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2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章程
2024校企合作实施方案
![2024校企合作实施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6e69f6e582d049649b6648d7c1c708a1284a0a89.png)
2024校企合作实施方案2024校企合作实施方案(通用5篇)2024校企合作实施方案篇1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紧紧围绕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指导思想,深化校企合作,促进技能人才的培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为学生就业服务,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国务院和省政府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精神为指针,以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为紧密结合点,积极探索开展学校与企业间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的合作模式,为企业和社会培养更多的适用性复合型专业技能人才。
二、合作内容1、学生校外实习:与企业签定学生校外实习协议,企业接受学校一定数量、专业对口的学生实习,学生实习结束毕业时,企业可优先选择录用学生,补充企业的生产一线人员。
2、企业在职职工培训:合作企业需培训在职职工时,学校克服困难,创造条件,为企业培训在职职工,帮助企业提高职工素质。
培训专业、培训目标由企业确定,培训计划和内容由企业与学校共同商定,培训师资由学校安排或企业委派,教材由学校提供。
具体可签培训协议。
3、教师实践:学校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专业课教师到合作企业实践。
实践时间一般为两个月,利用假期进行。
实践教师填写企业实践登记表,登记内容应包含实践内容、实践期限、实践企业评价、学校意见等,并纳入对教师的考核、培养、提高。
4、学校积极与企业联系,由企业每年适当安排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技术专家到学校任课,指导充实专业课教学,弥补师资的不足。
5、学校与企业共同成立教学咨询委员会,企业委派技术专家或人力资源管理专家参加,学校有关校领导、部门负责人或专业课教师参加,每年召开两次会议,为学校各专业的培养目标、专业设置、教学计划、教学改革、实训基地建设、就业安置等工作提供咨询服务。
6、加强校企交流,通过联谊活动、校企互访、联办文体比赛、工学技术比武等,增进双方感情,密切校企关系,促进教学教研和学用结合,提高实用人才培养质量。
(完整版)校企合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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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校企合作实施方案为了充分发挥行业、企业在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中的作用,促进教育与产业、学校与企业深度合作,加速我校事业发展和专业建设,提高办学综合实力,加强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为地方经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特制定以下校企合作实施方案指导今后的学校校企合作工作。
一、指导思想积极贯彻落实中等职业教育“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为生产一线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确立校企合作办学意识,不断探索创新校企合作模式、丰富校企合作内容,提高技能性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适应性,提升校企合作办学的层次和水平,推动我校各专业新一轮的内涵发展,不断增强职业学校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能力。
二、合作原则1.服务企业原则为企业服务是职业学校的责任与义务,也是打开校企合作大门的前提和基础,决定着合作成败和效率的高低。
学校主动深入企业调研,了解企业人才需求状况、用人标准、技术需求,积极为企业开展各类培训,急企业所急,想企业所想。
2。
校企互利原则校企合作双方“互利共嬴”是校企合作的宗旨,双方的利益与责任必须高度统一。
合作企业有权优先选拔留用学生,有权根据学生综合素质对学生就业进行部分淘汰。
学校有责任义务对学生进行“维权"教育,对合作企业进行筛选,切实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利益.3.校企互动原则校企合作是一项双向活动,应定期开展交流沟通工作.学校将定期组织人员到企业进行实习生、毕业生用工回访,组织专业课教师到企业参加技术、设备等培训,安排学生到企业参观或见习生产。
企业定期派遣高级技术人员来校开设讲座,或对师生进行现场指导。
通过校企互动,使师生能收获更多的实践知识与能力,使企业技术人员增长理论知识,实现理论与实践互补,实现理论与实践一体化。
三、合作方式校企合作基根本目的在于通过学校和企业的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合作模式可以灵活多样,检验标准为是否促进了双方共同发展,是否双方满意。
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章程
![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章程](https://img.taocdn.com/s3/m/0bd3a2f7f021dd36a32d7375a417866fb94ac011.png)
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下列文件成立学校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并制定本章程:《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第一批立项建设学校名单的通知》和《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2010—2012年)》。
第二条性质:是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咨询机构,是企事业单位参与学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机制,是学校与企事业单位联系的桥梁与纽带,是探索政、校、企以及产学研相结合模式的合作平台。
第三条运行机制:“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融入、学校组织”。
形成“四方联动、校企融合、工学一体”的校企合作长效运行机制,促进办学模式创新、加快教育教学改革、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促进产学教一体,加快建设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的步伐。
第四条宗旨:通过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互利、互相提高、共同发展为原则,充分发挥学校的办学优势和技能人才培养能力,为企业提供更多高技能人才,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
同时,借助行业、企业协会、企事业单位的社会实践平台和人才需求导向,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满足社会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需求,达到学校、企业、学生三方共赢的效果。
第五条目的:充分发挥政、企、校三方的优势,在技能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开展合作。
充分发挥学校的人才培养优势,为合作单位提供人才培训和产品加工、研发服务;协助合作单位解决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政企合作,提供人才需求信息,为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学校更好地发展。
第六条活动方式:通过定期会议、参观考察、高层会商的方式,加强委员会委员间的联系,增进委员间的相互了解。
加强学校与企业在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模式、办学模式和评价模式、创新教学内容、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完善内部管理等方面的全面合作。
职业学院校企合作理事会章程(范本)
![职业学院校企合作理事会章程(范本)](https://img.taocdn.com/s3/m/5b708cafad02de80d5d8403c.png)
职业学院校企合作理事会章程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创新高等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机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推动职业教育走规模化、集约化、连锁化的办学道路,打造职业教育航母,充分发挥职业教育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作用,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实施工作的通知》,组建职业学院校企合作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形成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的紧密型合作办学体制机制,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名称:职业学院校企合作理事会第二条理事会的性质:以推进市职业教育快速发展为目标,以人才培养为依托,以校企双赢为基本目的,以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定单培养、顶岗实习为主要形式,由职业学院、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按照平等原则组成的具有联合性、互利性、非营利性行业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
在市政府、市教育局、市工信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以诚信为本,以契约为保证,以合作项目为依托,以有限资本为纽带,以教学、培训、科研为主要内容,组建的跨行业、多元化的教育理事会。
第三条理事会的宗旨:创新办学体制机制,推进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增强办学活力。
形成以职业学院为主体、以企事业单位为依托的多层次、立体化办学体系,实现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的紧密型合作办学体制机制,提升职业教育的综合实力,为市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和经济建设服务。
第四条理事会的准则:平等、合作、诚信、创新、共赢。
第五条理事会的制度:实行会员理事制。
第二章目标第六条理事会的目标:通过组建理事会,加强企业、行业协会、学校之间的全方位合作,促进资源的集成和共享,有效推进职业院校依托产业办专业、办好专业促产业。
促进职业院校在人才培养模式上与企业实行“订单式培养”和“零距离对接”,形成院校与企业之间的良性互动,推动职业院校和企业共同发展。
(3)校企合作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方案
![(3)校企合作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14b5ac6d7fd5360cba1adb35.png)
校企合作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方案
一、总体说明
为了切实推进我校示范校建设工作,有力促进旅游管理与服务专业的发展,根据我校示范建设的要求和学校“以能力为本位,以质量为核心”的办学指导思想,特成立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指导委员会。
二、主要职责
(一)指导旅游专业开展专业特色建设的探讨研究与实施实践。
专家与旅游专业教师共同设计专业未来发展方向及专业的特色建设,探索校企合作办学的新机制,打造旅游专业精品课程,对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模式改革、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校企合作等进行全面的指导。
(二)专家委员会专家对旅游专业承担的市级课题《行业在职业教育发展中的地位作用研究》和专业部打造的三门精品课程进行指导;专家来校听旅游专业教师上课并进行评课,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三)专家委员会专家应为校企合作提供保障,起到加强校企合作的桥梁作用。
三、主要活动安排。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暨校企合作委员会)章程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暨校企合作委员会)章程](https://img.taocdn.com/s3/m/0dafd77b4b35eefdc8d333d9.png)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暨校企合作委员会)章程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关于高职教育改革的有关规定,为体现学院的办学特色,结合社会需求,加强专业建设和产学研结合,提高学生实际操作能力,培养与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紧密结合的高级实用型、技能型、创业型人才,学院设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
第二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是协助学院确定专业教学目标和人才培养方向、确定专业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审议专业教学计划,搞好课程设置和课程建设,提高科研能力和教学水平的咨询和指导机构。
第三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宗旨是集中专家的智慧和经验,为专业建设和发展做出贡献。
第四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组织机构和任期一、人员组成:由省内相关行业的专家、企业家、行业协会负责人及学院专业教师代表组成。
二、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1~2名。
三、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
第五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任职资格一、热心和关注高职教育事业,愿以相应的时间和精力参与指导学院专业建设,能出席有关会议和参加有关活动。
二、在相关行业领域内享有较高的威望和丰富的理论与实践经验。
三、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第六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职责一、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动向和岗位人才的需求,确定相关专业的培养目标和知识结构;二、审议相关专业教学计划;三、审议相关专业课程教学大纲和实习大纲;四、指导校内实验室的建设,协助组建和管理校外科研实习基地;五、研究相关专业人才培养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探讨解决方案;第七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的权利一、委员有权对相关专业的建设工作进行质询和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二、校外委员依本人意愿,学院可同时聘任其为相应专业的兼职教师;三、校外委员所在单位可利用本院的教学资料和教学设备,开展科研和培训工作;四、校外委员所在单位可聘用本院教师参与企业的培训和兼职工作;五、校外委员所在单位可与我院开展校企合作,共同研制和开发新产品;六、校外委员所在单位可优先挑选本院毕业生;七、校外委员参与相关工作,享受相应的工作津贴。
校企合作委员会议事制度
![校企合作委员会议事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43fd5fc95122aaea998fcc22bcd126fff7055d33.png)
校企合作委员会议事制度依据《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章程》,制定本议事制度,旨在确定委员会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
一、会议的召集(一)年度全体委员会议每年召开1次,原则定于每年2月中下旬召开。
每次会议前校企合作办公室应将会议的时间和地点、会议议题等内容提前10天书面通知全体委员。
年度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主任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责时,可以指定副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不含三分之二)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二)常务委员会议每年召开1至2次,原则定于每年3月和9月召开。
每次会议前校企合作办公室应将会议的时间和地点、会议议题等内容提前10天书面通知主任、名誉主任、副主任、委员。
常务委员会议由指定副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员会应在5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全体委员会议:1. 主任认为必要时;2. 三分之一以上委员联名提议时。
二、年度全体委员会议职权(一)年度全体委员会议的召集;(二)聘任或解聘主任,根据主任提名,聘任或解聘副主任;(三)审议本届委员会的章程及相关制度的修订;(四)审议本届委员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五)审议本届委员会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审议副主任以上单位资格;(七)审议校企合作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名单,并颁奖。
三、常务委员会会议职权(一)常务委员会会议的召集;(二)根据加入申请,审议其会员单位资格;(三)根据退出申请,审议其退出本委员会;(四)讨论本委员会章程、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发展规划修改方案;(五)审议校企合作办公室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六)审议各合作项目进展情况;(七)根据考核,评选校企合作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名单,上交年度全体委员会议;(八)审议委员会章程、校企合作相关制度修订草案。
四、会议程序(一)提交议案;(二)对所提议案进行表决;(三)作出决议;(四)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议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和记录人在会议记录或决议上签字,并视需要以会议纪要形式上报或下发。
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组织机构
![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组织机构](https://img.taocdn.com/s3/m/af74401dccbff121dc368309.png)
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佐证材料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组织机构隆德县职业中学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1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组织机构为了加强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建设,保证本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与课程体系改革取得实效,制定“教产结合、校企一体”的人才培养方案,使培养学生专业知识与技能训练并重,构建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人文素质为基础的人才培养体系改革,制定出满足岗位要求、体现地方特色的教学计划,正确考核和评价学生实践操作能力,加强校企合作与师资队伍建设,更好地指导学生实习与就业,特成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
一、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基本情况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由11名专家组成,其中来自行业企业的专家7名,大学高职院校专家2名,学校内部专家2名。
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
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负责休会期间日常事务工作。
专业建设委员会每半年开展一次专业会议,对本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培养目标、课程体系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校企合作、学生就业等方面进行研讨,提出专业建设指导性意见。
企业的专家还经常提供学生就业后工作能力、专业能力和工作业绩等方面的信息,跟踪毕业生发展成长情况,同时,将行业的发展、国家的相关政策和新技术、新材料等相关信息及时提供给专业建设组,使本专业的建设工作始终健康、正确、有效的进行。
二、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组织机构主任委员:陈政文副主任委员:张士勇王海振秘书:马峰贺景林三、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职责1、组织专业建设、改革、发展的研究,提出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模式、专业设置调整的建议、意见和发展规划。
2、为制订和修改专业教学计划,编制专业主干课程教学大纲和实践课教学大纲,调整课程结构提供指导性意见、建议。
3、定期开展专业咨询研讨会,研究讨论本专业在地方经济建设中的新发展、新动向、新课题;行业和企业对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模式、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实践教学、专业教学改革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研究提出改进措施。
校企合作管理制度
![校企合作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6e0844710a4c2e3f5727a5e9856a561252d3210e.png)
校企合作管理制度一、目的本程序旨在为学院实施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与社会服务过程中提供流程和方法指导。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院与企业的合作,增强服务社会效能,有针对性的为企业培养人才,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编制本程序。
二、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对学院开展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和社会服务的全过程控制。
三、术语和定义(一)产教融合是指职业学院根据所设专业,把不具有独立操作能力、不能完全适应实习岗位要求的学生,安排生产实习教学,让生产与教学密切结合,相互支持,相互促进,同时具有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科技服务为一体的活动,形成学院与企业深度融合的办学模式。
(二)校企合作校企合作是指学院与企业建立的一种合作模式。
(三)社会服务是指学院直接为物质生产提供的生产性服务,如原材料加工、产品供应、信息传递、技术咨询、科学研究、劳动力培训等。
四、权责1.校企合作委员会主导校企合作工作、校企合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校企合作日常事务运营。
2.招生就业处牵头、教务处、各教学系(部)协助校企合作订单式人才培养组织与实施。
3.产教技术中心主导产教融合的组织与实施。
4.教务处牵头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建设工作。
5.培训鉴定中心牵头,教务处、各系部协助校企合作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工作。
6.教务处负责、各教学系(部)、总务处、计划财务处协助校企合作受赠与捐赠仪器设备管理工作。
7。
分管院领导负责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与社会服务的检查指导。
五、操作内容指引和说明(一)校企合作1.组织机构(1)校企合作的组织机构由校企合作委员会、专家指导委员会和专业建设分会组成。
(2)校企合作委员会委员成员单位,以学院邀请或企业自愿加入相结合的方式产生。
成员单位填写《学院校企合作委员会成员单位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3)校企合作委员会设名誉主任委员一名、顾问一名、主任委员若干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学院校长是主任委员的自然人选,副主任委员由成员单位推选产生。
学院校企合作管理办法
![学院校企合作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9b5fdb8e6aec0975f46527d3240c844769eaa068.png)
学院校企合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我院校企合作工作,加强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建立校企深度融合的长效合作机制,提升学院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校企合作遵循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
第三条校企合作的主要任务是适应地方产业发展需要,深度拓展校企合作领域,加强学院与企业在实习实训、人才培养、职业培训、科研及技术服务、毕业生就业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促进产学研用一体化,从整体上提高学院的人才培养质量、社会服务能力和科研水平。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学院各单位、各专业与企业、行业组织、政府、教科研单位、高校等在人才培养、实习实训1、创业就业、培训、科研、技术服务等环节或领域开展的合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第五条学院成立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委员会由学院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院系主任等组成。
学院设立校企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学院校企合作工作,各院系成立校企合作工作组,院系负责人任组长,各教研室主任、学科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等为成员,具体负责本院系校企合作工作。
第六条校企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1.负责学院校企合作工作的统筹规划,制定校企合作年度工作计划。
做好校企合作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
负责校企合作经费的预算、使用和管理;建立健全校企合作各项管理制度,完善校企合作运行与管理体系;2.加强学院与相关政府部门、行业组织、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的联系,拓宽校企合作的渠道与途径;3.负责指导各院系校企合作项目的立项申报与建设工作,对跨专业、跨院系的校企合作特色项目加强协调和管理;加强校企合作项目的跟踪了解、现场考察、实地走访,强化项目运行监督;负责组织校企合作项目各阶段运行情况检查和考核验收工作;4.负责校企合作合同审查与管理;5.负责筹办校企合作有关交流、研讨等工作,及时总结和推广校企合作先进经验,巩固、拓展、提升校企合作成果,创新校企合作模式。
完善学校在校企合作方面的制度体系建设,发挥学校在校企合作中的主体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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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学校在校企合作方面的制度体系建设,发挥学校在校企合作中的主体地位发布时间:2023-02-17T05:55:20.405Z 来源:《教学与研究》2022年19期作者:慈建富高娟[导读] 高职教育的使命,是培养慈建富高娟山东省威海市文登技师学院山东省威海市 264400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第二实验小学山东省威海市 264400摘要:高职教育的使命,是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即符合社会需求的“职业人”,帮助学生完成从求学到就业的完美转身?要完成这一使命,单凭高职院校自身力量难以做到尽善尽美,没有企业的参与,无论是教学还是教研教改都容易陷入“纸上谈兵”的尴尬?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方向,是培养高素质劳动者的必然要求,需要不断地探索?关键词:校企合作;制度体系;学校;主体地位1校企合作的制度建设应基于职业教育的目标定位学校和企业属于两个完全不同的任务系统,具有完全不同的目标和属性,学校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以培养高素质人才为目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以追求经济效益为目标?学校具有公益性属性,企业具有盈利性属性?从职业教育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看,自从职业教育从传统学徒制形式从企业分裂出来,成为正规学校教育,既大大地提高了职业教育的系统化程度和教育效率,但也使得职业教育与企业愈加分离而存在脱离工作世界的弊端?尽管学校教育的发展使职业教育进入崭新的发展阶段,职业学校成为职业教育的主导形式,但是职业教育培养企业工作现场技能型人才的根本目标及其特定的培养过程始终涉及到学校和企业?因此,校企合作的制度设计应充分考虑两个当事主体?很显然,在校企合作过程中,必须兼顾企业?学校?学生三方的利益,不顾三方利益的合作关系是不能长久的?稳固的校企合作关系应该是这样:企业充分利用学校的人才资源优势为自己的发展服务;学校利用企业的设备?设施?技术来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学生通过学校和企业两个平台获取知识和技能?实际中,一方面,基于利益需要,为了保证企业获得所需要的人才,企业参与或者承担职业教育成为自身需要,甚至企业直接举办职业教育,将所需技能型人才培养完全由自己来承担;另一方面,为了能培养企业需要的技能型人才,职业学校必然寻求与企业合作,要求企业帮助指导职业学校技能型人才的培养?这样,职业教育具备了在职业学校和企业两个场所实施的需求前提?进一步研究可看出,职业学校和企业在技能型人才培养方面各有优势和劣势,从直接对接职业工作岗位需要来看,企业承担职业教育应该更有优势,但是企业举办职业学校不可能包罗所有工作岗位的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实行学徒制也不符合我国学生升学的社会传统,大量的中小企业也不具备参与或承担职业教育的能力?而职业学校由于专事人才培养,在规模办学?专业建设?人才的系统培养?德育和素质教育?人才蓄容等方面具有企业无法比拟的独特优势,但是在培养对接岗位职业资格的技能型人才这个关键问题上,却很难做到符合企业需求,因为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课程内容?教学过程?教师能力?职业情境不可能即时对接企业需求实际,即使不断更新改进,仍然存在一定的滞后性或不适应?因此,必须通过某种制度设计确保在职业学校和企业两个场所?基于互惠互利校企合作需求,各自发挥自身在职业教育方面的优势,成为职业教育技能型人才培养途径和方式的必然选择?2中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制度建设的现状分析2.1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制度建设速度加快与规模扩大改革开放后,经济体制改革牵动教育体制?科技体制?行政体制同步发生变革,职业教育办学体制?管理体制亦发生变化,相应地,国家及各部委在颁布的政策中一方面强调对原有半工半读制度内涵的延续,即注重产教结合,注重校内外实习基建设,另一方面则关注市场经济体制下校企合作关系的建立?进入新世纪,在经历了国有企业改革?学校从企业中剥离?行业办学转制调整所带来的三年短暂阵痛之后,我国职业教育迎来了大发展时期,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制度建设步伐明显加快?2002年《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200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三个文件均从国家层面对如何推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作出明确安排?除此之外,我国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农业部等部委单独或联合发布大量政策文件,规划?指导和推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这其中,还包括一系列指导?规范和推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专项政策?这一时期,教育部等职能部门组织召开了一系列职业教育产教对接与校企合作对接会议,搭建合作平台,营造了良好的校企合作氛围,政?校?行?企对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认识进一步加深?此时期,以国家及部委政策为指导,我国地方政府也根据区情相继出台推动职业教育及其校企合作的政策及措施,很多地区出台了专门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法规,在探索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制度化的道路上先行先试,积累了很多宝贵经验?这标志着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规模不断扩大,建设速度正逐步加快?2.2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制度建设的效益逐步增大这种效益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经济效益,二是社会效益?建国之初,我国的主要任务是恢复生产,此时期校企合作制度建设的目标有两个:一是通过人才供给增强行业企业自身发展能力,实现国家财政的增长;二是通过半工半读,实现在实践中育人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当然这一时期半工半读制度的政治使命任务也非常明显?改革开放后,伴随经济体制改革及产业结构调整?技术升级对技术技能型人才需求的增长,校企合作制度建设日益得到民众认可,校企合作带来的个人就业?家庭增收?企业发展等效益越发明显?3维护学校在校企合作中的主体地位的措施3.1学校要主动与市场?产业?企业对接目前,大部分学校往往是立足于生存?发展需要选择合作企业,而没有从企业对于人才技能需求的角度来考虑,合作仅限于一些项目的开发,实习场所的提供以及员工培训等初级层面,这对于校企合作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是不利的?学校应结合专业选择产业,联合企业促进专业,主动了解企业人才需求,构建适合专业发展的课程体系?学校不要坐等企业上门,而要拓宽路子,主动寻求与市场接轨,与企业对接,开展好与企业的合作?3.2学校要主动探索校企合作的模式学校要在明确产业发展和企业需求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特点探索有效的校企合作模式?如在学校专业建设相对不足,教师实践经验相对缺乏的条件下,可以选择“订单班”的合作模式,双方共同培养人才?在学校专业建设较好,校内实训基地设备完善,教师实践能力强的条件下,可以采用“工作室”的模式,鼓励专业教师投身市场,带领学生做一些生产性实践项目,提升专业实践能力?条件更好的学校还可以实行“校中厂”模式?3.3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引导目前,企业缺乏人才是客观实际,但企业需要的是职业素养好,业务能力强并且具有服务意识?脚踏实地的人才,而当前部分学生还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思想观念没有转变,往往眼高手低,并没有认识到自己去企业见习或实习,就是拜师学艺,提升技能水平?所以,学校在这方面要加强对学生的引导,注重对学生的专业化教育和职业化培养,使学生意识到只有通过勤学苦练?不耻下问,尽快掌握岗位所需的技能,才能实现自身的发展?4结束语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办学的本质属性,它既要求职业学校和企业是职业教育办学的两个主体和两个场所,又要求两者之间建立合作机制,而目前自发状态的校企合作缺乏规范要求和可持续发展机制,需从制度建设层面解决校企合作运行机制,同时职业院校应当充分发挥自身的主体地位,为社会培养更多的优质人才?作人员参考?“本文系2021年度山东开放大学科研发展项目《校企合作实现产教融合的有效路径研究——文登开放大学为例》,(立项批准编号2021NDKF02Y)研究成果”。
校企合作管理办法(试行)
![校企合作管理办法(试行)](https://img.taocdn.com/s3/m/23d7fcc559f5f61fb7360b4c2e3f5727a5e9246e.png)
校企合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校企合作的指导思想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办学宗旨,以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的高素质高级技能型专门人才为目标,本着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的方针,与企业在发展规划、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建设、实习教学、教学评价、研究开发、招生就业、学生管理等方面开展深层次合作,全面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工作,增强学院办学活力和社会服务能力。
第二条合作原则(一)校企互惠原则。
校企合作双方应坚持互惠共赢的方针。
(二)服务企业原则。
学院以企业的人才需求为目标,主动深入企业调研,了解企业人才需求状况、用人标准、技术需求,积极为企业开展培训,急企业之所急.(三)统一管理原则.校企合作是双项活动,校企双方的利益与责任必须高度统一,必须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实施、统一检查考评。
(四)校企互动原则。
学校与企业间以服务换服务,共建共享、共赢共进.第三条使用范围本管理办法使用于学院、各系、各专业与企业在人才培养、实习实训、就业、招生、科研、技术服务、职业培训、文化建设等环节或领域开展的合作.第四条机构设置和基本任务(一)机构设置学院成立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委员会由学校领导、相关行政职能部门领导、各系主任、书记组成,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的办公室设在学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学生就业指导办公室主任(以下简称就业办)兼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的办公室主任,统筹协调学院校企合作项目,实施归口管理。
各系成立分院校企合作工作组,分管院领导组长,系主任任副组长,系书记、各教研组长、骨干教师、学术带头人为组员,具体负责本系的校企合作工作.各系校企合作工作组下设以合作项目或专业为单位的校企合作专业(项目)组,专业(项目)组组长一般由学生带头人担任。
(二)任务分工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1、制定完善学院校企合作的总体规划和各项管理制度.做好校企合作的合同管理、成果管理、以及重大项目的运作及管理;做好统计、总结等工作,建立相应的管理档案;做好对各二级学院(系、部)校企合作工作的考核、评价,检查履约实施情况;完善院内校企合作工作的运行与管理体系。
专业群建设委员会章程
![专业群建设委员会章程](https://img.taocdn.com/s3/m/adeafa335bcfa1c7aa00b52acfc789eb172d9ea0.png)
专业群建设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加强学校与社会、专业建设和产学研的紧密结合,建立学校与社会双向参与、双向服务、双向受益的机制,更好地促进专业群建设,保证学校教学改革的顺利进行,体现和突出学校的办学特色,培养与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紧密结合的技能实用型人才,特设立学校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暨校企合作委员会)。
第二条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是协助学校确定专业群及群内专业的教学目标和人才培养方向,确定专业群及群内专业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审定专业群及群内专业的教学计划,搞好课程设置和课程建设,提高教研能力和教学水平的智囊机构和指导机构。
第三条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宗旨:博采行业精英之专长,集中专家智慧和经验, 为专业群建设和专业群发展出谋划策。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活动形式第四条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接受河池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的领导。
各委员由专业组推荐,教务处审核,主管校领导审批,由校长颁发聘书。
第五条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任职资格:一、热心和关注中职教育事业,愿以相应的时间和精力参与指导学校专业建设,能出席有关会议和参加有关活动。
二、在相关行业领域内享有较高的威望和丰富的理论与实践经验。
三、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第六条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以专业组为单位分别设立,以专业组为单位进行开展有关教研活动。
第七条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由相关行业、企事业单位的专家、学者以及学校有关领导和专业教师等人员组成。
每届任期三年。
第八条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由机电专业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组成,成员应尽可能包括机电行业涉及到的各个技术领域,并能正确掌握和预见专业发展趋势。
第九条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2人,秘书1人,委员若干人。
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为委员会会议召集人。
第十条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分别设在各专业组办公室,由秘书负责相关日常事务工作。
具体负责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研究、指导、咨询、服务等工作。
学校校企合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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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程序:合 作方案需经过 学校和企业的 内部审批程序, 确保方案的可 行性和合规性
审批标准:根 据学校和企业 的实际情况, 制定具体的审 批标准,如合 作内容是否符 合学校的教育
方针等
审批结果:经 过审批后,合 作方案即可正 式实施,如需 修改方案,需 重新进行审批
程序
签署合作协议
双方共同制定合作协议 协议内容需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 签署合作协议后,双方需按照协议内容执行 合作协议签署后,需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合作纠纷处理机制
建立纠纷调解委员会,负责协调解决合作过程中的纠纷问题。 制定纠纷处理流程,确保纠纷处理的及时性和公正性。 明确纠纷处理责任人,确保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建立纠纷档案管理制度,对纠纷处理过程进行记录和跟踪。
合作终止与善后处理
合作终止的原因:例如,合作期 限届满、合作方严重违约等
合作终止的善后工作:资产清算、 知识产权保护、保密协议等
各部门职责划分
校企合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校企合作战略规划,决策重大合作事项 校企合作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管理,协调各方资源,推进合作项目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负责专业设置、课程开发及教学计划等指导工作 实习实训管理中心:负责学生实习实训安排、管理及考核等工作 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学生就业指导、职业规划及招聘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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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校企合作管理制度
汇报人:XX
汇报时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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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校企合作 管理原则
03.
校企合作 组织架构
04.
校企合作 模式
05.
校企合作 实施流程
06.
校企合作 保障措施
校企合作的内容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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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的内容与形式校企合作的内容和形式对照表合作内容1:基本形式说明1.1.1 成立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由校企双方负责人、政府有关负责人和专家组成。
委员会制定章程,提出校企合作规划和目标、活动方式等,并在学校设立办事机构,建立日常信息交流反馈制度,形成长效合作机制。
2.1.1 学校成立专业建设委员会专业建设委员会由学校负责组建,聘请行业企业的相关专家参加。
委员会制定专业建设规划,每个重点专业均应建立由行业企业专家参加的专业建设委员会。
2.2.1 校企共建重点专业和新专业高层决策机制校企双方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专业骨干组成决策班子,确定重点专业和新专业的设置。
建立高层决策班子的定期活动机制。
2.3.1 建立由企业主导的专业建设协调机制由企业负责人负责,针对新兴产业确定新专业的设置。
学校积极参与,对企业确定的新专业组织好教学实施工作。
学校聘请企业负责人任兼职副校长,主持专业建设工作。
以企业为主导确定典型工作岗位,培养目标,编制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做好教材选用工作。
在此基础上,与企业共同修订和评审已经编好的教材。
1.2.1 校企共建战略伙伴关系校企共同制定集团章程,对合作目标、运作机制等提出明确要求。
建立日常合作体系,提升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教材建设等涉及高技能人才培养与共同发展的重大问题。
共建师资队伍、提升培训水平、共建实基地等作为合作内容。
合作内容2:延伸形式说明3.1.1 校企共同制定教学计划校企共同制定教学大纲,双方有关人员共同编写符合企业需求的教材。
已经编好的教材由专业建设委员会审定。
4.1.1 校企共同组建师资校企共同组建师资队伍,包括高技能人才、专业技术人员和家庭教师。
企业派员到学校担任生产实教师,其阶段性脱产时间符合企业需求。
4.2.1 学校聘请行业企业优秀专家为学校教师学校聘请行业企业优秀专家为学校教师,提升教学水平。
4.3.1 企业相互合作企业相互合作,共同提升技术水平,推动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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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高级技工学校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 35号)精神.通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院校基础、校企合作。
杜会参与”的高枝能人才培养体系,创断职教办学棋式,为杜会为企业培养大批高素质、高技能人才,推进地方经济发展,棍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合同法》,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性质:本委员会是南阳市高级技工学佼(以下简称学校)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和产学结合的智囊库和咨询机构:是学校与国内外知名企业和各类企今业单位联系的桥梁与纽带:是创新办学模式、探索产学研一体化的校企合作平台。
本委民会任务是推进学校与企业在人才培养、专业建设、课程建设、顶岗实习、实习就业、实训基地建设、订单式培养,产品开发、技术咨询、项目申报每方面的全面合作。
第三条校企合作原则: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互利。
充分发挥学校的办学优势和人才培养能力.增强企事业单位的人才实力和市场竞争力。
同时,借助企事业单位的社会实践平台和人才需求导向,促进学校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满足社金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委员会设名誉主任若干人,由南阳市领导或有关部门领导担任。
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员30-40人。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系常设办事机构,办公地点设在南阳市高级技校。
委员会主任由学校校长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分管校企合作的校领导兼任,副主任由学校其他领导和主管部门负责人兼任,委员由学校各系主任、有关部门领导和实训基地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兼任。
第五条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制定和修改委员会的幸程,制定委员会内部管理制度;
(二)筹备组织召开委员会年会;
(三)推选名誉主任、聘请顾问;
(四)决定委员会其它重大事项。
. (五)全面规划校企合作,制定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发展规划,健全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制度。
(六)选择生产设备先进、技术处于同行业领先水平的企业,搭建校企合作平台。
(七)建立校企合作紧密联系制度,加强高技能人才供求双方信息引导和服务。
(八)建立校企沟通协调机制,定期或不定期举办校企合作洽谈会,组织学校和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开展订单培训、定向委培,提高毕业生的就业质量和就业稳定性,同时提升在职职工高技能人才培养能力。
(九)优化学校的专业建设,提出专业设置意见和专业培养目标。
使学校对目标定位、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式等逐步实现校企紧密对接。
第六条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制订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下发通知、撰写总结等日常工作;
(二)负责组织校内各教学单位与实习实训墓地、企事业单位、政府有关部门的实习实训联络和工作协调;
(三)负责调查、了解和掌握社会、企事业单位和实习实训基地人才需求信息;
(四)负责实习实训基地的确定、洽谈合作、签署协议等事宜;
(五)负贵反馈实习实训基地对实习学生和学校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六)办理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七条委员会实行年会制,由委员会授权办公室负责召集。
必要时可临时召开。
第三章委员会成员单位的权利与义务
第八条委员会成员单位由企事业单位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患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由学校邀请或企业自愿加入的办法产生。
成员单位填写《南阳市高级技工学校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企事业单位原则上应是学校实习实训基地。
第九条委员会成员单位可参与指导学校的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 、课程体系、课程标准和教学改革等教学活动,使学校的教学更切合企业实际需求。
第十条委员会成员单位需确定一名高级管理人员作为联络员。
根据工作需要,联络员及时与校企合作办公室联系,介绍本单位的最新情况,商谈双方进行合作的项目。
委员会成员单位变更联络员或联系方式时,应及时通知校企合作办公室。
第十一条根据需要,委员会可在企事业单位聘请顾问,受聘顾问受邀参加委员会的有关工作会议,听取学校与企事业单位合作计划的执行情况汇报,并对委员会今后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二条委员会成员单位享有下列权利:
(一)享有学校建设与发展的信息知情权;优先取得和利用本委员会的技术信息或资料;
(二)享有参加本委员会组织的各种合作与学术、技术交流活动,应邀出席学校重大活动;
(三)优先获得学校科技成果;
(四)优先开展职工培训;
(五)优先与学校共同进行订单式人才培养、产学合作;
(六)优先挑选接收学校毕业生;
(七)优先应聘学校兼职教师。
第十三条委员会成员单位义务;
(一)遵守本《章程》;
(二)与学校保持密切联系,维护合作关系;
(三)承担学校师、生实习实训基地任务,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参加顶岗实训学生的报酬;
(四)向学校推荐兼职教师:
(五)协助学校开展产、学调研及其他活动。
第十四条成员单位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委员会,由办公室办理退会手续,并予以注销。
第十五条成员单位如有严重损害委员会利益或违反本《章程》的行为,可取消其成员单位资格。
第四章校企合作内容
第十六条人才培养合作。
学校根据企事业发展需要为企事业单位“订单”培养人才,向企事业单位输送具有高职业素质和技能人才;企事业单位可在学校设立“奖学金”、“奖教金”,为学校提供实习实训基地。
第十七条科研合作。
联合申报、攻关不同层次的科研课题和产学项目,优惠向对方提供和转让技术资料、实验设备和科技成果、专利等。
第十八条团队建设合作。
企事业单位为学校提供教师训练场所和条件,为学校选派兼职教师;学校为企事业单位培训在职员工,组织兼职教师培训,办理聘任手续。
第十九条信息交流合作。
企事业单位为学校反馈人才需求信息,学校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学术科研信息和理论指导与咨询。
第二十条顶岗实习、实习就业、实训基地合作。
委员单位均为南阳市高级技工学校定点挂牌的实习实训基地,牌名统称:南阳市高级技工学校校企合作基地。
学校每年定期向委员单位派送顶岗实习、实习就业的学生,并聘请委员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实习指导教师。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经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修改须经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
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一些必要的非原则性变通,可由办公室暂行决定,待下一次委员会会议审议。
第二十四条委员会成员单位介绍及合作情况将随时上传至学校网站,包括校企合作动向、科研合作成果及人才培养成果等。
第二十五条学校向成员单位授牌:“南阳市高级技工学校校外实训基地”;成员单位向学校授牌:"xxx公司人才培养基地”。
第二十六条成员单位与学校开展如专业共建(或培养方向)、实习实训基地共建、人才订单培养、师生实习实训费用等合作项目,由校企双方另行签订《合作协议》。
附件:校企合作委员会成员单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