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春小学残疾儿童控辍保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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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春××镇中心小学

残疾儿童控辍保学工作方案

一、全面了解上级文件精神,把握工作重心

省扶贫办下发了2019年脱贫攻坚政策解读,详细介绍了义务教育有保障工作内涵。政策解读指出义务教育有保障工作标准主要包括三条:一是“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主要是控辍保学问题,只要身体上具备学习条件,适龄儿童、少年都要上学,不失学、不辍学。二是“保障有学上”。也就是附近有学校、学校建设符合标准,教师足额配备。

三是“上得起学”。主要保障贫困家庭经济上能负担得起。

控辍保学工作措施主要有五点要求。一是强化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联保联控责任,实施贫困学生台账化精准控辍,确保贫困家庭适龄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二是对适龄未上学的失学儿童、少年,逐一安排到学校就读。三是对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辍学的学生,健全学习帮扶制度。对于实在没有兴趣上基础课的学生,可以考虑将职业教育向义务教育阶段延伸。也就是说,义务教育阶段的孩子,实在不愿意学习基础课,可以考虑参加职业教育,学习理发、修摩托车等实用技术,但是,还是算作实施了义务教育。四是对因家庭思想观念而辍学的学生,落实监护人的法定责任,用未来良好的发展空间转变家长观念。

五是对因身体残疾而辍学的学生,采取多种方式做好教育安置。

二、深入开展控辍保学工作,落实主体责任

一是建立健全教育系统领导干部控辍保学包保责任制。按照“就近包保”原则,将所属学校党员和中层以上干部下派到村(社区)/年级(班),负责所包保村(社区)/年级(班)的控辍保学工作;二是积极做好在校学生控辍保学工作。搞好学生流失情况的摸底排查,重点关注有流失意向和存在辍学风险的学生,加大关心力度,了解家庭情况,找准辍学原因,做好劝返复学工作,确保学校开学前每名学生均参加网络教学,开学后无新增学生流失,不出现学生反复辍学现象。

三是健全控辍保学档案资料。

控辍保学组织机构、工作方案、工作制度、干部包保统计表、研究义务教育有保障工作的会议记录等。义务教育学校学籍信息统计表;易地搬迁安置小区学生入学情况统计表;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落实情况;疑似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排查记录、劝返复学工作台帐及印证资料;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教育安置评估、劝返复学、送教上门等印证资料;落实建档立卡等贫困学生控辍保学措施情况;教师家访、关爱留守儿童、残疾学生、贫困学生等特殊学生情况。

四是针对调查问卷内容做好查漏补缺。一是延伸入户调查问卷,主要是资助政策落实情况。二是非建档立卡户调查问卷,主要查上学情况。三是建档立卡户调查问卷,主要查上学、享受资助情况。

三、全面做好排查劝返工作,保障学生受教育权利

一是建立控辍保学工作台账。对2019年省厅反馈数据、政府排查新增数据和残联反馈的残疾儿童少年及本地其他疑似失学辍学儿童少年由包保干部负责通过电话、上门等方式,再摸底、再排查、再劝返,对于排查过程中与2019年台帐有最新变化的要认真填写《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劝返工作台账》。

二是重点关注残疾儿童少年的排查、核实和评估工作。

做好有学籍残疾学生的排查核实工作。核实此类残疾学生在校就读情况。去年参加了教育安置评估的,按评估结果督办落实;去年未参加教育安置评估且未在校的必须劝返到校,确因身体原因不能继续就读的要根据学生病例等资料进行教育安置评估或办理休学

做好已评估但无学籍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安置工作。对评估结果为“建议送教上门”的由学校负责落实“送教上门”工作;对评估结果为“建议就读”的,学校要做好送教材、送课程等工作,落实好线上教学的保障措施及印证资料收集工作。

做好未评估无学籍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评估和排查工作此类人员分三类:一是原来省教育厅反馈数据中2019年核查结果为“户籍原因”的残疾儿童学校进一步核实“户籍原因”是否属实,若有变化需出具证明;二是因在外地居住、治

疗等情况未参加评估,学校对未参加原因进行再次核实,并留好印证资料,根据核实结果采取对应措施;三是对于其他未评估人员的,学校联系当地医院进行再次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相应采取措施。

三是全面做好建档立卡但未享受资助的适龄儿童少年的劝返复学工作。对这类儿童要做好排查劝返,对于能入学的必须劝返入学;对于建档立卡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要进行教育安置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不因贫困导致失学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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