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行政史概述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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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母系氏族公社时期社会组织结构及其管理方式 母系氏族社会典型体现了原始社会的组织原则,与后世国家共同体对社会的管理不同,主要表现为以下 三点(1)以生产资料为公有制的基础生和生活单位。由于生产力低下不可能出现剩余产品,因此不会出现剥 削现象,只能通过平等占有生产资料和平等分享劳动成果来维护共同体的存在。(2)社会组织形成主要以血 缘关系为纽带组成氏族、胞族和部落,而不像后来的国家那样按地域划分其国民,也不同于后来的经济、文化 组织以行业来组织其成员。(3)实行原始民主制管理,氏族成员一律平等,氏族首领由全体氏族成员按“选 贤与能”的标准选举产生,无任何特权,也不脱离劳动。氏族首领不依靠强制手段,而是依靠自己的威望以及 原始的习惯和道德力量来进行管理,不称职的首领可以被撤换。
夏商周的中央行政体制
三、周行政体制的规范化 (一)嫡长子继承制的确立 西周,就是在诸嫡子之中,确定长子的优先继承地位。 宗法制度的核心问题就是通过血缘亲疏及长幼辈分的血族观,保证嫡长子继承王位。 宗法制度是由氏族社会父系家长制演变而来的,是王族贵族按血缘关系分配国家权力,以便建立世袭统 治的一种制度。其特点是宗族组织和国家组织合二为一,宗法等级和政治等级完全一致。 宗族中分为大宗和小宗 (二)周中央官僚机构 1、周天子的地位最高,权力最大,拥有六种权力(主祭权、册封权、统帅军队、官吏任免权、授予爵禄 权和巡狩权); 2、辅弼大臣,即三公(太师、太傅、太保); 3、三公以下的官有政务官和文化教育官两个系统: 最重要的政务官是三司(司徒(管籍田和农业生产)、司马(军事)、司空(工程营造))。 此外还有专掌司法的司寇 文化教育官系统官员包括:大史、大祝、大卜、负责宗教、文书册命等事务,带有神职色彩。 4、宰(宫廷事务官)--宫内总管。 西周晚期,宰的地位上升,与政事官系统和文教官系统的长官平行。
世袭制
宗法制 分封制
夏商周的中央行政体制
夏朝
商朝
确立
兄终弟及 父死子继
逐渐形成 逐渐形成
西周 嫡长子继承制确立
发展完备 发展完备
春秋战国
动摇破坏 逐渐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体
夏商周的地方行政体制
一、夏的地方行政体制 夏朝地方诸侯一般称为某某氏,也称为君或伯。 一方面,夏通过“会”等方式召集各部族首领,传达王命,索取贡赋,不服从者则共同讨伐; 另一方面,臣服于夏朝的部族仍保持有一定的自主权,王朝对其内部事务一般不予干涉。 二、商的地方行政体制 内外服制度是一种二元通知体制,即将统治区分为内服和外服量大部分,分别采取不同的通知方法和组 织形式。 “内服”指商王直接统治的区域,即王畿所在地,由君王直接派官员组织被征服者从事生产。 “外服”是指诸侯国统治的区域,由各地诸侯管理,但外服诸侯与商主是一种君臣关系。 内外服制最早实行于商朝。
中国行政史
夏商周的行政管理
壹 原始民主管理体制的演变 贰 夏商周的中央行政体制 叁 夏商周的地方行政体制 肆 夏商周的行政运行和行政监督 伍 夏商周的官员管理 陆 春秋战国时期向君主制体制的转变
原始民主管理体制的演变
一、从原始人群到母系氏族公社的管理 原始人群:群居生活 乱婚 古人阶段:向母系氏族过渡 婚姻关系
夏商周的中央行政体制
一、夏朝君主制政体的形成 生产力的发展—剩余产品出现和阶级的分化 私有观念---无法调节氏族、部落之间的矛盾 夏朝的政府机构就是在改造原有的公共权力机构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夏朝是在部落联盟的基础上,将军事民主管理制加以改造而建立的国家。这种改造的关键环节是将部落 联盟中通过民主推选的军事首长的“蝉让制”变为王位继承制。
夏商周的中央行政体制
二、殷商时期行政体制的发展演变 (一)王子王位继承制的确立 将王位继承资格缩小到王的直系子嗣。 商前期,实行兄终弟及制,造“九世之乱”,盘庚迁殷后,实行王子王位继承制 (二)中央政府的机构设置 商朝的行政管理水平大大向前迈进了一步,主要表现为以下两点:商王进一步突出了自己的独尊地位, 在关键问题上的决策,商王强调个人最后决策权;其次,扩大了中央王朝的管理机构,按职能设官定制,其职 官大体可划分为宗教、政务、事务三类。 宗教官分为巫、多卜、占、作册等; 政务官称为卿士,其中师保是最高政务官; 事务官是主管宫廷事物,即管理宫廷奴隶的官吏、宰、小臣。
原始民主管理体制的演变
二、军事民主制时期的管理体制: 男子取代女子地位----财产私有和贫富差距----频繁的战争为争夺财产和奴隶----部落联盟,实行军事民 主制度 1、军事首长:军事首长仅统率军队和担任主祭,不单独享有民事方面公共事务的独断权,且其职务不能 世袭; 2、部落酋长议事会:部落酋长议事会是部落联盟的常设权力机关,凡重大事务均由议事会集体决断,军 事首长仅是议事会的成员之一,不享有民事方面的最后决断权; 3、人民大会:是最高的权力机关,只是由于部落联盟时代社会组织远较母系氏族公社大,故人民大会的 举行次数亦大大减少。
夏朝的政府机构在原来改造原有的公权力机构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首先改造原部落联盟“四岳”议事 会。作为一种民主决策机关,“四岳”议事会与专制王权相对立,为适合专制独裁的需要,最好办法是改变四 岳议事会的性质。据《尚书大传》载,“古者天子必有四邻”,前曰疑,后曰丞,左曰辅,右曰弼。
行政机构官员——百官。主要包括, 六卿:文武合一的官员; 车正:掌出行和服饰的官员; 庖正:饮食的官员; 牧正:掌四时祭祀之物的官员; 此外,还有比较重要的稷官、水官、羲和氏等官员。 同时,为了保证行政权力的运行,还建立了军队、刑法(夏刑)、监狱(圜土).
夏商周的地方行政体制
三、周的地方行政体制 1、分封制: 周是小国,要面临着统治一个文化比自己高、潜力较自己大的种族的问题:一方面周兵力单薄;另是新 征服地区地域辽阔人口众多。于是汲取了内服制统治种族奴隶的经验,且推广到外服地区,以更小的宗族或家 室为单位分赐给受封诸侯。 分封制是中国奴隶社会中一种为协调统治阶级利益以便对付种族奴隶而建立的制度,即一种天子向诸侯, 诸侯向世卿大夫“授民授疆土”以建立邦国的政治制度。 经过不同层次的分封,西周王朝形成了等级结构的国家群。分封诸侯的目的是拱卫中央王朝,天子与诸 侯之间存在着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西周时期己达成熟:一方面分封制度本身趋于成熟和完善,另一方面则是宗法制度、礼乐制度等配套制 度的成熟和完善。
夏商周的中央行政体制
三、周行政体制的规范化 (一)嫡长子继承制的确立 西周,就是在诸嫡子之中,确定长子的优先继承地位。 宗法制度的核心问题就是通过血缘亲疏及长幼辈分的血族观,保证嫡长子继承王位。 宗法制度是由氏族社会父系家长制演变而来的,是王族贵族按血缘关系分配国家权力,以便建立世袭统 治的一种制度。其特点是宗族组织和国家组织合二为一,宗法等级和政治等级完全一致。 宗族中分为大宗和小宗 (二)周中央官僚机构 1、周天子的地位最高,权力最大,拥有六种权力(主祭权、册封权、统帅军队、官吏任免权、授予爵禄 权和巡狩权); 2、辅弼大臣,即三公(太师、太傅、太保); 3、三公以下的官有政务官和文化教育官两个系统: 最重要的政务官是三司(司徒(管籍田和农业生产)、司马(军事)、司空(工程营造))。 此外还有专掌司法的司寇 文化教育官系统官员包括:大史、大祝、大卜、负责宗教、文书册命等事务,带有神职色彩。 4、宰(宫廷事务官)--宫内总管。 西周晚期,宰的地位上升,与政事官系统和文教官系统的长官平行。
世袭制
宗法制 分封制
夏商周的中央行政体制
夏朝
商朝
确立
兄终弟及 父死子继
逐渐形成 逐渐形成
西周 嫡长子继承制确立
发展完备 发展完备
春秋战国
动摇破坏 逐渐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体
夏商周的地方行政体制
一、夏的地方行政体制 夏朝地方诸侯一般称为某某氏,也称为君或伯。 一方面,夏通过“会”等方式召集各部族首领,传达王命,索取贡赋,不服从者则共同讨伐; 另一方面,臣服于夏朝的部族仍保持有一定的自主权,王朝对其内部事务一般不予干涉。 二、商的地方行政体制 内外服制度是一种二元通知体制,即将统治区分为内服和外服量大部分,分别采取不同的通知方法和组 织形式。 “内服”指商王直接统治的区域,即王畿所在地,由君王直接派官员组织被征服者从事生产。 “外服”是指诸侯国统治的区域,由各地诸侯管理,但外服诸侯与商主是一种君臣关系。 内外服制最早实行于商朝。
中国行政史
夏商周的行政管理
壹 原始民主管理体制的演变 贰 夏商周的中央行政体制 叁 夏商周的地方行政体制 肆 夏商周的行政运行和行政监督 伍 夏商周的官员管理 陆 春秋战国时期向君主制体制的转变
原始民主管理体制的演变
一、从原始人群到母系氏族公社的管理 原始人群:群居生活 乱婚 古人阶段:向母系氏族过渡 婚姻关系
夏商周的中央行政体制
一、夏朝君主制政体的形成 生产力的发展—剩余产品出现和阶级的分化 私有观念---无法调节氏族、部落之间的矛盾 夏朝的政府机构就是在改造原有的公共权力机构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夏朝是在部落联盟的基础上,将军事民主管理制加以改造而建立的国家。这种改造的关键环节是将部落 联盟中通过民主推选的军事首长的“蝉让制”变为王位继承制。
夏商周的中央行政体制
二、殷商时期行政体制的发展演变 (一)王子王位继承制的确立 将王位继承资格缩小到王的直系子嗣。 商前期,实行兄终弟及制,造“九世之乱”,盘庚迁殷后,实行王子王位继承制 (二)中央政府的机构设置 商朝的行政管理水平大大向前迈进了一步,主要表现为以下两点:商王进一步突出了自己的独尊地位, 在关键问题上的决策,商王强调个人最后决策权;其次,扩大了中央王朝的管理机构,按职能设官定制,其职 官大体可划分为宗教、政务、事务三类。 宗教官分为巫、多卜、占、作册等; 政务官称为卿士,其中师保是最高政务官; 事务官是主管宫廷事物,即管理宫廷奴隶的官吏、宰、小臣。
原始民主管理体制的演变
二、军事民主制时期的管理体制: 男子取代女子地位----财产私有和贫富差距----频繁的战争为争夺财产和奴隶----部落联盟,实行军事民 主制度 1、军事首长:军事首长仅统率军队和担任主祭,不单独享有民事方面公共事务的独断权,且其职务不能 世袭; 2、部落酋长议事会:部落酋长议事会是部落联盟的常设权力机关,凡重大事务均由议事会集体决断,军 事首长仅是议事会的成员之一,不享有民事方面的最后决断权; 3、人民大会:是最高的权力机关,只是由于部落联盟时代社会组织远较母系氏族公社大,故人民大会的 举行次数亦大大减少。
夏朝的政府机构在原来改造原有的公权力机构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首先改造原部落联盟“四岳”议事 会。作为一种民主决策机关,“四岳”议事会与专制王权相对立,为适合专制独裁的需要,最好办法是改变四 岳议事会的性质。据《尚书大传》载,“古者天子必有四邻”,前曰疑,后曰丞,左曰辅,右曰弼。
行政机构官员——百官。主要包括, 六卿:文武合一的官员; 车正:掌出行和服饰的官员; 庖正:饮食的官员; 牧正:掌四时祭祀之物的官员; 此外,还有比较重要的稷官、水官、羲和氏等官员。 同时,为了保证行政权力的运行,还建立了军队、刑法(夏刑)、监狱(圜土).
夏商周的地方行政体制
三、周的地方行政体制 1、分封制: 周是小国,要面临着统治一个文化比自己高、潜力较自己大的种族的问题:一方面周兵力单薄;另是新 征服地区地域辽阔人口众多。于是汲取了内服制统治种族奴隶的经验,且推广到外服地区,以更小的宗族或家 室为单位分赐给受封诸侯。 分封制是中国奴隶社会中一种为协调统治阶级利益以便对付种族奴隶而建立的制度,即一种天子向诸侯, 诸侯向世卿大夫“授民授疆土”以建立邦国的政治制度。 经过不同层次的分封,西周王朝形成了等级结构的国家群。分封诸侯的目的是拱卫中央王朝,天子与诸 侯之间存在着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西周时期己达成熟:一方面分封制度本身趋于成熟和完善,另一方面则是宗法制度、礼乐制度等配套制 度的成熟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