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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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分公司加油卡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严格管控分公司加油卡使用流程,明确权限人、负责人,做到充值有记录,使用有记录,信息真实、完整、准确,为分公司车辆消耗核算提供依据。
二、管理部门与负责人
加油卡由分公司财务科负责充值,分公司和设备材料部负责统一管理和使用统计的汇总,驾驶员对使用记录数据负责。
三、使用流程
1、充值
当加油卡余额不足500元时,由设备材料部提出充值申请表,经分公司领导或项目经理审核通过后,交由财务部充值。
2、车辆需加油时,由驾驶员到设备材料部(油卡管理员) 填写《加油卡使用记录表》后领处加油卡,驾驶员到相关的加油站进行加油。加油卡加油完毕后设备自动打印加油小票,驾驶员必须索要小票。
3、加油完毕后驾驶员将加油卡和小票交到设备材料部(油卡管理员),由设备材料部(油卡管理员)员填写《加油卡使用记录表》。加油小票上必须经驾驶员签名。
4、加油卡记录表采用一卡一表记录方式,每月25日由设备材料部(油卡管理员)统计汇总上报财务。按记录表办理出入库。加油小票按时间日期顺序粘贴作为附件上报财务。
5、报销发票原则上由财务索取,项目相对远的地方由项目设备材料部负责索取。
四、考核管理
1、设备材料部(油卡管理员)和驾驶员应妥善保管加油卡,严禁折叠涂画,如因保管不善造成加油卡丢失或不能使用的,当事人负全权责任。
2、因驾驶员疏忽未能提供加油小票或造成小票与油卡信息核对不一致,加油费由驾驶员本人承担。
3、如经查证设备材料部(油卡管理员)私自使用加油卡,给予加油费用两倍罚款,并警告处理。
4、施工车辆每天工作完毕后,车辆必须停放到指定地点。否则对驾驶员进行处罚。
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加油卡使用记录表)单位: 油卡号:
油卡管理员:经理:财务: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加油卡充值申请表)
设备材料部:经理:财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