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关系分析法与请求权基础分析法讲解

合集下载

【法学案例分析】 请求权基础方法分析

【法学案例分析】 请求权基础方法分析

题目:以请求权基础方法分析该案案例:高碧珍是贵州省江口县双江镇城郊村的一名农村妇女,她因做小生意曾一度在省城贵阳市居住生活。

其长子杨政锡于1993年与向素英结婚,婚后在江口县城居住生活,并于1994年生育一女名杨丽文。

从1995年3月,高碧珍征得杨丽文父母杨政锡、向素英的同意,带孙女杨丽文前往省城贵阳跟随其居住生活,直至2000年4月止。

其间,高碧珍多次带杨丽文返回江口县住于杨政锡、向素英家,而杨政锡、向素英也多次前往贵阳市高碧珍住处探望杨丽文。

1999年11月,杨政锡与向素英离婚。

2000年4月,杨丽文被送回江口县跟随其已离异的父母分别生活。

2001年10月,高碧珍向法院起诉,要求杨政锡、向素英承担从1995年3月至2000年4月止共5年时间,高碧珍抚养杨丽文所支付的生活费,每月按250元计算,共计为15000元。

一审裁判:一审法院认为,高碧珍是杨丽文的祖母,其在杨丽文之父母尚健在且有抚养能力的情况下,对杨丽文不具有法定的抚养义务,杨丽文的法定抚养人是其父母杨政锡、向素英,因而高碧珍带养杨丽文所支付的生活费由应小孩的法定抚养人杨政锡、向素英承担。

故一审法院判决:由杨政锡、向素英各自给付高碧珍抚养杨丽文的生活费7500元合计15000元。

二审裁判:二审法院认为,虽然高碧珍对其孙女杨丽文不具有法定抚养义务关系,但是其对杨丽文的抚养照料,是现实生活中家庭成员之间基于血缘、亲情关系所实施的相互帮助行为,这种行为是经双方协商同意的,对高碧珍来说是自愿的,且是默认的无偿行为,因此不属于无因管理行为。

现高碧珍因杨丽文之父母离异而起诉,要求杨丽文之父母承担高碧珍抚养杨丽文所支付的生活费,高碧珍此行为是对其当初自愿、无偿行为的反悔,该反悔并无溯及力,不能因为杨丽文之父母的离异而改变当初高碧珍自愿、无偿照料杨丽文的初衷,因而高碧珍的实体请求既无双方约定的依据,也无法律规定的根据,依法不应支持。

故二审法院判决:撤销原判,驳回高碧珍的诉讼请求。

请求权基础分析法与法律关系分析法的比较

请求权基础分析法与法律关系分析法的比较

请求权基础分析法与法律关系分析法的⽐较请求权基础分析法与法律关系分析法的⽐较德国法学界⽐较推崇请求权基础分析⽅法,但其并不是唯⼀的案例分析⽅法。

我认为,请求权基础分析⽅法并不能解决所有的案例,不可完全替代其他案例分析⽅法。

之所以不能完全采纳德国法的请求权检索法,是因为:第⼀,因为按照此种⽅法,要对可能涉及的各种请求权逐项进⾏检索,如⽆权处分涉及到侵权的请求权、合同的请求权、不当得利的请求权等。

按照此种分析⽅法,必须要进⾏逐⼀的检索,失之繁琐。

同时,有时还会陷⼊多项请求权之中,必须要熟练各种请求权才能很好地运⽤,否则难以把握。

第⼆,请求权基础就是指请求权的法律依据,也就是说具体适⽤的条⽂。

但我国由于民法典没有制订,现⾏法体系⽐较杂乱零碎,难免有许多法律疏漏,请求权体系尚不完备,检索起来有⼀定的困难,如完全依照现⾏法律检索请求权,可能造成法律疏漏。

第三,请求权基础分析法有其限定的适⽤范围,在某些案例中,可能并不存在请求权。

例如,授权⾏为的法律关系本⾝不存在请求权;⽆权代理中本⼈的追认权亦然。

在确认之诉、形成之诉中,由于不涉及请求权,因⽽请求权基础分析⽅法就难有适⽤的余地。

此时就需要运⽤法律关系分析⽅法加以分析解决。

例如合同⽆效、合同不成⽴、单⽅法律⾏为的争议、确认物权、确认继承权、以及合同撤销、解除等涉及到形成权的争议。

第四,请求权的基础不能揭⽰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和内在结构。

例如,它不能揭⽰争议的法律关系的客体,⽽客体有时在案例分析中⼜具有重要意义,所以,此时仍有赖于法律关系分析⽅法的运⽤。

第五,请求权基础分析法与法律关系分析法相⽐较,两者的思维过程也不相同。

请求权基础分析⽅法则是从“规范”出发,先找出法律规范,再将事实“归⼊”其下;⽽法律关系分析⽅法主要是先找事实后找法,当然,在事实分析过程中也离不开对法律规范的解释和运⽤。

请求权基础⽅法是在检索过程中⼀次性的完成;⽽法律关系分析⽅法是在对法律事实分析的基础上,适⽤法律规范。

释明请求权基础法律规定(3篇)

释明请求权基础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请求权基础是民法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它是指在法律关系中,权利人主张权利时应当依据的法律规定。

请求权基础法律规定是法律规范的具体体现,对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请求权基础的概念、法律规定及其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等方面进行阐述。

二、请求权基础的概念1. 请求权请求权是指权利人基于一定的法律关系,向义务人提出请求,要求义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请求权是民法学中的核心概念,包括债权请求权、物权请求权、知识产权请求权等。

2. 请求权基础请求权基础是指权利人主张权利时应当依据的法律规定。

请求权基础是请求权的法律依据,是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法律基础。

三、请求权基础法律规定1. 法律渊源请求权基础法律规定主要来源于以下法律渊源:(1)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为请求权基础法律规定提供了基本框架。

(2)法律: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具有普遍约束力。

法律中规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是请求权基础法律规定的具体体现。

(3)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是请求权基础法律规定的重要组成部分。

(4)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是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也是请求权基础法律规定的一部分。

(5)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是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对法律的具体适用问题作出的解释,对请求权基础法律规定具有指导意义。

2. 请求权基础法律规定的类型(1)债权请求权基础法律规定:债权请求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请求法院强制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权利。

债权请求权基础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

(2)物权请求权基础法律规定:物权请求权是指权利人基于物权关系,请求法院保护其物权的权利。

物权请求权基础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

请求权的基础及法律规定(3篇)

请求权的基础及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请求权是民事法律关系中的一项重要权利,它是民事主体为实现自己的利益而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请求权对于维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请求权的基础和法律规定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二、请求权的基础(一)请求权的概念请求权是指民事主体为实现自己的利益,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它是一种具有直接效力的权利,权利人可以直接向义务人主张权利,义务人应当依法履行义务。

(二)请求权的特征1. 直接性:请求权具有直接性,权利人可以直接向义务人主张权利,无需通过第三方介入。

2. 具体性:请求权具有具体性,权利人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内容明确。

3. 限制性:请求权受到法律、道德和习惯的限制,权利人不能滥用请求权。

4. 相对性:请求权具有相对性,权利人只能向特定的义务人主张权利。

(三)请求权的种类1. 合同请求权:合同当事人基于合同约定,请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的权利。

2. 侵权请求权:侵权行为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受害人请求侵权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的权利。

3. 知识产权请求权:知识产权人请求他人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权利。

4. 无因管理请求权:无因管理人在管理他人事务中,请求受益人支付必要费用的权利。

5. 捐赠请求权:捐赠人请求受赠人按照捐赠协议履行义务的权利。

6. 继承请求权:继承人请求分割遗产、继承遗产的权利。

三、请求权的法律规定(一)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是我国合同法律制度的基本法,其中对请求权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合同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违反合同约定。

2.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4.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案例分析的两种基本方法之一法律关系分析法

案例分析的两种基本方法之一法律关系分析法

案例分析的两种基本方法之一:法律关系分析法(一)法律关系分析法概述法律关系是“由法律规定的生活关系”,即法律规范所调整的那部分社会关系。

社会关系是包罗万象、复杂多变的,其中并非所有的社会生活关系都由法律调整而形成法律关系,法律仅是截取有法律干预之必要的那部分社会生活,构建成法律关系,塑造为法律秩序。

法律关系的分析方法即是以法律关系为基础的一种法学方法。

所谓法律关系分析的方法,是指通过理顺不同的法律关系,确定其要素及变动情况,从而全面的把握案件的性质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并在此基础上通过逻辑三段论的适用以准确适用法律,做出正确的判决的一种案例分析方法。

法律关系的分析方法是法学最基本的分析方法和分析框架。

其不仅适用于对案例的分析,而且适用于民法体系的构建。

德国民法的潘德克吞体系就是严格按照法律关系的内在逻辑展开的。

其总则——分则模式:总则分为权利主体、权利客体、权利的变动、法律行为(变动的原因);分则为法律关系具体内容的展开,即各种的法律权利。

法律规定,无论其范围大小,总不外乎法律关系,而法律关系之构成,总不外乎上述之要素,整个民法的内容,不外乎法律关系之主体、客体、权利义务及其变动和变动的原因,民法典每一编及每一特别法的内容,也不外乎此,不过各有详略而已。

因此,法律关系被德国学者梅迪库斯先生称为“私法的工具”,可见其重要性。

所以,确定存在不存在法律关系?存在什么样的法律关系?法律关系的各个构成要素是什么?是每一个民法学习者在考察法律问题时都应当具备的专业素质,可以说,熟练掌握了民法的法律关系,就能够深入理解整个民事权利的逻辑体系。

在案例分析中有效地运用法律关系分析方法,其优点在于:第一,在存在多种复杂的法律关系时,能够条分缕析地分析各种权利义务。

通过对法律关系的分析和把握,将各种法律关系比分开来,以不同的法律关系确定当事人的法律权利和义务。

第二,排除非法律关系的因素,即在区别法律关系与非法律关系的基础上,将考虑对象聚焦于法律关系。

请求权基础法律案例教学(3篇)

请求权基础法律案例教学(3篇)

第1篇一、引言请求权基础是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概念,它涉及法律关系的构建、权利的行使与义务的履行。

在法律教学过程中,通过案例教学可以更加直观地帮助学生理解请求权基础的理论和实践应用。

本文将选取一个具体的法律案例,分析其背后的请求权基础,并探讨如何进行有效的案例教学。

二、案例背景某市甲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乙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货物,总价为100万元。

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货物的交付时间、质量标准以及违约责任。

然而,在货物交付过程中,乙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标准交付货物,导致甲公司遭受了经济损失。

三、案例分析1. 合同法上的请求权基础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当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在本案中,乙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标准交付货物,违反了合同约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因此,甲公司基于合同法上的请求权基础,有权要求乙公司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标准交付货物,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如要求乙公司进行退货或更换合格货物。

2. 侵权法上的请求权基础除了合同法上的请求权基础,甲公司还可以基于侵权法上的请求权基础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乙公司因违约行为导致甲公司遭受经济损失,乙公司的行为构成对甲公司权益的侵害。

因此,甲公司可以依据侵权法上的请求权基础,要求乙公司承担侵权责任,即赔偿因其违约行为而给甲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四、案例教学1. 案例导入在课堂上,首先向学生介绍案例的基本情况,包括合同背景、违约事实以及甲乙双方的权益冲突。

2. 理论讲解结合案例,向学生讲解请求权基础的相关理论,包括合同法上的请求权基础和侵权法上的请求权基础,以及两者之间的区别和联系。

法律关系分析法与请求权基础分析法

法律关系分析法与请求权基础分析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8条规定:“有下列 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特别巨大 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 刑,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 的……”
▪ 第二,考察法律关系的各要素
▪ 1、明确法律关系的主体,即谁向谁主张权利 ▪ 例如,甲和乙之间订立了粮食购买合同。合同的
▪ 3、明确法律关系的客体
▪ 例如,在一个有关修筑高速公路的公司中, 甲和乙分别对该公司享有50%的股权。在 公路修完以后,政府给该公司补了一块地。 政府将按两家公司的股权比例来补地。因 为甲将他的股权转让给了丙,甲和丙双方 就股权是否发生了转让发生了争议。
▪ 双方争议的焦点是因为地价上涨,都想拿 到地。解决案件的关键点是究竟要讨论地 的问题,还是股权的问题?
Qtrly Rev. 13 (1898)
▪ 所谓法律关系分析的方法,是指通过理顺 不同的法律关系,确定其要素及变动情况, 从而全面的把握案件的性质和当事人的权 利义务关系,并在此基础上通过逻辑推理 的适用以准确适用法律,做出正确的判决 的一种案例分析方法。
一、法律关系分析的要点
▪ 第一,明确争点,分清法律关系及其关联
▪ 2、时间对于时效期间和除斥期间的计算、要约 与承诺期间的计算、清偿期的到来、失权的效辖、准据法的适用具有重要意义。
▪ 2、明确法律关系的内容,即明确权利义务 的性质、效力、行使
▪ 例如,甲旅游公司与乙客运公司发生债务 纠纷,乙客运公司驾驶员遂将甲旅游公司 的游客抛在旅游景点,独自返回。游客和 客运公司应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
▪ 债权为对人权,具有相对性,只能在当事 人间发生拘束力,原则上只能对相对人主 张;物权、人格权等为绝对权,可以向任 何侵害人主张。

法律关系分析法与请求权基础分析法讲解

法律关系分析法与请求权基础分析法讲解

第三,是否发生了变更、消灭法律关系的 后果,以及考察变更、消灭的原因何在 (历 史方法 )
例如,合同规定,如果乙方在1月1号到来之前, 没有向甲方交付500万定金,合同解除。后来, 乙方给甲方交付了450万定金,甲方说没有交付 500万定金,按照合同规定,合同已经解除了。 乙方提出,他已经交付了450万,这只是构成了 轻微的违约,不构成根本违约,所以,依据合同 法的规定,合同不能解除。 1.考察法律关系的变动 2.考察法律关系变动的原因 3.考察法律关系的变动的客观后果 4.考察法律关系存在的时间和地点
由于刑事犯罪的突发性、不可预测性和犯罪手段 的多样化,作为宾馆来说,尽管认真履行保护义 务,也不可能完全避免此类刑事案件在宾馆内的 发生,因此,一旦发生,对犯罪造成的危害后果, 根据罪责自负的原则,必须有犯罪分子承担形式 的和民事的法律责任。宾馆能证明自己确实认真 履行了保护义务后,可不承担责任。 本案中,虽然银河宾馆装备这探视器、自动闭门 器和安全链条等设施,并配有告示提醒,但并未 认真负责地教会旅客在何种情形下使用以及如何 使用。银河宾馆未合理履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 责任。但银河宾馆只对其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 当预见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 任。
第二,考察法律关系的各要素
1、明确法律关系的主体,即谁向谁主张权利 例如,甲和乙之间订立了粮食购买合同。合同的 附则规定,有关交货事宜由第三人丙公司出面协 调解决。后来,因为乙不能交货,甲告第三人。 第三人究竟是不是合同当事人?第三人在合同关 系中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地位? 合同只是规定,“由第三人协调解决有关交货事 宜”。协调的含义主要是指作为中介人或者斡旋 人,召集合同双方协商解决有关问题,而其本身 不能认为包含某种授权的意思。也就是说,双方 并没有授权第三人可以出面代理任何一方合同当 事人订立任何合同,受其拘束。

请求权基础分析法运用

请求权基础分析法运用

请求权基础分析法的运用请求权基础分析法(Anspruchs method)又称为归入法、涵摄法(Subsumtions method),是指通过寻求请求权基础,将小前提归入大前提,从而确定请求权是否能够得到支持的一种案例分析方法。

运用请求权基础分析方法来分析案例,其构造为“谁得向谁,依据何种法律规范,主张何种权利”。

依此,解题的主要工作在于探寻得支持一方当事人向他方当事人有所主张的法律规范和依据。

有学者将请求权基础的运用称为“找法”,即寻找该请求权的实体法依据,尤其是现行法律依据。

采取请求权检索方法的好处在于:因该方法逐一检索,因此很少会遗漏请求权;也不会遗漏法律条文的适用;因为在讨论请求权能够成立的时候必然要检索积极要件与消极要件,所以可以发现抗辩权是否存在。

请求权和责任的确定,对请求权进行检索时应当考虑请求权的先后顺序进行检索,首先将请求权作为一个完整的体系,在这个体系之中进行先后顺序的考虑。

但这只是一个学理上的方法,是对法官裁判以及法律学人研究案例具有指引作用的操作指南和思维方法,但不是法律的明文规定的裁判规范,并不具有强行性。

并且,请求权的检索还涉及运用者的角度,作为一名法官、律师或案件的当事人,其在纠纷解决中所处的位置不同,其检索的内容和顺序也各有侧重,有一定区别,也未尝不可。

请求权基础分析方法在适用中通常分为如下几个步骤:第一步,判断请求权的性质由于此种方法主要适用于给付之诉,因此我们首先要判断究竟是确认之诉、形成之诉还是给付之诉。

如果当事人提出的不是给付之诉,则没有该方法适用的余地,此时应当采取法律关系分析法。

在确定了可以适用该方法后,则应当判断请求关系的主体和内容,即谁基于何种理由向谁提出何种请求,因为这是案例分析的前提。

例如,甲请求乙返还借款,或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请求权基础检索法既是按照三段论的方法展开,同时又穿插了对规范要件满足与否的判断,因此这又涉及了法律解释的问题,所以归入法在德国学者认为其不是完全的逻辑推理法,主要是一个解释法。

案例分析的两种基本方法之二请求权基础分析法

案例分析的两种基本方法之二请求权基础分析法

案例分析的两种基本方法之二:请求权基础分析法(Anspruchs method)请求权基础分析法(Anspruchs method),又称请求权规范基础检索法或归入法、涵摄法(Subsumtionsmethod)。

该方法通过考察当事人的请求权主张,寻求该请求权的规范基础,从而将小前提归入大前提,最终确定请求权是否能够得到支持的裁判结论。

其考察以当事人的请求权为基础展开,因此首先探讨请求权的基础理论,再探讨请求权基础分析法在分析案例中的具体运用。

(一)请求权(arspruch)概述所谓请求权(arspruch),是指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请求权人自己不能直接取得作为该权利的内容的利益,必须通过他人的特定行为间接取得。

请求权包括债权请求权、绝对权的请求权、继承法上的请求权、亲属法上的请求权等。

请求权的概念最早由德国学说汇纂学派代表人物温德夏特(Windscheid)于1856年发表的《从现代法的立场看罗马私法上的诉权》一书中提出。

他认为,请求权就是要求他人作为或不作为的权利。

此种观点为《德国民法典》所采纳,并为许多大陆法国家的民法所运用。

请求权的特点是:1.请求权具有相对性。

请求权都是发生在特定的相对人之间的一种权利,不论是基于债权产生的请求权,还是基于物权和其他绝对权利产生的请求权,都要转化为相对人之间的关系。

也就是说,请求权只能向特定的义务人提出,要求其履行义务。

请求权作为相对权,产生于特定当事人之间具有特定给付内容的关系。

2.请求权作为独立的实体权利,连接了实体法和程序法的权利,因为民事诉讼程序上的诉可分为三种,确认、给付和变更之诉,这三种诉讼中给付之诉是民事诉讼的核心,而给付之诉的基础就是实体法上的请求权。

只有理解了请求权,才能理解给付之诉的基础。

3.请求权既可以作为独立的权利,也可以作为实体权利的内容。

请求权大多表现为实体权利,例如物权请求权、人格权请求权等。

正是因为请求权可以采取独立的形态,因此权利人可以转让、抵销、准许延迟或免除请求权的具体内容。

法学方法论与民法案例分析的基本方法

法学方法论与民法案例分析的基本方法

法学方法论与民法案例分析的基本方法王利明民法案例分析的基本方法,在英美国家,注重归纳法和论题式的思维,往往采用个案分析(case by case)的方法;而在以德国为代表的大陆法系的国家,强调演绎法和体系化的思维。

下面分析案例分析的两种基本方法,即:法律关系分析法和请求权基础的分析法。

一. 法律关系分析法所谓法律关系分析方法,是通过理顺不同的法律关系,确定其要素及变动情况,从而全面地把握案件的性质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并在此基础上依据逻辑三段论以准确适用法律,做出正确的判决的一种案例分析方法。

(一)法律关系分析法的特点其一:此方法首先着眼于对案件事实的考察,在此基础上再适用法律,把对案件事实的分析于法律的适用作为两个步骤。

其二:它是对法律关系三要素的全面考察,而非仅对法律关系的某一特定内容即请求权的考察。

请求权基础的分析方法则是通过考察当事人的主张,探究其法律基础和事实依据。

其考察范围限于与请求权有关的法律事实和规范事实。

采用法律分析方法,可以高屋建瓴地分析各种法律关系。

在一种法律关系中,可能有多个权利,而不仅仅包括请求权。

其三:法律关系的分析方法是法学最基本的分析方法和分析框架。

它不仅是一种案例分析的方法,而且适用于法学研究和民法体系的构建。

(二)此方法的运用分为两个步骤1.考察案件事实所涉及的法律关系。

这一步又包括以下几步:第一个步骤是明确争议点及其相关的法律关系,即明确争议的核心关系,围绕核心关系还有哪些“有关联的法律关系”,二者的关系如何。

第二个步骤是明确是否产生了法律关系。

如好意实惠等就不构成民法上债权债务关系。

第三个步骤分析法律关系的性质,如分析究竟是合同关系,侵权关系,无因管理关系还是不当得利关系,确定不同的法律关系的性质对于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影响很大。

第四个步骤是考察法律关系的各要素,即考察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客体。

第五个步骤是是否发生了变更,消灭的后果,以及考察变更,消灭的原因何在。

案例分析方法比较

案例分析方法比较

案例分析方法法律关系分析方法:是指通过理顺不同的法律关系,确定其要素及变动情况,从而全面地把握案件的性质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并在此基础上通过逻辑三段论的适用以准确适用法律,做出正确的判决的一种案例分析方法。

法律关系分析的方法,又称为历史的方法,它就案例事实发生的过程,依照顺序检讨其法律关系。

简要概括其步骤:1、考察案件事实所涉及的法律关系1)分析争议点及与其相关的法律关系,即明确争议的核心关系。

2)分析是否产生了法律关系。

如果是好意施惠关系,则由当事人的私人友谊调整。

3)分析法律关系的性质。

例如分析其究竟是合同关系、侵权关系、无因管理关系还是不当得利关系。

4)分析考察法律关系的各要素,即考察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客体。

5)分析是否发生了变更、消灭的后果,以及考察变更、消灭的原因。

2、考察法律适用这一过程是逻辑三段论运用的过程。

搜寻法律规范,即查找适用核心关系与有关联的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

3、得出结论请求权基础分析方法:所谓请求权基础,是指得支持一方当事人向他方当事人有所主张的法律规范。

是指通过寻求请求权基础,将小前提归入大前提,从而确定请求权是否能够得到支持的一种案例分析方法。

简要概括一下请求权基础分析方法分析案例的步骤:1、判断请求权的性质简言之,就是要做到:1)确认究竟是确认之诉、形成之诉还是请求之诉;2)如果是其他之诉,则应当采取法律关系分析法。

如果是请求之诉,则应当采取归入法;3)判断请求关系的主体和内容。

即谁基于何种理由向谁提出何种请求。

例如,甲请求乙返还借款,或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2、请求权检索请求权的检索通常是由于原告虽然提出请求,但并未提出请求权的基础。

例如,只是提出赔偿损失,但没有指出是基于什么请求权而提出的。

另一种情况是,虽然原告提出了某种请求并指出其请求权基础,但法官仍然依职权对其请求权基础进行检索,即“原告提出事实,法官确认权利”。

原则上,请求权的体系应当按照如下顺序来确定:(1)考察请求权的先后顺序应将合同上的请求权作为第一顺序的请求权加以考虑。

无讼阅读|收藏!8步做好请求权基础分析

无讼阅读|收藏!8步做好请求权基础分析

无讼阅读|收藏!8步做好请求权基础分析请求权基础分析法(Anspruchs method),又称请求权规范基础检索法或归入法、涵摄法。

请求权基础分析法主要是台湾学者所使用的概念。

我觉得,就叫归入法也可以。

这种方法通过考察当事人的请求权主张,寻求该请求权的规范基础,从而将小前提归入大前提,最终确定请求权是否能够得到支持的裁判结论。

它是德国学者普遍采用的方法。

其考察以当事人的请求权为基础展开,因此首先探讨请求权的基础理论,再探讨请求权基础分析法在分析案例中的具体运用。

请求权基础检索法既是按照三段论的方法展开,同时又穿插了对规范要件满足与否的判断,因此这又涉及了法律解释的问题,所以归入法在德国学者认为其不是完全的逻辑推理法,主要是一个解释法。

而这个解释的过程又必须依靠经典的解释方法,这就是说为什么要把请求权检索与法律规则结合起来。

请求权规范基础检索法在德国被作为法学方法论,其原因就是因为涉及了法律的解释问题。

请求权基础分析方法在适用中通常分为如下几个步骤:01、判断请求权的性质首先需要确认究竟是确认之诉、形成之诉还是请求之诉。

由于归入法主要适用于给付之诉,因此我们首先要判断究竟是确认之诉、形成之诉还是给付之诉。

如果当事人提出的不是给付之诉,则没有该方法适用的余地,此时应当采取法律关系分析法。

在确定了可以适用该方法后,则应当判断请求关系的主体和内容,即谁基于何种理由向谁提出何种请求,因为这是案例分析的前提。

例如,甲单位要购买两辆汽车,后来因为有关部门没有批准,甲单位就将购买的两辆汽车登记在其办公室主任乙的名下。

以后,办公室主任下海经商了,就将这两辆汽车带走。

有一辆,他自己在使用,另外一辆卖给了第三人丙。

后来,被甲发现。

甲请求确认这两辆车归其所有,并同时请求确认乙和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要求乙丙返还汽车。

在这个案件中,确认这两辆车的归属,这是一个确认之诉。

在这种诉讼中,它无法适用请求权基础分析的方法。

但是,甲要求乙、丙返还汽车的诉讼,属于请求之诉,可以适用这种方法。

法律关系分析法与请求权基础分析法

法律关系分析法与请求权基础分析法
§ 这是一个全部历史的一贯整体, 当任何人企图讲述它的一个片段 时,必然会发现,他的第一个句 子就会撕开一张无缝之网。
§ ——英国著名的法律史学家F.W 梅特兰
(F.W. Maitland) 《英国法律史序》(A Prologue to a History of English Law, 14 L.
PPT文档演模板
法律关系分析法与请求权基础分析法
§第一步,判断请求权的性质
§ 首先需要确认究竟是确认之诉、形成之诉还是给 付之诉。如果当事人提出的不是给付之诉,则没 有该方法适用的余地,此时应当采取法律关系分 析法。
§ 案例1:甲单位要购买两辆汽车,后来因为有关 部门没有批准,甲单位就将购买的两辆汽车登记 在其办公室主任乙的名下。以后,办公室主任下 海经商了,就将这两辆汽车带走。有一辆,他自 己在使用,另外一辆卖给了第三人丙。后来,被 甲发现。甲请求确认这两辆车归其所有,并同时 请求确认乙和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要求乙丙 返还汽车。
PPT文档演模板
法律关系分析法与请求权基础分析法
§第二步,请求权检索
§ 1、是列举原告的请求可能涉及的请求权及类型 § 根据我国法律请求权类型有: § 债权的请求权,其中包括合同履行的请求权、违
约损害赔偿请求权、缔约过失请求权、无因管理 请求权、侵权的请求权、不当得利所产生的返还 请求权。 § 物权请求权,其中包括返还原物请求权、停止侵 害请求权、排除妨碍请求权、妨碍预防请求权。 § 占有保护请求权,其中包括在占有受到侵害的情 况下,而使占有人享有的占有返还请求权、妨碍 排除请求权、消除危险请求权。 § 人格权和身份权上的请求权 § 知识产权上的请求权等。
§ 公安部门在接到举报之后以涉嫌保险诈骗罪将其 刑事拘留,渠县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后,达州 市检察院指定大竹县检察院起诉,大竹县法院一 审判决帅英无罪。

案例分析的两种基本方法之二请求权基础分析法

案例分析的两种基本方法之二请求权基础分析法

案例分析的两种基本方法之二:请求权基础分析法(Anspruchs method)请求权基础分析法(Anspruchs method),又称请求权规范基础检索法或归入法、涵摄法(Subsumtionsmethod)。

该方法通过考察当事人的请求权主张,寻求该请求权的规范基础,从而将小前提归入大前提,最终确定请求权是否能够得到支持的裁判结论。

其考察以当事人的请求权为基础展开,因此首先探讨请求权的基础理论,再探讨请求权基础分析法在分析案例中的具体运用。

(一)请求权(arspruch)概述所谓请求权(arspruch),是指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请求权人自己不能直接取得作为该权利的内容的利益,必须通过他人的特定行为间接取得。

请求权包括债权请求权、绝对权的请求权、继承法上的请求权、亲属法上的请求权等。

请求权的概念最早由德国学说汇纂学派代表人物温德夏特(Windscheid)于1856年发表的《从现代法的立场看罗马私法上的诉权》一书中提出。

他认为,请求权就是要求他人作为或不作为的权利。

此种观点为《德国民法典》所采纳,并为许多大陆法国家的民法所运用。

请求权的特点是:1.请求权具有相对性。

请求权都是发生在特定的相对人之间的一种权利,不论是基于债权产生的请求权,还是基于物权和其他绝对权利产生的请求权,都要转化为相对人之间的关系。

也就是说,请求权只能向特定的义务人提出,要求其履行义务。

请求权作为相对权,产生于特定当事人之间具有特定给付内容的关系。

2.请求权作为独立的实体权利,连接了实体法和程序法的权利,因为民事诉讼程序上的诉可分为三种,确认、给付和变更之诉,这三种诉讼中给付之诉是民事诉讼的核心,而给付之诉的基础就是实体法上的请求权。

只有理解了请求权,才能理解给付之诉的基础。

3.请求权既可以作为独立的权利,也可以作为实体权利的内容。

请求权大多表现为实体权利,例如物权请求权、人格权请求权等。

正是因为请求权可以采取独立的形态,因此权利人可以转让、抵销、准许延迟或免除请求权的具体内容。

法律关系分析法和请求权基础分析法的应用

法律关系分析法和请求权基础分析法的应用

法律关系分析法和请求权基础分析法的应用在法律实践中,法律关系分析法和请求权基础分析法是两种重要的法律分析方法,它们为解决法律纠纷、确定权利义务关系提供了有力的工具。

法律关系分析法,简单来说,就是通过梳理案件中涉及的法律关系,来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这种方法首先要确定法律关系的性质和种类,比如是合同关系、侵权关系还是物权关系等。

然后,再对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进行详细的分析。

比如说,在一个买卖合同纠纷中,我们首先要判断这是一个买卖合同法律关系。

接着,确定买卖双方分别是谁,这就是法律关系的主体。

交易的商品就是客体,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比如卖方交付货物的义务、买方支付价款的义务等,就是法律关系的内容。

通过这种逐步深入的分析,我们能够清晰地了解案件中各方的地位和应承担的责任。

而且,法律关系分析法有助于全面把握案件的整体情况,不会遗漏重要的细节。

请求权基础分析法,则是从请求权的角度出发来分析法律问题。

它要求我们首先明确当事人提出的请求是什么,然后寻找支持这一请求的法律规范。

以一个常见的借款纠纷为例,如果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还借款,我们就要找到相关的法律规定,比如合同法中关于借款合同的条款,来确定债权人的请求是否有法律依据。

请求权基础分析法的优点在于它的针对性很强,能够直接聚焦于当事人的具体请求,迅速找到解决问题的关键法律依据。

在实际应用中,这两种方法并不是相互排斥的,而是常常结合使用。

比如在一个复杂的民事纠纷中,我们可以先用法律关系分析法对整个案件的基本框架进行梳理,了解各方之间存在的多种法律关系。

然后,针对当事人提出的具体请求,运用请求权基础分析法,精确地找到支持这些请求的法律条文。

而且,在法律关系复杂、涉及多个法律规范的情况下,两种方法的结合使用能够提高分析的准确性和效率。

然而,无论是法律关系分析法还是请求权基础分析法,在应用过程中都需要注意一些问题。

对于法律关系分析法,准确判断法律关系的性质是至关重要的。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三,是否发生了变更、消灭法律关系的 后果,以及考察变更、消灭的原因何在 (历 史方法 )
例如,合同规定,如果乙方在1月1号到来之前, 没有向甲方交付500万定金,合同解除。后来, 乙方给甲方交付了450万定金,甲方说没有交付 500万定金,按照合同规定,合同已经解除了。 乙方提出,他已经交付了450万,这只是构成了 轻微的违约,不构成根本违约,所以,依据合同 法的规定,合同不能解除。 1.考察法律关系的变动 2.考察法律关系变动的原因 3.考察法律关系的变动的客观后果 4.考察法律关系存在的时间和地点
3、明确法律关系的客体
例如,在一个有关修筑高速公路的公司中, 甲和乙分别对该公司享有50%的股权。在 公路修完以后,政府给该公司补了一块地。 政府将按两家公司的股权比例来补地。因 为甲将他的股权转让给了丙,甲和丙双方 就股权是否发生了转让发生了争议。 双方争议的焦点是因为地价上涨,都想拿 到地。解决案件的关键点是究竟要讨论地 的问题,还是股权的问题?
——英国著名的法律史学家F.W 梅特兰 (F.W. Maitland) 《英国法律史序》(A Prologue to a History of English Law, 14 L. Qtrly Rev. 13 (1898)
所谓法律关系分析的方法,是指通过理顺 不同的法律关系,确定其要素及变动情况, 从而全面的把握案件的性质和当事人的权 利义务关系,并在此基础上通过逻辑推理 的适用以准确适用法律,做出正确的判决 的一种案例分析方法。
由于刑事犯罪的突发性、不可预测性和犯罪手段 的多样化,作为宾馆来说,尽管认真履行保护义 务,也不可能完全避免此类刑事案件在宾馆内的 发生,因此,一旦发生,对犯罪造成的危害后果, 根据罪责自负的原则,必须有犯罪分子承担形式 的和民事的法律责任。宾馆能证明自己确实认真 履行了保护义务后,可不承担责任。 本案中,虽然银河宾馆装备这探视器、自动闭门 器和安全链条等设施,并配有告示提醒,但并未 认真负责地教会旅客在何种情形下使用以及如何 使用。银河宾馆未合理履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 责任。但银河宾馆只对其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 当预见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 任。
第三步,请求权的初步锁定
1.对请求权的排除。通过对请求权逻辑顺序的 考察,可以逐渐排除一些对案件事实不符合的请 求权,或者对原告不利的请求权。 2.对请求权的锁定。锁定就意味着原告要确定 一种请求权,或者是一种对其最为有利的请求权 提出主张或提起诉讼。只能在请求权锁定后,才 能够对其开始进行一种请求权基础的分析。
第四步,请求权基础的分析
1、请求权基础,既可以是法律规范,也可以是如合同、 遗嘱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其他法律依据。 2、请求权基础的基本结构:构成要件→ 法律效果 例如:“无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损害 者(构成要件),应返还其利益(法律效果)。” 3、基本分析步骤: 给出对该请求权的具体法律规定。 对所找的法律规范进行分类和定性。 要将该规范构成要件进行具体的分解。
二、请求权基础分析的要点
所谓请求权基础分析法,指通过考察当事人 的请求权主张,寻求该请求权的规范基础, 从而将小前提归入大前提,最终确定请求 权是否能够得到支持的裁判结论(谁基于 何种理由向谁提出何种请求)。
第一步,判断请求权的性质
首先需要确认究竟是确认之诉、形成之诉还是给 付之诉。如果当事人提出的不是给付之诉,则没 有该方法适用的余地,此时应当采取法律关系分 析法。 案例1:甲单位要购买两辆汽车,后来因为有关 部门没有批准,甲单位就将购买的两辆汽车登记 在其办公室主任乙的名下。以后,办公室主任下 海经商了,就将这两辆汽车带走。有一辆,他自 己在使用,另外一辆卖给了第三人丙。后来,被 甲发现。甲请求确认这两辆车归其所有,并同时 请求确认乙和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要求乙丙 返还汽车。
第二,考察法律关系的各要素
1、明确法律关系的主体,即谁向谁主张权利 例如,甲和乙之间订立了粮食购买合同。合同的 附则规定,有关交货事宜由第三人丙公司出面协 调解决。后来,因为乙不能交货,甲告第三人。 第三人究竟是不是合同当事人?第三人在合同关 系中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地位? 合同只是规定,“由第三人协调解决有关交货事 宜”。协调的含义主要是指作为中介人或者斡旋 人,召集合同双方协商解决有关问题,而其本身 不能认为包含某种授权的意思。也就是说,双方 并没有授权第三人可以出面代理任何一方合同当 事人订立任何合同,受其拘束。
一、法律关系分析的要点
第一,明确争点,分清法律关系及其关联
例1 : 甲在商家店乙门店购买电动剃须刀一只,回家 后使用时漏电,致面部肌肉损伤,甲要求商家 乙退货并给予赔偿。 这里有哪些法律关系,案件的争点是什么?
例2: 甲委托乙购买“飞鱼”牌家具,乙听成是购买 “飞翼”牌家具,而甲和出卖人丙也曾有过接触, 告知丙要委派乙购买家具。但是乙购买的家具不 符合甲的要求,甲是否必须接受? 争议的焦点(核心关系)是无权代理行为是否有 效,围绕该争议点可能涉及到授权关系是否存在、 相对人是否成立表见代理关系等“有关联的法律 关系”,然后判断核心关系与有关联的法律关系 之间的联系,例如授权关系的有因还是无因等。
2、按照请求权分析的逻辑顺序进行检索
在原则上,请求权的体系应当按照如下顺序来确 定:合同上的请求权 -缔约过失请求权-无权代 理上的请求权-无因管理请求权-物权请求权 -不 当得利和侵权请求权-其它请求权 。 案例2:甲将花瓶交乙无偿保管,因乙未尽善良 管理人之注意而灭失。问甲能否向乙请求赔偿。 这里的顺序没有对错问题,只有合理问题。
承诺
内容合致 法律效果-让与合意
乙取得机车所有权 构成要件-对物取得 事实上的管领力 法律效果:占有
丙为占有人
无权占有:欠缺占有本权 法 律 效 果
请求返还机车

第五步,归入或涵摄
如将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分解为过错、损 害事实、因果关系等。在这个分解过程中, 需要运用法律的解释方法对法律规范进行 准确的解释。
案例演练2:银河宾馆抢劫案
【案件事实】原告王利毅、张丽霞之女王 翰入住四星级银河宾馆。当日下午一犯罪 分子进入宾馆伺机作案,按门铃待王翰开 门后,即强行入室将其杀害并抢劫财物。 银河宾馆未对犯罪人作访客登记,对其行 踪也未能引起注意。双方就赔偿问题发生 纠纷,诉至法院。 问:王利毅、张丽霞得向谁于7月1日出卖某机车给乙,价金3万元,约定于7月3日交 付。届期乙先付款,甲则表示拟借用3天,乙欣然答应。该车于7月6 要约 日凌晨被丙所盗,问能否对丙请求返还机车。
让与合意 构成要件 乙为所有人: 自由取得所有 权 乙 构 成 要 件 丙无权占有 法律效果 交付-占 有改定 构成要件
1、根本违约只是法定解除的条件,当事人完全 可以在法定解除之外,通过合同约定解除条件。 只要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合同就可以解除。本 案中,合同规定的实际上就是约定的解除条件, 只要在到期以前没有交付500万,不管欠多少合 同都可以解除。这不涉及到预期违约问题。 2、时间对于时效期间和除斥期间的计算、要约 与承诺期间的计算、清偿期的到来、失权的效果 等具有重要意义。地点对于清偿地的确定、风险 负担、司法管辖、准据法的适用具有重要意义。
【裁判要旨】王翰之死及财物被劫是犯罪分子的 犯罪行为所致,银河宾馆并非共同加害人。银河 宾馆在管理工作中的过失同王翰的死亡与财物被 劫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故银河宾馆不应承担 侵权赔偿责任。 根据住宿合同的性质、目的和行业习惯,避免旅 客人身、财产受到侵害,是此类合同的附随义务。 按照收费标准的不同,各宾馆履行附随义务的方 式也会不同,但必须切实履行最谨慎之注意义务。 本案中,银河宾馆在其张贴与宾馆内的质量承诺 细则中承诺“24小时的保安巡视,确保您的人身 安全”,是自愿将合同的附随义务上升为合同的 主义务,更应当恪尽职守履行这一义务。
例3: 甲与乙恋爱时约定共同出钱购得商铺一间, 产权证登记为双方姓名,后因各种原因双 方没有结婚,甲因此要求分割该商铺,而 乙不同意,双发发生争执。
案例演练1:帅英骗保案
四川达州渠县的帅英于1998年、2000年两次为 母亲投保“康宁终身保险”,该保险合同约定, “凡7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 人”。但是,1998年时帅英母亲已有77岁高龄。 2003年3月15日怀英的母亲因摔角突发脑溢血不 治身亡之后,帅英如约领到死亡保险金27万元。 公安部门在接到举报之后以涉嫌保险诈骗罪将其 刑事拘留,渠县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后,达州 市检察院指定大竹县检察院起诉,大竹县法院一 审判决帅英无罪。 本案的分歧何在?如何解决?
第二步,请求权检索
1、是列举原告的请求可能涉及的请求权及类型 根据我国法律请求权类型有: 债权的请求权,其中包括合同履行的请求权、违 约损害赔偿请求权、缔约过失请求权、无因管理 请求权、侵权的请求权、不当得利所产生的返还 请求权。 物权请求权,其中包括返还原物请求权、停止侵 害请求权、排除妨碍请求权、妨碍预防请求权。 占有保护请求权,其中包括在占有受到侵害的情 况下,而使占有人享有的占有返还请求权、妨碍 排除请求权、消除危险请求权。 人格权和身份权上的请求权 知识产权上的请求权等。
第三讲 法律关系分析法与请求权 基础分析法
——以民法为例说明法律的概念、 类型和体系性思维
The Law is a Seamless Web
Such is the unity of all history that any one who endeavors to tell a piece of it must feel that his first sentence tears a seamless web 这是一个全部历史的一贯整体, 当任何人企图讲述它的一个片段 时,必然会发现,他的第一个句 子就会撕开一张无缝之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2条规定:“保险 标的是指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 人的寿命和身体。”第54条规定:“投保人申报 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 合同约定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 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是自 合同成立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8条规定:“有下列 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特别巨大 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 刑,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 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