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入职离职管理制度29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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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入职、离职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员工入职、离职、离任管理,规范公司人事作业流程,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对象:

全公司。

三、主要内容:

人事行政部负责员工入(离)职手续办理的具体工作。

3.1入职管理:

3.1.1 入职程序要点:

3.1.1.1 人事行政部按用人部门最终确定的录用人员名单通知被录用人员报名时应携带的证件、资料等。

3.1.1.2新员工按录用通知规定的时间带齐有关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最高学历证明复印件及原件,离职证明,一寸照两张)到公司人事行政部报到。未按入职时间报到的员工,人事专员负责与入职人员联系、确认,并及时将情况反馈到用人部门。

3.1.1.3 人事专员负责检查入职人员证件是否齐备且真实:

A证件齐备且真实者按3.1.2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B证件不齐备者,应要求员工补齐证件后再来报到,如紧缺岗位人员可要求其先入职,一周内补全所有材料;如暂时不能提供身份证者可提供户口簿和现居住地证明,并在一个月内办理好身份证件提交到办公室。

C新员工有以下情况者取消入职资格,不予办理入职手续。证件不真实者;不能接受调整岗位者;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者。

3.1.2入职手续:

3.1.2.1 填写公司《员工入职登记表》;

3.1.2.2 试用期员工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持一份;实习期员工,签署《实习协议》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持一份;

3.1.2.3重要岗位员工签署《保密和竞业禁止协议》,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持一份;

3.1.2.4员工签署好《劳动合同》后,签定《劳动合同签领确认书》留存档案内;

3.1.2.5向员工宣导《劳动合同》及协议各项条款,以及公司有关管理规定。

3.1.2.6人事专员建立个人人事档案,员工人事档案分为书面档案和电子档案;

A 书面档案:在职员工的档案应永久保管;离职员工的档案保管到该员工离职的一年以后,列入《人事档案销毁清单》后一并销毁。对部门经理及以上离职员工的档案,纳入人才储备库以备用,被公司开除或辞退、或其他原因被列入永不录用名单的除外。

B 电子档案:新员工入职后,人事应于3个工作日内将新员工的身份证与学历证书扫描电子档存档。

3.1.2.7人事专员带新员工到用人部门报到。由用人部门负责帮助新员工熟悉环境,介绍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

3.2入职培训

3.2.1新员工在正式上岗后一周内,人事部组织新员工参加入职培训,对公司有一个全方位的了解,认识并认同公司的事业,理解并接受公司的行为规范以及管理制度;

3.2.2新员工入职后,由部门通过培训使新员工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掌握工作要领、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尽快进入岗位。

3.3 转正:

3.3.1员工经试用期、实习期结束后,由用人部门和相关领导对其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后自试用期结束次日起计为转正。

3.3.2试用期、实习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3.4离职管理:

离职分为员工自动辞职、劝退或辞退。

3.4.1 员工自动辞职是指由员工本人申请终止与公司的劳动合同:

3.4.1.1实习期、试用期内员工应提前3日、转正后普通员工应提前15日、转正后中层管理员工应提前30日到人事专员处领取《员工离职申请表》,交部门主管审批,以部门经理确认知晓离职当日开始计算员工提交辞职申请的时间,否则按

急辞工扣除十五天工资。

3.4.1.2员工提交《员工离职申请表》按人事权限之规定进行审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审批及工作交接手续。

3.4.1.3离职人员本人应在完成工作交接后到人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离职手续未办理完毕者,暂缓发放当月工资,直至手续办理完毕方可于最近发薪日发放其未发工资。(工资一律发放到工资卡内)。

3.4.2 辞退是指试用期不合格、员工因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或绩效考核不合格且不能胜任其他调岗岗位的人员,由公司提出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劝退是指员工违反公司制度内做劝退处理的情况发生时,由公司提出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合同:

3.4.2.1辞退/劝退的员工由公司人事填写《员工辞退/劝退通知书》,按人事权限之规定进行审批,按审批的日期办理离职手续,并做好相关工作交接手续;3.4.2.2离职人员本人在完成工作交接后到人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离职手续未办理完毕者,暂缓发放当月工资,直至手续办理完毕方可于最近发薪日发放其未发工资。(工资一律发放到工资卡内)。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变化,依公司发展情况,由综合办公室牵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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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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