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气燃烧器型式试验规则-Inmetro
燃油(气)燃烧器型式试验工作程序-附件
燃油(气)燃烧器型式试验工作程序附件Procedure for Oil /Gas Burners Type Testing(2008版)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2008年7月31颁布附件1:燃烧器型号定义以及影响型式试验结果的燃烧器主要配件燃烧器型号是指燃烧器制造单位对其制造的不同类型(含燃料范围、燃烧方式、调节方式、控制方式等)、结构尺寸和性能参数的燃烧器进行的编号。
在《燃油(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则》以及《燃油(气)燃烧器型式试验规则》中,凡是以下任何一项发生改变,均认为燃烧器型号也发生改变:1、燃烧器设计燃料范围发生改变的;2、燃烧器结构尺寸发生改变的;3、影响型式试验结果的燃烧器主要配件(见附件1.a)中任何一种及其型号、参数、制造单位发生改变的。
附件1.a:影响型式试验结果的燃烧器主要配件1、燃烧器程序控制器(含制造单位、型号、功能参数);2、燃烧器点火变压器(含制造单位、型号、功能参数);3、燃烧器火焰监测器(含制造单位、型号、功能参数);4、燃烧器安全切断阀(含制造单位、型号、功能参数);5、燃油燃烧器油泵(含制造单位、型号、功能参数);6、燃烧器电机(含制造单位、型号、功能参数)及叶轮;7、燃油燃烧器燃油预热装置(含制造单位、型号、功能参数);8、燃烧器伺服马达(含制造单位、型号、功能参数)。
附件2:《燃烧器型式试验申请书》申请书编号:(型式试验机构填写)说明:1、本申请书一式三份,一份返回申请单位,一份送交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一份型式试验机构存档;2、☑表示选择的项目;对所申请燃烧器不适用的栏目,用“/”表示。
附件3:《燃烧器型式试验申请单位提交资料清单》清单编号:(型式试验机构填写)燃烧器型式试验申请单位提交资料清单附件4:《燃烧器型式试验样机交接清单》送检说明:本清单一式三份经核对后加盖收发章,第一联作为委托方提取样品凭证。
如丢失委托单需开具单位证明(含提取人身份证号码和姓名),和提取人身份证正本方可办理。
燃油(气)燃烧器型式试验规则
TSG GB002-2007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第六条 对于分体式燃烧器以及输出热功率大于或者等于 4500kW 的燃烧器,可以 在与之匹配的锅炉或者其他需要使用燃烧器的装置(以下统称供热装置)上进行试验, 但必须在试验报告中说明锅炉或者热能设备的型号、参数以及制造单位。
第七条 试验应当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 测机构根据本规则对燃烧器进行试验,应当做好记录,及时出具试验报告,做出结论意 见。结论意见包括试验合格、试验不合格。试验不合格的燃烧器,应当在试验报告中说 明原因。试验合格的燃烧器还应当出具试验证书。
讨论和评审。2006 年 6 月,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06]42 号文征求基层部门、有关
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2006 年 7 月,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
审议。2007 年 月,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规则针对燃油燃气燃烧器的安全技术性能和主要技术参数的试验项目和方法等
做出规定,同时对试验报告做出统一要求。
试验报告、试验证书的具体格式和内容见附件 C、D。 第八条 本规定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规定自 年 月 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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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附件 A
燃油(气)燃烧器试验条件和要求
TSG GB002-2007
A1 试验燃料要求 A1.1 燃料粘度和氮含量 (1)燃油燃烧器进行试验时,应该使用在燃烧器入口处粘度为 1.6mm2/s~6.0 mm2/s (20℃时)以及氮含量不大于 200mg/kg的燃料油; (2)使用其它燃油时,应该测定其粘度和氮含量。 A1.2 燃料成分及其性能分析 燃烧器试验前应该将燃料取样,由具备化验资格的检测实验室对以下内容进行分析 检测: (1)气体燃料,分析项目为气体成分、相对密度、低位热值、华白数; (2)液体燃料,分析项目为元素分析、粘度(20℃)、密度、低位热值。
工业燃油燃气燃烧器通用技术条件-最新国标
工业燃油燃气燃烧器通用技术条件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工业燃油和燃气燃烧器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输出功率不小于 60 kW 的机械通风的燃油和燃气燃烧器(以下简称“燃烧器”)的设计、制造和验收。
工业炉用醇基燃料、生物质油燃烧器的设计、制造和验收可参照执行。
本文件不适用于自然通风的燃烧器的设计、制造和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236—2017 工业通风机 用标准化风道性能试验GB/T 2423.1—2016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A:低温GB/T 2423.2—2016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B:高温GB/T 2423.3—2016 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Cab:恒定湿热试验GB/T 3836.2 爆炸性环境 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GB/T 4208—2017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T 13384—2008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T 36699—2018 锅炉用液体和气体燃料燃烧器技术条件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压力雾化式燃烧器 pressure atomizing burner通过油压作用使燃油雾化燃烧的燃烧器。
3.2转杯式燃烧器 rotary cup burner通过转杯高速旋转作用和一次风冲刷作用而使燃油雾化燃烧的燃烧器。
3.3低压空气雾化式燃烧器 low-pressure air atomizing burner采用压力不高于0.02 MPa、耗量为全部助燃空气量的(60~100)%的空气使燃油雾化燃烧的燃烧器。
3.4高压介质雾化式燃烧器 high pressure medium atomizing burner采用压力不低于0.30 MPa的压缩空气或蒸汽使燃油雾化燃烧的燃烧器。
燃烧器测试规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GB001-2006燃油燃气燃烧器测试规则(征求意见稿)Testing Regulation for Oil and Gaseous fuel burners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06年月日目录燃油燃气燃烧器测试规则 (1)附件 A 燃烧器测试条件和要求…………………………………………………………(3)附件 B 燃烧器安全性能测试内容和要求………………………………………………(9)附件 C 燃烧器运行测试内容和要求……………………………………………………(11)附件 D 燃烧器测试记录…………………………………………………………………(26)附件 E 燃烧器测试报告…………………………………………………………………(32)燃油燃气燃烧器测试规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则是测试燃油燃气燃烧器的安全性能是否能够满足TSG GB002-2006《燃油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定》和TSG GB003-2006《燃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定》的要求,以及燃油燃气燃烧器的技术性能是否能够达到燃烧器制造单位的设计要求,为燃烧器的型式试验、技术鉴定提供性能测试依据。
第二条本规则规定了燃油燃气燃烧器的安全技术性能和主要技术参数的测试项目和方法。
本规则适用于以油和气体为燃料的燃烧器,包括一体式和分体式全自动燃烧器,同时适用于双燃料燃烧器;其它形式和其它燃料的燃烧器可以参照本测试规程执行。
第三条本规则主要技术要求依据和参考以下规范、标准:TSG GB002-2006《燃油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定》;TSG GB003-2006《燃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定》;GB13271-200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T2888-1991《风机和罗茨鼓风机噪声测量方法》。
第四条测试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测试仪器设备应当符合要求,其测试点的布置、过量空气系数、燃烧产物要求、噪声要求、测试结果的数据处理等应当符合要求。
燃油燃烧器安全操作规范文(二篇)
燃油燃烧器安全操作规范文燃油燃烧器是一种在工业生产和日常生活中广泛应用的燃气设备,用于产生热能。
然而,由于其特殊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要求,正确的使用和安全操作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燃油燃烧器的安全操作规范,以确保操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1. 施工前的准备和检查在使用燃油燃烧器之前,必须进行准确的准备和检查,以确保设备和工作环境的安全。
具体操作规范如下:1.1 检查燃油燃烧器和附件的完整性和运行状态,包括喷油器、燃油泵、燃烧器控制器等。
如发现任何故障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联系专业人员进行维修或更换。
1.2 检查燃油供应系统的完整性和密封性,确保燃油供应畅通,并清除管道中的杂物和积水。
1.3 检查燃烧器的通风系统是否正常工作,确保燃烧产生的废气能够及时排出。
1.4 检查燃烧器的点火系统是否正常,确保能够可靠地点火,避免引发火灾和爆炸。
1.5 检查燃烧器的安全保护装置是否完好有效,包括过热保护、过压保护等。
如有故障或失效,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维修或更换。
2. 正确的操作流程和方法正确的操作流程和方法对于安全操作燃油燃烧器至关重要。
以下是操作规范的详细步骤:2.1 打开燃油供应系统的阀门,确保燃油正常供应,并调整燃油流量,以满足工作需求。
2.2 打开燃烧器的通风系统,确保室内空气流通,排除废气和烟雾。
2.3 按照燃烧器的操作说明书或专业人员的指示,将点火系统调至预定状态,并点火。
2.4 监控燃烧器的燃烧情况和温度变化,确保燃烧器的正常工作和安全运行。
2.5 定期检查燃油供应系统和点火系统的工作状态,清除杂物和积水,保持设备的良好工作条件。
3. 安全注意事项和防护措施为了保障操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以下是一些重要的安全注意事项和防护措施:3.1 在操作燃油燃烧器之前,必须穿戴适当的防护装备,包括耐高温手套、防火服、安全鞋等。
以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3.2 在操作过程中,严禁使用易燃和有毒物质,以及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工具和设备。
燃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定
燃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定(最新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安全管理制度,如通用安全、交通运输、矿山安全、石油化工、建筑安全、机械安全、电力安全、其他安全等等制度,想了解不同制度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this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s, such as general safety, transportation, mine safety, petrochemical, construction safety, machinery safety, electrical safety, other safety, etc. systems, I want to know the format and writing of different systems ,stay tuned!燃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燃气燃烧器(以下称'燃烧器')的安全运行,避免和减少燃气设备安全事故,减少财产损失,保护生命安全,为燃气设备的安全监察提供技术依据,制定本安全技术规定(以下称'规定')。
LNL燃烧器检测标准
18
尺寸
按图纸要求
标记
处数
更改文件号
签字
日期
编制: 审核: 批准:
燃烧器熔点应大于700℃;喷嘴、喷嘴托架、调风板熔点应大于500℃
9
一氧化碳含量(COα=1)
强排式(Q)
<%
强制给排气式(G)
<%
自然排气式(D)/正常
<%
自然排气式(D)/堵塞
10
燃烧工况
火焰传递
点燃一处火孔后,火焰应在2S内传遍所有火孔,且无爆燃现象
11
火焰状态
火焰应清晰、均匀
12
黑烟
火焰应不产生黑烟
13
火焰稳定性
不发生回火、熄火及妨碍使用的离焰现象
14
燃烧噪声
<60dB
15
熄火噪声
<80dB
16
接触黄焰
正常使用时电极与热交换器部位不得接触黄焰
佛山市顺德区裕安燃气具实业有限公司第三层文件
文件编号
文件名称
燃烧器检测标准
版本/版次
A/1
页 码
共2页 第2页
序号
检测项目
技术指标
检 测 条 件
17
耐振性能
LNL燃烧器检测标准
佛山市顺德区裕安燃气具实业有限公司第三层文件
文件编号
文件名称
燃烧器检验标准
版本/版次
A/1
页 码
共2页 第1页
序号
检测项目
技术指标
检 测 条 件
1
产品标识
产品包装箱外面表明的生产单位
2
外观
燃烧器部装应无扭曲变形,燃烧器之间排列均匀无翘曲,无损伤、裂纹、毛刺等缺陷。
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定技术内容介绍_叶勉
燃油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定、燃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定及燃油燃气燃烧器测试规程技术内容介绍上海工业锅炉研究所叶勉2005.10.30一、前言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愈来愈重视,燃油和燃气工业锅炉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由于燃油和燃气工业锅炉大多配用燃油和燃气燃烧器,为了促进燃油和燃气燃烧器产品的发展,同时,为了防止部分质量低劣的燃油和燃气燃烧器流入市场,根据中国特种设备监察局“中特文函便字83号文”,制定“燃油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定”、“燃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定”及“燃油燃气燃烧器测试规程”。
二、工作计划2005年3月,中国特检中心发文召开起草组第一次会议,明确工作,分配任务。
2005年3月-5月,起草组成员按分工分别编写相应的内容,并于6月5日前完成后汇总到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
2005年6月20日前,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统稿并形成初稿;2005年6月底至7月初,召开起草组第二次会议,讨论初稿,形成征求意见稿;2005年8月初,由特设局发文,在全国范围内征求意见。
2005年8月中旬,由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组织研讨会,形成审查稿。
2005年11月,召开起草组第三次会议,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形成报批稿。
2005年底,将报批稿报中国特种设备监察局,进入报批程序。
三、编制依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有关规定。
GB13271-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
国外标准有:EN676强制鼓风式燃气燃烧器、EN276强制鼓风式燃油燃烧器标准等。
四、內容介绍1.燃油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定介绍⑴结构本技术规定共七章,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结构与设计要求、第三章安全与控制装置要求、第四章安装与系统要求、第五章运行与维护要求、第六章技术资料与铭牌要求、第七章附则。
⑵范围规定了燃烧器的结构与设计、安装与系统、运行与维护、安全与控制装置、技术资料与铭牌要求等。
双燃料燃烧器应该同时满足本规定和《燃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定》的要求。
TSG ZB002-2008 燃油(气)燃烧器型式试验规则1号修改单
附件2《燃油(气)燃烧器型式试验规则》(TSG ZB002-2008)第1号修改单(对2008年3月第1版的修改)一、目录修改内容1.新增“附件C 燃烧器型式试验型号覆盖原则”。
2.原附件C 、附件D 依次修改为附件D 、附件E ,页次相应进行更改。
二、正文修改内容第三条第(三)项修改为:“GB/T 2888—2008《风机和罗茨鼓风机噪声测量方法》”。
四、附件A 修改内容1.A5中表A-1序号7中的流量测量仪器的精度“±0.5%满量程”后面加“注A-1”,修改为;“±0.5%满量程(注A-1)”。
在该表框外下面增加:“注A-1:在配套供热装置上对燃烧器进行的型式试验,流量测量仪器精度,要求为±1.5%满量程。
”2.A6中的表A-2框外的“注”,修改为“注A-2”。
五、附件B 修改内容1.B2.1修改为:“B2.1 泄漏试验“燃气燃烧器在运行前,型式试验机构应当对燃烧器及其燃气阀组进行工作压力下的泄漏检测,结果应当无泄漏。
”2.B2.5(3)修改为:“电压改变时(0.85倍额定电压)运行状态(方法参见B2.6)(注B)。
”在本条第三款后增加:“注B :在配套供热装置上对燃烧器进行的型式试验,可不进行此项测试。
”3.B2.6下的内容修改为:“在燃烧器最大输出热功率测试即将结束时即可进行电压改变时的试验(注B)。
”,保留B2.6.1和B6.2.1。
4.B3.4 标题改为:“工作曲线的测试(注B)”。
六、附件Ba 修改内容 公式(Ba-4)修改为: rg at o d dt p p p VV ⋅+⋅+⋅+=15.27315.273325.101101.325101.325七、附件C 修改内容1.增加”附件C 燃烧器型式试验型号覆盖原则”。
2.原附件C、附件D依次改为附件D、附件E。
附件C燃烧器型式试验型号覆盖原则C1 系列的基本定义燃油(气)燃烧器系列是指同时满足如下条件的不同型号燃烧器的统称。
燃烧器检验规范
燃烧器检验规范第一篇:燃烧器检验规范燃烧器通用检验规范为使燃烧器质量稳定,外观美观,获得符合图纸设计要求,参照GB/T19839-2005 工业燃油燃气燃烧器通用技术条件,做出检验规范。
1.原材料1.1燃烧器所有材料需要符合设计图样以及技术文件要求和相应的材料标准。
1.2制造喷口的材料需要钢厂或铸造厂的质量保证书。
1.3合金钢焊接材料需要钢厂或铸造厂的质量保证书。
1.4型钢和钢板应平直,切割表面应去毛刺,飞溅以及熔渣,暴露在外的气割应修磨平整。
2.制造2.1工件组装时核对图纸,标准图号注意是否是左右件。
2.2 焊缝表面不得有裂纹、焊瘤、烧穿、弧坑、表面气孔、夹渣、裂纹等缺陷。
2.3 焊缝外形需均匀,焊道与焊道,焊道与基本金属之间过度平滑,焊渣和飞溅物清除干净。
3.组装3.1 箱壳以及风管外表面四周焊缝应严密,在有气孔或其他容许存在缺陷处应该进行煤油渗透实验。
3.2 燃烧器单个支吊架承载超过20t时,主要承载焊缝必须进行无损伤检查,采用磁粉或者着色探伤检查。
3.3 面需要清楚熔渣,飞溅以及毛刺。
3.4 焊缝表面单个气孔直径不大于2mm,当有多个气孔密集存在时,25mm长度焊缝内气孔数(直径不大于1mm)应少于5个。
3.5 各转(摆)动装置均应动作灵活,不得有任何卡、擦、碰等异常现象。
3.6 燃烧气装配时,所有转轴孔处涂以耐高温的润滑剂。
4.性能检测4.1 燃烧气点火后火焰需稳定,不可有回火现象。
4.2 在最大负荷下,自振动速度不大于6.3mm/s。
4.3 燃烧控制器:具有启动、停止、复位、报警等功能,控制应该灵敏可靠4.4 运行可靠性检测:连续运行48H后,各系统无异常。
4.5 介质管路密封性:连接可靠无松动,1.25倍设计压力下,保压15min,管路压降不大于50PA。
5油漆和包装5.1油漆和包装按JB/T 1615制定。
5.2耐热不锈钢喷口不必涂漆,保持金属本色。
5.3 机加工零件以及外部传动零件涂油脂保护表面。
燃油(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则_概述及解释说明
燃油(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则概述及解释说明1. 引言1.1 概述燃油(气)燃烧器是一种常见的燃烧设备,在工业生产、家庭供暖和能源利用等领域起着重要作用。
然而,由于燃油(气)燃烧器的特殊性质,使用和操作时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
为了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并有效防范火灾等事故发生,制定并遵守相关的安全技术规则非常必要。
1.2 文章结构本文将围绕“燃油(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则”展开论述。
首先,在引言部分对文章的概述进行说明,并介绍文章主要章节及其内容。
接下来,将详细解释什么是燃油(气)燃烧器以及它们的重要性。
随后,我们将探讨为何有必要建立相应的安全技术规则,并列举其目标和必要性。
此外,本文还会逐一阐述两个主要要点:设备安装与布局要求以及预防火灾措施和应急处理步骤。
最后,通过总结概述强调燃油(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则的重要性,并提出未来发展趋势和建议。
1.3 目的本文的目的是全面介绍和解释燃油(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则。
旨在加强对读者对该领域安全性的认识,引导人们正确使用和操作燃油(气)燃烧器,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
通过对设备安装、布局要求,装置和管道材料选用标准以及储油(气)设备设计与选择要求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希望能够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指导和参考。
同时,我们还将介绍预防火灾措施、泄漏检测与监测系统规范要求以及安全操作和维护技术措施指南等内容,以提高操作人员应急处理能力并促进设备的长期稳定运行。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与科技不断创新,燃油(气)燃烧器在工业生产、家庭生活以及城市能源利用等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在撰写本文时,我们将讨论当前和未来发展趋势,并提出建议以加强相关安全技术规则的制定与完善。
通过本文的阐述,希望能够引起读者的重视并促进燃油(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则在实践中的应用和推广。
2. 燃油(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则概述及解释说明2.1 燃油(气)燃烧器定义燃油(气)燃烧器是一种用于将燃料(如石油、天然气等)与氧气进行混合并通过点火或其他方式使其发生可控的燃烧反应,以产生能量的设备。
《燃油(气)燃烧器型式试验规则》(TSGZB002-2008)
附件2《燃油(气)燃烧器型式试验规则》(TSG ZB002-2008)第1号修改单(对2008年3月第1版的修改)一、目录修改内容1.新增“附件C 燃烧器型式试验型号覆盖原则”。
2.原附件C 、附件D 依次修改为附件D 、附件E ,页次相应进行更改。
二、正文修改内容第三条第(三)项修改为:“GB/T 2888—2008《风机和罗茨鼓风机噪声测量方法》”。
四、附件A 修改内容1.A5中表A-1序号7中的流量测量仪器的精度“±0.5%满量程”后面加“注A-1”,修改为;“±0.5%满量程(注A-1)”。
在该表框外下面增加:“注A-1:在配套供热装置上对燃烧器进行的型式试验,流量测量仪器精度,要求为±1.5%满量程。
”2.A6中的表A-2框外的“注”,修改为“注A-2”。
五、附件B 修改内容1.B2.1修改为:“B2.1 泄漏试验“燃气燃烧器在运行前,型式试验机构应当对燃烧器及其燃气阀组进行工作压力下的泄漏检测,结果应当无泄漏。
”2.B2.5(3)修改为:“电压改变时(0.85倍额定电压)运行状态(方法参见B2.6)(注B)。
”在本条第三款后增加:“注B :在配套供热装置上对燃烧器进行的型式试验,可不进行此项测试。
”3.B2.6下的内容修改为:“在燃烧器最大输出热功率测试即将结束时即可进行电压改变时的试验(注B)。
”,保留B2.6.1和B6.2.1。
4.B3.4 标题改为:“工作曲线的测试(注B)”。
六、附件Ba 修改内容 公式(Ba-4)修改为: rg at o d dt p p p VV ⋅+⋅+⋅+=15.27315.273325.101101.325101.325七、附件C 修改内容1.增加”附件C 燃烧器型式试验型号覆盖原则”。
2.原附件C、附件D依次改为附件D、附件E。
附件C燃烧器型式试验型号覆盖原则C1 系列的基本定义燃油(气)燃烧器系列是指同时满足如下条件的不同型号燃烧器的统称。
燃油燃烧器安全操作规范
燃油燃烧器平安操作标准一、燃油机的调试之前的检查有三个方面:查看柴油是否到位,燃油管路是否干净通畅,阀门是否已开启。
有无管路泄露现象,管道安装是否合理。
进油回油管路是否安装正确,回油管不同意安装阀门。
二、燃油机内部检查燃烧机的油嘴是否安装和点火电极是否调整好。
电机旋转的方向是否正确。
外部的电路联接是否符合要求。
按照线路亲狂堆燃烧机进展冷态模拟,观察运转中设备的各个部件是否正常及火焰探测保护部分是否正常。
三、燃烧机的调试检查外部的柴油是否到位,管路是否通畅,外部电源操纵是否到位。
把燃烧机的负荷调至小负荷,点火位置相应调至小负荷,关闭大负荷进展点火并观察火焰情况,按照火焰情况对伺服马达或者风门进展相应调整。
调整燃烧机的大火出力时,要按照用热设备的负荷情况,从比较小的负荷逐步向大的负荷调整,并按照情况对伺服马达或者风门进展相应的调整。
观察火焰有无偏火,火焰燃烧不充分,震动等现象。
调整以后要进展屡次点火,观察点火是否良好。
四、现场要求:与调试作业无关的人员要求离开作业现场。
禁止其他任何方式的作业(比方电焊,气割等)。
为保障调试人员的人身平安,在燃烧机点火时,应在燃烧机侧一米以外,当火焰燃烧稳定后,方可在观察视镜处观察火焰,并做下一步出力调整及其他调整。
五、燃烧机调试与维修的本卷须知燃烧机连续发生二次点火程序失败时,应停机检查,燃烧机的供油系统是否正常,电路连线是否正确,解除缺点够方可重新启动燃油机。
严禁在现场吸烟、焊接、切割等违章作业。
在调试工作中,必须做到认真,平安,高效。
禁止在现场使用无防爆电气电开工具。
开机前要求检查油路是否打开。
建议不要在夜晚进展燃油机的调试。
欧洲标准EN30家用燃气灶具试验方法
欧洲标准EN30家用燃气灶具试验方法本章叙述验证第五章和第六章各项要求的试验方法1.1总体要求1.1.1基准气和试验气1.1.1.1试验气的特性按照灶具的种类(参看4.2节),用表6规定的燃气试验燃烧器表6:与灶具类别相对应的试验气1、和灶具类别相对应的试验气已商业化的国家和地区参阅表A:32、用界限气的试验是用和第一组基准气相对应的喷嘴和调节器来实施的,对该组而言界限气是用于所示的试验表7给出和燃气类别或者组别相对应的各种不同试验气的成分和主要特征。
在15℃时测量和表示的表7的数值是运用ISO6976:1995而得出来的。
表7:15℃、1013.25mbar干燃气试验气的特性1)那样用MJ/kg(兆焦/公斤)干燃气表示表8:第三族干燃气的试验气的热负荷(每公斤兆焦数)生产试验气的条件用于试验的燃气的成分应尽可能接近表7所给出的成分,这些试验气的配制必须按下述规定进行——所用燃气的华白数必须在相应的试验气表中所示数值的±2%的范围——用于组成混合气的组元必须具有下列最低纯度氮N299%氢H299%甲烷CH495%丙烯C3H695%丙烷C3H895%丁烷C4H1095%其中H2,CO和O2总含量在1%以下,N2和CO2的总含量在2%以下但是如果最终合成的混合气的成分,等于使用上述组元而得的混合气,这些要求也就不是各组元的约束条件,为了合成混合气,已经包含按适当比例组合的最终混合气的某几种组元的燃气,可用作合成的最终成分。
不过,对于第二族燃气可以采取下列做法——对于用G20和G25基准气进行的试验,使用分别属于H组,L组或E 组的燃气,即使其成分不符合上述要求,只要根据情况合理加入丙烷或氮气之后,最终的混合气的华白数在相应的基准气参数表列出的华白数的±2%的范围内。
——对于配制界限气,用作取代甲烷的基准燃气a 对于界限气G21 G222 G23 可用H组天然气b 对于界限气G27和G231 可用H、L和E组天然气c 对于界限气G26 可用E组天然气在所有情况下,通过加入丙烷或氮气而得到混合气的华白数,必须在表7所给华白数的±2%的范围内,氢的含量必须和表列数值一致。
燃油燃烧器安全操作规范
燃油燃烧器安全操作规程一、燃料发动机调试前的检查有三个方面:查看柴油是否到位,燃油管路是否清洁、畅通,阀门是否已开启。
管道是否泄漏,管道安装是否合理。
进回油管是否安装正确,回油管不允许安装阀门。
二、燃油发动机内部检查燃烧器油嘴是否安装,点火电极是否调整正确。
电机旋转方向是否正确。
外部电路连接是否符合要求。
根据线路亲狂堆燃烧机进行冷态模拟,运行中观察设备各部分是否正常,火焰检测保护部分是否正常。
三、燃烧器调试检查外部柴油机是否到位,管路是否通畅,外部电源控制是否到位。
把燃烧机的负荷调至小负荷,点火位置相应调至小负荷,关闭大负荷进行点火并观察火焰情况,根据火焰状况调整伺服电机或阻尼器。
调整燃烧机的大火出力时,要根据用热设备的负荷情况,从比较小的负荷逐渐向大的负荷调整,并根据情况调整伺服电机或阻尼器。
观察火焰是否有偏差,火焰燃烧不充分,震动等现象。
调整后应多次点火,观察点火是否良好。
四、现场要求:与调试操作无关的人员必须离开操作现场。
禁止以任何其他方式操作(比如电焊,气割等)。
为保障调试人员的人身安全,在燃烧机点火时,应在燃烧机侧一米以外,当火焰燃烧稳定后,方可在观察视镜处观察火焰,并进行下一步的产量调整和其他调整。
五、内燃机调试和维护注意事项当内燃机的二次点火程序持续故障时,应停机检查,燃烧机的供油系统是否正常,电路连线是否正确,解除故障够方可重新启动燃油机。
现场禁止吸烟、焊接、切割等违章作业。
调试期间,必须做到认真,安全,高效。
禁止在现场使用非防爆电动工具。
起动机器前,需要检查油路是否开路。
不建议在夜间调试燃油发动机。
燃油燃气燃烧器测试规则
B4 B4.1
结构功能测试 启动前测试
燃烧器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进行安装,检查是否符合要求: (1)燃烧器安装是否正确; (2)燃料调节门等设备是否处于正确的位置; (3)在前吹扫期间或在控制器停机后,火焰监测器被模拟火焰检验是否无误; - 9 -
TSG GB001-2006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4)在前吹扫期间或在控制器停机后,阀组检测系统经检验是否无误; (5)空气检测装置检验是否正确。 如果经检验符合要求,燃烧器才能被启动。 B4.2 B4.2.1 点火 点火前检查
TSG GB001-2006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3)测试炉除前墙以外,都应该被冷却;测试炉上应该有密封的观察孔,能够观察 火焰;测试炉上应当布置一定数量的测压点,能够测量燃烧室内压力; (4)对于在负压条件下工作的燃烧器测试, 应该在测试炉系统中的下游安装引风机, 通过手动调节装置或自动压力控制系统来调节燃烧室的压力; (5)如果燃烧器的输出功率超过测试炉的测试范围,可以用锅炉代替测试炉进行测 试。 A3.2 冷却条件要求
- 4 -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GB001-2006
烟气温度测点 烟气压力测点 烟气分析测点
2D
D
烟气流动方向
图 A-1
烟气测量部件简图(测量管可以交错布置)
A5 A5.1
燃烧器测试精度要求 燃油燃烧器测试精度
见表 A1。 表 A1 序号 1 2 3 4 5 6 7 8 压力传感器 测温仪器 流量测试仪器 长度测量仪器 CO2 含量 O2 含量 CO 含量 NOx 含量 测试仪器 燃油燃烧器测试精度要求 精度 ±1%满量程 ±1℃ ±0.5%满量程 ±1%满量程 ±0.1%满量程 ±0.1%满量程 ±5ppm ±5ppm - 5 -
内燃机的型式试验
内燃机的型式试验内燃机的型式试验 1 通则1.1 内燃机的型式认可包括审图、规格认可、⽣产符合性、型式试验⼤纲认可、发动机型式试验、试验结果评审和型式认可证书的签发。
型式认可证书有效期最长为5年。
发动机及部件的审图和规格认可在其他统⼀要求中予以规定。
1.2 就本统⼀要求⽽⾔,下列定义适⽤:低速发动机系指额定转速⼩于300 r/min 的柴油机。
中速发动机系指额定转速不⼩于300 r/min 但⼩于1400 r/min 的柴油机。
⾼速发动机系指额定转速不⼩于1400 r/min 的柴油机。
2 ⽬的2.1 本统⼀要求中规定的型式试验应能代表发动机制造商规定的典型可预见的⼯作负荷,并涵盖因疲劳分散和合理预见的营运⽼化⽽需要的裕量。
2.2 本统⼀要求适⽤于:- 承受⾼周疲劳(HCF )的部件,例如连杆、凸轮、滚轴和弹簧调谐阻尼器,这些部件可能因⾼喷射压⼒、⽓缸最⼤压⼒等产⽣较⾼应⼒。
- 承受低周疲劳(LCF )的部件,例如“热”部件,这些部件经常承受诸如空载-满载-空载(陡坡)频繁交替的负荷变化。
- 报警系统所设定的发动机⼯作限值,例如在最低许⽤油压和/或最⾼许⽤进油温度条件下以最⼤许⽤功率运⾏。
3 有效性3.1 对拟安装在⼊级船舶上的每⼀新型发动机均要求进⾏型式试验。
3.2 对于在任⼀制造地点对某⼀特定机型发动机进⾏的型式试验,可以适⽤于许可证持有者或许可证颁发者制造的所有同类型发动机,前提是每⼀制造地点均为船级社所接受。
3.3 发动机机型按下列要素定义:- 缸径和冲程- 喷油⽅式(直接或间接喷油)- 阀和喷油操作(通过凸轮或电控)注:1 IACS 船级社应对2016年7⽉1⽇或以后申请发证的发动机统⼀实施UR M71要求。
M71(2015年2⽉)- 燃料种类(液体、双燃料、⽓体)- ⼯作循环(4冲程、2冲程)- 涡轮增压系统(脉冲或定压)- 吸⽓冷却系统(例如有或⽆中间冷却器)- ⽓缸排列⽅式(直列或V形)1)- ⽓缸功率、转速和⽓缸压⼒2)注:1)对具有不同⽓缸数的⼀系列发动机只需作⼀次型式试验。
氢燃料内燃机汽车 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
氢燃料内燃机汽车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氢燃料内燃机汽车的氢气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装用氢燃料内燃机的最高车速大于或等于50 km/h的汽车。
氨/氢、氨/柴等氨燃料内燃机汽车可参考本文件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089 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GB 18352.6-2016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T 19233-2020 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GB/T 27840-2021 重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测量方法GB/T 29125-2012 压缩天然气汽车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GB/T 35178-2017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氢气消耗量测量方法GB/T 37244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汽车用燃料氢气GB/T 37340.1 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GB/T 38146.1-2019 中国汽车行驶工况第1部分:轻型汽车GB/T 38146.2-2019 中国汽车行驶工况第2部分:重型商用车辆3术语和定义GB/T 15089、GB/T 35178-2017、GB/T 38146.2-201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氢平衡法hydrogen balance依据氢燃料在燃烧前后氢元素的质量守衡原理,通过测量燃烧产物中的氢含量来获取燃烧前的氢燃料质量的一种方法。
4测试工况轻型氢燃料内燃机汽车按照GB/T 38146.1-2019中附录A规定的CLTC-P和CLTC-C循环(其中CLTC-P 适用于M1类车辆,CLTC-C适用于N1类车辆,和最大总质量不超过3500 kg的M2类车)测量车辆的氢气消耗量。
重型氢燃料内燃机汽车按照GB/T 38146.2-2019中附录A规定的中国重型商用车辆行驶工况(CHTC)测量车辆的氢气燃料消耗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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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GB002-2007燃油(气)燃烧器型式试验规则Type Test Rule for Oil and Gas Burners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07年 月 日前 言2004年11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提出了制订工作计划。
2005年03月,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国特检中心)组织起草组,在上海召开了起草组首次会议,确定了起草工作的原则、重点内容及主要问题、结构(章节)框架。
2005年7月,形成初稿,并且在北京召开了起草组及有关专家参加的第二次起草工作会议,对初稿进行了讨论和评审。
2006年6月,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06]42号文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
2006年7月,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
2007年 月,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规则针对燃油燃气燃烧器的安全技术性能和主要技术参数的试验项目和方法等做出规定,同时对试验报告做出统一要求。
本规定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 郭元亮 窦文宇上海工业锅炉研究所 张 科 傅 军福建集美大学 俞建洪上海凌云瑞升燃烧设备有限公司 陈尚彬冀东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王爱洁上海炬炼热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张文达目 录燃油燃气燃烧器型式试验规则 (1)附件 A 燃烧器型式试验条件和要求 (3)附件 B 燃烧器型式试验内容和要求 (7)附件 C 燃油(气)燃烧器型式试验报告 (22)附件 D 燃油(气)燃烧器型式试验证书 (40)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GB002-2006燃油(气)燃烧器型式试验规则第一条本规则规定了燃油(气)燃烧器(以下统称燃烧器)型式试验的内容和项目,以验证燃烧器的安全与技术性能是否能够满足TSG GB001-2007《燃油(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则》的要求,同时为燃烧器的技术鉴定提供性能依据。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TSG GB001-2007《燃油(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则》中规定的燃烧器,其他用途的燃烧器的试验可以参照本规则进行。
第三条本规则主要技术要求依据以下规范、标准:TSG GB001-2007《燃油燃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程》;GB13271-200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T2888-1991《风机和罗茨鼓风机噪声测量方法》。
第四条 试验(以下简称试验)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具体的试验条件,以及试验燃料、试验环境与系统、测试炉、试验点的布置、试验仪器设备、过量空气系数等,应当符合本规则附件A要求。
第五条燃烧器的试验,包括安全技术规范符合性检查、安全性能试验和运行性能试验,其主要项目如下:(一)安全技术规范符合性检查,包括结构与设计检查、安全与控制装置检查和技术文件与铭牌检查,主要通过目测、技术文件审查等方法来实现;(二)安全性能试验,包括气密性(对燃气燃烧器)、安全时间(点火安全时间和熄火安全时间)、前吹扫时间与风量、点火热功率、火焰稳定性、电压改变、耐热性能、部件表面温度等项目的试验、测试和测量;(三)运行性能试验,包括燃烧器输出热功率范围测试以及运行状态下的燃烧产物排放、噪声测试,并且应当根据锅炉或者其他使用燃烧器的装置(以下统称供热装置)的不同要求,进行工作曲线的测试。
安全技术规范符合性检查、安全性能试验和运行试验的内容和要求见附件B。
燃烧器制造单位提供的工作曲线与试验的实测工作曲线的误差应当为±5%。
TSG GB002-2007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第六条 对于分体式燃烧器以及输出热功率大于或者等于4500kW的燃烧器,可以在与之匹配的锅炉或者其他需要使用燃烧器的装置(以下统称供热装置)上进行试验,但必须在试验报告中说明锅炉或者热能设备的型号、参数以及制造单位。
第七条 试验应当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
检验检测机构根据本规则对燃烧器进行试验,应当做好记录,及时出具试验报告,做出结论意见。
结论意见包括试验合格、试验不合格。
试验不合格的燃烧器,应当在试验报告中说明原因。
试验合格的燃烧器还应当出具试验证书。
试验报告、试验证书的具体格式和内容见附件C、D。
第八条本规定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规定自 年 月 日起实施。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GB002-2007 附件A燃油(气)燃烧器试验条件和要求A1 试验燃料要求A1.1 燃料粘度和氮含量(1)燃油燃烧器进行试验时,应该使用在燃烧器入口处粘度为1.6mm2/s~6.0 mm2/s (20℃时)以及氮含量不大于200mg/kg的燃料油;(2)使用其它燃油时,应该测定其粘度和氮含量。
A1.2 燃料成分及其性能分析燃烧器试验前应该将燃料取样,由具备化验资格的检测实验室对以下内容进行分析检测:(1)气体燃料,分析项目为气体成分、相对密度、低位热值、华白数;(2)液体燃料,分析项目为元素分析、粘度(20℃)、密度、低位热值。
A2 试验环境与系统要求(1)燃烧器必须安装在通风良好的空间,适宜的室内环境温度为5~35℃,在不影响试验结果的情况下,其它环境温度也允许;含量应该小于0.2(2)试验过程中,实验室内空气中的CO含量应该小于0.002%,CO2%,同时,试验现场不得有影响燃烧的气流;(3)燃烧器系统连接,要求安全、牢固、密封性能好,严格按照燃烧器制造单位提供的阀组、管路、电气元件的布线图和连接图等警示文件施工,法兰及相关部件的连接应该按照相关标准进行,确保试验工作安全顺利进行;(4)试验实验室应当提供燃烧器所需的稳定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的电源。
A3测试炉的要求A3.1 结构的基本要求(1)试验台装设的火焰测试炉,其本体的设计应该根据燃烧器的输出热功率、燃烧器火焰直径以及火焰长度来确定其内径和长度;TSG GB002-2007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2)测试炉的燃烧室出口或者烟道内,应该安装可以改变燃烧室压力的调节挡板,通过它来调节燃烧室的压力;(3)测试炉除前墙以外,都应该被冷却;(4)测试炉上应该有密封的观察孔,能够观察火焰;(5)测试炉上应当布置一定数量的测压点,能够测量燃烧室内压力;(6)在负压条件下工作的燃烧器的试验,应该在测试炉系统中的下游安装引风机,通过手动调节装置或者自动压力控制系统来调节燃烧室的压力;(7)如果燃烧器的输出热功率大于或者等于4500kW,可以在与之匹配的供热装置上进行试验。
A3.2冷却条件要求燃烧器在进行热态试验过程中(如输出热功率范围测试、工作曲线测试、耐热性测试、电压改变测试、部件表面温度测试等),测试炉冷却介质的温度以40℃至80℃之间为宜,并且系统应当维持热平衡。
A4 试验测试点布置要求试验测试点按照图A-1布置,并且符合以下要求:(1)烟气分析测量点:布置在烟道中,与烟气流动方向垂直,插入深度为烟道直径的1/3处,试验时不能有空气漏入;(2)烟道压力测量点,布置在距离烟气分析测点0.15D,距离测试炉后墙的距离为2D处;(3)烟气温度测量点,布置在距离烟道压力测点0.15D处。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GB002-2007烟气温度测点图A-1 烟气测量部件简图A5 燃烧器试验测量仪器精度要求见表A-1。
表A-1 燃油燃气燃烧器试验测量仪器精度要求序号 试验仪器 精度1 燃料热值 ±0.5%2 密度 ±0.5%3 质量(重量) ±0.5%4 燃气压力 ±10Pa5 压力传感器 ±1%满量程6 测温仪器 ±1℃7 流量测量仪器 ±0.5%满量程8 长度测量仪器 ±1%满量程9 CO2含量 ±0.1%满量程10 O2含量 ±0.1%满量程烟气流动方向TSG GB002-2007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续表序号测试仪器 精度 11CO 含量 ±5ppm 12NO x 含量 ±5ppm 13计时器 ±0.1s 14烟气黑度仪 ±0.2 15声级计 ±0.5dBA6 燃烧器过量空气系数要求燃烧器在试验运行时,其过量空气系数(α)应当符合TSG GB2001《燃油燃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则》(以下简称TSG GB2001)中第四十六条的要求。
需要测试燃烧器工作曲线时,对应工作曲线上各测点(参见图Bb-1和图Bb-2)的过量空气系数还应当满足A6.1、A6.2要求。
A6.1 燃油燃烧器过量空气系数见表A-2。
表A-2 燃油燃烧器过量空气系数要求过量空气系数(α) 燃烧器类型点1点2 点3 点4 点5 点6 单级、多级调节或连续调节 ≤1.2≤1.2 ≤1.5 ≤1.5 ≤1.2 ≤1.2注:点1~点6参见图Bb-1和图Bb-2。
A6.2 燃气燃烧器过量空气系数见表A-3。
表A-3 燃气燃烧器过量空气系数要求 过量空气系数(α) 燃烧器类型负荷调节比例 点1 点2 点3 点4 点5 点6 单级式/ ≤1.2≤1.2≤1.3≤1.3 ≤1.2 --- ≤4≤1.2≤1.2≤1.3≤1.3 ≤1.2 ≤1.2多级或连续调节式 >4 ≤1.2≤1.2≤1.5≤1.5 ≤1.2 ≤1.2注:点1~点6参见图Bb-1和图Bb-2。
附件B燃油(气)燃烧器试验内容和要求B1 安全技术规范符合性检查B1.1 结构与设计检查检查燃烧器的结构与设计是否符合TSG GB2001第二章的有关要求。
具体检查项目见表B-1。
表B-1 燃油燃气燃烧器结构与设计检查项目 序号检查项目 依据TSG GB2001相关条款 1火焰观测孔 第七条第(三)项 2防护装置 第七条第(四)项 3空气流量调节装置 第七条第(五)、(六)项 4 材料第九条 5 燃烧器固定 第十条第(一)项 6 螺纹与法兰连接第十条第(二)项 7 电气设备及电缆固定第十条第(三)项 8 部件封装第十条第(四)项 9 电器防护等级第十二条 10 燃油燃烧器 过滤装置第三十五条(一)项 1 火焰观测孔第七条第(三)项 2 防护装置第七条第(四)项 3 空气流量调节装置第七条第(五)、(六)项 4 燃气流量调节装置第八条第(一)项 5 过滤装置第九条第(二)项 6 材料第九条 7 燃烧器固定第十条第(一)项 8 螺纹与法兰连接第十条第(二)项 9 电气设备及电缆固定第十条第(三)项 10 部件封装第十条第(四)项 11燃气燃烧器 电器防护等级 第十二条B1.2 安全与控制装置检查检查燃烧器的安全与控制装置配置是否齐全,是否符合TSG GB2001第三章的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