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索赔及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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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索赔的程序与步骤

工程索赔的程序与步骤

在工程的完成过程中,偶尔会发生一些意外事故,那末,当您或者您身边的朋友因为意外收到伤害时,需要按照什么程序进行索赔呢?因此,今天,就将关于的程序与步骤这一问题进行具体的介绍,希翼对您有一定的匡助。

一、工程索赔的程序与步骤1、承包商递交索赔意向书。

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索赔事件,在该事件发生后索赔时效内,承包商必须以正式函件向(或者业主)索赔意向书,并根据合同约定抄送、报送有关单位。

索赔意向书并不需要附有具体的索赔数额及其证据,只需要就具体的索赔事件向工程师和业主表示的索赔愿望和要求,其通常包括一下四个方面的内容:(1)事件发生的时间和情况的简单描述(2)索赔依据的合同条款和理由(3)有关后续资料的提供,包括表明将及时记录并提供事件发展的动态(4)对工程成本和工期产生不利影响的严重程度。

此处需要注意的是:按照国际惯例索赔有效期间是二十八天,固然这并非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双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约定索赔期间,亦可根据的不同的索赔事项确定不同的索赔期间。

2、承包商继续施工,同时准备索赔材料。

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商原则上应该继续施工,并保持从索赔事件发生日至终止日的同期记录,同时提请监理工程师说明是否需要作其他记录。

同期记录的内容有:索赔事件发生时及过程中现场实际状况,索赔事件对工程的伤害程度;索赔事件导致费用增加的项目及所用人员、机械、材料数量、有效票据等。

同期记录应当有现场监理工程人员的签字。

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商应当进行详细调查,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全面采集证据。

3、提交索赔文件。

承包商应在发生索赔事件后,在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通知后二十八天内,或者在工程师允许的合理时间内,向工程师报送索赔文件,说明索赔数额和索赔依据。

索赔文件是承包商向业主索赔的正式书面材料,也是业主审议承包商索赔请求的主要依据,包括索赔信、索赔报告、附件三部份,其中最主要的为索赔报告。

(参见文末工程费用索赔报审表)4、工程师审核索赔文件。

工程索赔的程序都有哪些?

工程索赔的程序都有哪些?

工程索赔的程序都有哪些?工程索赔的程序是什么法律常识:工程索赔的程序:1、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3、工程师在收到施工单位送交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施工单位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工程索赔程序法律常识:工程索赔程序为首先由发包人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向工程师递交索赔报告;然后由工程师审核索赔报告并与承包人协商补偿;如果承包人接受较终索赔处理,达成协议;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工程索赔的程序都有哪些?一、工程索赔的程序都有哪些工程索赔的基本程序包含提出索赔要求、报送索赔资料和索赔报告、协商解决索赔问题、调解、诉讼。

1、提出索赔要求当出现索赔事项时,索赔方应在索赔事项发生后的28天内以书面信件正式发出索赔通知书,声明索赔权利。

如果逾期再报,其索赔要求可能遭到拒绝。

2、报送索赔资料和索赔报告在正式提出索赔要求以后,索赔方应抓紧时间准备索赔资料,编写索赔报告,并在下一个28天以内正式提交索赔报告。

如果索赔事项的影响是持续存在的,事态还在发展,则每隔28天报送一次补充资料。

工程索赔及管理程序

工程索赔及管理程序
索赔事件的发生
由于不可预见、不可抗力或其他 因素导致工程中出现问题,如设 计变更、施工干扰、材料价格上
涨等。
索赔的主体
通常是承包商或业主,他们认为自 己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或损失。
索赔的依据
需要提供相关的合同、图纸、照片 、记录等证据来支持索赔。
工程索赔的受理
索赔的受理机构
通常是监理单位或业主方负责处理索赔事宜。
促进建筑市场 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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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提高承包商的 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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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索赔原因及防范措施
工程索赔的原因分析
合同文件缺陷
合同文件中的条款可能存在模 糊、歧义或矛盾,导致合同执
行过程中产生争议。
施工条件变化
施工现场条件的变化可能导致 施工难度增加、工程量增加或 工期延长,从而引起索赔。
业主或监理单位行为
业主或监理单位未能按照合同 约定提供必要条件或履行义务 ,导致承包商遭受损失。
索赔的受理程序
包括接收索赔申请、审核索赔资料、调查现场情况等步骤。
索赔的处理时间
通常需要在一定时间内对索赔进行处理,避免影响工程进度。
工程索赔的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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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的准备
双方需要充分了解索赔事 件的情况,并准备好相关 的证据和资料。
谈判的过程
双方就索赔事件进行协商 和讨论,寻求达成一致的 解决方案。
防范合同缺陷的措施
为了防范合同缺陷导致的索赔,承包 商在签订合同时应充分了解合同条款 ,确保合同内容明确、具体、完整。 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现场管理 ,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避免产生争 议。此外,承包商还应提高法律意识 ,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自 身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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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索赔程序是什么

工程索赔程序是什么

⼯程索赔程序是什么建造的⼯程如果有质量⽅⾯的问题,建造⽅在掌握了相关证据的前提下,完全是可以根据双⽅的合同内容跟施⼯⽅追究⼯程索赔款,依法维护⾃⼰的权益,要求施⼯⽅承担责任,简述⼯程索赔程序是什么?下⾯店铺⼩编为你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索赔的提出在⼯程实施过程中发⽣索赔事件以后,或者承包商发现索赔机会,⾸先提出索赔意向,即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将索赔意向通知书及时通知发包⼈或者⼯程师,向对⽅表明索赔愿望、要求或者声明保留索赔权利,这是索赔⼯作程序的第⼀步。

承包⼈向发包⼈的索赔应当在索赔事件发⽣以后,持证明索赔事件发⽣的有效证据和依据正当的索赔理由,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向发包⼈递交索赔通知,发包⼈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对承包⼈提出的索赔进⾏答复和确认。

根据招标⽂件及合同要求中有关规定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中应包含索赔桩号(结构物名称)、索赔事由及依据、事件发⽣起算⽇期和估算损失,⽆须附有详细的计算资料和证明。

这样,使监理⼯程师通过意向书就可以把整个事件的起因、地点及索赔⽅向有⼤致了解。

索赔资料的准备在索赔资料准备阶段,主要⼯作有:跟踪和调查发⽣的事件,掌握事件发⽣的详细经过;分析事件产⽣的原因,划清各⽅责任,确定索赔依据;损失和损害调查分析和计算,划清各⽅责任,确定⼯期索赔和费⽤索赔值;收集证据,获得充分和有效的各种证据;起草索赔⽂件。

索赔⽂件的提交提出索赔的⼀⽅应该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对⽅提交正式的书⾯索赔⽂件,索赔⽂件包括总述部分、论证部分、索赔计算部分及证据部分。

索赔⽂件的审核对于承包⼈向发包⼈的索赔请求,索赔⽂件⾸先应该提交⼯程师审核,⼯程师根据发包⼈的授权和委托,对承包⼈的索赔的审核⼯作主要分为判定索赔事件是否成⽴和核查承包⼈的索赔计算是否正确,合理,并在授权范围内初步作出判断,初步确定补偿额度,或要求补充证据,或者要求修改索赔报告,对索赔的初步处理意见要提交发包⼈。

发包⼈的审查对于⼯程师的处理意见,发包⼈需要进⾏审查和批准,然后⼯程师才可以签发有关证书。

工程索赔程序

工程索赔程序

⼯程索赔程序我国的⼯程施⼯都是由承包商承包了的,但是要是质量出现问题或者是签订合同的⼀⽅违约都是要对另⼀⽅没有过错的⼈进⾏赔偿的,主动赔偿的就不⽤管,但是如果⼀直不赔偿,⽆过错的⼀⽅可以索赔。

下⾯,我们⼀起来看看⼯程索赔程序:⼀、⼯程索赔:建设⼯程中⼀⽅违约或质量问题产⽣的损失如何索赔⼆、⼯程索赔程序:(1)索赔事件发⽣后14天内,向监理⼯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14天内,向监理⼯程师提交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监理⼯程师在收到承包⼈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14天内给予答复。

(4)监理⼯程师在收到承包⼈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14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作进⼀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时,承包⼈应当阶段性向监理⼯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在索赔事件终了后14天内,向监理⼯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三、条件:(⼀)索赔条件索赔条件,⼜称⼲扰事件,是指那些使实际情况与合同规定不符合,最终引起⼯期和费⽤变化的各类事件.通常承包商可以索赔的事件有:1.发包⼈违反合同给承包⼈造成时间和费⽤的损失.2.因⼯程变更(含设计变更,发包⼈提出的⼯程变更,监理⼯程师提出的⼯程变更,以及承包⼈提出并经监理⼯程师批准的变更)造成时间和费⽤的损失.3.发包⼈提出提前完成项⽬或缩短⼯期⽽造成承包⼈的费⽤增加.4.发包⼈延期⽀付期限造成承包⼈的损失.5.⾮承包⼈的原因导致⼯程的暂时停⼯.6.物价上涨,法规变化及其他.(⼆)前提条件1.与合同对照,事件造成了承包⼈⼯程项⽬成本的额外⽀出,或直接⼯期损失.2.造成费⽤增加或⼯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的⾏为责任或风险责任.3.承包⼈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综上所述,⼯程索赔要向监理⼯程师发出意向通知,然后提交有关资料,监理再给予答复,如果监理⼗四天内没有给予答复的视为默认。

简述工程索赔程序是什么?

简述工程索赔程序是什么?

Pain is only residing to oneself by hating someone.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简述工程索赔程序是什么?工程索赔的基本程序包含提出索赔要求、报送索赔资料和索赔报告、协商解决索赔问题、调解、诉讼。

当出现索赔事项时,索赔方应在索赔事项发生后的28天内以书面信件正式发出索赔通知书,声明索赔权利。

如果逾期再报,其索赔要求可能遭到拒绝。

在工程项目中,我们常常希望工程项目可以按照预期的来,最好一点儿也不要有偏差。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通常会有很多很多问题,有时候是人为的原因,因为工人的疏忽,而导致工程的质量问题,有时候是天气的原因,比如天气是阴雨天,这样会影响一部分化工材料的贴合,从而导致工程项目的质量问题,有时候是因为到了交房的日期之时没有按时完工等等。

这时候就需要用到工程索赔。

接下来,将与大家一起分享简述工程索赔程序是什么?1、什么是工程索赔工程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时间补偿的要求。

索赔是工程承包中经常发生的正常现象。

由于施工现场条件、气候条件的变化,施工进度、物价的变化,以及合同条款、规范、标准文件和施工图纸的变更、差异、延误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工程承包中不可避免地出现索赔。

2、工程索赔原则:2.1 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中有关规定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中应包含索赔桩号(结构物名称)、索赔事由及依据、事件发生起算日期和估算损失,无须附有详细的计算资料和证明。

这样,使监理工程师通过意向书就可以把整个事件的起因、地点及索赔方向有大致了解。

2.2 索赔意向书递交监理工程师后应经主管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必要时施工单位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及现场监理工程师、主管监理工程师要一起到现场核对。

2.3 索赔意向书送交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要及时收集证据,收集的证据要确凿,理由要充分;所有工程费用和工期索赔应附有现场工程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记录和计算资料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浅谈工程索赔及管理程序

浅谈工程索赔及管理程序

2 索赔 的具 体操 作步 骤
索赔 事 件 造 成 现 场 损 当 索赔 事 件 发 生 后 , 及 时 在 合 同规 理 工 程 人 员 的 签 字 : 应
索 赔 台帐 应 反 映 索 赔 发 生 的原 因、 索 赔 发 生 的 时 间 、 赔 意 向 提 交 时 间 、 赔 索 索
还 录像 资料的完 结 束 时 间 、 赔 申 请 工 期 和 金 额 、 理 工 索 监 定 的时 限 内 向监 理 工 程 师提 出索 赔 意 向 失时 , 应做好现场 照片 、 整性 , 且粘 贴打 印说 明后 请 监 理 工 程 师 签 程 师审核 结果 、业主 审批结果等 内容 ; 对 书, 把意 向书根据合 同要 求抄送 、 抄报相 字。 合 同 工 期 内 发 生 的 每 笔 索赔 均 应 及 时 登 关 单位 。 同期 记 录 的 内 容 有 : 件 发 生 时 及 过 记 ;工 程 完 工 时应 形 成 一 册 完 整 的 台帐 , 事 21 索赔项 目种类及起止 日期计算 方法 . 程 中 现 场 实 际 状 况 、 致 现 场 人 员 、 备 作 为工程 竣工资料 的组成部分。 导 设 211延 期 发 出 图纸 引起 的 索赔 .. 对 对 当接 到 中 标 通 知 书 后 2 8天 之 内 , 施 的闲置清单 ; 工期的延误 ; 工程 的损 4 索赔存 在 的误 区 导 工 单 位 有 权 得 到 免 费 由业 主 或 其 委 托 的 害 程 度 : 致 费 用增 加 的项 目及 所 用 的人 索 赔 的 误 区 归 纳 起 来 , 致 可 分 以 下 大 员、 机械、 材料数量 、 有效票据等。 几点 : 设 计 单 位 提 供 的 全 部 图纸 、 术 规 范 和 其 技 . a 当 索 赔 事 件 发 生 时 , 些 施 工 单位 . 有 他技术资料。如 果在 2 8天之内未收到监 23详 细情 况报告

工程停工索赔管理制度最新

工程停工索赔管理制度最新

工程停工索赔管理制度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停工索赔管理工作,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工程按期完成,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停工索赔的管理。

第三条停工索赔是指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工程在合同约定时间以外停工,并因此产生的索赔事宜。

第四条公司依据合同约定,对停工索赔进行审核、认定,合理确定索赔金额,通过协商、仲裁等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第五条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本制度,并与相关部门协作,确保停工索赔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章索赔责任第六条工程承包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尽职尽责,确保工程按时按质完成,承担停工索赔责任。

第七条工程承包商在工程停工时,应立即通知公司相关部门,并提供停工原因、影响范围、估计索赔金额等相关信息。

第八条公司应及时对工程承包商提出的停工索赔申请进行审核,明确责任方,并做出合理的处理意见。

第九条公司有权根据停工原因和影响程度,要求工程承包商提供相关证据或材料,协助公司进行索赔事宜处理。

第十条工程承包商应配合公司进行索赔事宜处理,如实提供相关证据或材料,并接受公司的监督和调查。

第三章经济赔偿第十一条工程停工导致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材料损失、人工损失、租赁费用等。

第十二条公司根据停工原因和影响程度,合理确定停工索赔金额,并在索赔处理过程中与工程承包商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工程承包商对公司认定的停工索赔金额有异议的,可向相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诉,公司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第十四条工程承包商应按照公司的停工索赔处理意见履行赔偿义务,确保索赔金额及时支付到位。

第四章索赔程序第十五条工程停工索赔程序包括索赔申请、审核认定、处理意见反馈等环节,公司应严格按照程序管理。

第十六条工程停工索赔申请应包括停工原因、停工时间、影响范围、索赔金额等内容,经工程管理部门初审后报公司审批。

第十七条公司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对停工索赔申请进行审核认定,并做出处理意见,及时通知工程承包商。

工程项目保险理赔管理(3篇)

工程项目保险理赔管理(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工程项目规模不断扩大,工程风险也日益增加。

为了降低工程风险,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工程项目保险应运而生。

工程项目保险理赔管理作为保险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保险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工程项目保险理赔管理的概念、流程、常见问题及应对措施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工程项目保险理赔管理的概念工程项目保险理赔管理是指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针对保险合同约定范围内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对被保险人提出的索赔请求进行审核、调查、定损、赔付等一系列活动的总称。

三、工程项目保险理赔管理流程1. 索赔报案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应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供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损失情况等相关信息。

2. 事故调查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应迅速派遣理赔人员前往现场进行事故调查,核实事故原因、损失程度等。

3. 定损理赔人员根据现场调查情况,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对事故损失进行定损。

4. 索赔审核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提交的索赔材料进行审核,包括索赔申请书、事故证明、损失清单、相关费用单据等。

5. 赔付经审核确认后,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和定损结果,向被保险人支付赔款。

6. 结案赔付完成后,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共同签署结案协议,理赔流程结束。

四、工程项目保险理赔管理常见问题及应对措施1. 索赔时效问题应对措施:保险公司应明确告知被保险人索赔时效,并在理赔过程中及时提醒。

2. 保险责任争议问题应对措施:保险公司应严格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处理保险责任争议,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鉴定。

3. 损失程度认定问题应对措施:理赔人员应具备丰富的工程经验,对损失程度进行准确认定。

4. 费用单据问题应对措施:保险公司应要求被保险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费用单据,对不符合要求的单据不予认可。

5. 保险欺诈问题应对措施:保险公司应加强对保险欺诈的防范,对涉嫌欺诈的索赔进行深入调查,严厉打击保险欺诈行为。

工程索赔制度(5篇)

工程索赔制度(5篇)

工程索赔制度日前,整个国内建筑业处于买方市场,正规通过法律途径索赔的案例并不多见,但作为工程变更等原因出现的签证导致投资增加的事例都很普遍,因此为控制投资,同时保护承包商的合理权益,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在合同补充条款中尽量明确涉及索赔的内容是很有必要的。

(一)、承包商向业主的索赔1.工程条款变更承包商只负有完成合同约定工程任务的义务,对于合同之外的工程任务,承包商有权拒绝。

如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坚持要求承包商完成非合同约定的工程任务时,承包商有权要求业主签订补充协议,并提出索赔。

为了避免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以此“坐地讲价”,同时理顺现场管理,建议在合同中补充:“在红线范围内,业主提出的工程变更或工程增加要求,承包商必须接,结算以签证工程量及有关定额为依据。

”2.现场条件的变更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或遇到与原设计、施工图纸或说明书所示的自然条件有重大异常,并给施工增加难度或增加费用时,有权向业主要求赔偿。

3.工程因故暂停承包商因执行非自身责任所引起的业主命令或监理工程师的指示而暂停工程作业时,受到损失或造成额外支出,以及工地上应付出的经常开支、薪水、设备折旧费、维修保养等项费用,有权向业主提出索赔。

4.工程数量条款的变更工程施工及竣工时,合同实际结算的工程量及合同总价,与报价时的估计数量和总价往往不符,若实际工程数量增加过大,承包商有权利要求调价。

5.检查验收条件的变更凡是合同文件中已有规定的试验,经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指示另外要求增加检测,而检测结果又表明工艺质量或材料符合有关规定要求时,承包商有权要求业主承担此项试验费用。

6.业主提供的设备材料延误依据合同约定,由业主负责提供的设备、材料和机具等,未能按照工程进度及时交付的,以及提供的设备、材料等规格不符或有缺陷而不宜使用的,承包商有权向业主索赔。

(二)、业主向承包商索赔1.由于承包商的责任引起的工期拖延。

承包商由于自身的原因而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程,则业主有权根据合同的规定对拖延期予以罚款。

工程项目结算索赔制度规定

工程项目结算索赔制度规定

工程项目结算索赔制度规定一、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工程项目结算与索赔活动,保障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承接的所有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新建、扩建、改建以及维修等各类工程项目的结算与索赔管理。

三、结算原则1. 公正性:确保结算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避免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输送。

2. 准确性:结算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反映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质量状况。

3. 及时性:结算工作应随工程进度同步进行,确保资金的及时流转。

4. 合法性:所有结算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

四、索赔原则1. 合法性:索赔行为必须基于合法的事由,并符合合同约定。

2. 合理性:索赔金额应当合理,与实际损失相匹配。

3. 协商一致:鼓励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索赔问题。

4. 证据充分:提出索赔时,应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

五、结算流程1. 工程量的确认: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项目经理负责审核确认。

2. 结算资料的准备:包括工程量清单、设计变更单、现场签证单等。

3. 结算书的编制:由成本控制部门负责编制初步结算书。

4. 审核与审批:初步结算书需经过项目经理、财务部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的审核,并由公司领导审批。

5. 结算报告的提交:将最终的结算报告提交给甲方进行确认。

六、索赔流程1. 索赔事由的发生:一旦发生可索赔的事件,应及时记录并收集相关证据。

2. 索赔意向的通知:向对方发出书面的索赔意向通知。

3. 索赔材料的准备:整理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延期证明、额外成本计算等。

4. 索赔报告的编制:根据收集的材料编制详细的索赔报告。

5. 协商与解决:与对方进行协商,力求达成一致意见。

6. 法律途径:如协商不成,可通过仲裁或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七、监督管理公司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结算与索赔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的执行。

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将按照公司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处理。

项目工程索赔流程及内容

项目工程索赔流程及内容

工程索赔一、索赔的主要原因1.1业主违约如:业主未能按照规定的时间向承包商提供场地使用权;业主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付款(预付备料款、工程进度款)或不合理的扣款(扣业主供料款、预付款的抵扣、滞留金扣款。

);业主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发出图纸、指令或批复;业主拖延签发各种签证(进度付款签证、移交证书等);业主的不适当决定和苛刻检查;业主提供材料、设备的延误或不符合合同标准等。

1.2合同缺陷一般情况下合同是由业主或委托工程师、咨询单位编写后列入招标文件的,承包商不能过多修改,否则就构成对招标文件有实质上的背离而被业主拒绝。

因此,就难免在合同中存在着缺陷,包括商务条款和技术规范及图纸中的缺陷。

如承包商执行业主的解释就会发生成本的增加或工期的延长,进而引发索赔。

1.3施工条件变化如:基础地质方面出现变化引起的索赔等。

1.4工程变更如: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超过或小于投标时给定的工程量;工程师发现因设计、质量标准和施工顺序等问题时,增加新指令(增加新的工作、改变建筑材料、暂停施工或加速施工等)。

1.5工期拖延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项目可以要求延长工期,同时可以考虑要求经济补偿。

1.5.1引起工期延误的主要原因有:a工程预付款迟缓支付,施工图纸不能按时提交;b面积增大、结构改变、功能变更;c拖欠工程进度款d材料、设备到位不及时;e监理工程师的无理刁难;f施工停水停电每天八小时以上(含八小时);g不可抗拒力造成的影响;h计划变更;I由于业主指定的其它分包商拖延工期而影响总工期;以上原因应针对工程合同的相关条款进行考虑。

1.5.2非施工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而引起的费用补偿:a由于费用损失;b由于停工延长施工周期,造成人工费、材料费、机械停置费、三大工具闲置费的增加;c行政管理费的增涨;d拖欠工程进度款的利息。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索赔是多方面的,项目部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来着手进行各项具体的索赔工作。

1.6业主指令如: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发出各种指令,承包商执行这些指令(包括错误的指令),势必造成的成本的增加和(或)工期的延长。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与索赔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与索赔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与索赔随着建设工程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及复杂性的提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与索赔问题日益凸显。

本文将探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和索赔的相关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1. 合同签订与履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是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的重要环节。

在签订合同之前,双方应充分了解合同条款,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施工单位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和资料,并履行相应的法定义务。

同时,业主也应提供合理明确的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以便施工单位可以按照约定的标准进行施工。

在履约过程中,双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共同完成各项工作,确保质量和工期的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

双方应密切配合,及时沟通,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问题进行解决,避免因合同履行不到位而导致的纠纷。

2. 合同变更与索赔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外部环境、设计要求、技术变革等原因,可能会出现合同变更的情况。

对于合同变更,双方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申请和审批,并明确变更内容和费用的承担责任。

如果施工单位认为工程设计、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或其他因素导致了施工难度的增加,可以提出索赔请求。

索赔请求应具备充分的证据和合理的依据,并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提交给业主。

业主应在合理的时间内进行审核和回复,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费用的调整或者其他方式的解决。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索赔的处理1. 立案与调查当施工单位提出索赔请求后,业主应及时受理并进行立案。

立案时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供充分的证据和依据,包括合同、设计文件、工程记录等,以便进行相关的调查和审核。

业主在立案后应成立专门的调查小组,对索赔请求的真实性和合理性进行全面调查。

调查小组应由专业人员组成,可以借助外部的专业机构进行技术评估和鉴定。

调查小组应按照程序进行调查,并制定调查报告,全面客观地阐述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

2. 协商与争议解决在索赔处理过程中,协商是解决争议的重要方式。

双方应充分沟通,明确各自的诉求和利益,并在诚信的前提下进行合理的协商。

公路工程施工索赔规定

公路工程施工索赔规定

一、索赔定义公路工程施工索赔是指在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商三方的行为或原因,导致承包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遭受损失,承包商根据合同约定,向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要求,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或工期延长的行为。

二、索赔原因1. 业主原因:如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场地、材料、设备等,或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等。

2. 监理工程师原因:如未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管理,导致工程进度延误、成本增加等。

3. 承包商原因:如施工过程中因自身原因导致工程质量、进度等问题,给业主造成损失。

4. 不可抗力原因:如自然灾害、政策调整等不可预见因素,导致工程无法按期完成。

三、索赔程序1. 承包人提出索赔申请。

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 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承包人向监理工程师提出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 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人的索赔申请。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 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谈判达不成共识时,监理工程师有权确定一个他认为合理的单价或价格作为最终的处理意见报送业主并相应通知承包人。

5. 业主审批监理工程师的索赔处理证明。

业主在收到监理工程师的索赔处理证明后,应在28天内,由监理工程师向承包人出具经业主签认的索赔处理结果。

6. 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索赔款项在当期进度款中进行支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照争议解决约定处理。

四、索赔依据1. 合同文件:包括施工合同、招标文件、设计文件等。

2. 施工记录:包括施工日志、工程进度表、质量检验报告等。

3. 证明材料:如监理工程师的指示、业主的书面通知、第三方检测报告等。

五、注意事项1. 承包商应加强合同管理,确保合同条款明确、完整。

2. 承包商应提高索赔意识,及时发现并收集索赔依据。

3. 监理工程师应公正、客观地处理索赔事件,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工程索赔管理流程图

工程索赔管理流程图

工程索赔管理流程图
(一)总承包合同的索赔管理流程
1.总承包人向业主索赔
索赔事件发生
总承包人向业主提交索赔意向通知
业主代表核查索赔项目记录和资料
总承包人提交索赔申请报告
业主代表审核索赔申请报告
是否需要提交补充材料
业主代表作出索赔处理决定
总承包人与业主是否接受
索赔付款
进入争议解决程序


接受

总承包人提交补充资料,
业主代表审核
2.业主向总承包人索赔
索赔事件发生
业主向总承包人提出索赔要求(条款、索赔金额、缺陷通知期限的延长期)
总承包人同意总承包人不同意
支付或扣款业主向总承包人协商尽量达成协议
达成协议不能达成协议
进入争议解决程序
(二)分包合同索赔管理流程
1.分包人向总承包人索赔
2.总承包人向分包人索赔
索赔事件发生
分包人向监理人提交索赔意向通知
监理人核查索赔项目记录和资料
分包人提交索赔申请报告
监理人审核索赔申请报告
是否需要提交补充材料
监理人作出索赔处理决定
总承包人与分包人是否接受
索赔付款
进入争议解决程序


接受

分包人提交补充资料,监
理人审核
索赔事件发生
总承包人应向承包商发出通知总承包人应向分包人发出通知 监理人商定或确定:(1)总承包人有权得到的支付的金额;(2)总承包人有权得到缺陷通知期限的延长期。

工程索赔程序和谈判技巧

工程索赔程序和谈判技巧

工程索赔程序和谈判技巧(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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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索赔及管理

工程施工索赔及管理

五、建设工程施工结算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承发包双方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方式,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一)竣工结算程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通用条款”规定了竣工结算的工作程序:⑴承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⑵发包人核实和支付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

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⑶发包人不支付结算价款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

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竣工结算管理一项建设工程,在经历各阶段实施后,最后将进入竣工验收和竣工结算阶段。

建设工程造价竣工结算,指一项建设工程完工后,经业主及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在交付使用前,由承包商根据合同价格和实际发生的费用增减等情况进行编制,并经业主或其委托人审核签认的、以表达该项工程最终造价的行为。

结算书将作为结算工程价款依据的经济文件,因此,业主和承包商都十分重视这一环节的工作。

竣工结算编制的主要依据为: ①招投标文件、答疑纪要、中标人投标文件;②施工承包合同补充协议,开、竣工报告书;③设计施工图及竣工图;④设计变更通知书;⑤现场签证记录;⑥甲、乙方供料手续或有关规定;⑦采用有关的工程定额、专用定额与工期相应的市场材料价格以及有关预结算文件等。

工程索赔的处理程序

工程索赔的处理程序

一、工程索赔的处理程序1、当索赔事件发生后,及时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济德路、绕城路规定的时限为2l天)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应根据合同要求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1.1、项目种类及起止日期计算方法a.延期发出图纸引起的索赔:当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之内,施工单位有权得到免费由业主或其委托的设计单位提供的全部图纸、技术规范和其他技术资料,并且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

如果在28天之内未收到监理工程师送达的图纸及其相关资料,作为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

如果在28天之内未收到监理工程师送达的图纸及其相关资料,作为施工单位应依照合同提出索赔申请,接中标通知书后的第29天为索赔起算日,收到图纸及相关资料的日期为索赔结束日。

由于为施工前准备阶段,该类项目一般只进行工期索赔,相应施工机械进场,达到施工程度因未有详细图纸不能进行施工时应进行机械停滞费[机械台班停滞费=(机械折旧费+经常维修费)×50%]用索赔。

b.恶劣的气候条件导致的索赔:分为工程损失索赔及工期索赔;业主一般对在建项目进行投保,故由恶劣天气影响造成的工程损失可向保险机构申请损失费用,在建项目未投保时,应根据合同条款及时进行索赔;该类索赔计算方法:在恶劣气候条件开始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恶劣气候条件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

例七合同97年5月l 3日-18日济南市骤降大到暴雨,使便道、A匝道桥承台基坑、部分涵洞及砂垫层受灾,我部立即向保险公司申请损失费用。

c.工程变更导致的索赔:分为工程施工项目已进行施工又进行变更、工程施工项目增加或局部尺寸、数量变化等;计算方法:施工单位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工程变更指令或业主下达的变更图纸日期为起算日,变更工程完成日为索赔结束日。

d.以承包商之能力不可预见引起的索赔:由于在工程投标时图纸不全,有些项目承包商无法作正确计算,如地质情况,软基处理等,该类项目一般索赔工程数量增加或需重新投入新工艺、新设备等。

计算方法:在承包商未预见的情况开始出现的第一天为起算日,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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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索赔及管理程序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的施工索赔程序如下:1)索赔事件发生后28d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28d内,向工程师提出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d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d内未给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d内,向工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索赔的起因(1)风险分担不均。

这是工程承包业受“买方市场”现状制约这一客观事实所决定的。

在这种情况下,中标的承包商只有通过施工索赔来适度地减少风险,弥补各种风险引起的损失。

这就是工程索赔中承包商(Constractor)的索赔案数远远超过业主 (Employer)反索赔案数的原因。

(2)施工条件变化。

土建工程施工与地质条件密切相关,如地下水、断层、溶洞、地下文物遗址等。

这些施工条件的变化即使是有经验的承包商也无法事前预料。

因此施工条件的异常变化必然会引起施工索赔。

(3)工程变更(Variations)。

承包商施工时完成的工程量超过或少于工程量表(BOQ— Bill of quantities)中所列工程量的一定幅度(15%)以上时,或者在施工过程中,工程师(Engineer)指令增加新的工作、改换建筑材料、暂停或加速施工等变更必然引起新的施工费用,或需要延长工期。

所有这些情况,承包商都可提出索赔要求,以弥补自己不应承担的经济损失。

(4)工期拖延(Construction delay)。

施工过程中,由于受天气、地质等因素影响,经常出现工期拖延。

如果工期拖延的责任在业主方面,承包商就实际支出的计划外施工费提出索赔;如果责任在承包商方面,则应自费采取赶工措施,抢回延误的工期,否则应承担误期损害赔偿费(Liquidated damages for delay)。

(5)业主违约(Default of employer)。

指业主未按规定为承包商施工提供条件,未按规定时限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工程师未按规定时间提供施工图纸、指令或批复,或者由于业主坚持指定的分包商(Nominated subcontractor)等。

(6)合同缺陷。

由于合同文件中的错误、矛盾或遗漏,引起支付工程款时的纠纷,由工程师做出解释。

但是,如果承包商按此解释施工时引起成本增加或工期拖延时,则属于业主方面的责任,承包商有权提出索赔。

(7)工程所在国家法令变更。

如提出进口限制、外汇管制、税率提高等等,都可能引起施工费用增加,按国际惯例,允许给承包商予以补偿。

变更的时间标准,是从投标截止日期(一般均为开标日期)之前的第28天开始。

建设工程施工索赔证据(1)招标文件。

它是工程项目合同文件的基础,包括通用条件、专用条件、施工技术规程、工程量表、工程范围说明、现场水文地质资料等文本,都是工程成本的基础资料。

它们不仅是承包商投标报价的依据,也是索赔时计算附加成本的依据。

(2)投标报价文件。

在投标报价文件中,承包商对各主要工种的施工单价进行了分析计算,对各主要工程量的施工效率和进度进行了分析,对施工所需的设备和材料列出了数量和价值,对施工过程中各阶段所需的资金数额提出了要求等等。

所有这些文件,在中标及签订施工协议书 (Construction agreement)以后,都成为正式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也成为施工索赔的基本依据。

(3)施工协议书及其附属文件。

在签订施工协议书以前合同双方对于中标价格、施工计划合同条件等问题的讨论纪要文件中,如果对招标文件中的某个合同条款作了修改或解释,则这个纪要就是将来索赔计价的依据。

(4)来往信件。

如工程师(或业主)的工程变更指令(Variation orders)、口头变更确认函(Confirmation of oral instruction)、加速施工指令(Acceleration order)、施工单价变更通知、对承包商问题的书面回答等等,这些信函(包括电传、传真资料)都具有与合同文件同等的效力,是结算和索赔的依据资料。

(5)会议记录。

如标前会议纪要、施工协调会议纪要、施工进度变更会议纪要、施工技术讨论会议纪要、索赔会议纪要等等。

对于重要的会议纪要,要建立审阅制度,即由作纪要的一方写好纪要稿后,送交对方传阅核签,如有不同意见,可在纪要稿上修改,也可规定一个核签期限(如7 d),如纪要稿送出后7 d内不返回核签意见,即认为同意。

这对会议纪要稿的合法性是很必要的。

(6)施工现场记录。

主要包括施工日志、施工检查记录、工时记录、质量检查记录、设备或材料使用记录、施工进度记录或者工程照片、录相等等。

对于重要记录,如质量检查、验收记录,还应有工程师派遣的监理员签名。

(7)工程财务记录。

如工程进度款每月支付申请表,工人劳动计时卡和工资单,设备、材料和零配件采购单、付款收据,工程开支月报等等。

在索赔计价工作中,财务单证十分重要。

(8)现场气象记录。

许多的工期拖延索赔与气象条件有关。

施工现场应注意记录和收集气象资料,如每月降水量、风力、气温、河水位、河水流量、洪水位、基坑地下水状况等等。

(9)市场信息资料。

对于大中型土建工程,一般工期长达数年,对物价变动等报道资料,应系统地收集整理,这对于工程款的调价计算是必不可少的,对索赔亦同等重要。

如工程所在国官方出版的物价报道、外汇兑换率行情、工人工资调整等。

(10)工程所在国家的政策法令文件。

如货币汇兑限制指令、调整工资的决定、税收变更指令、工程仲裁规则等等。

对于重大的索赔事项,如遇到复杂的法律问题时,承包商还需要聘请律师,专门处理这方面的问题。

五、索赔报告的组成部分(1)总论部分。

包括以下具体内容:①序言;②索赔事项概述;③具体索赔要求:工期延长天数或索赔款额;④报告书编写及审核人员。

(2)合同引证部分。

索赔报告关键部分之一,是索赔成立的基础。

一般包括以下内容:①概述索赔事项的处理过程;②发出索赔通知书的时间;③引证索赔要求的合同条款;④指明所附的证据资料。

(3)索赔额计算部分。

索赔报告书的主要部分,也是经济索赔报告的第3部分。

索赔款计算的主要组成部分是:由于索赔事项引起的额外开支的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工地管理费、总部管理费、投资利息、税收、利润等等。

每一项费用开支,应附以相应的证据或单据。

并通过详细的论证和计算,使业主和工程师对索赔款的合理性有充分的有了解,这对索赔要求的迅速解决十分重要。

(4)工期延长论证部分。

工期索赔报告的第3部分。

在索赔报告中论证工期的方法,主要有:①横道图表法(Bar chart method);②关键路线法(CPM—Critical path method);③进度评估法(PERT—Programme evaluation and review technique)等等。

承包商在索赔报告中,应该对工期延长(EOT)、实际工期(Actual time for completion)、理论工期(Theoretical time for completion)等进行详细的论述,说明自己要求工期延长(天数)的根据。

(5)证据部分。

通常以索赔报告书附件(Appendix)的形式出现,它包括了该索赔事项所涉及的一切有关证据以及对这些证据的说明。

索赔证据资料的范围甚广,可能包括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有关政治、经济、技术、财务、气象等许多方面的资料。

对于重大的索赔事项,承包商还应提供直观记录资料,如录相、摄影等。

六、工程索赔原则1、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中有关规定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中应包含索赔桩号(结构物名称)、索赔事由及依据、事件发生起算日期和估算损失,无须附有详细的计算资料和证明。

这样,使监理工程师通过意向书就可以把整个事件的起因、地点及索赔方向有大致了解。

2、索赔意向书递交监理工程师后应经主管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必要时施工单位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及现场监理工程师、主管监理工程师要一起到现场核对。

3、索赔意向书送交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要及时收集证据,收集的证据要确凿,理由要充分;所有工程费用和工期索赔应附有现场工程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记录和计算资料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七、索赔的具体操作步骤1、索赔项目种类及起止日期计算方法a. 延期发出图纸引起的索赔:当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之内,施工单位有权得到免费由业主或其委托的设计单位提供的全部图纸、技术规范和其他技术资料,并且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

如果在(28)天之内未收到监理工程师送达的图纸及其相关资料,为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

如果在(28)天之内未收到监理工程师送达的图纸及其相关资料,作为施工单位应依照合同提出索赔申请,接中标通知书后的第(29)天为索赔起算日,收到图纸及相关资料的日期为索赔结束日。

由于为施工前准备阶段,该类项目一般只进行工期索赔,相应施工机械进场,达到施工程度因未有详细图纸不能进行施工时应进行机械停滞费用索赔。

b.恶劣的气候条件导致的索赔:分为工程损失索赔及工期索赔;业主一般对在建项目进行投保,故由恶劣天气影响造成的工程损失可向保险机构申请损失费用,在建项目未投保时,应根据合同条款及时进行索赔;该类索赔计算方法:在恶劣气候条件开始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恶劣气候条件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

c.工程变更导致的索赔:分为工程施工项目已进行施工又进行变更、工程施工项目增加或局部尺寸、数量变化等;计算方法:施工单位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工程变更指令或业主下达的变更图纸日期为起算日,变更工程完成日为索赔结束日。

d.以承包商之能力不可预见引起的索赔:由于在工程投标时图纸不全,有些项目承包商无法作正确计算,如地质情况,软基处理等,该类项目一般索赔工程数量增加或需重新投入新工艺、新设备等。

计算方法:在承包商未预见的情况开始出现的第一天为起算日,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

e. 由外部环境而引起的索赔:属业主原因,由于外部环境影响(如征地拆迁、施工条件、用地的出入权和使用权等)而引起的索赔。

根据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计划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

经业主协调或外部环境影响自行消失日为索赔事件结束日。

该类项目一般进行工期及工程机械停滞费用索赔.f.监理工程师指令导致的索赔:以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指令时为起算日,按其指令完成某项工作的日期为索赔事件结束日。

g.其他原因导致的施工单位的索赔,视具体情况确定起算和结束日期。

2、同期记录a.索赔意向书提交后,就应从索赔事件起算日起至索赔事件结束日止,要认真做好同期记录,每天均应有记录,又有现场监理工程人员的签字;索赔事件造成现场损失时,还应做好现场照片、录象资料的完整性,且粘贴打印说明后请监理工程师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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