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XX局档案管理制度
阳新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阳新县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阳新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阳新县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在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阳新县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集中统一管理原则;2. 完整准确原则;3. 安全保密原则;4. 效率效益原则;5. 依法管理原则。
第二章档案收集第四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档案收集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第五条档案收集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的文件、资料、照片、录音、录像等;2. 各类业务、技术、科研、财务、人事、统计等档案;3. 各类会议、活动、庆典等记录;4. 其他应当归档的材料。
第六条档案收集应当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各单位应当将收集的档案及时、准确地移交至档案管理部门。
第三章档案整理第七条档案整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分类整理原则;2. 编号排序原则;4. 稳定持久原则。
第八条档案整理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分类、编号、排序;2. 按照档案的保管期限进行鉴定;3. 对档案进行编目、登记;4. 制作档案目录、索引等检索工具。
第九条档案整理应当由具备档案管理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负责。
第四章档案保管第十条档案保管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保管原则;2. 科学保管原则;3. 便于利用原则;4. 保密原则。
第十一条档案保管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选择合适的档案库房,确保档案的温湿度、通风、防潮、防虫、防尘、防盗、防火等条件;2. 对档案进行定期检查、清理,发现损坏、丢失等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3. 对档案进行数字化备份,确保档案的长期保存;4. 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档案实行保密管理。
第五章档案利用第十二条档案利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利用原则;2. 便民原则;第十三条档案利用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提供档案查阅、复制、摘录等服务;2. 举办档案展览、讲座等活动;3. 为编研档案资料提供支持;4. 应当保密的档案,按照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提供利用。
县交通运输局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县交通运输局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准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县交通运输局及所属事业单位、企业等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依法管理,确保安全;(三)规范收集,及时整理;(四)方便利用,服务大局。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档案收集范围:(一)政策法规、规划、标准、规范等文件;(二)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文件;(三)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文件;(四)交通运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文件;(五)交通运输行业活动、会议、培训等资料;(六)其他需要归档的资料。
第五条档案整理要求:(一)档案资料应当分类、编号、编目,实行一档一号制;(二)档案资料应当按照时间顺序、重要程度、内容性质等进行整理;(三)档案资料应当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变质。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档案保管要求:(一)档案库房应当符合国家档案保管要求,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防光等设施;(二)档案资料应当分类存放,便于查阅;(三)档案资料应当定期检查、消毒、修复,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
第七条档案利用要求:(一)档案资料查阅应当遵守档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二)档案资料查阅应当填写查阅登记表,详细记录查阅内容、时间、地点、查阅人等信息;(三)档案资料查阅应当爱护档案资料,不得擅自涂改、撕毁、损坏。
第四章档案管理责任第八条档案管理实行责任制度,各级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负总责。
第九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档案管理知识和技能,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准确。
第十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总结,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文书档案制度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文书档案制度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
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
下面是我们应届毕业生求职网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一)严格文书档案室管理制度,无关人员不得入内查阅、翻阅文件,随手关门,切忌将钥匙挂在抽屉或门上。
(二)切实做好保密工作,各种有密级的文件、资料、会议记录等保密材料阅后及时收回,随时入柜,不得放在办公桌上过夜。
保密废纸统一到指定地点粉碎,不得另行处理。
(三)负责各类发文的编号、登记、印发,做到准确、无误。
(四)及时做好各种来文的登记,按规定程序分别送局领导、中层干部传阅,做到当日收文,当日传阅,及时收回。
(五)按月做好各类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做到不漏、不缺、不破损、不重复、不零乱,文件资料完整,查找方便。
(六)做好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
须在次年五月底前完成,按规定编写序号、目录、页码,装订成册,及时归档;因工作需要调阅档案,须经局领导同意,阅后及时归还。
文件收发、传阅、立卷归档管理制度(一)发文:因工作需要应由局名义对外行文(函、通知、答复件、上报请示件等),先由有关科(室)提出要求,对于需要协调和解决的事项,事先进行协调,取得一致意见。
然后有关科(室)拟定行文稿件(包括发文稿纸上的有关项目),送办公室审核认可,并在核稿上签字后,报局领导签发。
再由办公室登记编定发文号,打印的稿件经有关科(室)校对无误后,交办公室司印、装订、留存、分送。
(二)收文:收文办理包括签收,登记、申核,拟办、批办、承办、催办等程序。
文件收发按照收文办理的程序签收登记后,送办公室领导审核来文是否受理,对应转办的文件要及时转交,在此基础上提出拟办意见,分送领导及有关科(室)阅读或对应办的事项作出批示。
(三)传阅:根据领导的意见需传阅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收发的同志依次送有关科(室)和有关人员传阅,传阅文件一般做到当天送达,当天阅毕,签名交回,以提高传阅时效。
县XX局档案管理制度
县XX局档案管理制度一、立卷、归档第一条各部门平时要做好文件的收集、整理,文件的整理、归档工作是各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必须认真做好。
第二条文件材料由办公室负责整理立卷、归档;执法案卷由执法部门负责整理立卷、归档。
第三条文件立卷归档范围。
凡是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件,均属立卷归档范围。
第四条立卷的原则。
遵循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区分文件的保存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五条立卷方法。
根据立卷原则、文件的分类,分年度、分级别的方法立卷。
第六条文件归档份数。
一般归档1份,重要的和经常使用的文件归档2份。
第七条归档时间。
部门应于活动后一周内,将应立卷归档的文件整理立卷。
第八条归档文件案卷的要求。
部门归档文件案卷,应符合下列要求:1、归档文件齐全、完整。
2、每个案卷必须填写案卷文件目录、编件号、页号、案卷封面,填写时用中性笔或钢笔书写,字迹工整、清晰。
3、档案袋的名称要注意内容准确,文字简练通顺,结构完整,必须揭示卷内文件的内容和成份。
二、档案的管理和利用第九条各部门按照县档案局对档案管理的要求,对存放的各类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分类保管,编制各类检索目录,并按要求向县档案馆及时移交。
第十条管理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经常检查防护设施和档案保管状况,对破损、字迹褪色、纸张变色的档案,要有计划的进行修补、复制,保护档案的安全与完整。
第十一条档案的利用。
利用档案人员,按规定办理档案利用审批手续与有关登记表,档案用完后应及时归还。
第十二条借用档案人员必须爱护档案,要保证档案的安全与保密。
不得擅自涂改、勾划、剪裁、拆散、翻印或转借。
归还档案时,办公室人员要仔细检查,发现对档案有损坏或泄密者,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确保文件、材料的安全,做好保密工作。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文书档案制度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文书档案制度一、背景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是地方政府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每天都会产生大量的文书档案。
为了规范文书档案的管理,提高文件工作效率和质量,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了本制度。
二、制度内容1. 文档分类管理针对不同的文档种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将文档分为政府文件、会议纪要、办公通知、公函、报告、请示、函电、合同等十几种。
每类文档都有相应的管理规定和流程。
2. 文档起草与审批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内部所有文档均需按照文件起草标准执行,起草人在完成文档写作后,需经过本部门主管审批后再进行发布、归档。
3. 文档存档与归档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文档归档分为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
对于纸质档案,统一存放在档案室中,保证档案的安全。
对于电子档案,采用虚拟主机进行云端备份,确保数据完整性和可靠性。
4. 文档查询和借阅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文件档案采用电子查询系统进行管理和查询,档案管理员可以查询文档的存放位置和借阅情况,并确认其真实性和有效性。
对于需要借阅的人员,需经过部门主管审批,填写借阅单,管理人员进行借阅操作,严格控制文档的出入,确保文档的安全可控。
三、制度执行部门负责人应向全员宣传本制度内容,并确保全体员工知晓、熟悉、遵守本制度。
在执行过程中,部门主管要对各项制度进行检查,纠正和完善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确保规定的各项要求的顺畅实施。
四、制度评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文书档案制度评估应每年至少一次。
部门主管要对制度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优化制度,使本制度不断完善和发扬光大。
五、制度宣传本制度的宣传应围绕制度内容,以实例方式生动形象地讲解政策法规和要求,倡导维护部门的文化建设,提升员工职业素养和作风。
并通过电子媒体、内部通讯等多种方式,宣传本制度,提高员工遵守制度的意识和自觉性。
六、结论本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为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文档管理提供了清晰的指导原则和规定,有力地保障了公文文书的规范化管理和资料的保密性和完整性。
县国土局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县国土局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和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原则1. 集中统一管理原则:县国土局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归口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
2. 分类管理原则:按照档案的种类、性质、用途等,对档案进行科学分类,便于查找、利用。
3. 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资料齐全、完整,不得遗失、损毁。
4. 安全性原则:加强档案保护,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
5. 保密性原则:严格保密制度,防止档案资料泄露。
三、档案管理范围1. 国家、省、市、县有关国土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划计划等。
2. 国土资源调查、规划、审批、开发、利用、保护、监督等业务工作形成的文件、图表、数据、图片、声像等资料。
3.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内部行政管理、党务、人事、财务、审计、统计、培训等工作的文件、资料。
4. 其他与国土管理工作相关的资料。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1. 档案收集:各部门应按照档案收集范围,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各类档案资料。
2. 档案整理:档案整理应遵循科学、系统、规范的原则,按照档案分类、编号、编目、装订等要求进行。
3. 档案归档:各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整理好的档案资料报送档案管理部门归档。
五、档案保管与利用1. 档案保管: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
2. 档案查阅:档案查阅应遵循以下规定:(1)查阅人须出示有效证件,填写查阅申请表。
(2)查阅档案应遵守档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3)查阅档案时,应爱护档案资料,不得损坏、涂改、抽取。
3. 档案复制:档案复制应遵循以下规定:(1)复制档案须征得档案管理部门同意。
(2)复制档案应注明档案名称、来源、复制日期等。
(3)复制档案应遵守档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六、档案鉴定与销毁1. 档案鉴定: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确定档案的保管期限。
县级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县级档案管理,确保档案安全,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县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简称各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规范运作;(二)安全保密,确保档案安全;(三)高效利用,提高档案服务效能;(四)集中统一,实现档案资源共享。
第二章档案管理范围第四条档案管理范围包括以下内容:(一)反映本县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职能活动的历史记录;(二)涉及国家、集体和公民权益的凭证性文件;(三)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下级机关的重要文件;(四)其他对本县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
第五条档案管理范围不包括以下内容:(一)上级机关的普发性文件、任免、奖惩非本机关工作人员的文件、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二)本机关文件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三)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人民来信、电话记录、机关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四)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
第六条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县档案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国家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制定本县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三)对全县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四)负责全县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销毁等工作;(五)组织开展档案宣传、培训和科研活动。
第七条各单位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档案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国家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制定本单位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三)负责本单位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销毁等工作;(四)向上级档案管理部门报送档案材料;(五)配合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开展档案工作。
第四章档案管理要求第八条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收集要全面、准确、及时;(二)档案整理要规范、有序、便于查阅;(三)档案保管要安全、可靠、延长档案寿命;(四)档案利用要高效、便捷、满足社会需求。
建立健全全县档案管理制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1. 成立全县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县档案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 明确档案管理部门职责,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全县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二、完善档案管理制度1. 制定全县档案管理办法,明确档案的收集范围、归档标准、保管期限、利用规则等。
2. 建立健全档案收集制度,确保档案来源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3. 制定档案整理规范,明确档案的分类、编目、装订、立卷、归档等要求。
4. 完善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安全、完整、可靠。
5. 制定档案利用制度,明确档案查阅、复制、借阅等程序和权限。
三、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1. 加快档案数字化进程,将纸质档案转化为电子档案,实现档案资源共享。
2. 建立全县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档案的在线查询、统计、分析等功能。
3. 加强档案信息安全管理,确保档案数据安全、保密。
四、加强档案人员队伍建设1. 定期组织档案业务培训,提高档案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综合素质。
2. 建立健全档案人员激励机制,激发档案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3. 加强档案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档案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感。
五、加强档案监督与检查1. 定期对全县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档案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2. 建立档案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对档案管理部门和档案人员进行考核。
3. 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全县档案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总之,建立健全全县档案管理制度,需要从组织领导、制度完善、信息化建设、人员队伍建设、监督与检查等方面入手,确保全县档案工作有序、高效、安全地开展。
通过不断完善档案管理制度,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县公路局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县公路局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县公路局及其所属各部门形成的各类档案,包括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会计档案、声像档案等。
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二)依法归档原则;(三)便于利用原则;(四)安全保密原则。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县公路局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全局档案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
第六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档案业务知识;(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三)遵守国家档案法律法规。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档案收集范围:(一)反映我局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文件材料;(二)机关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在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三)本局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机关、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四)其他对本局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八条档案整理要求:(一)按照档案门类、类别、时间顺序进行分类;(二)确保档案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三)采用统一格式的档案盒,标注档案名称、编号、保管期限等信息;(四)建立档案目录,实现档案的规范化管理。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档案保管要求:(一)档案库房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虫、防鼠等设施;(二)档案应按类别、时间顺序存放,便于查找和利用;(三)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十条档案利用要求:(一)档案利用者应持有效证件,填写借阅单;(二)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审核借阅申请,确保档案安全;(三)借阅档案时,应遵守档案保管规定,爱护档案。
第五章档案鉴定与销毁第十一条档案鉴定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原则;(二)根据档案的价值和保管期限,合理确定档案的存毁。
xx县气象局文件材料和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xx县气象局文件材料和文书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山西省档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了加强档案的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好档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气象部门从事相关活动中所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账册、凭证、报表、技术资料、电脑盘片、声像、胶卷、荣誉实物、证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全体干部职工有依法保护档案的义务。
第四条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保管、分级查阅的原则,逐步推进档案的电子化工作。
第五条各部科室要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第六条档案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接收,收集、整理、立卷、保管,并监督各科室的档案工作。
第七条局办公室应逐步完善档案制度,确保档案安全和方便利用,采用科学手段,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科学化。
第二章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第八条本制度中的单位文件材料是指单位在其工作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九条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一)反映本单位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单位工作、国家建设、事业发展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二)单位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在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三)本单位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单位、同级单位的文件材料;下级单位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四)其他对本单位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十条单位文件材料不归档范围是:(一)上级单位的文件材料中,普发性不需本单位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二)本单位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人民来信、电话记录,单位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本单位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单位无关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三)同级单位的文件材料中,不需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不需办理的抄送文件材料;(四)下级单位的文件材料中,供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抄报或越级抄报的文件材料。
南漳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南漳县档案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南漳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南漳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保障档案安全;(二)集中统一,确保档案完整;(三)分类管理,提高档案利用率;(四)科学规范,推动档案现代化。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档案收集应当全面、及时、准确,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第五条档案收集范围包括:(一)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文件、资料、声像、电子等档案;(二)历史档案、名人档案、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等特色档案;(三)国家规定的其他应当归档的资料。
第六条档案整理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分类合理,便于查找;(二)编目规范,标识清晰;(三)载体清洁,装订整齐;(四)电子档案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七条档案保管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根据档案特性,选择合适的保管场所和设备;(二)实行分室保管,防止档案交叉感染;(三)定期检查档案,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四)做好档案防虫、防霉、防火、防盗等工作。
第八条档案利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提供档案,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二)简化审批手续,提高档案利用效率;(三)加强档案保密,防止档案泄露;(四)规范档案借阅,确保档案安全。
第九条档案利用方式包括:(一)查阅档案;(二)复制档案;(三)摘录档案;(四)提供档案咨询。
第四章档案鉴定与销毁第十条档案鉴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鉴定,确保档案真实性;(二)科学鉴定,提高档案价值;(三)严格程序,确保鉴定公正。
第十一条档案销毁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按照档案鉴定结果,确定销毁档案的范围;(二)销毁档案前,应当编制销毁清单,经批准后方可销毁;(三)销毁档案应当采取安全、环保的方式;(四)销毁档案后,应当及时做好记录。
档案管理制度临沭
一、制度总则为加强临沭县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职责1.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全县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等工作。
2. 各单位、各部门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三、档案收集与归档1. 档案收集范围:各单位、各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图表、照片、录音、录像等。
2. 档案归档要求:归档材料应齐全、完整、真实、准确,符合国家档案管理标准。
3. 档案归档程序:各单位、各部门应按照档案归档规定,定期将档案材料报送档案管理部门,经审核后归档。
四、档案整理与保管1. 档案整理: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档案分类、编目、编号等要求,对归档的档案进行整理。
2. 档案保管:档案管理部门应按照档案保管要求,对档案进行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措施,确保档案安全。
3. 档案鉴定: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进行销毁。
五、档案利用与查阅1. 档案利用: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档案利用规定,为各单位、各部门和个人提供档案查阅、复制等服务。
2. 档案查阅:查阅档案应在档案管理部门指定的查阅室进行,查阅人应遵守档案查阅规定。
六、档案保密与安全1. 档案保密:档案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档案保密制度,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2. 档案安全:档案管理部门应加强档案安全防范,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
七、档案人员管理1. 档案人员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
2. 档案人员应接受档案业务培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3. 档案人员应严格遵守档案管理制度,认真履行职责。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临沭县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各单位、各部门应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本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临沭县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县某局档案管理实施方案范文
县某局档案管理实施方案范文
县某局档案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xx省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办法》,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按照“分类推进、逐步规范、注重长效”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档案收集、整理、管护和开发利用,提高档案规范化管理水
平,切实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二、主要目标
档案管理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有效提升,档案管理设施条件明显改善,档案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切实强化电子档案管理、档案信息安全和特色档案征集工作,不断丰富档案资源,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三、工作任务
1、加强档案工作管理。
要高度重视档案工作,切实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明确责任措施,至少配备1名档案管理工作的专、兼职工作人员,并确保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
2、建立完善档案管理各项制度。
贯彻落实《档案法》及涉及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立卷归档、档案保管保密、档案利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等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应归档文件材料按期归档,规范保护。
3、完善档案基础设施。
认真落实档案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防火、防潮、防尘、防盗、防鼠等要求,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进一步加强电子档案管理工作,实施电子档案资源异地备份、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同步归档保管措施,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
4、提升档案业务标准化水平。
进一步规范档案收集、整理、归档、管理等各环节工作要求,做到及时收集、
整理、归档、安全管护,确保档案资料。
县直部门单个科室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科室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科室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科室内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销毁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科室档案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二)集中统一、科学管理原则;(三)维护档案安全、确保档案真实原则;(四)方便利用、提高档案效益原则。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科室档案收集范围:(一)科室内部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图表、照片等;(二)科室与其他单位、部门之间的往来文件、资料;(三)上级部门下发的文件、通知、通报等;(四)科室开展业务活动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报表等。
第五条档案收集要求:(一)档案收集工作由科室档案管理员负责;(二)档案收集要及时、全面、准确;(三)档案收集过程中,对破损、褪色、霉变等档案要及时修复、整理。
第六条档案整理要求:(一)档案整理工作按照《档案法》及国家档案局发布的档案分类标准进行;(二)档案整理要遵循档案的自然属性,保持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三)档案整理要准确、规范、简洁。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七条档案保管要求:(一)档案保管工作由科室档案管理员负责;(二)档案保管要按照档案类别、年代、重要程度等进行分类存放;(三)档案保管要确保档案安全,防止火灾、水灾、虫蛀、鼠咬等灾害;(四)档案保管要定期进行盘点、检查,确保档案完整无缺。
第八条档案利用要求:(一)档案利用工作由科室档案管理员负责;(二)档案利用要严格按照档案法及相关规定进行;(三)档案利用要尊重档案的原始性、真实性,不得篡改、伪造档案;(四)档案利用要保护档案的机密性,防止档案丢失、泄密。
第四章档案销毁与交接第九条档案销毁要求:(一)档案销毁工作由科室档案管理员负责;(二)档案销毁要严格按照《档案法》及相关规定进行;(三)档案销毁前,需经科室负责人批准,并做好销毁记录;(四)档案销毁过程中,要确保档案内容不外泄。
武川县档案局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武川县档案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武川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武川县档案局及其下属各档案室,以及其他需要归档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二)安全保密;(三)方便利用;(四)依法管理。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档案收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收集范围:包括武川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图表、照片、录音、录像等;(二)收集渠道:通过归档、移交、捐赠、购买等方式收集档案;(三)收集质量: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五条档案整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分类标准,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分类、编目、整理;(二)编制档案目录,包括档案名称、编号、保管期限、存放地点等;(三)对破损、污染、褪色的档案进行修复、复制,确保档案的完好。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档案保管工作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保管规范,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二)实行专人负责制,确保档案的保管安全;(三)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四)对重要档案实行专柜保管,确保档案的绝对安全。
第七条档案利用工作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严格按照档案法律法规,对档案的查阅、复制、出借等实行审批制度;(二)提供档案查询服务,方便社会公众利用档案;(三)加强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为领导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档案信息服务。
第四章档案鉴定与销毁第八条档案鉴定工作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根据档案法律法规,对档案的保存价值进行鉴定;(二)鉴定工作应当由具有专业知识的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三)鉴定结果应当报请有关领导审批。
第九条档案销毁工作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严格按照档案法律法规,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进行销毁;(二)销毁档案前,应当进行鉴定,并报请有关领导审批;(三)销毁档案时,应当采取安全措施,防止档案资料泄露。
档案管理制度柳林县
一、总则为加强柳林县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柳林县行政区域内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形成的各类档案的管理。
三、档案管理职责1. 柳林县档案局(馆)是全县档案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县档案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2. 各级档案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3. 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档案工作负总责,应将档案工作纳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确保档案工作顺利开展。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1. 各单位应按照档案收集范围和标准,及时收集各类档案,包括文书、科技、声像、电子等档案。
2. 档案收集后,应及时进行分类、整理,编制目录,建立档案档案库,确保档案的有序存放。
3. 档案整理应遵循档案的分类、编目、归档、保管、利用等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五、档案保管与利用1. 档案保管应遵循安全、保密、方便利用的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2. 档案保管应定期进行清点、检查,及时修复破损档案,防止档案损坏、丢失。
3. 档案利用应按照档案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保密和安全。
六、档案信息化建设1. 各单位应积极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现代化水平。
2. 档案信息化建设应遵循统一规划、分步实施、资源共享的原则,确保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顺利推进。
3. 档案信息化建设应加强网络安全保障,确保档案数据的安全。
七、档案鉴定与销毁1. 档案鉴定应遵循档案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鉴定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
2. 档案鉴定后,应按照档案鉴定结果,对不再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进行销毁。
3. 档案销毁应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确保档案销毁的安全和保密。
八、奖励与处罚1. 对在档案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某某局档案管理制度
某某局档案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档案接收制度(一)凡是我局在基本建设、生产经营、科研技术、工程管理、防汛抗旱等活动中形成的、通过办理完毕、具有储存价值的各类文字、图纸、图表、声像、计算材料等不一致形式与载体的各类历史记录,均应整理归档。
(二)接收时间及程序。
各业务部门务必按照各类档案的归档范围,将具有储存价值的材料收集齐全,进行整理,移交给档案室,立卷人认真填写移交目录, 参照档案,查点清晰,立卷人与接收人应在移交目录上签字,各储存一份(移交目录表由档案室提供)。
1、科研档案在研究课题结束后,次年6月底前归档。
归档前,应先进行整理、分类(一个课题一套材料,实验记录本应按课题分别记录,不得多课题任务内容记在同一记录本上),填写归档文件材料审查意见(签字手续完备),整理后由兼职档案员到档案室预立卷并办理移交手续。
2、机关各部门每年三月底前将预立卷的文件材料移交档案室。
3、基建项目在完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归档。
4、大型仪器设备资料在验收后归档。
5、文书档案按照“随办随归”的原则,及时或者定期归档。
6、会计档案按储存两年后,每年三月底前归档。
7、声像档案每年三月底前归案(录音、录像、题词、照片)。
8、去世五年后的人事档案每年六月底前移交文书档案保管。
9、专利档案由项目负责人每年一月底前归上年度形成的专利材料。
(三)移交的案卷质量务必符合规范,对不符合要求的,要限期整理,待符合标准后才接收。
1、案卷内文件材料要齐全、完整。
2、案卷内文件材料的载体与书写材料应符合耐久性要求,务必是钢笔、毛笔书写或者打印件。
不能有热敏纸,不能有铅笔、圆珠笔、红墨水、纯蓝墨水、复写纸等书写的字迹。
二、档案整理制度(一)建立档案联络网,网员为兼职立卷人,负责本单位档案的收集、整理, 实行预立卷。
(二)档案的整理工作务必按照“便于保管、方便利用”的原则与要求,务必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根据其形成特点与规律进行整理。
(三)根据有关档案分类原则、规范,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制科学的档案分类方案。
保康县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保康县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保康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保康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简称各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集中保管,分散利用;(三)依法治档,规范管理;(四)安全保密,服务大局。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各单位应按照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建立健全档案收集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第五条档案收集范围包括:(一)各单位在履行职责、开展业务活动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图表、声像等;(二)各单位与外部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备忘录等;(三)各单位在对外交流、合作、捐赠等活动中形成的档案;(四)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
第六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分类科学,便于检索;(二)编号规范,便于管理;(三)载体适宜,便于保管;(四)编制档案目录,便于利用。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七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八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实行集中保管,指定专人负责;(二)按照档案类别、时间、载体等进行分类存放;(三)定期检查档案,发现破损、霉变等问题及时修复;(四)加强档案库房安全管理,确保档案安全。
第九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要求:(一)严格执行档案查阅制度,确保档案安全;(二)提供档案查阅、复制、翻译等服务;(三)根据档案利用情况,及时更新档案目录;(四)加强对档案利用的监督和管理。
第四章档案鉴定与销毁第十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档案鉴定制度,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
第十一条档案鉴定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鉴定,确保档案真实性;(二)科学鉴定,确保档案价值;(三)合理鉴定,确保档案利用。
第十二条档案销毁应遵循以下程序:(一)编制档案销毁清单,经单位领导批准;(二)在销毁前,对档案进行核对,确保无误;(三)销毁档案时,应有专人监督,确保档案销毁安全。
最新整理××局档案管理制度.docx
最新整理××局档案管理制度一、集中统一管理本机关的全部档案,做到专人、专室、专柜管理,任何人不得据为已有。
二、加强库房管理,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方面的工作,配置必须的保护设备。
三、定期对室藏档案保管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并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护档案的安全。
四、认真做好档案的收集登记工作,做到目录与室藏档案相符。
五、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准确地判定档案的存毁,销毁失去价值的档案,由鉴定小组提出意见,登记造册,经机关负责人批准后,由二人在指定的地点监销,禁止擅自销毁档案。
六、档案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在办完档案移交手续后,方可离开岗位。
七、因保管不善,造成档案毁坏和丢失的,按《档案法》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刻苦学习、不断提高文化和业务水平、适应工作的需要。
二、负责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三、做好档案资料的整理、编目、鉴定、保管、统计、编研和系统化工作。
四、全面熟悉室藏,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积极提供利用,做好咨询工作,严格执行保密和档案的利用制度。
五、加强档案室管理,做好温湿度记录,年终对室藏档案资料进行全面地核对清理,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六、保持室内整洁,遵守防火安全制度。
××局档案保密制度一、根据国家保密法和国家税务总局、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税收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做好档案的密级划分和密级的变更工作。
二、严格档案借阅审批手续,档案查阅只限于阅文室,查阅者不得抄录、复制和拍照,更不得擅自带走和转让他人;如确因工作需要,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采取相应保密措施,使用后及时归还。
三、档案室房属机要重地,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四、对于造成泄漏档案机密的单位和个人,依照《国家保密法》有关规定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局档案利用制度一、凡需利用档案资料者,必须填好借阅单,说明利用的目的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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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XX局档案管理制度
一、立卷、归档
第一条各部门平时要做好文件的收集、整理,文件的整理、归档工作是各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必须认真做好。
第二条文件材料由办公室负责整理立卷、归档;执法案卷由执法部门负责整理立卷、归档。
第三条文件立卷归档范围。
凡是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件,均属立卷归档范围。
第四条立卷的原则。
遵循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区分文件的保存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五条立卷方法。
根据立卷原则、文件的分类,分年度、分级别的方法立卷。
第六条文件归档份数。
一般归档1份,重要的和经常使用的文件归档2份。
第七条归档时间。
部门应于活动后一周内,将应立卷归档的文件整理立卷。
第八条归档文件案卷的要求。
部门归档文件案卷,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归档文件齐全、完整。
2、每个案卷必须填写案卷文件目录、编件号、页号、案卷封面,填写时用中性笔或钢笔书写,字迹工整、清晰。
3、档案袋的名称要注意内容准确,文字简练通顺,结构完整,必须揭示卷内文件的内容和成份。
二、档案的管理和利用
第九条各部门按照县档案局对档案管理的要求,对存放的各类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分类保管,编制各类检索目录,并按要求向县档案馆及时移交。
第十条管理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经常检查防护设施和档案保管状况,对破损、字迹褪色、纸张变色的档案,要有计划的进行修补、复制,保护档案的安全与完整。
第十一条档案的利用。
利用档案人员,按规定办理档案利用审批手续与有关登记表,档案用完后应及时归还。
第十二条借用档案人员必须爱护档案,要保证档案的安全与保密。
不得擅自涂改、勾划、剪裁、拆散、翻印或转借。
归还档案时,办公室人员要仔细检查,发现对档案有损坏或泄密者,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确保文件、材料的安全,做好保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