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诉调对接工作开展情况调研报告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法院诉调对接工作开展情况调研报告

当前,在我国经济社会飞速发展的同时,各类矛盾和纠

纷也随之不断产生,呈现出数量多发、主体多元、诉求多样

的特点,促使人们渴求寻找一条解决纠纷的最佳途径。诉调

对接是“诉讼”和“非诉”这两种纠纷解决途径和方法之间

的沟通、衔接与互动,是一种以法院为主导、多元主体参加

构建的诉讼与调解互相作用、司法调解和社会大调解有机衔

接的机制,是人民法院化解矛盾纠纷、推进和谐司法的有效

途径。近年来,xx县人民法院立足自身优势,充分发挥法院、行政机关、社会组织以及其他各方面力量,相互配合、相互

协调,积极主动地通过“诉调对接”这一迅捷、低廉、优化、

双赢的纠纷处理模式,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方面取得了

显著成效。

一、xx法院“诉调对接”机制的构成模式

1,组织网络铺垫。院成立了诉调对接工作领导小组,

院长挂帅担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庭室科队负责为成

员。在此基础上,该院延伸组织对接触角,先后与县司法局、检察院、公安局、信访局、卫生局、工商局、乡镇机关、妇

联群团组织、保险协会、消费者协会等24个职能部门和行业组织建立了横向沟通互动调解网络。诉调对接组织网络的

构建。实现了辖区内调解组织的“大对接”和“全覆盖”。

2,制度措施保障。为保障诉调对接工作的规范开展,

院先后制定实施了《关于深入推进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

见》、《诉调对接工作制度》、《非讼调解协议司法审查确

认细则》《诉讼服务中心工作规范》、《关于民商事案件速

裁规定》、《调解工作室规章》、《人民调解员、特邀调解

员参与案件调解流程》、《法官工作室工作职责》、《诉调

对接联席会议制度》、《诉调对接工作考评办法》等意见、

制度和措施,就诉调对接的范围、程序、方式以及考评等作

出明确规定,保障推动了诉调对接工作的全面、协调、持续

发展。

3,对接中心衔接。院在立案大厅建立了诉调对接中心,

中心下设办公室和速调庭,选配了2名专职人员和5名兼职法官,聘用了6名人民调解员、8名人民陪审员和 13 名相关机关、行业协会推荐的专业人员担任兼职调解员。诉调对

接中心机构的建立和人员的定位,为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

方式之间的衔接奠定了基础。

4,诉调平台支撑。院因地、因时、因案制宜,率先与

司法局联动在院机关内部设立了“案件速调工作室”,之后

又相继与县交警队、工商局、卫生局互动,在他们的办公场

所设立了“交通事故调解工作室”、“工商行政矛盾调解工

作室”、“医患纠纷调解工作室”,同时,以基层人民法庭、“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为基础,在辖区43个村庄和社区

建立了“法官工作室”。诉调对接工作平台的建立,拓展了

诉讼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三调联动”的广度和深度。

二、xx法院“诉调对接”机制的运行特点

对接运行规则清晰。为了充分体现“诉调对接”化解矛

盾纠纷便利、灵活、快捷的特点,xx法院在保障机制科学运行上设定了以下规则:

1、调解适用规则。院设定:采取“诉调对接”方式化

解的矛盾纠纷,为人民法院分流的纠纷,其主要类型为婚姻

家庭纠纷、同居关系析产、子女抚养纠纷、道路交通事故人

身损害赔偿纠纷、相邻关系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

纠纷、人身及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房屋拆迁纠纷及其他不属

于人民法院直接主管的适合诉前调解的纠纷。

2、调解运行规则。院规定:①诉调对接工作,要充分

尊重当事人的诉权、诉求,当事人参加诉前调解的,除支付

自身的交通费和餐费等外,诉前调解不交缴纳费用。②人民

调解或者诉前调解只能在规定的调解时间内进行调解,如果

在规定的调解时间内无法完成调解的,或者当事人不愿意再

继续调解的,应当及时转入诉讼程序。③诉调对接工作办公

室,负责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衔接与协调,登记案

件,移转备案。诉前调解人调解结束后,将调解结果反馈给

诉调对接工作办公室。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不要求出具调解

书的,将调解协议原件登记备案;当事人要求出具调解书的,

该办公室当即将案件移送立案,由法官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

并进行司法确认,根据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调解书,并保障

调解协议得到实际执行。调解不成的,诉前调解人将有关材

料经工作办公室登记后,移交办理立案手续。

对接中心功能明确。诉调对接中心是诉调对接机制的枢

纽,为了切实保障诉调对接机制的有效运行,院把对接中心

的功能设定为:

1、加强诉讼与各类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之间的衔接;

2、支持指导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组织工作,有序引导当事人

通过中心以非讼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3、组织、委派、委托及邀请符合条件的组织或人员进行调解;4、对各类非讼调解协议进行司法审查确认。上述功能的充分运用,实现了

更多的案件分流到诉调对接中心、更多的纠纷以调解的方式

解决、更多的调解协议经法院的司法审查确认效率目标。

对接入口定位准确。为了实现诉和调的无缝对接,院把

对接入口定位在以下四个关节上:

1、认识观念。探索实践中,xx法院感到,诉调对接机

制有效运行的前提是统一审判人员的思想,基于这一认识,

院在构建诉调对接理念上,从做好这项工作能获得执法办案

事半功倍的效果、使得当事人彻底止纷息争、避免诉讼程序

的再启动、减轻法院的工作压、不出现或少发生申诉上访、

节约司法资源、减轻当事人负担的理念上出发,积极引导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