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能单位能源审计规范》
四川省质监局关于批准发布《用能单位能源审计规范》等项地方标准的公告 0发字第号总第号
四川省质监局关于批准发布《用能单位能源审计规范》等20项地方标准的公告2016发字第6号(总第55号)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以下20项地方标准,现予以公告(见附件)。
附件:《用能单位能源审计规范》等20项地方标准目录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9月27日序号地方标准编号地方标准名称代替标准号批准日期实施日期1DB51/T2246-2016用能单位能源审计规范2016-09-262016-10-012DB51/T2247-2016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规范2016-09-262016-10-013DB51/T2251-2016主要林木品种审定规范2016-09-262016-10-014DB51/T2252-2016罗红霉素控制拟松材线虫病技术规范2016-09-262016-10-015DB51/T2253-2016五小叶槭播种育苗技术规程2016-09-262016-10-016小叶榕苗木和观赏树木培育技术规程和质量分级2016-09-262016-10-017DB51/T2255-2016托盘育苗技术规程2016-09-262016-10-018DB51/T2256-2016泡核桃良种繁育技术规程2016-10-019DB51/T2257-2016泡核桃良种采穗圃营建技术规程2016-09-262016-10-0110DB51/T2258-2016竹编生产工艺技术规程立体竹编2016-09-262016-10-01DB51/T2259-2016鹅掌楸育苗技术规程2016-09-262016-10-0112DB51/T2260-2016森林火灾专业扑救队伍建设标准2016-09-262016-10-0113DB51/T2261-2016森林康养基地建设基础设施2016-09-262016-10-0114DB51/T2262-2016森林康养基地建设资源条件2016-09-262016-10-0115DB51/T2263-2016清香核桃方块芽接育苗技术规程2016-09-262016-10-0116DB51/T2264-2016果梅嫁接育苗技术规程2016-09-262016-10-0117DB51/T2265-2016三花杜鹃亚组植物播种育苗技术规程2016-09-262016-10-0118DB51/T2266-2016蜡样芽孢杆菌防控板栗炭疽病技术规范2016-09-262016-10-0119DB51/T2267-2016解淀粉芽孢杆菌治疗松烂皮病技术规范2016-09-262016-10-0120DB51/T2268-2016油樟苗木及其观赏树木培育技术规程和质量分级2016-09-262016-10-01。
昆山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实施方案
昆山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实施方案
企业能源审计是一项重要的政府职能,也是企业加强自身能效管理、评价合理用能的有效办法。
目前我市年耗能5000吨标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有77家,约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能耗的66.6%。
为有效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耗方向,加快推进我市节能减排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
全面完成我市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审计工作。
二、能源审计组织和技术保障
市经贸委负责能源审计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协调,委托苏州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实施企业的能源审计工作。
三、能源审计对象
我市年耗标煤5000吨以上的77家重点用能单位。
四、能源审计内容
审计期内企业的能源管理状况、企业的能源审计量及统计状况;企业的用能概况;产品综合能耗和产值能耗指标计算分析;能源成本指标计算、节能量计算等。
五、能源审计方法
企业能源审计的基本方法是调查研究和分析比较,主要是运用现场检查、数据审核、案例调查以及盘存查帐等手段,必要时辅助以现场测试。
六、能源审计经费
能源审计经费原则上由企业承担,与审计实施单位以委托合同方式约定,市节能专项资金也给予一定补贴。
七、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年耗能2~6万吨标煤以上的18家企业在2008年4月底前完成;
第二阶段:年耗能1~2万吨标煤以上的24家企业在2009年3月底前完成;
第三阶段:年耗能0.5~1万吨标煤以上的33家企业在2009年10月底前完成。
附件:1、昆山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一览表
2、昆山市重点耗能企业情况表
昆山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OO七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1:
昆山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一览表。
公司能源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能源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及所属单位,旨在规范能源审计工作,确保能源审计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有效性。
第三条公司能源审计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法规遵从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能源审计;2. 科学合理原则: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和方法,确保能源审计结果准确可靠;3. 独立客观原则:审计人员应保持独立、客观,不受任何利益关系影响;4. 全面覆盖原则:对公司的能源消耗进行全面、系统的审计。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能源审计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公司能源审计工作。
第五条能源审计领导小组职责:1. 制定公司能源审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组织开展公司能源审计工作,确保审计质量;3. 监督检查各部门、子公司及所属单位能源审计工作的开展情况;4. 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能源审计工作情况。
第六条公司设立能源审计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能源审计工作。
第七条能源审计办公室职责:1. 制定能源审计计划,组织实施能源审计项目;2. 组织审计人员开展能源审计工作,确保审计质量;3. 收集、整理能源审计资料,形成审计报告;4. 对能源审计结果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5. 向公司领导汇报能源审计工作情况。
第三章审计范围及内容第八条公司能源审计范围包括:1. 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能源消耗情况;2. 公司能源管理制度、措施及执行情况;3. 公司能源设备、设施的技术性能、运行状况及节能潜力;4. 公司能源消耗成本及效益分析。
第九条公司能源审计内容:1. 能源管理制度审查:审查公司能源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得到有效执行;2. 能源设备、设施审计:审查能源设备、设施的技术性能、运行状况及节能潜力;3. 能源消耗审计:审查公司能源消耗量、结构及成本;4. 能源效益审计:分析能源消耗成本与效益,提出节能降耗措施。
企业能源审计实施办法
企业能源审计实施办法第1章总则第1条为促进企业能源审计工作的开展,规范企业能源审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所称企业能源审计,是指由审计单位或企业自己依据国家节能法规和《企业能源审计技术通则》(GB/T17166)等相关标准,对企业(包括其他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的物理过程及财务过程进行检验测试、核查和分析评价。
第3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从事生产和服务活动的用能单位以及从事相关管理活动的用能部门。
第4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改委)负责管理全国的企业能源审计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地方节能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管辖区域内的企业能源审计工作。
第5条企业能源审计应当以企业为主体,遵循国家监管能源审计与企业自主能源审计相结合,因地制宜、有序开展、注重实效。
第2章企业能源审计的类型第6条企业能源审计类型分为国家监管能源审计和企业自主能源审计。
第7国家发改委或地方节能主管部门对重点耗能企业用能情况定期进行监管,为国家监管能源审计;国家发改委或地方条节能主管部门,也可针对用能单位的某种能源或某种设备、工艺等进行专项能源审计。
第8条重点耗能企业名单由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家统计局定期公布。
地方节能主管部门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内的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在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名单,并报国家发改委备案。
第9条企业自愿依据国家节能法规和《企业能源审计技术通则》(GB/T17166)等相关国家标准进行的能源审计,为自主能源审计。
国家鼓励企业实行自主能源审计,制订定期审计计划,并按照审计结果,制定节能规划方案,促进企业合理、节能、安全使用能源。
第3章企业能源审计的实施第10条当前企业能源审计以自主能源审计为主。
必要时,国家发展改革委或地方节能主管部门组织监管能源审计,并将计划下达给被审计企业。
天津市用能单位能源审计管理办法能源审计机构管理办法
天津市用能单位能源审计管理办法能源审计机构管理办法附件:天津市用能单位能源审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天津市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强化节能管理,规范能源审计工作,依据《企业能源审计技术通则》(GB/T 17166-1997),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能源审计是指审计单位依据国家和我市有关的节能法规和标准,对企业和其他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的物理过程和财务过程进行的检验、核查和分析评价。
第三条能源审计是对加强用能单位能源科学管理和服务节约能源的有效手段和方法,是国家对用能单位的能源消耗进行监督、考核的基础。
通过能源审计达到促进用能单位制定能源规划、提高用能水平、降耗增效的目的。
第四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全市能源审计工作的组织和监督,委托市节能协会负责能源审计的日常管理工作。
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县工经贸委、各集团公司负责本行业系统、本区域、本集团的能源审计的组织和监督管理。
国家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章能源审计的对象第五条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含本数)以上的用能单位,应当定期开展能源审计(每三年审计一次)。
第六条列入市考核计划的年综合能耗小于5000吨标准煤的用能单位。
第七条用能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节能主管部门可责令其进行专项能源审计(专项能源审计需要委托第三方能源审计机构进行):(一)根据需要对重点用能单位报送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进行审查时;(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制度不健全、节能措施不落实、能源利用效率低的;(三)单位产品能耗超过限额标准的;(四)没有完成年度节能目标任务;(五)能源利用过程中违反节能法律、法规,未达到节能标准的;(六)因技术改造等原因,其主要耗能设备、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的;(七)节能专项资金项目、节能技术产品示范推广项目、重点节能工程申报及竣工验收时。
第三章能源审计的内容第八条根据能源审计的目的和要求,应按下述内容开展审计:(一)企业概况(含能源管理概况、用能管理概况及能源流程);(二)企业的能源计量及统计状况;(三)主要用能设备运行效率监测分析;(四)企业能源消耗指标计算分析;(五)重点工艺能耗指标与单位产品能耗指标及计算分析;(六)产值能耗指标与能源成本指标计算分析;(七)节能效果与考核指标及计算分析;(八)影响能源消耗变化因素的分析;(九)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的经济效益评价;(十)企业合理用能的建议与意见。
企业能源审计及规范化
部能 源 活 动进 行检 查 、 断 、 核 , 诊 审 对
能 源 利 用 的 合 理 性 做 出 评 价 并 提 出 改
度 以 及 制 度 落 实 情况 等 ) 生 产 投 入 、 产 出过程 和设 备 运 行状 况等 进行 全面 的 审查 , 各 种 能 源 的 购入 和 使 用情 对 况 进行 详 细 的 审 计。 就 要 求 对企 业 这 的能 源计 量 、 ( ) 系统 和 统计状 监 检 测
况 进行 必 要 的 审 查 ; 对主 要 耗能 设 要
进 措 施 的 建 议 ,以 增 强 政 府 对 用 能 活 动 的监控 能 力和 提高 能 源利 用 的经济
效 果 。 源 审 计 通 常 是 制 定 和 实 施 节 能 能 技 术 方 案 的 一 个 必 备 步 骤 , 可 以 还
( : 炉 、压 缩 空 气 、 业 窑 炉 、空 如 锅 工
气 调 节 或 热 力 系 统 等 ) 若 发 现 数 据 ,
不 合 理 ,还 需 进 行 必 要 的 测 试 , 于 便
等 国 际 机 构 都逐 步 开展 了能 源 审计。 能 源 审 计 最 初 主 要 用 于 安 排 节 能 项 目, 取 得 节 能 贷款 的 企 业 必 须 进行 对 能 源 审 计 , 确 定 节 能 项 目的节 能 效 以 益 , 高 节 能 资 金 的 使 用 效 率 。能 源 提
能 源管 理与监督 。
一
股 来 说 , 一 个 企 业 进 行 能 源 对
审 计 需 要 对 该 企 业 的 能 源 管 理 状 况
( 管 理 机 构 、 理 人 员 素 质 、 理 制 即 管 管
北京市西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西城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用能单位能源审计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西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西城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用能单位能源审计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西城区财政局,北京市西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07.14•【字号】西发改文〔2023〕98号•【施行日期】2023.07.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能源及能源工业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西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西城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用能单位能源审计管理办法的通知西发改文〔2023〕98号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年第1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能源审计工作,持续提升西城区能效和管理水平,现将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制订《北京市西城区用能单位能源审计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特此通知。
北京市西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西城区财政局2023年7月14日北京市西城区用能单位能源审计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年第1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能源审计工作,持续提升西城区能效水平,依据有关标准规范,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能源审计定义能源审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规、标准,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的物理过程和财务过程进行调查、测试和分析评价的活动。
通过对用能单位进行文件审查和核查测试,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进行定量分析,对用能单位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能源消耗水平、用能成本及节能改造项目效益进行监测、诊断和评价,从而发现节能潜力、提出改进用能方式和节能改造等建议。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由区节能主管部门组织推进的,针对已纳入西城区能源统计口径的用能单位开展的能源审计活动。
企业能源审计实施办法
企业能源审计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企业能源审计工作的开展,规范企业能源审计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能源审计,是指由企业自己或审计单位依据国家节能法规和相关标准,对企业(包括其他用能单位)使用能源的物理过程及财务过程进行统计、检测、核查、分析和评价,并制定节能整改方案的活动。
国家标准《企业能源审计技术通则》(GB/ T17166)是进行企业能源审计的技术依据。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从事生产和服务活动的用能单位以及从事相关管理活动的用能部门。
第四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改委)负责管理全国的企业能源审计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地方节能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管辖区内的企业能源审计工作。
第五条企业能源审计应当遵循国家监管能源审计与企业自主能源审计相结合,因地制宜、有序开展、注重实效。
第二章企业能源审计的类型第六条企业能源审计类型分为国家监管能源审计和企业自主能源审计。
第七条国家发改委或地方节能主管部门对重点用能企业用能情况进行监管,开展国家监管能源审计;国家发改委或地方节能主管部门,也可针对用能单位的某种能源或主要用能设备和工艺等进行专项能源审计。
第八条实施能源审计的重点用能企业名单由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家统计局公布。
地方节能主管部门公布本行政区内的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在10,000吨标准煤以上的实施能源审计的重点用能单位名单,制定审计工作计划,并报国家发改委备案。
第九条企业自愿依据国家节能法规和《企业能源审计技术通则》(GB/T17166)等相关国家标准进行企业自主能源审计。
国家鼓励企业实行自主能源审计,根据审计结果,制定节能规划方案,促进企业合理、节约、安全使用能源。
第三章企业能源审计的实施第十条非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审计以企业自主能源审计为主。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省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省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05.29•【字号】皖发改环资函[2013]543号•【施行日期】2013.05.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省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工作的通知(皖发改环资函〔2013〕543号)各市、省直管试点县发展改革委(节能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二部委《关于印发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1〕2873号),进一步深入挖掘重点用能单位节能潜力,提升节能管理水平,确保实现我省“十二五”节能目标,按照《关于印发安徽省千家企业(单位)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发改环资〔2012〕697号)有关要求,决定在全省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一)总体思路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统筹兼顾”原则,坚持强制实施与鼓励引导相结合,采取“统一部署、分步实施、严格监管”的工作机制,发挥第三方中介机构作用,高标准、高质量开展能源审计工作,深入查找用能单位节能潜力,明确节能增效工作方向和重点,为顺利实现“十二五”节能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到2015年,完成省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工作,督促能源审计实施单位根据能源审计建议,落实整改措施。
实施范围:(1)列入国家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的重点用能单位;(2)“十二五”期间已获得国家资金支持的节能项目实施企业(单位);(3)“十二五”期间拟申请国家相关节能项目资金支持的企业(单位);(4)列入省千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的重点用能单位可自愿性开展能源审计。
全省开展能源审计的重点用能单位及年度任务分解表见附件1。
二、内容及深度要求各重点用能单位要按照《企业能源审计技术通则》(GB/T17166)规定的步骤、方法和内容,以2010年企业能源消耗为基期,以审计当年的前一年为审计期,开展能源审计。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组织全省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审计和实施节能计划的通知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组织全省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审计和实施节能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能源局•【公布日期】2024.02.22•【字号】•【施行日期】2024.0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广东省能源局关于组织全省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审计和实施节能计划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等要求,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深入挖掘节能潜力,推动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目标,现组织全省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审计,制定并实施节能计划和节能措施。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对象和内容(一)工作对象。
以2023年能源消费统计数据为基准,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当量值,下同)及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须开展能源审计工作,审计期为2023年。
有条件的地区可安排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下的用能单位开展能源审计或节能诊断工作。
(二)工作内容。
重点用能单位应按照《能源审计技术通则》(GB/T 17166-2019)等相关工作要求,完成能源审计工作,并编制节能计划和目标。
能源审计报告(含节能计划和目标)编写提纲详见附件1。
二、工作进度(一)确认名单。
2024年2月29日前,各地市节能主管部门完成能源审计名单(附件2)确认,并报送至省能源局(节能处),省能源局将据此公布全省重点用能单位名单。
重点用能单位因破产、兼并、改组改制等原因,不具备或暂不具备能源审计条件的,须向各地市节能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材料说明情况,各地市节能主管部门核实盖章后报送至省能源局(节能处)。
(二)开展能源审计。
2024年5月31日前,重点用能单位须完成能源审计工作,制定2024―2026年节能计划,初步提出“十四五”能耗总量控制和节能目标,并将能源审计报告(纸质版一式三份,采用A4纸双面打印,于左侧胶装成册;可编辑电子版刻录光盘,内容须与纸质版一致)报送至各地市节能主管部门。
规范 JJF1356-2012
规范出台的背景
1、2007年10月28日颁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2、2006年6月2日颁布(修改)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通则 3、2010年7月22日颁布 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规范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检 总局第132号令);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 则》
规范总体内容介绍
第4章能源计量管理,依据《能源计量监督管 理办法》第五条、第十一条规定设置,要求重 点用能单位明确能源计量工作领导、能源计量 主管部门、能源计量专职岗位,建立健全能源 计量管理制度,确定能源计量目标。
规范总体内容介绍
第5章能源计量人员,依据《能源计量监督管 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设置,要求重点用能单 位配备能源计量管理人员,设专人负责能源计 量器具配备、使用、检定/校准、维修、报废 等管理工作,设专人负责能源计量检测数据采 集、统计、分析;从事能源计量管理、能源计 量自查、能源计量器具检定/校准和维修、能 源计量检测(能源计量数据采集、抄表)、能 源计量数据统计分析等人员应具备能源计量技 术和业务能力。
适用范围和对象
本规范适用于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重点用能单 位能源计量工作的审查,非重点用能单位的审 查可参照进行。 本规范所称能源,指煤炭、原油、天然气、水、 焦炭、煤气、电能、热能、成品油、液化石油 气、生物质能和其他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 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电能、固态能源、 液态能源、气态能源、可回收利用余热等)
规范的起草过程
2011年8月-11月,起草小组将《规范》(讨 论稿)发到部分省局、省计量院和重点用能单 位征求意见,并在江苏、山东、重庆3省市质 监系统进行讨论。在黄耀文同志(全国法制计 量管理计量技术委员会顾问,原江苏省质量技 术监督局总工程师)悉心指导下,对《规范》 (讨论稿)进行修改,形成《规范》(征求意 见稿)。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能源审计工作的通知-陕发改环资[2010]1540号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能源审计工作的通知正文:----------------------------------------------------------------------------------------------------------------------------------------------------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能源审计工作的通知(陕发改环资〔2010〕1540号)各市区发改委(局)、各有关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修订)》、《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企业能源审计报告和节能规划审核指南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06]2816号)的要求以及全省2010年节能工作安排,省发展改革委委托省节能监测检查中心和陕西省节能投资公司为审计单位选择50户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能源审计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审计期和审计范围本次能源审计的审计期为2009年,范围为我省重点用能企业,涉及电力、水泥、钢铁、煤炭、化工、机械等行业。
二、审计要求1、审计单位按照《企业能源审计技术通则》(GB/T17166-1997)开展审计工作。
2、审计单位的组织协调工作由陕西省节能监测检查中心负责。
3、此次审计经费由省发展改革委在省节能资金中安排解决。
其中企业集团公司或股份公司需要对不在本次审计范围内的所属企业做能源审计或相关检测工作时,发生的费用由企业承担。
4、审计单位必须在审计的各个阶段及时向省发展改革委环资处提交相关计划和资料,所有审计工作应在2010年11月30日前完成,并提交相关的所有审计报告。
5、为促进企业能源管理水平,此次审计中审计单位负责协助企业完成2010年上半年《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并于2010年11月30日前向省发展改革委提交合格完整的电子版本和印刷文字版本。
6、此次审计工作中,审计单位、各市区发改委(局)、被审计企业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资源节约、能源审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确保此次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有效性。
用能单位能源审计规范
A.2.5 回收利用能源的统计
从生产过程中回收利用各类已使用过的能源,应统计其数量和质量参数。
A.2.6 能源统计单位与符号
能源统计中的单位、符号与换算应符合GB 2586、GB 3101的规定。
A.2.7 节约能源统计
节约能源统计应包括产品、产值、技术措施等节能量指标,计算方法应符合GB/T 13234的规定。
能源审计的方法
采用专题访谈、现场调查、查看资料、统计计算、必要测试等方法,依据相关标准,对用能单位
的能源利用状况进行分析评价。
对用能单位用能概况及能源流程的审查,可通过查看资料和现场调查的方式进行。
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的审查,按照GB/T 15587的有关规定核查能源管理活动并评价实施效果。
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状况的审查,按照GB/T 6422、GB 17167的有关规定进行。
对用能单位统计状况的审查,参见附录A。
对用能设备运行效率的核查,按照GB/T 2588及设备效率测定专项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
对用能单位综合能耗指标、单位产品能耗指标和产值综合能耗指标的核查与计算分析,按照GB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588 设备热效率计算通则
GB/T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T 3485 评价企业合理用电技术导则
GB/T 3486 评价企业合理用热技术导则
GB/T 6422 企业能耗计量与测试导则
量等。
A.2.4 能源终端使用统计
A.2.4.1 生产中消耗的各种能耗统计包括: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附属生产系统等用能单元
港口行业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技术要求
港口行业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技术要求港口行业是一个能源消耗较大的行业,能源占用成本也较高,因此进行能源审计对于港口企业的节能降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降低运营成本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是港口行业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的技术要求。
一、能源审计的范围和目标1.能源审计的范围应涵盖港口整体能源消耗情况,包括能源供给、能源消耗、能源转换、能源利用等环节。
2.能源审计的目标是找出能源消耗的薄弱环节和高耗能设备,识别潜在的节能措施,并提出具体的改造和优化方案。
二、能源审计的数据采集与分析1.港口企业应建立一个完善的能源数据采集系统,包括能源计量设备和监测系统,实时采集、记录和分析各项能源数据。
2.对于能源消耗较大的重点用能单位,应当进行详细的能源数据分析,包括能源利用指标计算、能源流程分析等。
三、能源审计的设备现状调查1.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设备清单进行编制,并对设备现状进行全面调查,包括设备数量、工作状态、能效等级、能耗水平等。
2.对设备的运行工况进行调查,包括设备的开机时间、运行时间、负荷率、能耗特性等。
四、能源审计的能效评估与数据分析1.对港口的能源消耗情况进行能效评估和分析,包括能源利用规模、能源利用效益、能源消耗结构等。
2.通过能效评价方法,评估港口的能效水平和存在的问题,为节能改造提供依据。
五、能源审计的能源消耗底线分析1.对港口的能耗特征进行分析,包括能源消耗规模、能源利用水平、能源效益等。
2.基于能耗特征,确定港口的能源消耗底线,即在满足正常运营需求下的最低能源消耗。
六、能源审计的节能与技术改造方案1.根据能源审计的结果,识别潜在的节能措施,包括设备更新、工艺改造、能源管理等方面的优化措施。
2.提出能源节约和技术改造的具体方案,包括节能改造的技术路线、实施步骤、投资回收期等。
七、能源审计的能效监测与评估1.对于实施了节能改造措施的重点用能单位,应建立能效监测体系,监测改造效果和能源利用状况。
2.定期对改造措施进行评估,分析能源使用情况和能源利用效率的变化情况,对比改造前后的差异,判断改造效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DB11-T-1206-2015非工业用能单位能源审计报告编制与审核技术规范
ICS 01.110A 01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T 1206—2015非工业用能单位能源审计报告编制与审核技术规范Writing and verifying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on energy audit reports for non-industrial energy-using units2015-07-08发布2015-11-01实施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目次前言 (II)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非工业用能单位能源审计报告编制总体要求 (3)5非工业用能单位能源审计报告主要内容 (4)6非工业用能单位能源审计报告的审核 (13)附录A(规范性附录)报告用表 (17)附录B(规范性附录)非工业用能单位能源审计报告编写格式 (31)附录C(资料性附录)典型行业说明 (34)附录D(资料性附录)非工业用能单位能源审计报告审核评分指南 (39)I前言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交通大学、北京节能环保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贾力、李雪娇、张玉梅、唐艳芬、张竹茜、王建、朱益丹、银了飞、于凤菊、丁勇、安周建、马若腾、张超。
II非工业用能单位能源审计报告编制和审核技术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非工业(不含交通运输)用能单位能源审计报告的术语和定义、基本框架、编制内容、格式要求和审核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商场、宾馆饭店、物业管理公司等非工业用能单位能源审计报告的编制和审核。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589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 13234企业节能量计算方法GB/T 15587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GB/T 17166企业能源审计技术通则GB 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T 23331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 28749企业能量平衡网络图绘制方法GB/T 28750节能量测量和验证技术通则GB/T 28751企业能量平衡表编制方法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西安市百户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审计技术方案
西安市百户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审计技术方案根据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关于做好西安市百户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审计工作的通知》(市工信发[2011]79号)文件精神,为了规范审计内容和要求,特制定本技术方案。
一、目的意义:企业能源审计是一项重要的政府职能。
为了顺利完成“十二五”期间的节能任务,本次通过实施政府对企业的强制能源审计,摸清节能指标计算基准年(2010年)企业能源消费基础数据和节能潜力,为政府下达节能分解指标和企业制定《“十二五”节能规划》提供依据。
二、指导原则:在职能方面,坚持监督管理与技术服务相结合突出监督;在方法方面,坚持宏观结论与微观分析相结合突出宏观结论;在应用数据方面,坚持统计数据和检测数据相结合重视统计数据;在表达方式上,坚持文字表述和图标反映相结合突出简洁直观。
三、依据标准:GB/T17166企业能源审计技术通则GB/T 2588设备热效率计算通则GB/T 2589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 6422企业能耗计量与测试导则GB/T 13234企业节能量计算方法GB/T 15587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GB/T23331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 16614企业能量平衡统计方法GB/T 16615企业能量平衡表编制方法GB/T16616企业能源网络图绘制方法GB/T17167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导则GB/T21534工业用水节水术语GB/T7119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四、审计期:2010年。
五、审计内容:一、企业概况包括人员构成、总资产、占地面积、主要产品、生产能力、主要工艺特点、企业在国内及同行业中的地位及2010年产量、利税等主要经济数据信息。
二、能源管理状况对企业能源管理的审计按照GB/T 15587、GB/T23331的有关规定进行。
本次审计主要核查有无专门的能源管理机构和能源管理专职人员、工作职责、能源管理制度(体系)以及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
能源管理状况一览表企业能源管理制度(体系)列表三、企业用能状况对企业用能状况及能源流程的审计主要按照GB/T16616的有关规定进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企业能源审计报告》(发改办环资[2006]2816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企业能源审计报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根据《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为指导千家企业开展能源审计和编制节能规划,并规范相关审核工作,现将《企业能源审计报告审核指南》和《企业节能规划审核指南》印发给你们,请在审核工作中参照执行。
附件:一、企业能源审计报告审核指南二、企业节能规划审核指南二○○六年十二月六日附件一:企业能源审计报告审核指南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节能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千家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提交的能源审计报告的审核工作。
二、审核要求和程序(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节能主管部门要根据《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实施方案》和“千家企业节能工作会议”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企业能源审计报告的审核工作,并在2007年3月底之前将审核情况汇总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
在审核过程中,要认真核实企业提交的所有资料,避免弄虚作假和走过场。
审核工作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节能主管部门可以组织专家组开展审核工作,并以规范的专家组工作规则开展审核。
专家组成员不应来自本辖区内的千家企业。
专家组名单应上网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三)在审核过程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节能主管部门要组织专家组对企业开展能源审计的情况进行实地抽查,每次抽查的比例不低于审核企业总数的10%。
能源审计实地抽查可与节能规划实地抽查合并进行。
(四)如企业能源审计报告未通过审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节能主管部门应将详细的问题描述和修改意见尽快通知相关企业,以便于企业在规定时间内能够再次提交修改后的能源审计报告。
三、审核内容(一)本指南所指的企业能源审计报告,是企业或企业委托的单位依据国家有关的节能规范和标准,对企业能源利用的物理过程和财务过程进行的检验测试、核查和分析评价的成果,报告应提出相应的节能改进措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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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能单位能源审计规范》
编制说明
1、标准制定的背景和任务来源
1.1 本标准制定的背景和意义
能源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物质基础,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支撑。
随着经济快速增长,我国已成为能源生产和消费大国,尽管我国能源发展取得了巨大成绩,但也面临着能源需求压力巨大、能源生产和消费对生态环境损害严重等挑战,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趋尖锐,节能减排是能源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按照《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实施办法》精神,开展并实施用能单位能源审计活动无疑是节约能源的有效手段和方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能源审计行为,提升能源审计质量和能力,进而为能源审计的推广和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支撑,特制定地方标准《用能单位能源审计规范》。
1.2 任务来源
根据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下达的《2015年度四川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的通知》(川质监函…2015‟
45号文)的要求,由四川省标准化研究院作为主要起草单位制定地方标准《用能单位能源审计规范》。
2、标准编制主要工作过程
标准立项后,四川省标准化研究院立即组成标准编写小组并召开协调会,确定了标准组成内容、编制原则、进度计划。
在多次走访调查、搜集大量相关资料的基础上,标准编写小组经过反复讨论、几易其稿,最终形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并于12月面向社会全面征求修改意见。
3、标准的编制原则
3.1 科学性和准确性
本标准技术指标的确定,充分参考了现有国家标准及其他省市的地方标准,经反复论证,力保项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3.2 可操作性
本标准制定过程中对能源审计的内容、方法、流程及审计报告的编写进行了规定,满足审计单位和用能单位的实际需要,实用性强。
4、标准编制依据
本标准按照GB/T 12366—2009《综合标准化工作指南》、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进行编写与表述。
5、标准主要技术内容
5.1 标准名称
本标准的名称为《用能单位能源审计规范》。
5.2 标准组成部分及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能源审计的术语和定义、内容、方法、流程及审计报告的内容要求,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独立核算的用能单位的能源审计。
5.3 标准的突出特点
1)结合GB/T 17166《企业能源审计技术通则》和《公共机
构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1号)的相关要求,本标准规定了用能单位能源审计的内容。
2)参阅相关的国家标准及地方标准,本标准针对不同的能源
审计内容提出了相应的能源审计方法,并做出了明确的要求,可供能源审计单位参考使用。
3)根据走访调查结果及文献资料调研,本标准对能源审计流
程及能源审计报告编写要求做出了通用的规定,规范了能源审计单位的审计行为,并可供用能单位对能源审计进行监督和自查。
6、采用国际和国外先进标准程度及国内外同类标准情况
本标准没有相关的国外标准,主要根据用能单位能源审计的实际情况编制而成,编制过程中参阅了GB/T 2588《设
备热效率计算通则》、GB/T 2589《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 3485《评价企业合理用电技术导则》、GB/T 3486《评价企业合理用热技术导则》、GB/T 6422《企业能耗计量与测试导则》、GB/T 13234《企业节能量计算方法》、GB/T 15316《节能监测技术通则》、GB/T 15587 《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GB/T 17166《企业能源审计技术通则》、GB/T 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导则》等相关国家标准以及四川省地方标准DB51/T 1951《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规范》,并采用了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T 819《用能单位能源审计规范》的部分内容。
7、标准与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关系
本标准根据《企业能源审计报告和节能规划审核指南》(发改办环资…2006‟2816号)、《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发改环资…2011‟2873号)、《国家机关办公建筑与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建科…2007‟249号)以及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提出的用能单位能源审计的相关要求编制,并参阅了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导则》的相关要求,与相关法律法规、技
术标准具有一致性、无任何抵触。
8、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和依据
本标准编制中向省内各用能单位、审计单位、高校及科研院所发送征求意见稿,并与多位学者、专家和专业人士经过多次研究、修订吸收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一致形成该标准,标准内容和形式科学、规范、实用,无重大分歧意见。
9、标准推荐性建议
本标准的编写,它有利于规范能源审计行为,提升能源审计质量和能力,可以为能源审计的推广和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支撑,建议作为推荐性标准在全省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