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社会保险(1)
社会保险知识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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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一、社会保障制度的概念1.定义:国家和社会对社会成员在生、老、病、死、伤、残、失能或因自然灾害面临生活困难时给予的物质帮助以此来保障每个公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和维持劳动力再生产而建立的一种制度。
2.本质特征:目标是保证劳动力再生产、社会安定和经济稳定增长责任主体是国家和政府通过再分配保证社会公平实施具有强制性提供的是基本生活需求的保障3.社会保险与社会保障的关系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四项内容.社会救济也称社会救助,是指国家和社会对因遭遇意外事件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而处于生存困境的社会成员,提供物质帮助,以使其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福利,是指国家在保障全体社会成员享受基本生存权利的基础上,通过发展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等政策措施,逐步改善和提高生活水平的社会保障制度.优抚安置又称为社会优抚,是指国家和社会对军人或其家属提供生活救济,伤残抚恤,退伍安置及其他社会优待的保障制度.二、社会保险1.定义:国家通过立法由劳动者、劳动单位、国家三方共同筹集资金在劳动者年老、疾病、工伤、生育、残疾、失业、死亡等遇到风险时给予最基本的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种制度2.社会保险特征:(1)基本保障性.社会保险是当劳动者遇到劳动风险,失去劳动报酬之后,仍能获得基本生活的保障,这是实施社会保险的根本目的.(2)国家强制性.社会保险通过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必须参加并按照法律规定的费率履行缴费义务.在待遇水平等内容上,一般不许投保人和被保人自由选择.不允许自由选择不代表没有差异(3)互助互济性.社会保险是依据社会共担风险的原则,保险费用一般由国家,用人单位,个人三方负担,建立社会保险基金,通过统一调剂,互助互济办法,支付保险金和提供服务,实行收入的再分配.(4)主体特定性.社会保险关系的各方主体是特定的除个体经营者外,社会保险的投保人特定为用工方,承保人特定为职工专门的保险机构,被保险人特定为职工(或投保的劳动者)受益人特定为职工或其法定亲属.(5)待遇的差别性.社会保险由于劳动者的工龄长短,保险事故发生的原因,缴纳费用的多少等因素的不同,决定了社会保险待遇也有所差别(6)补偿性.社会保险的基金来源于劳动者创造的物质财富,国家通过社会保险将一部分物质财富再返回给劳动者,其实质是对劳动者过去劳动的一种补偿;特别是在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的情况下,劳动者所享有社会保险待遇,直接反映了社会保险的补偿性.(7)社会福利性.社会保险对于符合条件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劳动者,在给予各种保险金支付的同时,按照实际需要,提供医疗护理,伤残康复,职业培训及各种社会服务3.社会保险制度的特点(1)社会保险在一定程度上强调权利和义务的对等关系(2)社会保险共享商业保险的机制和法则(3)就其对社会和经济的影响而言,养老保险最重要,健康保险次之。
社会保障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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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市场主导与政府主导的争议 政府派 vs
市场派
市场化不是简单的采用市场的方式来提 高医疗服务机构的效率,也不是单纯的 减少政府在医疗卫生方面的投入。因此 不是市场失灵,根本上是政府失灵。
医疗服务是公共产 品,外部效应不 可消除,市场必 然失灵。市场主 导经验失败,更 应转向政府主导
• 而第三方补贴越多,则供需缺口越大,市场越扭曲。
二、政府在医疗保险中的作用
• • • • 1、公共品和私人品(外部效应) 正外部性导致供给不足, 负外部性导致供给过剩。 公共品是最具外部性的产品,如天花疫苗等公共卫生产 品,会存在严重的市场失灵。因此应当由政府来提供。
• (4)我国存在大量的非正式劳动关系
• (5)保大病还是保小病
• (6)补贴供方还是补贴需方 • (7)管理部门间如何衔接,路径依赖 • (8)医疗、社会服务人员的培养,人力资源问题 • (9)监管问题,信息透明化 • 6、中国医疗保险制度的发展方向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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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具体方案: • 英国的躯体,德国的四肢,美国的脑袋 • 基本医疗层面借鉴英国模式:政府举办管理医疗机构, 居民获得免费医疗服务,医疗服务体系是垂直体系,双 向转诊。免费医疗只针对小病不针对大病,免费向全体 国民提供。 • 组建超大型的医疗集团,超市性一站式的服务方向。三 级医院垂直整合。 • 社会保险层面借鉴德国模式。不在清单的大病的治疗, 靠社会医疗保险完成,通过立法强制全体劳动者参加, 保费由雇主和雇员分担。医疗保障和医疗服务体系分离。 • 以商业保险为第三层次,借鉴美国模式。
第七章 医疗社会保险
L/O/G/O
一、医疗社会保险
• • • • 1、定义,P105 广义,狭义 2、类型,P121。 国家医疗保险模式,社会医疗保险模式,个人储蓄医保 模式,商业医疗保险模式 3、医疗社会保险基金的给付 (1)医疗社会保险投保人 起付线;共付,固定比例,动态比例;最高保险限额方 式。 Eg:武汉居民社会保险政策
第7章社会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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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在因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 育而减少劳动收入时给予经济补偿, 使他们能够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一项 社会保障制度。 它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 它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 , 其保障对 象最多、 承担风险最多 、 象最多 、 承担风险最多、 占用资金最 多。
主要内容:
(1) 老年社会保险 ( 养老保险 ) :国家依法 老年社会保险( 养老保险) 为解决劳动者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 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2)疾病社会保险(医疗保险): 疾病社会保险(医疗保险) (3)失业保险: (4)工伤社会保险 (5)生育社会保险: 以上几部分内容我们将作为单独的章节进行 讨论。 讨论。
6、保费计算方式不同:社会保险的保险费率根据 保费计算方式不同:社会保险的保险费率根据 当地消费水平和经济承受能力确定,而商业保险 是根据担保人承担的风险交纳保险费的。 7、给付标准不同:社会保险给付偏重于社会的适 给付标准不同:社会保险给付偏重于社会的适 当性,而商业保险对价原则,交费多,得到的保 险金就多。 8、保险费承担者不同:社会保险通常由劳动者个 保险费承担者不同:社会保险通常由劳动者个 人、企业和国家三方面共同分担,而商业保险一 般由投保人和企业负担,多少与投保金额有关。 9、经营主体不同:政府与保险公司的不同。 经营主体不同:政府与保险公司的不同。 10、经营目的不同:是否以盈利为目的。 10、经营目的不同:是否以盈利为目的。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
社会保险
性质不同 目标取向不同 权利义务关系不 同 资金来源不同 政府责任不同 可承保风险的范 围不同 补偿水平及保障 方式不同 在法律基础上的政府行为 社会价值,维护社会安定与 公平,非盈利 建立在劳动与缴费之上的对 等关系 国家、用人单位和个人三者 分担 最终的兜底责任 动态性的社会性风险
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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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全文一、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和生育时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第六条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第七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第八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第九条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权参与社会保险重大事项的研究,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与职工社会保险权益有关的事项进行监督。
第二章基本养老保险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第七章 医疗社会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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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一:英国国民保健服务(NHS)
一、英国国民保健服务的特点 (一)国家保障 (二)三级医疗服务网络:综合性私人诊所(即社区全科医 生)、医院和专业门诊诊所、地方社区医疗服务部门 (三)免费医疗 (四)集中管理 二、英国国民保健服务的管理体制(卫生部、地域卫生署、 地段卫生处) 三、英国国民保健服务体系中的医院服务 四、英国家庭医生的初级医疗服务 五、英国社区医疗保健服务
2007年医疗卫生十大事件
牙防组“黑洞”彻底曝光,违规收取“认证”收入 208.5万元 “伪科学”斗士枉称“中医害死人”,勿用名人效 应炒作“反中医” 论调 增强性功能药品广告受限,违法广告最后一月仍肆 虐 四分开原则展望医院远景望成破解“看病难”破冰 之举 医改新方案将出台,“政府主导”,趋势明朗化
医改新政即将出台
新医改总体方案
共形成了包括北京大学版,复旦大学版,世卫组织 版、麦肯锡版等10套方案。 千呼万唤未出来。卫生部部长陈竺在参加全国政协 农工党分组讨论时,坦言目前医疗系统内部在推动 医改的积极性上存在不足,并表示“现在还不是卫 生部高调的时候,要做‘老黄牛’,还要准备挨社 会十年至二十年的批评。 总的是围绕“看病贵、看病难、全民医保、医药分 家、医患关系、公立医院”六大主题和难题进行
一、我国传统医疗社会保险制度
(二)传统医疗保险制度的问题 1 .医疗资源分布不均 ,少数人的过度消费、无效消 费及浪费,与绝大多数人的无法消费和无能力消费 现象并存。 (举例说明) 2.城镇干部职工的医疗费由国家财政和企业包揽, 财政和企业不堪重负。 3.单位办医疗形成了不少弊端 :医疗费用缺乏统 筹互济 ;形成劳动力流动的城乡壁垒和行业职业壁 垒;自办医院或卫生机构 ,“小企业,大社会”。
社会保险法部分内容解读
![社会保险法部分内容解读](https://img.taocdn.com/s3/m/4083b0282af90242a895e596.png)
本条是关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缴纳 社会保险费的规定
条文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 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 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 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 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 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 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 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 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 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 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 征收机关缴纳社会保险费。
本条是关于社会保险征收机构征收 社会保险费义务的规定
条文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 收机构应当依 法按时足额征 收社会保险费, 并将缴费情况 定期告知用人 单位和个人。
解读
一、社会保险征收 机构应当依法按时 足额征收社会保险 费 二、社会保险费征 收机构应当将缴费 情况定期告知用人 单位和个人
社会保险费的核定
解读 一、按照国务院 规定投资运营 二、禁止性规定
基金信息公开
第七十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定期 向社会公布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支 出、结余和收益情况。
本条是关于社会保险基金信息公开 的规定 条文
第七十条 社会保险 经办机构应当定期 向社会公布社会保 险基金的收入、支 出、结余和收益情 况。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解读
解读
一、相关概念 1、社会保险基金 2、社会保险基金的类别 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 度 1、分别建账、分账核算 2、执行统一的会计制度 3、专款专用 三、社会保险基金的统筹 层次
基金的收支平衡和政府责任
第六十五条 社会保险基金通过预算实 现收支平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社会保险基金出 现支付不足时,给予补贴。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 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 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 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 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 照规定结算。
国家的社保法律规定(3篇)
![国家的社保法律规定(3篇)](https://img.taocdn.com/s3/m/5e407e26326c1eb91a37f111f18583d049640fc6.png)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失业、工伤、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为公民在年老、疾病、失业、工伤、生育等情况下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
第三条社会保险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原则:社会保险待遇应当公平合理,体现社会公平正义。
(二)互助共济原则:社会保险基金由全体参保人共同缴纳,用于保障全体参保人的基本生活。
(三)权责一致原则:参保人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应当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社会保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原则: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
第五条社会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
第六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国家规定统一管理和运营,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
第七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社会保险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社会保险工作的领导,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二章基本养老保险第九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第十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第十一条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第十二条基础养老金的月标准,按照上一年度全省(自治区、直辖市)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
第十三条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标准,按照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确定。
第十四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第十五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第十六条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按照国家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基金安全。
第三章基本医疗保险第十七条国家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行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
社会保险的实施及主要形式讲解
![社会保险的实施及主要形式讲解](https://img.taocdn.com/s3/m/f8e0f77e915f804d2b16c17c.png)
《保险学》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郑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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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授
五、生育保险
• 生育保险是指在妇女劳动者因生育子女 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由社会保险机 构给予必要的物质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险。
《保险学》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郑伟
• 要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必须履行缴费等 义务,但待遇的高低和缴费的多少并非 一一对应,只是基本对等;
• 作个形象比喻,要乘凉必须先栽树,但 栽了大树的人并不一定乘大树的凉;
• 这里有一个再分配的问题。
《保险学》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郑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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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授
第七章第一节 回顾
一、社会保险的含义 二、社会保险的特点
《保险学》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郑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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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授
第七章第二节 回顾
一、社会保险的功能 二、社会保险的实施原则 三、社会保险保费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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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授
第三节 社会保险的主要形式
一、养老保险 二、医疗保险 三、失业保险 四、工伤保险 五、生育保险 六、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改革的目标
《保险学》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郑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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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授
1、现收现付制
• 现收现付,简单易行 • 不存在基金投资增值问题 • 人口老龄化高峰难以渡过
《保险学》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郑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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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授
2、完全积累制
• 建立个人账户 • 个人对自己负责,激励机制较强 • 渡过人口老龄化高峰时不会发生支付危
机 • 可以积累起大笔资金用于投资
• 社会保险是指通过国家立法的形式,以 劳动者为保障对象,以劳动者的年老、 疾病、伤残、失业、死亡等事件为保障 内容,以政府强制实施为特点的一种保 障制度。
7第七章 生育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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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育保险的特点 与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 保险相比,生育保险作为一项独立险种, 出台要晚一些,(原因在于:妇女参加社 会生产和工作,是在经济发展水平达到相 当程度之后,此外,生育保险与社会福利 密不可分,而后者实施要晚得多)。
1.生育活动造成的劳动能力暂时中断的表 现是正常的生理活动引发的,一般不用特 殊治疗,而重在休养与营养补充 2.生育保险费用的性质,不仅是为了维护 妇女劳动者劳动力的简单再生产,而且对 于实现劳动力扩大再生产数量的合理性和 质量的提高起着重要的作用。
②这种生育保障制度,是以企业为惟一载 体,客观上需要由企业承担着女职工生育 活动所带来的全部损失。
(2)对于个人来说 )对于个人来说,这种企业保障制度所带来 的主要问题是: ①导致了妇女就业难、女大学生分配难以及女职 工的调动难等诸多不正常现象的出现。造成一些 单位或企业不愿招用女职工或在裁减富余职工时 主要裁减女职工。女职工面临着比男职工更大的 失业风险。由此可见,企业利益和女职工生育保 障之间的矛盾,驱动着企业排斥女职工的行为, 严重地影响了妇女的就业。
第三节 生育保险的基本待遇
一、国外生育保险 1.世界各国享受生育保险的规定大体可分为三种: .世界各国享受生育保险的规定大体可分为三种: (1)规定被保险人在享受生育保险补助金时,必 须是已经缴纳保险费达到规定的最低限度。 (2)规定被保险人在分娩前必须已经参加生育保 险达到一定时期并且实际参加工作达到一定时期。 (3)不规定具体的投保条件,凡符合国家公民及 财产调查手续者,一律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地方政府对实行晚婚晚育的生育妇女,做 了奖励性规定:增加产假15天。对终生只 生育1个孩子的工作妇女,规定假期可延长 到180-360天。
(2) 补偿和津贴 ) 生育保险属于短期性补助,主要有两类: 收入补偿和生育开支补偿。生育开支补助 的种类大体可以归纳为三种:生育补助金; 生育津贴;护理津贴。
社会保险基本知识讲义(1)知识讲解
![社会保险基本知识讲义(1)知识讲解](https://img.taocdn.com/s3/m/eab1bf8e69dc5022aaea008c.png)
各位领导、大家好,按段领导要求今天在这里利用大约一个小时的时间与大家一起分享与每个人息息相关的社会保险方面的知识。
所涉猎的内容其中一部分是我日常经办的业务,因为考虑知识结构的完整性,通过查阅资料,向主管同事请教借鉴经验,整理了今天的课件,讲课过程中有哪一点说得不准确请同事们及时指正。
接下来一起学习社会保险知识。
先确定社会保险的定义。
社会保险(五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筹集资金,对劳动者在因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而减少劳动收入时给予补偿,使他们能够享受基本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我国社会保险体系分别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补充保险(包括: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独生子女父母补充养老保险)我们哈尔滨铁路局职工享受保障性待遇,也就是日常说的五险一金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公积金。
另外还包括两个补充保险,企业年金、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补充养老保险。
下面,逐一向大家讲解各项社会保险。
一、养老保险1.1 什么是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全称叫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依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
养老保险的目的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
1.2 现阶段职工扣缴比例(适用于社会保险其他险种)个人缴费金额:按上年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8%企业缴费金额:按职工工资总额*20%个人缴费8%的比例是有最高限和最低限的:(最低缴费基数):不能低于上年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最高缴费基数):不能高于上年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企业20%的缴费金额,按2005年国发38号文件,企业缴费部分不再划入个人帐户,全部纳入社会统筹资金。
哈局在职职工自2004年1月1日起,企业缴费部分不再划入个人帐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条例](https://img.taocdn.com/s3/m/5e436519964bcf84b9d57b0a.png)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基本养老保险第三章基本医疗保险第四章工伤保险第五章失业保险第六章生育保险第七章社会保险费征缴第八章社会保险基金第九章社会保险经办第十章社会保险监督第十一章法律责任第十二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第六条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第七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第八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第七章 社会保障管理 《公共事业管理》PPT课件
![第七章 社会保障管理 《公共事业管理》PPT课件](https://img.taocdn.com/s3/m/49caba06657d27284b73f242336c1eb91a373321.png)
第一节 社会保障概述
• (二)社会保障体系与社会保障制度
– (2)社会救济 – 社会救济是指国家和社会为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
的公民提供无偿物质性救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第一节 社会保障概述
• (二)社会保障体系与社会保障制度
– (3)社会福利 – 社会福利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 广义的社会福利是指为了改善和提高全体社会成员
• 第三,社会保障的对象是既特定又变化的,不同的社会保障 项目的保障对象也是不同的。
• 第四,需要明确的是,社会保障不仅包括物质性的经济保障, 也包括服务保障和精神保障。
第一节 社会保障概述
• (二)社会保障体系与社会保障制度
– (1)社会保险 –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确立旨在保证劳动者因
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而减少或丧失劳动 收入时能够从社会获得经济补偿,以保障其基本生 活的社会保障制度。
的物质文化生活,增进全体国民的福利水平,政府 为社会成员提供的社会性津贴、公共基础设施和社 会服务等服务政策和服务措施。 – 狭义的社会福利,是指国家为儿童、老人、残疾人、 精神病人等社会上需要特殊照顾的人群提供的必要 生活保障和其他社会服务。
第一节 社会保障概述
• (二)社会保障体系与社会保障制度
第二节 社会养老保险
• 四、农村养老模式 • (一)家庭养老 • (二)社区养老 • (三)土地养老
第三节 社会医疗保险
• 一、医疗保障
– 医疗保障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医疗保 障的内容广泛,主要包括社会医疗救助、社会医疗 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 (三)社会保障的基本功能
– 社会保障的功能是指社会保障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 的作用。一般而言,社会保障的功能体现在以下四 个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全文)](https://img.taocdn.com/s3/m/1329ec43172ded630a1cb692.png)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基本养老保险第三章基本医疗保险第四章工伤保险第五章失业保险第六章生育保险第七章社会保险费征缴第八章社会保险基金第九章社会保险经办第十章社会保险监督第十一章法律责任第十二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第六条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第七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第八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第九条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权参与社会保险重大事项的研究,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与职工社会保险权益有关的事项进行监督。
社会保险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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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经济意义在于劳动者得到了创造财富的机会,从 而获得取得收入的权利,以满足自己及家庭成员生 活消费的需要。
2、失业:
狭义的失业,表现为劳动者劳动过程的中断。即劳 动力要素和生产资料要素相分离。
广义的失业,指能够并愿意接受工作的适龄劳动人
口,在一定时间内通过劳动力市场做过努力,仍得 不到工作岗位的现象。
三、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未来展望
1、完善失业保险制度的基本思路
根据扩大就业和调控失业的总体要求,改革的思路是: 扩大保障范围;规范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帮助失业 人员再就业和完善管理服务;探索促进就业的有效办 法。
2、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未来发展
(1)扩大失业保险的范围。
(2)提高失业保险基金使用效率。
(3)发挥失业保险降低失业功能。
(4)突出失业保险激励再就业功能。
思考题:
1.怎样理解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有哪些特征?
2.建立失业保险的目的是什么? 3.享受失业津贴的资格条件是什么?
4.我国失业保险金的来源有哪些?
5.我国失业保险金的支付包括哪些项目? 6.谈一谈如何完善我国失业保险制度。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人民是国家和企业的主人,实现了劳动 力和生产资料的直接结合,社会主义社会中不存在失业问题。
1977年开始的二次失业高峰,我国对劳动就业制度进行试探性改 革,由过去全民所有制招工的单一途径,转变为国有、集体、个 体经济等多渠道就业,突破了“统包统配” 的就业制度。
(二)失业保险制度的建立
(一)失业保险实施范围。 (二)失业保险基金的来源
(三)享受失业津贴的资格条件
邓大松《社会保险》(第2版)社会保险险种-第七章至第八章【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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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社会保险险种第7章养老保险1.简述养老保险制度发展史上的两次重要的制度变迁。
答:综观人类养老保险制度的整个历史演进过程,可以发现其间经历了多次制度变迁,从中可以抽象出两次重要的制度变迁,即从现收现付制养老金制度转轨为基金积累制养老金制度、从单一支柱养老金制度发展成多支柱养老金制度。
(1)第一次重要的制度变迁:从现收现付制养老金制度向基金积累制养老金制度转轨①制度变迁概述第一次重要的养老保险制度变迁发生在20世纪70年代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式是从现收现付制养老保险制度向完全基金积累制养老保险制度转轨,改革的领导者是拉丁美洲的智利,这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被誉为“养老金革命”。
②制度变迁背景20世纪70年代的两次石油危机引发的世界性经济危机,以及受预期人口老龄化的影响,主要发达国家的现收现付制公共养老金制度开始面临财政危机,如何让现收现付制公共养老金制度摆脱危机,使政府从公共养老金制度所造成的财政困境中解脱出来,并设计出一套有利于国家未来经济发展的养老金制度,就成为摆在各国政治家和经济学家面前的一大难题。
③改革的措施和表现1981年5月,智利开始改革政府管理的现收现付制养老金制度,创立完全基金积累制个人账户管理方式的私人养老金制度。
在欧洲,1979年上台的撒切尔保守党政府通过减少公共养老金计划的待遇水平,激励职工从收入关联养老金计划中退出等方式,实行养老金制度私有化。
可以说,从20世纪70年代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世界上大部分国家养老金制度改革的主导趋势是废止或削弱现收现付制公共养老金制度,建立和鼓励私人基金积累制养老金制度发展。
从现收现付制养老金制度向基金积累制养老金制度转轨,首次明确了养老金制度不仅是一项社会政策,而且还应具有明显的经济政策功效,即促进经济效率,进而推动经济增长。
(2)第二次重要的制度变迁:从单一支柱养老金制度向多支柱养老金制度演进①制度变迁概述第二次重要的养老金制度变迁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一直延续至今,这次养老金制度改革主要在欧洲大陆国家和转制经济国家中实行,其方式是从单一支柱养老金制度向多支柱养老金制度转轨。
《社会保障》课件——第七章、老年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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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根据劳动者的工资收入水平、就业年限、交费 期限、收入替代率及调节系数等基本要素确定。
211
(4)具有较强的收入再分配功能。 (5)养老金的层次性:
– 第一层次:普遍养老金。每一老人,人人有份。 只要达到退休年龄,且缴纳过一定的保险费。
217
发达国家老年社会福利的主要内容
1.福利项目比较丰富。 2.预防、治疗并重。 3.依据经济形势调整待遇水平。 4.福利对象是普遍的。
218
发达国家老年社会福利的主要内容
发达国家老年人除享受到一般公民的一切福利 待遇外,还享受到社会对老人特有的福利。 (一)老年人福利制度的内容:
1、包括了公民可以拥有到现代文明生活的全部 待遇。
213
三、强制储蓄的养老保险模式 特点: • 雇主和雇员双方缴纳保费;国家不直接
投入,只是给与税收、利率政策优惠。 • 也叫自我保障模式、强制储蓄模式。
例如: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
214
四、个人投保的私人公司运营的养老模式 (一)特点: 1.指智利1981.5.1实施的个人养老账户制。正
式名称为国民养老储蓄账户制度(National System of Pension Savings Accounts) 。 2.特点:
(1)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与劳动义务对应的原则:苏联、东欧、 中国对劳动年龄设上下限。
(2)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与投保对应的原则:德、美、法、日 对投保年龄的限制。
(3)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与工作贡献相联系的原则(原工资标 准与职位) a.日本:公共年金(25年缴费时间) b.法国、苏联:特殊行业与工总优待 c、我国:离退休津贴、称号
社会保险法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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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10年10月28日新华社北京10月28日电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基本养老保险第三章基本医疗保险第四章工伤保险第五章失业保险第六章生育保险第七章社会保险费征缴第八章社会保险基金第九章社会保险经办第十章社会保险监督第十一章法律责任第十二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第六条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第七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第7章 社会保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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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社会保障法7.1 社会保障法的概念及特征(见107页)7.1.1 社会保障关系:社会保障关系是国家、社会保险经办组织、社会保障参保人和受益人之间的社会关系。
在现代民主国家中,社会保障是政府于公民关系的基本问题。
7.1.2 社会保障法的概念:社会保障法是调整社会保障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具体是指调整国家、社会和全体社会成员之间,在保障社会成员基本生活需要并不断提高生活水平的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保障关系法律规范的总和。
它既包括以基本法形式出现的社会保障法,也包括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社会保障的规范,还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关于社会保障事项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他是为了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维持社会保障体系的正常运作而制定的各种法律规范,是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的基础和保证。
从世界各国社会保障立法的实践来看,社会保障法一般不以单一的法律形式出现,而是由多种法律、法规构成的,如社会救济法、社会福利法、失业保险法、养老保险法等。
同时还包括法律法规中有关社会保障的规范和具有法律效力的关于社会保障问题的规章、决定、条例等规范性文件,以及有关社会保障的司法解释等。
7.1.3 社会保障法的特征:1、社会性。
在传统社会中,“公法”和“私法”泾渭分明。
公法调整的是国家政治权力运作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关系;私法调整的是市民社会中个人权利关系。
而在现代社会中,公法和私法相互渗透的现象日益增多,所以出现了一个新的法域——社会法。
社会法以社会利益为本位,追求社会公平的实现,其中既有国家权利对市民社会个人权利的干预,又有个人享受国家给付的权利的关系。
社会保障法是典型的社会法,具有广泛的社会性特征,表现在:第一,保障对象的普遍性。
即全体社会成员都是社会保障的对象,而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保障越来越从选择性向全民性方向发展。
第二,社会保障责任和义务的社会化。
即社会保障通过立法,在政府、社会和公民之间合理分担保障责任和义务。
形成资本筹集渠道多元化、社会风险分散化的保障机制,以保证社会保障制度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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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费的能力 3、国家的社会保险政策
第七章社会保险(1)
(二)社会保险保费的负担方 式
1、雇主与被保险人共同负担; 2、政府与被保险人共同负担; 3、雇主与政府共同负担; 4、雇主、政府和被保险人三方共同负担; 5、被保险人全部负担; 6、雇主全部负担; 7、政府全部负担。 • 目前较常见的第1、4种方式。
第七章社会保险(1)
二、社会保险的特点
1、非盈利性 2、强制性 3、普遍保障性 4、权利与义务的基本对等性
第七章社会保险(1)
1、非盈利性
• 社会保险不是以盈利为目的,是以实施 社会政策为目的;
第七章社会保险(1)
2、强制性
• 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 • 所谓强制性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
第七章社会保险(1)
第七章第二节 回顾
一、社会保险的功能 二、社会保险的实施原则 三、社会保险保费的负担
第七章社会保险(1)
第三节 社会保险的主要形式
一、养老保险 二、医疗保险 三、失业保险 四、工伤保险 五、生育保险 六、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改革的目标
第七章社会保险(1)
一、养老保险
(一)含义 (二)养老保险的给付条件 (三)养老保险的筹资模式
(二)养老保险的给付条件
1、被保险人必须达到规定的年龄; 2、被保险人缴足一定期间的保险费或服
务满一定年限; 3、被保险人退休。
第七章社会保险(1)
(三)养老保险的筹资模式
1、现收现付制 2、完全积累制 3、部分积累制
第七章社会保险(1)
1、现收现付制
• 现收现付,简单易行 • 不存在基金投资增值问题 • 人口老龄化高峰难以渡过
第七章社会保险(1)
(一)养老保险的含义
• 养老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使劳动者 在因年老而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获得 物质帮助以保障晚年基本生活需要的保 险制度。
•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体系的核心; • 它影响面大、社会性强,直接关系到社
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所以为各国政 府所特别重视。
第七章社会保险(1)
第七章第三节 回顾
一、养老保险 二、医疗保险 三、失业保险 四、工伤保险 五、生育保险 六、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改革的目标
第七章社会保险(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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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讲完毕,谢谢听讲!
再见,see you again
2020/12/6
第七章社会保险(1)
第七章社会保险(1)
4、权利与义务的基本对等性
• 要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必须履行缴费等 义务,但待遇的高低和缴费的多少并非 一一对应,只是基本对等;
• 作个形象比喻,要乘凉必须先栽树,但 栽了大树的人并不一定乘大树的凉;
• 这里有一个再分配的问题。
第七章社会保险(1)
第七章第一节 回顾
一、社会保险的含义 二、社会保险的特点
六、我国社会保障改革的目标
5、加强社会保障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健全 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督管理制度;
6、建立统一的、覆盖全国的社会保障信息服 务网络,实现管理现代化;
7、依法扩大社会保险实施范围,“十五”期 末,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 保险覆盖法规规定的所有用人单位和劳动 者。
第七章社会保险(1)
• 我国目前建立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 相结合”的养老保险体制就是属于部分 积累制
第七章社会保险(1)
二、医疗保险
• 医疗保险也称疾病保险,是指国家对职 工在其因患病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 给予必要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
第七章社会保险(1)
三、失业保险
• 失业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受到本人所不 能控制的社会或经济因素的影响,由此 造成失业时,由社会保险机构根据事先 约定,给付被保险人保险金,以维持其 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的保险。
劳动者个人和所在单位都必须依照法律 规定参加; • 强制性是实施社会保险的组织保证,只 有这样,才能确保社会保险基金有可靠 的来源。
第七章社会保险(1)
3、普遍保障性
• 社会保险对于社会所属成员具有普遍的 保障责任;
• 不论被保险人的年龄、就业年限、收入 水平和健康状况如何,一旦丧失劳动能 力或失业,政府即依法提供收入损失补 偿,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
第七章社会保险(1)
2、完全积累制
• 建立个人账户 • 个人对自己负责,激励机制较强 • 渡过人口老龄化高峰时不会发生支付危
机 • 可以积累起大笔资金用于投资
第七章社会保险(1)
3、部分积累制
• 介于现收现付制与完全积累制之间的一 种模式
• 在现收现付制的基础上,建立个人账户, 实行养老基金的部分积累
第七章社会保险(1)
六、我国社会保障改革的目标
• 具体而言,
1、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 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 度,积极进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试点;
2、建立稳定、规范的资金筹措机制; 3、实现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的社会化; 4、探索建立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的机制;
第七章社会保险(1)
第七章社会保险(1)
2020/12/6
第七章社会保险(1)
第七章 社会保险
第一节 社会保险概述 第二节 社会保险的实施 第三节 社会保险的主要形式
第七章社会保险(1)
第一节 社会保险概述
一、社会保险的含义 二、社会保险的特点
第七章社会保险(1)
一、社会保险的含义
• 社会保险是指通过国家立法的形式,以 劳动者为保障对象,以劳动者的年老、 疾病、伤残、失业、死亡等事件为保障 内容,以政府强制实施为特点的一种保 障制度。
第七章社会保险(1)
六、我国社会保障改革的目标
• 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社会保险”和 “社会保障”的内涵、外延不同;
• 在我国,社会保障由以下构成:
– 社会保险 – 社会救济 – 社会福利 – 优抚安置
第七章社会保险(1)
六、我国社会保障改革的目标
• 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改革的“十五”目标 是:
– 基本形成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资金 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 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使城镇劳动者得 到基本的社会保障。
第七章社会保险(1)
第二节 社会保险的实施
一、社会保险的功能 二、社会保险的实施原则 三、社会保险保费的负担
第七章社会保险(1)
一、社会保险的功能
1、实施社会保险制度,有利于社会安定; 2、实施社会保险制度,有利于保证劳动
力再生产的顺利进行; 3、实施社会保险制度,有利于促进社会
公平分配。
第七章社会保险(1)
第七章社会保险(1)
四、工伤保险
• 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是以劳动 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意外伤害事 故或职业伤害为保障风险,由国家或社 会给予因工伤、接触职业性有毒有害物 质等而致残者、致死者及其家属提供物 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
第七章社会保险(1)
五、生育保险
• 生育保险是指在妇女劳动者因生育子女 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由社会保险机 构给予必要的物质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险。
二、社会保险的实施原则
1、事后补偿,也要事先预防; 4、统筹兼顾,合理规划,全面发展。
第七章社会保险(1)
三、社会保险保费的负担
(一)社会保险保费负担比例的决定因素 (二)社会保险保费的负担方式
第七章社会保险(1)
(一)社会保险保费负担比例 的决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