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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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20东深线及S105济聊线长清绕城段改建工程

环境保护制度

山东滨州城建集团公司

G220东深线及S105济聊线长清绕城段改建工程

SG-4标段项目经理部

环境保护制度

一、编制依据

1、工程设计文件

2、公司环境管理文件

3、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二、环境保护工作方针

在本工程施工中认真贯彻:“消除一切隐患风险,确保全员健康安全;建设绿色环保工程,营造和谐发展环境”的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并作为项目部环境保护工作方针。

三、环境保护的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工

程的有关规定,做好施工区域的环境保护工作,对施工区域外的植物、树木尽量维持原状,防止由于工程施工造成施工区附近地区的环境污染。积极开展尘、毒、噪音治理,合理排放废渣、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活动给周围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

四、环境保护体系

(一)、组织机构

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张明华为组长的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负责项目部环境保护方面的日常管理及事故调查处理。其环境保护职责具体为:

1、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的各项政策、法律、法令和规章制度;

2、负责审批并贯彻执行环境保护管理体系的文件,审批环境保护措施计划;

3、完善各部门管理人员的环境保护责任制;

4、定期研究解决环境保护中的难题;

5、总结与推广环境保护先进经验;

6、主持环境保护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及纠正预防对策。

(二)、环保责任制

1、项目经理张明华是项目部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工程施工环境保护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制定环境保护目标;规定各部门及有关人员环境保护职责;批准环境保护文件和规章制度;保证环境保护投入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2、安全生产负责人韩延岭是项目部环境保护主管责任人,对本工程施工环境保护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实现环境保护目标;组织制定环境保护规章制度;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各级人员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措施。

3、总工程师付国峰是项目部环境保护技术责任人,对本工程施工环境保护负技术领导责任。负责组织编制环境保护措施计划,组织环境措施交底,并督促检查实施情况。

5、工程技术部负责编制环境保护措施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落实“三同时”(即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负责编制施工过程环境保护作业指导书并负责进行环境保护措施交底,负责环境保护措施的具体落实。并负责环境管理措施的实施。

6、财务部负责编制环境保护措施经费计划,并负责筹措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经费。负责办公和生活营地的环境卫生管理;制定和实施垃圾的治理措施;负责卫生防疫、保障员工的健康。

三、环境保护措施

工程开工前,根据具体的施工计划制定出与工程同步的防止施工环境污染的措施,认真作好施工区和生活营地的环境保护工作,防止工程施工造成施工区附近地区的环境污染和破坏。

(一)、防止扰民与污染

1、与施工区域附近的居民和团体建立良好的关系。对受噪音污染的,事前通知,随时通报施工进展。

2、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避免扰民施工作业,以防止公害的产生为主。

3、采取一切必要的手段防止运输的物料进入场区道路,并安排专人及时清理。

5、由于施工活动引起的污染,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控制。

(二)、搞好空气质量的保护

1、机械车辆使用过程中,加强维修和保养,防止汽油、柴油、机油的泄露,保证进气、排气系统畅通。

2、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使用优质燃料,减少有毒、有害气体的排放量。

3、采取一切措施尽可能防止运输车辆将砂石、混凝土、石渣等撒落在施工道路及工区场地上,安排专人及时进行清扫。场内施工道路保持路面平整,排水畅通,并经常检查、维护及保养。晴天洒水除尘,道路每天洒水不少于4次,施工现场不少于2次。

5、不在施工区内焚烧会产生有毒或恶臭气体的物质。因工作需要时,报请当地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同意,采取防治措施,在监理工程师监督下实施。

(三)、加强水质保护

1、施工场地修建沉沙池,减少泥砂和废渣进入梭磨河。施工前制定施工措施,做到有组织的排水。土石方开挖施工过程中,保护开挖邻近建筑物和边坡的稳定。

2、工程机械、车辆定时集中清洗。

(四)、加强噪声控制

1、加强交通噪声的控制和管理。合理安排运输时间,避免车辆噪声污染对敏感区影响。

2、调整施工时段:晚间控制高噪声机械的设备运行、作业,控制工作时间。

3、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降低施工噪声对附近居民区的影响。

4、进入生活营地和其它非施工作业区的车辆,不使用高音和

怪音喇叭,尽量减少鸣笛次数,最好以灯光代替喇叭。

(五)、弃渣和固体废弃物处理

1、施工弃渣和固体废弃物以国家《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为依据,按设计和合同文件要求送至指定弃渣场。

2、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在施工区和生活营地设置足够数量的临时垃圾贮存设施,防止垃圾流失,定期将垃圾送至指定垃圾场,按要求进行覆土填埋。

3、遇有含铅、铬、砷、汞、氰、硫、铜、病原体等有害成份的废渣,经报请当地环保部门批准,在环保人员和监理工程师指导下进行处理。

4、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在施工区和生活区设置足够数量的临时卫生设施,定时清除垃圾,并将其运至指定地点

堆放或掩埋、焚烧处理。

(六)、水土保持

1、按设计和合同要求合理利用土地。不得因堆料、运输或临时建筑而占用合同规定以外的土地,如情况特殊,需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使用。施工作业时表面土壤妥善保存,临时施工完成后,恢复原来地表面貌或覆土。

2、施工活动中严格按合同要求采取设置排水系统,防止水土流失,防止破坏植被和其它环境资源。按设计要求合理砍伐树木,清除地表余土或其它地物,不乱砍、滥伐林木,不破坏草灌等植被;进行土石方明挖和临时道路施工时,根据地形、地质条件采取工程或生物防护措施,防止边坡失稳、滑坡、坍塌或水土流失;做好弃渣场的治理措施,按照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弃渣规划有序地堆放和利用弃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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