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硅生产员工薪酬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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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部员工薪酬管理制度

生产部员工薪酬管理制度

生产部员工薪酬管理制度一、总则(一)为了规范生产部员工的薪酬管理,激发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出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生产部员工。

(三)本制度的执行机构为公司人力资源部,相关事项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和调整。

二、薪酬结构(一)生产部员工的薪酬将由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

(二)固定工资: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工作内容、难易程度和市场行情确定,每月固定发放。

(三)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绩效评定结果确定,每月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发放。

三、薪酬计算(一)固定工资根据所在岗位的工作内容、难易程度和市场行情确定,员工入职时确定固定工资水平,并根据工作年限和发展表现逐年递增。

(二)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计算,绩效考核以定量目标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考核等级划分确定绩效工资水平。

四、薪酬发放(一)薪酬发放时间为每月的月底,由财务部门负责按时支付。

(二)薪酬以银行卡或其他指定方式发放,员工需提供正确的银行账号和相关信息。

(三)如果员工因各种原因未能按时领取或提取薪酬,公司将保留一个月内的发放期限,逾期未领取将视为放弃该月薪酬。

五、薪酬调整(一)固定工资的调整将根据员工工作年限、工作表现、市场行情等因素进行评估,并由人力资源部门进行调整。

(二)绩效工资的调整将根据员工每年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优秀员工将获得适当的奖励和绩效工资调整。

六、薪酬福利(一)公司将为员工提供必要的薪酬福利,包括但不限于法定福利、五险一金、带薪年假、节假日福利等。

(二)公司将定期组织培训和晋升机会,提供职业发展和晋升的机会,发挥员工的潜力和才华。

七、薪酬保密(一)公司将对员工的薪酬信息保密,禁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获取、传播或泄露员工的薪酬信息。

(二)员工也应尊重公司薪酬信息的保密性,不得将个人薪酬信息泄露给他人。

八、违约处理(一)员工如存在违反薪酬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按照公司规定的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处理。

生产员工薪资管理制度

生产员工薪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员工的薪酬管理,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生产效率,促进公司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合理原则:确保员工薪酬与工作性质、岗位级别、工作绩效等相匹配。

2. 动态调整原则: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行业薪酬水平,适时调整薪酬结构。

3. 激励原则:通过薪酬激励,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二章薪酬构成第四条生产员工薪酬由以下部分组成:1. 基本工资:根据员工岗位级别、工作年限等因素确定。

2. 绩效工资:根据员工月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3. 奖金:包括年终奖金、特殊贡献奖等。

4. 津贴:包括交通补贴、住宿补贴等。

第五条基本工资标准:1. 新员工入职前三个月,按公司规定的基本工资标准的80%发放。

2. 入职满三个月后,按公司规定的基本工资标准全额发放。

第三章绩效考核第六条公司对生产员工实行月度绩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工作量:根据生产任务完成情况确定。

2. 工作质量:根据产品合格率、返修率等指标确定。

3. 工作态度:根据出勤率、加班情况等指标确定。

第七条绩效考核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对应不同的绩效工资比例:1. A级:绩效工资比例为基本工资的20%。

2. B级:绩效工资比例为基本工资的15%。

3. C级:绩效工资比例为基本工资的10%。

4. D级:绩效工资比例为基本工资的5%。

第四章奖金与津贴第八条年终奖金:1. 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状况和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年终奖金发放比例。

2. 年终奖金最高不超过员工基本工资的2倍。

第九条特殊贡献奖:1. 对在技术创新、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员工,给予特殊贡献奖。

2. 特殊贡献奖金额根据贡献程度确定。

第十条津贴:1. 交通补贴:根据员工工作地点与居住地点的距离,按月发放。

2. 住宿补贴:根据员工住宿条件,按月发放。

第五章薪酬发放与调整第十一条薪酬发放:1. 每月10日发放上个月工资。

工业硅生产员工薪酬管理办法

工业硅生产员工薪酬管理办法

重庆****有限公司生产员工薪酬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公司长效、稳定、合理的分配机制,最大限度调动生产员工积极性,结合公司实际,在生产不通氧硅产品的前提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实施以现有组织架构为基础,随组织架构的调整而变化。

第三条生产岗位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炉台冶炼作业和辅助炉台冶炼作业的人员。

炉台冶炼作业人员包括炉长、班长、炉门长、出炉手、加料工、配料工、配电工;辅助炉台冶炼作业人员包括隶属于安全生产部、设备管理部、环保运行部、原料成品部管理的相关人员。

其中:安全生产部所属人员包括筑炉工;设备管理部所属人员包括机修工、电工、水泵房泵工、制氧站运行工、行车工。

原料成品部所属人员包括洗矿工、油焦破碎工、木柴工、生产车辆驾驶员、矿坪清洁工、精整工、选硅工;环保运行部人员包括环保运行工、收灰工、转运工、环保机修工。

第四条本办法不包括炉长和班长薪酬,其薪酬以目标责任书考核另行确定。

第二章炉台冶炼员工工资第五条炉台按三班倒生产定编定员,正常生产时,每台炉设炉长1人,3个班,每个班23人。

每班设班长1人,炉门长3人,出炉正手1人,出炉副手2人,加料工9人,配料工6人,配电工1人,单台炉合计70人。

第六条结合炉台不同时间段生产的特点,炉台生产分为启炉电烘、初始投料、正常生产(含计划停电、洗炉等特殊情况)和停电停产4个阶段,炉台员工工资分4个阶段考核计算。

第七条启炉阶段炉台员工工资。

启炉阶段为点火启炉到电烘、投料前一天的时间,启炉小组定员16人(其中炉长1人,其余15人分成3个班,每班5人,原则上由原炉台班长、炉门长和配电工组成,若岗位出现差员由安全生产部负责补员)。

该阶段炉门长、出炉正手工资标准70元/天,配电工60元/天。

第八条初始投料阶段炉台员工工资。

初始投料阶段为投料开始之后的三天生产时间,按正常生产阶段定编定员。

炉门长、出炉正手工资标准70元/天,出炉副手、加料工、配料工、配电工60元/天。

生产部员工薪资管理制度

生产部员工薪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生产部员工薪资管理,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生产部全体员工,包括生产一线员工、技术工人、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薪资管理制度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员工薪资与其工作表现、岗位价值相匹配。

第二章薪资构成第四条生产部员工薪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加班工资、奖金等构成。

第五条基本工资:根据员工岗位、工龄、技能等因素确定,保证员工基本生活需要。

第六条岗位工资: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劳动强度、责任大小等因素确定。

第七条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完成目标情况等因素确定,占员工薪资总额的一定比例。

第八条加班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和公司政策执行,对加班员工给予相应的加班费。

第九条奖金: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状况和员工个人表现,给予年终奖金、项目奖金等。

第三章薪资调整第十条薪资调整分为定期调整和特殊调整。

第十一条定期调整: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状况、行业薪酬水平、员工岗位变动等因素,每年进行一次薪资调整。

第十二条特殊调整:因员工个人能力提升、岗位变动、职务晋升等原因,可进行特殊薪资调整。

第四章绩效考核第十三条建立健全绩效考核体系,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全面评估。

第十四条绩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工作态度、团队协作等。

第十五条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薪资调整、晋升、培训等方面的依据。

第五章薪资发放第十六条薪资按月发放,每月底前支付当月薪资。

第十七条薪资发放时,应确保员工对薪资构成、计算方式等有明确了解。

第十八条对于因特殊情况导致薪资发放延迟的,应提前通知员工,并说明原因。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七章监督与检查第二十一条公司设立薪资管理制度监督小组,负责对薪资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二条监督小组定期对薪资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生产工人薪资管理制度

生产工人薪资管理制度

生产工人薪资管理制度一、引言在任何企业中,薪资管理一直是人力资源管理中的核心内容之一。

对于生产工人来说,薪资是他们劳动所得的主要回报,也是激励他们持续努力工作的重要手段。

因此,建立合理、公平的生产工人薪资管理制度对于企业的发展和工人的稳定是至关重要的。

二、薪资管理的基本原则1. 公平原则:薪资必须公平合理,根据工人的工作量、质量、技能和责任来确定,不得存在歧视或偏袒的现象。

2. 激励原则:薪资制度要能够激励工人积极工作,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企业竞争力。

3. 灵活原则:薪资制度应该具有一定的灵活性,能够根据市场需求、企业发展情况等因素进行调整和优化。

4. 透明原则:薪资制度必须公开透明,工人应清楚自己的薪资构成和涨幅标准,以免引起不满和矛盾。

三、生产工人薪资管理的主要方式1. 基本工资:根据工人的工作岗位、工作年限和技能等因素确定基本工资,并定期进行调整。

基本工资是工人的稳定收入来源,应该保证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 绩效工资:根据工人的工作表现和产出表现给予绩效工资奖励。

可以根据工作量、质量、效率等指标来评定,绩效工资可以作为激励手段,激励工人更加努力工作。

3. 岗位津贴:根据工人的岗位特殊性给予相应的岗位津贴,以补偿工人的特殊工作环境、工作强度或风险。

4. 加班工资:对于需要加班工作的工人,应该按照加班工资标准进行支付,以补偿工人的额外劳动和时间成本。

5. 奖励和惩罚机制:建立奖励和惩罚机制,对于工作表现突出的工人给予奖励,对于工作表现不佳的工人进行惩罚。

奖励可以是经济奖励或荣誉奖励,惩罚可以是扣减薪资或调整工作岗位等方式。

四、生产工人薪资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1. 薪资构成:明确规定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加班工资等薪资组成部分,以及各项薪资的计算标准和比例。

2. 薪资调整机制:确定薪资调整的频率和方式,可以根据年度绩效评定结果、市场薪资水平等因素进行调整。

3. 薪资发放方式:规定薪资的发放方式和时间,确保及时发放薪资,避免发生拖欠或漏发现象。

工业硅项目薪酬管理基础分析

工业硅项目薪酬管理基础分析

工业硅项目薪酬管理基础分析xxx集团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薪酬理论 (4)一、薪酬运用理论 (4)二、工资分配理论 (7)第二章 (14)一、优势分析(S) (14)二、劣势分析(W) (16)三、机会分析(O) (16)四、威胁分析(T) (18)第三章项目概况 (23)一、项目概述 (23)二、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构成 (24)三、资金筹措方案 (24)四、项目预期经济效益规划目标 (25)五、项目建设进度规划 (25)第四章薪酬管理概述 (26)一、薪酬管理的原则 (26)二、薪酬管理的内容 (29)第五章 (34)一、公司发展规划 (34)二、保障措施 (40)第六章 (42)一、人力资源配置 (42)二、员工技能培训 (42)第七章 (44)一、项目进度安排 (44)二、项目实施保障措施 (45)第一章薪酬理论一、薪酬运用理论(一)薪酬激励理论激励(motivation)是指组织通过设计适当的外部奖酬形式和工作环境,以一定的行为规范和惩罚性措施,借助信息沟通来激发、引导、保持和规范组织成员的行为,以有效地实现组织及其成员个人目标的系统性活动。

激励的目的在于激发人的正确行为动机,调动人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美国管理学家贝雷尔森(Berelson)和斯坦尼尔(Steiner)认为,一切内心要争取的条件、希望、愿望、动力都构成了对人的激励,它是人类活动的一种内心状态。

人的一切行动都是由某种动机引起的,动机是一种精神状态,它对人的行动起激发、推动、加强的作用。

激励水平越高,完成目标的努力程度和满意度也越强,工作效能就越高;反之,激励水平越低,则缺乏完成组织目标的动机,工作效率也就越低。

一个有效的激励手段必然是符合人的心理和行为活动规律的。

人的行为由动机支配.而动机则是由需要所引起。

人受到刺激产生需要,需要引起心理紧张,成为寻找目标以满足需要的驱动力,由此激发了动机。

由此可见,从需要入手来探求激励,是符合人类行为规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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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有限公司生产员工薪酬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公司长效、稳定、合理的分配机制,最大限度调动生产员工积极性,结合公司实际,在生产不通氧硅产品的前提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实施以现有组织架构为基础,随组织架构的调整而变化。

第三条生产岗位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炉台冶炼作业和辅助炉台冶炼作业的人员。

炉台冶炼作业人员包括炉长、班长、炉门长、出炉手、加料工、配料工、配电工;辅助炉台冶炼作业人员包括隶属于安全生产部、设备管理部、环保运行部、原料成品部管理的相关人员。

其中:安全生产部所属人员包括筑炉工;设备管理部所属人员包括机修工、电工、水泵房泵工、制氧站运行工、行车工。

原料成品部所属人员包括洗矿工、油焦破碎工、木柴工、生产车辆驾驶员、矿坪清洁工、精整工、选硅工;环保运行部人员包括环保运行工、收灰工、转运工、环保机修工。

第四条本办法不包括炉长和班长薪酬,其薪酬以目标责任书考核另行确定。

第二章炉台冶炼员工工资第五条炉台按三班倒生产定编定员,正常生产时,每台炉设炉长1人,3个班,每个班23人。

每班设班长1人,炉门长3人,出炉正手1人,出炉副手2人,加料工9人,配料工6人,配电工1人,单台炉合计70人。

第六条结合炉台不同时间段生产的特点,炉台生产分为启炉电烘、初始投料、正常生产(含计划停电、洗炉等特殊情况)和停电停产4个阶段,炉台员工工资分4个阶段考核计算。

第七条启炉阶段炉台员工工资。

启炉阶段为点火启炉到电烘、投料前一天的时间,启炉小组定员16人(其中炉长1人,其余15人分成3个班,每班5人,原则上由原炉台班长、炉门长和配电工组成,若岗位出现差员由安全生产部负责补员)。

该阶段炉门长、出炉正手工资标准70元/天,配电工60元/天。

第八条初始投料阶段炉台员工工资。

初始投料阶段为投料开始之后的三天生产时间,按正常生产阶段定编定员。

炉门长、出炉正手工资标准70元/天,出炉副手、加料工、配料工、配电工60元/天。

第九条正常生产阶段炉台员工工资。

正常生产阶段为投料三天以后起到停电停产止的生产时间。

该阶段炉台员工工资按产量及质量考核确定计件工资,并考核电力单耗、生产周期、电极安全、出炉质量、设备及人身安全事故等内容。

(一)计件工资。

计件工资是指炉台核定编制内70名员工每生产1吨硅产品,获得额定的工资(简称“吨硅工资”),根据岗位价值确定标准(详见下表)。

计件工资按月计算,不足一月的,按天计发,计算公式为:计件工资=当月产量×吨硅工资÷当月天数×出勤天数(当月产量以精整实际产量为准)。

页脚内容15二号厂房炉台工资考核表页脚内容15页脚内容15(二)考核工资。

通氧条件下与低木炭工艺条件下的考核标准另行补充。

1、电力单耗考核。

(1)定义。

电力单耗是电炉自投料三天后起,炉台累计消耗电量除以累计产量(含次品),每月月末计数。

(2)考核标准。

考核标准详见炉台工资考核表,原则上只奖不惩,考核奖按出勤分配。

2、生产周期考核。

(1)定义。

生产周期以开始出炉之日起计,到停电停产之日为止。

(2)考核标准。

生产周期在不经过炉况处理仍维持在4个月以上,对炉台员工按岗位和周期长短给予奖励,标准为:生产周期为4-5个月,奖励员工5元/天;生产周期为5个月以上的,奖励员工10元/天。

3、电极安全考核。

炉台当月不断电极的,按以下标准奖励:炉门长100元/人,配电工50元/人,加料工、配料、出炉工30元/人。

在一个生产周期以内,每连续增加一个月不发生断电极事故则累计递增奖励。

若当月每发生1起因人为因素捣断电极事故,处罚当事人100元/次。

电极断裂10分钟内必须上报安全生产部,如果延时上报对炉长处、班长进行相应的处罚。

4、出炉质量考核。

一个月内没发生跑眼、漏模事故,奖励出炉正手50元,奖励出炉副手30元。

发生跑眼漏模且造成损失的,按损失大小对出炉正手、出炉副手在100-400元范围内处责任金。

第十条外线停电和计划检修停电补贴标准。

外线停电和计划检修停电送电时间不确定,按100元/小时补贴给炉台,补贴按出勤分配。

下列情况导致停电不补贴:接电极停电、堵眼停电、捣炉停电、捣断电极、因操作不当导致停电、人为因素导致事故停电、没有安全生产部部长及以上主管领导安排的非正常因素停电。

第十一条计划停炉检修期间清炉人员按承包协议发放工资,停炉放假人员按10元/天发放生活补贴,若参加公司组织培训及集体活动按20元/天发放补贴,长期停炉按照硅业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补贴在员工上岗后发工资时一并发放。

第三章辅助炉台冶炼员工工资第十二条安全生产部所属人员工资筑炉岗位工资。

筑炉师2800元/月,经考核可给予0-600元范围内的奖金,筑炉班员2200元/月,经考核可给予0-300元范围内的奖金。

若炉嘴接头漏水、两侧漏水,每次处责任金100元。

第十三条原料成品部所属人员工资。

(一)洗矿工工资。

基本工资1500元/月,由原料成品部部长、原料科科长根据工作表现,开炉1—2台时经考核可给予0-100元/月范围内的奖金,开炉3台时经考核可给予0-200元/月范围内的奖金。

(二)石油焦破碎工工资。

基本工资1500元/月,由原料成品部部长、原料科科长根据工作表现,经考核可给予0-100元/月范围内的奖金。

(三)木柴破碎工工资。

基本工资1800元/月,由原料成品部部长、原料科科长根据工作表现,经考核可给予0-300元/月范围内的奖金。

(四)铲车、转运车驾驶员工资。

铲车驾驶员基本工资为2000元/月,分管领导、原料成品部部长根据驾驶员驾驶技术、铲车安全、油耗和台班小时数,经考核可给予0-1000元/月范围内的奖金;转运车驾驶员基本工资为1800元/月,分管领导、原料成品部部长根据驾驶员驾驶技术、转运车安全、油耗和台班小时数,经考核可给予0-500元/月范围内的奖金。

(五)生产现场清洁工工资。

基本工资为1200元/月,原料成品部部长根据工作表现,经考核可给予0-200元/月范围内的奖金。

(六)精整工工资。

精整工以精整的入库工业硅数量计件,精整不通氧硅的标准为28元/吨,精整通氧硅的标准为24元/吨。

精整班班长工资。

精整班班长以精整的入库工业硅数量计件,精整工业硅的标准为4.5元/吨。

(七)选硅工工资。

每台炉定员2人,其工资由基本工资+考核工资组成。

基本工资为800元/月,考核工资由三部分组成,选出的次品硅按20元/吨计算,选出的正品硅按200元/吨计算,硅碴破碎按“炉台当月产量×2%×28元”计算。

第十四条环保运行部所属人员工资(一)运行班长工资。

基本工资2000元/月,环保车间主任根据开炉数量、工作业绩、责任心给予每人0-1000元/月范围内的奖金。

(二)收灰工工资。

基本工资为1100元/月,以硅微粉装袋数量给予每袋0.4元的工资,按各自装袋数量核算分配到人。

(三)转运工工资。

基工资1200元/月,以转运硅微粉重量计件,工资标准为8元/吨,按各自转运重量核算分配到人。

(四)操作工工资。

基本工资1400元/月,环保运行部部长根据工作业绩、责任心给予0-300元/月范围内的奖金。

(五)环保机修工工资。

按如下等级确定基本工资,学徒1400元/月,初级工1700元/月,中级工2100元/月,高级工2400元/月,由环保车间主任根据工作表现,经考核可给予0-500元/月范围内的奖金。

第十五条设备管理部所属人员工资(一)机修工工资。

基本工资。

按等级评定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初级2000元/月,中级2300元/月,高级2600元/月。

实习试用期工资1200-1500元/月。

等级评定办法另行制定。

1、炉台机修工设备作业率及捣炉机作业率考核:全月设备作业率及捣炉机作业率97.3%即为700小时为基准(全月100%作业率为720小时),允许20个小时的检修时间,每节约一小时,按节约时段区间奖励标准,结合个人奖金分配系数计算奖金额。

考核细则另行文。

2、外围机修加班工资考核(1)在参与抢修、大修设备时,所加班根据实际时间补贴抢修费,抢修补贴以月岗位工资为基数、以实际抢修时间的1.2倍计算。

(2)抢修时间由班长根据实际抢修时间的1.2倍考勤,如有虚报者,发现一次,罚班长100-500元,由机修车间主任负责监督。

(3)如果抢修过的设备出现检修质量问题,二次抢修不再记加班。

(二)电工工资1、基本工资。

按等级评定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初级1800元/月,中级2200元/月,高级2600元/月。

实习试用期工资1200-1500元/月。

等级评定办法另行制定。

2、设备作业率考核。

所有电工实施设备作业率考核,以此核定奖金总额。

全月设备作业率97.5%即为702小时为基准(全月100%作业率为720小时),按设备作业时间每增减1小时个人考核工资的增减额,结合个人月度考评得分计算奖金额。

考核细则另行文。

3、试生产和停炉检修期间工资。

试生产期间,电工工资由岗位工资、安排加班工资组成。

停炉检修期间,检修工作承包给个人时,停止发放承包人在检修期间的工资。

没有协议承包时,按岗位工资和加班工资标准发放工资,抢修加班以岗位工资为基数,以实际抢修时间的1.2倍计算。

(三)行车工工资。

行车试用工(实习)期1—3个月岗位工资1000-1200元,转正后岗位工资1400—1500元。

具体如下:1、单个车间(厂房)三台电炉同时生产、二次浇筑通氧时、每人考核奖金0—400元。

单个车间(厂房)三台炉生产、一台电炉通氧时,每考核奖金0—200元,单个车间(厂房)三台炉生产、二台电炉通氧时,每考核奖金0—300元单个车间(厂房)三台炉生产、不通氧时,每人考核奖金0—150元。

2、单个车间(厂房)二台电炉同时生产、二次浇筑通氧时、每人考核奖金0—250元。

单个车间(厂房)二台炉生产、不通氧时,每人考核奖金0—100元。

单个车间(厂房)二台炉生产、一台电炉通氧时,每人考核奖金0—200元。

3、单个车间(厂房)一台电炉生产、二次浇筑通氧时、每人考核奖金0—100元。

单个车间(厂房)一台炉生产、不通氧时,每人考核奖金0—50元。

(四)制氧站运行工工资。

基本工资1200元/月,经考核班长可给予0-600元/月范围内的奖金,班员可给予0-400元/月范围内的奖金。

(五)水源泵站水工及水泵房运行工工资。

基本工资1300元/月,经考核可给予0—400元范围内的奖金。

第四章津贴第十六条学历津贴。

在公司连续工作前2年(不含试用期)全日制国民教育序列大学生在生产板块班长及以下岗位工作期间的,享有学历津贴,学历津贴可预先按月支付,标准为:专科毕业生,每人300元/月;本科毕业生,每人500元/月;研究生,每人800元/月。

若未在公司连续工作2年以上,则不享有学历津贴,离职时全额退还公司预先支付的学历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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