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梅峰制药厂技术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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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梅峰制药厂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法规类别】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发文字号】闽国税函[2004]55号

【发布部门】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日期】2004.02.06

【实施日期】2004.02.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梅峰

制药厂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闽国税函[2004]55号2004年2月6日)

福州市国家税务局: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梅峰制药厂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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