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山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办法
燕山大学岗位聘任和岗位津贴实施办法【模板】
***件一**大学岗位聘任和岗位津贴实施办法本着贯彻落实“人才强校”的战略思想,本办法着力解决上一轮改革中岗位聘任和岗位津贴实施办法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完善校内岗位津贴分配机制,使之更为科学合理,为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促进学校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基本原则(一) 津贴分配要重实绩、重贡献、重质量,要形成向优秀拔尖人才、优秀团队、教学科研一线岗位和重要管理岗位倾斜的分配机制。
(二) 继续贯彻在全员岗位聘任的基础上,实行岗位津贴的制度。
要因事设岗,按岗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绩定酬,按工作质量定酬。
将津贴分配与岗位、职责、贡献挂钩,强化岗位,淡化身份,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三) 合理调整收入差距,实行津贴分配的动态管理。
(四) 学校对岗位津贴分配实行分类分层和宏观管理。
学校将津贴总额核拨到各学院(含体育教育部和图书馆,下同),各学院再制定分配细则,并组织具体实施。
二、教师岗位设置(一)教师岗位设置依据教师编制总量,设立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四类教师岗位。
(二)教师岗位级别及分布教师岗位分为9级,另设学校特聘岗位(年薪制)。
教授岗7-9级;副教授岗5-6级;讲师岗3-4级;助教岗1-2级。
(三)岗位职数1.全校教授岗位职数控制在教师总数的20%左右,依据条件确定津贴档次。
2.全校副教授岗位职数控制在教师总数的30%左右,其中6级控制在副教授的30%以内。
3.全校讲师岗位职数控制在教师总数的30%左右,其中4级控制在讲师的30%以内。
4.全校助教岗位职数控制在教师总数的20%左右,其中2级控制在助教的30%以内。
三、教师岗位聘任的基本条件及聘任程序(一)任职资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团结协作,身体健康,主要精力投入到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工作中,做到教书育人。
(二)上岗条件三年年均科研工作量达不到上岗条件所规定量的10%的教师,需申报教学型岗位;三年年均教学工作量达不到上岗条件所规定量的10%的教师,需申报科研型岗位。
职称评审量化评分标准
职称评审量化评分标准职称评审是评定一个人在特定领域内的专业水平和职业能力的重要手段。
为了能够客观、公正地评定每位申请者的水平,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量化评分标准。
本文将从不同职称评审的角度,提出一套量化评分标准,以期能够为职称评审工作提供参考。
一、专业知识与技能(40分)。
专业知识与技能是评定一个人在特定领域内的基本素养和能力的重要指标。
在评定专业知识与技能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分:1. 学术水平(10分),包括学术背景、发表论文、参与科研项目等方面的表现。
2. 专业技能(10分),包括专业技术能力、实际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3. 学术贡献(10分),包括学术成果、专业成就等方面的表现。
4. 创新能力(10分),包括在专业领域内的创新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二、教学科研工作(30分)。
教学科研工作是评定一个人在教学和科研方面的工作表现的重要指标。
在评定教学科研工作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分:1. 教学工作(10分),包括教学质量、教学效果、教学评价等方面的表现。
2. 科研工作(10分),包括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3. 指导学生(10分),包括指导学生科研、学术指导等方面的表现。
三、社会服务与荣誉(20分)。
社会服务与荣誉是评定一个人在社会服务和荣誉获得方面的重要指标。
在评定社会服务与荣誉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分:1. 社会服务(10分),包括社会服务项目、社会服务成果、社会服务影响等方面的表现。
2. 荣誉获得(10分),包括获奖情况、荣誉称号、社会评价等方面的表现。
四、职业发展与道德修养(10分)。
职业发展与道德修养是评定一个人在职业发展和职业操守方面的重要指标。
在评定职业发展与道德修养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分:1. 职业发展(5分),包括职称评审后的职业发展规划、职业发展目标等方面的表现。
2. 道德修养(5分),包括职业操守、职业道德、职业操守等方面的表现。
燕山大学院属业务单位设置及干部聘任试行细则
附件2:燕山大学院属业务单位设置及干部聘任试行细则(2013年3月11日)为加强、规范院属业务单位设置及干部选拔聘任的管理工作,根据中组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高等学校内部机构设置暂行规定》和《燕山大学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结合我校各类业务建设需要,特制订本试行细则。
一、院属业务单位范围学校院属业务单位由教学、科研处级机构(以下简称为学院)内设的教学、科研、实验业务队伍组成,主要包括教学系(部)、研究中心(基地)、实验中心(室)等。
院属业务单位干部是在学院领导下组织开展教学、科研等业务工作的一线管理干部,是学校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院属业务单位及干部职数设置原则1、院属业务单位一般命名为系(部)、研究中心(基地)、实验中心(室)等,其干部岗位一般称为主任、副主任。
2、学院已设置的业务单位可以保留,新增设单位原则上要符合以下条件:本科二级以上专业不少于2个,或折合本科生数超过200人,或教职工达到20人以上。
3、为了使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应用基础研究基地等科研平台与院属教学系紧密结合,明确由各院属教学系承担主要相关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应用基础研究基地等科研平台建设任务,由其系主任兼任该科研平台主任。
4、院属业务单位干部岗位设置条件:(1)职工数不少于40人,或折合本科生数不少于600人,或本科二级以上专业不少于3个,可设1正2副三个岗位;(2)职工数不少于15人,或折合本科生数不少于200人,或本科二级以上专业不少于2个,可设1正1副两个岗位;(3)其它情况可设1个岗位。
5、为加强实验教学,实验性质相近,实验人员队伍较大,实验工作量较多的实验室,学院可将其整合,设置实验中心。
6、如确因科研和对外服务需要设立的研究所、研究中心等下设机构,须由学院报科学技术研究院审核备案,但不明确单位规格。
三、院属业务单位及干部职数设置申报审批程序1、院属业务单位及干部职数随着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原则上每3年进行一次调整,各学院要向人事处递交调整申请,由人事处汇总后提出拟办意见,报学校审定。
职称评选量化评价标准说明
职称评选量化评价标准说明根据参评系列(专业)岗位实际,将量化标准分为科研开发、生产岗位、行政管理等类别。
量化评价指标分为基本指标和评价指标两部分。
各评价要素基本分值最高10分,每项评价要素最终分值为基本分值乘以权重。
各评价要素具体量化要求如下:一、学历学位。
对参评学历学位进行审核,根据学历学位层次量化评价。
按参评人员具有的符合评审条件规定的学历学位打分,若多个学历学位同时符合要求,择高打分。
二、专业工作经历。
对参评人员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的经历进行审核,根据具体时间进行量化打分。
评价标准中的专业工作年限对应学历为大学本科,大学专科破格参评高级职称或中专破格参评中级职称时,每档专业工作年限须加两年。
三、外语水平考试成绩。
根据参评人员参加集团公司职称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含托福成绩)除以10直接量化打分。
参加托福考试,成绩500分以上和俄语80分以上的人员可视为成绩合格。
参加新托福考试成绩按标准折算后量化打分。
— 1 —四、专业技术水平考试成绩。
根据参评人员参加专业技术水平考试成绩除以10(保留一位小数)直接量化打分。
五、能力水平。
主要对参评人员学术技术水平和相关能力素质进行评价。
包括论文论著(代表性作品)和实践能力、创新创效能力、技术支持能力等内容。
对参评人员学术技术水平进行评价,主要审核其现职称以来已发表论文论著(代表性作品),根据发行级别、学术价值、影响范围做出相应评价。
(一)论文论著(代表性作品)分类原则1. 国际权威检索学术刊物是指被SCI、SSCI、EI、ISTP四大国际索引所收录的国外期刊;2. 专业核心期刊是指依据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北京大学图书馆与北京高校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提供的检索报告确定的本专业领域刊物,具体见核心期刊目录。
3. 国家学术会议上交流的专业技术论文是指被《石油学会论文集》、《IADC承包商协会论文集》收录的论文,具体由专家确定。
4. 省部级学术会议上交流的专业技术论文是指被《钻井承包商协会论文集》、《井下作业承包商协会论文集》、集团公司级论文集收录的论文,具体由专家确定。
2021年度学校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赋分办法
2021年度学校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赋分办法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学位赋分1.后学历指有工作经历后取得的学历。
非国民教育系列学历不作为申报各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规定学历,学历均按最高学历赋分。
2.后学历取得满两年后可正常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不满两年按破格申报。
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参评时按破格申报。
3.双学士本科学位按硕士学位对待。
二、专业工作年限赋分自从事本专业工作开始按年计算。
每满一年0.5分,年度考核不合格、离职培训、进修学习及病休连续一年以上的不计专业工作年限。
三、考核赋分考核赋分以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表为准,自聘用当年起开始计算。
年度考核优秀每次4分,合格每次2分。
申报高级累计最高不超过20分,申报中级累计最高不超过15分。
四、教育、教学赋分教育教学赋分申报高级累计最高不超过80分,申报中级累计最高不超过60分。
(一)教学质量工程(二)荣誉奖励1.同年同类业绩获得不同层次的奖励,按最高级别计分,且只计任现职以来的奖励。
2.市厅级及以上指各级人民政府及政府组成部门。
3.荣誉奖励包括优秀教师、文明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辅导员等,均以获奖证书和表彰决定文件为准。
4.其它专业工作奖励比照以上标准执行。
(三)各类人才各类人才以任现职以来所下发的认定文件为依据。
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教学名师等20分,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15分;省青年科技专家(省科协)、省社科专家(省社科联),市拔尖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市级科技创新带头人、市青年科技人才、市社科专家12分;校级专业(学术技术)带头人、教学名师、青年骨干教师10分。
五、教科研项目、奖励赋分(一)教科研项目奖励赋分规定1.参评教科研业绩材料的截止时间为人事处截止接收材料的时间,之后取得的业绩本年度评审统计时不予计算。
2.同一内容或内容相近的科研项目、科技成果、教学成果由不同单位结项或授奖的,就高计分,不重复计分。
2022年河北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条件
2022年河北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条件一、申报条件1、参评人员范围专业技术人员和行政管理干部,聘干人员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且在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5年以上。
尚无职称的人员必须从初级职称评起。
2、学历、资历条件(1)晋升教师系列职务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
晋升讲师资历: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取得助教资格满4年。
(2)申报其它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须达到《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以下简称申报条件)各系列学历、资历要求。
任职资历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
3、专业技术条件申报人员须达到《申报条件》中的各系列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业绩成果条件、文章著作条件。
拟申报教师系列的人员,在必须满足《申报条件》中第六条业绩成果条件中的第一款的基础上,还必须满足第二款或第三款的要求。
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人员申报评审讲师资格,按照新出台的《河北省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授、副教授和讲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冀职改办字[2011]45号)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核心期刊按以下范围认定:(1)、北京大学图书馆和北京高校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主持2000年推出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文章发表时间在2004年7月以前适用)、2004年推出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文章发表时间在2008年12月以前适用)以及2008年推出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文章发表时间在2009年1月以后适用)中的期刊上发表的文章;(2)、科学引文索引(SCI)、工程索引(E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艺术与人文科学索引(A&HCI)、科学技术会议录索引(ISTP)、社会科学及人文科学会议录索引(ISSHP)收录的文章(需提供索引证明);(3)、《新华文摘》全文转载文章、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科技日报》、《经济日报》发表的与从事专业相关的学术文章(1500字以上)。
车辆与能源学院教职工上岗考核及职位晋级实施细那么
车辆与能源学院教职工上岗考核及职位晋级实施细那么为进一步深化校院两级治理,依照《燕山大学二级单位教职工上岗考核指导意见》和学校下达的各类考核目标,在学校核定的职位总数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范围内,制定车辆与能源学院教职工上岗考核及职位晋级实施细那么。
一、大体原那么一、院内各职位均按需设岗,实行全员职位聘用制,聘用人数不超过学校核定的编制总数。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派总额不超过学校划拨的总额。
将奖励性绩效工资分派与职位、职责、奉献挂钩,按岗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绩定酬,按工作质量定酬,强化职位,淡化身份,鼓舞优秀人材脱颖而出。
3、对不能上岗的教职工原那么上要进行高职低聘或转岗,对逾额完成任务并达到上一级职位上岗条件的能够低职高聘。
二、教师职位设置和职位聘用条件(一)任职资格坚持四项大体原那么,遵纪遵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标准,团结协作,将要紧精力投入到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工作,做到教书育人,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踊跃参加学校、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完成学校、院、系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职位设置2.2.1 依据教师编制总量,设立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四类教师职位。
其中教授、副教授又分为教学为主型、科研为主型、教学科研并重型和开发为主型。
2.2.2 职位级别为9级。
教授岗7-8-9级;副教授岗级;讲师岗级;助教岗1-2级。
8级职数操纵在教授总数的30%之内,6级职数操纵在副教授总数的15%之内,级职数操纵在副教授总数的25%之内,4级职数操纵在讲师总数的15%之内,级职数操纵在讲师总数的25%之内。
(三)上岗条件三年年均科研工作量达不到上岗条件所规定量的10%的教师,需申报教学为主型职位;三年年均教学工作量达不到上岗条件所规定量的10%的教师,需申报科研为主型职位。
本方法中“以上”均包括本数;论文计燕山大学为第一单位的论文,学生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二作者或通信作者的论文,导师或通信作者视为第一作者,但只限一人利用(下同)。
燕山大学资料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用条件及要求
(4)作为第一负责人带领本学科成功申报一级学科博士点、省部级以上重 点学科、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
(5)获得河北省教学名师奖;
(6)独立或以第一负责人身份创作或演奏的作品,获得文化部和中国美协 主办的全国性美展银奖以上(或获得文化部和中国音协主办的金钟奖二等奖以 上)。
(四)其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经单位工作小组初审、 学校领导 小组审批公示可以聘用到四级岗位。
三、副高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基本聘用条件及要求
各单位工作小组按照学校文件精神, 根据权限范围内的现有专业技术人员情 况,结合学科发展情况和学校各级岗位设置比例制定具体聘用细则, 在制定四级 以下专业技术岗位具体任职条件时, 除了要考虑任职年限、 历史贡献外, 还要着 重考虑从以下方面:
附件1
燕山大学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用条件及要求
一、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和晋升晋级基本条件
1.基本任职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 能力要求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基本条件, 实行执业准入制度的专业要具有相应的 执业准入资格,身体健康。
2.晋升晋级基本条件
1)上一聘期考核结果合格;
(10)获国家科技三大奖(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排名 前八),或国家科技三大奖(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二等奖(排名前 五),或国家科技三大奖 (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 三等奖(排名前三), 或省部级科技三大奖(或省部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二),或 省部级科技三大奖(或省部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排名第一);
评审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评分细则
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评分细则(2023年7月6日第七届五次教代会讨论通过)为加强我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旳规范化管理,增强职称评审工作旳透明度,客观公正旳考核和评价每个参评教师,根据川人办[2023]57号文献,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晋升指标划分全体专业技术人员按初中、高中系列划分,只能在对应系列有晋升指标旳前提下提出申报。
二、晋升条件凡在有对应指标旳前提下,符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旳,均可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评分细则对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旳人员,予以量化打分,并按分数由高到低予以推荐。
(一)个人基本状况得分1、工龄满一年计1分(工龄=目前年份-参工年份+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满一年计1分。
2、最终学历:硕士硕士计10分、本科计8分、专科计5分、中专(含高中、中职)计3分。
3、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优秀一次计0.5分。
(年度考核优秀最多计3次)4、一般话、计算机:超过申报职称规定旳等级每项加0.5分。
5、任现职以来,担任学校校长、副校级领导、中层正职、中层副职(专业部负责人)、班主任、教研组长每学年分别计1、0.9、0.8、0.7、0.8、0.3分。
(身兼数职,只按最高原则计分)(未满一学年,当年减半计分)(二)师德考核得分(任现职以来,同步以文献为准)1、担任班主任旳所带班级被评为优秀班集体,校、市、省、国家级每次加1、2、3、5分。
(按每年度最高原则计分一次)(最高分不超过5分)2、获学校、区、市、省、国家级政府(含教育主管部门)优秀教师、优秀党员(含其他党派)、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旳,每次分别加1、2、3、4、6分。
(最高分不超过6分)(三)教学考核(由教务处制定细则并负责考核)1、教学工作量教师旳教学工作包括备课、上课(含课间操、眼保健操等)、组织考核(学校组织旳多种考试、承接或参与旳高考等)、布置和批改作业、辅导、课外活动外,还包括学校临时性教学任务以及与教学有关旳其他任务。
职称量化考核评审标准及细则
工程技术系列科研、设计岗位量化考核评审标准工程技术系列非科研、设计岗位量化考核评审标准工程技术系列量化评审评分参考细则一、“学历”项符合申报条件的学历包括普通院校、“五大生”学历(经组织人事部门验证),党校学历只限政工专业。
符合《试行条例》规定的学历要求,学历项得8分,不具备规定学历要求的破格人员得0分。
二、“资历”项1、资历:是指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的年限。
达到《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年限要求,资历项得8分,未达到规定资历年限要求的破格人员得0分。
2、聘干人员资历计算方法:(1)先聘为干部并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取得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其资历从取得学历后算起;(2)先取得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后聘为干部并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资历从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算起。
三、“外语”项符合免试条件或按规定参加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或合格者,得8分;按规定参加职称外语考试,成绩符合降分条件当年有效的,得6分。
外语成绩降分标准,以当年度职称评审规定为准。
四、“答辩”项专业答辩是评委对参评人员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的考核。
答辩实行百分制,正常晋升答辩为60分合格,破格晋升答辩为85分合格,达不到规定分数和无故不参加答辩者,取消参评资格。
五、“专业工作经历”项1、工作经历是指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工作的时间。
2、由工人聘为干部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经历从聘干后算起。
因工作需要,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发生了变化,其工作经历可以连续计算。
3、科研和非科研单位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及以上计8分,20年以下每年按0.4分计算;参评技术人员现岗位在野外一线队,工作8年及以上计8分,8年以下每年按1分计算。
六、“绩效评价”项1、现岗位已实行绩效考核的参评人员,必须对应“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的绩效考核评价结果量化计分。
2、现岗位未实行绩效考核评价的参评人员,按量化考核评审标准中所列评价内容进行评价并量化计分。
职称评定及岗位竞聘量化积分办法
学校职称评定及岗位竞聘量化积分办法根据上级有关职称评定和岗位聘任政策有关规定,对符合申报条件,列入本年度评审范围、要求晋升中、高级职务的教师及岗位聘任的教师,按下列量化积分标准进行积分,视本单位岗位数额情况,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推荐申报和岗位聘任。
一、基本任职条件1.学历(根据学历层次及取得时间分段计分):研究生毕业每年计1.2分,本科毕业每年计1分,大专毕业每年计0.8分。
2.专业工作年限:每年加0.1分,到我校工作后每满一年加0.5分。
3.任职年限:达到规定任职年限后,每多一年加0.5分。
4.任职岗位:履职期间在我校担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中心或年级干事每满一年加1分;同时担任教研组长和备课组长的每满一年加2分;班主任每满一年加5分、中层干部每满一年加6分(副主任、级部副主任每满一年加5.5分),校级领导每满一年积8分。
(以上岗位满一学期减半积分,不满一学期不积分。
同时兼任备课组长、教研组长、班主任、中层以上干部,累计积分。
班主任计算办法:班主任据实计算,担任两年副班主任(辅导员)计一年班主任,担任三年见习班主任计一年班主任经历。
)6.支教:取得现资格以来,由上级部门安排城区学校教师到市内农村学校支教(轮岗),支教(轮岗)每满一年加0.5分。
(援贵、援藏、援疆参照执行,不满一年不积分)7.年度考核:按近三年年度(学年度)考核的平均分计分,每年优秀10分,合格6分,基本合格3分。
8.荣誉:取得现资格以来获各级党委、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综合荣誉或与教育教学有关的单项荣誉按相应9.竞赛获奖:在各类竞赛中获奖的国家级计4分,省级计3分,州级计2分,市级计1分,校级0.5分。
(教育学会、协会开展的各类大赛(论文、教学设计、辅导)等活动中获奖的,按相应等次计分。
)优秀奖按三等奖计分,同类10.论文及专著:取得现资格以来,在专业刊物(指有国家统一刊号的正式期刊,比如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期刊,大学学报和行业主管部门主办的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国家级计4分,省级计3分,州级计2分,市级1分。
职称评审量化标准(修订稿)
(1)学术论文只计算独立完成和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参评正高级)。
独立完成论文,成果分值分配系数为1;合作完成论文,第一作者成果分值系数为0.8,第二作者(参评副高级及副高级以下计算)成果分值系数为0.3,其他作者不计算分值。
(2)学术论文系指在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性期刊上发表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论文;增刊、论文集上发表的论文不计分(若被检索,则按检索论文计算分值)。
学术论文注重学术性,不包括一般通俗性、科普性和启蒙性文章。
(3)中文核心期刊统一以《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大发布)为准。
其中, 2004年9月至2008年11月发表的论文以《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04版)为准。
2008年12月至2012年3月发表的论文以《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08版)为准,2012年4月至今发表的论文以《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11版)为准。
分类核心期刊及《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以外的学术期刊为普通期刊。
(4)三大检索收录论文是指被SCI(科学引文索引)、EI(工程索引)、ISTP(科技会议录索引)检索收录的论文。
(5)在学院工作期间,未署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发表的论文不计分值(因学历学位进修原因未署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发表的论文相应系数为0.5)。
2.著作及教材(1)著作及教材系指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著作(专著、编著、译著)及教材等,学术著作注重学术性,不包括一般通俗性、科普性、启蒙性出版物;再版著作及教材不重复计算分值。
(2)著作及教材成果分值分配系数按排名依次为:编著为1;编1人为0.9;主编1人为0.8;主编为2人的第1主编为0.7,第2主编为0.6,副主编为0.4, 参编(参评中级计算)为0.2,其它不计分值(无论是编著、编、主编、副主编还是参编必须达到以下字数要求:评正高级需达到10万元以上,副高级需达到7万字以上,其他需达到3万字以上,如没达到以上字数要求,不计分值)。
(3)教材认定标准1)国家级规划教材是指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十一五”、“十二五”国家级规划教材。
5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考核标准说明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考核标准(修订)说明一、本考核表总分值为100分,另有部分附加分。
二、关于专业技术工作能力计分问题:本项正、副高总分均为35分,其中科室评分占30%,主管院长评分占30%,评审专家评分占40%。
三、关于荣誉称号问题:表中所列荣誉称号一般指同级党委或政府授予的,且在任现职期间内。
以最高一项计分,不累计,最高6分。
四、任现职期间因医疗纠纷造成巨额赔款,每万元扣0.5分,纠纷超过10万元,取消申报资格一次。
五、任现职期间受警告以上处分的,取消申报资格一次,受警告处分的扣2分。
六、“考评结合”系列需通过全国或全省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未通过考试,取消申报资格。
七、卫生系列人员需医德医风年度考核等次为良好以上并积极参加医学继续教育,学分达到规定要求。
八、主治医师晋升副主任医师前,须下乡服务满1年。
九、晋升正、副主任医师,需累计进修满1年,否则,取消申报资格。
十、卫生系列人员需填写《河北省卫生系列高级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数量考核情况一览表》,科室主任、主管部门负责人、主管院长签字。
十一、各系列晋升人员均需满足相应系列全省统一规定的评审条件。
十二、晋升正高必须有自己作为第一主研人完成并获奖的课题,必须至少有4篇第一作者的中文核心期刊论文(含SCI、EI、ISTP等三大检索论文),副主任医师晋升主任医师前必须先取得副教授任职资格,否则,取消申报资格;晋升副高必须有自己作为第一主研人完成的课题,必须至少有2篇第一作者的中文核心期刊论文(含SCI、EI、ISTP等三大检索论文),否则,取消申报资格。
十三、聘用制人员量化标准与在编人员相同,总分须达到在编人员向河北北方学院评委会推荐的最低分值,方可推荐至河北北方学院评委会。
十四、其它未作说明项目,按量化考核标准计分。
科研、论文、著作量化标准如下:总体要求:科研成果、奖励或论文、著作与本人从事的工作岗位相关,无关不计分。
职称量化评价标准及说明
附件3指导性量化评价原则及阐明 A专业晋升职称指导性量化评价原则及评分等级注: 本原则合用于研发类专业。
B专业晋升职称指导性量化评价原则及评分等级注: 本原则合用于非研发类专业。
指导性量化评价原则阐明根据参评专业旳岗位实际, 将量化原则分为研发类专业原则和非研发类专业原则两类。
详细分为评价指标和基本指标两部分, 重要评价参评人员旳专业理论水平、实际工作能力、任现职以来旳工作业绩和成果, 以及学历、资历、外语和专业知识水平等, 满分100分。
其中基本指标中旳学历、资历、专业工作经历、外语和专业理论水平由各单位职改部门负责填报, 占40分;评价指标中旳获奖成果、论文、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创新能力由专业评审组织负责量化评价, 占60分。
各要素详细量化规定如下:一、学历。
对参评学历进行审核, 根据学历层次量化评价。
按参评人员具有旳符合评审条件规定旳学历打分, 若多种学历同步符合规定, 择高打分。
二、资历。
对既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进行审核, 根据详细时间进行量化评价。
从参评人员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既有级别任职资格之日开始计算到拟评审高一级任职资格当年旳年终止。
三、工作经历。
对参评人员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旳经历进行审核, 根据详细时间进行量化评价。
四、外语水平。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参与集团企业外语(政治理论)水平考试旳成绩(含托福成绩)除以10直接量化评价。
参与托福考试, 成绩500分以上和俄语80分以上旳人员可视为成绩合格。
量化评审过程中, 模拟托福成绩在500-530分之间(俄语80-90分)旳, 按获得晋升职称外语水平考试成绩60分计算;531-560分(俄语91-100分), 按70分计算;561-600分(俄语101-110分), 按80分计算;600分(俄语110分)以上, 按90分计算。
五、获奖成果。
对参评人员旳绩效要素进行评价, 重要是通过其已获得旳技术成果, 根据成果旳级别、类别和本人发挥旳作用, 做出绩效评价。
燕山大学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用申报表word模板(标准通用版)
一、1、符合教师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二、2、已完整培养出一届博士毕业生:2004级机械电子工程李明。
(5)近五年来符合7)项 “一类条件”(1)和“二类条件”(10)
一类条件:(1)五年内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理工类总资助额 度25万元以上;
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
近五年每年的教学科研工作量
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
申报岗位等级
是否申报直选
符合的条件
说明:对照《燕山大学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用条件及要求》或《××学院四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用实施细则》等内容填写,并在前面加注所属条款序号。属于那一条就写那一条,没有的可不写。具体见下列格式:
实用新型
2/3
以上“符合的条件”项、“近五年代表性成果”项所用材料均需出具相关支撑材料,即荣誉称号及奖励需附各类证书复印件,论文收录情况需附图书馆检索证明,科研项目需附体现项目级别、年份、负责人姓名、单位、资助额度等有关内容复印件,专利需附授权证书复印件,教学类项目、精品课等需附各类批复复印件。申报二、三级直选岗位者可不填写“近五年代表性成果”项。
2009.5
1A,EI
1/3
(例)著作
普通物理
自编教材
2010.8编写,Fra bibliotek0万字以下2/2
(例)教学科研奖励
红外温度测定仪
河北科技进步二等奖
2011.5
省部级二等奖
4/8
(例)教学科研项目
高频中小功率逆变电源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2012.5
国家级纵向在研
5/7
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办法(试行)
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办法(试行)“>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办法(试行)2007-02-09 07::42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办法(试行)(冀职改字【2003】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工作,加强管理,提高质量,确保有序进行,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突出实绩、注重水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各级人事职改部门负责综合管理、监督指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推荐工作并组织实施。
第二章申报推荐范围及条件第四条申报推荐范围包括全省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第五条申报推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资本条件是:(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三)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知识;(四)符合国家和省制定的有关政策规定;(五)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第六条专业技术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推荐:(一)受司法、党政纪律处分未满两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或司法部门审查的人员;(二)出国进修或脱产学习一年以上,至今未回单位工作的人员;(三)病休一年以上,至今尚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四)凡无故不参加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或在规定任职年限内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及其以下的人员;(五)其它政策另有规定的人员。
第三章申报推荐程序第七条申报推荐工作一般应遵循以下程序:(一)建立组织单位成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考核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申报推荐工作的实施方案,处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并负责申报人员的考核。
考核小组由单位领导、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组成,一般不少于五人,单位人事(组织)部门负责申报推荐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填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量化表》依据省规定的申报评审资格条件,申报人员逐项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量化表》,所填内容要客观、真实。
燕山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办法
燕山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办法根据省职改办对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人的材料要进行量化打分的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特制定本量化办法。
对参评人员的申报材料将按科研、教学、综合表现的顺序加以量化后提交给评委会。
现实表现打分由中层单位直接填到量化打分表上;科研成果方面应由科技处提供证明;教学方面由各院(系)教务部门会同教务处、研究生部、继续教育学院核实。
量化中所列比值如7:3:2均为百分数的比值,即70%:30%:20%。
如一篇文章基本分是12分,那么第1、第2、第3作者依次得分为12×0.7=8.4分、12×0.3=3.6分、12×0.2=2.4分,总分大于12分(以下计算方法相同)。
一、综合表现量化打分量化标准见表一表一二、科研量化办法教学科研量化含论文、论著、教学科研获奖、教学科研项目、专利等内容。
核心期刊目录以北京大学图书馆和北京高校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2000年推出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第三版)》(限第四版出版前发表的论文)以及2004年推出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第四版)》(限第四版出版后发表的论文)为准;一级(A、B)刊物仍以《燕山大学中文期刊目录》认定为准,但应包含于《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之中,具体量化标准见表二。
表二三、教学量化办法1、教师教学工作量考核第一条教师的教学工作量用教分计量,按《燕山大学岗位聘任和岗位津贴实施办法》中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进行考核。
第二条教学工作量的考核时间为任现职最近三年;新调入学校的教师以实际来校时间减一学期考核。
第三条申报教师任职资格的最低教学工作量如表三。
学工作量;(2)兼任行政职务教师包括机关和院(系)的坐班教师。
第四条教学工作量分值以考核期内的年平均工作量为依据,按下式计算:近三年年平均教学工作量教学工作量分值 = —————————————×1002802、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第五条对申报任职资格的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考核按《燕山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进行,考核的时间范围与工作量考核相同。
职称评审量化表
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量化标准备注:1、目前每年通过国家考试的中级人员很多,岗位聘任采取每年量化排名锁定的方式进行:次年元月对上年度中级考试通过人员进行量化排名并一次锁定名次,自2016年元月执行。
2、针对2015年元月之前取得中级职称资格证的人员:①在2015年元月全部量化排名,如有岗位按名次实行聘任。
②2015年12月对此前量化排名未聘人员再进行量排名一次并锁定名次。
3、如有岗位按年度先后顺序实行聘任。
4、同时自2016年元月取消“首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经考试取得中级任职资格年限分”项目。
5、所有涉及计算时间的项目均以年度相加减。
6、量化均以原始证件为依据,复印件、证明、清样不作为量化依据;个别量化标准调整,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临时变动。
7、医学论文和论著最多3篇项目学 历医 龄综合奖励考 核医学论文医 学 论 著任现职 年 限科技进步奖、发明专利奖职 务任现职以来献血兼 职其 他首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经考试取得中级任职资格年限分分值15分加 分 6.5分 7分 6.8分 3分 加 分 15分3分 1分4分 扣 分加 分 量 化 细 则 博士生: 15分 硕士生: 13分 大学本科: 11分 大学专科: 9分 中 专: 7分 高中及以下:5分以上所列学历指有效学历,有效学历为毕业时间满三年的学历(博士、硕士除外)。
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毕业学历未满三年不作为有效学历者(博士、硕士除外),可分别在原学历分值基础上加1分。
仅获博士、硕士学位,而未取得相应学历者减1分。
注:非本专业或非相近专业的学历不作为量化依据。
按正式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时间计算。
每一年记0.5分,乡医不记分。
国家级 6分 省(部)级5分 市(厅)级4分 区(县)级3分 科(局)级2分 院 级 1分 省拔尖人才增记4分 市(地)级拔尖人才增记2分。
十佳服务标兵高于相应级别奖励0.5分记分。
按最高荣誉记分,不累加。
任职以来,届满以及年度考核均称职记5分,优秀每次加1分,最高分为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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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山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办法
根据省职改办对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人的材料要进行量化打分的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特制定本量化办法。
对参评人员的申报材料将按科研、教学、综合表现的顺序加以量化后提交给评委会。
现实表现打分由中层单位直接填到量化打分表上;科研成果方面应由科学技术研究院提供证明;教学方面由各学院教务部门会同教务处、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里仁学院核实。
量化中所列比值如7:3:2均为百分数的比值,即70%:30%:20%。
如一篇文章基本分是12分,那么第1、第2、第3作者依次得分为12×0.7=8.4分、12×0.3=3.6分、12×0.2=2.4分,总分大于12分(以下计算方法相同)。
一、综合表现量化打分
申报人员现实表现须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1. 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参加各项政治活动和学习;
2. 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 关心学校,关心集体,维护集体利益;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4. 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积极主动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
5. 有事业心,工作态度积极。
计分项目量化标准见表一
二、科研量化办法
教学科研量化含论文、论著、教学科研获奖、教学科研项目、专利等内容。
核心期刊目录以北京大学图书馆和北京高校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主持推出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揽》(2004版、2008版、2011版)为准。
一级(A、B)刊物以《燕山大学中文期刊目录》(2001、2009年颁发)为准,但应包含于《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之中,具体量化标准见表二。
表二
纵向课题除上述分值外,以到款为准,再以国家级课题每1万元2分计入,省部级以下课题每1万元1.5分计入。
横向在研项目,以到款为准,每1万元计1分。
科研实绩总分值=著作分值+论文分值+获奖分值+项目分值+专利分值
注:纵向及横向到款分值另计。
三、教学量化办法
1、教师教学工作量考核
第一条教师的教学工作量用教分计量,按《燕山大学岗位聘任和岗位津贴实施办法》中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进行考核。
第二条教学工作量的考核时间为任现职最近三年;新调入学校的教师以实际来校时间减一学期考核。
第三条申报教师任职资格的最低教学工作量如表三。
表三
学工作量;
(2)兼任行政职务教师包括机关和学院的坐班教师。
近三年年平均教学工作量
教学工作量分值 = —————————————×100
280
2、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
第四条对申报任职资格的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考核按教务处《本科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进行。
第五条课堂教学质量考核分值按表四计分值
表四
3、教学能力考核
第六条申报教授和副教授职称的教师,在考核期内授课门数(含选修课)不得少于2门。
第七条教师教学能力分值按表五计分值。
4、教学实践考核
第八条教师参加申报新学科(专业)并获得批准按表六计分值。
若为多人申报,每人的分值按表七分配。
表中的比例数字为参加申报者按贡献排序对应的比例分值,六人以上均为“1”。
表七
第九条参加在学校立项的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教学平台建设等,经验收后,根据验收结论按表八计分值。
若为多人共同完成,按表七的比例分配。
第十条 CAI 课件的分值视其水平和长度由教材建设委员会决定。
若为多人合作,按表七中的比例分配。
第十一条教师指导学生参加由政府部门主办的省部级及以上竞赛,获得奖项的,按表九计分值。
如挑战杯、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五月鲜花”文艺汇演、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及教务处燕大教字[2013]13号文件提及的本科生学科竞赛等。
的比例分值,六人以上均为“1”。
国家级比赛乘2计分;同次比赛或同一项目只按最高奖项计分一次。
第十二条校运动队参加省级及以上比赛获得名次的教练按表十计分值,教练为二人按主、副教练6:4分配。
获得团体名次的分值分配由体育学院提出分配方案。
表十
第十三条教师教学工作总分值按下式计算:
教学实绩总分值=课堂教学质量考核分值+教学能力总分值+教学实践总分值注:教学工作量分值另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