B、垄断性失灵C、宏观性失灵D、外在性失灵5.所谓,是指当市场活动主体给外部带来经济损失时,通过市场机制的自发作用难以到达有效配置社会资源的目的。
( C ) A、信息性失灵 B、公共性失灵C、外在性失灵D、宏观性失灵6. 国家的本质包括。
( C )A、国家性和阶级性B、强制性和自愿性C、阶级性和公共性D、国家性和社会性7.政府职能从属于国家职能的本质原因在于:( D ) A、政府属于国家 B、国家职能包括了政府职能C、二者履行职能的侧重点不同D、二者权力功能上的不同8.政府经济管理的性,是政府校正市场失灵的前提,是政府能力的表现,同时也是政府干预市场的理性要求与客观结果。
( B ) A、有限 B、有效C、法治D、权威9.在现实的市场经济中,政府的行为往往不仅未能补救市场失灵,反而降低了社会效益,这种现象被西方经济学家称为。
( C ) A、市场失灵 B、政府经济管理的有限性C、政府失败D、政府经济管理的有效性10.最早系统研究“政府失败”的是。
( A ) A、公共选择理论 B、货币主义C、凯恩斯D、哈耶克11. 构成经济体制模式的基础是。
( A )A、所有制结构及其经营方式B、社会分配制度C、基本政治制度D、社会法律体系12. 是政府经济管理机构设置的基本原则。
( A )A、政企分开原则B、精简原则C、分层、统一原则D、效能原则13. 政府管制包括两大类。
哲学家芝诺悖论是什么
哲学家芝诺悖论是什么古希腊哲学家芝的诺悖论在数学和哲学这两个方面都享有非常高的荣誉,英国伟人罗素认为芝诺发明的四个悖论既微妙又深邃。
下面是店铺为你搜集芝诺悖论是什么的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芝诺悖论芝诺悖论一:二分说。
芝诺认为运动是不存在的,他的意思是说,一个人如果要过一段路,那么在走完这段路之前是肯定会走过你要走的这一段路的一半的位置,过了这个位置之后,你又想走完剩下来的这一半,那么就又要走剩下来的这一半路的一半的位置,这样一直下去。
芝诺悖论二:追龟说。
这个悖论与上一个悖论二分说相似,意思是说,一个人到达乌龟的出发点时,乌龟就已经在前面走了一小段路了,于是就必须走过这一小段路程,可是乌龟在你走的时候也在向前走,于是就是这样,你无限接近它,但不能追到它。
芝诺悖论三:飞箭静止说。
这个悖论的意思是,如果你和一个东西在同一个空间但是没有超过它,这个东西是静止的。
那么如果要移动的事物在这个空间里面占有一个小的空间,那么飞在空中的箭是静止不动的。
芝诺悖论四:运动场悖论。
运动场悖论是运动物体的论点,在跑道上有前后两排大小和数目都相同的事物,其中一排是前半段的,另一排后半段的,他们以相同的速度却向着反方向作运动。
芝诺的历史评价虽然芝诺时代已经过去二千四百多年了,但是围绕芝诺的争论还没有休止。
不论怎样,人们无须担心芝诺的名字会从数学史上一笔勾销.正如美国数学史家E.T.贝尔(Bell)所说,芝诺毕竟曾"以非数学的语言,记录下了最早同连续性和无限性格斗的人们所遭遇到的困难。
"芝诺的功绩在于把动和静、无限和有限、连续和离散的关系惹人注意地摆了出来,并进行了辩证的考察.虽然不能肯定他对古典希腊数学的发展有无直接的重要影响,但是有一点决不是偶然的巧合:柏拉图写作对话《巴门尼德》篇的时候,因为其中讨论的主要话题之一是芝诺的观点,芝诺也是书中的主角之一,因此在柏拉图学园中很自然地热烈讨论起芝诺悖论来。
诺斯教授的悖论
诺斯教授的悖论2007-01-1111:03:11大中小诺斯教授因提出有效的产权制度对经济增长至关重要的观点闻名天下,尽管这一观点是革命性的,其实并不完善。
为此,诺斯潜心钻研,最终形成了包括产权、国家和意识形态在内的严密的理论体系。
1981年,他的又一代表作——《经济史中的结构和变迁》出版,标志着诺斯教授的这项工作大功告成。
如果产权制度富有效率,就能促进经济增长。
但诺斯颇有点令人沮丧地说:“有效率的产权在历史上并不常见。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产权的界定不是免费的。
众所周知,产权的界定是一件很扯皮的事,有关纠纷无论在国家之间,还是在日常生活中都屡见不鲜。
据称,海湾战争的原因之一,就是伊拉克和科威特关于石油的产权之争。
两国的油田在地下是相通的,并且向科威特倾斜,伊拉克觉得自己吃了大亏,在双方争执不下的情况下,竟然诉诸武力,酿成了战争悲剧。
在日常生活中,关于一片树林、一条河、一处矿产的争端也是时有所闻,电影《老井》,就是描写两个村子的村民为争一口井而大动干戈的事。
再说,即使产权得以明晰,但有时实施起来,代价也相当高昂,令人不堪承受。
对此,诺斯举了一个海洋运输的例子。
在茫茫大海上,武装的海盗十分令人憎恶,他们神出鬼没,随时觊觎着过往商人的钱财,使人惶惶不安。
在这里,产权是明晰的,商人们拥有船上货物的产权,但要实施这种权利,却很困难。
无论商人自己成立一支武装来保驾护航,还是花钱雇用护航队,费用都相当高,甚至超过海盗掠夺造成的损失。
可见,产权完全由私人来界定和实施,成本会很高。
所以,必须凭借国家之力。
我们可以把国家看作我们的佣人,当然,她的作用不只是端茶送饭、洗衣刷碗,而且还要为我们建立和实施产权,作为回报,我们付给她税收。
由于国家拥有暴力机器和至高无上的权威,与私人相比,实施产权时的成本要低得多。
既然产权制度的好坏,决定了经济增长与否,而国家在制定产权方面又是大权在握,所以,无论经济是增长还是衰退,与国家都有很大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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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诺斯悖论的理解诺斯认为,国家是以经济人的行为方式采取行动的,国家有两个基本目的:一是规定竞争和合作的基本规则,以便为统治者的所得最大化提供一个产权结构;二是在第一个目标框架内,减少交易费用,使社会产出最大化。
然而,国家的上述两个目标并不完全一致。
第二个目标包含一套能够使社会产出最大化的有效率的产权,而第一个目标是要确立一套规则以保证统治者自己收入的最大化。
在统治者自己收入最大化的产权结构与降低交易费用、促进经济增长的有效率体制之间存在着持久的冲突。
一方面,没有国家就没有产权。
国家具有很强的规模经济效应,没有国家权力及其代理人的介入,产权就无法得到有效保护和实施,其主导作用是其它组织无法替代的。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国家是维护有效产权和促进经济发展的一个必要条件,没有国家就没有有效产权。
另一方面,国家权力的介入常常侵犯私人的财产权利,危及有效产权制度,同时,由于国家及其代理人的经济人性质,还常常私利维护一些无效产权,从而制度残缺,导致制度失衡。
从这个意义上讲,国家又常常成为有效制度和经济发展的障碍。
“国家的存在是经济增长的关键,然而国家又是认为经济衰退的根源”。
这就是有名的“诺斯悖论”。
“诺斯悖论”实质上揭示了这样一个道理:没有国家办不成的事,有了国家又有很多麻烦。
在新制度经济学看来,国家是一种“制度”结构,它的职能是生产与出售一种确定的社会“产品”,即安全和公正。
但是,它如何去确保安全和公正?人们把权力的垄断权交给了国家,以便它能够完成人们要求它完成的任务。
但是,国家要收入才能运转。
国家的活动不是免费提供的,它必须付钱给公务人员。
税收的作用就在于国家获得稳定的财源,它实际上是公民支付给国家提供和保护公共财产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公正和安全的一种费用。
其实,在制度变迁领域也存在“诺斯悖论”。
如前所述,国家是制度变迁的显著主体,国家的重要职能之一就是进行制度供给。
然而,国家供给的制度可能实现了政府利益和民众利益的一致,但事实上,国家进行的制度安排在某种程度上也会存在政府利益和民众利益的不相一致,导致制度缺陷,影响制度效率。
制度安排领域的“诺斯悖论”形成的主要原因在于:第一,统治者的偏好和有限理性。
统治者也具有经济人特征,统治者也关心他自己的生存、威望、权力、健康、历史地位、财富等。
统治者想做的一切都是在他看来足以使他自己效用最大化的事情。
在统治者利益和社会整体利益不一致的情况下,没有人可以保证追求效用最大化的统治者会主动履行使社会福利最大化的制度安排。
退一步讲,即使两者利益一致,但由于统治者的有限理性和认识、了解制度不均衡及设计、建立制度安排的复杂性,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导致制度安排的局限性。
第二,政治领域的委托-代理问题。
统治者必须借助一些代理机构来按照它的意图执行法律和维护秩序、征集税收、惩处犯罪和提供其他服务。
政府机关中的每一个官僚机构都是经济人特征的主体,他们的利益可能与统治者的利益相背离。
尽管统治者力图监督代理人的行为,然而,官僚机构并没有被完全监督住,官僚的自利行为也没有被彻底消除。
结果导致设计意图美好的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变为使官僚机构本身受惠的政策。
而且代理人和统治者反复博弈,往往会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局面,这必然会加大制度安排的成本,影响制度安排的效率。
第三,竞争约束。
竞争约束包括内部竞争和外部竞争两个方面,这两个方面的存在,也是导致国家的制度安排难以满足效率要求的重要原因。
所谓内部竞争,是指一个社会内部存在着不同的利益集团,不同的利益集团对国家政策的影响能力的大小不同。
国家的政策往往是由力量强大的利益集团所左右,比较多地反映他们的偏好,而社会的弱势群体,由于参与政策制定的途径不畅,再加以自身素质的原因,导致制度安排对他们的利益反映较少;所谓外部竞争,是指在一个有民族国家组成的世界上,存在意识形态的冲突。
即国家与国家之间存在竞争,为了保持必要的竞争力,一国可能放弃效率上的目标。
在我国,制度变迁领域的“诺斯悖论”表现的也比较明显。
一方面,由国家供给和推广的制度体系对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巨大(如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等)。
另一方面,我国的制度体系也存在缺陷,制度体系的不和谐表现的也比较突出。
我国制度不和谐的主要表现有:一是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存在部门、地方和单位利益与国家利益的不和谐。
不可否认,在我国经济生活中存在着国家利益、地方利益、部门利益、单位利益,以及个人利益之间的不一致,并且这种不一致也为人们所承认。
公共政策目标的制定就是在相互冲突的目标之间找出那些最需要拿出措施来予以解决的目标问题,其基本原则是帕累托最优,即目标问题的解决既可以使少数人获益,同时又不会使大多数人的利益受损,或者反过来说,目标问题的解决在增进大多数人福祉的同时,不影响少数人境遇的改善,这是公共政策“公共性”的集中体现。
但是,在现实的决策过程中,一些部门、地方和单位总是从自身利益出发,将本部门、本地方和本单位的利益凌驾于国家利益之上,或以本部门、本地方和本单位的内部政策替代国家的政策,或通过对国家公共政策的抵制、歪曲、变通、截留、附加等等手法,对公共政策过程施加影响,以达到使本部门利益、本地方利益或本单位利益最大化的目的。
出现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情形。
所谓的“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政策,破坏了国家政策的统一性、完整性的要求;二是在现实行政过程中出现了个别公务人员个人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的不和谐。
在现实的行政过程中,只要执法者个人手中握有权力,他们就极有可能滥用这种权力。
这首先是执法者的经济人特征所导致,在经济人理性的驱使下,执法者个人常常忽视手中权力的公共性,而将这种权力异化为可以用来兑现某种个人需求的“租”,所谓“设租”就是排除公共权力的公共性,将权力化为私有,使其获得可以交易的属性,从而在“设租者”和“寻租方”共同信守的潜规则下实现权力的交换价值。
而且,由于政府是政治体系的主体,拥有高度的垄断权,“这种垄断权既是代表国家履行其行政职能的所必备的条件,又是其中一些不法官员以牺牲公众利益为代价来谋取私利的客观制度基础”。
这样,执法者个人的逐利动机和获利可能就获得了一种制度安排上的便利,使得国家更难以防止执法者对公共权力的滥用、分割和交易要实现制度和谐的理想格局。
针对诺斯悖论,我认为应该提高政府特别是中央政府的制度创新能力以发挥其在制度创新中的积极引导作用,同时,还要通过中央与地方、政府与市场关系的重构以加强地方政府和市场微观主体在制度创新中的地位和作用,并以法律的形式着实确立这二者在制度创新中的主体地位,不断增强其在制度创新中的积极作用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多元主体制度创新的需要。
构建科学合理的制度体系的本质在于构建科学合理的利益关系。
具体而言,在当前,构建合理的制度体系可以从四个方面入手:(一)合理定位政府角色,规范政府行为,提高政府制度创新的能力制度变迁的过程,是一个利益调整的过程,也是一个政府角色不断转变的过程。
如前所述,政府在制度安排中具有显著优势,在新形势下,政府在制度变迁中作用仍然显著,特别是中央政府应该在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市场微观主体这三元制度创新主体中起到引导、协调作用,这是由政府自身的特性和我国的现实国情所决定的。
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合理定位政府角色,规范政府行为,不断提高政府制度创新的能力。
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在政府管理过程中,存在着忽略制度的倾向,政府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权责不清、推诿扯皮等现象时有发生。
政府对社会的管理缺乏制度的规范和制约,过多地采用直接的行政命令方式,阻碍了社会力量的发展。
要解决这类问题,需要政府管理人员重视制度在政府行为中的重要地位,通过健全制度体系来完善管理行为,充分认识到政府是制度创新的重要主体,主动推进制度创新。
(二)正确处理政府与社会公众的利益关系,减少制度体系建设阻力,确保制度体系的和谐制度是协调人们利益关系的基本准则,总是和特定的利益相联系。
政府制度创新活动,总是伴有利益分配的变化。
因此,提高政府制度创新能力,一个重要的前提在于政府要处理好政府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关系,充分代表最广大人们群众的利益。
正确处理政府与社会公众的利益关系集中体现在要正确处理政府官员的个人利益和人民利益的关系。
政府官员在制度创新活动中,要以实现和维护人民利益为目标,而不能以权谋私、与民争利,甚至危害人民利益,而应时刻代表、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正确处理政府与社会公众的利益关系还应正确处理政府与社会的利益关系,政府作为一种垄断性组织,也有自身的组织利益,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行使者,在政府制度创新活动中,要最大限度地增进社会利益,而不能以自身组织利益挤占社会公共利益。
在制度体系建设过程中,只有正确处理了上述关系,制度创新才有良好的社会基础,才会被广大人民群众所接受和认同。
(三)正确处理中央和地方的利益关系,保证制度体系的一致性,确保制度体系的和谐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实质上就是国家利益与地方利益的关系。
长期以来,中央与地方关系的矛盾首先是经济利益的矛盾。
中央与地方利益分配问题总是中央与地方经济关系的核心内容,它实际上是一个国家的财政分配制度问题。
要科学重构中央与地方关系,不仅要科学界定中央与地方的职能范围、权力边界,而且关键是要合理规范两者的利益分配关系。
要理顺中央与地方利益分配关系,关键是实行科学规范的财政体制。
具体而言,我国应在原来分税制的基础上作出以下努力:第一,在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事权基础上划清各级政府应承担的各项支出责任,按照财权与事权相一致原则,科学划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财权;第二,实行规范的中央政府向地方财政的转移支付制度,保证中央对地方的转移制度规范化、制度化,保持透明度;第三,按照与事权相一致的原则,合理配置、协调中央与地方的税源。
(四)扩大政治参与,完善民主监督,确保制度体系的和谐扩大政治参与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是构建和谐制度,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手段。
政治参与的渠道越多,路径越广,运行越畅通,制度体系就越稳定,社会关系就越和谐。
扩大政治参与维护制度体系的和谐要注意以下两点:第一,拓宽参政渠道。
根据客观条件,拓宽政治、经济、司法、行政、监督等方面的参政渠道。
第二,保证渠道畅通的质量。
因为它直接决定着公民参与的深度和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