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经营有限公司章程
国有企业合资公司章程

国有企业合资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公司的名称为XX国有企业合资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三条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XXX(列举相关经营范围)。
第四条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X元。
第五条本公司的股东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须经国有资产监管部门批准方可成为本公司的股东。
第六条本公司成功登记后,视为公司成立,享有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第二章股东第七条本公司共有X个股东。
其中,国有企业通过出资方式投资并成为本公司的股东,国有企业所持股权比例不低于X%。
第八条股东根据其出资额确定其所持股份比例。
第十条股东享有根据其持股比例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享有分配利润等权益。
第三章公司治理第十一条本公司实行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相结合的治理结构。
第十二条股东会是本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的主要职权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公司的章程修正案、决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方针等。
第十三条董事会是本公司的执行机构,由董事组成,董事人数应当不少于X人。
董事会的职权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公司的具体经营措施、监督公司经营等。
第十四条监事会是本公司的监督机构,由监事组成,监事人数应当不少于X人。
监事会的职权包括但不限于: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等。
第十五条董事和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并按照股东会的决议进行调整和解职。
第四章经营管理第十六条本公司的经营管理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司章程的约定进行。
第十七条本公司应当制定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公司各项业务的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本公司应当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向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
第十九条本公司应当依法纳税,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申报和缴纳税款。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二十条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准则的要求。
第二十一条本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保障财务数据的真实、完整和准确。
第二十二条本公司应当制定年度财务预算,并按照预算执行,对超支的经济责任人进行追究。
合资公司章程

合资公司章程合资公司章程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规定了合资公司的组织结构、经营范围、股权结构、决策程序等各项规定。
本文将详细介绍合资公司章程的标准格式,并提供一些示例内容以帮助您编写合资公司章程。
一、公司名称和注册地合资公司章程应首先明确公司的全称和注册地。
公司名称应简明扼要,能够清晰表达公司的业务范围和特点。
注册地应为公司的法定地址,用于确定公司所属的管辖区域。
示例:本公司全称为XX合资有限公司,注册地为XX市XX区XX街XX号。
二、公司的目的和业务范围合资公司章程应明确公司的目的和业务范围。
公司的目的是指公司成立的宗旨和目标,业务范围是指公司可以从事的经营活动。
示例:本公司的目的是为了开展XX领域的合资经营活动,促进双方的共同发展。
本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XX业务、XX业务等。
三、股权结构和股东权益合资公司章程应详细描述股权结构和股东权益。
股权结构包括股东的名称、持股比例、股东之间的关系等。
股东权益包括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如投票权、分红权、转让权等。
示例:本公司的股权结构由合资方A公司和合资方B公司共同持有,持股比例分别为XX%和XX%。
股东之间享有平等的权益,任何一方均无权剥夺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公司的组织结构和管理机构合资公司章程应明确公司的组织结构和管理机构。
组织结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等,管理机构包括各个部门和岗位。
示例:本公司的组织结构由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组成。
董事会由合资方A 公司和合资方B公司各派出X名董事组成,其中一名董事由合资方A公司提名为董事长。
监事会由股东共同选举产生X名监事。
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命。
五、决策程序和权力划分合资公司章程应规定决策程序和权力划分。
决策程序是指公司内部决策的程序和流程,权力划分是指各个机构和岗位的权限和职责。
示例:本公司的决策程序为董事会决策、监事会监督和总经理执行的模式。
重大事项需董事会通过,并经过监事会的监督。
各个部门和岗位的权限和职责由公司内部规章制度详细规定。
合资公司章程

合资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为本合同之目的,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合资公司名称】合营各方(详见第三条)于年月日签订合资经营合同,制订合资公司章程(“合资公司章程”)。
第二条合资经营企业的中文名称为:,英文名称为(“合资公司”)。
住所:第三条合营各方的名称、法定地址分别为:中方股东【合资公司现有股东一】,中国公民,身份证号:;【合资公司现有股东二】,中国公民,身份证号:;【合资公司现有股东三】,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有效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外方股东【领投方名称】,一家依据法律有效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领投方”);【跟投方名称】,一家依据法律有效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跟投方”)。
【合资公司现有股东一】和【合资公司现有股东二】以下称为“创始股东”;创始股东和【合资公司现有股东三】以下称为“原股东”;领投方和跟投方以下称为“本轮投资人”;公司、本轮投资人和原股东以下分别称为“一方”,合称“各方”。
合资公司章程中“中国法律”是指中国届时有效的所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政策性文件、地方政府或地方政府部门的规定、决定、政策性文件等。
第四条合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条合资公司为中国法人,应当遵守中国法律,并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
第二章宗旨、经营范围第六条合资公司宗旨:在遵守中国法律的基础上,合资各方实现互利、互盈的宗旨。
第七条合资公司经营范围:第三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第八条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元。
第九条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
合营各方在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中的认缴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股权比例)如下:第十条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由合营各方按其出资比例缴付。
中外合资经营公司章程2024年

中外合资经营公司章程2024年合同目录第一章:总则1.1 公司名称与性质1.2 公司宗旨与经营范围1.3 公司法律地位第二章:投资各方2.1 甲方信息2.2 乙方信息2.3 投资方权利与义务第三章:注册资本与投资方式3.1 注册资本3.2 投资方式3.3 投资额的转让第四章:组织机构4.1 股东会4.2 董事会4.3 监事会第五章:经营管理5.1 总经理职责5.2 管理层设置5.3 经营计划与决策第六章:财务管理与利润分配6.1 财务制度6.2 利润分配原则6.3 亏损处理第七章:合资期限、解散与清算7.1 合资期限7.2 解散条件7.3 清算程序第八章:违约责任8.1 违约情形8.2 违约处理8.3 赔偿范围第九章:争议解决9.1 争议解决方式9.2 争议解决程序9.3 适用法律第十章:章程的修改与变更10.1 修改条件10.2 修改程序10.3 变更登记第十一章:附加条款11.1 特殊约定11.2 补充协议11.3 其他事项第十二章:签字盖章12.1 甲方签字盖章12.2 乙方签字盖章12.3 签订时间12.4 签订地点合同编号_______第一章:总则1.1 公司名称与性质公司注册全称为______,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1.2 公司宗旨与经营范围公司旨在______,经营范围涵盖______。
1.3 公司法律地位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
第二章:投资各方2.1 甲方信息甲方为______,注册于______,法定代表人为______。
2.2 乙方信息乙方为______,注册于______,法定代表人为______。
2.3 投资方权利与义务投资方根据出资比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2.3.1 权利详情具体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分配、决策参与等。
2.3.2 义务详情具体义务包括按时出资、遵守公司章程等。
第三章:注册资本与投资方式3.1 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或外币)______元。
合资企业公司章程范本(二篇)

合资企业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依法建立合资企业公司,促进经济发展,改善社会公共利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合资企业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资方(以下简称投资方)共同出资设立的企业。
第三条公司的名称为_______。
第四条公司的注册地为中国______。
第五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______。
第六条公司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公司不得从事国家禁止的经营活动,不得损害国家的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
第七条公司的经营期限为______年。
第八条公司的登记机关为_____。
第二章投资方第九条公司的投资方为________等方。
第十条投资方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分别出资额计算出各自出资额,作为其注册资本。
第十一条除非经过所有投资方一致同意,否则任一投资方不得将其投资份额转让给第三人。
第十二条投资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承担经营风险和责任。
第三章董事会第十三条公司设立董事会,负责公司的决策和管理。
第十四条董事会由每个投资方指派的委任代表组成,各方的代表人数应当按照其出资比例确定。
第十五条董事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二)决定公司的投资项目和合同;(三)选聘和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四)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确保公司依法经营;(五)审议和通过公司的财务报告和年度的预算;(六)解决董事会的事项。
第十六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主持。
如有需要,董事会成员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会议。
第四章高级管理人员第十七条公司设立总经理,由董事长聘任。
第十八条总经理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和决策。
第十九条公司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
第二十条董事长、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经验和能力。
第二十一条董事长、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的章程,履行职责,维护公司的利益。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二十二条公司应当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
合资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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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资经营有限公司章程(股东会)

中外合资经营开平有限公司章程(股东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中国的有限公司(下称甲方)与国公司(下称乙方)于年月日在开平市签订了合资经营开平-----有限公司合同书的基础上,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的责任以各自对注册资本的出资为限。
第四条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
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二章股东姓名和住所第五条股东名称:甲方:住所(址):广东省开平市联系电话:(0705)代表人:,(国籍:中国)公司注册号:。
乙方:住所(址):联系电话:代表人:,(国籍:)公司注册号:。
第三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六条公司名称:开平有限公司(英文名称:)。
第七条公司住所:;第四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八条公司宗旨为:使用先进技术,生产和销售产品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并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
第九条公司经营范围为:。
生产规模为:年产(数量),年产值万元。
第十条公司向国内、国外市场销售其产品。
销售价格由企业根据市场变化不定期予以确定,国内、国外销售比例和数量: %外销, %内销。
第五章投资总额、注册资本第十一条:公司投资总额为万美元,注册资本为万美元。
甲方认缴出资额为万美元,占注册资本 %;乙方认缴出资额为万美元,占注册资本 %。
第六章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第十二条:甲、乙方以下列方式出资:甲方:现金万美元。
设备万美元,乙方:设备万美元,现金万美元。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认缴的出资额须于合营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缴付不低于认缴额的15%,其余资金分期在24个月内投放完毕。
第七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四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二)要求公司为其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将姓名(或名称)、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上;(三)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四)公司新增资本时,原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按照增资前各自实缴出资比例认缴新增出资;(五)按有关规定转让和抵押所持有的股权;(六)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中外(合资)合作公司章程

中外(合资)合作公司章程中外合资合作公司章程一、总则1.1 公司名称:中外合资合作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1.2 公司性质:中外合资合作公司是由中国和外国企业或个人依法共同出资设立的经济实体,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1.3 公司注册地:公司的注册地为中国境内。
1.4 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研发、生产制造、销售与分销、技术服务、投资与融资等。
1.5 公司章程的制定: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基本法规,依法制定并具有法律效力。
二、出资方式和比例2.1 出资方式:公司的出资方式可以是货币出资、实物出资、知识产权出资等形式。
2.2 出资比例:公司的出资比例由各方根据协商一致原则确定,并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
三、公司治理结构3.1 董事会:公司设立董事会,由各方共同选举产生。
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决策重大事项等。
3.2 监事会:公司设立监事会,由各方共同选举产生。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3.3 总经理:公司设立总经理,由各方共同选聘产生。
总经理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四、公司利润分配4.1 利润分配原则:公司的利润分配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并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
4.2 利润留存和再投资:公司的利润可以部分或全部留存用于再投资,用于公司的扩大和发展。
五、知识产权保护5.1 知识产权保护原则: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应尊重和保护各方的知识产权,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5.2 知识产权的归属:公司根据各方的出资比例,确定知识产权的归属,并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
六、合资合作期限和解散6.1 合资合作期限:公司的合资合作期限由各方协商确定,并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
6.2 合资合作解散:在合资合作期限届满或提前解散的情况下,各方应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解散,并进行清算和分配。
七、争议解决7.1 争议解决方式:公司各方在合作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合资公司章程

合资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明确合资公司的组织形式、运营模式和权利义务,规范公司各主体之间的关系。
第二章:公司组织第二条合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形式,公司名称为XXX合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的住所设在合资公司所在地,地址为XXX。
第四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XXX,由合资各方按照协议约定的比例出资,出资方式及比例见附件一《合资协议》。
第三章:公司治理第五条公司设董事会为最高决策机构,由合资各方按照出资比例选任董事。
董事长由合资各方共同推选产生,任期为XX年。
第六条董事会行使如下职责:(一)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计划;(二)审议和批准重大决策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合作、融资等;(三)选任和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四)审核公司年度财务报告;(五)制定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六)审议和批准重要规章制度、大额资金支出及赠与、合同等事项;(七)解决合资各方之间的重大争议事项。
第四章:公司经营第七条公司经营管理权属董事会,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总经理及其他管理层岗位。
第八条公司经营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计划进行经营决策。
第九条公司应及时制作和提供财务报表,报表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条公司内部管理应遵守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确保公司内部秩序良好,推动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第五章:利润分配与风险分享第十一条公司的利润分配按照合资协议的约定进行,各方按照出资比例享受相应的利润分配权益。
第十二条公司存在亏损的情况下,各方按照出资比例分担亏损。
第十三条资本金不再增加的情况下,公司风险的承担应由各方按照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章:合资解散和纷争解决第十四条合资公司的解散由董事会决定,需经合资各方一致同意。
第十五条合资各方之间的纷争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决。
公司章程范本合资经营企业

公司章程范本合资经营企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的名称为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注册地点公司的注册地点为XXX市。
第三条: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XXX行业的产品销售、生产等。
第四条:合资经营公司为合资经营企业,由A公司和B公司共同出资组建。
A公司持股XX%,B公司持股XX%。
第五条:章程的制定与修改公司章程应依法严格制定,并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
对章程的修改须按照法律程序并经股东会决议通过。
第二章公司组织第六条:股东会1. 股东会由公司股东组成。
2. 股东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3. 股东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根据情况召开临时股东会。
4. 股东会决议应以股东持股比例为依据,表决权按照股东持股比例分配。
第七条:董事会1. 公司设立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
2. 董事会由公司股东推选产生,其中A公司和B公司各推举一名代表,共同组成董事会。
3. 董事会是执行公司决策、管理公司事务的机构,对于公司经营决策负有决策和监督的责任。
第八条:董事会职责1. 组织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和重要决策。
2. 监督公司经营状况并保护公司利益。
3. 任命和解雇公司高级管理层。
4. 确定公司的授权与职权范围。
5. 以股东会决议为依据,履行与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总经理1. 公司设立总经理职位。
2. 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命,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和决策的执行。
3. 总经理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具有代表公司签署合同、处理股东会和董事会事务等法定职权。
第三章财务管理第十条:财务管理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财务报告公司应按照法律要求编制、审计和报送年度财务报告,并及时向股东和有关部门公示。
第四章盈余分配第十二条:盈余分配公司利润分配应按照盈利年度利润分成原则,经股东会决议或章程约定分配。
第十三条:提取法定公积金和储备金公司依法应提取法定公积金和储备金。
国企合资公司章程模板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合资公司的组织与行为,明确合资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二条本合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名称为:[合资公司名称],英文名称为:[英文公司名称]。
第三条公司住所:[公司住所地址]。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期限为[经营期限],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合资各方第五条合资公司由中国国有企业[国有企业名称](以下简称“中方”)与外商[外商名称](以下简称“外方”)共同投资设立。
第六条中方出资额为人民币[中方出资额]元,外方出资额为美元[外方出资额]元,折合人民币[折合人民币额]元。
第七条合资各方出资方式如下:- 中方以现金[金额]元、设备[设备名称]等实物资产出资;- 外方以现金[金额]元、技术[技术名称]等无形资产出资。
第八条合资各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缴纳各自出资。
第三章公司组织机构第九条公司设立董事会,负责公司的重大决策。
董事会由[董事会人数]名董事组成,其中中方董事[人数]名,外方董事[人数]名。
第十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由[董事长姓名]担任;副董事长一名,由[副董事长姓名]担任。
第十一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总经理姓名]担任,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公司设监事会,负责对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管理进行监督。
第四章公司经营与管理第十三条公司的经营宗旨为:[经营宗旨]。
第十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经营范围]。
第十五条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第十六条公司的财务制度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七条公司的利润分配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第五章合资期限与终止第十八条合资期限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十九条合资期满或因其他原因终止时,合资各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进行清算。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章程经合资各方同意,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生效。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的修改需经合资各方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
国有企业(合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国有企业合资公司章程模板、合资公司章程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使用说明一、本公司章程范本正文部分所表述的“【】”中的内容,请根据具体情况填写。
二、本公司章程范本正文部分所表述的“【】”中的“/”部分或者条款中的“/”部分,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其一。
三、本公司章程范本正文部分所表述的“注释”部分不属于章程条款,仅为条款使用的具体说明。
四、公司不设董事会只设执行董事的,或者不设监事会只设一至二名监事的,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公司章程范本中关于董事会、监事会的条款内容作相应调整。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经营范围、期限和注册资本第三章股东、出资和股权比例第四章股权转让第五章股东会第六章董事会第七章总经理第八章监事会第九章财务、会计第十章劳动人事第十一章合并与分立、增资与减资、解散与清算第十二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中文名称:【中文名称】公司英文名称:【英文名称】公司住所:【公司住所地址全称,邮政编码】第三条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注释:董事长和总经理选择其一为法定代表人。
第四条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是独立于股东各方的企业法人,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担风险,自负盈亏,并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五条公司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六条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七条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监事会应当职责明确,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与机制。
公司实行权责分明、管理科学、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
第八条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合资经营公司章程

合资经营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扩大经营范围、提高管理水平、共同分享风险和利益,根据合资经营的需要,依法设立合资经营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的名称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依法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第三条本公司的住所为××市××区××街道××号,其经营及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处的行政许可证事项另行办理。
第四条本公司经营范围:1.从事×××生产和销售业务;3.从事与本公司经营范围有关的其他业务。
第二章股东及股权第六条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1.××公司出资人民币××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公司出资人民币××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第七条合资经营公司的股东享有投资比例对应的股权,并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各股东的权益。
股权的比例可根据协商自行调整,但应满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
第八条股东间的资金调整:1.本公司经营所需的新增的资金,优先由股东按照其持股比例增加投资;2.若股东无法按比例增加投资,则可由其他股东或外部投资者提供;3.若其他股东或外部投资者也不提供增资,则该投资事项由董事会决议。
第九条股东权益变动或转让:1.股东凭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可以对其持股进行转让;2.股权转让必须经过其他股东同意,且董事会和主管部门的批准;3.转让者应根据章程规定的价格和程序将其持股权益出售给其他股东或外部投资者;4.股东转让股权后,其余股东享有认购该转让股权的优先权。
第三章组织架构第十条公司设有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
第十一条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股东按照其持股比例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连选连任。
中美合资公司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合资公司全称]第二条公司住所:[公司注册地址]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详细列出公司经营范围]第四条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注册资本金额,币种]第六条公司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第七条公司经营期限:[经营期限,如无固定期限则注明]第二章合资双方第八条合资方一:[中方合资方全称],住所:[中方合资方住所]第九条合资方二:[美方合资方全称],住所:[美方合资方住所]第十条合资双方出资额及出资方式:(一)合资方一出资额:[出资额金额,币种],出资方式:[出资方式,如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等](二)合资方二出资额:[出资额金额,币种],出资方式:[出资方式,如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等]第三章股东权益第十一条股东权益包括股东出资额及其所对应的资产、收益分配权、公司重大决策参与权、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等。
第十二条股东出资额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准。
第十三条股东按出资比例享有公司的利润分配权。
第四章组织机构第十四条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五条董事会由[董事会成员人数]名董事组成,其中中方董事[人数]名,美方董事[人数]名。
第十六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由[董事长姓名]担任,副董事长一名,由[副董事长姓名]担任。
第十七条董事会成员任期[任期年限],可以连任。
第十八条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监事会成员人数]名监事组成,其中中方监事[人数]名,美方监事[人数]名。
第五章经营管理第十九条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
第二十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二十一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确保公司财务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第六章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第二十二条公司实现的利润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进行分配。
第二十三条公司亏损由合资双方按照出资比例分担。
第七章财务会计第二十四条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
中外合资公司章程(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本公司名称为:(中外合资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注册地为:(注册地详细地址)。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为:(详细列举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注册资本金额)元,其中:- (外方投资者名称)出资(外方出资额)元,占注册资本的(外方出资比例)%;- (中方投资者名称)出资(中方出资额)元,占注册资本的(中方出资比例)%。
第六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七条公司的经营期限为(经营期限)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股东权益第八条公司的股东为:(外方投资者名称)和(中方投资者名称)。
第九条股东按照出资比例享有公司的利润分配权、重大决策权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第十条股东不得抽逃出资,不得非法转让其股权。
第十一条股东之间不得相互转让股权,但经全体股东同意或者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
第十二条公司增资、减资或者转让股权,应当经全体股东同意。
第三章股东会第十三条公司设立股东会,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四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年会。
第十五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 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3. 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4.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7.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8. 修改公司章程;9.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六条股东会会议应当由董事召集,并由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由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股东出席方可举行。
民企国企合资公司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合资公司的组织结构、经营管理、权利义务等事项。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合资公司自成立之日起至终止之日止。
第三条合资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条合资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合资公司的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合资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章注册资本与出资第八条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九条合资公司的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出资比例如下:国有企业出资: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民营企业出资: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
第十条出资各方应在合资公司成立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____日内,将各自认缴的出资额足额缴付至合资公司账户。
第十一条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及出资额不得随意增减,如需增减,须依照法律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经出资各方一致同意并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二条合资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三条董事会由____________________人组成,其中:国有企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营企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人。
第十四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由出资比例较大的出资方推荐。
董事长主持董事会工作,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
第十五条董事会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
第十六条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方可通过。
第十七条合资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____________________人组成,其中:国有企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营企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人。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

[]有限公司(中外合资)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年[]月[]日编制及使用说明一、本章程示范文本主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参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要求,在广泛征求相关业务部门意见基础上编制完成。
文本编制主要遵循以下原则:1、适应企业经营活动需要。
通过章程条款设定,最大限度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经营活动实践相结合,有效规范企业经营行为,防范各类风险,维护我方利益。
2、通用性与针对性相统一。
示范文本将中外合资经营中需要关注的出资、董事会设臵及权限、经理层设臵及权限、合资公司解散等内容设臵成章程条款,以求完备和广泛的适应性。
3、本示范文本所列示的条款多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的共性条款,地区企业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完善和细化。
二、地区企业在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时,应根据情况使用或参照使用本示范文本。
三、地区企业投资管理部门、法律部门可根据需要对示范文本进行调整、完善和细化,并报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备案。
四、使用示范文本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章程条款填写应当具体、准确、完整,不得出现可能导致歧义的内容。
填写内容较多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列出清单作为附件。
2、甲方、乙方的名称和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应按照营业执照(或其他形式的公司登记证书)或工商管理部门预先核准的名称规范填写。
3、填写示范文本空白项或选择项时,按照双方约定的内容填写,对不需要填写或未选部分的内容,请填“无”或删除,不得留有空白。
4、本示范文本第5条、第6条有关董事会、经理层设臵和权限的条款应当根据合资公司实际情况做出详尽规定,避免权限交叉,也要避免权限遗漏导致将来公司经营纠纷。
6、根据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合同应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我方单位应使用对外公章。
[]公司章程鉴于:[]公司(“甲方”),和[]公司 (外文名称:[])(“乙方”),已于[]年[]月 []日在中国[]签订了共同组建“[]的合资经营合同》(“合资合同”)。
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国其它有关的法律、法规(合称“合资企业法律法规”)及合资合同的规定,于[]年[]月[]日在中国[]订立本章程。
中外合资公司章程样本

中外合资公司章程样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名称:公司名称为XXXXX(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二条经营范围: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XXXXX。
第三条注册地址:本公司的注册地址为XXXXX。
第四条法人代表: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为XXXXX。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公司组织结构:本公司设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实行股东会制度。
第六条董事会:本公司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负责公司的战略决策、监督管理、重大合同的签署等事项。
第七条监事会:本公司监事会由监事组成,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监事会负责对公司的财务、会计等事务进行监督,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第八条经理层:本公司设经理层,由经理层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三章股东权益第九条股东权益:本公司股东享有相应的投资权益和收益权益。
股东权益受法律和章程的保护。
第十条股东会:股东会为本公司最高决策权力机构,进行股东会议,股东参会比例不低于50%。
第十一条股东会议决议:股东会议决议以股东会议出席股东占有的表决权多数通过。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二条财务管理:本公司依法履行财务会计制度,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进行有效的财务管理和报告。
第五章盈余分配第十三条盈余分配:本公司年度盈余分配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法律责任:本公司有责任并且有义务依法担负起员工保护、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律责任。
第七章纳税义务第十五条纳税义务:本公司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纳税义务,及时足额缴纳各项税款。
第八章合同管理第十六条合同管理:本公司建立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保证合同的合法有效性,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第九章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第十八条争议解决:本公司与股东之间的争议优先解决,协商不成再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解决。
第十章附则第十九条章程修改:对本章程的修改需要股东会议通过,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公司解散:本公司解散需要股东会议通过,并按照法定程序办理解散手续。
以上是中外合资公司章程的主要内容,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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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国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国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年月日在中国签订的建立合资经营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合同,制订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合营公司名称为有限公司。
外文名称为。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省市路号。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名称、法定地址为:甲方:中国公司省市路号。
乙方:国公司国。
第四条合营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条合营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
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二章宗旨、经营范围第六条合营公司宗旨为:使用先进技术,生产和销售产品,达到水平,获取甲乙双方满意的经济利益。
(注:每一个合营企业都可以根据自己的特点写)。
第七条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生产和销售资自产的等产品。
第八条合营公司的经营规模为年产。
第九条合营公司向国内外市场销售其产品,其销售比例如下:年:出口占百分之,在国内销售占百分之。
年:出口占百分之,在国内销售占百分之。
(注:销售渠道、方法、责任可根据各自情况而定)。
第三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第十条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为 (货币单位可选用人民币或者双方商定的一种国际流通货币)。
第十一条甲、乙方出资如下:甲方:认缴出资额为,占注册资本百分之。
其中:现金元机械设备元厂房元土地使用权元工业产权元其他元乙方:认缴出资额为,占注册资本百分之。
其中:现汇元机械设备元工业产权元其他元第十二条合营各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清各自出资额。
第十三条合营各方缴付出资额后,经合营公司礼聘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后,由合营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主要内容是:合营公司名称、成立日期、合营者名称及出资额、出资日期、发给出资证明书日期等。
第十四条合营期内,合营公司不得减少注册资本数额。
第十五条任何一方转让其出资额,不论全部或者部份,都须经另一方允许。
一方转让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六条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应由董事会一致通过后,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董事会第十七条合营公司设董事会。
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八条董事会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其职权主要如下:决定和批准总经理提出的重要报告(如生产规划、年度营业报告、资金、借款等);批准年度财务报表、收支预算、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通过公司的重要规章制度;修改公司规章;讨论决定合营公司停产、终止后与另一个经济组织合并;决定聘用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等高级职员;负责合营公司的终止和期满时的清算工作;其他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第十九条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名。
董事任期为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二十条董事会董事长由方委任,副董事长一位,由方委派。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事会暂时会议。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地点。
第二十六条甲、乙方在委派和更换董事人选时,应书面通知董事会。
董事会例会每年召开次。
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可以召开董董事会会议原则上在公司所在地举行。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缺席时由副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董事长应在董事会开会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各董事,写明会议内容、事件和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董事会。
如届时未出席也未委托他人出席,则作为弃权。
第二十七条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为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不够三分之二人数时,其通过的决议无效。
第二十八条董事会每次会议,须作详细的书面记录,并由全体出席董事签字,代理人出席时,由代理人签字,记录文字使用中文和文。
记录由公司存档。
第二十九条下列事项须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1 、合营公司合同、章程的修改;2、合营公司的终止、解散;3 、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的增加、减少;4、合营公司的资产抵押;5 、合营公司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
第三十条下列事项由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或者过半数董事通过。
(注:每一个合营企业可根据各自情况而定。
)第五章监事会第三十一条公司设监事会,成员为人(不得少于三人),由投资者委派,甲方委派人,乙方委派人。
监事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三十二条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方委派。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荐一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三十三条监事会每年召开次会议 (至少一次),监事可以提议召开暂时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会议应由以上的监事出席 (全体投资者约定),所作出的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三十四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董事或者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董事或者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3) 当董事或者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伤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或者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4)按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或者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5)全体投资者约定的其他职权(6)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三十五条公司董事或者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六章经营管理机构第三十六条合营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
第三十七条总经理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定,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工作。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当总经理不在时,代理形式总经理的职责。
第三十八条合营公司日常工作中重要问题的决定,应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联合签署方能生效。
需要联合签署的事项,由董事会具体规定。
第三十九条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期为年。
经董事会礼聘,可以连任。
第四十条董事长或者副董事长、董事经董事会礼聘,可兼任合营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职员。
第四十一条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者副总经理,不得参预其他经济组织对本公司的商业竞争行为。
第四十二条合营公司设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和审计师各一人,由董事会礼聘。
第四十三条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由总经理领导。
总会计师负责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组织合营公司开展全面经济核算,实施经济责任制。
审计师负责合营公司的财务审计工作,审计稽核合营公司的财务收支和会计账目,向总经理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
第四十四条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和其他高级职员请求辞职时,应提前向董事会提出书面报告。
以上人员有营私舞弊或者严重失职行为的,经董事会决议,可随时解聘。
如触犯刑律的。
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章财务会计第四十五条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外商投资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第四十六条个会计年度。
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合营公司会计年度采取日历年制,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合营公司的一切凭证、帐簿、报表,用中文书写。
合营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人民币同其他货币折算,按实际发生之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汇率计算。
第四十九条合营公司在中国银行或者指定的其他银行开立人民币及外币账户。
第五十条合营公司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
第五十一条合营公司财务会计账册上应记载如下内容:一、合营公司所有的现金收入、支出数量;二、合营公司所有的物资出售及购入情况;三、合营公司注册资本和负债情况;四、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缴纳时间、增加及转让情况。
第五十二条合营公司财务部门应在每一个会计年度头三个月编制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计算书,经审计师审核签字后,提交董事会会议通过。
第四五十三条合营各方有权自费礼聘审计师查阅合营公司帐簿。
查阅时,合营公司应提供方便。
第五十四条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国外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由董事会决定其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第五十五条合营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以及合营合同的规定办理。
第八章利润分配第五十六条合营公司从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中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确定。
第五十七条合营公司依法缴纳所得税和提取各项基金后的利润,按照甲、乙方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五十八条合营公司每年分配利润一次。
每一个会计年度后三个月发布利润分配方案及各方应分的利润额。
第五十九条合营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
上一个会计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年度利润分配。
第九章职工第六十条合营公司职工的招收、辞退、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办理。
第六十一条合营公司所需要的职工,可以由当地劳动部门推荐,或者经劳动部门允许后,由合营公司公开招收,但一律通过考试,择优录用。
第六十二条合营公司有权对违犯合营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职工,赋予警告、记过、降薪的处分,情节严重,可予以开出。
开出职工必须报当地劳动人事部门备案。
第六十三条职工的工资待遇,参照中国有关规定,根据合营公司具体情况,由董事会确定,并在劳动合同中具体规定。
合营公司随着生产的发展、职工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的提高,适当提高职工的工资。
第六十四条职工的福利、奖金、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等事宜,合营公司将分别在各项制度中加以规定,确保职工在正常条件下从事生产和工作。
第十章工会第六十五条合营公司职工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第六十六条合营公司工会是职工利益的代表,它的任务是: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力和物质利益;协助合营公司安排和合理使用福利、奖励基金;组织职工学习政治、业务、科学、技术知识,开展文艺、体育活动;教育职工遵守劳动纪律,努力完成合营公司的各项经济任务。
第六十七条合营工会代表职工和合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监督合同的执行。
第六十八条合营公司工会负责人有权列席有关讨论合营公司的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等问题的董事会会议,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第六十九条合营公司工会参加调解职工和合营公司之间发生的争议。
第七十条合营公司每月按照合营公司职工实际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拨交工会经费。
合营公司工会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的《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使用工会会费。
第十一章期限、终止、清算第七十一条合营期限为年。
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二条甲、乙方如一致允许延长合营期限,经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应在合营期满前六个月向原审批机构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能延长,并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七十三条甲、乙方如一致认为终止合营符合各方最大利益时,可提前终止合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