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镇对村(社区)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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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2018年修正)

上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2018年修正)

上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2018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8.05.24•【字号】•【施行日期】2018.05.24•【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治安管理正文上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2010年11月11日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5月24日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本市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三章工作任务第四章社会参与第五章考核与奖惩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和公民开展或者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动员和组织各方面力量,运用政治的、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开展平安创建活动,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第四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惩治与预防违法犯罪相结合和专门机关工作与群防群治相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并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工作计划。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综治委)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本系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第六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

上级人民政府应当与下级人民政府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市和区综治委应当与相关成员单位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系统综治委应当与所属单位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4.18•【字号】粤安〔2018〕9号•【施行日期】2018.04.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安〔2018〕9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安委会成员单位:《广东省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于2018年7月6日和2019年1月6日前分别将2018年上半年和全年的贯彻落实情况报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2018年4月18日(联系人及电话:孙兰军,************,传真:83135940)广东省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广东省党政部门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为主线,以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实现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较2017年度下降7%以上为主要目标,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法治、防控和保障体系,降低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有效预防职业病危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和生命安全健康的需要,为我省奋力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一、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一)推行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着力推动企业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全面落实企业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教育培训等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全员全岗位全覆盖。

黑龙江省2018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发乡镇)

黑龙江省2018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发乡镇)

黑卫家庭发〔2018〕125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18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行署)卫生计生委、财政局,省农垦、森工总局卫生局、财务处:为推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实施,不断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导方案》(国卫基层发〔2015〕35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三部门《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8〕18号)及原省卫生计生委等三部门《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黑卫家庭规发〔2018〕3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省情实际,研究制定了《黑龙江省2018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2018年11月19日(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抄送:省卫生监督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妇幼保健院、省精神病防治所、省结核病预防控制中心、省中医药研究院,省卫生计生委项目资金监管服务中心、省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中心、省社区卫生协会。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11月19日印发黑龙江省2018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充分发挥绩效评价对项目工作的促进作用,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水平向纵深发展,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绩效评价依据(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文件。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原卫生部财政部原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卫妇社发〔2009〕70号)、原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综治办国务院农民工办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做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卫流管发〔2014〕82号)、《关于印发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医改办发〔2016〕1号)和《关于印发规范和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黑医改办发〔2016〕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26号)。

2018年农村干部目标考核意见

2018年农村干部目标考核意见

编号:_____2018年农村干部目标考核意见学校:_________教师: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此文内容仅供参考,可自行修改)第1 页共6 页2018年农村干部目标考核意见一、考核内容、分值(100分)(一)信访稳定共工作(30分)1、信访稳定工作(25分)(考核单位:信访办)每发生一起到、、和的个体访,分别扣2分、4分、8分、16分;每发生一起到、、和的集体访(3人以上)分别扣3分、6分、15分、25分;重复访、敏感时期上访、非正常上访、被登记的上访和出现丢丑闹事的双倍扣分;被通报批评的三倍扣分。

村干部参与或幕后支持到以上的上访案件,扣同级别上访的最高分;在本年度内及时化解信访积案,息讼罢访的按上述扣分比例的80%给予加分奖励。

本项考核扣分上不封顶,分数不够的从总分中扣除。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5分)(考核单位:政法委员、司法所)综治组织不健全、相关档案、设施不达标的扣2分;每发生一起治安案件扣1分;每发生一起民转刑事案件扣2分;每发生一起“法轮功”分子等邪教活动案件扣2分,影响大、性质恶劣的扣5分。

此项扣分扣完为止。

(二)美丽乡村建设(40分)(考核单位:组织委员、分管副镇长)1、办公场所(4分)。

按照“四有”标准,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必要的办公桌椅及设施,有配套的学习宣传材料,有统一的活动平台。

全部都有得4分,每缺一项扣1分。

2、村内基础设施建设(14分)(1)街道硬化(6分)。

村内主要街道全部完成硬化的,得6分;部分完成硬化的,视完成情况得2—5分;完成没有硬化的,不得分。

第 2 页共 6 页(2)街道绿化(2分)。

村内主要街道全部完成绿化的,得2分;部分完成绿化的,得1分;完成没有绿化的,不得分。

(3)村内亮化(2分)村内路灯设置合理,满足亮化需要的,得2分;数量较少,分布不均的,得1分;没有亮化的不得分。

(4)自来水(2分)村内通自来水,并运转正常的,得2分。

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2018年修订)

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2018年修订)

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2018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8.11.30•【字号】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5号•【施行日期】2019.01.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层民主自治正文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十五号)《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已由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1月30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8年11月30日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1999年9月26日山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2018年11月30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根据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第三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村民委员会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第四条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行使职权;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村民委员会经费补助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予以保障。

第二章村民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第六条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三至七人的单数组成。

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具体人数由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村规模的大小、村民委员会承担的工作任务和有利于减轻农民负担的原则等提出建议,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3湖南省文明村镇测评细则(2018年版)

3湖南省文明村镇测评细则(2018年版)

3湖南省文明村镇测评细则(2018年版)湖南省文明村镇测评细则2018年版一、测评目的本细则旨在为湖南省文明村镇的评选和管理提供规范化的指导,进一步鼓励和推动农村文明建设和发展,促进农村和谐社会的建设。

二、测评内容1. 科学技术创新、生态环境建设、文化传承和创新、社会救助、卫生健康、教育和养老服务、乡村旅游、农村经济和农村治理共九大方面,每个方面均包括若干项具体内容。

2. 测评内容涵盖村镇党组织、村委会、村民自治委员会、居民代表和村民个人以及各种社会组织的各种表现。

3. 测评采取定量和定性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以达到更全面的了解和评价表现所在村镇的发展状况。

4. 在测评中有重点将会和问题将进一步暴露的区域或村庄作为重点项目来研究评估,给予专项开发或特别照顾。

三、测评标准1. 每个具体内容将给定得分标准,满分100分。

2. 每个方面的分值按照其重要程度分别给予不同加权值,如下:科学技术创新50分生态环境建设50分文化传承和创新40分社会救助30分卫生健康40分教育和养老服务30分乡村旅游30分农村经济50分农村治理30分3. 每年进行一次测评,得分最高的前百名村镇评为“文明村镇”,并给予奖励。

四、测评规定1. 具体的测评规定每年由被选定的文明村镇,联合省文明办和媒体进行公开公示。

2. 村镇自愿参加。

3. 测评得分仅供信息反馈和参考,不得以此作为行政考核的标准。

4. 对于虚假宣传和不规范测评行为,将进行严肃处理。

五、制定本细则的原则1. 尊重和反映村民和社会发展的现实情况。

2. 立足湖南特色文化和环境。

3. 体现科学、公平和公正。

4. 着重有效和可操作性。

5. 对于专业性较强的问题,建立专业工作组来解决。

6. 保持长期稳定性,使其成为持续发展和改进的基础。

六、测评实施方案1.测评方法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以问卷调查、实地考察、专家评审等方式进行。

2.测评要素(1)科学技术创新:包括技术创新能力、科技成果转化、科技金龙鱼发展等方面,重点关注农村科技创新水平。

2018年综治考核细则

2018年综治考核细则
查看组织机构、标牌、台账记录
4、在非公经济组织中未建立综治组织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扣 0.5分;未把社会团体组织纳入党委和政府监管体系的扣 0.5分。
抽查两新组织实际建设情况
5、村(社区)未推行“1+X”网格化管理构架模式的的扣0.5
分,无网格员台账和工作记录的扣 0.5分。
平安创建工作 6分
1、未深入开展平安(乡镇、街道、村、社区)、平安单位、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要求有方案、措施、效果)的扣1 分;未树立平安建设典型的扣 1分(要求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有2个典型经验);
查看刊登发表的原件、复印件或视频影像资料
代表县迎接省、市综治工作考核验收并得到认可的一次加2分,满分为止。
积极配合县综治办参加各种活动的加分。
查看档案
降档否决
因排查和处置不力,在重要节点、重大国事活动、上级领导来丰视察、县域重要活动等政治敏感时期发生非正常进京访的,年终考核予以降档;发生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严重影响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影响恶劣的重大刑事案件、重特大道路交通火灾爆炸安全事故、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民转刑案件和群众安全感低于规定标准的,予以一票否决警示直至一票否决。
查看档案
未在部门、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社团组织等建立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小组扣 1分;每季度未上报一篇敌社情信息的扣 0.5分,直至扣完2分为止。未配合开展国家安全社会风险评估和敌社情调研的各扣0.5分。
看宣传总结、宣传单、展板、影像资料
加分项
在全国性会议、重要文件、简报上推广的,有一次加0.5分,最高加到总数50分止,没有不加分;在国家级媒体上专门报道的,在全省性会议、重要文件、简报上推广的,有一次加0.5分,最高加到总数50分止,没有不加分;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百政办发〔2018〕75号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百政办发〔2018〕75号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正文:----------------------------------------------------------------------------------------------------------------------------------------------------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百政办发〔2018〕7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百色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9月18日百色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2 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57号)精神,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人民政府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考核。

第三条各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对其与上级人民政府签订的耕地保护责任状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负总责,县(市、区)长、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考核,由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农业局、市统计局(以下称市考核部门)组织开展考核检查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具体承担考核检查日常工作。

第五条各县(市、区)、乡(镇)要成立耕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耕地保护重大工作,协调解决耕地保护工作重大问题。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水务局关于《北京市门头沟区河(湖)长职责(试 行)》等制度的通知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水务局关于《北京市门头沟区河(湖)长职责(试 行)》等制度的通知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水务局关于《北京市门头沟区河(湖)长职责(试行)》等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2.03•【字号】门政办发〔2018〕69号•【施行日期】2018.1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其他规定正文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水务局关于《北京市门头沟区河(湖)长职责(试行)》等制度的通知门政办发〔2018〕69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现将《北京市门头沟区河(湖)长职责(试行)》、《北京市门头沟区河(湖)长制工作约谈办法(试行)》和《北京市门头沟区河(湖)长制检查通报制度(试行)》转发给你们,请认真依照执行。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2月3日北京市门头沟区河(湖)长职责(试行)为进一步完善河(湖)长制工作机制,根据《北京市门头沟区进一步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方案》,结合实际,特明确全区各级河(湖)长职责。

一、区级河(湖)长职责(一)区总河长、副总河长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

2.把河(湖)长制纳入有关区领导职责清单,督促履行河长职责。

3.加强河长制机构建设、人员和资金保障,建立水环境、水生态保护长效机制。

(二)区级河(湖)长职责区级河(湖)长统筹推进分管河湖的河长制工作,区级河长巡河原则上每季度开展一次。

1.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一河(湖)一策”,开展本区河湖突出问题整治,严格执行“三查、三清、三治、三管”。

2.对镇(街道)级河(湖)长和部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3.协调解决跨镇(街道)(部门)涉河湖重点难点问题。

二、镇(街道)级河(湖)长职责镇(街道)级河(湖)长对本镇(街道)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负总责,对村(社区)级河(湖)长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协调解决跨村(社区)涉河湖各种问题。

合肥市肥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目标管理考核指标的通知-肥政〔2018〕44号

合肥市肥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目标管理考核指标的通知-肥政〔2018〕44号

合肥市肥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目标管理考核指标的通知正文:---------------------------------------------------------------------------------------------------------------------------------------------------- 肥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目标管理考核指标的通知肥政〔2018〕44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

为引导各乡镇(园区)、县直各单位围绕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实施,全面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政策措施,扎实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确保2018年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现将2018年度各单位目标管理考核指标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县政府督查目标办将按照《肥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8年度目标管理工作的通知》(肥政〔2018〕40号)规定,于2019年初对各责任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表彰和奖励。

2018年10月25日上派镇2018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一、创新发展(48)①完成技改投资1亿元(8)。

②完成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年度目标任务(10)。

③完成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年度目标任务(5)。

④完成新增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数年度目标任务(10)。

⑤做好创建科普示范县工作(5)。

⑥做好深化改革工作(10)。

二、协调发展(190)①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2.5亿元(15)。

②完成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8%(20)。

③完成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年度目标任务(5)。

④完成工业投资3亿元(10)。

⑤完成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增速≥14%(10)。

⑥完成财政收入77210万元,做好农业信贷融资、预算绩效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30)。

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长县政办发〔2018〕12号

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长县政办发〔2018〕12号

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长县政办发〔2018〕12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关于全面推进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8月25日关于全面推进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为进一步理顺物业监管机制,破解物业管理难题,促进物业服务水平有效提升,营造整洁、和谐、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物业管理条例>办法》、《长沙市关于全面推进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规范物业服务、改善人居环境为核心,以理顺监管体制、优化运行机制为宗旨,以解决物业管理突出问题为导向,紧扣和谐、宜居、品质城市建设主线,破除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相分离,行业管理取代社会管理的旧体制,重新构建与现代城市管理相适应的物业管理新体制。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县物业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居民生活幸福指数不断提升。

二、明晰工作职责,厘清主体责任物业管理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县相关职能部门通力协作,镇(街)、村(社区)属地管理的原则,结合城管+物业网格化管理和矛盾纠纷四级三调工作机制,改变属地管理与行业监管权责不清的局面。

积极推动物业管理纳入社区治理体系,建立“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属地负责、网格落实、业主自治、社会参与”的监管工作新体系。

2018年乡镇关工委工作要点

2018年乡镇关工委工作要点

2018年乡镇关工委工作要点一、明确全年目标,落实工作任务1、完善保障机制,着力做好贫困青少年学生的“三保”(医保、人保、低保)工作。

配合民政、学校、医保主管部门,落实好青少年“三保”,实现青少年医保和中小学生人身保险全覆盖,符合低保条件的全部纳入低保。

2、强化村(社区)的关工委队伍建设,开展对扶贫村贫困青少年学生家庭精准扶贫工作。

以下店子、长发店、凉风垭、长兴、响堂沟五个村为扶贫基,建立“五老”关爱帮扶弱势青少年小组实现三年扶贫助困计划,XX年——2018年扶贫助困贫困弱势青少年(学生)家庭30人。

(一定三年)为扶贫助困家庭提供增收致富信息,项目、技术、资金。

从XX年开始至2018年实现脱贫。

《具体见县关工委扶贫登记表》3、着力做好社区的助困扶贫工作:经镇研究决定在顺东街、玉泉街、南北街、西街、下河街等五个社区实施“助困扶贫”工程100人(每个社区20人)。

(一定三年)在项目工作中以家庭为单位从XX 至2018完成助困扶贫工作。

(具体工作见《县关工委助困工作登记表》)二、强化工作重点、搭建工作平台XX年全镇的关工委工作主要把工作重点放在社区,充分利用社区的地理区域、环境条件、人力资源、组织机构等优势、重点在强化阵地建设,办好“三校”(家长、假日、技术培训)上下功夫,巩固创新顺东街、上河街、西街、下河街为老点的工作机制;打造玉泉街社区阵地建设,启动南北街社区关工委阵地建设的工作平台。

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加大阵地建设力度,为开展活动搭建平台。

社区是青少年密集的城区,要有开展活动的阵地。

每个社区要有关工委办公室家长学校、假日学校、图书室和阅览室要有常年开展学习、培训、关爱帮扶、文化娱乐活动的记录和图片。

(二)组建“五老”志愿者队伍,关爱帮扶弱势青少年。

“五老”是关爱帮扶弱势青少年的主体。

以网格组建“五老”志愿者帮扶小组,定人定责,做好心理疏导、功课辅导、生活帮扶全镇10个社区,是青少年密集的地区弱势青少年群体占有一定的比例,对此需要建立帮扶体系,成片集中做好帮扶助困青少年工作,分期分批解决好弱势青少年成长的问题。

2018-季度目标责任考核最后一名表态发言-范文word版 (5页)

2018-季度目标责任考核最后一名表态发言-范文word版 (5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季度目标责任考核最后一名表态发言篇一:在年终总结大会上的表态发言某项目经理在年终总结大会上的表态发言尊敬的各位领导, 尊敬的XX经理,各位同志们:大家好!在这辞旧迎新的日子,我们公司隆重召开201X 年度总结表彰大会,作为公司的一名职工,我感到由衷的高兴,尤其是今天能代表受表彰的先进个人在这里发言,我更感到无比的荣幸和激动。

201X年,是我们公司取得丰硕成果的一年,圆满完成了公司年初制定的的各项目标任务。

工程规模、质量安全、经济效益大幅提高,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公司领导高瞻远瞩、运筹帷幄(wei wo),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同志们相互帮助,团结奋斗的结果,在这里请允许我代表所有员工,向公司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201X年,本人以“质量至上,安全第一”为宗旨,较好的完成了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施工能力和管理水平有了大的提高。

201X年我们又面临新的任务,新的挑战,今天公司召开的总结大会,也使我进一步认清了形势,明确了任务,增强了信心。

在此,我代表先进个人郑重承诺,我们将把过去的成绩作为新的工作起点,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学习他人的长处,在工作中不断提高和完善自我,认真履行职责,塌实工作,爱岗敬业,以此来回报公司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和厚爱!决心做到以下几点: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认真落实责任制组织带来项目班子认真学习国家有关建筑施工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公司规章制度,虚心向公司同事请教,向上级领导请教,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充分调动每个职工的积极性,立足岗位,全面落实公司制定的责任制。

三、加强现场管理,提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质量安全是企业赖以生存、得以发展的保证。

我将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认真执行标准规范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加强过程控制。

黄委〔2018〕-余杭区

黄委〔2018〕-余杭区

附件1:2018年行政村目标责任制考核目标一览表目标分类考核项目基本分考核部门大党建工作(100分)组织工作40(其中折合分16分,考核分24分)党群办党风廉政建设30(其中折合分12分,考核分18分)纪委宣传统战工作30(其中折合分12分,考核分18分)文体服务中心重点工作(100分)美丽乡村建设30(其中折合分12分,考核分18分)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国卫创建20(其中折合分8分,考核分12分)社会事务管理办清洁家园20(其中折合分8分,考核分12分)美丽办防违控违15(其中折合分6分,考核分9分)城镇管理服务中心平安黄湖建设15(其中折合分6分,考核分9分)综治信访办日常工作生态建设与环境15 村镇建设办、农业公(100分)保护共服务中心、经发和市场监管办村镇建设和农村建房管理15 村镇建设办低小散差整治15 经发和市场监管办劳动保障和民政、残联15 社会事务管理办目标分类考核项目基本分考核部门文体工作10 文体服务中心村级三资管理 5 农业公共服务中心人口计生 5 社会事务管理办卫生和红十字工作5 社会事务管理办综治信访工作 5 综治信访办人武工作 5 人武部统计工作 5 党政办社会评价(50分)评价指数10完成镇党委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和临时交办工作最高不超过20分创先争优最高不超过10分书记、镇长加分单个村最高不超过10分— 2 —附件2:2018年行政村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目标分类考核项目基本分考核部门考核标准及计分方法备注大党建考核(100分)组织工作24 党群办根据《黄湖镇2018年度组织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得分折算。

党风廉政建设18 纪委根据《黄湖镇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得分折算。

宣传统战工作18文体服务中心根据《2018年度黄湖镇宣传思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及《2018年度黄湖镇统战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黄委[2018]45号)考核结果相应折算。

黄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黄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的通知-黄城管委〔2018〕2号

黄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黄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的通知-黄城管委〔2018〕2号

黄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黄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的通知正文:----------------------------------------------------------------------------------------------------------------------------------------------------关于印发《黄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的通知黄山市城管委各成员单位:《黄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经黄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黄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18年4月28日黄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黄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城管委”)议事决策机制,规范议事规则和程序,提高协调效率,确保科学决策,结合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市城管委对全市的城市管理工作进行组织、领导、监督和考核,主要职责为:(一)研究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审议城市管理重大决策和城市管理立法;(三)指导、监督贯彻落实《黄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做好城市综合管理和相关的文明创建工作;(四)协调配置城市管理资源,明确市城管委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的城市管理职责,全面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五)组织城市管理督查考核,审定城市管理考评办法和标准,定期通报城市管理考核结果;(六)履行市委、市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三条本规则所称城市管理是指对城市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园林绿化、道路交通、市容环境卫生等公共事务和秩序进行管理的活动。

第二章工作机构第四条市城管委实行主任负责制。

第五条市城管委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城管办”)设在市城管执法局,为市城管委日常办事机构,具体职责为:(一)依据城市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起草城市管理工作规范性文件,负责编制全市城市管理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二)研究制定城市管理有关政策和具体措施;(三)草拟城市管理考评办法及考评标准,报市城管委批准后实施;(四)牵头组织城市管理督查和考核工作,根据市城管委决定,做好定期通报城市管理考核结果工作;(五)负责组织筹备市城管委会议,做好会议记录,整理会议纪要,草拟相关文件,报市城管委领导审定后下发有关单位;(六)负责监督检查市城管委决定、决议的落实情况,协调指挥各部门、各单位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七)研究制定城市管理工作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八)完成市城管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肥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肥西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方案的通知-政办〔2018〕24号

肥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肥西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方案的通知-政办〔2018〕24号

肥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肥西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方案的通知正文:---------------------------------------------------------------------------------------------------------------------------------------------------- 肥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肥西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方案的通知政办〔2018〕24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县政府同意,现将《肥西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12月6日肥西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方案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有效控制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号)、《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皖发〔2017〕31号)、《肥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肥西县落实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的通知》(肥政〔2011〕58号)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按照目标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到位、奖惩分明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评价、考核和奖惩制度,强化党委政府、部门和企业责任,确保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考核对象(一)乡镇、园区(14个)。

分为两类:第一类8个,分别是肥西经济开发区、上派镇、三河镇、花岗镇、桃花镇、紫蓬镇、官亭镇、严店乡。

第二类6个,分别是山南镇、紫蓬山管委会、高店乡,丰乐镇、铭传乡、柿树岗乡。

(二)安委会成员单位(51个)。

分为两类:1.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县直部门(31个):县安监局、县发改委、县经信委、县农委、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房产局、县城管委、县规划局、县环保局、县重点局、县公路分局、县地方海事处、县教体局、县卫计委、县文广新局、县商务局、县供销社、县粮食局、县旅游局、县国土局、县民政局、县水务局、县林园局、县畜水局、县气象局、县农机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县残联。

乡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总结

乡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总结

2018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顶住压力主动作为,扎实有序推进工作,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谋得了稳定大局。

现总结如下:一、主要工作(一)提高政治站位,狠抓制度落实1.落实综治工作例会制。

坚持每月召开信访维稳工作月例会,研究部署信访工作,梳理排查各村(社区)信访问题,重大疑难事项及时提交党委研究处理,确保“一般问题不出村,重大问题不出镇”;坚持每月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信访工作,特别是在“两会”等重要事件节点之前召开会议,将信访工作与其他重要工作共同研究部署,推动落实落地。

2.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

每件信访事项均安排一名分管相关工作的包案领导和一个工作专班,负责案件的稳控、化解。

案不办结,领导不换,专班不散。

3.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

与所有镇直单位、村(社区)主要负责同志签订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共41份,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将压力传导到最末梢。

4.落实领导接访工作制。

制定了《2018年镇委、镇政府领导信访接待日时间安排表》,班子成员每周轮流接访,接访问题按期结案率达100%,做到了来访必接,有访必结。

另外,今年我镇共接区以上领导阅信案件共9件,我们均按“一案一册”要求办理完毕。

(二)聚焦重要节点,打赢维稳硬仗1.打赢重要活动“保卫战”。

综治办牵头协调各单位及各村(社区),在乡村游及系列重要活动中紧密配合,顶住压力、全员上阵,圆满完成各项维稳任务。

2.打赢重要节点“阵地战”。

在全国两会、省两会及市、区重要会议等重要节点,我镇发挥连续作战作风,坚持每日排查、每日汇报,保证矛盾纠纷稳控在基层。

3.打赢重点案件“突破战”。

今年我镇大力减少信访存量,梁先银、朱应菊等5个上级交办的信访积案,并做到了“案结事了”,化解率达100%。

(三)严格履行职责,筑牢工作阵地1.筑牢帮教阵地。

①新增社区矫正人员7人,解除社区矫正人员8人,在册社区矫正人员9人。

开展审前社会调查5件5人次,组织入矫宣告7人次,解矫宣告8人次,将9名社区矫正人员和60名刑释解矫人员按居住状况分配到所在网格,开展个别教育26人次,走访座谈社区服刑人员家庭和所在村居57人次,建立帮教档案12份,落实帮扶措施12人,落实临时救助、关爱资金3人共6000元。

乡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责任考评指标考评表

乡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责任考评指标考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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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路线、方针、政策,研讨支部及村(社区)重大事项(5)。
每半年为党员讲 1 次以上党课(6),传递党的新精神、新要求,坚定党
2 员理想信念。用好远程教育资源,每月组织党员集中学习 1 次以上,其
12
强化
中,全年观看党性教育片 3 次以上(6分)。
党建
每年召开 1-2 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6分),增强
珠市彝族乡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责任考评指标考评表
考评单位:
考评主体:
Hale Waihona Puke 2018年 月 日项目 序号
考评内容及标准
目标分值 考核 (100分) 得分
备注
严格履行党建工作具体责任人职责,坚持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6
1
分),根据支部实际情况划分党小组(6分),每月至少召开 1 次支委会 和党小组会,每季度至少召开 1 次党员大会,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党
工作 3 党员荣誉感和归属感,慎重做好“三不”党员、失联党员处置工作(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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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分)。
4 做好定期足额收缴党费工作,强化党员党性意识培养(6分)。
6
5
发展党员手续规范、程序完善,每年培养 40 岁以下入党积极分子 3 名 以上(8分)。
8
带头开展值班服务,每天必须有 1 名以上村(社区)干部值班服务,每
5
9
严格执行省纪委、省民政厅关于国家公职人员、村干部落实惠民政策“四 要五严禁”的规定,公平、公正落实好各项惠民政策(5分)。
5
10
带领群众发展致富,带头组建和支持鼓励其他致富能手组建集体经济合作 组织,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培育 1 个以上主导产业(5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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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镇对村(社区)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3 2018年镇对村(社区)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为调动各村(社区)工作积极性,围绕镇党委、政府全年工作目标,奋发图强,扎实工作,确保全镇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和超额完成,结合各村(社区)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市、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提出的“四个打造”,努力实现“建设湘中门都、打造创意煤城,勇夺三湘第一镇”的宏伟目标,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导向作用,全力推动全镇各村(社区)增强创新意识,强化工作责任,夯实基层基础,确保我镇2018年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

二、组织领导
镇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宋xx组长,贺伟任副组长,陈xx、
李xx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绩效考核办公室(简称绩效办),负责绩效考核的日常工作,由周敏任办公室主任,镇绩效考核办公室设党政办,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分解目标任务、制定考核工作方案,具体组织实施考核,提出考核等次评定和奖惩建议。

三、考核内容
村级绩效考核基础工作实行100分制,其中基层党建30分,城乡管理30分,社会治安和综合治理8分,卫生计生8分,农业农村10分、民政工作、教科文卫、精神文明建设工作4分、优化环境5分、向上争资和招商引资5分。

另设创新与特色加分项目(5分,本项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

四、考核办法
由镇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照镇对村(社区)任务指标,根据本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细则,在年底对各村(社区)进行综合考核计分。

五、奖惩办法
设年终综合奖,根据年终综合考核得分,按统一标准计发到各村、各部门。

不能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综合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的不享受年终综合奖。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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