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社会保障制度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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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战败后的日本面临大量失业、普遍贫困和残疾军人、战争遗属等众多社会问 题。在社会民主化改革的压力和国际社会尤其是美国占领军的监督、指导、扶助下, 日本以保护全体国民的生存权和劳动权等基本人权为宗旨,先后颁布了《社会保障制 度审议会设置法》、《生活保护法》、《失业保险法》等诸多法律法规,逐步确立了 生活保护制度、失业保险与劳动灾害(工伤)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养老保险制度 等制度,于1961年基本搭建完成了“全民皆年金、皆保险”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框 架,使战时体制下形成的带有军国主义色彩的救贫体制成功转化为具有近现代民主色 彩的社会保障体制。
2.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和扩充阶段(1962-1974年)。
这一时期是日本经济高速发展的黄金时期,在充足财力的支撑和 欧洲福利国家思潮的影响下,日本财政日益重视投资关系社会民生 的公共事业,扩大社会保障范围,充实社会保障内容,提高社会保 障标准,社会保障预算连创新高。不但真正实现了全民养老保险和 全民医疗保险,还建立了儿童补贴制度和老年医疗免费制度等社会 福利制度。1973年也被日本政府称为“福利元年”。
主要包括
一 、社会保险制度。这是日本社会保障制度中最重要和最复杂的内容,具体又包 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健康保险)、灾害补偿(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护理保险制度 五部分。 二、社会救济制度。日本的社会救济制度是指《生活保护法》规定的生活保护制度。 生活保护原则上以户为单位实施,只有当该户人家倾其所有的资产、劳动能力和亲 戚资源后仍不能取得维持最低生活水准的情况下,才能提出申请。政府给予申请人 的生活保护可以包括生活、教育、住宅、医疗费、护理、分娩、就业、丧葬等八项 扶助中的一项或几项。各项扶助可以采用货币或实物形式发放,各项标准分别制定, 其中满足衣食等日常生活需求的生活扶助标准采用与一般国民的消费动向联动调整 机制,以保障国民的最低生活水平。 三、社会福利制度。主要是为老年人、残疾人、儿童和母子单亲家庭等建设有关福 利设施,提供有关福利服务,发放有关津贴。 四、公共医疗卫生制度。主要是为预防和治疗传染病、精神病和毒品等与公共卫生 密切相关的事项,向国民提供健康诊断、卫生检查以及下水道和垃圾处理等免疫服 务。
1975年开始的经济衰退,使依靠经济起飞而迅速建立起来的日本社 会保障制度因财政赤字压力而举步维艰。
在对“高福利高负担的福利国家模式”、“优先发展社会保障的方 针”和“高度集权的福利行政”等思潮和政策进行反思和批判的基础 上,日本开始试图探讨向“强调社会福利分权”、“重视发挥家庭和 民间资源”、“中福利中负担”的社会福利道路转型,并通过制定 《雇佣保险法》、《老人保健法》和修改《国民健康保险法》、《厚 生年金法》等法律制度,不断调整国家、企业和个人在社会保障事务 上的权利义务分配,减少财政负担。
改革的范围涉及社会保障体系的各项基本制度。由于改革涉及面广、 难度很大,至少今后五年仍将继续处于这个制度重塑阶段。
日本社会保障制度的结构体系
❖ (1)政府设立的社会保险制度,如健康保险、国民健康 保险、国民年金、厚生年金保险、失业及工伤事故保险、 儿童津贴等,被保险人涉及全国各行各业、各地区的国民。
❖ (2)各行业或部门设立的互助性质的共济保险制度,自 成体系,通常包括第一类保险制度的全部内容。
❖ (3)特殊行业或特殊人员设立的保险制度,如船员保险、 老人保健制度等。
❖ (4)各种基金制度,如国民年金基金制度、农民年金基 金制度、厚生年金基金制度、煤矿年金基金制度等。
❖ (5)政府设立的各种辅助性社会保障制度,如社会福利 制度、卫生保健制度、环境保护制度等。
改革的指导思想是:树立“全民社保,全民支持”的新理念,重新 探讨给付与负担水平,重塑政府、企业和民众的共同参与,建立一个可 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
改革的总体方向是:努力抑制社会保障财政支出的过度膨胀,减少 中央财政赤字;在考虑国民承受能力的前提下,逐步提高保险金缴纳率, 引进“受益者负担’’的原则,实行费用征收多元化;倡导社会保障事 业的社会化,重视各社会团体和家庭在社会保障中的作用。
此后,日本逐步形成了以社会保险为中心的社会保障体系,并以 不同阶层为对象,分成三大部分:
一是国家扶助(包括救济)——以贫困阶层为对象;
二是社会福利——以低收入阶层为对象;
三是社会保险——以一般阶层为对象。
可以说,到20世纪70年代中叶,日本初具规模的社会保障体制基本 形成。
3.社会保障制度的反思和调整阶段(1975-1989年)。
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一.日本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历程。
日本在1868年明治维新后就开始学习德国等西方国家建立社会救助和 社会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但现代意义上全方位、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 建设则始于1950年10月政府社会保障制度审议会发布“关于社会保障制 度的劝告”。由此日本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建立。
定义:“社会保障指对疾病、负伤、分娩、残疾死亡、失业、多子女 以及其它原因造成的贫困从保险办法和国家直接负担方面寻求经济保障途 径,对陷入生活困境者,通过国家救助保障其最低限度的生活;同时,谋 求公共卫生和社会福利的提高,以便使全体国民都能过上真正有文化的社 会成员的生活”。
4.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和重塑阶段(1990年至今)。
2 O世纪9 0年代以来,日本社会保障制度所面临的压力和危机与日俱增: 一方面,经济的持续不景气,不但使政府财源紧张,而且冲击了原有的 企业终身雇佣制,增加了大量失业人员;另一方面,少子化、老年化和 妇女职业化的趋势,使得日本社会的人口结构和家庭结构发生了重大变 化,社会保障给付的需求急剧激增。为了应对挑战,日本加大了对社会 保障制度体系的变革力度。
此后,经过50多年的发展和完善,日本形成了一个复杂而完备的社会 保障制度系统。其发展历程大致可以分为4个阶段:
1. 形成和确立阶段(1945-1961年)。。 2.发展和扩充阶段(1962-1974年)。 3.反思和调整阶段(1975-1989年)。 4.改革和重塑阶段 (1990年至今)
1.社会保障制度的形成和确立阶段(1945-1961年)
2.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和扩充阶段(1962-1974年)。
这一时期是日本经济高速发展的黄金时期,在充足财力的支撑和 欧洲福利国家思潮的影响下,日本财政日益重视投资关系社会民生 的公共事业,扩大社会保障范围,充实社会保障内容,提高社会保 障标准,社会保障预算连创新高。不但真正实现了全民养老保险和 全民医疗保险,还建立了儿童补贴制度和老年医疗免费制度等社会 福利制度。1973年也被日本政府称为“福利元年”。
主要包括
一 、社会保险制度。这是日本社会保障制度中最重要和最复杂的内容,具体又包 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健康保险)、灾害补偿(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护理保险制度 五部分。 二、社会救济制度。日本的社会救济制度是指《生活保护法》规定的生活保护制度。 生活保护原则上以户为单位实施,只有当该户人家倾其所有的资产、劳动能力和亲 戚资源后仍不能取得维持最低生活水准的情况下,才能提出申请。政府给予申请人 的生活保护可以包括生活、教育、住宅、医疗费、护理、分娩、就业、丧葬等八项 扶助中的一项或几项。各项扶助可以采用货币或实物形式发放,各项标准分别制定, 其中满足衣食等日常生活需求的生活扶助标准采用与一般国民的消费动向联动调整 机制,以保障国民的最低生活水平。 三、社会福利制度。主要是为老年人、残疾人、儿童和母子单亲家庭等建设有关福 利设施,提供有关福利服务,发放有关津贴。 四、公共医疗卫生制度。主要是为预防和治疗传染病、精神病和毒品等与公共卫生 密切相关的事项,向国民提供健康诊断、卫生检查以及下水道和垃圾处理等免疫服 务。
1975年开始的经济衰退,使依靠经济起飞而迅速建立起来的日本社 会保障制度因财政赤字压力而举步维艰。
在对“高福利高负担的福利国家模式”、“优先发展社会保障的方 针”和“高度集权的福利行政”等思潮和政策进行反思和批判的基础 上,日本开始试图探讨向“强调社会福利分权”、“重视发挥家庭和 民间资源”、“中福利中负担”的社会福利道路转型,并通过制定 《雇佣保险法》、《老人保健法》和修改《国民健康保险法》、《厚 生年金法》等法律制度,不断调整国家、企业和个人在社会保障事务 上的权利义务分配,减少财政负担。
改革的范围涉及社会保障体系的各项基本制度。由于改革涉及面广、 难度很大,至少今后五年仍将继续处于这个制度重塑阶段。
日本社会保障制度的结构体系
❖ (1)政府设立的社会保险制度,如健康保险、国民健康 保险、国民年金、厚生年金保险、失业及工伤事故保险、 儿童津贴等,被保险人涉及全国各行各业、各地区的国民。
❖ (2)各行业或部门设立的互助性质的共济保险制度,自 成体系,通常包括第一类保险制度的全部内容。
❖ (3)特殊行业或特殊人员设立的保险制度,如船员保险、 老人保健制度等。
❖ (4)各种基金制度,如国民年金基金制度、农民年金基 金制度、厚生年金基金制度、煤矿年金基金制度等。
❖ (5)政府设立的各种辅助性社会保障制度,如社会福利 制度、卫生保健制度、环境保护制度等。
改革的指导思想是:树立“全民社保,全民支持”的新理念,重新 探讨给付与负担水平,重塑政府、企业和民众的共同参与,建立一个可 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
改革的总体方向是:努力抑制社会保障财政支出的过度膨胀,减少 中央财政赤字;在考虑国民承受能力的前提下,逐步提高保险金缴纳率, 引进“受益者负担’’的原则,实行费用征收多元化;倡导社会保障事 业的社会化,重视各社会团体和家庭在社会保障中的作用。
此后,日本逐步形成了以社会保险为中心的社会保障体系,并以 不同阶层为对象,分成三大部分:
一是国家扶助(包括救济)——以贫困阶层为对象;
二是社会福利——以低收入阶层为对象;
三是社会保险——以一般阶层为对象。
可以说,到20世纪70年代中叶,日本初具规模的社会保障体制基本 形成。
3.社会保障制度的反思和调整阶段(1975-1989年)。
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一.日本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历程。
日本在1868年明治维新后就开始学习德国等西方国家建立社会救助和 社会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但现代意义上全方位、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 建设则始于1950年10月政府社会保障制度审议会发布“关于社会保障制 度的劝告”。由此日本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建立。
定义:“社会保障指对疾病、负伤、分娩、残疾死亡、失业、多子女 以及其它原因造成的贫困从保险办法和国家直接负担方面寻求经济保障途 径,对陷入生活困境者,通过国家救助保障其最低限度的生活;同时,谋 求公共卫生和社会福利的提高,以便使全体国民都能过上真正有文化的社 会成员的生活”。
4.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和重塑阶段(1990年至今)。
2 O世纪9 0年代以来,日本社会保障制度所面临的压力和危机与日俱增: 一方面,经济的持续不景气,不但使政府财源紧张,而且冲击了原有的 企业终身雇佣制,增加了大量失业人员;另一方面,少子化、老年化和 妇女职业化的趋势,使得日本社会的人口结构和家庭结构发生了重大变 化,社会保障给付的需求急剧激增。为了应对挑战,日本加大了对社会 保障制度体系的变革力度。
此后,经过50多年的发展和完善,日本形成了一个复杂而完备的社会 保障制度系统。其发展历程大致可以分为4个阶段:
1. 形成和确立阶段(1945-1961年)。。 2.发展和扩充阶段(1962-1974年)。 3.反思和调整阶段(1975-1989年)。 4.改革和重塑阶段 (1990年至今)
1.社会保障制度的形成和确立阶段(1945-196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