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成本核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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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核算管理办法
1.总则
1.1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成本、费用的归集、确认,及时、准确核算并反映项目成本,正确评价管理业绩,提升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2.成本核算内容和程序
2.1项目实际成本核算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成本开支范围和费用开支标准的规定,正确计算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正确计算归集各项成本,逐月进行成本核算。
2.2工程成本核算内容:
工程成本核算内容包括直接材料费、直接人工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共五类。
按成本核算对象设立了工程成本明细帐后,还应按成本项目分设,便于按类别归集汇总成本核算对象应负担的生产费用。
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中包含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等,在办理结算时应明确区分,财务部门分类核算,便于考核和同类型工程数据的积累。
2.2.1直接材料费:在施工过程中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的材料、结构件、零配件、半成品。以及虽不构成工程实体但有助于工程实体形成的其他材料,如周转材料等。
2.2.2直接人工费:直接从事项目工程施工的工人和在施工现场
为工程制作构件、运料、配料等工人的工资、奖金、补贴、工资附加费、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
2.2.3机械使用费:在施工过程中使用施工机械发生费用。包括使用自有机械的安拆费和运输费、大型设备基础费用、折旧费、中小型维修费和保养费及配件费、机械操作人员的薪酬费用、燃料动力费用等,还包括外租设备的租赁费及不包含在租赁费中的安拆费等。
2.2.4 其他直接费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材料二次搬运费、临建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垃圾清运费、文明施工CI 费、工程测量费等。
2.2.5间接费用: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发生的管理人员(非生产人员)薪酬、办公费、差旅费、劳动保护费、排污费、工程保修费、外单位管理费、低品摊销费、物料消耗费、财产保险费等。
2.3项目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为:
2.3.1根据当月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等原始凭证,经审核并符合企业管理制度要求,归集各项成本费用,编制记账凭证。财务人员应以审计部等部门人员提供的结算书作为成本核算依据,财务人员不得随意确认成本。
2.3.2计算当月应分摊和计提的有关费用,编制相关凭证。
2.3.3财务部门按照建造合同的完工百分比法计算确认项目当月的收入、成本、毛利,编制有关凭证。
3、成本归集要求
3.1由财务部牵头,工程公司、工程管理部、工程审计部、供应部
配合,负责归集、核算实际成本。要求当期成本在当期全部完整核算,禁止成本核算长期跨月、跨年入账。
3.2成本归集所需的原始附件,均应履行相应的签字程序。应有经办人、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财务签字,需报总经理批准的应签字完整。财务人员不得随意自行暂估确认成本。
对于施工过程中不易确定最终结算额的,应按保守原则办理月度进度结算,但不得出现无明细的结算或暂估,禁止长期跨年、跨月办理结算进入成本核算。
3.3直接材料费:材料消耗由材料部负责编制消耗报表,租赁的周转架料应按月办理内部或外部结算,在每月25日前将相关核算资料送交财务部。项目完工后一个月项目应完成材料结算盘点工作,确定最终材料费成本。
供应部提供材料收发存汇总报表需经供应部经理、项目负责人签字,工程审计部审核后报财务部,财务人员根据该表进行成本入账核算。
材料调拨给施工队的,应由其指定人员签收,定期办理结算手续。
废旧物资的处理按照公司制度执行,项目冲减成本。
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材料盘点工作,并于季末前将盘点资料送交财务部。财务部根据账务和实际盘点数据,查找原因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3.4机械使用费:设备租赁费、维修费用等由供应部负责,在每月
25日之前将相关核算资料送交财务部。项目完工后一个月项目应完成上述成本结算工作,确定最终机械费成本。
外租设备、运费无论发票是否已到,应按月办理结算(内部结算)交财务部入账核算,购买的固定资产设备按月计提折旧。
3.5其他直接费用、间接费用:核算由财务部负责按月核算,项目完工后一个月项目应完成上述成本的最终确认,并对预计尚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相关部门提供依据后进行相应核算。
4.责任追究
4.1项目部在经济活动分析前及季末、年末,由财务人员牵头,商务部门、材料部门、机械管理等部门配合,对项目实际成本进行清理,编制实际成本与账面成本调节表,查找差异原因并督促相关成本及时入账核算。
4.2各部门人员应及时、准确提供项目收入和成本的确认依据,如因各部门员不能严格履行职责,导致项目成本核算不真实,致使项目亏损不能及时预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3财务人员须有强烈的责任心,积极、主动、及时收集成本归集资料。不真实核算成本,或有意做假账,隐瞒项目亏损的,或隐瞒不报的、不及时入账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工程项目成本核算管理制度
一、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
1、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2、设置成本核算会计科目和帐簿,按成本核算对象归集工程成本费用。
3、编制项目工程成本计算表,计算工程总成本。
4、确定划分完工和在建工程之间的成本,计算已完工工程和在建工程的单位成本。
5、编制成本报表,反映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情况。
二、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
1、单位工程项目,以每一独立的设计概算或施工图预算所列的单项工程为成本核算对象。
2、群体工程项目,在同一地点、结构类型相同、开竣工时间相近,可以合并为一个成本核算对象。
3、对于工程规模较大、工程较长的工程项目,可以结合项目管理的特点和成本核算的需要,按工程项目的一定区域或部位或周期划分成本核算对象。
4、成片分期(区)工程的项目,可以以各期(区)为成本核算对象。
5、同一项目有裙房、公寓、写字楼等不同功能的,按功能划分成本核算对象。
6、同一小区、同一期有高层、多层、复工等不同结构的,按结构划分成本核算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