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状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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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应用技术和行政管理手段,通过标识、控制、纪实和审核的技术的和管理活动对产品技术状态项目实施有效控制,保证能够使用正确、协调、现行有效的技术状态文件,确保产品实物与相应文件在研制生产全过程中,保持文实相符,文文一致,并具有可追溯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有合同要求进行技术状态管理的产品研制、生产过程。
3.职责
3.1军工产品部是产品技术状态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确定技术状态管理项目,指挥技
术状态的标识、控制、纪实和审核。
3.2生产部、各车间实施产品技术状态的标识、控制、纪实和审核。
3.3质量管理部负责对技术状态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4.工作流程
4.1技术状态管理工作流程见附录A
5.工作内容
5.1 确定技术状态管理项目(产品)
5.1.1为了分阶段、稳定地实现产品规定的功能和物理特性,保持产品技术状态的相对稳定,
应对产品的技术状态进行管理。
5.1.2技术状态的管理需要相当的经费和人力的支出。因此,通常只对大型、复杂的产品工程
项目进行技术状态管理。合同无要求时,在设计更改时对技术文件实施技术状态更改的标识和控制。
5.1.3选择技术状态项目,以功能特性、物理特性能够单独管理为准则,将产品分解为逻辑相
互关联的硬件、软件或它们的组合。
5.1.4一般选择下列项目为技术状态管理项目:
a)复杂的系统或分系统项目;
b)跨单位、部门的大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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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在风险、安全、完成作战任务等方面具有关键作用的项目;
d)采用了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的新研制复杂项目;
e)与其他项目有重要接口和共用分系统的项目;
f)在使用和维修方面有特殊要求的项目。
5.1.5需执行技术状态管理的项目(产品)应根据顾客的要求列入合同。技术部应在产品研制
计划中确定技术状态管理的项目(产品),并通知相关职能部门和项目负责人。
5.2建立技术状态基线
5.2.1技术部和产品项目负责人应根据QH/QP07.01-2010《产品实现的策划控制程序》,在产
品实现的策划时,按照产品研制阶段的划分确立产品技术状态的功能基线、分配基线和产品基线的时机,并纳入产品的质量计划安排。
5.2.2确定对应三种技术状态基线所需编制的技术状态文件。通常应编制的技术状态文件见附
录B。
5.3技术状态标识
5.3.1技术状态标识是一种确定产品技术状态基线特征的经过批准的文字形式,包括各阶段形
成的技术状态文件、带标记的图样和其他标识。
5.3.2技术状态文件应对技术状态项目进行描述和说明,主要内容包括:
a)产品规定的功能特性和物理特性;
b)验证产品是否达到规定的功能特性和物理特性所需要进行的各项试验及实施细则;
c)产品内外接口、协调关系;
d)产品主要功能特性与接口及设备的关系;
e)设计限制条件和偏离许可;
f)有关的更改和追溯性的信息。
5.3.3功能基线标识
5.3.3.1大型、复杂产品工程项目的功能基线标识在产品研制过程中的论证阶段形成。最终
结果主要为经批准的战术技术指标论证报告及战术技术任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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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2一般产品的功能基线标识为总工程师批准的技术说明书、技术规格书。
5.3.3.3在技术文件封面右上角标注“GN”标识。
5.3.4分配基线标识
5.3.4.1分配基线标识在方案论证和工程研制阶段前半部分形成。主要文字形式为产品设计
任务书、设计规范、试验规范、各分(系统)机的研制任务书、产品质量计划(可
靠性、维修性保证大纲等)及标准化大纲(综合要求)等。
5.3.4.2在技术文件封面右上角标注“FP”标识。
5.3.5产品基线标识
5.3.5.1产品基线标识在产品工程研制阶段后半部分、设计定型阶段和生产定型阶段形成。
主要形式为签署完整的设计图样、工艺文件;成套设计定型技术资料,包括生产图
样、工艺文件、检验标准及试验标准;生产定型阶段的产品规范、工艺规程、设计
图样、产品验收试验规范、标准化审查报告等。
5.3.5.2在技术文件封面右上角标注“SC”标识。
5.3.6图样的阶段标记
C—初样,新产品试制生产归档前阶段;
S—试样,新产品试制生产归档后阶段;
D—设计定型(鉴定)阶段;
P—生产定型、批量生产阶段。
注:另有要求的除外。
5.4技术状态控制
5.4.1技术状态的控制是指技术状态基线确定后,为技术状态项目的变更而对提出的更改建议
所进行的论证、评定、协调、审批和实施的活动。
5.4.2技术状态控制包括行政与技术上的工程管理及对己经批准的技术状态标识(如研制任务
书、规范及图样等)所进行的更改实施控制。
5.4.3工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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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1新产品研制应按研制程序进行,明确划分研制阶段,提出各阶段的工作内容及要求;
5.4.3.2产品研制、生产过程中应执行QH/QM-A/0-2010《质量手册》,实施全面质量管理,
对技术状态进行有效控制;
5.4.3.3将各类、各级评审工作纳入研制计划,在组织、时间和经费上给予必要保证,提高
评审的有效性。
5.4.4技术状态文件发放、回收控制
5.4.4.1批准生效的技术状态文件原件由技术部统一管理,建立技术状态文件发放记录,完
整、准确地记录发放信息。
5.4.4.2技术状态文件发放、回收执行QH/QP04.01-2010《文件控制程序》。
5.4.5技术状态更改控制
5.4.5.1工程更改应执行QH/QP07.03-2010《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严格控制工程更改,以
稳定技术状态,保证更改有利于产品性能、费用及进度的要求。
5.4.5.2技术状态文件更改根据:
a)上级项目单位要求;
b)顾客要求;
c)笔误、设计差错或完善设计;
d)研制过程中所需的偏离等。
5.4.5.3顾客要求时,技术状态管理计划、技术状态基线确定及其更改应征得顾客同意。5.4.6偏离和超差的控制
5.4.
6.1技术状态项目制造前,根据顾客书面提出偏离的要求,设计人员可以办理偏离申请,
说明偏离的范围、理由和影响,按本公司《技术状态管理规定》执行,下达的“技
术通知单”要注明适用时间或范围。
5.4.
6.2在制造或验收过程中发现超差,必须提出超差申请,《不合格品处理制度》。
5.5技术状态纪实
5.5.1技术状态纪实是对已确定的技术状态文件、提出的更改状况和已批准更改的执行情况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