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小绞车管理制度
小绞车管理规定(煤矿)
小绞车管理规定(煤矿)一、新安装小绞车必须由技术科专业人员进行选型设计,科长审批,矿总工程师批准,小电绞的安装、回收原则由机电科负责。
安装设计中,要明确标注绞车硐室尺寸、绞车型号、控制设备型号、绞车安装地点、安装尺寸、照明和信号的安装位置、钢丝绳型号、长度、最大载荷量、绳头的连接方式,以及下山安全设施(车档、安全门、地滚的安装尺寸和具体要求等)。
二、使用时间超过一年和斜巷角度大于15°的小绞车应安装在混凝土基础上,临时使用且牵引斜巷的角度不大于15°,载荷小于绞车额定值负载的四分之三时,可以采用压两戗柱固定,压戗柱的固定情况,必须经常检查。
三、所有小绞车的安装质量应符合设计和安装质量标准要求,安装竣工后应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四、小绞车牵引斜长超过15m 时,都必须安装声光信号,信号线应采用橡套电缆,并且不准有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
绞车电源开关必须采用远控按钮操作。
五、绞车管理要专人包机,谁使用谁管理,保持完好,绞车离合、制动系统、护绳板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可靠。
否则,不准使用。
提升车辆的钢丝绳、钩头、连接装置,必须符合要求,挂车要用保险钩头或马蹬,倾角大于12°时要用保险绳。
六、小绞车在使用中必须实行班检查和日检查相结合的原则,班检查由司机负责,日检查由维护员负责。
七、对绞车要实行定期维修,禁止在井下倒换使用或超周期使用。
上井大修后的小绞车应有专人负责质量检验,不合格不准使用。
八、小绞车司机要固定专人,经过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不准无证开车,司机必须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严禁超载提运,严禁不送电放车。
九、小绞车提升的钢丝绳和保险绳必须严格执行日检查制度,由使用单位的维护员负责,特殊情况(出现异常变化,维护员掌握不准时)汇报调度室,指定机电专职检绳员现场签定。
在绞车使用现场建有钢丝绳检验记录本,每天将验绳的情况详细记录在上面。
十、所有使用绞车的地点,必须建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绞车技术特征牌板。
小绞车管理规定范例
小绞车管理规定范例1. 引言小绞车是目前常见的一种起重工具,因其结构简单、易于搬运、比较便宜等优点,在现场作业中得到广泛应用。
但由于经常需要在高空中使用,一旦操作不当就会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因此,为了保障作业安全,本文制定了小绞车管理规定,以规范小绞车的使用。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使用小绞车的所有职工。
3. 禁止操作以下操作严禁使用小绞车进行:1.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搬运。
2.涉及有毒气体的搬运。
3.暴力碰撞设备。
4.超载使用。
5.非装配人员私自拆卸或改变原有装配结构。
4. 前置准备在使用小绞车前必须进行以下准备:1.已严格对小绞车进行检查。
2.已清除使用过的物品。
3.已确认周边安全。
5. 操作程序1.操作前先确认各项准备工作已就绪,小绞车未被损坏,工作时酒精浓度不超过80mg/100ml。
2.将小绞车放在水平平稳的地面上,仔细读取产品手册,按图示操作,将小绞车正确安装好。
3.将小绞车上“重量指示设定器”设定好。
4.将要吊运的物品绑好(吊具型号及数量要和小绞车严格对应)5.先用小绞车升高同区域内物品,如在托盘、货架上等,后边再使用转向系统,转至吊放车等移动物品。
6.在使用小绞车升降时不得在旁边自由活动且吊运的物品不得离操作人员过近。
7.使用小绞车时严禁在机器下部和上部停留。
8.使用发现故障,及时停机处理,禁止使用损坏的小绞车。
6. 日常维护1.小绞车使用后需要进行清洁、检修和加油等维护工作。
2.不定期对小绞车进行检查。
如果发现问题及时和有关人员联系。
3.不得私自拆卸小绞车各部分,如要维修,需联系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7. 训练和培训1.对使用小绞车的员工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训练,涵盖小绞车的使用方法、保养方法和日常维护等。
2.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深入了解和掌握小绞车相关规定。
8. 违规处理对违规使用小绞车者,将视情况进行批评教育、处罚、甚至清退工作。
9.本规定的目的在于规范小绞车的使用,减少因不当操作造成的危险,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小绞车管理制度范本
小绞车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小绞车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及小绞车使用的岗位、人员。
二、职责与权限1. 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修订小绞车管理制度,监督执行情况。
2. 相关部门负责购买、验收及维修小绞车,并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
3. 使用单位负责指派专业人员操作小绞车,并保证其操作技能合格。
4. 操作人员负责严格遵循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三、小绞车的操作规程1. 操作人员在使用小绞车前,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如有疲劳、饮酒等情况禁止操作。
2.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小绞车的使用说明书,了解其工作原理和安全操作要求。
3. 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包括头盔、防护手套等。
4. 操作人员必须在小绞车操作区域内设置警示标识,确保他人不进入操作区域。
5. 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正常工作程序进行操作,禁止擅自改变小绞车的工作状态。
6. 操作人员在操作小绞车过程中,禁止长时间连续操作,必须适时休息,防止疲劳导致错误操作。
四、小绞车的维护与保养1. 维修部门必须制定小绞车的定期检测与维护计划,并按计划进行维修与保养工作。
2. 维修人员必须具备熟练的维修技能,定期对小绞车进行检测,确保其工作正常。
3. 维修人员在维修小绞车时,必须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防止意外发生。
4. 操作人员要定期清洗小绞车设备,清除临时存在的杂物,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
5. 维修部门必须及时处理小绞车的故障问题,确保其能够正常工作。
五、事故与应急处置1. 发生小绞车操作事故时,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上级报告。
2. 发生事故后,操作人员应对现场进行封锁与标识,确保其他人员不进入事故区域。
3. 上级部门要及时组织调查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 发生事故后,相关人员要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并提供所需的协助和材料。
六、培训与考核1. 操作人员必须接受小绞车操作培训,并进行定期的安全知识培训。
煤矿小绞车使用管理规定
煤矿小绞车使用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小绞车提升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做到措施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小绞车提升运输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小绞车定义小绞车是指各种内齿轮调度绞车及滚筒直径小于1.2m的运搬绞车。
二、小绞车的管理1.小绞车提升运输设备完好和设施规范管理由机电管理部负责,小绞车提升运输设备、设施的安全使用管理由使用单位负责,小绞车嗣室、车场、轨道、斜巷、阻车器和挡车栏装置等技术方案设计由机电管理部负责。
2.机电管理部是小绞车提升运输管理职能部门,机电管理部机械主管分管小绞车提升运输工作。
3.机电管理部对小绞车的使用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做到帐、卡、物、牌板管理四对口。
4.小绞车必须做到挂牌管理,牌板上注明小绞车型号、用途、使用地点、坡度、长度、钢丝绳规格、牵引车数、包机人等内容。
三、小绞车的安装1.小绞车安装必须经过工程技术部和机电管理部设计,内容包括:小绞车的固定方式、安装位置、碉室尺寸、车场形式、牵引方式、钢丝绳规格、一次牵引矿车数、阻车器和挡车栏装置的安装位置和数量。
经机电副处长组织相关业务职能部门集体会审后实施。
2.小绞车安装由使用单位负责。
3.小绞车安装后由机电管理部组织有关部门、使用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机电管理部发给小绞车准运证方准使用,使用单位必须将小绞车准运证挂在现场,否则严禁使用小绞车。
4.安装在轨道旁的小绞车,其机体最突出部位距运行矿车的最小安装距离不小于500mm,安装要稳定牢固,操作方便。
5.小绞车应按下列规定安装(1)小绞车滚筒中心线应与轨道中心线重合,安装要平稳牢固,方便操作。
(2)搬运综采、综掘设备的小绞车,其安装方式按综采、综掘设备安装作业规程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3)使用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小绞车,应用150#混凝土基础固定,基础规格大于小绞车底座几何尺寸60Omm以上,垂直尺寸不小于800mm,地脚螺栓必须采用标准做法,长度不小于1200mmO(4)小绞车使用期限在6个月以内,必须用18#槽钢制作坚固的底盘,底盘上必须有带防滑护圈的战压柱窝,用标准件螺栓把小绞车底座固定到自加工的底盘上,然后用能压柱和地锚固定。
小绞车上、下山管理制度
小绞车上、下山管理制度
是指针对小绞车在山地或陡坡地区进行操作管理所制定的规章制度。
下面是一个示例:
1. 资质要求:仅允许经过正规培训和持有相关证书的操作人员操作小绞车。
2. 事先确认:在进行上山或下山前,操作人员必须进行现场勘察,确认山地状况和绞车操作路线。
确保路线安全,没有障碍物或危险。
3. 绞车检查:在每次使用前,操作人员必须仔细检查小绞车的工作状态和安全设备。
必要时进行维修和更换部件,并确保绞车牢固地固定在地面上。
4. 安全装备:操作人员必须佩戴适当的安全装备,包括头盔、手套、安全鞋等。
当操作人员上山或下山时,必须使用安全带或其他安全设备固定自己。
5. 操作规范:操作人员必须按照绞车操作规范进行操作,不得擅自修改或更改操作方式。
如果发现任何操作异常或危险情况,应立即停止操作并报告上级。
6. 紧急情况处理:在突发紧急情况下,如制动失效或绞车故障,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7. 培训与意识提高:定期组织小绞车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并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8. 管理监督:上级管理部门应对小绞车操作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确保操作人员严格遵守规章制度。
以上是一个简单的小绞车上、下山管理制度的示例,具体的管理制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同时,为了确保安全,建议在进行上山或下山操作前,制定详细的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并提前沟通和协调好各相关部门的工作。
煤矿绞车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煤矿绞车安全运行,保障矿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绞车及其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和维修人员。
第三条煤矿绞车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科技兴矿、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四条煤矿绞车安全管理实行责任到人、分级管理、逐级负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煤矿成立绞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矿绞车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绞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煤矿绞车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二)制定和修订煤矿绞车安全管理制度;(三)组织、协调、监督全矿绞车安全管理工作;(四)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五)组织绞车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和维修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六)处理绞车安全事故,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第七条煤矿绞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安全检查组、教育培训组、事故处理组等工作小组。
第八条安全检查组职责:(一)负责对绞车及其配套设施进行定期检查;(二)对绞车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和维修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三)对绞车运行情况进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第九条教育培训组职责:(一)组织绞车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和维修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二)制定教育培训计划,确保培训质量;(三)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不断提高培训水平。
第十条事故处理组职责:(一)负责处理绞车安全事故;(二)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三)对事故责任进行追究。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十一条绞车操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二)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绞车操作资格证书;(三)熟悉绞车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四)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等影响操作的疾病。
第十二条绞车操作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严格执行绞车操作规程,确保操作安全;(二)定期检查绞车及其配套设施,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三)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四)不得酒后操作绞车;(五)不得擅自离开操作岗位。
绞车规定煤矿安全规程(3篇)
第1篇一、总则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防止绞车事故发生,确保矿井正常生产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绞车基本要求1. 绞车类型:矿井应选用符合国家规定、具有生产许可证的绞车。
2. 绞车容量:绞车容量应满足矿井生产需要,并根据矿井井型、井深、井筒直径等因素进行合理配置。
3. 绞车安装:绞车应安装在符合规定要求的井筒内,确保绞车运行稳定。
4. 绞车维护:绞车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绞车性能良好。
5. 绞车操作人员:绞车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熟悉绞车性能、操作规程和安全知识。
三、绞车运行管理1. 运行前检查:绞车运行前,操作人员应对绞车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绞车运行安全。
2. 启动程序:绞车启动前,操作人员应确认绞车各部件完好,按下启动按钮,启动绞车。
3. 运行监控:运行过程中,操作人员应密切观察绞车运行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运行,查明原因后进行处理。
4. 停车程序:绞车停车时,操作人员应确认井口无人员作业,按下停车按钮,确保绞车平稳停车。
5. 绞车制动:绞车运行过程中,如需制动,操作人员应按制动按钮,确保绞车平稳制动。
6. 绞车检修:绞车运行一段时间后,应进行检修,确保绞车性能良好。
四、绞车安全操作规程1. 操作人员应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熟悉绞车操作规程和安全知识。
2. 操作人员应掌握绞车各部件的性能和功能,确保操作准确。
3. 操作人员应遵守绞车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
4. 操作人员应密切观察绞车运行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运行,报告上级。
5. 操作人员应保持井口秩序,确保井口安全。
五、绞车事故处理1. 事故报告:发生绞车事故时,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运行,报告上级,并保护现场。
2. 事故调查:事故发生后,应由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
3. 事故处理: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 事故总结:事故处理后,应进行事故总结,提出改进措施,加强安全管理。
煤矿小绞车运输安全管理规定制度办法
煤矿小绞车运输安全管理规定制度办法为加强小绞车运输设备的管理和使用,防止小绞车运输事故的发生,保证我矿运输系统安全运行,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组织管理1、机电矿长对矿井的运输工作负全面责任。
生产矿长、总工程师对采、掘、开运输工作负责,机电副总对全矿运输工作负技术责任。
2、机电科是矿井运输业务管理的职能科室。
要有一名副科长分管运输工作。
下设若干人员负责矿井运输业务技术管理。
3、各采、掘、开和辅助队,应有一名副区队长分管本单位的运输工作,并配有小绞车、钢丝绳、地滚、轨道及安全设施检查维修人员,负责日常检查维修工作。
二、职责分工1、全矿小绞车按工作范围依据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片管理。
采、掘、开等单位要负责自己主管区段的安全运输工作,哪个单位,哪个区段出了事故(包括本单位人员在非本单位、本区段因违章违纪发生的运输事故)就要追查哪个单位,哪个区段领导的责任。
2、矿井运输事故,按其发生地点和使用单位分为主巷运输事故、采煤运输事故、掘进运输事故和其它运输事故。
3、新安装的小绞车,在使用前必须向机电科报告,由机电科组织安检科、生产科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未经验收及验收不合格的绞车严禁使用。
4、管理部门定期对全矿在用小绞车及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不安隐患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有关单位限期整改,不按期整改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技术要求(一)斜巷绞车坡及峒室1、斜巷绞车道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巷道支护应达到合格品,不得有断棚片帮漏顶现象。
否则,罚责任人100元。
2、斜巷绞车道(上、下山、联络斜巷)必须有水沟,流水不得冲刷道心。
巷道内无矸石、浮煤、杂物,达到畅通整齐。
否则,罚责任人100元。
3、绞车峒室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净高不小于2米,绞车距墙壁之间最近距离不小于500mm,峒室支护达到合格品。
否则,罚责任单位1000元。
4、绞车道下部停车场,各顺槽甩车场的对面人行道宽度不足0.7米的巷道一侧,均需设躲避硐,其规定为1.8米×1.4米×1.4米(高×宽×深)。
小绞车安全管理制度
小绞车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绞车安全管理,保障生产安全,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的所有小型绞车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绞车的选型、安装、操作、维护、检修等工作。
第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小绞车安全管理体系,加强管理,保证小绞车安全运行,防范事故发生。
第二章绞车选择与安装第四条在购买小绞车时,应当根据使用需要、场地环境等因素选择适当的型号和规格。
第五条安装小绞车应当由具备相关资格的专业人员进行,确保安装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六条安装地基应当坚固平整,确保小绞车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第七条安装小绞车时应注意电源接地和防雷措施,确保电气安全。
第八条小绞车应当配备应急停车设备,便于在发生事故时迅速切断电源。
第三章绞车操作第九条绞车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确保操作规范、安全。
第十条操作人员应当熟悉小绞车的使用说明书,了解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程序。
第十一条操作人员在操作小绞车时,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禁止超负荷操作,禁止空载运行。
第十二条操作人员应当定期检查、调整小绞车的工作状态,保证其运行正常、安全。
第十三条小绞车操作中应当注意检查电源线是否损坏、电源开关是否正常、电缆是否受损等情况,确保电气安全。
第十四条在绞车操作中,操作人员应当遵守相关安全规定,保持安全距离,避免发生意外伤害。
第四章绞车维护与检修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小绞车的定期维护和检修制度,确保小绞车的运行稳定、安全。
第十六条小绞车的维护和检修工作应当由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不得擅自更改绞车的结构和性能。
第十七条定期对小绞车进行润滑、维护和检修,保证小绞车的各项功能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定期对小绞车进行全面检查,排除故障,杜绝事故发生。
第十九条发现小绞车存在安全隐患或故障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及时进行维修处理。
第五章紧急救援与事故处理第二十条公司应当建立小绞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紧急救援程序、责任人员和联系方式。
煤矿用绞车八种规章制度
煤矿用绞车八种规章制度一、绞车操作规范1. 矿工在操作绞车前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且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件,未经培训和证件核准的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绞车。
2. 绞车操作人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改变操作方法。
3. 在运行过程中,必须保持高度的集中精神,认真操作,注意观察绞车运行情况,遇到异常情况要及时停机处理。
4. 绞车操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疲劳操作,酒后操作,保证矿工的生命安全。
5. 操作绞车时必须佩戴各项安全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等。
6. 操作绞车时,不得带入易燃、易爆、腐蚀等物品,以免引发事故。
7. 操作完毕后,必须及时停机、关闭电源,做好绞车的保养和维护,并将工作区域清理干净。
8. 发现绞车存在问题时,应及时上报给相关责任人,禁止私自处理。
二、绞车维护保养规定1. 绞车的维护保养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不得擅自拆解或修理。
2. 定期对绞车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做到预防维修。
3. 绞车维护保养记录必须详细清晰,包括维护时间、内容和维护人员等。
4. 对绞车的关键部件进行定期检测,确保其正常运行。
5. 对绞车进行清洁和润滑保养,保证其运转畅顺。
6. 对绞车的电气系统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安全可靠。
7. 绞车的限位开关必须正常运行,不得存在失灵情况。
8. 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异常声音或震动,应立即停机检查并处理。
三、绞车安全管理规定1. 绞车的安全管理由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
2. 绞车的安全检查工作应及时,有效,不得有死角。
3. 绞车重要部件必须定期进行检测,确保其安全可靠。
4. 绞车作业过程中必须保持安全距离,不得随意接近绞车。
5. 在特殊情况下,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应急处理和疏散。
6. 对绞车周围的环境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安全。
7. 对绞车的安全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其完好。
8. 对绞车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确保矿工具备安全技能。
煤矿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标准管理制度办法
煤矿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标准管理制度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煤矿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煤矿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是指在煤矿生产过程中使用的以蓄电池为动力的机车和小型绞车。
第三条煤矿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并按照本办法进行管理。
第四条煤矿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的管理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第五条煤矿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的管理工作应定期进行检查,并建立相应的记录。
第六条对煤矿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的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章煤矿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的安全管理第七条煤矿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八条煤矿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的生产单位应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并提供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明。
第九条煤矿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的使用单位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设备安装、维护、保养和检修,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第十条煤矿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的使用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并定期接受安全培训。
第十一条煤矿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的使用单位应建立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第三章煤矿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的日常管理第十二条煤矿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的使用单位应建立台账,记录设备的投入使用、维修情况和更换周期,确保设备的安全性能。
第十三条煤矿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的使用单位应制定设备巡检制度,并定期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四条煤矿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的使用单位应建立维护保养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十五条煤矿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的使用单位应进行设备定期检修,检修周期不得超过规定的时间。
第十六条煤矿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的使用单位应建立设备报废制度,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设备及时予以报废。
第四章煤矿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的安全防护第十七条煤矿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的使用单位应建立完善的防护设施,确保工作区域的安全。
调度小绞车运输管理规定
山西煤销临汾有限企业调度绞车运送管理规定为加强调度绞车运送安全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完善调度绞车运送安全设施,规范作业原则,提高运送安全质量原则化水平;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原则化原则及考核评级措施》旳有关规定,结合临汾有限企业各矿运送管理旳实际状况,制定本规定。
一、职责划分第一条煤业企业对矿井调度绞车运送负监管责任。
企业生产副经理是矿井调度绞车运送旳业务监管责任领导;企业总工程师是矿井调度绞车运送旳技术监管责任领导。
第二条煤业企业生产技术部负责采掘工作面顺槽以内旳调度绞车运送业务监管工作;机电供应部负责采掘工作面顺槽以外旳其他区域旳调度绞车运送业务监管工作。
第三条各矿井对本单位调度绞车运送负直接管理责任。
生产副矿长对本单位调度绞车运送业务全面负责;机电副矿长对本单位调度绞车运送设备管理工作负责;总工程师负责调度绞车运送旳技术管理工作。
二、技术规定第四条选型规定1、巷道辅助运送原则上不推荐选用调度小绞车,确需使用时必须进行合理旳选型。
2、巷道坡度不小于10°时,不得使用JD-1(11.4kw)型及如下规格旳调度绞车。
3、确需设置调度绞车运送时,要根据运送巷道倾角、巷道条件及运送最大件物料、矿车类型等运送重量,结合调度绞车旳牵引力和速度,并结合有关规定计算并确定所选调度绞车和钢丝绳规格型号;明确运送不一样物料时旳矿车或车辆数量,并严格按规定认真执行。
4、运送距离必须不不小于绞车最大容绳量。
5、绞车选型设计应由矿生产技术科负责,机电科配合完毕。
第五条硐室规定1、绞车硐室应设在顶底板完整、支护完好、通风良好,满足车场设置条件旳地点。
2、绞车硐室尺寸规定。
高度:不低于1.8m,深度:自煤帮入口算起高瓦斯矿不得超过4m,低瓦斯矿不得超过5m,调度绞车旳外侧最突出部位距临近道轨外沿500mm以上,内侧距煤帮200mm以上。
长度:保证绞车滚筒排绳顺畅不磨帮架,车后固定用地锚距后帮不不不小于1000mm。
煤矿绞车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煤矿绞车安全管理,保障矿井安全生产,防止和减少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职责1. 矿长对本矿绞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分管矿领导负责绞车安全管理的组织实施。
2. 矿安全技术部负责绞车安全管理制度、规程的制定、修订和组织实施。
3. 矿机电部负责绞车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修工作。
4. 矿安全监察部负责绞车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5. 矿各生产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绞车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安全要求1. 绞车司机必须具备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熟悉绞车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
2. 绞车司机在作业前必须检查绞车设备、电气线路、安全防护装置等,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 绞车司机在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
4. 绞车司机应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具备安全操作能力。
5. 绞车司机应掌握紧急停车、事故处理等应急操作技能。
6. 绞车司机在作业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四、安全检查与考核1. 矿安全技术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绞车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 矿安全监察部对绞车安全进行检查,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3. 矿机电部对绞车设备进行定期检查、保养、检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4. 矿各生产单位每月对绞车安全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5. 对违反绞车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事故处理1. 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救伤员,确保人员安全。
2. 事故调查组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开展事故调查。
3. 事故调查组应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形成事故调查报告。
4. 事故处理过程中,应保护现场,不得随意移动事故车辆、设备等。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矿安全技术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为准。
2024年煤矿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标准管理制度办法(三篇)
2024年煤矿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标准管理制度办法第一条:蓄电池机车牵引车数,应按厂家《技术说明书》规定执行。
在架线轨道运输大巷中,5t及以下蓄电池机车必须在规定区域内运行,正常情况下,严禁驶入架线机车运行区。
第二条:蓄电池机车要严格按照操作《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六十一条的规定操作,并做到“七不开”,即无证不开;灯、铃、闸失效不开;巷道和轨道质量不合格不开;无司机棚室不开;超挂车或不按规定车辆运送物料不开;电瓶过放电不开;有失爆现象不开。
第三条:小绞车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设计、作业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第四条:同一轨道运输斜巷或与斜巷交叉口使用____台以上绞车时(包括液压绞车),除有各自提升信号统一规定外,声光信号必须有明显区别。
第五条:不得用调度绞车代替回柱绞车回柱,严禁一部绞车双向提升。
第六条:控制小绞车对拉方式运输,确需使用对拉车运输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措施。
第七条:上山掘进采用倒拉牛提升方式时,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绞车以上12-20m内必须加强安全防护。
第八条:小绞车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八不准”,即绞车安装后,未经组织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未明确使用单位和维护包机人;安全设施不到位或存在隐患;小绞车司机未持证上岗;使用前未对连接装置及防护设施(钢丝绳、保险绳、钩头、信号、制动闸和联接装置)认真检查、记录;非绞车司机;____米内钢丝绳有____个或____个以上接头;安装地点不满足设备摆放、检修、行人、操作要求的不准使用。
每一矿井必须至少制订并完善下列运输管理制度1、普通带式输送机管理制度2、刮板机运输管理制度3、斜巷轨道运输管理制度4、小绞车管理制度5、钢丝绳管理制度6、轨道运输线路铺设标准2024年煤矿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标准管理制度办法(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的生产、销售、使用和管理工作,保障煤矿生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国境内所有煤矿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的生产、销售、使用和管理。
绞车管理规章制度包括
绞车管理规章制度包括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绞车管理工作,提高绞车作业的安全性和效率,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所有需要使用绞车设备进行作业的单位及个人。
第三条绞车管理规章制度是绞车工作的基本准则和要求,是保证绞车设备正常运行和作业安全的重要措施。
第二章绞车设备的选择和检查第四条在选择绞车设备时,应根据作业需求和环境条件,选择合适的绞车设备。
第五条绞车设备应经常进行定期检查,确保绞车设备的性能和安全性能符合要求。
第六条绞车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应定期进行,确保绞车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七条绞车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并进行检查和维修。
第八条绞车设备的使用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具备绞车作业的技能和经验。
第三章绞车作业的安全管理第九条在绞车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作业安全。
第十条绞车作业人员应佩戴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确保人身安全。
第十一条绞车作业时,应注意作业环境的危险因素,确保周围环境的安全。
第十二条绞车设备应按规定使用,严禁私自改动或拆卸绞车设备。
第十三条绞车设备使用完毕后,应做好绞车设备的清洁和保养工作。
第十四条绞车设备使用人员应遵守交通规则,按规定驾驶绞车设备,确保交通安全。
第四章突发事件的处理第十五条在发生突发事件时,绞车作业人员应保持冷静,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第十六条在发生事故时,应立即报警,同时保护现场,防止事故的扩大。
第十七条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应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确保事故的迅速处理和安全。
第十八条对于造成损失的事故,应及时进行善后工作,进行责任追究。
第五章绞车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第十九条各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绞车管理制度,明确各项规定和责任。
第二十条绞车管理制度的执行应得到领导的重视和支持,确保规章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二十一条对于违反绞车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应按规定进行纠正和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于绞车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应定期进行,确保绞车管理工作的落实。
煤矿小绞车安全管理11条禁令.
小绞车安全管理11条禁令(适用于1.2m以下所有绞车)1、小绞车运行前必须检查设备完好情况,尤其是防护装置包括护绳板、护罩、离合手柄、制动手柄的位置、闸板间隙、闸皮磨损以及绞车固定是否可靠,地锚螺栓是否松脱,信号是否灵敏(对打)等,不完好严禁开车。
2、小绞车运行前要检查绞车绳头、绳卡和护绳状况,不符合要求必须处理,严禁不完好使用,严禁在坡道不使用护绳。
3、小绞车运行期间,密切注意运行情况,尤其是钢丝绳缠绕情况,严禁钢丝绳在滚筒上缠绕时起圈、起空、打扭、打折等不正常现象,否则必须停车分析原因进行处理。
4、小绞车运行时,严禁超负荷运行,严禁放飞车和不带电放车。
5、绞车运行必须按作业规程限定的重量和车数运输,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保证车与车安全间距,严禁多拉、超量、超重、超规定拉车。
6、每班运行结束后,必须收回钢丝绳,若无车辆带绳必须由专人配合拉绳,严禁钢丝绳绳头就地拖拉,损坏路面和绳头。
钢丝绳要顺地滚收回,退回绳后必须保证主绳头距绞车滚筒不超3m,严禁留长绳和将绳头及护绳放置在轨道上,必须靠巷侧理顺,避开水沟、电气设备,不要随地放置。
7、小绞车运行期间工作人员要注意工作地点的安全设施包括风门、阻车器、防跑车装置、道岔盖板等,严禁车辆和钢丝绳挂、碰、撞、砸安全设施尤其是严禁随意将车辆掉道、推翻。
8、循环车每次准备正式开车使用前必须先试车检查,检查钢丝绳完好情况,尤其是绞车地脚螺丝是否完好,固定是否符合要求,防护装置是否可靠,断丝、钢丝绳接头完好情况,信号系统是否可靠,然后进行空试车、听声音,判断绳的松紧度要适度,不要太紧,进行安全确认,严禁不检查、不试车、不进行安全确认开车。
9、所有小绞车运行期间要注意观察运行情况,有异常情况必须停车,严禁盲目违规开车。
10、所有矿车连接必须使用公司统一的专用三联环、插销及循环车专用绳钩,严禁私自用小链、绳套等代替,特殊情况必须提出申请,写出安全措施进行审批。
所有插销插入矿车碰头后,下端必须锁紧,防止跳销,可用铁丝代替,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插销。
煤矿小绞车管理制度【最新版】
煤矿小绞车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小绞车管理,杜绝小绞车提升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及矿有关规定,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1、绞车安设(指JD-11.4型绞车):(1) 安设位置:由技术科依据采掘生产所需,给出使用地点及安设位置。
(2) 小绞车房位置及布置。
①、小绞车房必须设在顶板好的地点,如顶板不好,必须加强支护。
②、由技术科与地测科共同给出绞车安设中心。
③、绞车房布置必须合理,绞车安设后,设备距帮壁最小距离不得小于0.5米,以方便检修。
(3) 小绞车基础:由技术科提供原始数据,如运输距离、巷道坡度及绞车位置的底板岩性等情况,如果需要打基础,由机电科给出基础图,由技术科平衡打基础。
(4) 小绞车稳固后,安设单位必须将基础螺栓紧固好,上齐二次保护,二次保护必须处于有效锁紧状态,所有锚链或钢绳强度必须满足要求,绞车戗压顶子由技术科平衡,按要求安设。
(5) 小绞车电气系统:①、提升信号:必须声、光俱全,灯、铃、打点器等五小件必须上信号盘,并合理吊挂,便于司机、拔钩工观、听信号,信号、照明电缆吊挂整齐。
②、行人、行车信号:要明显区别于提升信号,并且要求上标志牌板,上写“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行车时,以信号红灯做标志,行人时,以信号绿灯做标志。
③、小绞车操作开关、信号综保等设备必须摆放整齐,使用统一规格的铁制开关台。
④、所有电气设备必须保证完好,杜绝失爆。
⑤、行人、行车转换开关安设在小绞车房,由小绞车司机控制。
⑥、绞车房电气设备按要求安设接地线及接地级管,甩车场要求安设过卷装置。
(6) 小绞车房内,由绞车安设单位安设小绞车司机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及绞车使用技术参数牌板。
2、小绞车安设竣工后,由安设单位提出验收申请,机电科组织有关单位验收。
3、小绞车安设验收:实行验收单会签制,由机电科、安监处、技术科、使用单位、安设单位等有关人员共同验收,将存在的问题详细记录,会签后,将验收单交安全信息站。
对于存在的问题,由分管单位整改后,将信息反馈到安全信息站。
煤矿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标准管理制度办法(三篇)
煤矿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标准管理制度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的安全生产管理,保护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煤矿使用的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蓄电池机车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小绞车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第四条煤矿应建立完善的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安全管理系统,明确责任,加强安全监管,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煤矿应定期组织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第六条煤矿应对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
第七条煤矿应加强对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操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能力。
第八条煤矿应建立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事故应急预案,做好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第二章蓄电池机车安全管理第九条蓄电池机车的安全管理,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十条煤矿应对蓄电池机车的使用环境进行评估和监测,确保其安全使用。
第十一条蓄电池机车应设有防护罩,防止机车发生碰撞或其他意外事故。
第十二条蓄电池机车的电池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十三条蓄电池机车的操作人员应经过合格培训并持证上岗,具备熟练操作的能力。
第十四条蓄电池机车的操作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培训和考核,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五条蓄电池机车的配电装置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其安全运行。
第三章小绞车安全管理第十六条小绞车的安全管理,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十七条煤矿应对小绞车的使用环境进行评估和监测,确保其安全使用。
第十八条小绞车应设有防护装置,防止发生挂钩跳车、机械故障等意外事故。
第十九条小绞车的绞车绳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使用安全。
第二十条小绞车的操作人员应经过合格培训并持证上岗,具备熟练操作的能力。
第二十一条小绞车的操作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培训和考核,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十二条小绞车的电气装置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其安全运行。
小绞车上、下山管理制度模版
小绞车上、下山管理制度模版1.引言本文旨在建立和规范小绞车上、下山的管理制度,以确保施工作业的安全和高效进行。
小绞车是一种常用的施工设备,但若管理不善,易引发事故,对人员及设备造成伤害。
因此,建立严格的上、下山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2.定义2.1 小绞车:指用于在建筑工地及其他施工场地上运送材料和设备的机械设备。
2.2 上、下山:指小绞车从施工地面上升至高处或降至低处的过程。
3.管理责任3.1 项目经理负责制定小绞车上、下山的管理制度,并确保施工人员遵守。
3.2 班组长负责具体执行小绞车上、下山管理制度,并向项目经理汇报。
4.管理流程4.1 上山前准备4.1.1 确保小绞车及相关设备状态良好,经过检查合格。
4.1.2 负责人核实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包括固定绞盘、设置安全警示标识等。
4.1.3 班组成员穿戴好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安全带等。
4.2 上山操作4.2.1 操作前进行必要的通信沟通,确认上山路径和工况安全。
4.2.2 控制绞盘复位速度,确保上山过程平稳。
4.2.3 操作员负责观察绞盘的运行状态,确保小绞车上山的安全。
4.3 下山前准备4.3.1 确保小绞车在下山前已经完成所需的工作,不再需要上山。
4.3.2 负责人核实下山路径是否畅通,并与施工现场其他人员进行沟通。
4.4 下山操作4.4.1 确定下山前的路径,避开施工现场人员和设备。
4.4.2 控制绞盘的下降速度,确保下山过程平稳。
4.4.3 操作员负责观察绞盘的运行状态,确保小绞车下山的安全。
5.安全措施5.1 设立专门的上、下山区域,通过固定绞盘和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来保障安全。
5.2 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装备,并参加相关安全培训。
5.3 不得超过小绞车的额定载荷,严禁超载作业。
5.4 施工现场其他人员应保持距离,避免与小绞车碰撞。
6.日常维护6.1 定期对小绞车进行保养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6.2 维修人员对小绞车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并修复潜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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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大巷绞车管理制度一、组织管理1.绞车运输的组织管理实行“谁使用、谁主管、谁负责、技术业务归口统一管理”的原贝U。
2.各施工队应设专职的绞车司机,配备一定的管理人员,建立正规的日常维护、检修制度,并接受矿职能科室专业小组的业务领导。
3.施工队应明确专人负责绞车运输的业务管理工作,负责绞车运输安全质量和业务技术。
4.绞车的使用单位发生变动时,主管设备的职能科室必须及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设备移交,由新的使用单位负责绞车的管理和维护、检修。
二、绞车安装、设备、设施管理:1.绞车的安装必须符合绞车安装标准的要求;2.轨道质量必须合格,达到标准化要求;3.倾斜巷道必须设置性能可靠的防跑车装置;4.牵引钢丝绳、保险绳的规格应与绞车提升能力配套;5.钢丝绳与矿车、矿车与矿车之间的连接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联接装置,钢丝绳必须严格日常检查。
钢丝绳绳头必须安设套环;6.上下车场信号必须声光齐全,双向对打。
三、运行管理:1.所有绞车司机必须经专业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严禁无证人员上岗操作。
2.绞车安装应符合标准,设备完好,设施齐全,经矿设备管理科室验收合格后方可供电运行。
3.绞车的使用单位应建立日常维护、检修保养制度和设备包机制度,并严格执行。
4.绞车只能提升设备材料,严禁升降人员。
绞车操作工岗位责任制1.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2.司机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3.上岗必须神志清醒,神志不清醒不得上岗。
4.设备运行前必须认真细致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汇报。
5.绞车运行中必须精力集中,谨慎操作,司机应手不离手把,运行中严禁替换司机。
6.提升信号一定要听清看准,确认后方可开停。
7.上岗人员应熟悉本职业务,要求做到三知四会。
8.认真填写记录等。
9.负责本岗位各种设备、配件、器材、工具等齐全完好,保持设备及周围环境卫生清洁<绞车操作司机交接班制度1.交接班必须进行岗位现场交接。
2.要按照巡回检查制度规定的项目进行检查。
3.必须严格执行“七交”与“七不交”:(1)交清当班运行情况,交待不清不接;(2)交清设备故障和隐患,交待不清不接;(3)交清应处理而未处理问题的原因,交待不清不接;(4)交清工具和材料配件的情况,交待不清不接;(5)交清设备和室内卫生打扫情况,交待不清不接;(6)交清各种记录填写情况,交待不清不接;(7)交班不交神志不清或精神不正常的人,非当班值班人交待情况时不接。
4.交接班工作经双方同意,在交接班记录薄上签字,方为有效。
5.如果在交接班中发生事故,应先处理事故,再进行交接,双方应积极配合处理事故。
绞车操作司机八不开车1.设备设施不完好不开车;2.绞车道有障碍不开车;3.信号不清不开车;4.防跑车装置不可靠不开车;5.巷道有人不开车;6.超挂车辆不开车;7.钢丝绳磨损、断丝超限不开车;8.司机精神状态不好不开车。
运输大巷绞车司机操作规程一、一般要求1•绞车司机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方可持证上岗;2•绞车司机必须了解绞车结构、性能、原理、主要技术参数,牵引能力及完好标准,并会一般性检查、维修、润滑保养及故障处理;3•必须了解该绞车斜巷的基本情况,如斜长、坡度、变坡地段、车场、支护方式、轨道状况,安全设施配置、信号联系方法、牵引长度、规定牵引车数等;4.绞车硐室,应挂司机岗位责任制和绞车管理制度;5•必须执行穿工作服,扎紧袖口,精力集中,谨慎操作,不得擅自离岗,不做与本岗无关的事情。
二、开车前的准备1.检查绞车安装地点:必须支护可靠,便于操作和了望,无杂乱异物;2.安装固定须平稳可靠,基础无松动变位;3.绞车制动闸和工作闸:闸带完整无断裂,磨损余厚小于4毫米,铆钉不得磨闸轮,闸轮磨损不大于2毫米,表面光洁平滑,无明显沟痕,无油泥,紧固件完整、齐全,无弯曲变形。
施闸后,闸把位置在水平线以上30° ~40。
即可闸死,闸把位置严禁低于水平线;4.纲丝绳无弯折,损伤,无打结,无严重锈蚀,断丝不超限。
在滚筒上绳端固定不准剁股穿绳。
在滚筒上的排列应整齐,无严重咬合、爬绳现象,缠绕绳长不超过绞车规定允许容绳量,绳径符合要求。
松绳至终点,滚筒至终点,滚筒上余绳不得少于3圈。
保险绳直径与主绳直径应相同,并连接牢固。
绳端联接装置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有可靠的护绳板。
5.绞车的控制开关、操纵按钮、电机、信号装置等应无失爆现象。
信号声光齐全,声音清晰,准确可靠。
6.试空车:可松开离合闸,压紧制动闸,启动绞车空转,应无异响和震动,无甩油现象。
7.经检查正常后方可开车。
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好后方可开车,并汇报。
三、起动1.听清信号,按信号指示方向开车。
2.缓缓压紧离合闸把,同时缓缓松开制动闸把,使滚筒慢转,平稳起动加速,最后压紧离合闸,达到正常运行速度。
3 •司机必须在护绳板后操作,严禁在绞车侧面或前面操作。
严禁一手开车,一手处理爬绳。
4.下放矿车时,应与把钩工配合好,随推车随放绳,不准留有余绳,以免车过变坡点,造成桦绳冲击断绳。
5.禁止两个闸把同时压紧,以防烧毁电机。
6.如起动困难,应查明原因,不准强行起动。
四、运行1.小绞车运行中,司机应集中精力,注意观察,手不离闸把,如收到不明信号,应立即停车, 查明原因;2.绞车运行中,如发现下列情况,必须立即停车,采取措施。
(1)有异响、异味、异状;(2)钢丝绳异常跳动,负荷增大,或突然松驰;(3)基础松动;(4)有严重咬绳、爬绳现象;(5)电机缺相运转;(6)突然断电等。
3.司机应视提放载荷不同,斜巷变化,酌情掌握车速。
严禁不带电放飞车。
五、停车1.接近停车位置,应先慢慢闸紧制动闸,同时逐渐松开离合闸,使绞车减速,听到停车信号后,闸紧制动闸,松开离合闸,停车、停电。
2.上提矿车,车过上口变坡点后,司机应停车准确,严禁过卷或停车不到位。
3.严禁超载、超挂、蹬勾、扒车。
4.矿车掉道,禁止用小绞车硬拉复位。
5.如在斜巷中施工,或运送支架,超长、超大物件,应按专项措施执行。
(此牌板名称为“调度绞车管理牌板”,制作5块)规格70cm X 50cm设备包机制度一、为确保电气设备、特制定本制度。
二、各包机人员应对所承包的机电设备负责,确保其安全运行。
三、包机人员必须熟悉设备的性能、构造及技术特征,认真学习业务技术知识。
四、各包机维修工和岗位工要严格执行设备定期维修制、检查制,并每天按巡回检查图表认真仔细的检查。
五、各包机人员要认真填写各种记录,字迹清晰,不准涂改。
六、各机房包机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要害部门管理制度。
七、包机人员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汇报,遇到会发生重大事故的情况时可立即停机处理,并汇报有关领导。
干部上岗制度1.设备管理实行包机责任制,实行按系统分段管理维护,责任落实到人。
多人操作的设备由机长负责,其余由操作者负责。
负责所有维护、保养、正常运行工作。
2.矿值班干部每天均要对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隐患及时组织处理或修复更换。
3.机电部管理人员每周均要对运行设备进行全面、系统、详细检查,对设备的运行状况进行检查,并提出见解,对存在的缺陷责令及时落实处理,对责任人进行批评后按规定进行处罚,表现好的要奖励表扬。
4.科室管理人员月底要对设备进行全面系统检查,验收。
并参检查运行记录。
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及时处理,但要作为隐患记入档案,作出处理,并填写设备有关报表。
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1、各单位的在籍设备要严格执行日常维护和定期保养制度,确保设备在完好、安全的状态下运行。
2、各单位每班都要做到班前、班中检查、班后维护保养,按时清洁,搞好设备环境卫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好的及时上报有关负责人。
3、各单位要对各类设备制定出相应的维护、保养措施,做到专人管理、专人使用,搞好维护保养与安全运行。
4、各设备要加强润滑管理,严格执行设备润滑“五定”,即定时间,定人员,定部位,定油质牌号、定油量,并做好润滑记录。
5、为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应坚持执行维护保养与预防检修相结合的原则,立足“防重于治” 6、设备的检修内容包括日常检修,一般检修和大修,各修理内容如下:日常检修的内容:(1)设备的外观、螺栓、销子、垫片、挡板、挡圈等以达到完好标准为基础。
(2)更换磨损的个别零件。
(3)清洗不需要大拆卸的零件。
(4)清扫设备周围卫生。
(5)按要求交换部分油和油脂。
(6)调整串动和支转部位的间隙。
(7)对电气设备的绝缘进行测定和调整。
(8)对接地电阻进行测定工作。
一般检修内容:(1)更换成套零部件。
(2)清洗复杂零部件。
(3)更换部分超限的轴承。
(4)处理一般性电气绝缘问题。
大修理内容:(1)对设备进行全面的解体检修。
(2)交换或加固重要的大型零部件。
(3)调整整个机械和电气操作系统。
(4)检修主要底座基础,架子和外壳。
(5)整修设备达到性能要求和完好标准。
7、设备使用单位必须对厂设备定期检修,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好设备的预防检修,轮换检修,临时检修,使设备一直保持良好的状态。
&停产检修应集中力量解决平时不能检修的主要设备缺陷和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的试验和整9、机电部要根据设备使用单位提出的检修计划,认真编制全矿机电设备检修计划,报主管领导审批。
10、设备使用单位根据批准的检修计划,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明确检修负责人,认真填写检修记录。
检修完毕后,机电部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其验收,并填写验收记录。
11、设备的检修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进行,达到完好标准要求。
12、设备需大修时,机电部要编制大修计划,报主管领导审批,由机电部组织实施,修理时要认真填写设备大修记录,检修完毕,机电部要组织有关技术人员验收签字,对外委托修理的设备、配件,按外购设备入库验收要求对待。
13•检修设备时,检修人员不得随意拆卸其它设备零部件,一经发现要对检修人员进行处罚14•机修车间要保质保量完成检修任务,确保有足够的备品备件,如因没完成检修任务而影响生产要负责任。
15•检修后的设备必须认真填写《设备检修记录》,并妥善保管,机电设备管理组要对其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后,交机电库房并放置在合格区,由机电库房保管负责发放,验收不合格,由车间负责重新检修或完善,不合格品机电库房拒绝入库。
16•验收后的产品不能免除检修单位的责任。
设备巡回检查制度一、必须定时、定点、定线路、定内容、定要求对设备进行检查,掌握情况,录取数据,积累资料,保养设备,发现问题,消除隐患,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二、根据设备巡回检查线路图进行定时检查。
三、检查时间为每小时一次。
四、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要及时汇报。
五、检查内容及结果必须认真填入运行记录中。
六、设备巡回检查图中未涉及到的检查内容亦可在必须检查之列,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汇报,填入运行日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