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项目风险及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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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0月底,排水公司累计欠费高达9700多万元人民币
1.2 政府信用风险 ——长春汇津污水厂案例 序号
条款 市排水公司每日应当提供不少于 39 万吨污水的“标准处理 量”,若任何一个月污水的“实际处理量”达不到该月“标 准处理量”总和时,则按照该月的“标准处理量”总和计算 污水处理量。 法院认定 上述内容属于固定的污水处理保 底量,由固定的污水处理保底量 导致固定的最低污水处理费的保 底价格
建设风险
0 2
2.1 融资风险
9. 结论和建议 9.1 结论
将投保保函与融 资交割进行绑定
合同生效的条件
融资 风险
项目开工条件 违约情形
2.1 融资风险
1.在投资人前期投标时,最好与金融类机构 组成投标联合体,以防范中标后无法完成融 资的风险。 2.特许权协议中应当明确可供担保的资产范 围,如已建成设施、土地、设备、项目预期 收益等。 3.将贷款利率与央行基准利率捆绑。
3.1 预期收益不足 ——杭州湾跨海大桥案例
136亿 107亿 15% 1867.6 万辆 1112.4 万辆
4%
S
总投资
预期 实际
投资收益
车流量
3.1 预期收益不足 ——杭州湾跨海大桥案例
1.事前测算、评估 2.最低需求的风险由政府承担(“照付 不议价”条款)
防范措施
《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 《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 北京地铁4号线合同约定:如果4号线开通后,实际客流量持续3年低于预测客流量的一定比 例,导致项目公司长期亏损的,由北京市政府按照公允价值回购项目。
3.3 配套设施受阻 —— 北京第十水厂案例
北京第十水厂是继成都自来水六厂后,中国第二个水务类PPP,设计处理能力为 50万m³/日,总投资23亿元。在1998年就已立项,直到2012年年底才动土。
3.3 配套设施受阻 —— 北京第十水厂案例
用水量变化
用水量变化
《北京市三、四环路 内工业企业搬迁实施 方案》 《北京奥运行动规划》
PPP项目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前
言
风险控制分担原则: 1、承担风险的一方应对该风险具有控制力 2、承担风险的一方能够将该风险合理转移 3、承担风险的一方对于控制该风险有更大的经济利益或动机 4、由该方承担该风险最有效率
113号、2724号、76号:PPP项目中设计、建设、运营风险由社会 资本承担。
CONTENTS
1.建设标准。能够与项目设施相连接,符合项目政策运营的要求。 2.完工时间。项目设施完工前。 3.费用承担。双方约定。
不可抗力风险
0 4
4.1 不可抗力风险
不可抗力是指在签订合同时不 能预见、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不 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件或情形 。 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 (1)雷电、地震、火山爆发、 滑坡、水灾、暴雨、海啸、台风、 龙卷风或旱灾; (2)流行病、瘟疫爆发; (3)战争行为、入侵、武装冲 突或外敌行为、封锁或军事力量的 使用,暴乱或恐怖行为; (4)全国性、地区性、城市性 罢工。
配套设施受阻
融资受阻
密云水库到水十 厂输水管道无法 开工
协议风险条款
1999~2004 安菱联合体
3.3 配套设施受阻 —— 北京第十水厂案例
建设成本上升
审批手续过期
输水管道改线
2005~至今 北控—金州—北京市自来水集团
3.3 配套设施受阻 —— 北京第十水厂案例
提供配套设施
防范措施
财政部《PPP项目合同指南》(财金〔2014〕156号):提供相关连接设施
防范措施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25号令):鼓励利用特许经营项目预期收 益质押贷款,支持利用相关收益作为还款来源。 《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 42号):建成的项目经依法批准可以抵押
2.2 审批延误风险
影响开工
01
审批 延误
2004年后只有刺桐大桥在收 费。
刺桐大桥于2016年元旦取消 收费。
3.2 竞争性项目出现 —— 刺桐大桥案例
排他性条款
防范措施
财政部《PPP项目合同指南》(财金〔2014〕156号):唯一性条款 发改委《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通用合同指南》(发改投资〔2014〕2724号):排他性 约定 《国家体育馆特许权协议》:“在本协议期限内,对于新的竞争性场馆的开发项目或对某一 现有竞争性场馆进行改扩建的项目,北京市政府或其下属政府机关原则上不予批准”。
3.2 竞争性项目出现 —— 刺桐大桥案例
刺桐大桥——国内首个BOT项目,泉州市15家民企参股组成泉州名流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出资60%,政府资本40%,组建“刺桐大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 BOT模式承建刺桐大桥,总投资2.5亿元,经营期限30年。
3.2 竞争性项目出现 —— 刺桐大桥案例
1、1996年12月,刺桐大桥建成。
4.1 不可抗力风险 ——上海大场水厂案例
购买保险
防范措施
财金〔2014〕113号、发改投资[2014]2724号:不可抗力等风险由政府和社会 资本合理共担
政策变更≠不可抗力
财政部《PPP项目合同指南》: 政治不可抗力是指非因政府法原因且不在政府方控制下的征收和法律变更等。 政治不可抗力属于政府方承担的风险,项目公司有权要求延长工期、获得额外补 偿或延长项目合作期限;如导致项目提前终止,项目公司还可以获得比其他项目 更多的回购补偿,甚至包括利润损失。
防范措施
《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
百度文库
《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
1.2.政府信用风险 ——长春汇津污水厂案例
目录
1
2
政府层面风险 建设风险 运营风险 不可抗力风险
3
4
政府层面的风险
0 1
1.1 政策风险 ——上海大场水厂案例
上海大场水厂,日供水能力40万吨。1996年,泰晤士水务公司投资近7000万美 元,取得了大场水厂20年的特许经营权。 2000年,泰晤士水务收购了原英国宝 维士公司在该项目中 50%的股份,由此,大场水厂成了中国大陆第一家由外商 独资经营的水厂。
1
2
每吨污水处理费0.60 元人民币,从2002 年1 月1 日起,每年对 上述内容属于在固定保底价格基 污水处理价进行上调,而且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低于任何每 础上固定的给外方回报要逐年增 两年上调4%的幅度 加 若“结算日”的人民币兑换美元的汇价,比出资日的人民币 该内容属于固定的最低保底汇价 兑换美元的汇价下调超过百分之五,则“结算日”应收的污 水处理费应相应上调。 如果因电价的增幅、国家规定的税费增加或税费减免优惠发 该规定属于固定的污水处理费定 生变化以及国家、省、市征收城建费,均按实际发生的额外 价条件 生产成本和实际支出加在污水处理费之上,由甲方支付给公 司。
THANKS
谢谢聆听
3
4
1.2 政府信用风险 ——长春汇津污水厂案例
回购补偿
防范措施
补偿原则:项目公司获得的补偿等于假设该PPP项目按原计划继续实施的情形下项 目公司能够获得的经济利益。包括: (1)项目公司尚未偿还的所有贷款(包括剩余贷款本金和利息、逾期偿还的利息 及罚息、提前还贷的违约金等) (2)项目公司股东在项目终止之前投资项目的资金总和 (3)因项目提前终止所产生的第三方费用或其他费用(例如支付承包商的违约金 、雇员的补偿金等) (4)项目公司的利润损失
1.1 政策风险 ——上海大场水厂案例
2002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关于妥善处理现有保证外方投资固定回报项目 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指出,“保证外方投资固定回报不符合中外投资者利益 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违反了中外合资、合作经营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
1.1 政策风险 ——上海大场水厂案例
政策风险由政府承担
长春汇津污水处理厂——国内第一家中外合作污水处理厂。2000年,长春市人 民政府通过招商引资的方式,引入香港汇津公司,共同建设、经营当时长春市第 一家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39万吨/日。
1.2.政府信用风险 ——长春汇津污水厂案例
市自来 水公司
市财 政局
用户
收费 模式
汇津长 春公司
市供排 水公司
1.2 政府信用风险 ——长春汇津污水厂案例
2002年起,排水公司开始拖欠污水处理费
长春市政府未按《专营办法》规定向汇津长春公司补充差额
《办法》第24条:“市排水公司不足以按照合作合同的规定向汇津有限公 司支付污水处理费的,市人民政府将通过市财政从城建维护费中拨付专项 资金用于补充差额”。
2003年2月28日长春市废止了《专营办法》
《办法》第24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至合作期结束时废止”。
02
影响验收
影响调价
04
03
影响付费
2.2 审批延误风险
审批延误的风险由政府承担
防范措施
1、期限顺延 2、推定条款 2、总投资的确认:可研—→初始—→财评—→审计 3、完工验收
运营风险
0 3
3.1 预期收益不足 ——杭州湾跨海大桥案例
杭州湾跨海大桥全长36公里,将宁波到上海的路程缩短了120公里,是当时世界 上最长的跨海大桥,从设计到施工全部由中国人完成,总投资136亿元。
2、1997年,泉厦高速正式通车。 3、1997年,福建省政府将泉州大桥的 收费管理权移交给泉州市政府 4、1997年,泉州市政府将泉厦高速与 324国道贯通,再贯通与324国道相连的 泉州大桥。
3.2 竞争性项目出现 —— 刺桐大桥案例
1997年,泉州市内跨江大桥只 有一座。
自1998年始,陆续有6条大桥 晚于刺桐大桥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