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集团资金管理工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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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工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一、定义与目的
1、定义
资金管理是指以资金管理制度为平台,对集团公司及所属全资、控股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资金的计划、筹集、调度、增值、风险控制、核算与考核等资金运作的具体行为进行规范控制和监督。
2、目的
保证资金使用的安全、合理、高效,保障公司运作和项目拓展及其他资金需要。
二、管理原则
1、集团公司建立以集团公司为管理中心和调度枢纽项目公司为基本运作单位的资金两级管理体系。
2、集团公司的资金运作实行统一调度、保证重点、有偿使用、按实考核。
3、集团公司资金管理兼顾风险控制与运作效率、管理与服务、集权与授权的要求。
三、管理职责
1、集团公司董事会是集团公司范围内资金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集团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审定和集团公司范围内资金运作过程中一切重大事项的决策和控制。集团公司常务副董事长受集团公司董事长的委托和授权,主持集团公司的资金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2、项目公司总经理是所在公司资金计划、筹措、调度、风险控制及基础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3、集团公司计划资金咅是集团公司资金计划、筹措、调度、风险控制及基础管理工作的责任部门,负责集团公司范围内资金的计划和分析、筹措和调度、核算和考核,对项目公司的资金管理工作予以指导和监督。
4、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企业发展部是集团公司资金管理的协助部门。
四、效力与修订
1、本规程对集团公司及项目公司的资金计划、筹措、调度、核算、风险控制等工
作具有约束力,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其中控股项目公司须经其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2、集团公司参股的项目狷建议执行本规程。
3、本规程经集团公司董秋或其授权人批准后实施。
4、本规程由集团公司计划资金部负责解释,根据集团公司的发展情况予以修订。
第二章银行帐户管理工作规程
1、目的
集中利用资源,规范银行帐户开设和撤消工作,提高银行帐户管理水平。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公司及项目公司的银行帐户管理工作。
3、职责
3.1集团公司计划资金部是集团公司银行帐户管理的经办和责任部门是项目公司基本结算户开设和撤消的主管部门,集团公司计划资金部经理是该项工作的责任人。3.2项目公司总经理负责审定所在公司基本结算帐户和一般帐户的开设和撤消。
3.3项目公司财务部是银行帐户管理的执行部门。
4、工作程序
4.1集团公司开设或撤消基本结算帐户
4.1.1集团公司计划资金部根据融资、结算、税收等需要,填写《银行结算帐户开立/撤消申请表》(附表2.1),由集团公司计划资金部经理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审定。
4.1.2集团公司计划资金咅根据总经理的意见向有关银行申请设立基本结算帐户,填制《开户申请表》提供有关营业执照、企业法人代码证、印鉴卡等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4.1.3艮行批准后,集团公司汁划资金部负责将帐户资料(企业名称、开户行、帐号)送交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
4.2集团公司开设或撤消一般结算帐户
由计划资金部负责填写《银行结算帐户开1撤消申请表》报计划资金部经理审批决定,并参照4.1.—4.1.3程序执行。
4.3项目公司开设或撤消基本结算帐户
431项目公司财务部根据融资、结算、税收等需要,填写《银行结算帐户开立撤消申请表》(附表2.1),报集团公司计划资金部,由集团公司计划资金部经理审核并签署意见后,送项目公司总经!审定。
432项目公司财务部根据总经理的意见,向有关银行申请设立基本结算帐户,填制《开户申请表》,提供有关营业执照、企业法人代码证、印鉴卡等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433银行批准后,项目公司才务部负责将帐户资料(企业名称、开户行、帐号、预留印鉴)报集团公司计划资金部口财务管理部备案。
4.4项目公司开设或撤消一般结算帐户
由项目公司财务部负责填写《银行结算帐户开1撤消申请表》报项目公司总经理审批决定,并参照43—433程序执行。一般帐户原则上不得超过个。4.5集团公司开设夕卜币帐户的,参照4.1程序执行;项目公司开设外币帐户的,参照4.3程序执行。
4.6集团公司计划资金部每年对项目公司帐户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清理,并不定时的予以抽查。检查和抽查勺结果应出具书面评估意见。
5、工作记录
5.1《银行结算帐户开立撤消申请表》(附表2.1)
5.2《银行开户申请书》
5.3《印鉴卡》
5.4《撤消帐户审批书》
第三章资金计划与执行分析工作规程
1、目的
通过资金计划的编制与执行分析,有计划地筹措和使用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公司及项目公司资金计划的编制和执行分析。
3、职责
3.1集团公司计划资金部是集团公司及项目公司资金计划与执行分析的主管部门,负责集团公司各相关职能部门、各项目公司资金计划与执行分析的核实、汇总,负责集团资金计划的编制和执行分析。
3.2项目公司、集团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是本公司、部门的资金计划编制和执行分析部门。
3.3集团公司董事长是集团公司年度资金计划的审定人集团公司常务副董事长是集团公司各相关职能部门、各项目公司年度资金计划的审定人。
3.4项目公司总经理、集团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是本公司部门资金计划编制与执行分析的责任人。
3.5尚未成立项目公司的拓展项目由集团公司企业发展部或拓展项目负责人编制资金计划与执行分析。
4、工作程序
4.1每年十二月十日前,根据下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建设计划及其他可预见的事项,集团公司相关职能部门编制部门年度用款计划表》(见附表3.1)及《编制说明》项目公司编制《—公司年度资金计划与平衡分析表(见附表3.2)及《编制说明》新成立项目公司另附《项目建设资金计划与平衡分析表(见附表3.3)及《编制说明》经编制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报集团公司计划资金部由集团公司计划资金部牵头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评审后报集团公司常务副董事长审定后实施。
4.2每年十二月二十R五日前,集团公司计划资金部根据相关职能部门和各项目公司上报的资金计划与平衡分析情况结合集团公司及各项目公司的存量资金情况,编制《集团公司本部年度资金计划<平衡分析表》(见附表3.4)和《集团公司年度资金计划与平衡分析表汇总)》(见附表3.5)及《编制说明》报集团公司常务副董事长,由常务副董事长审核后报集团公司董事长审定。
4.3每月25日前,各项目公司根据当月资金计划执行情况及下月资金计划安排,编制《—公司月度资金计划与执行分析表(见附表3.6)、〈〈—公司贷款明细表》(见附表3.7),经项目公司总经理审定后报集团公司计划资金部;集团公司相关职能咅门编制《部门月度用款计划表》(见附表3.8),经部门负责人审定后报集团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