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宣传资料两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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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宣传资料两篇

篇一:安全生产法宣传资料

关爱生命关注安全

--新《安全生产法》知识解读

1.为什么要重新修订安全生产法?

答:因为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快速发展进程中,安全生产基础仍较薄弱,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防范和监督管理不到位、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屡禁不止等问题较为突出,安全生产各发面工作需亟需进一步加强。

2.新《安全生产法》修订后的主要变化有哪些?

答:一是强化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解决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用发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问题;二是强化政府监管、完善监管措施、加大监管力度;三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加重对违法行为特别是对责任人的处罚力度。

3.新《安全生产法》适用范围包括哪些?

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4.新《安全生产法》规定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和工作机制是什么?

答: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

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4.新《安全生产法》具体内容有多少?

答:新法包括总则、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法律责任、附则等七章内容,共114条。

6.根据新《安全生产法》,从业人员享有的安全生产保障权利和义务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安全生产保障权利包括:

(1)有关安全生产的知情权;

(2)有获得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

(3)有对安全生产生产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

(4)有对违章指挥的拒绝权;

(5)有采取紧急避险措施的权利;

(6)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有获得及时抢救和医疗救治并获得工伤保险赔付的权利等。

安全生产的义务有:

(1)在作业过程中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不得违章作业;

(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和安全生产知识;

(3)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报告;(4)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7. 新《安全生产法》如何加大处罚力度?

答:一是堵塞漏洞,对应予以处罚的所有违法行为都规定了明确的法律责任,且大多罚则不再将“限期整改”作为前置条件。二是加大幅度地加重处罚力度,提高了罚款数额,增加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罚款和处分规定。三是实行“黑名单”制度,记录并通报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

8.新安全生产法如何强化政府的监管力度?

答:一是扩大了监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对象范围。二是针对有些企业拒不执行监管部门作出的有关决定的情况,在严格适用条件和程序的前提下,赋予监管部门相应的强制执行权,可以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电、停止供应民爆物品,依法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

9.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应于多少时间内向何部门报告?

答: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较大涉险事故,其单位负责人应当1小时内报告事故发生地县级安监部门。

篇二:安全生产法宣传资料

一、安全生产基础知识

1、安全生产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保障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就是说:既要消除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的一切有害因素,同时也要消除损害产品、设备或原材料的一切危险因素,保证生产正常进行。

2、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3、什么是特种作业?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1)电气作业。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3)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5)登高架设作业。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

(7)压力容器作业。

(8)制冷作业。

(9)爆破作业。

(10)矿山通风作业。

(11)矿山排水作业。

(1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

(1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

(14)采掘(剥)作业。

(15)矿山救护作业。

(16)危险物品作业。

(17)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其它作业。

4、员工的权利

①知情权,即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②建议权,即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③批评权、检举、控告权,即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④拒绝权,即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⑤紧急避险权,即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⑥依法向本单位提出损害赔偿要求的权利;

⑦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

⑧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等。

5、员工的义务

①遵章守纪,服从管理的义务,佩带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第49条、第90条)②接受培训,掌握安全生产的义务(第50条)

③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的义务(第51条)

6、国家对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的管理:烟花爆竹的经营分为批发和零售。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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