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笔试法律速成 合同法
2023年 考点法条速查
2023年考点法条速查一、合同法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条:合同是自愿订立的、平等地对等地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九条: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劳动法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三、刑法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犯罪,是指危害社会的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行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一条:故意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九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可以剥夺政治权利。
四、知识产权法1.《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他人侵犯著作权,造成损害的,著作权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四条:他人侵害专利权,造成损害的,专利权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五条:他人侵犯商标专用权,造成损害的,商标专用权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五、行政法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第四十四条: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依法公开公告。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第六十八条:行政机关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复查。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第八十三条: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应当具有明确的内容。
六、民事诉讼法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裁判不服的,可以上诉。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进行再审。
公务员笔试法律速成--合同法
公务员笔试法律速成--合同法《合同法》第2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置、变更、终止民事权益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交易关系的法律,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
第一节合同的订立一、订立合同的形式⒈口头形式。
⒉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以文字表现当事人所订立的合同的形式。
《合同法》第11 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⒊其他形式。
其他形式要紧是推定形式,是指当事人未用语言、文字表达其意思表示,仅按照交易适应,用行为向对方发出要约,对方同意该要约,做出一定或指定的行为作为承诺的,合同成立。
如商店安装自动售货机,顾客将规定的货币投入机器内,买卖合同即成立。
二、订立合同的一样程序㈠要约⒈《合同法》第14 条规定:“要约是期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可见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
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同意要约的人则称为受要约人或相对人(如受要约人作出承诺,则称其为承诺人)。
⒉依据《合同法》第14 条,要约的意思表示必须“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拘谨”。
一项有效的要约应具备以下构成要件:⑴要约人具有缔约能力。
要约的提出旨在与他人订立合同,因此要约人必须是订立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具有《民法通则》规定的相应的民事权益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⑵要约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
按照《合同法》第14 条的规定,要约是期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中必须表明要约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拘谨。
⑶要约应当向特定的相对人发出,两种情形除外:一是公布悬赏广告;二是商业广告具备了要约的条件。
⑷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具体”,是指要约的内容必须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要紧条款,如标的、数量、履行期限(如果要约中具备了这三项内容,即可认为要约的内容是具体的);“确定”,是指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确信,而不能是商量性、试探性的语言。
法律考试合同法题解析方法
法律考试合同法题解析方法合同法作为法律考试中的重要考点,对于高中学生或者他们的父母来说,了解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和解题方法是非常重要的。
在考试中,合同法题目通常涉及到合同的成立、履行、变更、解除等方面,下面将通过具体题目的举例,来说明解析合同法题目的方法和技巧。
1. 合同的成立题目:甲方与乙方签订一份书面合同,但甲方并未在合同上签字,只是口头表示同意。
此时,合同是否成立?分析: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成立需要满足三个要件,即要有意思表示、要有合同对象和要有合同内容。
在此题中,甲方并未在合同上签字,只是口头表示同意,因此未满足意思表示的要件,合同并未成立。
解题方法:在解答此类题目时,首先要明确合同的成立要件,即意思表示、合同对象和合同内容。
然后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满足这些要件,从而得出合同是否成立的结论。
2. 合同的履行题目:甲方与乙方签订一份书面合同,约定甲方在2022年1月1日付款给乙方。
然而,到了约定的付款日期,甲方并未履行合同义务。
此时,乙方可以要求甲方履行合同吗?分析: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可以要求其履行合同或者采取其他救济措施。
在此题中,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付款,乙方可以要求甲方履行合同义务。
解题方法:在解答此类题目时,要注意合同的履行义务和违约责任。
首先要明确合同中约定的履行时间和履行方式,然后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履行了合同义务,从而得出对方是否可以要求履行合同的结论。
3. 合同的变更题目:甲方与乙方签订一份书面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购买1000台电视机。
后来,由于市场需求变化,甲方希望将购买数量减少至500台。
此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同意合同变更吗?分析: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一方希望变更合同内容时,应当经过对方同意。
在此题中,甲方希望将购买数量减少至500台,需要得到乙方的同意。
解题方法:在解答此类题目时,要注意合同的变更原则和程序。
首先要明确合同中约定的变更方式和变更原则,然后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满足这些要求,从而得出是否可以要求对方同意合同变更的结论。
2022年公务员行测考试劳动合同法知识
2022年公务员行测考试劳动合同法知识公务员考试行测科目中,法律常识是必考考点之一,认真学习劳动合同法相关知识,积累公考法律常识,也可以在自身权益收到侵害时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公务员行测考试劳动合同法知识,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公务员行测考试劳动合同法知识劳动合同的分类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以下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该法规定例外情形的,续订劳动合同的(本条中的“二次”以2020年1月1日之后起算)。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试用期的规定1.约定次数。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2.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3.试用期的工资。
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023年法律考试技巧记忆口诀
2023年法律考试技巧记忆口诀一、合同法1. "要件齐全保效力",合同要识别。
2. 态度明确不尽义务。
3. 约定一致不损害。
4. 文书形式签心意。
5. 不得损害国家利益。
二、刑法1. 污染环境害认罪。
2. 危害公共安全强拘禁。
3. 违反治安管理轻控制。
4. 侵财罪量刑酌情处。
5. 犯罪情节要认定。
三、劳动法1. 单位内务要安全。
2. 劳动合同约定清。
3. 工资保证按时发。
4. 劳动保护有法规。
5. 转岗先征求言听。
四、民法通则1. 人格权一定爱护。
2. 财产权要保护。
3. 合法权益尊重。
4. 民法行为要真实。
5. 事实成立维护。
五、知识产权法1. 发明专利受法保护。
2. 商标注册守法要。
3. 著作权保权益。
4. 保护地理标志。
5. 知识产权要珍惜。
六、行政法1. 法定程序有保障。
2. 行政行为要合法。
3. 行政契约均等待。
4. 行政复议可申请。
5. 行政裁决要公正。
七、公司法1. 公司设立需规范。
2. 公司资本要明确。
3. 公司经营真核查。
4. 股东权益法保护。
5. 公司破产有程序。
八、国际私法1. 法定适用有原则。
2. 签署国民法引首。
3. 仲裁裁决应承认。
4. 外国判决需尊重。
5. 涉外婚姻有规定。
九、民诉法1. 起诉状要具体。
2. 确认诉讼标准。
3. 举证责任应清晰。
4. 变更诉讼主体。
5. 判决要有根据。
十、刑诉法1. 事实清晰表示。
2. 证据收集严格要。
3. 适用法律准确。
4. 有罪判决合规。
5. 强制措施合法。
以上是2023年法律考试技巧记忆口诀,希望能对您的研究和备考有所帮助。
2024年最全司法考试合同法重点笔记
最新最全司法考试合同法重点笔记第一章合同的基本理论1. 合同的定义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建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2. 合同的特征•合同是一种协议,必须经过当事人的共同意思表示,具有协商一致的基础;•合同是为了产生、变更或者消除民事法律关系而订立的;•合同是形式多样的,可以是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
3. 合同的法律效力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在合同履行中,当事人应当遵守协议意愿,确保合同得到有效履行。
第二章合同的成立1. 合同成立的要素•意思表示;•客体;•客体的合法性;•客体的数量等于书面约定或者口头约定的数量。
2. 合同的订立•客观要件的订立;•费用和合同履行规定的订立;•合同形式的规定。
3. 合同成立的时限和地点合同的成立时限和地点应当经过当事人约定,若没有明确约定,可以根据常规结论来确认。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和解除1. 合同效力的原则合同效力的原则是按照合同的法律约定,确保合同得到全面有效的履行。
2. 合同效力的时间合同效力的时间是从合同达成的时间开始,到合同履行完毕或者解除合同为止。
3. 合同的解除合同的解除应当经过当事人共同协商,并且需要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1. 合同履行的原则合同履行的原则是确保当事人的权利和利益得到充分保障。
2. 合同履行的方式合同履行的方式可以是履行义务、免除义务、代替履行义务等。
3. 合同履行中的损害赔偿当合同履行期间出现违约行为时,需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五章合同的效力消失1. 合同效力消失的原因合同效力消失的原因包括履行完毕、解除合同、因为某种情况对合同效力的确认、法律规定等。
2. 合同效力消失的时间和方式合同效力消失的时间和方式要遵守合同法律规定,确保消失的方式和时间得到充分有效保障。
第六章合同的附则1. 合同的补充和修改当合同出现漏洞时,可以通过补充和修改合同的方式来解决。
2. 合同的转让合同的转让需要经过当事人的同意,并且需要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
2024司法考试合同法:合同的履行
合同编号:合同各方: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货物/服务,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货物/服务,双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同标的1.1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如下货物/服务:(详细描述货物/服务的名称、数量、质量、规格、技术标准等)第二条履行期限2.1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规格等,在年__月__日前向乙方交付货物/提供服务。
第三条履行地点地址:收货人:联系电话:第四条价格和支付方式(详细描述价格、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第五条违约责任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金额的 %。
5.2 违约方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
第六条争议解决6.1 对于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约定7.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订日期:年__月__日注意事项及解决办法:1. 合同的履行:确保双方按照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规格等履行合同义务。
如有一方未能按约定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
解决办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在合同有效期内,除非双方协商一致,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解决办法:如需变更或解除合同,双方应签订书面变更协议或解除协议,并明确约定变更或解除后的相关事项。
3. 保密条款: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应予以严格保密。
解决办法:违反保密条款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 争议解决:对于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考试——合同法题答题技巧
法律考试——合同法题答题技巧在法律考试中,合同法题是一个常见的考察点。
合同法作为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在解答合同法题时,我们需要掌握一些答题技巧,以提高解题效率和准确性。
本文将介绍一些合同法题的解题技巧,并通过具体例子进行说明,帮助高中学生及其父母更好地应对合同法考试。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约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具有自愿、平等、合法、有约束力等特点。
在解答合同法题时,我们应该注意以下几点:1. 仔细审题:合同法题通常会描述一些具体的案例或情况,我们需要仔细阅读题目,理解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他们之间的约定内容。
只有准确理解题目,才能给出正确的答案。
举例来说,题目可能是这样的:“甲与乙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合同约定乙每月支付租金1000元,并在合同期满后归还房屋。
然而,乙只支付了两个月的租金,就搬出了房屋。
甲要求乙继续支付剩余的租金,请问甲的要求是否合法?”在审题时,我们需要注意到乙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部租金,并且提前搬出了房屋。
这个情况下,甲要求乙继续支付剩余租金是否合法,涉及到租赁合同的履行义务和违约责任。
2. 确定合同类型:合同法涉及多种类型的合同,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劳动合同等。
不同类型的合同在权利义务关系和法律规定上有所不同。
因此,我们需要根据题目描述的具体情况,确定所涉及的合同类型,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分析。
继续以上面的例子为例,这是一份租赁合同。
在租赁合同中,甲是出租人,乙是承租人。
根据合同约定,乙应当每月支付租金,并在合同期满后归还房屋。
因此,我们需要根据租赁合同的相关规定来判断甲的要求是否合法。
3. 注意合同履行要素:合同的有效履行需要满足一定的要素,如合同的成立、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等。
在解答合同法题时,我们需要关注这些要素,以判断合同是否有效履行,以及当事人是否存在违约行为。
法律考试合同法题答题攻略
法律考试合同法题答题攻略合同法是法律考试中的重要考点之一,对于高中学生或他们的父母来说,了解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和解题技巧是非常有益的。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合同法题目,并提供解题攻略,帮助读者更好地应对考试。
一、合同的成立合同的成立是合同法中的基础知识点,也是解题的起点。
考生在回答与合同成立相关的问题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 合同要素的齐全:合同的成立需要满足合同要素的齐全,包括合同当事人、合同标的、合同目的和合同形式等。
在解题过程中,要仔细分析题干中是否提供了这些要素,并结合具体案例进行判断。
例如,题目可能会问到某个合同是否成立,考生需要根据题干提供的信息判断是否满足合同要素的齐全。
2. 合同的表示意思:合同的成立需要当事人之间有相互的表示意思,即要有双方的意思表示相一致。
在解题过程中,要仔细分析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并结合具体案例进行判断。
例如,题目可能会问到某个当事人是否对合同表示了意思,考生需要根据题干提供的信息判断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存在。
二、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是合同法中的重要考点之一,涉及到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等方面。
考生在回答与合同效力相关的问题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 合同的生效:合同的生效是指合同从成立到产生法律效力的过程。
在解题过程中,要仔细分析合同生效的条件,并结合具体案例进行判断。
例如,题目可能会问到某个合同何时生效,考生需要根据题干提供的信息判断合同是否满足生效条件。
2. 合同的变更:合同的变更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
在解题过程中,要仔细分析合同变更的方式和条件,并结合具体案例进行判断。
例如,题目可能会问到某个合同是否可以变更,考生需要根据题干提供的信息判断合同是否满足变更条件。
3. 合同的终止: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的履行完成或者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在解题过程中,要仔细分析合同终止的方式和条件,并结合具体案例进行判断。
例如,题目可能会问到某个合同是否已经终止,考生需要根据题干提供的信息判断合同是否满足终止条件。
公务员考试中的法律法规与合同管理
法律解释的必要性:由于法律法规的抽象性和语言的多义性,需要通过解释来明确其具 体含义和应用
法律解释的方法:文义解释、历史解释、体系解释、主观目的解释、客观目的解释、客 观目的解释等
合同管理
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的含义:双方当 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达成
协议,合同成立。
合同订立的形式:书面形 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合同订立的程序:要约和 承诺。
合同订立的法律效力:一 旦合同成立并生效,双方 当事人必须遵守,否则将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合同履行
合同履行的原则:全面履行、诚实信用 合同履行的方式:实际履行、替代履行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 合同履行中的保全措施:代为履行、债权人撤销权、债权人代位权
免责事由:在一些 特定情况下,合同 当事人可以免除违 约责任,如不可抗 力等。
法律法规与合同管理 的关系
法律法规对合同管理的影响
法律法规是合同 管理的基础和依 据,为合同管理 提供规范和保障。
法律法规的制定 和修改,直接影 响合同管理的合 法性和合规性。
合同管理必须符 合法律法规的规 定,否则可能导 致合同无效或违
在公务员考试中,掌握法律 法规与合同管理的关系对于 提高行政效率和依法行政具
有重要意义。
公务员考试中的法律 法规与合同管理
公务员考试中法律法规与合同管理的考察重点
法律法规的掌握:要求考 生对国家法律法规有深入 的了解,特别是与公务员
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
合同管理能力的考察:要 求考生具备合同管理的基 本知识和技能,包括合同 的起草、审查、履行和纠
20XX年公务员常识积累:合同法重点知识点归纳
xx年公务员常识积累:合同法重点知识点归纳公考越来越趋于侧重于考生能力的提升,不是单纯的死记硬背,而行测常识判断考点范围很广,一般包括政治、法律、经济、人文、地理、科技、生活等方面。
因此,行测常识判断部分就是诸多考生难以提分的一个版块,这部分知识范围广泛包罗万象,要求上知天文下晓地理,考生不仅平时要多观察多积累,更要注意总结便于记忆,才能在考场上游刃有余。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在公职类考试中,合同法是一个常考点,接下来就合同法中的相关内容进行总结梳理。
1、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3、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4、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
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5、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6、合同消灭的原因:(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销;(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7、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公务员笔试复习方法如何快速记忆法律法规
公务员笔试复习方法如何快速记忆法律法规为了成功通过公务员笔试,掌握法律法规是至关重要的。
然而,由于法律法规知识庞杂且内容多样,针对这一挑战,我们需要运用一些快速记忆的方法。
本文将介绍几种有效的复习方法,帮助考生快速记忆法律法规。
一、分类整理法分类整理法是一种常用的复习法,通过将知识按照不同的类别进行整理和分类,有助于我们系统地理解和记忆法律法规。
首先,我们可以按照法律法规的性质进行划分,比如宪法、行政法、刑法等等。
然后,在每一类中,再按照不同的内容进行进一步的划分,比如宪法中的基本权利、宪法原则等。
通过这种分类整理的方式,可以帮助我们建立起一个完整而清晰的法律法规知识体系。
二、归纳总结法归纳总结法是一种通过提炼和总结法律法规内容的方法。
当我们阅读法律法规时,我们可以将其中的核心要点和主要内容进行提炼,并通过总结的方式进行强化记忆。
这种方法可以帮助我们快速掌握法律法规的主要精神,并减少记忆负担。
三、图表法图表法是一种利用图表和表格的方式来整理和记忆法律法规的方法。
通过绘制思维导图、制作表格或者设计概念图等,可以将复杂的法律法规知识以图形化和可视化的形式展现出来。
这样的可视化方式,更容易被我们理解和记忆。
同时,将图表进行分类整理,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法律法规知识的内在逻辑关系。
四、联想法联想法是一种通过与已有知识进行联想的方式来记忆法律法规。
当我们遇到难以记忆的法律条文或者概念时,我们可以将其与已有的知识进行联系,找到二者之间的共同之处或者类比之处。
例如,可以将某个法律条文与日常生活中的具体场景联系起来,以此来加深对其内容的记忆。
五、创造场景法创造场景法是一种通过想象和构建场景的方式来帮助记忆法律法规。
我们可以将法律条文或者概念融入到一个具体的场景中,并通过想象的方式进行记忆。
这种方法可以提高记忆的可视性和生动性,使我们更容易记住复杂的法律法规内容。
总之,复习法律法规是公务员笔试准备的重要环节。
通过合理的复习方法,例如分类整理法、归纳总结法、图表法、联想法和创造场景法,我们可以快速记忆和掌握法律法规知识。
2024年法考民法合同篇
2024年法考民法合同篇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一条合同背景a. 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委托乙方提供相关服务。
b. 乙方具备提供该服务的资质和能力,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
c. 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服务内容① 提供专业法律咨询;② 协助甲方处理合同纠纷;③ 参与甲方法律事务的谈判和起草;④ 提供相关法律文件审核。
b. 乙方应确保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
c.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服务。
第三条服务期限a. 本合同服务期限为____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b. 双方如需延长服务期限,应提前___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c. 合同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本合同自动续期____年。
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a. 乙方提供服务的费用为人民币____元/年。
b. 甲方应于每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乙方当年服务费用。
c. 甲方支付乙方服务费用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规发票。
第五条保密条款a. 双方对本合同内容以及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b. 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合同内容或对方商业秘密。
c. 本保密条款在本合同终止后仍有效。
第六条违约责任a. 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b. 违约金为____元,具体数额可根据违约情节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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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笔试法律速成--合同法《合同法》第2 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置、变更、终止民事权益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交易关系的法律,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
第一节合同的订立一、订立合同的形式1•口头形式。
2.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以文字表现当事人所订立的合同的形式。
《合同法》第11 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3.其他形式。
其他形式要紧是推定形式,是指当事人未用语言、文字表达其意思表示,仅按照交易适应,用行为向对方发出要约,对方同意该要约,做出一定或指定的行为作为承诺的,合同成立。
如商店安装自动售货机,顾客将规定的货币投入机器内,买卖合同即成立。
二、订立合同的一样程序㈠要约1《合同法》第14 条规定:“要约是期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
可见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
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同意要约的人则称为受要约人或相对人(如受要约人作出承诺,则称其为承诺人)。
2依据《合同法》第14 条,要约的意思表示必须“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拘谨” 。
一项有效的要约应具备以下构成要件:⑴要约人具有缔约能力。
要约的提出旨在与他人订立合同,因此要约人必须是订立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具有《民法通则》规定的相应的民事权益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⑵要约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
按照《合同法》第14条的规定, 要约是期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中必须表明要约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拘谨。
⑶要约应当向特定的相对人发出,两种情形除外:一是公布悬赏广告;二是商业广告具备了要约的条件。
⑷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具体”,是指要约的内容必须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要紧条款,如标的、数量、履行期限(如果要约中具备了这三项内容,即可认为要约的内容是具体的);“确定”,是指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确信,而不能是商量性、试探性的语言。
3.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不要约邀请又称为要约引诱,是指期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要约邀请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在发出要约邀请时,当事人仍处于订约的预备时期,其目的在于引诱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其内容往往是不明确、不具体的,其相对人是不特定的,因此,要约邀请不具有要约的约束力,发出要约邀请的人不受其约束。
按照《合同法》第15 条的规定,下列行为属于要约邀请而不属于要约: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讲明书、商业广告。
但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应视为要约。
4•我国《合同法》第16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5.要约的撤回。
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人在发出要约以后,未达到受要约人之前,宣告取消要约。
我国《合同法》第17 条规定:“要约能够撤回。
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要约的撤销。
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并生效以后,将该项要约取消,从而使要约的效力归于消灭。
《合同法》第18 条规定:“要约能够撤销。
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同时,该法第19 条规定,如果要约中规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要约是不可撤销的,或者尽管没有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但受要约人有理由信任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同时差不多为履行合同作了预备工作,则不可撤销要约。
如果受要约人在收到要约以后,基于对要约的信任,已为预备承诺支付了一定的费用,在要约撤销以后有权要求要约人给予适当补偿。
7.《合同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⑴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⑵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⑶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⑷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㈡承诺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同意要约的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
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一经承诺并送达于要约人,合同便告成立。
1•承诺的构成要件:⑴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
⑵承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⑶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合同法》第31 条,“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更换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
⑷承诺的方式必须符合要约的要求。
承诺原则上应采取通知方式,但按照交易适应或者要约表明能够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2.承诺成效:《合同法》第25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因此承诺的成效在于使合同成立,即一旦承诺生效,合同便宣告成立。
3.承诺拖延。
承诺拖延也称承诺迟到,是指受要约人未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
承诺的期限通常是由要约规定的,如果要约中未规定承诺时刻,则受要约人应在合理期限内作出承诺。
超过承诺期限作出承诺,该承诺不产生效力。
按照《合同法》第28 条规定:“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4.承诺撤回。
承诺撤回,是指受要约人在发出承诺通知以后,在承诺正式生效之前撤回其承诺。
《合同法》第27 条规定:“承诺能够撤回。
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如果承诺通知差不多到达要约人,合同差不多成立,则受要约人不能再撤回承诺。
例题:北京甲公司与上海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书面合同,甲公司签字、盖章后邮寄给乙公司签字、盖章。
则该合同成立的时刻应为:A.甲、乙公司达成合意时 B .甲公司签字盖章时C.乙公司收到甲公司签字盖章的合同时 D .乙公司签字盖章时《合同法》第32 条规定,当事人采纳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当事人采纳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但并未签字盖章,意味着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未能最后达成一致,因而一样不能认为合同成立。
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时刻的,最后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例题: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情形是()A .变更合同履行期限的.B .变更合同价款的.C.变更争议解决方法的.D.变更合同履行地点的. 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酬劳、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三、合同的成立合同的成立是指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就合同的要紧条款达成合意。
承诺生效的时刻是合同的成立时刻。
承诺生效的地点是合同成立的地点。
四、缔约过失责任1.缔约过失责任,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缔约当事人有意或者过失违反基于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先合同义务,因而给对方造成信任利益的缺失时应依法承担的民事责任。
缔约当事人负有专门的注意义务,应当履行基于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协助、照管、爱护、忠实、通知、保密等义务,以幸免给对方造成缺失。
一方因过错违反先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信任利益缺失的,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例:甲向乙借钞票10 万元盖房,乙不情愿,碍于面子假装承诺。
为了表明自己专门够哥们,乙对甲讲:“十五天后你到我家去取,钞票没咨询题你抓紧时刻动工,不要耽搁。
”甲信以为真,赶忙开挖地基,购进部分原材料。
十五天后,甲前往乙家取钞票,乙留下信件曰:“我已于昨日赴美留学三年,因学费昂贵,暂无钞票可借,请海涵!”甲四处借钞票未果,盖房之日遥遥无期。
此例中:①自然人甲、乙间的借款合同属于实践合同,自乙交付金钞票后借款合同成立,故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尚未成立。
②乙因过错违反了诚实义务,不讲实话,违反了先合同义务。
③甲善意相信借款合同将会成立,并因此信任造成了“合理的”信任利益的缺失(盖房遥遥无期,开挖地基、购买原材料会产生部分沉没资本)。
④乙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行为与甲的信任利益缺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因此:甲有权要求乙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2.缔约过失责任的形状⑴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⑵有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形;⑶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隐秘给对方造成缺失;⑷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批准或者登记才能生效的合同成立后,有义务办理申请批准或者申请登记等手续的一方当事人未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办理申请批准或者未申请登记给对方造成缺失的;⑸有其他违抗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3.缔约过失责任为过错责任,由有过错的一方赔偿对方合理的信任利益缺失。
赔偿的结果,是使对方的财产状况复原到缔约之前的状态。
例如:甲公司与乙公司磋商订立批量购买“拍拍拍相机”的合同,甲公司表示须经详细磋商后再慎重考虑是否订立合同,乙公司则估量合同的签订十拿九稳,因此大量购进原材料,大批招工。
结果双方不欢而散,合同没有订立。
此例中:乙公司因其行为遭受的缺失属于“不合理的”信任利益缺失,甲公司无需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五、格式条款1•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2格式条款的特点:⑴由一方当事人预先拟定;⑵重复使用;3.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
此点强调了格式条款的附从性或定型化特点,即格式条款的特点在于订约时不容对方协商(要么同意,要么拒绝),容许协商而不与对方协商或舍弃协商的权益,该条款并非格式条款。
.格式条款的订立规则:采纳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益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讲明。
该条规定了提供方的一样义务,并规定了提供方免责格式条款的“提请注意义务”和“讲明义务”。
4•格式条款的无效: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要紧权益的,该条款无效。
5.格式条款的讲明合同法第41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明白得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明白得予以讲明。
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讲明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讲明。
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纳非格式条款。
第二节合同的履行一、合同履行的原则1实际履行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因违约承担了违约责任后,对方当事人要求履行又有履行可能的,违约方仍旧要履行自己的义务。
2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包括适当履行原则和协作履行原则两个原则⑴适当履行原则又称全面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标的、质量、数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时刻和适当的地点,以适当的方式履行。
⑵协作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适应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例题:合同规定甲公司应当在8 月30日向乙公司的某一建筑工地运到一批建筑用砖。
8 月15 日,甲公司把砖运送到乙公司的建筑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