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宣传
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知识(一)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应当向当地烟草专卖局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经营。
(二)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个人或单位,应当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并接收烟草专卖许可证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
(三)卷烟零售户应当守法经营,不得有下列行为:1.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卷烟制品零售业务;2.销售假冒伪劣烟草制品或走私烟草制品;3.销售无当地烟草专卖防伪标识卷烟;4.非法收购烟草制品;5.无烟草专卖批发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四)相关处罚规定:1.销售假冒伪劣烟草制品或走私烟草制品:没收销售的烟草制品,并处1-3倍罚款;2.销售无当地烟草专卖防伪标识卷烟:没收销售的烟草制品;3.非法收购烟草制品:没收非法收购的烟草制品。
(五)销售非法生产卷烟的法律责任根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四十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销售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并将非法销售的烟草专卖品公开销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销售非法渠道卷烟的法律责任销售非法渠道卷烟的法律责任。
销售非法渠道卷烟是指销售的卷烟不是从当地烟草公司进货,而从其他渠道、方式进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六十条的规定,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处以进货总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七)无证批发卷烟的法律责任无证批发卷烟是指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一次销售卷烟、雪茄烟50条以上(含50条)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十五条、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五十七条规定,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关闭或者停止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批发的烟草制品价值50%以上1倍以下的罚款。
烟草行业法律法规知识
烟草行业法律法规知识烟草行业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行业,随着人们对健康和环境的关注不断增加,烟草行业的法律法规也变得越来越严格。
本文将介绍一些与烟草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以帮助读者了解烟草行业的法律规定和执行情况。
一、烟草行业监管机构及相关法律规定1.国务院烟草专卖局:国务院烟草专卖局是中国烟草行业的最高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和实施烟草行业的政策、法规和标准。
其职责包括统一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国烟草工作,确保烟草市场的有序运行。
2.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是我国烟草行业的根本性法律。
该法律规定了烟草生产、销售、消费者保护等方面的基本原则和规定。
根据该法律,除了国家烟草专卖局授权的企业外,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销售烟草产品。
3.烟草专卖税法:烟草专卖税法是我国对烟草产品征收的税收法律。
根据该法律,生产、销售烟草产品的企业需要缴纳烟草专卖税。
烟草专卖税的税率根据烟草产品的种类和价格不同而有所区别。
二、烟草行业的广告宣传和包装规定1.禁止烟草广告宣传:我国烟草广告宣传受到严格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除了法律法规规定的例外情况外,禁止在广告中进行烟草产品的宣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媒体上发布烟草广告。
2.烟草包装警示标识:我国对烟草产品的包装也有特定的要求。
根据《烟草产品包装管理办法》,烟草产品的包装上必须标注明显的警示标识,如“吸烟有害健康”、“未成年人禁止购买”等。
包装上不得使用虚假宣传和误导性语言。
三、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规定1.烟草企业职工劳动保护:烟草行业的劳动保护工作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保护。
根据该法律,烟草企业应保障职工的工作安全和健康,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和防护用品。
同时,也要开展职工的劳动保护教育和培训。
2.环境保护要求:烟草生产对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因此,烟草企业也需要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
烟草企业应合理使用资源,减少和防止污染物排放,开展环境监测和治理工作。
烟草行业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解读
烟草行业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解读在中国的烟草行业中,行政处罚是一种重要的手段,用于约束和惩罚违反法律法规的烟草企业和个人。
本文将对烟草行业行政处罚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读,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应对相关问题。
一、烟草行业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烟草行业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的制定旨在规范烟草行业的经营活动,保护公众的健康和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烟草生产、批发、零售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否则将受到行政处罚。
二、烟草行业行政处罚的类型及适用根据《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烟草行业的违法违规行为通常会受到以下几种行政处罚: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
对于一般的违法违规行为,烟草行政管理部门通常会给予警告,并责令整改。
对于情节较为严重或者屡教不改的违法行为,将可能被处以罚款,并可能会被责令停产停业,以确保相关企业或个人能够及时整改。
在某些情况下,如果烟草企业或个人的违法行为给公众的健康和利益造成重大危害,烟草行政管理部门有权吊销其相关的许可证。
这一措施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公众的权益,确保烟草行业能够按照法规规范经营。
三、烟草行业行政处罚的程序烟草行业行政处罚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立案调查、听证、行政处罚决定等。
首先,在接到举报或者发现烟草行业的违法行为后,烟草行政管理部门将会立案调查。
调查的内容包括收集相关证据和信息,核实违法行为的事实和性质,以及了解相关当事人的陈述和解释。
其次,如果调查发现烟草行业存在违法行为,烟草行政管理部门将会组织听证,听取相关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
听证过程是一个公正、公平的程序,旨在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当事人能够全面陈述自己的案情和观点。
最后,烟草行政管理部门将根据调查和听证的结果,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烟草法律法规
烟草法律法规烟草法律法规一、背景介绍烟草作为一种常见的消费品,对于全球范围内的疾病和死亡率有着严重影响。
为了控制烟草使用的危害,几乎所有国家都颁布了烟草控制法律法规。
本文将介绍几个国际上常见的烟草法律法规,以帮助人们更好地了解烟草控制的重要性。
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1. 简介《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是由世界卫生组织于2003年颁布的一个全球性法律框架,旨在帮助各国加强烟草控制,减少烟草相关疾病和死亡的风险。
2. 主要内容《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主要内容包括烟草制品生产、销售和宣传的监管,烟草税收,警示标签的使用,禁止室内公共场所吸烟,禁止烟草广告和赞助活动等。
通过这些措施,公约旨在降低年轻人吸烟率,提高人们对烟草危害的认识,并加强烟草控制政策的有效性和监管。
三、美国烟草管制法案1. 简介美国烟草管制法案(The Family Smoking Prevention and Tobacco Control Act)于2009年通过,成为美国烟草管制的标志性立法。
2. 主要内容美国烟草管制法案包含了一系列烟草控制措施,如严格监管烟草产品的制造、销售和宣传行为;增加警示标签大小和内容的规定;禁止在电视和广播媒体上展示烟草广告等。
此外,该法案还授权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对烟草产品进行监管,例如审查新烟草产品上市前的申请和标签规定等。
3. 烟草控制的效果美国烟草管制法案的实施对烟草控制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根据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的数据,自该法案通过以来,美国的吸烟率已经显著下降,特别是青少年吸烟率减少了很多。
四、中国烟草专卖法1. 简介中国烟草专卖法是中国国家人民代表大会颁布的一部烟草控制法律法规。
2. 主要内容中国烟草专卖法主要包括对烟草销售的监管,烟草广告的限制和禁止,以及针对青少年吸烟的特殊保护措施等。
该法律法规针对烟草销售实施了严格的监管制度,要求烟草销售必须持有相关许可证,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产品,并禁止在电视、广播和公共交通工具等场所进行烟草广告宣传。
烟草专卖条例施行细则(3篇)
烟草专卖条例施行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烟草专卖工作,保护公众健康,推动烟草专卖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烟草专卖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烟草专卖工作。
第三条烟草专卖工作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坚持健康优先、科学管理的原则,加强监管,提高服务质量。
第四条烟草专卖工作应当依法实行许可制度,明确烟草专卖经营者的资格、条件和责任。
第五条烟草专卖工作应当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公众形成科学、健康的吸烟观念和生活方式。
第六条烟草专卖工作应当注重科研创新,促进烟草健康发展,加强与相关科研机构的合作,提高烟草产品质量。
第七条烟草专卖工作应当强化监督执法,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和处罚力度,维护市场秩序。
第二章烟草专卖经营者的资格和条件第八条烟草专卖经营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法律法规规定的烟草专卖经营者资格;(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三)具备从事烟草专卖的专业知识和经营管理能力;(四)在过去一年内,无被吊销烟草专卖经营资格、涉嫌偷税漏税、销售假冒伪劣烟草产品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第九条烟草专卖经营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范经营行为:(一)不得在未取得相关批准文件的情况下擅自从事烟草专卖经营;(二)不得销售过期、变质或者无合法生产许可证的烟草产品;(三)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产品;(四)不得销售假冒伪劣烟草产品;(五)不得违规宣传烟草产品的功能或者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六)不得以低价销售烟草产品。
第十条烟草专卖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销售监管制度,确保经营行为的合规性。
第三章烟草产品的生产与销售第十一条烟草产品的生产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第十二条烟草产品的销售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销售场所应当设立“禁止吸烟”标志,并提供良好的通风设施;(二)销售场所应当摆放烟草产品展示牌,明示烟草产品的品牌、价格、产地等信息;(三)销售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产品;(四)销售场所应当保证烟草产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五)销售场所应当设置合理的价格,不得以低价销售烟草产品。
烟草行业烟草专卖法
烟草行业烟草专卖法烟草产业作为一个重要的行业,对于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和管理烟草行业,各国纷纷设立了相应的法律法规。
本文将对烟草行业烟草专卖法进行细致分析和解读,以期更好地了解该领域的相关规定。
一、法律的依据与目的烟草专卖法是我国独立制定的一部法律,目的在于加强对烟草行业的监管,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并保护公众的健康权益。
该法律主要依据我国的宪法和相关行政法规制定。
二、烟草专卖的主体和范围根据烟草专卖法的规定,烟草专卖指的是国家对烟草及其制品实施垄断经营的一种管理制度。
国家对烟草的生产、销售、进口和出口等行为进行专卖管理。
主体范围包括烟草生产企业、烟草销售企业、烟草进口和出口企业,以及相关的烟草配送、仓储、运输和广告宣传等环节。
此外,烟草专卖法对烟草的消费、销售和宣传行为也进行了明确规定。
三、烟草专卖的管理机构和授权机关烟草专卖法规定了烟草专卖的管理机构和授权机关。
烟草专卖事业的管理由国家烟草专卖局负责,具体的实施工作由地方烟草专卖局负责。
国家烟草专卖局是国家烟草专卖的行政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和实施烟草专卖政策;地方烟草专卖局则负责地方范围内的专卖管理工作。
四、烟草专卖的许可与管理烟草专卖法规定了烟草专卖的许可与管理制度。
任何烟草生产、销售、进口和出口等经营行为必须事先取得相应的许可证,未经许可擅自经营烟草的行为将受到法律处罚。
此外,烟草专卖法还对烟草销售的地点、时间和方式等进行了规定,控制了未成年人和易烟者接触烟草的渠道和次数。
五、烟草专卖的价格与税收烟草专卖法对烟草的价格和税收进行了明确规定。
国家将制定统一的烟草价格,以及相关的税收政策,对于违规销售、偷税漏税以及销售劣质烟草等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
六、烟草专卖的宣传与监管为了保护公众的健康权益,烟草专卖法对烟草的宣传和广告进行了限制。
禁止在电视、广播等媒体上进行烟草广告的宣传,禁止对未成年人进行烟草产品的宣传。
同时,烟草专卖法对烟草的质量和安全进行了要求,对于劣质烟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行为将进行严厉的处罚。
解读新修烟草专卖法及其他法律法规x
解读新修烟草专卖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烟草专卖法是我国针对烟草行业的重要法律法规之一。
为适应社会发展和法制建设的需要,我国最近修订了烟草专卖法,对烟草行业的经营管理、烟草产品的制造、流通和销售等方面做出了一系列调整和规定。
本文将对新修烟草专卖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读,以便更好地了解我国烟草行业的管理与发展。
新修烟草专卖法的主要内容新修烟草专卖法对烟草行业进行了全面的规范和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 烟草专卖的范围根据新修烟草专卖法的规定,烟草专卖是指国家对烟草生产、流通和销售进行的特别管理。
烟草专卖范围包括了烟草的种植、加工、质检、流通和销售等环节。
通过烟草专卖的管理,可以确保烟草市场的稳定和烟草产品的质量安全。
2. 烟草经营许可新修烟草专卖法对烟草经营许可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该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烟草生产、流通和销售等经营活动,必须依法取得烟草经营许可。
同时,烟草经营许可证标志着该单位或个人具有合法经营烟草产品的资格,也是其合法经营的凭证。
3. 烟草产品的制造、流通和销售新修烟草专卖法对烟草产品的制造、流通和销售等环节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根据该法的规定,烟草生产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生产烟草产品。
同时,对于烟草产品的流通和销售环节,也做出了严格的管理要求,包括销售人员的资格要求、销售渠道的管理等方面。
4. 烟草专卖地域新修烟草专卖法对烟草专卖地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该法的规定,烟草专卖地域是指国家授予地方政府划定的烟草经营的范围。
各地方政府应当依法划定烟草专卖地域,并加强对烟草经营的监督管理,以保障烟草市场的有序运行和烟草产品的质量安全。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除了新修烟草专卖法,我国还有一些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对烟草行业进行了管理和规范。
以下是一些重要的相关法律法规:1. 烟草广告法烟草广告法是我国对烟草广告进行管理的法律法规。
该法规定了烟草广告的范围、内容、方式、地点和对象等方面的规定,以保护公众健康和预防未成年人吸烟。
烟草打假专卖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及相关政策
烟草打假专卖相关知识一、相关法律、法规知识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进出口等业务的,应当依法向烟草专卖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
2、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从事国产或者外国卷烟的零售业务,并在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表明的当地烟草批发企业进货。
3、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想适应的资金;(2)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3)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4)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1)经营场所基于安全因素不适宜经营卷烟的;(2)中、小学校周围;(3)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不满三年的;(4)因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作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发证决定后,申请人一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5)因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烟草专卖许可证被撤销后,申请人三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6)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专卖品业务,并且一年内被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在三年内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7)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予发证的情形。
5、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一次销售卷烟、雪茄烟50条以上的,视为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
6、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发证机关可以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企业、个人进行检查。
经检查不符合《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规定条件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发证机关可以责令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直至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
(1)经检查不符合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本办法规定条件的;(2)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烟草专卖许可证的;(3)因违法生产经营烟草专卖品一年内被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的;(4)被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执法机关一次性查获假烟、走私烟50条以上的;(5)因非法生产经营烟草专卖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6)不执行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决定的;(7)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8)持有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擅自将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器械出售给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企业的;(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烟草法律法规
烟草法律法规一、前言本文档是关于烟草法律法规的详细说明。
该文档旨在匡助相关从业者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规避可能浮现的风险。
二、烟草生产经营许可证2.1 申请条件2.2 审核流程2.3 取得许可证后注意事项三、烟草产品的标准化生产3.1 烟草生产企业必须符合的要求3.2 烟草制品的标签和说明书3.3 出厂质量检验与抽样检验四、禁止吸烟条例4.1 餐饮场所禁烟条例4.2 公共场所禁烟条例4.3 机关单位禁烟条例5、烟草广告管理5.1 烟草广告的范围5.2 烟草广告的方式5.3 烟草广告的内容要求6、烟草税收管理6.1 烟草税法规定6.2 烟草税收的征收方式6.3 烟草税收的纳税义务人7、烟草专卖管理7.1 烟草专卖的范围7.2 烟草专卖的方式7.3 烟草专卖的许可条件8、烟草产品的进出口管理8.1 进出口许可证的申请条件8.2 进出口流程8.3 进出口检验与检疫9、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9.1 未成年人吸烟的危害9.2 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九、总结本文档主要介绍了烟草法律法规,包括烟草生产经营许可证、烟草产品的标准化生产、禁止吸烟条例、烟草广告管理、烟草税收管理、烟草专卖管理和烟草产品的进出口管理等。
其中涉及到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烟草专卖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立法机关设定的专门用于管制烟草生产经营和烟草制品消费的法律。
2、《烟草专卖条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的管理烟草专卖的法规。
3、《烟草税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制定的烟草税法律文件。
4、《禁止吸烟条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的具有普遍意义和强制性的禁止吸烟规定。
5、《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立法机关设定的承认质量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进口商品进行检验和检疫的法律。
以上为本文档所涉及简要注释。
同时,本文档还涉及以下法律名词及注释:1、烟草生产企业2、烟草产品标准化管理3、禁止吸烟条例规定的场所4、烟草广告法规定5、烟草专卖行政许可证6、烟草进出口许可证7、未成年人禁止吸烟规定以上仅为部份法律名词及注释,详细法律法规可参考相关条款及本文档中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
2024精选烟草法律法规2024新版
依法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烟草专卖品以及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物品;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监管环节法律法规的后果与处罚
要点一
拒绝、阻碍烟草专卖检查人员依 法执行职务
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要点二
无证运输烟草专卖品
该通知要求烟草企业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等不正当促销行为,是规范烟草市场 秩序的重要法规。
《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
该条例规定了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范围、处罚措施等方面的内容,是推动控烟工作的重要 法规。同时,该条例也限制了烟草企业在公共场所进行烟草广告和促销活动的行为。
04 烟草税收环节的法律法规
03 烟草销售环节的法律法规
烟草专卖制度的法律法规
1 2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该法规定了烟草专卖制度的基本原则、管理体制 、生产经营、专卖监管等方面的内容,是烟草专 卖制度的核心法律。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该办法规定了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申请、审批、管 理等方面的内容,是规范烟草专卖市场的重要法 规。
投资抵免
鼓励烟草企业进行技术升级和设备更新,允许其将投资额的一定比 例抵免应纳税额。
出口退税
对于出口烟草制品的企业,可以按照国家出口退税政策规定,申请退 还部分或全部已缴纳的税款。
05 烟草监管环节的法律法规
烟草专卖监管机构的职责与权力
烟草专卖监管机构的 职责
维护市场秩序,打击 制售假冒伪劣烟草专 卖品行为。
对烟草制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 监督抽查,对不合格产品依法处理。
06 违反烟草法律法规的后果 与处罚
违反生产环节法律法规的后果与处罚
烟草行业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详述
烟草行业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详述烟草行业是各国普遍存在且规模庞大的产业之一。
然而,由于烟草产品的特殊性质以及与其相关的公共健康问题,各国政府对烟草行业进行了严格的监管和管理。
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各国纷纷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规范烟草行业的经营行为,并对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本文将详细介绍烟草行业行政处罚的法律法规。
一、烟草行业行政处罚的依据烟草行业行政处罚的依据主要包括下列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管理条例》3.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4.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5.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二、违法行为与行政处罚烟草行业的违法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 非法生产、销售烟草制品:生产、销售未经合法授权的烟草制品,或者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烟草制品。
2. 虚假宣传:发布虚假广告,夸大烟草制品的功效或者隐瞒其危害特性,误导消费者。
3. 未获授权经营:未经批准或者未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擅自经营烟草产品。
4. 销售给未成年人:向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
5. 违反禁烟规定:在禁烟场所吸烟,或者违反相关规定向未成年人禁售烟草制品。
针对这些违法行为,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了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 罚款处罚: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情节,对违法者处以数额不等的罚款。
2. 停产整顿:对非法生产烟草制品的企业,可以责令停产整顿,直至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3. 吊销许可证:对违法经营的企业,可以吊销烟草专卖许可证,暂停其销售烟草制品的资格。
4. 公告惩戒:依法可以公告违法行为,对违法者进行舆论惩戒,提醒公众警惕。
5. 涉嫌犯罪移送: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可以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烟草行业行政处罚的实施机构和程序烟草行业行政处罚的实施机构一般由国家烟草专卖局、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以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组成。
具体的处罚程序根据不同国家的法律法规而异,但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立案调查:行政执法机关接到相关投诉或者发现违法行为后,会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搜集证据。
烟草行业政策法规解读
烟草行业政策法规解读烟草行业作为一个具有巨大市场潜力和社会影响的行业,受到了政府部门的高度关注。
为了规范烟草行业的经营活动,保护公众健康,各级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烟草行业政策法规。
本文就烟草行业政策法规进行解读,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一、烟草行业准入管理烟草行业准入管理是指政府对于烟草企业的设立、变更和注销等行为进行管理和监督。
在我国,烟草行业准入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和《烟草专卖管理办法》进行。
根据相关规定,烟草专卖资格是烟草行业经营的基本条件,任何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个人必须持有合法的烟草专卖资格才能从事烟草业务。
同时,烟草企业还需要遵守政府对烟草专卖店面的审批和管理规定。
二、烟草产品监管烟草产品监管是指对烟草产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我国有《烟草制品销售许可管理办法》和《烟草制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对烟草产品的销售和生产进行了规范。
根据相关规定,烟草制品必须持有有效的销售和生产许可证,未经许可不得销售。
同时,对于未经授权生产的伪劣烟草产品,政府将严厉打击,处以严重的行政处罚。
三、烟草广告宣传管理烟草广告宣传管理是指对烟草广告宣传进行限制和监管。
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和《烟草专卖管理办法》对烟草广告进行了严格的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烟草广告不得在电视、广播、报刊等大众媒体上发布,不得以烟草品牌名义或者使用明星代言等方式进行宣传。
烟草企业要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擅自发布违法烟草广告,否则将面临法律责任。
四、烟草税收管理烟草税收管理是指对烟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环节进行税收征收和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等法律法规,烟草企业需要按照规定向政府缴纳烟叶税和消费税。
同时,政府还对烟草产品的价格进行管理,以维护市场秩序和公众利益。
总结起来,烟草行业政策法规是保障烟草行业规范运营、保护公众健康的重要手段。
烟草企业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合法合规地开展业务,不得违法违规。
烟草行业法律法规宣传手册
烟草行业法律法规宣传手册尊敬的读者,欢迎您阅读本烟草行业法律法规宣传手册。
本手册将为您详细介绍烟草行业的法律法规,旨在提升您对烟草行业的法律意识和法规要求的了解。
请您在阅读过程中耐心配合,并始终保持对烟草行业合规经营的重视。
一、烟草行业概况烟草行业是我国具有重要经济地位的行业之一。
为了保障公众健康和烟草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在烟草种植、生产、销售以及烟草广告等多个领域进行了规范。
二、烟草行业的法律法规1. 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是我国烟草行业的核心法律之一,对烟草生产、销售、消费等环节进行了规范。
它强调了烟草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对烟草广告、烟草包装、烟草含量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2. 烟草种植管理条例烟草种植管理条例规定了烟草种植的许可、承包、合同、质量、技术等方面的要求。
这些规定旨在保证烟草生产从源头上达到合规要求,提升烟草质量和安全性。
3. 烟草制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烟草制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规定了烟草制品生产企业的申请、审批、监管等程序和要求。
它要求烟草制品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生产设备和生产能力,并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生产。
4. 烟草专卖品牌管理暂行办法烟草专卖品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烟草专卖品牌的审批、使用、保护等方面的要求。
它对烟草经营者的品牌行为进行了限制,强调了烟草行业的形象建设和品牌保护。
5. 烟草行业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管理办法烟草行业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烟草销售对未成年人的限制和禁止。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向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
三、烟草行业的违法行为与处罚严格执行烟草行业的法律法规对于维护公众利益和烟草行业的良好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对于违反烟草行业法律法规的行为,我国有相应的惩罚措施和制度。
比如,烟草销售给未成年人的行为将面临行政处罚和法律追责,烟草企业的违法行为也将受到罚款、吊销许可证等处罚。
四、烟草行业的合规经营与社会责任作为烟草行业从业人员或相关企业,合规经营和承担社会责任是非常重要的。
烟草行业法律法规解读
烟草行业法律法规解读烟草行业作为一个特殊行业,其经营活动和管理必须受到严格的法律法规的约束。
本文将对烟草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读,以帮助读者更加全面地了解这一行业的规范和要求。
一、烟草行业法律法规概述烟草行业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性的规章制度。
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主要集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等文件中,地方性的规章制度则由各地方政府制定和实施。
二、烟草专卖管理1. 烟草专卖牌照核发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烟草生产、销售企业和零售点都需要持有合法的烟草专卖牌照。
该法规对烟草专卖牌照的核发、有效期限以及管理要求做出了详细规定。
2. 烟草价格和税费管理烟草价格和税费管理是烟草行业的重要环节。
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烟草零售、批发价格的确定方式,以及各级政府对烟草类产品征收税费的规定和管理要求。
三、烟草产品质量和安全1. 烟草产品质量监控烟草产品的质量监控是保障消费者权益的重要环节。
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建立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制定质量标准等方式,对烟草产品的质量进行监控和管理,以确保产品的安全和优质。
2. 烟草产品包装标识管理烟草产品包装标识管理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健康权。
法律法规要求烟草产品包装必须明确标示烟草产品的成分、危害信息等重要内容,并禁止虚假宣传和误导性标识。
四、烟草行业广告宣传管理1. 烟草广告宣传限制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健康和公众利益,相关法律法规对烟草广告宣传进行严格限制。
烟草行业不能进行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形式的广告宣传,同时对互联网等新媒体也有相应的监管要求。
2. 烟草产品赞助活动管理法律法规还对烟草行业的赞助活动进行限制。
烟草生产企业不能参与体育、文化等领域的赞助活动,同时对烟草产品的赞助活动也有一定的管理要求。
五、烟草行业监督与执法为了保证烟草行业的合规经营和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法律法规还规定了烟草行业的监督与执法机构和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力。
第七部分 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学习要点:1.烟草专卖品的适用范围2.烟草专卖法的含义3.烟草专卖许可证概念、种类及核发原则、监督管理4.烟叶的种植、收购和调拨规定5.烟草制品的生产、商标及广告的特殊规定6.烟草制品市场的特点、批发与零售及价格规定7.烟草专卖品的运输类型、特点及准运证规定8.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的生产与销售规定9.烟草进出口贸易与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的规定第一节烟草专卖法概述在现代汉语中,“法”是个多义词,一般指规范、标准、方法、效法等意思。
作为法律用语,“法”的概念通常有广义、狭义之分。
广义的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的总称;狭义的法是专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即特定的具体意义上的法。
我国国家机关所制定或认可的规范性文件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的主要表现形式。
根据我国现行的立法体制,这种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公约或条约五种。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法律,是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依据法律制定的机关和调整对象不同,法律又分为基本法律和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
基本法律一般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调整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带根本性的社会关系,如《刑法》、《民法通则》、《行政诉讼法》等;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调整国家基本法律以外的各种社会关系。
相对基本法律而言,其调整对象比较窄,内容也较为具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以下简称《烟草专卖法》)就属于这种法律形式,基本法律和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它渊源于宪法,效力低于宪法、高于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因此,它是其他规范性文件制定的依据。
(3)行政法规,是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效力低于宪法及法律。
烟草专卖法
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是我国针对烟草业进行监管的法律法规,旨在保护公众健康、规范烟草市场秩序和烟草生产经营行为。
本文将从烟草专卖法的背景、立法目的、主要内容、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介绍。
希望通过对烟草专卖法的解读,能够更好地了解我国对烟草行业的管理和监管措施。
一、烟草专卖法背景及立法目的烟草历史悠久,但烟草制品对人体健康危害极大。
面对烟草行业的迅速发展和危害扩散,保护公众健康的需求日益迫切。
为了规范烟草市场秩序,防止未成年人接触烟草制品,减少烟草危害的发生,我国于1991年颁布实施了《烟草专卖法》。
烟草专卖法的立法目的主要可以总结为以下几点:1. 保护公众健康。
烟草制品对吸烟者和二手烟接触者的健康造成严重威胁,通过烟草专卖法,我国旨在限制吸烟行为,减少烟草危害对公众健康的影响。
2. 规范烟草市场秩序。
烟草专卖法对烟草生产、销售、广告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以保障烟草市场秩序的健康发展,防止不正当竞争和乱象的出现。
3. 保护未成年人。
烟草专卖法明确规定,未成年人不得购买、吸食烟草制品,烟草销售商要对购买者进行身份核验,杜绝未成年人接触烟草制品的渠道。
4. 财政收入。
烟草专卖法还规定了烟草行业的税收制度,为国家提供了相当可观的财政收入。
二、烟草专卖法主要内容烟草专卖法包括总则、经营管理、市场管理、宣传广告、价格管理、税收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其中,涉及到烟草生产经营的主要内容包括烟草经营许可、生产许可、销售许可等方面。
1. 烟草经营许可。
根据烟草专卖法的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烟草生产、批发、零售等经营活动,都需要事先获得烟草经营许可证。
该证书的发放由国家烟草专卖部门负责,有效期为5年。
烟草经营许可证的持有者应遵守法律法规,并按照相关规定经营烟草业务。
2. 烟草生产许可。
烟草生产企业需要事先取得烟草生产许可证,方可进行烟草制品的生产。
生产许可证的发放由各地省级烟草专卖部门负责,有效期为5年。
烟草生产许可证的持有者应符合相关的生产要求和质量标准。
私自贩卖香烟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香烟,作为一种具有成瘾性的消费品,其销售和使用受到我国法律的严格监管。
私自贩卖香烟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家烟草专卖制度,还可能对公共健康造成严重影响。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出发,对私自贩卖香烟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解读,以帮助广大读者了解相关法律知识。
二、私自贩卖香烟的法律定义私自贩卖香烟,是指未经国家烟草专卖局批准,擅自从事香烟的批发、零售、运输等经营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私自贩卖香烟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三、私自贩卖香烟的法律责任1. 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私自贩卖香烟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2. 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私自贩卖香烟,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 其他责任私自贩卖香烟的行为,还可能承担以下责任:(1)赔偿受害者的经济损失;(2)承担因私自贩卖香烟引发的侵权责任;(3)承担因私自贩卖香烟造成的公共安全责任。
四、私自贩卖香烟的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是我国烟草专卖制度的基本法律,其中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未经国家烟草专卖局批准,擅自从事香烟的批发、零售、运输等经营活动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烟草相关法律法规解读
烟草相关法律法规解读烟草是一种具有潜在危害的物品,因此,为了保护公众健康和减少烟草消费对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各国纷纷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来监管和管理烟草行业。
本文将对烟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读,以加深对这一领域的了解。
一、《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是我国烟草行业的核心法律法规,旨在规范和管理烟草市场,并保护公众免受烟草危害。
该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了烟草专卖制度、烟草经营许可、烟草生产和销售、烟草广告等方面的规定。
根据该法律法规,我国实行烟草专卖制度,只有具备相应资质和许可证的企事业单位才能从事烟草生产和销售业务。
此外,烟草广告也受到了严格限制,禁止向未成年人宣传和推广烟草产品,并且烟草广告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不得误导消费者。
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是由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一项国际公约,旨在通过采取综合的、跨国界的措施,减少吸烟率,限制烟草消费,并保护公众免受烟草危害。
该公约的内容包括烟草产品的规范、烟草税收、烟草广告和促销的限制等方面。
根据该公约,各签约国家应制定和实施烟草税收政策,通过提高烟草价格来减少烟草消费。
此外,各国还要采取措施限制烟草广告和促销活动,防止烟草产品对未成年人造成吸引力。
这一公约的签署和履行,有助于推动各国在烟草控制方面的合作和共同努力。
三、《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是我国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的主要法规,目的是保护公众不吸二手烟,促进公共场所的健康环境。
该条例规定了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范围、控制吸烟的措施以及各方责任等内容。
根据该条例,公共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场所、商场、医院、学校等,禁止吸烟的范围涵盖了这些场所的室内和特定的室外区域。
各单位应设立明显的禁止吸烟标志,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定期组织吸烟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并对违反禁烟规定的行为予以相应处罚。
四、全球烟草行业形势与趋势除了法律法规的制定之外,全球烟草行业也在不断发展和改变。
近年来,随着健康意识的增强和吸烟率的下降,烟草行业正逐渐面临市场萎缩的挑战。
烟草制品销售规定
烟草制品销售规定近年来,烟草制品销售行业一直备受关注。
作为一种有害健康的商品,烟草制品的销售涉及到许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与标准。
为了保护公众的健康和安全,加强对烟草制品的监管,下面将从多个角度对烟草制品销售的规定进行论述。
一、法律法规1.《烟草专卖法》中国以《烟草专卖法》对烟草制品销售行为进行了规范。
该法规定了烟草专卖的范围、专卖的组织形式以及烟草专卖的监管机构等。
任何销售烟草制品的企业必须取得相应的烟草专卖资格,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销售。
2.《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条例》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我国还出台了《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条例》,明确规定禁止向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禁止将烟草制品作为礼品赠送或销售给未成年人。
销售烟草制品的企业必须对顾客的年龄进行严格的核实,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未成年人无法获取烟草制品。
二、市场准入1.许可证要求销售烟草制品的企业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的烟草销售许可证。
申请许可证的企业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包括企业的注册资金、场所要求、员工要求等。
并且,通过严格的审核程序,确保符合要求的企业才能获得销售烟草制品的许可。
2.销售场所规定销售烟草制品的场所必须符合相关的卫生和消防要求。
销售场所应具备独立的空间,避免与其他商品混放。
此外,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告知消费者烟草制品有害健康的事实。
三、销售行为规范1.广告和宣传销售烟草制品的企业在广告和宣传中必须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禁止使用引诱未成年人吸烟的广告手法。
广告宣传中必须明确告知消费者烟草制品危害健康的事实,并不得借用其他的健康形象来误导消费者。
2.销售记录销售烟草制品的企业需要建立销售记录,包括销售的日期、数量、顾客的身份信息等。
这样可以追溯销售情况,对于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追责。
3.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销售烟草制品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条例》,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未成年人无法接触到烟草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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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练习题)一、单选题1、《烟草专卖法》规定,烟草制品是指( C )。
A、卷烟、雪茄烟、烟叶、复烤烟叶B、卷烟、雪茄烟、烟丝、烟叶C、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D、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2、《烟草专卖法》规定,烟草制品是指( A )。
A、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B、卷烟、雪茄烟、烟丝、烟叶C、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D、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3、《烟草专卖法》规定,不属于烟草专卖品是指( D )。
A、卷烟B、雪茄烟C、烟丝D、烟机零配件4、烟草专用机械是指烟草及制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的专门生产、试验、检测设备的总称,含整机及( D )种特定部件。
A、10B、15C、25D、285、烟草专用机械是指烟草及制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的专门生产、试验、检测设备的总称,含整机及( D )种特定部件。
A、21B、20C、25D、286、《烟草专卖法》的通过日期是( D )。
A、1997年6月29日B、1992年1月1日C、1997年7月3日D、1991年6月29日7、《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由( A )制定颁布。
A、国务院B、全国人大常委会C、国家烟草专卖局D、国家经贸委8、我国有史以来第一部烟草法典是( B ),它的颁布和实施,是我国烟草史上一个新的里程碑。
A《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B《烟草专卖法》C《烟草专卖条例》 D《烟草专卖准运证管理办法》9、制定《烟草专卖法》的重大意义不包括( A )。
A、《烟草专卖法》确定了烟草行业的法律地位,把烟草专卖制度用国家行政立法的形式确定下来B、《烟草专卖法》确定了专卖管理机关的法律地位和执法权限,提高了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的法律地位C、《烟草专卖法》是强化烟草专卖管理的有力武器D、《烟草专卖法》是烟草企业从事生产和业务活动的法律保障10、制定《烟草专卖法》的重大意义不包括( D )。
A、《烟草专卖法》确定了烟草行业的法律地位,把烟草专卖制度用国家立法的形式确定下来B、《烟草专卖法》确定了烟草专卖管理机关的法律地位和执法权限,提高了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的法律地位C、《烟草专卖法》是强化烟草专卖管理的有力武器D、《烟草专卖法》提高了烟草行业的法律地位11、《烟草专卖法》的正式施行的日期是( B )。
A、1997年6月29日B、 1992年1月1日C、 1997年7月3日D、 1991年6月29日12、《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由( B )制定颁布。
A、国务院B、全国人大常委会C、国家烟草专卖局D、国家经贸委13、下列不属于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是( D )。
A、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B、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C、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D、烟叶收购许可证14、下列不属于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是( D )。
A、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B、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C、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D、特种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15、下列不属于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是( B )。
A、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B、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C、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D、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16、现行《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于( B )开始施行。
A、2007年2月5日B、2007年3月7日C、1998年5月11日D、2002年7月1日17、下列不属于烟草专卖许可证法律效力的是( D )。
A、证明力B、约束力C、确定力D、排他性18、下列不属于烟草专卖许可证法律效力的是( D )。
A、证明力B、约束力C、确定力D、惩罚性19、“烟草专卖许可证既有赋予权利的一面,也有确定义务的一面”体现的法律效力为( C )。
A、证明力B、确定力C、约束力D、排他性以下不属于烟草专卖许可证核发原则的是( D )。
A、法定原则B、属地原则C、先申请原则D、统一核发原则20、开办烟草制品生产企业,必须经( A )批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
A、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B、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C、市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D、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21、开办烟草制品生产企业,必须经( A )批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
A、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B、省级以上(含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C、市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D、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22、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发证机关是( C )。
A、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B、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C、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县级烟草专卖局D、市级烟草专卖局23、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发证机关是( C )。
A、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B、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C、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县级烟草专卖局D、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24、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由( D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发放。
A、国务院B、省级C、县级以上D、省级以上(含省级)25、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由( B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发放。
A、国务院B、省级以上(含省级)C、地市级以上D、县级以上26、申办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在省内从事卷烟批发业务的,必须由( B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证。
A、国务院B、省级C、市级D、县级27、凡跨省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或烟叶调拨业务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由( A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发放。
A、国务院B、省级C、市级D、县级28、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各种烟草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为( D )。
A、1年B、2年C、 3年D、5年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各种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有效期限自( D)起计算。
A、生产经营之日B、核准之日C、申请之日D、发证之日29、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进行监督检查不可以采取的方式是( D)。
A、书面检查B、现场检查C、书面检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D、强制检查30、根据《烟草专卖法》第七条,纳入专卖管理范围的烟叶有烤烟和( D )。
A、晒烟B、晾烟C、香料烟D、名晾晒烟31、名晾晒烟的名录由( A )规定。
A 、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B 、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C 、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D 、国务院计划部门32、《烟草专卖法》规定:烟草公司或者其委托单位应当与烟叶种植者签订烟叶收购合同,合同应当约定( B )。
A、收购价格B、种植面积C、收购数量D、收购时间33、《烟草专卖法》规定:烟草公司或者其委托单位应当与烟叶种植者签订烟叶收购合同,合同应当约定( B )。
A、收购地点B、种植面积C、收购数量D、收购时间34、不属于烟叶种植原则的是( C )。
A、良种化B、规范化C、等级化D、合同化35、烟叶收购计划由( B )地方人民政府计划部门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变更。
A、市级B、县级以上C、县级或市级D、省级36、《烟草专卖法》规定:交售烟叶者如对定级有异议,由( A )裁定。
A、评级委员会B、县级烟草公司C、市级烟草公司D、省级烟草公司37、《烟草专卖法》规定:交售烟叶者如对定级有异议,由( A )裁定。
A、评级委员会B、质量技术监督部门C、地方人民政府D、烟农协会37、省际间烟叶、复烤烟叶的调拨计划由( C )下达。
A、国务院烟草行政主管部门B、省、自治区、直辖市烟草行政主管部门C、国务院计划部门D、省级计划部门38、省内烟叶、复烤烟叶的调拨计划由( D )下达。
A、国务院烟草行政主管部门B、省、自治区、直辖市烟草行政主管部门C、国务院计划部门D、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部门39、烟叶种植计划是由( D )下达的。
A、国务院烟草行政主管部门B、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C、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D、国家计划部门40、烟叶收购工作的原则不包括( D )。
A、按国家计划收购B、按合同收购C、按国家标准收购D、按企业价格政策收购41、烟叶收购工作的原则包括( B )。
A、按计划收购B、按合同收购C、按标准收购D、按企业价格政策收购42、储备烟叶的计划由( A )下达。
A、国务院计划部门B、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部门C、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D、省、自治区、直辖市烟草行政主管部门43、烟草制品生产企业的分立、合并、撤消,必须经( D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注消登记手续。
A、省级B、县级C、市级D、国务院44、一个企业分离成两个以上企业,本企业继续存在并设立一个以上新的企业为( B )。
A、新设分立B、存续分立C、吸收合并D、新设合并45、原有企业为提高生产效率,改进产品质量或改变产品方向,对原有设备或工程进行技术改造的项目称之为( B )。
A、新建B、改建C、扩建D、恢复46、卷烟、雪茄烟的年度总产量计划属于( A )。
A、指令性上限计划B、指令性下限计划C、以销量定计划D、指导性计划47、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卷烟、雪茄烟年度总产量计划由( C )下达。
A、国务院烟草行政主管部门B、省、自治区、直辖市烟草行政主管部门C、国务院计划部门D、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部门48、国家对卷烟商标注册实行( B )。
A、自愿注册B、强制注册C、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结合D、以强制注册为主49、烟草制品的商标标识必须由( B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企业不得印制烟草制品的商标标识。
A、国家B、省级C、市级D、县级50、国家允许在( D )播放、刊登或设置烟草广告。
A、广播、报纸、期刊B、电影、电视C、影剧院、会议厅、体育比赛场馆等公共场所D、除以上媒介或场所以外的地方51、《烟草专卖法》规定的禁止发布烟草制品广告的范围是( A )。
A、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B、等候室、影剧院C、所有新闻媒介和公共场所D、会议厅堂、体育比赛场馆52、一个企业吸收其他企业属于( C )。
A、新设分立B、存续分立C、吸收合并D、新设合并53、两个以上企业合并设立一个新的企业,合并各方解散属于( D )。
A、新设分立B、存续分立C、吸收合并D、新设合并54、不属于烟草制品市场的特点是( C )。
A、垄断性B、适度性C、自由性D、复杂性55、只有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才有资格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和批发、( A )以及进出口贸易活动。
A、零售B、运输C、收购D、调拨56、只有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才有资格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和( A )、零售以及进出口贸易活动。
A、批发B、运输C、收购D、调拨57、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一次销售卷烟、雪茄烟( D )条以上的,视为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
A、100B、40C、80D、5058下列卷烟零售户的销售行为( D )视为非法批发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