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知识产权法笔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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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6知识产权法自考最新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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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6知识产权法自考最新考点第一章总论【识记】1、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

广义:著作权、邻接权、商标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智力标志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狭义:著作权(含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

2、工业产权:包括专利权和商标权;文学产权:包括著作权和领接权。

3、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知识产品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国际上通行的确认、保护、和利用著作权、工业产权以及其他智力成果专有权利的一种专门法律制度。

知识产权基本制度:知识产权的主体制度、知识产权的客体制度、知识产权的权项制度、知识产权的利用制度、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度、知识产权的管理制度。

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著作权法律制度、专利权法律制度、工业版权法律制度、商标权法律制度、商号权法律制度、地理标志权法律制度、商业秘密权法律制度、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领会】1、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财产权的本质属性:客体的非物质性。

2、知识产权区别于有形财产权的基本特征: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

第二章著作权【识记】1、概念:指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2、1709年《安娜法》是世界上第一部著作权法,1910年《大清著作权律》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著作权法。

【领会】著作权概念在历史上的演变与发展。

【应用】1、著作权与所有权:客体的无形性、利用上的特殊性、权能的可分性、存续的有限性、人身性。

2、著作权与专利权:保护对象、保护条件、权利产生程序、适用领域。

3、著作权与商标权:权利属性、保护条件、权利取得方式。

第三章著作权的主体【识记】一、概念:亦称著作权人,即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一定条件下,国家也可能成为著作权主体。

二、1、演绎作品:指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

2、合作作品:指两人以上共同创作的作品。

知识产权法知识汇总点的背诵笔记(亲手逐字整理)

知识产权法知识汇总点的背诵笔记(亲手逐字整理)

知识产权法背诵内容第一章专利制度基本原理第一节基本概念Ⅰ专利的两个最基本特征:“垄断”和“公开”Ⅱ专利法是用以调整由发明创造活动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引起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Ⅲ专利法律关系主体是发明创造完成人、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

专利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发明创造、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专利法律关系的内容是发明人和设计人、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Ⅳ专利权是由国家专利主管部门,依据专利法授予发明创造人或合法申请人对某项发明创造在法定期间内所享有的一种独占权和专有权。

Ⅴ专利权的最基本特性:独占性、地域性和时间性。

Ⅵ知识产权法特点:1、实体法和程序法合意2、法律和行政合一3、权利保护和利用合意4、国内保护和国际保护越来越近,地域性越来越淡。

第二节专利法的产生和发展Ⅰ专利法的基本理论:自然权利论非物质财产论专利契约论:也就是专利人与国家、社会签约,确保专利的独占权。

防不正当竞争论或竞争秩序论产业政策论或工业政策论:专利制度是促进技术和经济进步的手段,它强调的是公众和社会利益,把发明人的个人利益放在次位。

可以把某些关系国计民生的领域不给予专利保护,待这些领域的科技水平提高后再放宽保护范围。

第二章我国专利法及修改Ⅰ 1985年新中国第一部专利法实施。

背景是计划经济向商品经济过渡。

几个特征:一是实行单一专利保护制度,二是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三种专利集于一法保护,三是发明专利早期公开延迟审查和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登记形式审查两种审查制度并存一法,四是计划许可与强制许可并用,五是行政与司法共同解决专利纠纷制度,六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七是专利管理机构的执法地位。

Ⅱ强制许可主要针对外国人,计划实施专利许可与强制实施专利许可都是有偿许可。

第三章专利权的客体第一节专利的种类Ⅰ专利权的客体也就是专利保护的对象,是指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Ⅱ专利法所称的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知识产权法笔记

知识产权法笔记

1、知识产权的含义:是指创造性智力成果的完成人或承受人,工商业标志的拥有人依法所享有的专有权利的统称。

2、知识产权的性质:是私权,一项特殊的民事权利。

3、知识产权的特征:(1)本质特征,客体非物质性(2)基本特征:专有性,即知识产权具有独占性、垄断性、排他性;地域性,按照一国法律取得和承认的知识产权一般只能在该国发生法律效力,不具有域外效力;时间性,指知识产权只能在法律规定的有限期限内受保护,护期限届满,知识产权权利消灭,权利人丧失对其知识产品就进入共有领域成为社会公共财富,人人都可以无偿的自由使用。

4、著作权,也称版权,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各项专有权利。

《安娜法》的诞生掀开了近代著作权制度的新纪元,被认为是著作权发展史上的一个飞跃。

《大清著作权律》是中国第一部著作权法。

5、著作权法的基本原则:(1)保护作者权益为核心的原则(2)作者、传播者与社会公共利益相协调的原则(3)尊重国际惯例的原则。

6、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作品应具备的条件:(1)应具有独创性,指作品必须是作者独立构思创作完成的,而不是从别人的作品中抄袭来的。

(2)作品应是思想、情感等的表达形式,具有可复制性,。

7、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的种类: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技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

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官方正式译文。

(2)事实新闻(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8、著作权主体,也称著作权人,是指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

著作权人包括:(1)作者(2)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自考“知识产权法”复习笔记第二章

自考“知识产权法”复习笔记第二章

自考“知识产权法”复习笔记第二章
第一节着作权主体的概念及分类
 一、概念:亦称着作权人,即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着作权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一定条件下,国家也可能成为着作权主体。

 二、分类:
(一)原始主体与继受主体。

划分依据是着作权的取得方式
1、原始主体:指在作品完成后,直接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在不存在其他基础性权利的前提下对作品享有着作权的人。

一般情况下为作者,特殊情况下作者以外的自然人或组织也可能成为着作权原始主体。

2、继受主体:通过受让,继承,受赠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全部或一部分着作权的人。

2023年自考知识产权法笔记

2023年自考知识产权法笔记

第一编总论第一章 总 论本章学习目旳与规定理解知识产权旳概念、范围、性质及特性,理解知识产权法旳含义、基本制度旳类别与体系,为学习本课程打下初步旳基础。

第一节 知识产权旳概念与范围一、知识产权旳概念1.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自己旳智力活动发明旳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旳标识、信誉依法享有旳权利。

2.将一切来源自知识活动领域旳权利概括为“知识产权”,最早见于17世纪法国法学家卡普佐夫观点,后为比利时法学家皮卡第所发展。

他认为知识产权主线不一样于对物旳所有权,有时间性、使用人无限性和无限再生性。

二、知识产权旳范围(识记)1.知识产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2.广义旳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邻接权、商标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地理标志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多种权利。

(多选题)3.狭义旳知识产权,即老式意义上旳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含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三个构成部分。

一般来说,狭义知识产权可以分为两个类别:一类是文学产权,包括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旳邻接权。

另一类是工业产权,重要是专利权和商标权。

(和广义旳知识产权做比较)(识记)知识产权老式旳分类是文学产权(或称著作权)与工业产权旳辨别。

4.由于工业产权与著作权长期交叉渗透,又出现了工业版权。

如,汽车设计图纸。

第二节 知识产权旳性质与特性一、知识产权旳性质(一)权利本体旳私权性1.私权是与公权相对应旳概念,指旳是私人享有旳多种民事权利。

知识产权旳产生、行使和保护,合用民法旳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2.少数国家将知识产权归入民法典,个别国家对知识产权单独编纂法典,大多数国家采用单独立法措施。

但各国都承认知识产权民事权利或私人财产权利旳基本属性。

(二)权利客体旳非物质性1.知识产权旳客体即知识产品(或称为智力成果),是一种没有形体旳精神财富,客体旳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本质属性所在。

2.与老式动产、不动产相比,有如下特点:(领会)(1)不发生有形控制旳占有;(2)不发生有形损耗旳使用;(3)不发生消灭知识产品旳事实处分与有形交付旳法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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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专门法律制度.(一)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一般应当包括如下法律制度:1.著作权法律制度.2.专利权法律制度.3.工业版权法律制度.4.商标权法律制度 5.商号权法律制度.6.产地标记权法律制度.7.商业秘密权法律制度.8.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二)知识产权法的地位:知识产权法基本上采用单行法的立法体例.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知识产权法属于民法的范畴.其没有独特的,仅属于它自己所有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手段,因而不具有成为独立法律部门的条件1知识产权是指创造性智力成果的完成人或工商业标志的所有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利的总称,包括著作权和工业产权。

工业产权又可以包括专利权和商标权。

1简述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1)客体的无形性。

(2)权利保护上的法定性。

(3)权利保护上的地域性与时间性。

(4)知识产权内容的双重性。

1、如何界定知识产权与知识产品?答:知识产权是人们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以及在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所依法享有的权利。

知识产品是人们在科学、技术和文化领域中利用知识和技能所创造的精神产品,又称智力成果。

所有的知识产权都属于知识的范畴,但只有符合知识产权法律规定的知识产权才能到知识产权法的保护。

2、知识产权与物权相比的本质特征是是什么?为什么?答:知识产权与物权相比,知识产权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特征。

因为物权的对象是动产和不动产以及其他实实在在存在的物理上的“物”。

是有形的物质实体,通常可以被实际操纵和控制。

而知识产权的对象则是不含物质实体的表现形式,是利用知识和技能所创造出来的精神产品,是无形的。

第二章:知识产权法律关系1、知识产权法是一部法律吗?请简述理由答:知识产权法不是一部法律。

大多数国家还没有知识产权法典,都是以若干单行法的形式出现,民法通则、合同法都是知识产权法的组成部分,都有知识产权法规范所调整的内容。

知识产权法的全部渊源构成了知识产权法。

2、知识产权的范围是封闭的吗?简述理由答:知识产权的范围不是封闭的,因为在当今世界,随着知识经济与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知识产权新客体不断涌现,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也在不断扩大。

自考00226知识产权法串讲笔记

自考00226知识产权法串讲笔记

《知识产权法》100226】最新版串讲笔记总论1、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

•自1986《民法通则》颁布后,正式通行之前“智力成果权”•广义:著作权、邻接权、商标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智力标志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狭义:著作权(含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文学/工业2、知识产权的性质:本体的私权性、客体非物质性3、客体的非物质性表现在•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不发生有效损耗的适用•不发生消灭知识产权的事实处分与有形交付的法律处分4、知识产权的特征: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5、知识产权专有性的表现•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权利人垄断这种专有权并受到严格保护,没有法律规定或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对同一项知识产权,不允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属性的存在6、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知识产品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国际上通行的确认、保护、和利用著作权、工业产权以及其他智力成果专有权利的一种专门法律制度。

1709英《安娜法令》7、知识产权法的体系:主体制度、客体制度、权项制度、利用制度、保护制度、管理制度8、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著作权法律制度•专利权法律制度•工业版权法律制度•商标权法律制度•商号权法律制度•地理标志权法律制度•商业秘密权法律制度•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著作权概述9、著作权、亦称版权,是指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对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的总称10、著作权与所有权的区别:•著作权客体的无形性•著作权利用上的特殊性•著作权权能的可分性•著作权存续的有限性•著作权具有人身性11、著作权与专利权的不同•保护对象不同专利权保护创造人的思想内容,著作权保护思想内容的表达方式•保护条件不同发明要求有首创性、著作权要求作品有独创性•权利产生程序不同专利权国家行政授权,著作权自动保护•适用领域不同12、著作权保护制度最早源于宋朝令状制度1910《大清著作权律》13、《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1991.06.01实施著作权的主体原始主体:作品完成创作后直接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对文学艺术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雇主、委托出资人等15、继受主体,通过受让、继承、受赠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全部或一部分著作权的人16、原始主体与继受主体的区别•原始主体的资格基于创作行为或法律规定直接产生,继受主体以他人原有著作权的合法存在为条件,是通过受让、继承、受赠或法律规定取得著作权而形成•原始主体对其创作的作品可能享有全部的著作权和全部的人身权,继受主体只能取得财产权的部分或全部,不能获得人身权17、外国著作在我国受保护的情况:•外国主体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自首次出版之日起受保护•在中国境外出版的作品,根据其所属国或经常居住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条约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际人的作品在中国境外出版后,30天内在中国境内出版的,视为该作品同时在中国境内出版•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参加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国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或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中国著作权法保护18、作者的需具备的条件•直接参与创作的自然人•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人为作者•作者通过创作产生了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其他的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其他组织视为作者19、我国合作作品权利归属及使用规定•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有,行使著作权要征得全体著作人的同意•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分割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作品可单独享有著作权, 行使著作权时不能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不可分割的,不能单独使用,合作作者不能协商一致时,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止他方行使20、职务作品公民为完成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工作所创作的作品,我国的规定:• 一般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作者享有,但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自考“知识产权法”复习笔记(终极版)

自考“知识产权法”复习笔记(终极版)

自考“知识产权法”复习笔记(终极版)序号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xxxx年的印刷和出版专有权,被认为是第一个由统治政权颁发的西方特许经营令,以保护再版权。

3,欧洲对“作者权利”的首次请求,马丁·路德1525年,它出版了《警告印刷商》4.1709年,英国议会通过了世界上第一部版权法:安娜法,该法授予作者和购买者在一定时期内印刷书籍的权利,以鼓励知识创造。

5。

法国1791年的《表演权利法》和1793年的《作者权利法》使著作权法脱离了“印刷”和“出版”的基点,成为保护作者权利的名副其实的法律。

第二节著作权与相关权利的区别1。

版权与所有权的区别:属于法律产生的绝对权利,除权利人外,义务主体为未指明的多数。

1.标的物的区别:所有权的标的物是动产和不动产等有形物,表现为对有形物的控制权。

版权的客体是人类精神和智力活动的无形成果,以及某些思想或情感的表达。

2。

权利的完整性是不同的:所有权作为一种绝对权利,具有最完整的属性,不受时间或地域的限制。

2。

版权和专利权的区别:虽然它们属于同一类型的知识产权1。

不同的保护对象:版权是受保护作品的表达专利权保护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发明创造。

它抛弃了表达形式,直接进入技术方案本身2,不同的保护条件:专利权要求发明创造是原创的版权要求作品具有独创性 3.权利产生的程序不同:专利权必须由国家行政部门授权的方法确定。

在大多数国家,版权是在创作完成后自动生成的,无需任何注册手续。

4,不同的应用领域:受版权保护的作品主要涉及文学艺术领域,而专利主要发生在工业生产领域,与产品的技术方案密切相关两者在某些方面也可能交叉。

第三,版权和商标权的区别:1。

权利的内容是不同的:版权是这两种权利的典型代表。

商标权是一种纯粹的财产权 2.法律要求的保护条件是不同的:商标权要求的意义版权要求作品具有独创性33,获得权利的不同方式:商标权注册,版权自动保护第三节中国版权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自考《知识产权法》复习笔记: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

自考《知识产权法》复习笔记: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

自考《知识产权法》复习笔记: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自考《知识产权法》复习笔记: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著作权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是要受到相关著作权法律法规的保护的,以下是店铺搜索整理的关于自考《知识产权法》复习笔记: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供参考复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店铺!第一节著作权内容概述一、著作人身权:又称精神权利,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或密不可分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

作者终身享有著作人身权。

作者死后,作者的著作人身权可依法由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或国家的著作权保护机关予以保护。

一般认为,它不能转让、剥夺或继承。

二、著作财产权:又称经济权利,是著作人身权的对称,指作者及传播者通过某种形式使用作品,从而依法获得经济报酬的权利。

第二节著作人身权一、发表权1、是作者依法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和以何种方式公之于众的权利。

是著作权的首要权利。

2、成立特征:著作权人要有将作品公之于众的意思表示;要有将作品以某种方式公开,并为不特定的多数人知晓的事实。

3、推定同意发表:许可他人使用;未发表的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转让他人。

二、署名权:是作者为表明其作者身份,在作品上注明其姓名或名称的权利。

三、修改权:是作者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其作品的权利。

例外:1、报社、杂志社可对投稿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无须征得作者同意。

2、美术作品原件出售后,著作权人如想修改作品,须征得美术作品原件所有人同意。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是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保护期不受限制。

第三节著作财产权一、复制权:指以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成一份或多份的权利。

它是著作财产权中最基本的权能。

是著作权人的专有权,往往与发行或广播权连在一起使用。

二、发行权:指以出售或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或其复制品的权利。

三、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

知识产权法 笔记

知识产权法 笔记

知识产权法笔记知识产权法,这可真是个重要又神秘的领域啊!就好像一座藏满宝藏的大山,等着我们去探索挖掘。

你想想,假如你辛苦创作的一首歌曲,被别人随意拿去用还不打招呼,你气不气?又或者你发明了一个超厉害的小玩意儿,结果被别人抄袭生产拿去赚钱,你恼不恼?这时候,知识产权法就像一位超级英雄,站出来保护你的心血和成果。

知识产权法包括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等。

先说著作权法,这就好比给你的文字、画作、音乐作品穿上了一层坚固的铠甲。

别人要是想借用,那得经过你的同意,不然就是侵权。

这和你自己的小房间一样,没你的允许,别人可不能随便进来乱翻乱动。

专利法呢,就像是给你的发明创造颁发了一张独一无二的通行证。

别人要是敢仿照你的发明,那就是违法。

比如说,你发明了一个能自动洗碗还能打扫厨房的机器人,多牛啊!要是没有专利法保护,别人马上复制出来卖,那你的努力不就白费了?商标法也很重要啊!商标就像是一个企业或者产品的名字和脸面。

大家一看到那个商标,就知道是哪家的东西。

如果有人故意用和你相似的商标来误导消费者,那可不行。

这就好比有人故意打扮得和你一模一样,还到处说自己是你,多让人闹心!学习知识产权法的时候,可别死记硬背,得像破案一样,理清里面的头绪。

比如说,一个案例中,有人抄袭了别人的小说,我们就得分析这到底是侵犯了著作权的哪一部分,是复制权?还是改编权?再比如,一家公司的商标被别人恶意抢注了,我们就得想想怎么运用商标法来帮这家公司找回公道。

这过程是不是有点像在迷宫里找出口,得细心,还得有耐心。

而且,知识产权法可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也随着时代在发展。

以前可能没想到的新的创作形式、发明,现在都得有相应的法律来保护。

这就像我们的生活,每天都有新变化,法律也得跟上脚步。

总之,知识产权法是我们创新和创作的保护神,咱们得好好了解它,学会用它来守护自己的智慧成果,同时也尊重别人的劳动和创造。

你说是不是这个理儿?。

知识产权法笔记(个人总结_仅供参考)

知识产权法笔记(个人总结_仅供参考)

第一部分:总论一、知识产权的概念及特征1.概念: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创造性智力成果、特定化的识别性标记等知识财产所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利或精神权利。

包括:(1)著作权(包括邻接权、数据库、民间文学艺术等);(2)专利权、商业秘密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3)识别性标记权(包括商标权、商号权、地理标志权、域名权、特殊标志权);(4)反不正当竞争权等。

2.特征: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特征,此外还有专有性、地域性和时间性。

(1)非物质性,指知识产权是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即客体的非物质性,其表现为:①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

无形性决定了知识产权具有分身术,可能出现货许三家或一女两嫁,有形财产所有人不可能将其财产权标的同时卖给两个分别独立的买主;②不发生有形损耗的使用,因其公开性,他人擅自使用无法适用恢复原状诉民事责任形式;③不发生消灭知识产品的事实处分与有形交付的法律处分。

不可能有因实物形态消费而导致其本身消灭,它的存在仅会因期间届满而进入公有领域;④无形性特点决定了知识产权是一种在政治中才显示出来的权利,易于被侵犯,给予较严格的保护手段;同时使知识产权与有形财产在同类场合的性质区别开,避免混淆,易于纠纷解决。

(2)专有性或独占性——针对同一个客体或对象而言,指除知识产权人同意或法律另有规定外,其他任何人均不得享有或使用该项权利。

表现:①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权利人垄断这种专有权利并受到严格保护,没有法律规定或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权利人的知识产品;②知识产权具有绝对排他效力,即同一项知识产品,不允许两个以上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存在;③专有性把知识产权与公有领域中的知识产品区别开来。

(3)地域性,指知识产权依一定国家的法律产生,又只在其依法产生专有权的国家境内有效,在其他国家均不受法律保护,即不发生域外效力,这一点有别于有形财产权。

有形物国际上奉行涉外物权平权原则,通过权利推定保护。

知识产权法复习笔记

知识产权法复习笔记

知识产权法复习笔记第一编著作权法第一章著作权制度概述一、著作权的概念及演变著作权,是指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的总称。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版权与著作权系同一语。

版权。

作者权。

二、著作权制度的产生与发展(一)著作权制度的起源“无传播即无权利”。

著作权法律制度随传播技术的应用与发展而产生并进一步发展。

(二)西方诸国著作权法律制度的沿革三、我国近现代著作权制度的发展与变革(一)我国近现代著作权法律制度1910 年清政府颁布了中国第一部著作权法——《大清著作权律》。

(二)建国后著作权制度的发展1990 年9 月7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经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1991 年6 月 1 日正式实施,同年 6 月3 日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四、中国现行著作权法渊源1. 《著作权法》及其附属法律2. 其他基本法律3. 司法解释4. 国际条约五、著作权与相关民事权利的区别(一)著作权与所有权的区别1. 著作权客体具有无形性,而所有权的客体是有形物体。

2. 著作权对象利用的特殊性。

所有权只能对有形物体进行物质上的利用,而作品则具有上演、广播、发行等特殊利用方式。

3. 著作权权能的可分性。

对于所有权不能就同一内容数次处分,而著作权的同一权能却可以处分多次。

4. 著作权存续的有限性,所有权存续是永久的,只要原物不灭失,所有权就将永远存在。

5. 著作权具有人身依附性,而所有权则表现为单独的财产权性质。

(二)著作权与商标权的区别1.取得保护的方式不同。

著作权是实行自动保护原则,而商标权实行的是注册原则。

2.受保护的条件不同。

作品只要是各自独立完成,不论它们之间是否相同、类似,都受著作权法的保护;而商标权则不同,凡与已注册的同种商品或类似商品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品标识,依照各国的商标法往往不能取得专用权。

著作权和商标权在一定情况下还可能发生交叉关系,即商标设计图案可以作为商标受商标法的保护,也可以构成一件艺术作品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知识产权法 重点学习笔记

知识产权法 重点学习笔记

人类智慧精神和管理经营中的标记信誉是无形的不损耗时间性:有一定时间过了就是社会的财富是划分社会财富和私有财富文学艺术科学技术对社会有很大贡献地域性:国民待遇专有性:是独占的他人未经法律或权利人同意不可复制剽窃假冒(所有权:不能使用损坏侵占)著作权:文学科学艺术中国人外国人第一次在中国出版外国人及无国籍人(在国外首次发表) 根据国籍经常居住地与中国签协议共同参加国际条约未与中国签协议共同参加国籍条约第一次在与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其它著作权人除作者之外依法获得著作权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著作权转让合同国家:购买、赠送、依法律著作权是法人的(在一定期限内)转让后给转让的法人一般职务作品--作者---用公司设备了(只能有署名权)委托作品:给作者钱按照委托人意志、要求(没约定的给委托人有约定按约定)共同创作:共同意愿共同创作购买了著作权---有展览权作品--独创性--不是抄袭、剽窃他人或基本和他人作品相同,有作者的思想感情,即使有雷同也不影响(和他人区别的最重要的一条,也是受法律保护最重要一条)可复制---可复印、绘制、录制电影作品--录制在一定媒介上,由多个有声或无声画面组成,用一定设备进行播放--著作权属于作者不适应著作权--法律、法规文件、官方声明时事新闻历法、通用表格、公式超过著作权保护期作品计算机软件--自完成之日起产生--有出租权、复制权、修改权、发表权、署名权发表权--可发表、可不发表,只能发表一次,同意他人使用意味发表著作财产权--本人或授权的他人使用后收益复发、出展、表放广、信息录制改编译、许可转让表演权--著作权人表演自己的作品,或许可他人表演自己的作品(声音、形象、动作再现作品)表演者有的权利---表演者姓名保护形象不受扭曲允许他人现场录制、传送允许他人录音、录像 ---获报酬(应征得著作权人同意)允许他人将录制的音响制品,复制、发现允许通过网络向他人传播著作权取得--注册(少数国家)自动(我国)--创作完成,形成作品这一法律事实,无需其它手续,自动获得著作权(ex:定稿)中国公民、法人、其它组织的作品,无论是否发表,依本法享有著作权保护截止:首次发表后第50年12月31日专有出版权---图书出版者根据合同规定,对著作权人的作品在规定的期限、规定的地域以同种文字的原版、修订版出版图书合理使用--个人学习、研究、欣赏已发表作品教学合理使用---教学、科研,复制、翻译少量,非营利目的著作权法定许可---刊登后--除著作权本人声明不得转载、摘录(报刊、杂志声明无效)其它报刊、杂志可以转载、摘录,但要支付报酬使用他人已合法录制为录用制品的制作音乐制品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发表的作品-----著作权人未明确表示不得使用的,可不征得同意,但付报酬九年义务教育、国家教育规划--作品片段、短小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美术作品、摄影作品----写作品名称及作者名称强制许可--以合理条件、理由请求著作权人同意--不回应--有关机关申请--付报酬合理使用--不征同意--不付报酬著作权转让--著作权中的财产权部分、全部转让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许可使用的--种类性质地域、期限付费标准、办法著作权利用--质押(种类、地域范围、出质期限)--订合同--主管部门登记--永远受著作权人限制--不按期还钱--拍卖--优先偿还破产对象经营入股信托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活动内容--经权利人授权,集中行使--订立著作权、有关许可使用合同收费--给权利人相关仲裁、诉讼侵犯著作权--未经许可发表作品未参加创造--要求封面著名未经许可--现场表演--违反《著作权法》对--人身权--侵害--负--民事责任财产权行政邻接权刑事著作权人申请保全--著作权人--在起诉前向法院提出--有证据-正在实施--不制止权益受到损害邻接权人即将--48小时内作出裁定--保全立刻实施专利法不适用--科学发现智力活动、规则疾病治疗方法动植物品种原子核变换获得物质平面印刷品的颜色、图案发明--产品发明--研究开发出(新物质、新材料、新产品)方法发明--制造产品、解决技术课题(操作方法、制造方面、工艺流程)小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法--保护--外观设计本身--独立性、工业上应用、美观、遵守公共道德、产品是图案设计的具体应用现有技术--申请日前--国内外刊物刊登国内公开使用其它方式为公众知晓先申请--两个彼此独立的人就相同主题--申请--先申请有(优先权,优先权日是申请日)新颖性--不丧失--申请日前6个月内--中国政府举办的展览丧失国际展览发明有创造性--和已有技术相比--有突出实质性特点有显著进步普通人不能从现有技术获得外观设计获得专利--新颖、创造、合法、美观专利申请权的继承人--申请专利--证明是唯一继承人多个继承人需要同时提出申请无继承、放弃继承、无遗赠--归公家一项申请一项发明先发明--不用担心他人以相同主体提出申请,可以放心研究--但如两人同时提出申请无法准确判断谁先完成发明先申请--尽快申请,即使尚不成熟也可以--获专利的人,不一定是最先完成发明的请求优先权--某国提出-1年内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第一次提出,无论国外或国内开始算申请日保护期:20年)大题:P29国际优先--第一次在某国提出--优先权期限内(超了没有)--就相同主题向另一国家提出---国家不同享有优先权(发明、使用新型、外观)--享有优先权本国优先--第一次提出申请专利--12月内(超了没有)--就相同主题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同一国家(发明、使用新型)发明、实用新型--申请书、说明书(解释权利要求)、说明书摘要、权利要求书(要求保护的范围)产品发明--保护范围--同特征、结构、性能方法--保护范围--同特征、参数、效果外观设计---请求书,照片、图片,简要说明--保护范围(以图片为准)外观设计简要署名--无宣传用语、名称、用途、外观发明--20年实用新型、外观--10年植物新品种--保护期--20年是PCT的--受理、检索、初步审理部门微生物--管理委员会、典型不服--3个月--专利复审委员会通过一般检查--实质检查(外观、实用新型不检查)--专利人提出----------新颖、创造、实用性国务院(特殊情况)终止--未交费、失效、撤销、转让、期届满、无效宣告无效理由--外观侵犯别人、技术公开不充分、是平面设计、缺乏创造、是职务--不会的(自始无效,但对之前宣判的不追溯)无效的法律效力--一事不再,任何人不得就同问题再次提出,全部或部分自始不存在,对世效力,双方和公众都有效力权利权人--独占、转让、进口、标记、放弃权独占实施--对专利产品、专利方法,有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权利,任何人未经专利人许可不可使用专利产品、方法进行…………,及外观专利P32海关保护--向海关提申请未作标记也不影响行使专利权专利权滥用,强制许可--本人、单位授权后满3年只能是专利、实用新型(不能是外观)向国务院--足够证明(合理条件、合理时间)未与专利人达成实施许可的证明申请费交叉强制许可--2是1的改进2提出不用1无法用21权利人合理条件下可以取得实施2的权利不视为侵犯专利权--先用权人、科学实验(实验能造多少饼干)、研究、专利穷竭、过境先用权---专利申请前--制造同产品、同方法,制造、使用的准备,在原有范围内继续独立研究、合理受让,不是抄袭、剽窃----侵权抗辩,需要举证,这些都是在专利申请前并在原范围不得转让(可随企业转让,)不得抵押、投资、入股可销售产品冒充--无效后还用伪造专利文件制造标有专利的产品广告、合同中将非专利说成专利间接侵权--故意教唆别人使用他人专利产品--故意制造销售他人专利产品的零配件未经授权教唆别人使用他人专利共有人未经他人许可让别人使用侵权的损害赔偿额-- 全部利润、实际损失、应支付的专利使用费、合理公平计算商标--商品、服务的标记文字图形数字组合商标联合商标--同一人--相同近似商品--近似商标不得分开转让可部分转让特殊商标--国内、国际,文化、科学、体育,公益活动中的有图像文字在所有人公益广告、活动上使用未明确规定的--联合商标、防御商标证明商标--监督部门控制--除该组织之外的单位使用--证明产地、原料、质量地理商标--产品来自某地域--质量、声誉商标法--暂行、管理、商标法商标权--专有使用权禁止权--禁:同商品、同商标,同商品,近似商标,近似商品、近似商标商标权取得---注册(先注先得)、使用、转让、继承不终止--无继承人--破产、担保、与他人签订使用合同未到期商标注销--当事人自动终止--注销前有效商标撤销--有关机关采取强制手段--自始无效违法的--终止商标权撤销(不当)--禁用、虚构、伪造、剽窃、未授权注册他人的、侵犯在先权--5年内提出商标注册--依照法律规定的注册条件、程序、原则(法规、标准)--商标局审核后--准予注册(有显著特点)我国--商标代理当事人直接办理商标申请人---(企业、事业、社团)法人、合伙人、外国人不得作为商标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名、国旗、国徽、军旗(相同、近似)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标志性建筑外国---同上国际组织---同上县级以上地名、外国地名官方标志、印记红十字、红新月民族歧视的夸大宣传、欺骗性、有损社会风气仅有--通用名称、图形、型号质量、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缺乏显著特征商标注册原则--同日--先用先得先注册--先得一申请一商标--一份申请一份商标--只能在某类别商标上变更申请--名称、住址商标审查--形式--合法条件、手续实质--显著特征,禁用条款,相同、近似(主要检查),注销、撤销不满一年--- 初步审定并通报--- 驳回无效补正--不具备注册条件--取得注册--商标局----撤销(不服--30天内向法院)商标评审委员会--赔偿损失争议--形式--商标人、注册前就提过、申请表、期限内法条--注册商标有效期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10年)--续展被驳回--15日内--商标评审委员会复审商标--转让--转让人、受让人的法律行为转移--客观条件--死亡、破产、合并连同转让--该商标企业信誉---一并转让该商标的企业---订合同--共同自由转让--一并转----都可以单独转许可的内容--使用权给别人(所有权自己的)报商标局--备案注册商标普通使用许可--订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同一商标--不同人--可同时使用独占使用许可--指定地区、商品--排他的(自己也不能用)使用该商标--他人实施--可要求停止--并要求索赔使用别人商标也要注明自己--名称、地址大题商标管理--注册、使用、印制、转让---国家依法监督、检查内容--使用范围合法是否自行改变注册事项是否自行转让是否连续3年停止使用许可使用--是否签合同--并向商标局备案非法印制、买卖----20%以下罚款商品质量管理已注销、被撤销的管理主管--国务院商标局--政策、法规、审定、管理处理争议--商标评审委员会未注册商标管理--未注册--已使用是否违反第10条注明地址、名称不得--同类商品上使用近似、相同的同类商标冒充已注册以次充好法条--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商标法第10条)和核定使用的商品(商标局核准在案的具体商品)商标所有人无权任意改变上述商标侵权行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驰名商标--公众中有较高声誉、知名度认定要素--认知程度使用的(宣传的)时间、程度、地理范围(交易会、展览会、广告、公告)--法院依职权商标注册人申请保护驰名商标--不予注册--相同、近似的--未在中国注册--是模仿、翻译他人的--不同、不近似--在中国注册--模仿、翻译他人--引起误解5年内申请撤销恶意的--不受5年限制集成电路--布图--掩盖图形、图形在芯片表面及以下、编码方式存在HDD工艺集成电路不适用专利法--是图形设计--非工业外观设计每一元件的实际位置提高集成度、节约材料、降低能耗--不具备创造性更新换代快--不适宜耗费时间申请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复制商业利用不知情不承担责任商业秘密--不为公众所知--技术、经营信息(工艺、诀窍、专利、客户名单)带来利益占有--防他人获取使用--不受他人干涉收益普通知识产权--无形财产权--处分--放弃、公开、转让、赠与商业秘密(是知识产权)-- 同上--无形财产权--无独占--他人可合法取得--秘密公开丧失权利保密状态决定--地域、时间无地域、时间限制侵犯商业秘密--不正当手段窃取--使用、公开窃取商业秘密--间接侵权地理标志--某商品来源于某地--自燃因素--决定--商品质量、信誉、其它--无转让性人为因素永久的--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植物新品种--新颖性特异性--判决不服--15日内--法院一致性审核不服--3个月内--复审委员会稳定性植物新品种届满前终止--书面放弃未缴年费未提交繁殖材料不再符合授予时的特性植物新品种--保护期--20年主要利用单位的、执行单位的--归单位商标--服务、商品上--区别其它商号--工商经营活动--区别其它--当地排他先申请有优先权冒用他人--承担法律责任无法定保护期--秘密、地理、厂名反不正当竞争--违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损坏他人利益--行为商品假冒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商业诽谤---捏造虚假事实--诋毁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声誉市场经济大宪法--反不正当竞争世界知识产权--国家、国际组织的合作--促进保护知识产权四个机构--大会--最高成员国会议--全体成员国--讨论、制定协调委员会--拟定、准备、出版国际局--办事机构。

自考“知识产权法”复习笔记(终极版)

自考“知识产权法”复习笔记(终极版)

章节序号1 总论2 第一章著作权概述3 第二章著作权的主体4 第三章著作权的客体5 第四章著作权的内容6 第五章邻接权7 第六章著作权的利用8 第七章著作权的限制9 第八章著作权的保护10 第九章专利权概述11 第十章可获专利的主题12 第十一章可专利性13 第十二章专利权的取得14 第十三章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宣告15 第十四章专利权的内容与限制16 第十五章专利许可证贸易17 第十六章专利权的保护18 第十七章商标制度概述19 第十八章商标注册20 第十九章商标注册无效的补正与注册商标争议的裁定21 第二十章注册商标的续展、转让和使用许可22 第二十一章商标管理23 第二十二章商标权的保护24 第二十三章驰名商标的特别保护25 第二十四章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26 第二十五章商业秘密权27 第二十六章货源标记与原产地名称权28 第二十七章植物新品种权29 第二十八章厂商名称权30 第二十九章反不正当竞争31 第三十章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及相关国际公约32 第三十一章世界贸易组织的《知识产权协定》第一编:总论一、知识产权的概念与范围(一)概念: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

(最早见于17世纪法国卡普夫,后为比利时皮卡第所发展)1、广义:著作权、邻接权(或相关权)、商标权(包括服务标志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产地标记权、专利权(包括工业品外观设计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新植物品种权等各种权利。

2、狭义:即传统意义上的。

分为两个类别:一类是文学产权,包括著作权与邻接权;另一类是工业产权,有专利权和商标权。

二、性质与特征(一)性质:知识产权是一种新型的民事权利;是一种有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无形财产权。

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也是该项权利与有形财产所有权的最根本区别。

知识产权的无形具体表现为:1、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

2、不发生有形损耗的使用。

3、不发生消灭智力成果的事实处分与有形交付的法律处分。

自考_00226知识产权法[2010年版]最新笔记最新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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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6知识产权法[2010年版]第一章总论第一节知识产权的概念与范围第二节知识产权的性质与特征第三节知识产权的概念与体系第二编著作权第二章著作权概述第一节著作权概念及其特征第二节著作权法及其演进第三章著作权的主体第一节著作权主体的概念及分类第二节著作权的原始主体——作者第三节著作权的继受主体——其他著作权人第四节特殊作品的著作权主体第四章著作权的客体第一节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围第二节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法律保护第三节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第五章著作权的内容第一节著作人身权第二节著作财产权第三节著作权的取得和期限第六章邻接权第一节邻接权概述第二节出版者的权利第三节表演者的权利第四节音像制作者的权利第五节广播组织的权利第七章著作权的限制第一节合理使用第二节法定许可使用第三节强制许可使用第八章著作权的利用第一节著作权的转让第二节著作权许可使用第三节著作权合同第四节著作权的质押第九章著作权的管理第一节著作权行政管理第二节著作权集体管理第十章著作权的保护第一节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认定第二节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第三节著作权纠纷的处理第三编专利权第十一章专利权概述第一节专利与专利权第二节专利法与专利制度第十二章专利权的客体第一节发明第二节实用新型第三节外观设计第四节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第十三章专利授权条件第一节概述第二节发明、实现新型的专利授权实质条件第三节外面设计的专利授权实质条件第十四章专利权的取得第一节专利申请权第二节专利申请人第三节专利申请原则第四节专利申请日第五节专利申请文件第六节中国单位、个人向国外申请专利第七节专利申请的审批第十五章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宣告第一节专利权的期限第二节专利权的终止第三节专利权的无效宣告第十六章专利权的内容与限制第一节专利权的内容第二节专利权的限制第十七章专利权的保护第一节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第二节专利侵权行为第三节对专利侵权行为的处理第四节专利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第四编商标权第十八章商标制度概述第一节商标概述第二节商标制度的产生与发展第三节商标权的概念与内容第四节商标权的取得、归属及终止第十九章商标注册第一节商标注册的概念和原则第二节商标注册的条件第三节商标注册的申请第四节商标注册的审查与核准第二十章注册商标争议的裁定第一节商标注册无效的补正第二节注册商标争议的裁定第二十一章注册商标的续展、转让和使用许可第一节注册商标的续展第二节注册商标的转让第三节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第二十二章商标管理第一节商标管理概述第二节商标使用的管理第三节商标印制的管理第二十三章商标权的保护第一节商标权保护概述第二节商标侵权行为的概念和种类第三节商标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第二十四章驰名商标的特别保护第一节驰名商标概述第二节驰名商标的特别保护第三节我国驰名商标保护制度第五编其他知识产权第二十五章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第一节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概述第二节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的法律保护第二十六章商业秘密权第一节商业秘密权概述第二节商业秘密权的法律保护第二十七章地理标志权第一节地理标志权概述第二节地理标志权的法律保护第二十八章植物新品种权第一节植物新品种权概述第二节植物新品种权的法律保护第二十九章商号权第一节商号权概述第二节商号权的法律保护第三十章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不正当竞争第一节不正当竞争行为概述第二节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不正当竞争及其法律规制第六编知识产权国际公约第三十一章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及相关国际公约第一节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与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概述第二节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管理下的主要国际条约第三十二章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的《知识产权协定》第一编总论第一章总论第一节知识产权的概念与范围2.将一切来源自知识活动领域的权利概括为“知识产权”,最早见于17世纪法国法学家卡普佐夫观点,后为比利2.广义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邻接权、商标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地理标志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各种权利。

知识产权法自考复习重点

知识产权法自考复习重点

知识产权法自考复习重点一、知识产权的概念与特点1)知识产权只有权利人才能享有,他人不经权利人许可不得行使其权利,但知识产权是可以转让的。

2)知识产权只有权利人才能享有,他人不经权利人许可不得行使其权利,但知识产权是可以分割的。

3)知识产权只有权利人才能享有,他人不经权利人许可不得行使其权利,但知识产权是有地域内的有效性的。

4)知识产权只有权利人才能享有,他人不经权利人许可不得行使其权利,但知识产权只在一定时间内有效。

二、知识产权法概述知识产权法是指因调整知识产权的归属、行使、管理和保护等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三、著作权法1、著作权、著作权法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相关主体依法对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著作权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旨在调整因创作、传播和使用作品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著作权的主体和归属著作权的主体:作者。

法人作品,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

著作权的归属:一般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3、著作权的客体和内容著作权的客体:作品。

包括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

职务作品、委托作品、合作作品、汇编作品按一定规则确定著作权。

计算机软件受著作权法保护。

著作权的内容:人身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财产权(复制权、发行权、表演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 4、著作权的保护期限和限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作者生前及死后50年。

合作作品截止最后一个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著作权的限制:合理使用(个人使用,新闻报道使用,公务使用,图书馆陈列或保存版本等使用)、法定许可(报刊转载,录音录像,教学教材等使用)。

四、专利法1、专利、专利法概述专利是指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创造经申请专利并经专利机关审查,认为符合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则授予专利权。

发明或设计人(或单位)称专利权人,享有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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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编总论论第一章总本章学习目的与要求理解知识产权法的含义、基本制度的类别与了解知识产权的概念、范围、性质及特征, 体系,为学习本课程打下初步的基础。

知识产权的概念与范围第一节一、知识产权的概念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1. 法享有的权利。

世纪法国法学2.将一切来源自知识活动领域的权利概括为“知识产权”,最早见于17家卡普佐夫观点,后为比利时法学家皮卡第所发展。

他认为知识产权根本不同于对物的所有权,有时间性、使用人无限性和无限再生性。

二、知识产权的范围(识记) 1.知识产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邻接权、商标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地理标志权、2. 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各种权利。

(多项选择题),即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含邻接权)、专利权、狭义的知识产权3.商标权三个组成部分。

一般来说,狭义知识产权可以分为两个类别:一类是文学产权,包括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邻接权。

另一类是工业产权,主要是专利权和商标权。

(和广义的知识产权做比较)(识记)知识产权传统的分类是文学产权(或称著作权)与工业产权的区分。

4.由于工业产权与著作权长期交叉渗透,又出现了工业版权。

如,汽车设计图纸。

第二节知识产权的性质与特征一、知识产权的性质(一)权利本体的私权性1.私权是与公权相对应的概念,指的是私人享有的各种民事权利。

知识产权的产生、行使和保护,适用民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2.少数国家将知识产权归入民法典,个别国家对知识产权单独编纂法典,大多数国家采取单独立法方法。

但各国都承认知识产权民事权利或私人财产权利的基本属性。

非物质性(二)权利客体的.知识产权的客体即知识产品(或称为智力成果),是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客1. 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本质属性所在。

2与传统动产、不动产相比,有如下特点:(领会)(1)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2)不发生有形损耗的使用;)不发生消灭知识产品的事实处分与有形交付的法律处分。

(3二、知识产权的特征(领会)专有性(一)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是一种专有性民事权利,同所有权一样,具有排他性和绝对性的特点。

1. 专有性法律表现:2.)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权利人垄断这种专有权利并受到严格保护,没有法律1(规定或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权利人的知识产品;)对同一项知识产品,不允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并存。

(2(二)知识产权的地域性知识产权作为一种专有权在空间上的效力并非无限,而要受到地域限制,其效力只1. 限于本国内。

2.在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雏形时期,地域性的特点就与知识产权密切联系。

世纪末,随着科技发展和国际贸易扩大,知识产权跨国交易和地域性限制出现巨3.19大矛盾,为解决矛盾,各国签订了一些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成立了一些全球性或区域性的国际组织,在世界范围内形成了一套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4.时至今日,知识产权在全球范围内依然保留地域性的特征,但已经受到挑战。

时间性(三)知识产权的1.知识产权并非无时间限制的永恒权利,仅在法律规定的保护期内受保护,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这一权利就自行消灭,相关知识产品即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为全人类所共同使用。

这也是知识产权与有形财产权主要区别之一。

2.时间性依据:(1)协调社会利益与权利人利益;(2)发明技术价值的寿命。

第三节知识产权法的概念与体系一、知识产权法的概念(识记)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知识产品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是国际上通行的确认、保护和利用著作权、工业产权以及其他智力成果专有权利的一种专门法律制度。

是近代商品经济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产物。

二、知识产权法的体系(识记)(一)基本制度一般认为,知识产权法在立法框架上应包括以下基本制度:知识产权的主体制度1. 知识产权的客体制度2. 知识产权的权项制度3.除少数知识产权类型具有人身与财产的双重权能内容外,大多数知识产权即是知识财产权。

如,导演翻拍古典名著,必须标明原著作者。

署名权属于精神权利。

4.知识产权的利用制度 5.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度 6.知识产权的管理制度(二)立法史(注意选择题)年英国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专利法——《》。

垄断法规1624出版第一部关于对著作权进行管理的法典——“安娜法令”。

年1709。

1857年法国制定了第一部商标法。

近二十年来,我国先后颁布了一系列知识产权法我国知识产权的立法始于清朝末年律、法规。

(三)我国现行立法著作权法律制度1. 专利权法律制度2. 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权。

工业版权法律制度3.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4.商标权法律制度商号权法律制度5. 地理标志权法律制度6. 一般规定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也可制定单行法规。

7.商业秘密权法律制度未公开的信息包括经济秘密和技术秘密。

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8.著作权概述第二章学习目的与要求熟悉中国著作,了解著作权的概念及其基本含义的演变,领会著作权与相关权利的区别权制度的历史概况。

著作权概念及其特征第一节一、著作权的概念(识记)著作权,亦称版权,是指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对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所享有1.的各项专有权利的总称。

历史上,英美法系国家最早使用“版权”概念描述著作权人基本权利。

2.大陆法系国家著作权法的概念起源于法国,所建立的“作者权”制度是名副其实的3.保护作者利益的制度,不仅作者的财产权利在上述国家可得到保护,而且作者的精神权利也是备受关怀的对象之一。

世纪初传入我国。

于20“著作权”4.一词最早是日本学者翻译西文“版权”引入日本,著作权年颁布的《大清著作权律》中采用了“著作权”的说法。

在我国,我国在1910 与版权含义基本相同。

(识记)二、著作权的特征(一)著作权与所有权著作权客体具有无形性。

著作权的标的不是有形物,而是被客观化了的人类的精神1.思想,可以同时为多数人所使用。

著作权利用上的特殊性,所有权只能对有形物进行物质利用,而作品具有表演、广2. 播、发行等特殊利用方式。

著作权权能的可分性。

所有权权能只能处分一次,著作权同一权能可处分多次。

3.4.著作权存续的有限性。

所有权永续存在,著作权有一定的保护期限。

著作权具有人身性。

著作权具有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双重性质,而所有权表现为单独5.的财产权性质,并不强调与有形物体的生产者具有直接的人身依附关系。

(二)著作权与专利权1.保护对象不同。

专利权保护创造人的思想内容,著作权保护思想的表达方式。

2.保护条件不同。

专利权要求发明创造具有首创性,著作权要求作品具有独创性。

3.权利产生程序不同。

专利权采用国家行政授权方式产生,著作权在大多数国家依创作完成而自动产生。

4.适用领域不同。

著作权主要适用文学艺术领域,专利权主要发生在工业生产领域。

外观设计与著作权在实用美术作品保护上可能会发生交叉。

二者区分的关键在于美术作品能否成为用于批量生产的产品。

(三)著作权与商标权1.商标权仅为财产权,而著作权包含人身权和财产权。

2.在保护条件方面,商标权要求标识具有显著性与可识别性,而著作权要求要求作品具有独创性和可复制性。

3.在权利取得方式上,作品只要独立完成,不论是否相同、类似都受著作权法保护。

而与其他注册类商标类似、雷同的商标不能获得商标专用权。

第二节著作权法及其演进一、著作权制度的起源1.在人类进入阶级社会之初,统治者制定法律侧重于维护私有的土地、房屋等有形财产,对于人们创作的精神成果则排斥在法律的保护范围之外。

可以说,在印刷术被发明以前,作品只能靠作者自己保护,剽窃者也只会受到道义的谴责而不受法律的制裁。

随着造纸术和印刷术的发明及广泛应用,一部作品能够被大量地复制出售。

这样一方面使得作者的思想得以传播,另一方面也使作品逐渐具有了商品属性,从而出现了各种盗版行为,保护著作权便成为当务之急。

著作权的保护制度最早起源于我国宋朝的令状制度,但直到1910年才颁布《大清著作权律》,但该法并未实施。

2.15世纪末,威尼斯共和国授予印刷商冯·施贝叶为期5年的印刷出版专有权,这被认为是西方第一个保护翻印之权的特许令。

二、西方诸国著作权法律制度的沿革1.16世纪,欧洲启蒙思想家在著作中对印刷商无偿占有他人作品进行了强烈抗议。

2.1690年,英国哲学家洛克在《论国民政府的两个条约》中指出作品作为劳动成果也应获得法律的保护。

3.1709年,英国议会通过世界上首部著作权法,《安娜女王法》。

4.法国大革命后,资产阶级则更进一步把著作权提高到“人权”的高度,强调对精神权利的全面保护。

三、现代著作权制度的发展变化1.国际著作权保护体系逐渐形成。

从1886年国际上缔结《伯尔尼公约》以来,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又缔结了一系列国际著作权公约,如1952年的《世界版权公约》、1961年的《保护表演者、唱片录制者和广播组织公约》、1971年的《保护唱片录制者防止其唱片被擅自复制的公约》及1974 年的《人造卫星播送载有节目信号公约》等。

.新的著作权项与著作权相关的权利制度陆续出现。

随着新技术的发展,现代著作权2. 法陆续规定了“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新的权利。

3.著作权的保护范围不断扩大。

4.两大法系著作权立法的差异逐渐缩小。

四、我国著作权法律制度的演进年的鸦片战争以后,伴随着帝国主义的经济掠夺和文化侵略,西方国家也将著1.1840《中美续议通商行船条约》是第一部涉及著作权的条约,1903年作权制度带入了中国。

也是近代著作权制度的开端。

年清政府颁布了第一部著作权法《大清著作权律》。

2.1910 年,国民政府颁布《著作权法》。

3.1915 年,民法通则明确涉及著作权的制度。

4.1986年5.199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通过,次年6月12001日开始实施,并于 2010年两次修订著作权法。

和著作权的主体第三章著作权主体的概念及分类第一节一、原始主体与继受主体原始主体,是指在作品创作完成后,直接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对文学、1. 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

一般情况下,原始主体为作者。

继受主体,是指通过受让、继承、受赠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全部或一部分著2. 作权的人。

原始主体与继受主体区别:3.)原始主体的资格基于创作行为或法律规定直接产生;继受主体是以他人原有著作1(权合法存在为条件;2)原始主体可享有完整的著作权,继受主体绝对不可能享有完整著作权。

(二、完整的著作权主体与部分著作权主体1.完整的著作权主体是指拥有作品中全部财产权及全部人身权利的主体。

2.部分的著作权主体,是指仅拥有作品中部分财产权利的主体,不能享有全部的著作权。

三、内国著作权主体与外国著作权主体1.中国著作权人在作品创作完成即可获得保护;外国主体作品若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其著作权自首次出版日起受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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