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央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
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的意见-中青联发[2005]14号
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的意见正文:---------------------------------------------------------------------------------------------------------------------------------------------------- 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的意见(中青联发[2005]14号)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勤工助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对大学生勤工助学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倡导和组织大学生在课余时间通过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获取合法报酬,是贯彻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举措。
作为社会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勤工助学能帮助大学生进一步了解国情,了解改革开放取得的伟大成就,增强社会责任感,加深对党的大政方针的理解,更加自觉地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同时,通过参与勤工助学,能够有效地帮助大学生培养劳动观念和职业道德,锻炼品格毅力,提高综合素质,实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作为高等教育收费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配套措施,勤工助学有助于贫困家庭学生获得一定经济收入、缓解经济困难,帮助他们自立自强,体现了思想政治教育“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原则,是关心和服务贫困家庭学生的有效途径,对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构建和谐校园都具有重要作用。
二、明确大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的内容挖掘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各高校要整合校内资源,规范勤工助学岗位,建立勤工助学基地,积极在校园内部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勤工助学岗位。
要结合人事制度和校内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积极推进学生兼任“助教、助研、助管”工作,力争用3—4年的时间,使60%以上的在校研究生和部分本科生能够拥有“三助”岗位。
某某大学社会实践与社会服务学分认定办法
某某大学社会实践与社会服务学分认定办法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发展繁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的若干意见》(教社政[2003]1号)和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中青联发[2005]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本科学生社会实践与社会服务的管理,鼓励我校学生深入基层、服务社会,在服务与实践中锻炼自我、提升自我,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学分认定内容与范围社会实践参与对象为某某大学全日制四年制在校生。
学生在课余时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在实践活动中完成预定任务,成绩突出,可申请社会实践活动学分。
社会实践学分认定范围为:(一)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包括专业实践、主题教育实践);(二)学院及以上有关部门组织的青年志愿者活动;(三)学院有关部门组织或认可开展的其他社会实践活动。
如:兴趣小组、专业社团、自主创业等。
二、学分认定与计算方法:(一)假期专业实践学生参加假期专业实践完成预定任务,时间在2周及以上,并提交实践成果(实践手册、总结等),经考核合格者,可申请 1学分;考核优秀,获院级或院级以上表彰奖励者,可申请2学分。
(二)寒暑期主题教育实践经学院选拔,学生参加寒暑期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完成预定任务,时间在2周及以上,并提交实践成果(实践手册、总结等),经考核合格者,可申请 1学分;考核优秀,获院级或院级以上表彰奖励者,可申请2学分。
(三)青年志愿者活动学生参加学院及以上有关部门组织的青年志愿者活动(公益劳动以及其他义务工作)完成任务表现突出,累计时间达2周及以上者,可申请1学分;经学院年度评比,获院级或院级以上表彰奖励者,可申请2学分。
(四)其他社会实践活动学校有关部门组织或认可开展的其他社会实践活动,学分计算根据实践活动考核结果确定。
考核内容包括:活动时间(累计2周及以上)、活动记录、完成任务情况、取得成果等。
可申请的学分分别为1、2分。
三、申报、核准程序(一)假期社会实践的学分在活动结束后申请。
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财政厅、文化厅、团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宣传部、教育局、财政局、文化局、团委,中央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各军区、各军兵种、各总部、武警部队政治部,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为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高校实践育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重要性1.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是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于国民教育全过程,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大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必然要求。
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实践育人工作。
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是党的教育方针的重要内容。
坚持理论学习、创新思维与社会实践相统一,坚持向实践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是大学生成长成才的必由之路。
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对于不断增强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对于坚定学生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自觉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对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服务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力资源强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2.进入本世纪以来,高校实践育人工作得到进一步重视,内容不断丰富,形式不断拓展,取得了很大成绩,积累了宝贵经验,但是实践育人特别是实践教学依然是高校人才培养中的薄弱环节,与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要求还有差距。
要切实改变重理论轻实践、重知识传授轻能力培养的观念,注重学思结合,注重知行统一,注重因材施教,以强化实践教学有关要求为重点,以创新实践育人方法途径为基础,以加强实践育人基地建设为依托,以加大实践育人经费投入为保障,积极调动整合社会各方面资源,形成实践育人合力,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努力推动高校实践育人工作取得新成效、开创新局面。
教育部关于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
教育部关于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一、背景介绍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推进,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日益受到重视。
为了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创新精神,教育部特发布本指导意见,以规范和引导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二、指导原则1.综合性原则:社会实践活动应与学科知识有机结合,旨在促进综合素养的全面发展。
2.实践性原则:社会实践活动要注重实践操作,学生应积极参与实践活动,通过实践提高能力。
3.个性原则:社会实践活动应根据学生兴趣爱好和个人特长进行引导,不应强制性安排。
4.安全性原则:社会实践活动要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相关措施要得到充分考虑和准备。
三、指导内容1.活动形式多样:社会实践活动可以采取实地考察、实验探究、社会调查、志愿服务等形式,内容涵盖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等多个领域。
2.学科融合: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要与学科知识相结合,通过理论指导、实践操作和反思总结的全过程,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动手能力。
3.社会参与: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应鼓励学生参与社会实践项目,提高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素养。
4.课外拓展: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可以作为课外拓展的一部分进行,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和学科体验。
四、实施方法1.学校组织:学校应根据学生的年级和兴趣爱好,组织相应主题的社会实践活动,并将其纳入教学计划。
2.老师引导:老师应起到指导和辅导的作用,指导学生如何制定实践计划、开展实践活动,并及时进行评价和反馈。
3.社会资源:学校可以利用社会资源,邀请相关专家、企业家等参与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和实践经验。
4.评价评估:学校应建立相应的评价体系,对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进行评估和考核,引导学生进行及时反思和总结。
五、指导建议1.培养兴趣:学校应引导学生根据自身兴趣选择社会实践项目,激发他们的学习热情和实践动力。
2.强化实践操作:学校要注重实践操作环节的设计,鼓励学生亲自动手、实地观察,提高他们的实践技能。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doc
附件2.《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
附件3.《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
附件4.《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的意见》
附件5.《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
附件6.《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
《意见》指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要按照充分体现当代马克思主义最新成果的要求,全面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学科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大学生头脑工作。要联系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联系大学生的思想实际,把传授知识与思想教育结合起来,把系统教学与专题教育结合起来,把理论武装与实践育人结合起来,切实改革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改善教学手段。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课程负有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职责。要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在哲学社会科学教学中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用科学理论武装大学生,用优秀文化培育大学生。高等学校各门课程都具有育人功能,所有教师都负有育人职责。广大教师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率先垂范、言传身教,以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人格给大学生以潜移默化的影响。要把思想政治教育融入到大学生专业学习的各个环节,渗透到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各个方面。要深入发掘各类课程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在传授专业知识过程中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使学生在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过程中,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提高政治觉悟。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文)及配套文件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文)精神,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中共中央宣传部等相关部门相继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中青联发[2005]3号文)、《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教社政[2005]1号文)、《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4]16号文)、《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号文)、《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5号文)、《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的通知》(教社政[2004]13号文),以上文件全文见附件。
--年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实施文件及选题若干
关于组织开展--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各系团总支: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中青联发[2005]3号)精神,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把创新思维和社会实践紧密结合起来”的号召,结合庆祝建党九十周年的契机,引导广大学生积极投身社会实践活动,践行科学发展观,鼓励学生深入到人民群众中学习,提高社会实践能力,自觉增强服务社会的公民意识,院团委决定,继续组织我院广大青年学生,开展2011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读党史、察民情、大爱献祖国”二、活动内容:社会实践活动主要围绕庆祝建党九十周年、防灾减灾科普宣传、科技帮扶、法律宣讲、支教扫盲、环境保护、“两课”调研等方面开展,同时,结合学院专业特色,到**行业基层单位开展实践活动。
三、组织机构组长: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名):办公室负责人: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名):四、活动时间:--年7月25日—--年8月25日五、活动组织:1、各系、各团学组织利用假期组织社会实践活动,成员可跨年级、跨专业、跨系部。
团队人数控制在3—12人,时间控制在7天以内,重点实践团队需有教师带队方可参加活动,带队教师人数一般为1-2人。
2、除暑期社会实践团队外,各系应鼓励学生个人利用暑期返乡期间积极开展有价值的社会实践。
个人暑期社会实践应以社会调研、社会服务等方式完成,以个人身份进行调研的暑期社会实践无需提前申报,待调研结束后,依据调研报告、调研论文及实践单位的评语和证明参选暑期实践先进个人的评选。
3、院团委组织各系、各团学组织进行申报,填写《****--年暑期社会实践计划书》,一式四份(见附表),于7月1日下午5点前交到团委办公室,所有表格电子版发至.......@.com。
(此文件可在团委网站下载。
)4、团委将组织专家对各系所申报的社会实践项目进行评审,在7月6日前公布评审结果,确定最终的入选团队。
广东工业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社会实践组织实施办法(1)
==============================专业收集精品文档========================================================================= ===============================广东工业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社会实践组织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和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大学生社会实践的组织管理,建立大学生社会实践的长效机制,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社会实践是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环节之一,要坚持育人为本、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所指的社会实践是指在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和军政训练之外的、有组织的社会调查、生产劳动、科技文化服务、勤工助学、志愿服务等活动。
主要指寒暑假集中开展的“三下乡”(指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四进社区”(指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和课余时间开展的校内外志愿服务活动。
主要包括以下两类:1.以认知社会、了解社会为导向的各种社会角色体验类实践活动。
利用寒暑假或课余时间,依托某一社会单位,在某一具体岗位上从事工作,具体形式包括岗位体验、社会兼职、勤工助学、社会观察等。
2. 以发展服务社会能力、提高就业竞争力为导向的各种素质拓展类实践活动。
利用寒暑假或课余时间,结合专业方向及成长需要,参加社会调查、专题调研、政策宣讲、创业实践、科技服务、文化传播、支教支农、社区援助、社工服务、公益==============================专业收集精品文档==============================专业收集精品文档========================================================================= ===============================活动等。
大学生社会实践改进对策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普及,大学生社会实践已经成为培养学生综合素质、提高学生社会适应能力的重要途径。
然而,在当前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其实效性。
为了更好地发挥大学生社会实践的作用,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改进对策。
一、明确社会实践目标1. 强化思想政治教育。
通过社会实践,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2. 提升专业技能。
结合专业特点,让学生在实践中锻炼和提升专业技能,为将来就业奠定基础。
3. 培养创新精神。
鼓励学生在实践中勇于创新,发挥自己的潜能,为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4. 增强团队协作能力。
通过社会实践,让学生学会与他人沟通、协作,提高团队意识。
二、优化社会实践内容1. 拓展实践领域。
不仅限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还可以涵盖社区、农村、贫困地区等,让学生了解社会各个层面。
2. 注重实践与专业相结合。
根据专业特点,设计有针对性的实践项目,使学生在实践中提高专业技能。
3. 强化实践项目的创新性。
鼓励学生参与具有创新性的实践项目,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
4. 丰富实践形式。
结合线上线下、国内国外等多种形式,提高实践活动的趣味性和吸引力。
三、加强社会实践指导1. 建立健全社会实践指导体系。
学校应设立专门的社会实践指导机构,负责制定实践计划、组织实践活动、提供咨询服务等。
2.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选拔具备丰富实践经验和较高指导能力的教师担任社会实践指导教师,提高指导水平。
3. 建立实践导师制度。
为每位学生配备一名实践导师,负责学生在实践过程中的指导、沟通和反馈。
4. 强化实践过程中的监督与管理。
确保实践活动顺利进行,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四、完善社会实践评价体系1. 建立多元化评价体系。
将学生的实践表现、专业技能、创新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方面纳入评价范围。
2. 重视实践过程中的过程评价。
关注学生在实践过程中的成长和进步,而非仅仅关注结果。
3. 建立学生实践档案。
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
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9.07.10•【文号】教高函〔2019〕12号•【施行日期】2019.07.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加强大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的培养,是提高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内容。
实习是高校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之一。
近年来,在高校和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共同努力下,产学研融合不断深入,大学生实习工作稳定开展、质量稳步提高。
同时,部分高校对实习不够重视、实习经费投入不足、实习基地建设不规范、实习组织管理不到位等现象仍然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才培养质量整体提升。
为进一步提高实习质量,切实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现就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习的意义和要求1.充分认识实习的意义。
实习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课堂教学的重要环节,是学生了解社会、接触生产实际,获取、掌握生产现场相关知识的重要途径,在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树立事业心、责任感等方面有着重要作用。
2.准确把握新时代实习的要求。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奔腾而至,正在迅速改变着生产模式和生活模式。
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为代表的新型生产方式,对产业运营、人力资源组织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高校必须坚持以本为本、落实四个回归,积极应变、主动求变,把实习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实习教学改革与研究,健全实习教学体系、规范实习安排、加强条件保障和组织管理,切实加强和规范实习工作,确保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
二、规范实习教学安排3.加强实习教学体系建设。
【重要思政文献】关于深入持久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几点意见
关于深入持久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几点意见(1996年12月28日)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已成为高校广泛开展、青年学生自觉参与的一项具有生命力的活动,在帮助学生深入实际,了解社会,了解国情,自觉走与实践相结合、与工农群众相结合的正确成长道路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推动这项活动进一步深入发展,加强这项活动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其在新的形势下对青年学生成长的重要作用,特提出如下意见:一、结合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历史进程对青年学生提出的客观要求,坚持不懈地把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要通过社会实践活动,进一步加深大学生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理解,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确立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坚强信念。
要在实践中对学生进行生动活泼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改革开放形势教育,帮助他们了解我国改革开放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加深对党的基本路线以及党和政府所采取的一系列深化改革的方针、政策、措施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增强支持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要注意引导学生认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对人才与科技的强烈需求,认识经济体制转变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对人才素质提出的新要求,珍惜国家和个人所面临的发展机遇,增强振兴中华、奋发成才的紧迫感和使命感。
各地各校可按照上述要求,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根据实际,确定每年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主题和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并形成制度,不断推进这项活动的实施。
二、坚持“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的指导方针,使社会实践活动更好地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大局服务,为青年学生健康成长服务,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服务。
要动员青年学生积极参与扫除青壮年文盲,普及科学文化知识活动,为促进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作出应有的贡献。
要发挥学生科技文化知识,结合学校的特点,加大科技文化服务的力度,有针对性地安排活动,把学生受教育和为各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特别是农村贫困地区脱贫致富作贡献紧密结合起来。
教育部等部门关于高校进一步加强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财政厅、文化厅、团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宣传部、教育局、财政局、文化局、团委,中央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各军区、各军兵种、各总部、武警部队政治部,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为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高校实践育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重要性1.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是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于国民教育全过程,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大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必然要求。
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实践育人工作。
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是党的教育方针的重要内容。
坚持理论学习、创新思维与社会实践相统一,坚持向实践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是大学生成长成才的必由之路。
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对于不断增强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对于坚定学生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自觉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对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服务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力资源强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2.进入本世纪以来,高校实践育人工作得到进一步重视,内容不断丰富,形式不断拓展,取得了很大成绩,积累了宝贵经验,但是实践育人特别是实践教学依然是高校人才培养中的薄弱环节,与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要求还有差距。
要切实改变重理论轻实践、重知识传授轻能力培养的观念,注重学思结合,注重知行统一,注重因材施教,以强化实践教学有关要求为重点,以创新实践育人方法途径为基础,以加强实践育人基地建设为依托,以加大实践育人经费投入为保障,积极调动整合社会各方面资源,形成实践育人合力,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努力推动高校实践育人工作取得新成效、开创新局面。
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学生社会实践与社会服务学分认定办法
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学生社会实践与社会服务学分认定办法(2009年3月修订)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发展繁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的若干意见》(教社政[2003]1号)和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中青联发[2005]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本科学生社会实践与社会服务的管理,鼓励我校本科学生深入基层、服务社会,在服务与实践中锻炼自我、提升自我,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社会实践与社会服务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载体,也是我校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我校本科学生必修课程,按2学分计,成绩认定为合格和不合格。
2.学校教务处、团委对我校社会实践与社会服务的组织实施工作进行总体指导和管理。
各学院委托分团委书记或者选派专人作为指导教师,负责本科学生社会实践与社会服务工作的管理与认定。
3.我校学生参与社会实践与社会服务的内容包括:(1)参与学校各机关部处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2)参与学校团学组织、学生社团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和集体活动;(3)参与学院、学院团学组织与社团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和集体活动;(4)参与班级、团支部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和集体活动。
4.社会实践与社会服务活动分为国情教育类、志愿服务类、文体活动类、生产劳动类,鼓励学生参与不同类别的社会实践与服务活动。
5.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参与不少于8项的社会实践与社会服务活动,其中志愿服务类的活动不少于1项。
6.学生参与社会实践与社会服务的信息,需由相关单位负责人提供证明,方可作为考核的依据。
具体如下:(1)参与学校各机关部处组织开展的公益活动和集体活动,由各机关部处相关部门负责人证明。
(2)参与校团委、校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的公益活动和集体活动,由校团委相关部门负责人证明。
(3)参与学院、学院团学组织与社团组织开展的公益活动和集体活动,由所在学院团委负责人证明。
(4)参与班级、团支部组织开展的公益活动和集体活动,由班主任证明。
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意见
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意见中青联发 [2005]5号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 2004‟16号)精神,现就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重要性随着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高校学生社团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网络社团增多、跨校活动增多、与社会联系增多等新情况和新趋势。
大学生社团在建设中存在着管理不够规范、硬件条件有限、发展还不平衡等问题。
在新形势下,各地各高校要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培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
二、明确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推动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积极性;坚持建设和管理并重,积极扶持、规范运作,促进健康发展;推动学生社团在活跃校园文化、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服务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积极支持学生社团活动,大力促进学生社团发展;切实加强对学生社团管理,引导学生社团健康发展。
三、积极支持大学生社团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支持学生社团开展活动。
支持和引导学生社团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按照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理论学习、学术科技、文化娱乐、社会实践、志愿服务、体育竞技等活动。
各地各高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举办优秀社团评比展示、社团文化节、社团活动展演等方式,进一步活跃社团活动,扩大社团在学生中的影响,为学生社团发展注入活力、创造条件、搭建舞台、营造氛围。
团中央、教育部将定期组织社团开展交流活动,评选全国优秀学生社团。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小我融入大我,青春献给祖国”高校师生主题社会实践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小我融入大我,青春献给祖国”高校师生主题社会实践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24.07.23•【文号】教思政厅函〔2024〕13号•【施行日期】2024.07.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小我融入大我,青春献给祖国”高校师生主题社会实践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4〕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湖南第一师范学院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学校思政课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时代新人铸魂工程,打造新时代社会实践育人新范式,紧扣全国高校“传承红色基因、学思践悟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宣传教育安排,进一步引导广大高校师生用脚步丈量祖国大地、用眼睛发现中国精神、用耳朵倾听人民呼声、用内心感应时代脉搏,推动形成师生同学、同研、同讲、同行的生动局面,以火热青春献礼新中国成立75周年,教育部决定面向全国高校组织开展2024年“小我融入大我,青春献给祖国”师生主题社会实践。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小我融入大我,青春献给祖国二、主要内容(一)“求真力行”国情调研实践聚焦新中国成立75周年以来的辉煌历程和伟大成就,组织高校师生追寻习近平总书记调研考察足迹,深入党的创新理论的起始点和发源地,广泛开展国情考察、社会观察、学习体验、调查研究,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在今昔对比、中外比较中感受习近平总书记的领袖魅力和人民情怀,深入领会伟大思想形成的实践基础、理论渊源和发展脉络,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对党的创新理论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把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融入血脉、付诸行动。
(二)“文化润心”学思践悟实践聚焦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深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涵育,组织高校师生深入“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红色文化弘扬基地、学生综合素质训练基地、全国高校综合性教育实践体验基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基地等育人平台基地,学思践悟校史、行业产业发展史、城市区域建设史中的红色基因,贯通学习“五史”和新时代伟大成就,引导师生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深层力量,自觉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中青联发[2005]3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中青联发[2005]3号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重要意义1.理论联系实际是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是党的教育方针的重要内容,理论教育和实践教育相结合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根本原则。
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了解社会、认识国情,增长才干、奉献社会,锻炼毅力、培养品格,对于加深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解,深化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坚定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信念,增强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对于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2.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大学生社会实践不断加强,取得了显著成效,已经成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径。
但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情况、新变化,大学生社会实践还存在薄弱环节,社会实践的方式方法、形式途径还不多,社会实践的新体制新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社会实践活动基地建设还不能满足需要,一些高校领导对大学生社会实践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办法不多,全社会共同支持大学生社会实践的局面尚未形成。
必须在巩固已有工作成果基础上,采取更加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使之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发挥更加积极作用。
二、进一步明确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总体要求和工作原则3.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大学生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以了解社会、服务社会为主要内容,以形式多样的活动为载体,以稳定的实践基地为依托,以建立长效机制为保障,引导大学生走出校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开展教学实践、专业实习、军政训练、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科技发明和勤工助学等,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_教思政[2012]1号
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财政厅、文化厅、团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宣传部、教育局、财政局、文化局、团委,中央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各军区、各军兵种、各总部、武警部队政治部,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为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高校实践育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重要性1.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是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于国民教育全过程,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大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必然要求。
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实践育人工作。
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是党的教育方针的重要内容。
坚持理论学习、创新思维与社会实践相统一,坚持向实践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是大学生成长成才的必由之路。
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对于不断增强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对于坚定学生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自觉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对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服务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力资源强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2.进入本世纪以来,高校实践育人工作得到进一步重视,内容不断丰富,形式不断拓展,取得了很大成绩,积累了宝贵经验,但是实践育人特别是实践教学依然是高校人才培养中的薄弱环节,与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要求还有差距。
要切实改变重理论轻实践、重知识传授轻能力培养的观念,注重学思结合,注重知行统一,注重因材施教,以强化实践教学有关要求为重点,以创新实践育人方法途径为基础,以加强实践育人基地建设为依托,以加大实践育人经费投入为保障,积极调动整合社会各方面资源,形成实践育人合力,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努力推动高校实践育人工作取得新成效、开创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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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中青联发[2005]3号2005年2月1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重要意义1. 理论联系实际是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是党的教育方针的重要内容,理论教育和实践教育相结合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根本原则。
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了解社会、认识国情,增长才干、奉献社会,锻炼毅力、培养品格,对于加深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解,深化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坚定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信念,增强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对于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2. 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大学生社会实践不断加强,取得了显著成效,已经成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径。
但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情况、新变化,大学生社会实践还存在薄弱环节,社会实践的方式方法、形式途径还不多,社会实践的新体制新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社会实践活动基地建设还不能满足需要,一些高校领导对大学生社会实践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办法不多,全社会共同支持大学生社会实践的局面尚未形成。
必须在巩固已有工作成果基础上,采取更加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使之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发挥更加积极作用。
二、进一步明确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总体要求和工作原则3. 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大学生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以了解社会、服务社会为主要内容,以形式多样的活动为载体,以稳定的实践基地为依托,以建立长效机制为保障,引导大学生走出校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开展教学实践、专业实习、军政训练、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科技发明和勤工助学等,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4. 大学生社会实践的工作原则是:(1)坚持育人为本,牢固树立实践育人的思想,把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作为首要任务。
(2)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提高社会实践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
(3)坚持课内与课外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确保每一个大学生都能参加社会实践,确保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社会实践的全过程。
(4)坚持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保证大学生社会实践长期健康发展。
(5)坚持整合资源,调动校内外各方面积极性,努力形成全社会支持大学生社会实践的良好局面。
三、把大学生社会实践纳入教学计划,不断丰富社会实践的内容5. 进一步加强以教学实践、专业实习为主要内容的实践教学。
把实践教学作为课堂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巩固理论教学成果的重要环节,使大学生在参与实践教学的过程中,深刻体会蕴涵在各门课程中反映人类文明成果、弘扬民族精神、体现科学精神、揭示事物本质规律的内容,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要把实践教学的要求落实到每一个部门、每一门课程和每一位教师,体现在专业培养计划、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师的岗位职责中。
要着重解决好实践教学经费投入、实验教学资源、实习教学质量、毕业设计质量、实践教学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6. 认真组织军政训练。
要把军政训练作为必修课,纳入学校整体教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使大学生在军政训练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增强国防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培养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精神,加强组织纪律观念,发扬艰苦奋斗、吃苦耐劳作风。
要积极争取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的支持,选派优秀指战员组织指导大学生军政训练。
7. 深入开展社会调查。
要组织大学生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形成调研成果。
高校要加强对大学生社会调查的选题、途径、过程的管理和指导,开设社会调查课程或讲座,帮助大学生正确认识社会现象,掌握科学研究方法,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努力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在校期间每人至少要开展一次社会调查,写出一篇较高质量的社会调查报告。
8. 广泛开展生产劳动和社会服务。
高校要创造条件,引导大学生参加生产劳动,培养大学生的劳动观念和职业道德。
大力倡导大学生参加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引导大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服务人民,奉献社会,培养为人民服务的道德观,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
要拓展社会服务的新领域、新载体、新形式,鼓励大学生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贫困地区支教计划、青春红丝带志愿行动等活动。
要把大学生志愿者纳入中国青年志愿者规范管理的范畴,激发大学生参与社会服务的热情,带动更多大学生参与到志愿服务中来。
9. 大力开展科技发明。
引导大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参与技术改造、工艺革新、先进适用技术传播,为经济社会发展献技出力,不断提高大学生的科学素养,培养良好的学术道德,弘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科学精神。
要规范和促进大学生科技成果转化,鼓励大学生开展创业实践,提高创业技能。
10. 扎实开展勤工助学。
要为大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创造条件,建立规范有效的勤工助学管理制度,鼓励大学生在完成学业的同时,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各级政府要广开渠道,努力帮助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取得合理的经济收入,增进对社会和国情的了解。
要加强大学生参加校外勤工助学活动的管理,维护大学生的合法权益。
坚决禁止大学生参与传销等非法活动。
11. 积极开展“红色之旅”学习参观。
要组织大学生到革命纪念地、改革开放前沿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显著的地方学习参观,了解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历史和成就,增强大学生对党的感情,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热爱,激发他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责任感。
要充分发挥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烈士陵园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教育作用。
学习参观要突出教育主题,增强教育效果,力戒形式主义。
四、全面深入开展“三下乡”和“四进社区”活动12. 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和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是新形势下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的有效载体。
要广泛发动大学生利用寒暑假等时间开展“三下乡”和“四进社区”活动。
高校要更加主动地与地方沟通,进一步明确实践服务的内容,根据需求选派相关专业的大学生组成团队,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当地团组织要在党政的领导和支持下,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安排好活动的时间、地点和具体内容。
活动所在单位要对大学生的表现作出鉴定。
13. 高校要根据年度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点和不同年级、专业大学生的具体情况,像组织课堂教学一样,精心设计、周密安排大学生参加“三下乡”和“四进社区”活动。
高校团委要根据计划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在校期间至少参加一次“三下乡”和“四进社区”活动,开展活动的时间不少于两周。
并在开学初,以团支部、班级等为单位进行总结交流。
五、探索建立大学生社会实践的长效机制14. 探索建立社会实践与专业学习、服务社会、勤工助学、择业就业、创新创业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要把社会实践纳入学校教学计划,规定学时学分,对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提出时间和任务要求。
要把大学生社会实践作为对高等学校办学质量和水平评估考核的重要指标,纳入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和教育教学评估体系。
要制定行之有效的考核办法和激励机制,把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的情况记入《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定期评选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
15. 建立多种形式的投入保障机制。
对教学实践、专业实习、军政训练,要在学校教学经费中作出安排,确保人人参加;对“三下乡”和“四进社区”活动,学校要建立专项经费,地方政府要给予大力支持;对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和社会服务、科技发明、勤工助学、“红色之旅”,要大力提倡和引导大学生自愿参加,政府和社会各方面予以一定支持。
16. 把大学生社会实践与教师社会实践结合起来,组织高校干部教师参加、指导社会实践。
学校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哲学社会科学课教师、辅导员和班主任都要参加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鼓励专业教师参与、指导大学生社会实践。
要把干部、教师参加和指导大学生社会实践计入工作量,作为考评的重要依据,调动干部、教师参与社会实践的积极性。
17. 建立相对稳定的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
高校要主动与城市社区、农村乡镇、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企事业单位、部队、社会服务机构等联系,本着合作共建、双向受益的原则,从地方建设发展的实际需求和大学生锻炼成长的需要出发,建立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基地,力争每个学校、每个院系、每个专业都有相对固定的基地,长期坚持,使学生受锻炼,当地见效益。
定期评选表彰大学生社会实践示范基地和优秀基地。
六、切实加强对大学生社会实践的领导18.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为高校组织社会实践活动创造条件,提供便利。
各地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建立由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大学生社会实践联席办公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
地方各级政府要把支持大学生社会实践列入政府财政,给予具体支持。
各地宣传部门、文明办、教育部门和共青团组织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明确各自任务,形成工作合力。
高校要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大学生社会实践领导小组,统筹安排,抓好落实。
要加强安全教育,制定安全预案,确保师生参加社会实践安全。
19. 动员社会各方面支持大学生社会实践。
制定社会各方面支持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政策和具体办法,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为大学生社会实践创造有利条件。
鼓励支持社会各方面接纳大学生社会实践。
20. 加强对大学生社会实践的宣传。
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要深入宣传报道大学生社会实践,为大学生社会实践营造良好氛围。
要加强有关大学生社会实践网站建设,构建社会实践网上工作平台。
要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理论研究,指导社会实践深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