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法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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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证据法的原则
证据法的原则是指在运用证据的过程中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
证据裁判原则
一、历史:随着司法证明方式由神明裁判发展为法定证据制度和自由心证制度,证据裁
判也经历了一个从非必要到必要,从非理性到理性的过程,现在已经成为证据法上最基本的原则。
二、基本内容:
含义:对于诉讼中事实的认定,应依据有关的证据做出;没有证据,不得认定事实。
审判实际上就是审判者在事实和法律的基础上对证据的审查与取舍,对双方当事人所主张的内容进行认可或否定的活动。
1、对事实问题的裁判必须依靠证据,没有证据不得认定事实。
2、裁判所依据的证明,必须是有证据资格的证据。
3、裁判所依据的证据,必须是经过法庭调查和质证的证据。
三、证据裁判原则的适用
首先,整个诉讼制度就是围绕如何正当的利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而设置的。
其次,和其他诉讼法和证据法原则相比,具有优先性。
适用范围:刑诉----证明对象的骨干性构成要件一般必须由证据予以证明。(例外:被告人自愿认罪,并对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的,法庭可以直接作出有罪判决)民诉----例外情形明显。(1)基于当事人的实体处分权而设置的自认。基于辩论原则,对当事人没有明确争论的事实实行拟制自认。
(2)推定。
直接言词原则
一、含义:要求一切证据材料都必须在法庭上以直接、口头的方式进行陈述、讯问、审
查和辩论的诉讼原则。
(一)直接原则:又称直接审查原则,指法官、陪审官必须亲自接触案件的所有材料。
程序----在场原则证据----直接采证原则。
(二)言词原则:法院审理案件,特别是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对诉讼材料的提出
和进行辩论,要在法官前以言词及口语形式进行,这样取得的材料,
才能作为法院审判的依据。
法庭调查证据----言词方式、听取双方意见和辩论,平等的辩论机会。
(二)直接言词原则:直接原则是言词原则的基础,言词原则是直接原则的补充。
1、法庭审判贯彻在场原则。
2、言词证据做出者必须出庭作证。
2、一般原始证据。4、案件的裁判者必须是同一案件的审理者。
5审判应当是持续而集中地进行,一般不得中断。
二、在我国的适用:
刑诉:1、立法在肯定直接言词原则的前提下,同时也允许部分证人不到庭,出示笔录。
2、做出裁判的法官必须是参加庭审的法官。190条。
3、凡是定罪量刑的刑事案件,均要经过庭审程序,按此原则开庭审理后才能做判
决。
民诉:1、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又当事人质证。2、法律要求证人、当事人、鉴定人应当出庭接受当事人的质询。3、例外。
三、意义1、程序公正价值,案件事实的正当性。法官中立,当事人平等,诉权,程序公开。
2、实体公正要求,案件事实的真理性。法官自始自终,内心确信,全面了解,排
除外界干扰。
无罪推定原则
一、确立发展:起源---古罗马的有疑,利于被告人。系统阐述---贝卡利亚。法典形式固定---
法国《人权宣言》·
二、含义:在刑事诉讼中,任何受到刑事追诉的人在未经司法程序最终判决为有罪之前,都
应当被推定为无罪之人。
基本要求:1、控方承担证明被告有罪的责任。(被告享有反对强迫自证其罪的特权或沉默权)
2、贯彻有利被告的原则。(疑罪从无、疑罪从轻)
3、无罪推定适用于诉讼的始终。
4、要求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在审判前的地位及应享有的权利。
定罪权统一赋予了法院。
三、与我国刑事司法:
1、定罪权只能由人法统一行使,除法院外,其他任何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都无权确
定被告人有罪。
2、未经人法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第六章证据规则
一、概念:证据规则是指确认证据的范围、调整和约束证明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证
据法的集中体现。
二、法律属性:1、具有强制效力。2、具有明确的指导性。3、具有明显的程序性。
三、证据规则的功能:1、查明案件事实真相的功能。2、侧重保护其他社会价值的功能。
3、兼有发现真实和保护人权的功能。
4、追求诉讼效率的功能。
四、完善研究的必要性:1、完善我国诉讼立法的需要。2、改变证据学过去偏重理论研究,
缺乏对司法实践的指导传统。3、人权及其他重大社会利益的保护。
可行性:1、诉讼证明需要证据规则。2、实行由法官进行完全的自由证明是有缺陷的。
3、是我国刑诉制度吸收英美法系当事人主义的必然结果。
4、是排除可能不真实的证据的需要。
5、保证诉讼公正,加强刑诉中的人权保障。
五、意义:1、树立正确的诉讼观念。2审判方式改革。
3、规范执法行为。
4、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我国证据规则的现状和发展:
一、证据规则的原则性规定
1、证据裁判原则。
2、程序法定原则。
二、关于证据能力的规则
1、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2、关联性证据规则。
3、意见证据排除规则。
三、证明力
1、补强证据的规则。
2、原始证据优先规则。
3、直接言词证据规则。
4、证明确定。
四、举证责任
1、主体
2、举证期限
五、质证的规则
一、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一、含义:刑诉中,对非法取得的供述与非法搜查和扣押取得的证据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证据采纳的统称。
二、有关法律制度:口供被排除的因素:一是取证程序,二是取证手段。
三、非法证据可采性:
1、非法取得的言词证据的可采性:英国---自动排除。美国---被起诉前告知权利,起诉后律
师帮助权自动生效。
2、非法搜查、扣押取得的物证的可采性:英国---自由裁量,美国---强制排除。
3、“毒树之果”的搜集程序本身是合法的,只是在发现证据之前的程序有违法的情形。英国食用毒树之果。美国排除毒树之果,但有例外。
四、作用:1、监督执法机关守法,制止警察的非法取证行为。
2、有利于彻底纠正违法行为,防止或减少冤假错案。
3、有利于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的权利,能够促进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
法制观念转变。
五、我国此规则的构建:
1、科学界定了非法言词证据排除的内涵和范围:非法---瑕疵,是否侵犯了被询问人的宪法所规定的基本权利。(影响真实性、自愿性)
2、明确规定了排除非法证据的诉讼阶段:侦查、审查、审判时---整个诉讼过程中。
3、系统确定了排除非法证据的范围:
非法言词证据绝对排除---因其侵犯了公民最基本的人权,直接违反刑诉法的规定,破坏法制的尊严。
非法取得实物证据以是否影响公正和补正----刑侦的科学技术和手段落后于刑事犯罪智能化水平,有限、附条件的排除也是打击犯罪和保护人权的具体体现。
4、具体设计了排除非法证据的程序: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并应当提供相关线索或材料。
启动:(1)主体:(2)形式:口头或书面(3)时间:开庭前或庭审中
法庭审查并进行法庭调查:
控方举证和说明的方法:
法庭经过审理的处理程序:
二、相关证据规则
一、概念:又称关联证据规则,指只有与本案有关的事实材料才能作为证据使用。
检验标准:1、所提证据用来证明什么的?2、这是本案的实质性问题吗?3、所提证据对该问题有证明性吗?
二、外国相关规定:
以免陪审团受误导,限定调查证据的范围。
品格证据:
三、我国对证据关联性的规定:
刑诉118—讯问,有关、无关,回答有关,有权拒绝无关回答无关问题。告知。
刑诉138—查封、扣押证明有罪、无罪的财物。
三、传闻证据排除规则
一、概念:传闻证据,是指用以证明法庭之外的陈述,包括口头陈述、书面陈述以及有意无意地带有某种意思的表示的行为。
二、排除理由:1、实行直接审理的结果2缺乏可信性3有很大的误传的危险性。
三、例外:1、先前的证词2、死者生前所作的陈述
3、对己不利的陈述
4、公共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