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消防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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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州市北环路西延工程
安
全
消
防
方
案
河南省创业市政有限公司孟州分公司孟州市北环路西延工程项目部
二零一三年六月
目录
1、消防安全方针及编制依据 (3)
1.1“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3)
1.2消防人员架构图 (3)
1.3编制依据 (4)
2、防火 (4)
2.1施工现场仓库防火 (4)
2.1.1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的设置 (4)
2.1.2易燃仓库的用电管理 (4)
2.2施工现场防火 (5)
2.2.1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的防火要求 (5)
2.2.2施工现场防火要求 (6)
2.2.2.1施工现场的防火管理内容 (6)
2.2.2.2焊工防火安全要求 (6)
2.2.2.3木工防火安全要求 (7)
2.2.2.4电工防火安全要求 (8)
2.2.2.5油漆工防火安全要求 (8)
2.2.2.6雨季和高温季节施工的防火安全要求 (8)
2.3施工现场灭火器的配备 (8)
3、消防管理制度 (9)
3.1消防安全责任制 (9)
3.2责任制分解 (9)
3.2.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9)
3.2.2总经理消防安全职责 (9)
3.2.3项目经理消防安全职责 (9)
3.2.4技术负责人消防安全职责 (10)
3.2.5施工队现场专职安全员职责 (10)
3.2.6组长消防安全职责 (10)
3.2.7工人消防安全职责 (11)
3.3施工现场应当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11)
4、消防安全措施 (12)
4.1消防安全检查 (12)
4.2消防安全的总结和整改 (12)
4.3施工现场每周检查的组织及参加人员 (12)
消防安全方案
1.消防安全方针及编制依据
1.1“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本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工作的方针是“以防为主,防消结合”,以防为主就是要把预防火灾的工作放在首要的地位,要开展施工人员防火安全教育,提高对火灾的警惕性;健全防火组织,严密防火制度,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贯彻执行建筑工程防火措施。只有抓好消防防火,才能把可能引起火灾的因素消灭在起火之前,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以防为主,防消结合”就是在积极做好防火工作的同时,在组织上、思想上、物质上和技术上做好灭火战斗的准备。一旦发生火灾,就能迅速地赶赴现场,及时有效地将火灾扑灭。“防”和“消”是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是缺一不可的,因此,这两方面的工作我们必须积极做好。
1.2消防人员架构图
1.3编制依据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划》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2. 防火
2.1施工现场仓库防火
2.1.1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的设置
1、现场对易引起火灾的仓库,应将仓库内、外按区域分隔设立防火墙,把建筑平面划分为若干个防火单元,以便考虑失火后能阻止火势的扩散。仓库应设在水源充足,消防车能驶到的地方,同时,根据季节风向的变化,应设在下风方向。
2、贮量大的易燃仓库,大门应向外开启。固体易燃物品应当与易燃易爆的液体分间存放,不得在一个仓库内混合贮存不同性质的物品。
3、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可装卸物品。所有进出仓库人员均不能抽烟。在仓库或堆料场进行吊装作业时,其机械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防产生火星,产生火灾。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4、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2.1.2易燃仓库的用电管理
1、仓库或堆料内一般应使用地下电缆,若有困难需设置架空电力线路,架空电力线与露天易燃物堆垛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应小于电线杆高度的1.5倍。库房内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2、仓库内严禁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W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度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照明灯具与易燃堆垛间至少保持1m的距离,安装的开关箱、接线盒,应距离堆垛外缘不小于1.5m,不准乱拉临时电气线路。贮存大量易燃物品的仓库场地应设置独立的避雷装置。
3、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点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m。
4、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5、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电器保险装置。
2.2施工现场防火
2.2.1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的防火要求
1、施工现场要明确划分出:禁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的堆放场地)、仓库区(易燃废料的堆放区)。各区域之间一定要有可靠的防火间距:
1)禁火作业区距离生活区不小于15m,距离其他区域不小于25m。
2)易燃、可燃材料堆料场及仓库距离修建的建筑物和其他区不小于20m。
3)易燃的废品集中场地距离修建的建筑物和其他区域不小于30m。
2、防火间距内,不应堆放易燃和可燃材料。
3、施工现场的道路,夜间要有足够的照明设备。禁止在高压架空电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材料。
4、施工现场必须设立消防车通道,其宽度应不小于3.5m,并且在工程施工的任何阶段都必须通行无阻,施工现场的消防水源,要筑有消防车能驶入的道路,如果不可能修建出通道时,应在水源(池)一边铺砌停车和回车空地。
5、工地要设有足够的消防水源(给水管道或蓄水池),对有消防给水管道设计的工程,应在建筑施工时,先敷设好室外消防给水管道与消火栓。
6、临时性的建筑物、仓库以及正在修建的建(构)筑物道旁,都应该设置适应种类和一定数量的灭火器,并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冬期施工还应对消防水池、消火栓和灭火器等做好防冻工作。
7、作业棚和临时生活设施的规划和搭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临时生活设施应尽可能搭建在距离修建的建筑物20m以外的地区,禁止搭设在高压架空电线的下面,距离高压架空电线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6m。
2)临时宿舍与厨房、锅炉房、变电所和汽车库之间的防火距离,应不小于15m。
3)临时宿舍等生活设施,距离铁路的中心线以及小量易燃品贮藏室外的间距不小于30m。
4)临时宿舍距火灾危险性大的生产场所不得小于3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