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劳务派遣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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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上海市劳务派遣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 日
甲方(用工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乙方(劳务派遣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动合同法》及国家、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劳务
派遣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一、派遣协议期限
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若甲
方不再需要乙方所派遣的员工可即行终止,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订本协议。
二、劳务派遣岗位及人数
派遣岗位为。派遣员工人数见《派遣员工花名册》,在服务期内派遣员工人数根据甲
方的生产经营情况增减,以《派遣员工增减明细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被派遣员工的管理
1、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提前十五天向乙方提供招工信息,包括工作岗位、录用条件、
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工资待遇、工作期限、到岗时间及其他条件等具体要求。
2、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面试。并由乙方负责人员初步筛
选、考核、前期思想教育工作,并将面试人员送达到甲方指定的面试地点。
3、派遣期内,被派遣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的,应提前30日向甲、乙双方同时递交书面申请。乙方应敦促该被派遣员工与甲方办理移交手续。
4、派遣期内,被派遣员工离职或擅自离职的,根据甲方用工需求,乙方在一周内向甲方及时补充被派遣人员。
5、甲方可根据业务需要,自行招用劳务人员,并在七天内告知乙方,由乙方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6、乙方应该将其体检合格的人员派遣至甲方,经甲方确认体检合格者方可派遣到甲方工作。
7、派遣期内,乙方对员工具有思想教育、奖惩、监督和转移权。
8、在派遣期内,被派遣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可以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
(1) 派遣协议期满的;
(2) 甲方的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原派遣协议无法履行,甲乙双方提前终止协议的;
(3)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
的;
(4) 不能胜任工作,通过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5) 甲方与乙方订立派遣协议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与派遣人员协商不
能达成一致的;
(6) 派遣期内发现患有非务工引起的慢性病、遗传病、传染病、地方病及实质性重大疾病的;
⑺甲方的原因需要立即裁减人员或批量裁减人员在所派遣人员总数的10测上的;
(8) 甲方根据情况需要立即或无条件裁减人员的;
(9) 被派遣人员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乙方),要求终止使用关系或劳动关系的;
(10) 试用期被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11) 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12)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损害的;(以甲方的相关文件为准)
(13) 被司法部门依法追究责任的;
(14) 被证明隐瞒真实身份(身份证/学历/年龄/婚姻状况/病史等)的。
甲方依据本条(1)~(8)项退回乙方的被派遣员工,需要乙方承担法定退工补偿金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依据本条(9)~(14)项退回乙方的被派遣员工,甲方不承担退工补偿金。需要甲方提供相应证据的,甲方应提供证据。
9、乙方要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及时为被派遣员工办理录用备案、劳动合同签订和鉴证等各项用工手续。处理涉及被派遣员工劳动关系的有关事宜,负责建立、接转被派遣员工档案。
10、乙方应为被派遣员工按时、足额缴纳国家规定的各项保险,并负责办理被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各项保险的申报、申领、保险关系转移、理赔等相关手续,乙方应保证被派遣员工到达甲方时社会保险关系清楚,以方便参保。被派遣员工若有变动,甲方应该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如因甲方的原因导致漏保或脱保,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11、要求被派遣员工依法参加乙方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12、被派遣员工在工作中因故意或过失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按相关法规及甲方规章制度判定由员工赔偿而员工未赔偿的,由乙方向该被派遣员工进行追偿。
13、被派遣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期。
四、劳动保护
1、乙方在派遣前对被派遣员工进行岗前的职业道德、交通安全法规的教育。
2、甲方负责被派遣员工入厂后的劳动纪律和安全教育,并将甲方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工
作行为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以书面形式发给被派遣员工。
3. 甲方应向被派遣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场所和劳动防护用品
五、派遣费管理办法
1、派遣费系指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费用,包括:
(1) 劳务人员的工资报酬:(不包括加班薪资、考核工资、其他补贴)(基本工资不低于本
市本年度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标准需要乙方真实签署);(详见工资表)
(2) 甲方每月支付给乙方的劳务管理费:每人每月元(按照每月实际使用人数计算);
(3) 甲方每月支付给乙方外劳力综合保险费:每人每月元;(上月日后至当月退工人员照样收取当月保险费用;保险费率按社保局每年的实际缴费基数调整) (4) 甲方每月支付给乙方沪籍人员城保费:每人每月元,包括员工个人需要承
担的部份;(按社保局每年的实际缴费基数调整);城保员工甲方还另外向乙方支付每
人每月根据工资缴费的%作为残疾人基金费。
(5) 甲方每月支付给乙方沪籍人员镇保费:每人每月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实际缴
费基数调整);
(6) 甲方每月支付给乙方沪籍人员档案管理费:元/人/年;
(7) 甲方每月支付给乙方住房公积金:每人每月元(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份);
(8) 甲方每月须按照实际所产生劳务费用的%乍为税金支付给乙方(税率按照国
家及地方现行法规规定进行调整)
2、劳动报酬管理
(1) 被派遣员工享有与甲方相同岗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各岗位的薪点工资标准
见附件一《派遣人员花名册》;
(2) 被派遣员工连续在甲方工作超过1年的,将参照甲方《评价制度》实行正常的工资
调整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