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车辆疏导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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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园车辆疏导应急预案
1.0总则
1.1 目的
为了建立天津开发区怡合物业有限公司丽水园物业服务中心车辆疏导等应急处置机制,确保车辆堵塞疏导应急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程度地减轻因车辆堵塞而造成的各种损失;特制定《天津开发区怡合物业有限公司丽水园物业服务中心机动车辆疏导等事故应急预案》。
1.2 编制依据
本预案根据国家、市、区相关法律、法规和怡合物业公司车辆管理相关规定编制。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天津开发区怡合物业有限公司丽水园物业服务中心所造成堵塞或可能造成危害业主/住户生命、财产损失的车辆起火、车辆故障、车辆交通事故、突发自然灾害等各类事故。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损失。把方便业主、保障安全快速通行放在首位,把因堵塞等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公司和管理处领导的领导下,按照在处置车辆堵塞疏导等事故中的职责分工和权限,分级负责,协调有序开展疏导等工作。
(3)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堵塞疏导等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建立应对车辆堵塞等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组织机构成立天津开发区怡合物业有限公司丽水园物业服务中心车辆疏导等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值班经理
副组长:秩序主管/当班领班
成员:秩序部全体人员
2.2 机动车辆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编制、修订机动车辆堵塞等事故应急预案。
(2)组织、指挥和协调相关应急处置。
(3)对机动车辆堵塞等事故做出调查、评估、报告和通报;必要时,协助派出所等对车辆事故的调查、取证。
(4)完善车辆堵塞等事故监测和预防系统。
(5)采取应急行动,对事故作出判断,下达指令,积极组织车辆驾驶人员进行避让等疏导,及时恢复正常通行等秩序;必要时,请求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援助。
(6)根据事故的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应急处置措施或适时结束应急处置程序,指导堵塞等事故善后工作。
3 预防与预警
3.1 预防及预警信息
制订车辆堵塞等事故的有效预防、预警和处置措施,形成完善的预警工作机制。对可能引发车辆堵塞等事故的隐患和苗头,要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
3.2 预警行动
车辆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预警信息后应迅速核实情况,及时、有效地采取处置措施,将堵塞等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4 有关应急预案
4.1 车辆起火应急预案
(1)机动车辆在行驶过程中起火,应告知驾驶员应立即靠右侧停车,并使用车载灭火器灭火;要求车上人员迅速离开车辆,秩序维护员要立即和过往车辆人员一起帮助车主,并报告给应急领导小组,视情况请求拨打 119 报警电话;失火车辆如随车带有贵重物品或货物时,秩序维护员应和随车人员应负责警戒,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抢救随车物资;车辆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参与灭火,保护好现场重要物资,必要时进行安全转移;在报告管理处和公司领导的同时,应迅速清理出应急通道,保障正常的交通通行。事后要及时将车辆堵塞等事故发生、处理的全过程书面上报公司相关领导。
(2)在处理车辆起火事故时,秩序维护员或管理处工作人员必须及时进行疏导急待通行的车辆;如事故发生在入口/出口处,在给相关车主解释和劝导的同时,指派专人指挥协调出入车辆由出口/入口通行;如事故发生在小区内交通要道处,在给相关车主解释和劝导的同时,指派专人指挥协调急待通行的车辆尽可
能就地掉头,沿相反的方向通行,尽快使相关车辆驶出小区或停到相应的泊位上。对于特殊位置或特殊车辆暂时无法及时驶离事发区域的,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或管理处工作人员要耐心劝导相关车主,尽量安抚车主情绪,必要时可带其离开事故现
场予以安抚;对于有急事需办或离开的,应急领导小组或管理处工作人员要尽可能给相关业主予以相应的援助。
(3)事故发生后或处理中的预警
一旦出入口或交通要道发生各种可能堵塞道路的事故时,秩序维护员或管理处工作人员及时在园区各交通要道或出入口进行预警;协调指挥相关车主尽量避免驶入事发区域,选择可通行的道路或出入口,及早预防和避免道路堵塞的发生。
4.2 车辆故障应急预案
(1)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生故障时,应请驾驶员应立即将车停靠边或安全地带(可能和必要时可协商人工推行至不影响正常通行的地方),在道路来车方向距故障车5至 20 米处摆放故障车警示牌,亮起警示灯。
(2)妥善安置故障车辆后,请驾驶员初步判定故障原因,排除故障。
(3)驾驶员难以自行排除,秩序维护员应维护现场秩序,确保车辆、人员、随车物品的安全,同时报告机动车辆应疏导急领导小组,等待支援。
(4)机动车辆疏导等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协助车主组织专业维修人员,及时赶赴车辆故障现场,帮助排除车辆故障;现场无法排除时,在征得车主同意后应请求修理厂或交警帮助,将故障车送修理厂进行维修。
(5)在处理车辆事故时,秩序维护员或管理处工作人员必须及时进行疏导急
待通行的车辆;如事故发生在入口/出口处,在给相关车主解释和劝导的同时,指派专人指挥协调出入车辆由出口/入口通行;如事故发生在小区内交通要道处,在给相关车主解释和劝导的同时,指派专人指挥协调急待通行的车辆尽可能就地掉头,沿相反的方向通行,尽快使相关车辆驶出小区或停到相应的泊位上。对于特殊位置或特殊车辆暂时无法及时驶离事发区域的,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或管理处工作人员要
耐心劝导相关车主,尽量安抚车主情绪,必要时可带其离开事故现场予以安抚;对于有急事需办或离开的,应急领导小组或管理处工作人员要尽可能给相关业主予以相应的援助。
(6)事故发生后或处理中的预警
一旦出入口或交通要道发生各种可能堵塞道路的事故时,秩序维护员或管理处工作人员及时在园区各交通要道或出入口进行预警;协调指挥相关车主尽量避免驶入事发区域,选择可通行的道路或出入口,及早预防和避免道路堵塞的发生。
4.3 车辆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发生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时,请司机或随乘人员应注意保证自身安全,保护好现场,立即拨打 110 电话报警,同时秩序维护员应向机车辆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因特殊情况需改变现场的,要做好标记,尽可能找到证明人,取得联系方式。
(2)当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应视情况开展助救或拨打 120;但需要保持与机动车辆应急领导小组的联系。
(3)车辆应急领导小组接报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迅速赶赴现场,配合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