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诗经》中的自然科学知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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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诗经》中的自然科学知识(一)
【内容提要】
本文拟重点挖掘《诗经》中的自然科学知识,表明其对西周天命观的动摇,并为阴阳五行学说的构成奠定了基础,也为人们逐步摆脱宗教思想的束缚准备了必要的条件。
【关键词】《诗经》自然科学农业天文历法地震物候学生物
《诗经》是我国的第一部诗歌总集,共305篇,分为风、雅、颂三部分。据高亨先生考证《诗经》所反映的历史时代约为“公元前1066-前541年”。它的内容博大丰厚,举凡政治、经济、社会、军事、外交、重大事件、历史传说、宗教伦理、民风俚俗、爱情婚姻、天文
地理、农业发展等等,无不囊括其中,真可谓是一部“百科全书”。对于《诗经》所蕴含的人文现象,学者们已从不同角度多有研究,本文拟重点挖掘《诗经》中所反映的自然科学知识。自然科学知识是随着社会生产的不断发展而逐渐积累的。《诗经》所反映的历史时期其社会的主要生产部门是农业,从《诗经》中我们看到:经过周人长期的经验积累,这一时期人们已经具有了比较科学的农业知识。这表现在:其一是周人已经有了称之为“疆理”的治田方法,在开辟田地时,注意沟洫(田间的水道、沟渠)的建治,懂得根据地形高低、河道方向来划定田界,然后建筑堤坝,挖掘沟渠。《诗经·小雅·信南山》有:“信彼南山,维禹甸之。田匀田匀原隰,曾孙田之。我疆我理,南东其亩。”“我疆我理”,《毛传》:“疆,画经界也;理,分地理也。”朱熹《诗集序》;“疆者,为之在界也;理者,定其沟、涂也。”是指划定疆界,验明土质;“南东其亩”,是指河水向东流的地方,亩道东西横贯,田亩在小沟的东西方向,河水向北或南流的地方,亩道则改为南北直灌,田亩则在小沟的南面。《大雅·绵》在追述古公亶父迁岐后开辟田地时亦出现“乃左乃右,乃疆乃里,乃宣乃亩”。表明古公亶父领导人们或左或右开地置邑、修理地界、治理土田、疏通沟洫、开沟筑垄。《大雅·公刘》追述公刘迁豳的事迹时曰:“既溥既长,既景乃冈。相其阴阳,观其流泉。”然后是“度其隰原,彻田为粮”。《毛传》训“彻”为治,彻田即是治田,开垦土地。此句也说明周人在丈量了洼地和高原之后再治理田亩播种粮食。其二,制造了较为精致的青铜农具。除了木、石制成的耒耜之类的农具外,从考古资料和《周颂·臣工》描写农官督促农夫修缮农具的“命我众人,庤乃钱镈、奄观铚艾”的诗句可判定钱(今之锄)、镈(锄一类工具)、铚(短镰)、艾即刈(镰刀)已用于农业生产,而钱、铚的使用,又表明青铜已用于制做农具。其三,已经具有选种、锄草、施肥的农业常识。《大雅·大田》曰:“大田多稼,既种既戒,既备乃事。以我覃耜,亻叔载南亩。”朱熹《诗集传》解释:“种,择其种也;戒,饬其具也”,可见周人较注意选择良种。同时,许多镈、铚的使用可判定人们也非常重视锄地。《小雅·甫田》曰:“或耘或耔,黍稷薿薿。”耘,即锄草;耔是用土培植苗根,施以肥料,这句是讲在田间有的人在锄草,有的人在施肥,只有这样黍米和高梁才会长得茂盛茁壮。《周颂·载芟》有“千耦其耘,徂隰徂畛”,描述了众人在田里、田埂锄草的情景。《周颂·良耜》有“荼寥朽止”,表明人们已认识到杂草沤腐后用这种绿肥来肥田,庄稼就长得茂盛,就会丰收。其四,已经具有防治田间害虫的方法。《小雅·大田》曰:“去其螟螣,及其蟊贼”。毛亨释:“食心曰螟,食叶曰螣,食根曰蟊,食节曰贼。”如何根除虫害呢?办法就是“秉畀炎火”,把害虫投到火里全部烧死。一千多年后的唐朝宰相姚崇面对泛滥的蝗灾,就采用了这种焚烧害虫的“古之遗法”,而且“且焚且瘗”(《旧唐书·娆崇传》)使“蝗害讫息”。除此而外,从《诗经》中我们也看到其农作物诸如黍、稷、豆、麦、稻、麻等种类显著增加,畜牧业、蚕桑、园艺等也有反映。
《诗经》中表现了周人具有的天文历法知识。从诗中出现的星宿名称和在天空中的位置,表明这一时期已经形成了在古代天文学上占重要地位的28宿的概念。28宿是我国古代天文学家把黄道,即太阳和月亮所经天区的恒星分成的28个星座。四方各有七宿:东方是角、亢、氐、房、心、尾、萁;北方有斗、牛、女、虚、危、室、壁;西方是奎、娄、胃、昴、毕、觜、参;南方是井、鬼、柳、星、张、翼、轸。《唐风·绸缪》曰:“三星在天”。三星是指一
夜之间,由于时间不同,三个星座顺次出现。首章的“绸缪束薪,三星在天”,是指参宿三星;二章的“绸缪束刍,三星在隅”,指心宿三星;末章“绸缪束楚,三星在户”,指河鼓三星。《召南·小星》有:“嘒彼小星,三五在东”、“嘒彼小星,维参与昴。”王引之《经传释词》认为“三五,举其数也。参,昴,着其名也。”朱熹亦认为:“参、昴,西方二宿之名。”《庸阝风·定之方中》的“定之方中”,朱熹《诗集传》释为:“定,北方之宿,营室星也。此星昏而正中,夏正十月也。于是时可以营制宫室,故谓之营室。”即指十月里营室星分布排列成正方形体。还有“揆之以日”,《毛诗正义》曰:“揆,度也。度日出日入以知东西”。《郑风·女曰鸡鸣》表明人们已知晓“昧旦”之时,“明星有灿”(启明星放光芒)。《豳风·七月》的“七月流火”,其火,是星名,又称大火,属心宿。因为在周代各地存在着几种历法,有夏历、殷历、周历、豳历。此句寓意是:豳历五年黄昏,火星在天空的当中,六月里便向西倾斜,七月里火星向西而下,暑天即将过去。同时,在此诗中还出现了“一之日觱发,二之日栗烈”、“三之日于耜,四之日举趾。”这表明周人在历法上的重要改革还是服务于农事活动的,正是为了发展农业。其二,对日食发生和朔日的关系有了较为明确的认识。《小雅·十月之交》曰:“十月之交,朔月辛卯。日有食之。”“朔月,谓十月之朔日,即交之日也。”“按当作朔日,朔日,初一日。”“有,通又。”这就是说,在十月日月碰头的初一辛卯,日食又出现了,从此句推断,以往在朔日曾出现日食,而“据古历学家推算,周幽王六年十月初一日食”,“是指公元前776年9月6日的日食”。侯外庐认为:“这个记载,不仅是可以准确考定日期的最早的日食记录,也是当时对日食必须发生在朔日有了了解。”这也就是说明这一时期先民们已认识到日食都发生在农历初一。从“彼月而食,则维其常”看,人们已明白了日食和月食发生时必然是“微”(诗曰“彼月而微,此日而微”)即天空幽昧不明,这是“则维其常”,也就是正常的事。但这时人们对此现象不能进行科学的解释,认识不到日食的发生是由于月球运行到地球和太阳的中间时,太阳的光被月球挡住,不能射到地面上来的缘故,只认为“不臧”,是灾祸的预兆,所以在诗中用来表达对权贵乱政殃民带来的巨大灾异的愤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