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服务中心预约服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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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务中心预约服务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便民服务中心预约服务制度

一、预约服务是指窗口工作人员在约定非正常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外)为广大群众(以下称“预约对象”)提供办理行政审批,许可、登记方面的手续的服务。

二、预约服务对象

1.年龄在65岁以上的老人;

2.身有残疾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员;

3.其他因特殊情况不能于正常工作时间到场的群众。三、预约办件的受理范围:凡属中心办理的服务项目均可预约办理。

四、预约方式:一般由预约对象提出,但对于明确的项目,也可由窗口工作人员主动向预约对象提出。

五、工作程序

(一)预约服务对象应提前2个工作日将预约审批项目,预约的具体时间,联系电话等方面的情况告诉相应窗口,提出预约申请;

(二)窗口工作人员在接到预约服务申请后,当即向预约对象告之应约工作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一次性告知应提至材料,并做好备案记录;

(三)应约工作人员应提前10分钟抵达约定的地点,准备好所需的表格、印章等办公用品,热情、高效地为预约对象办理约定的服务事项;

(四)应约工作人员办结预约事项后,要将办结情况记录在案,并及时通知预约对象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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