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服务
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老少妇幼残保护招工与就业
【发布部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发布日期】2018.05.31
【实施日期】2018.05.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团体规定
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垦区残联:
为认真落实5月24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促进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创业,经中国残联领导同志同意,现就做好2018年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部门协作,下大力气抓好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
2018年高校毕业生总量再创历史新高,就业压力持续加大,高校残疾人毕业生人数达到21130人,就业任务更加艰巨。各地要高度重视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充分认识到促进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创业,关系残疾人基本民生。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保障经费,精准服务,将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摆在残疾人就业工作的首位,将其列入各级残联工作考核重要内容。
各地残联要落实责任,综合施策,形成促进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合力,根据本地区就业新情况新特点和高校残疾人毕业生的需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文件和配套措施,落实好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社保补贴、培训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政策。各级残联组织以及基层残协、专职委员岗位要优先招录、聘用高校残疾人毕业生。
要加强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的协同配合,建立协作机制,主动提供专业服务,确保残疾人毕业生既能够享受到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行动等各类公共就业服务和各项优惠政策,也能够同步落实各项残疾人就业创业优惠政策、享受到残疾人就业服务。要逐一找到服务对象,摸清每一位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基本情况和求职需求,提前介入、实行“一生一策”动态管理、开展一对一的就业创业服务,确保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率的提高,并将学生就业服务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