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电厂技改项目节能评估方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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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电厂技改项目节能评估报告

目录

第一章总论 (1)

第一节评估目的和依据 (1)

第二节评估容与方法 (4)

第三节评估原则和程序 (5)

第二章项目概况 (7)

第一节项目及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7)

第二节项目主要方案 (7)

第三章节能评估 (22)

第一节项目用能总量及能源结构合理性评估 (22)

第二节项目与国家、地方和行业节能设计规及标准的符合性评估 (28)

第三节项目能效指标分析 (31)

第四节工艺、设备节能评定 (36)

第五节节能新工艺、新技术和新产品采用 (37)

第四章评估结论和建议 (49)

第一节评估结论 (49)

第二节建议 (50)

第一章总论

第一节评估目的和依据

1.1 评估目的

开展节能评估工作的目的是为了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避免盲目建设导致的能源浪费和用能不合理现象,以能源的高效利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努力实现“十一五”期间节能降耗的总体目标。

通过项目的节能评估,掌握该项目生产中能源消耗的种类和数量,分析项目的能耗水平及其生产用能效率,将项目能耗与国水平及行业准入条件进行比较;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评价该项目能源利用的合理性、节能措施的可行性、工艺技术的先进性;是否符合国家和行业节能设计标准、规。通过项目生产对浪费能源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客观分析,评估项目建设合理利用能源和节能方案的可靠性,并根据促进技术进步的原则提出改进意见,以保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做到合理利用能源和节约能源。

1.2 评估依据

本报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技术文件、标准和规进行评估。

1、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相关文件

(1)《中华人民国节约能源法》(2008年4月1日施行);

(2)《中华人民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3年1月1日施行);

(3)《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

(4)《国务院关于发布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发[2005]40号);

(5)《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国家发改委2007年4月);

(6)《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指南(2006)的通知》(发改环资 [2007] 21号);

(7)《“十一五”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意见》(发改环资[2006]1457号);

(8)《中国节能技术政策大纲》(2006年);

(9)《省节约能源条例》(2004年8月20日修正);

(10)《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经贸环资[2007]212号);

(11)《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十一五”工业结构调整和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政办发〔2006〕142号);

(12)《关于加强工业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源消耗准入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工业发[2006]1197号);

(13)《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试行)》(锡政办发[2008]6号);

(14)《宜兴市产业导向目录(2008年修改)》(宜政办发〔2008〕149号)。

2、标准规

(1)《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2589-2008);

(2)《用能设备能量测试导则》(GB6422-2009);

(3)《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通则》(GB17167-2006);

(4)《节能监测技术通则》(GB15316-1994);

(5)《企业能源审计技术通则》(GB/T17166-1997);

(6)《设备热效率计算通则》(GB/T2588-2000);

(7)《企业节能量计算方法》(GB/T13234-1991);

(8)《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GB/T15587-1995);

(9)《评价企业合理用热技术导则》(GB/T3486-1993);

(10)《评价企业合理用电技术导则》(GB/T3485-1998);

(11)《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GB/T7119-2006);

(12)热电联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技术规定(计基础[2001]26号)(13)火力发电厂燃料平衡导则DL/T606.2-1996

(14)火力发电厂电能平衡导则DL/T 906.4-1996

(15)《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

(16)《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2001

(17)《低压配电设计规》GB/T50054-1995

(18)《供配电系统设计规》GB/T50052-1995

(19)《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GB50055-93

(20)《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GB50015-2003

(21)《室外给水设计规》GB50013-2006

(22)《室外排水设计规》GB50014-2006

(23)《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GB50053-94

(24)《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GB50060-92

(25)《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26)《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

3、依据

(1)《某集团公司热电厂技改项目节能专篇》;

(2)《工业能效指南(2008版)》;

(3)企业提供的有关项目的资料。

第二节评估容与方法

2.1 评估容

依据《省工业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实施办法》(发改工业发[2007]1137号)文件要求,评估主要包括下列六个方面的容:

1、项目用能总量及能源结构是否合理;

2、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节能设计规及标准;

3、项目能效指标是否达到国家或地方能耗定额或限额,是否达到同行业国先进水平或者国际先进水平;

4、项目有无采用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落后工艺、设备的现象;

5、项目是否已经采用国家和省明文规定必须采用的节能新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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