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孔施工验收考核管理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XXXXX煤矿
钻孔施工验收及指标考察制度
编制:通防部
XXXX年X月X日
XXX煤矿钻孔施工验收及指标考察制度
为切实贯彻落实先抽后采的方针,加强瓦斯抽放技术管理,保证瓦斯抽放工程的安全,提高瓦斯抽放效果,防止瓦斯事故。更近一步加强钻孔施工管理,规范钻孔施工竣工验收工作,保证井下现场钻孔施工质量,有效预防和治理瓦斯、矿井水等灾害,提高瓦斯抽放效果。结合矿井当前钻孔施工的实际,特制定《钻孔施工验收及指标考察制度》。
一、验收范围
瓦斯抽放钻孔、地质钻孔、探放水钻孔等各类钻孔。
二、检查验收内容;
(一)每个钻孔进尺:终孔深度。
(二)钻孔位置:开孔高度、平面距离、孔间距。
(三)钻孔技术参数:方位、倾角、开孔及终孔直径、施工质量。
(四)钻孔封孔:抽放钻孔封孔长度、质量符合施工措施要求。
(五)钻孔施工设备的使用及保养、钻具的摆放,文明生产等。
三、验收方式
(一)钻孔进尺验收
各采掘工作面的瓦检员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钻孔验收。钻孔施工负责人在钻孔终孔撤钻前与当班瓦检员联系,由瓦检员现场清点钻杆数量以确定该钻孔进尺并现场签字确认;无瓦检员的施工地点由通防部负责安排专人进行进尺验收,并现场签字确认。
(二)质量验收及抽查
1、由安全部负责每旬组织一次瓦斯抽放钻孔抽查验收,技术部、通防部、机运部、施工单位安排人员参加;
2、地质孔(探煤孔、探放水孔)由技术部牵头组织,安全部、、
通防部、施工单位参加抽查验收;
3、安全部、技术部、管理人员日常下井有权对正在施工和已施工完而没有封孔的钻孔,现场进行检查。
(三)瓦斯抽放巷钻场、高位钻场施工完一个钻场内全部钻孔后,由施工单位向安全部申请进行钻场钻孔预验收,安全部接到施工单位提交的验收单后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方可对钻孔进行封孔,并与支干瓦斯抽放管路搭接连抽。钻场完成后,由安全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全面验收,合格后该钻场工程方可峻工。
(四)矿领导在日常下井时可随时对各项施钻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四、钻孔质量标准
(一)每个钻孔长度必须按设计规定及措施要求施工到位,抽查的实测长度与瓦检员检查的钻杆数量拆算长度,误差为一根钻杆之内。
(二)抽放钻孔的封孔长度、质量符合规定严密不漏气(地质孔的长度、孔径、倾角、方位角、开孔高度、孔间距要符合本节(一)、(三)、(四)条要求)。
(三)钻孔开孔直径、终孔直径必须按设计施工。
(四)钻孔倾角符合设计或现场要求。俯孔不能施工成仰孔或水平孔,仰孔不能施工成俯孔或水平孔,倾角误差不大于±2°;方位角(或偏角)误差不大于±2°,开孔高度误差不大于±100mm,孔间距误差不大于±100mm。
(五)孔口负压在13KPa 以上。
五、钻孔结算
(一)按合同或矿相关规定要求,给所有经过验收合格的工作量
结算。
(二)施工单位必须有完整的《钻场施工台账》,外包施工单位还必须每月将该施工台账电子版提交给通防部、安全部、矿领导,否则不予结算。
(三)封孔长度、质量不符合要求,除不予以结算钻孔进尺外,并对工程师、通防部长、安全部长及技术部长,每人每孔罚款100元,对封孔人员每孔每人罚款200 元。
六、管理规定
(一)瓦斯抽放钻孔进尺瓦检员必须做到每孔必验。瓦检员在现场验收核准钻孔进尺后,必须在《钻孔施工原始记录》或《钻孔施工手册》上签字确认,然后由验收人和钻孔施工负责人一并电话汇报通调度室。调度室值班人员按《抽放(地质)钻孔施工验收汇报记录台帐》的规定内容记录。
(二)瓦斯抽放钻孔质量和封孔质量必须做到每旬必验,钻孔验收牵头部门按钻孔质量标准每月不得少于三次质量抽查,对钻孔的倾角、方位、开孔高度、孔间距、开孔终孔直径、封孔情况等进行现场验收,由验收人员现场签字确认。每次抽查钻孔率不低于10%,并如实填写《钻孔验收情况报告》,由安全部留存,并报通防部、技术部及施工单位。抽放钻孔的封孔必须由瓦检员现场监督验收,保证封孔长度、封孔质量严密不漏气。封孔结束后由现场瓦检员电话汇报调度室,值班员按《抽放(地质)钻孔施工验收汇报记录台帐》做好记录。如有质量问题由安全部牵头核实并按规定予以处罚。
(三)钻机工要做好《钻孔施工原始记录》,严格按规定内容如实填写清楚施工人员、施工地点、钻场号、钻孔号、开孔时间、终孔时间、开孔高度、倾角、方位、孔深、钻孔岩性及钻孔设计参数等内容。
(四)施工单位要将《钻孔施工原始记录》每页进行编号,严禁撕毁,必须保存1年以上,未能连号的按每张给予20元处罚。
(五)施工单位必须建立《钻孔施工原始台帐》,原始台帐必须与原始记录相符,凡抽查不相符的,取消当班钻孔进尺。《钻孔施工原始台帐》须保存不低于5年。
(六)保持施工现场安全出口畅通,设备、钻具整洁摆放整齐。
严禁出现“三违”现象。现场做到文明施工,人走场地清,严禁遗留淤泥、钻碴及垃圾,移钻后对现场不清理的给予罚款100 元,清理不彻底的给予罚款50 元。在整改通知时间内仍未清理合格的,将予以加倍处罚。
(七)对井下各地点放置的钻机、钻具及配件等设备,必须擦拭干净,摆放整齐牢稳,否则每发现一处罚款50 元。
(八)当月经抽查及验收无瞒报、虚报钻孔进尺的,按5 元/孔奖励参与钻孔进尺验收的瓦检员;瓦检员必须对抽放钻孔的封孔质量进行监督验收,封孔长度达到措施规定且不漏气的按5元/孔奖励参与钻孔封孔验收的瓦检员。奖励明细由通防部根据《抽放(地质)钻孔施工验收汇报记录台帐》制表签字后报安全部核定,由总工程师签字后在当月工资表中一并计发。
(九)对瞒报、虚报钻孔进尺的,一经查实,除扣除瞒报、虚报进尺外,并给予当班施工负责人500 元/人的罚款。
(十)瓦检员、区队跟班人员等,不进行验收钻孔进尺即随意签字或伙同施工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给予验收人员500 元/人的罚款。
(十一)钻孔必须先开孔后施工。凡是未按规定开孔和施工的除不予以结算钻孔进尺外,每孔给予罚款200 元。
(十二)每个钻孔连抽后48 小时内,通防部必须及时进行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