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镜处方原则
远视眼外隐斜配镜处方原则
远视眼外隐斜配镜处方原则
远视眼外隐斜配镜是指在远视眼的基础上,加入外隐斜配镜的治疗方法。
其原则包括以下几点:
1.确定外隐斜度:首先需要通过一系列的检查和测试,确定患者的外眼隐斜度。
这可以通过斜视角度的测量、斜里巴垂直横模式检查等来完成。
2.确定散光度数:根据患者的视力情况和屈光度,确定外隐斜处方的散光度数。
一般来说,对于远视眼外隐斜,患者的散光度数为正值。
3.确定配镜度数:根据患者的视力情况和散光度数,确定外隐斜配镜的度数。
配镜度数包括球镜度数、散光度数和轴位。
4.选择合适的材质和设计:根据患者的年龄、视力需求等因素,选择合适的材质和设计进行外隐斜配镜。
常见的材质选择包括塑料镜片和玻璃镜片,设计选择包括单光镜、分段镜、渐进镜等。
5.进行验配和调整:配镜完成后,需要进行验配和调整。
验配时需要测试患者的视力和视物情况,调整时需要根据患者的反馈和需要进行合适的调整。
需要注意的是,远视眼外隐斜配镜处方需要由专业的验光师或眼科医生来完成。
每个患者的情况可能有所不同,因此具体的配镜处方还需根据个体情况进行调整。
第九章 配镜处方的确定原则
第九章配镜处方的确定原则验光和配镜是一项复杂而细致的工作,验光技术人员须正确测定被检眼的屈光状态、屈光不正的性质和程度,然后在验光取得数据的基础上,各依近视眼、远视眼、散光眼、老视眼眼镜处方的确定原则,结合被检者年龄、职业、用镜要求、健康状况、生活习惯等,为其确定适宜的眼镜处方。
验光结果决不等于眼镜处方。
当然处方完成后,还需有完善的加工与调整,并指导被检者有关眼镜的配戴方法才能最后完成屈光不正的矫正。
然毋庸置疑,开具正确的处方是其中的一重要关键环节。
(一)关于远视眼配镜处方的确定原则由于远视眼与调节密切联系,一些患有远视的青少年其远视可为调节作用所代偿,视力仍可正常,也可以不出现任何症状,所以并不是所有远视者都要戴镜。
应根据年龄、远近视力情况、远视程度、视疲劳症状及眼位等多种因素综合考虑而定。
年龄16岁以下者:调节力强,隐性远视和显性远视在总远视中密度不同,常需作睫状肌麻痹验光(或云雾法)以求得总屈光度。
目前对无斜视儿童常用2%后马托品溶液(Homatropine)散瞳(每隔10分钟两眼各滴一次,共滴4~6次,滴药完毕后两眼休息一小时,待睫状肌麻痹较充分后验光)。
一周后小瞳复查试镜,再开具处方配镜。
6~7岁以下儿童如无视疲劳症状,远近视力正常、查有轻度远视属生理性远视范畴,不必配镜。
16岁以下少儿一旦出现视疲劳症状,即使轻度远视也应配镜矫正。
低于+3.00D者,配镜度数可较检查结果低1/3,以适应睫状肌张力。
并可在近距离阅读情况下戴用,以消除视疲劳。
超过+3.00者,应以显性远视度+1/4隐性远视度作为眼镜处方的度数,并经常戴用。
高度远视如戴镜不适应,初配时可稍减低远视度,但为防止调节性内科视和弱视发生,应于短期内逐增镜度至充分矫正。
青年及成年人:随年龄增长,调节力逐渐减低,隐性远视逐渐变为显性。
一般系作不散瞳验光。
如远近视力正常,而又无任何不适感,不配戴矫正眼镜。
如有视疲劳症状可在看近时戴用,以消除不适。
医学验光配镜处方原则
医学验光配镜处方原则
医学验光时,当用综合验光仪检查完所需要的项目后,需按以下处方原则对被检者进行最后的验光处方确定:①隐内斜与调节强的近视患者,处方验光度低,远视患者处方验光度高。
②隐外斜与调节弱的近视患者.处方验光度高,远视患者处方验光度低。
③集合功能差的远视患者,瞳距略放小,使视轴落在矫正镜片光学中心,利用凸透镜的三棱镜效用,使物像向鼻侧移位。
④测定驭眼单视功能时,需判断出主视眼为右眼,还是左眼,应使配戴矫正镜片前后的主视眼一致。
⑤使用综合验光仪中的红绿二色试验、偏振片或棱镜分离等方法,使戴矫正镜片的双眼调节处于平衡状态。
第六章验光配镜处方原则 Microsoft Word 文档
第六章验光配镜处方原则第一节近视眼镜处方准则一、近视眼及处方特点:近视眼是外界平行光线进入眼球后,焦点落在视网膜之前的一种情况。
这段差距是不可能通过眼自身的调节作用来弥补的。
因此配镜的目的就是用镜片的屈光能力来弥补这段差距。
二、在近视镜处方时,要充分注意睫状肌调节痉挛的存在。
要知道调节痉挛不仅见于青少年也见于成年人,不仅见于轻度近视,也见于高度近视,因此要特别注意防止度数偏高。
三、从未戴过眼镜或一次增加度数较多者要注意睫状肌调节力不足。
要注意查近视力,防止看近困难。
四、青少年学生根据不同情况配0.8—1.0的视力的最低度数。
五、为了减轻调节负担,减轻近视度数发展,青少年学生在不同距离,宜配戴不同度数的眼镜,或者配戴渐进镜。
六、成年人配近视镜,若是近距离工作较多的人,度数应略低一点。
七、高度近视配镜应强调主觉验光,如果视力出入不大,应尽量取低一点,或者先按近视力选择度数。
八、、-8.0D以上的高度近视一般都有较明显的眼底病变存在,常常不能矫正到正常视力(加小孔镜可鉴别)九、高度近视可以取由低到高逐步到位的方法。
十、青少年学生裸眼视力不到0.6者最好经常配戴。
十一、外隐斜的近视度数可以略高一点。
如果是显性外斜视可以试行超强度矫正,一般可增加1D-5D 平均2.5D。
十二、近视镜矫正的一般原则1.浅度近视(AC/A偏低)完全矫正。
2.近视十集合过强(AC/A偏高)低度矫正。
3.近视十集合不足(AC/A偏低)完全矫正。
4.近视十外隐斜(AC/A偏低)强度矫正5.近视十外斜视(AC/A偏低)超强度矫正。
十三、青少年学生近视配镜处方应过5关。
1.一减:减-0.25D2.二加:加-1.5D3.三平:平衡双眼视力4.四问:“问”眼胀否,能否看近。
5.五走:走路时有无不适。
第二节远视眼镜处方准则一、远视眼及处方特点远视眼是外界平行光线进入眼球后焦点落在视网膜后面的一种情况。
它的特点是可以动用眼自身的调节功能把焦点向前移位。
近视眼配镜处方原则
近视眼配镜处方原则配镜处方原则是验光师最需要掌握的技能知识,光验得再准确,如果背离了配镜原则,那么验配的眼镜也是不合格的,戴起来不舒服甚至是有害的。
所以本博近期将就常见的配镜原则结合一些常见的错误处方做分析。
其中多数原则参考了中山眼科中心杨智宽教授主编的《临床视光学》一书。
各种屈光不正的处方的一般规律是:MPMVA(减少调节)双眼平衡根据眼位情况调整(外隐斜足矫、过矫;内隐斜欠矫)根据视觉发育的正视化规律(生理性远视)进行调整原则主视眼优先矫正的原则根据年龄、职业、个人爱好及个人对视力的需求进行个性化调整推荐产品排除原发或并发眼病所有的屈光矫正都应该首先在这些原则下进行的。
本文先介绍近视眼的配镜处方原则。
近视眼的配镜处方原则如下:假性近视眼:解除调节痉挛,不需要配镜,可以使用双面镜、字母表训练,扩瞳孔治疗真性近视眼:应及时配镜纠正视网膜离焦,最佳矫正视力的最低负镜度进行矫正(MPMVA)高度近视眼初次配镜常不能接受全部矫正,可分期分批矫正。
有条件的可选RGP。
可同时做调节训练(双面镜、字母表)对于-3.00D以上近视合并老视的患者,无论是看远看近,均应该进行矫正,可以配多焦点或双光眼镜。
由于近视矫正是以远视力矫正为基础的,如果近视眼镜用于长期看近的话,会造成看近时的眼睛的调节负荷增加,因此,对于需要长期看近的中度以上的近视眼要适量欠矫正。
高度近视眼最好选择高折射率镜片,小镜框以减轻眼镜重量。
-1.00D以下的小屈光度近视,若裸眼视力比矫正视力低三行以上,应考虑配镜同时进行调节训练。
Flipper(双面镜)训练可以帮助初发近视眼的青少年获得更有效、更快速、更持久的调节,减轻视觉疲劳感,以减缓近视发展的速度。
不管配不配镜,小屈光度近视都应该做调节训练,可以防控近视。
验配师日常工作应该按上述原则处理近视眼。
浅谈高度散光眼配镜处方的确定原则
浅谈高度散光眼配镜处方的确定原则高度散光眼是一种屈光不正的眼睛疾病,通常伴随着视力模糊和眼睛疲劳等症状。
配镜是常用的矫正方法之一,下面将浅谈高度散光眼配镜处方的确定原则。
第一,充分了解患者的病情。
在确定高度散光眼的配镜处方之前,医生首先需要充分了解患者的病情,包括散光度数、轴向、瞳孔大小等。
这些信息对于确保配镜处方的准确性非常重要。
第二,细致测量患者的视力。
为了配制合适的镜片,医生需要细致测量患者的视力。
这包括远视力和近视力的测量,以及散光的程度和轴向的测量。
只有准确测量了这些指标,才能确定合适的镜片度数和轴向。
选择合适的镜片设计。
针对高度散光眼患者,医生在配镜时需要选择合适的镜片设计。
一般来说,高度散光眼患者需要使用特殊设计的镜片,如渐进多焦点镜片或者非球面镜片,以满足患者不同距离的视觉需求。
第四,注意配镜的稳定性。
由于高度散光眼患者的视力问题比较复杂,所以配镜处方的稳定性也非常重要。
在确定处方时,医生需要考虑到患者的年龄、用眼习惯等因素,选择能保持较长时间稳定的镜片度数和轴向。
第五,定期复查和调整。
对于高度散光眼患者,定期复查和调整配镜处方是必不可少的。
由于散光度数和轴向有可能发生变化,医生需要定期测量患者的视力和散光度数,及时调整配镜处方。
高度散光眼配镜处方的确定原则包括充分了解患者的病情、细致测量患者的视力、选择合适的镜片设计、注意配镜的稳定性和定期复查和调整。
只有在满足这些原则的基础上,才能制定出合适的配镜方案,帮助患者改善视力问题,提高生活质量。
第九章配镜处方的确定原则
第九章配镜处方的确定原则配镜处方的确定原则是指根据患者的视力情况、眼球结构和生活需求等因素,确定最适合患者的眼镜镜片度数和类型。
以下是配镜处方的确定原则的详细介绍。
首先,准确测量屈光度。
屈光度是指眼球对光的折射能力,通常用度数表示。
通过屈光度的测量,可以确定患者的屈光状态,即是远视、近视还是散光。
测量屈光度的常用方法包括自动折射计、贝尔架试镜法和自动屈光计等。
其次,考虑患者的目标视力需求。
不同人的目标视力需求可能有所不同,例如有些人工作需要长时间近距离看书或电脑,而有些人则需要远距离看清楚路标和交通信号。
根据不同的目标视力需求,可以选择不同的眼镜镜片。
再次,考虑患者的眼球结构。
眼球结构是指角膜曲率、眼轴长度和瞳孔大小等因素。
根据眼球结构的不同,可以调整眼镜镜片的曲率和适合度,以确保镜片与眼球的贴合度和视觉效果。
另外,考虑患者的视觉状况和视觉特点。
有些人可能有斜视、弱视或老花眼等视觉问题,这些问题需要在配镜处方中予以考虑。
针对不同的视觉问题,可以选择特殊类型的眼镜镜片或进行眼科治疗。
还有,考虑患者的使用舒适度和适应期。
患者在戴眼镜时应该感到舒适而不会有不适感,镜片度数不能过大或过小。
此外,由于患者可能需要适应新的度数,所以应给予适当的适应期,以免导致不适感和视觉疲劳。
最后,定期复查和调整。
患者的视力和眼球结构可能会随着时间改变,因此应定期进行复查和调整配镜处方,以保证患者获得最佳的视觉效果和眼球健康。
综上所述,配镜处方的确定原则包括准确测量屈光度、考虑患者的目标视力需求、眼球结构、视觉状况和特点、使用舒适度和适应期,以及定期复查和调整。
根据这些原则,可以确保患者得到最适合他们的眼镜镜片。
配近视眼镜的处方原则
配近视眼镜的处方原则一、配眼镜的基本原则:①近视眼:要求以最小屈光度,最好的矫正视力,配戴合适的眼镜。
(如患者在不使用调节情况下,使用-5.000D矫正视力是5.0使用调节试镜时用-4.500D矫正视力是5.0,一般用-4500D配镜为佳。
)以免矫正过度,(特别是近距离工作较多的患者)引起视物疲劳症状。
高度近视眼首次配镜时,患者接受不了全部矫正屈光度。
可适当减低屈光度,使之适应一段时间后,再予以增加。
②远视眼:一般以最高数,最佳视力为佳。
以便最大限度减少过度调节,而解除视疲劳症状。
如果儿童有远视并伴有内斜视症状的,必须配戴全部矫正眼镜。
③散光眼:轻度无症状的可不配镜。
如有视力下降,视物疲劳,无论症状多轻均应配制合适的眼镜。
高度散光和轴位偏斜时,患者不易接受时,可适当减低屈光度。
散光的一般原则是配戴全部矫正眼镜。
散光眼在试镜片时,一定要注意轴位的调整。
往往轴位差50就会影响矫正视力。
而解除不了,视疲劳症状。
④屈光参差:一般两眼屈光度相差不超过-4.00D者,可按以上原则配镜。
超过-4.00D,无复视现象患者能接受的可配镜。
有复视现象可适当减低较高眼屈光度,把较低眼屈光度配足。
如屈光参差较大,如白内障术后无晶体眼可配角膜接触镜给予矫正。
儿童有屈光参差的尽可能全部矫正。
以免影响视觉功能的正常发育。
二、配眼镜应该考虑的几个方面:①磨制镜片时凸面在前,凹面在后。
②柱镜应换算成正的,做在前面。
③经常戴用需经常移动头部工作的或有较大散光并且轴位是斜位的,可选用弧度较大的托力克镜片磨制。
因其重量轻,弯度大比较符合眼球生理,镜片各部距角膜比较一致,像差小。
④一般制镜要尽量使镜片内面弧度一致,或尽量减少到最低限度。
高度近视要尽量保持镜片前面一致。
⑤眼镜与眼球的距离。
原则上是镜片后面距角膜12毫米为宜。
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常采用睫毛碰不到镜片为最近距离。
⑥在日常工作和学习中,平视或往下看的时候较多,配眼镜往往以向颧骨倾斜50为佳,以利于工作学习。
调节不足配镜处方原则
调节不足配镜处方原则调节不足配镜处方原则是根据眼的调节能力不足,在配镜时根据眼的近调节需求来进行处方的原则。
眼睛的调节是指眼睛通过改变晶状体的形状来调节焦距,从而实现对近、中、远距离视觉清晰的能力。
当眼睛的调节能力不足时,即调节不足,人们在看近距离对象时会感到模糊或不清晰。
下面将详细介绍一下调节不足配镜处方原则。
1.定义调节状况:在配镜之前,需要进行全面的眼部检查,包括验光、调节测定和眼底检查等。
通过这些检查,可以了解眼部的调节状况,确定是否存在调节不足的问题。
2.确定近调节需求:通过适当的调节测定,可以确定患者的近调节需求。
一般来说,患者需要保持足够的近调节力,以便在近距离看清楚对象。
根据调节需求的不同,可以分为轻度、中度和重度调节不足。
3.配镜原则:根据患者的近调节需求,在配镜时需要遵循以下原则:-使用正、负度数相交曲面设计的近视镜片:近视镜片能够增加眼睛的实际调节量,使眼睛能够看清近距离的对象。
正、负度数相交曲面设计的镜片能够提供更充分的调节力。
-加大近视镜片的加光度数:根据患者的近视程度和近调节需求,适当地增加近视镜片的加光度数。
加光度数的增加可以提供更好的近调节力,帮助眼睛看清近距离的对象。
-考虑使用双光度设计的渐进镜片:对于年龄较大,存在老视和调节不足的患者,可以考虑使用双光度设计的渐进镜片。
渐进镜片能够提供不同远近距离的适宜瞳孔大小,以满足患者的近调节需求。
4.配镜验光和验光片制作:在配镜过程中,需要进行准确的验光和验光片制作。
这涉及到眼镜的度数、PRP(父母视点)和镜片厚度的计算,以及适当的验光片制作工艺,确保配镜的准确性和效果。
5.注意配镜后的适应过程:配镜后,患者需要适应新的眼镜和镜片。
在适应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定的异物感或不适感,这是正常的。
患者需要适当的时间来适应新的视觉环境,并及时向医生反馈配镜效果和舒适感。
调节不足配镜处方原则是在考虑眼部调节不足状况和近调节需求的基础上进行的配镜原则。
配镜处方原则讲稿
配镜处方原则讲稿验光的主要目的是为患者提供一个配镜处方,该处方为戴镜者提供良好的矫正视力,使之有舒适的视觉,并能满足持久的阅读等日常生活工作需求,而不会对眼睛造成任何损害。
任何配镜的处方原则,都应紧紧围绕这个配镜目标展开。
规范的验光获得的是患者准确的验光度数,但由于个体对视力的要求和感觉的差异很大,因此准确的验光度数并不一定是患者最合适的配镜处方。
验光师在给予配镜处方时,并没有一个完全固定的公式可以遵循:有了准确验光度数后,还要考虑患者的年龄、视力需求、职业特点、戴镜情况、戴镜目的、双眼视功能及眼位情况等,结合患者的各个因素分析和平衡,有时甚至是牺牲患者的最佳矫正视力,而最终是根据其配镜目的和要求,给每一位患者提供一个个体化、个性化的配镜处方。
换言之,验光度数(屈光不正度数)完全相同的不同患者,结合各个因素之后,要根据不同的需求,分别给出能够满足配镜目的、合乎个体需求、不尽相同度数的眼镜处方。
合格的验光师应当能够熟悉不同年龄阶段屈光不正的特点,掌握不同屈光状态矫正的侧重点,以及其他相关因素对配镜的影响。
只有充分掌握上述的知识点,才能够为患者提供理想的配镜处方。
以下章节中讲述处方原则,大家学习的重点是其总体的基本原则特点、注意事项及对特殊患者应该注意到的问题,从而根据每个个体的实际病情和需求开具处方。
第一节近视的处方原则一、近视处方的基本原则选用最低度数的负透镜使患者获得最佳的矫正视力。
一般情况下遵循的原则是:①轻度近视,一次性完全矫正;②中度近视,可酌情分二次矫正;③一般采用最低度数达到最好矫正视力为标准;④成人初次戴镜,以适应,无症状为主。
清晰、舒适、持久为主;⑤高度近视患者视远可以戴全矫正眼镜,视近用的眼镜度数应减去1/3全矫眼镜度数;应根据病人的年龄、职业、用眼习惯及以前的处方,决定最后处方;⑥ 45岁以上老视者,视近时眼镜度数应减去老视的度数。
二、不同的年龄阶段配镜处方不同:㈠婴幼儿时期(0~3岁)1.强力的睫状肌麻痹剂进行屈光检查;2.≤6个月或中、低度近视先观察一段时间;3.高度近视,部分矫正。
眼镜处方原则范文
眼镜处方原则范文眼镜的处方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视力矫正原则视力矫正是眼镜的最主要功能之一,根据病人的不同视力情况,需要对其进行准确的度数测量和配镜。
常见的视力问题包括远视、近视、散光、老视等。
对不同类型的视力问题,选择合适的凸透镜或凹透镜来进行度数修正,以达到最佳的视力矫正效果。
2.视觉舒适原则除了提供视力矫正外,眼镜还应该使用户在佩戴时感到舒适。
视觉舒适主要体现在视野的清晰度和透视舒适度两方面。
对于视野清晰度,眼镜度数的准确性和镜片质量是非常重要的。
对于透视舒适度,眼镜的重量、材料、尺寸等因素都会影响佩戴时的舒适感。
3.配镜适度原则配镜适度是指配镜的度数要适中,不应过高或过低。
高度近视和高度散光者如果使用度数不合适的镜片,容易导致视觉疲劳、头痛、晕眩等症状。
而佩戴过度度数的远视或近视镜片,可能会加重角膜变形,增加视力问题的发展速度。
因此,眼镜的度数应该根据病人的视力情况、角膜变形程度以及眼球的生理特点等因素来确定。
4.镜片选择原则选择合适的镜片对于眼镜的舒适度和视觉效果具有重要影响。
常见的镜片材料包括玻璃、树脂和聚碳酸酯等。
玻璃镜片虽然较为清晰,但重量较大,易碎且不适合运动时佩戴。
树脂和聚碳酸酯镜片轻巧、不易碎,适合长时间佩戴。
此外,选择合适的镜面处理如防反射、防紫外线等也能提升佩戴时的视觉体验。
5.镜框选择原则镜框的选择主要根据个人的面部特征、使用环境和个人审美等方面考虑。
例如,宽脸应选择宽框,窄脸应选择窄框,以保证镜框与脸部的协调。
此外,不同颜色和款式的镜框也会影响佩戴者的视觉效果和个人形象。
总结起来,眼镜的处方原则是要根据病人的视力情况和眼球特点进行准确的度数测量和配镜,以实现视力矫正和视觉舒适。
在选择镜片和镜框时,也要考虑个人的使用环境和审美需求。
这些原则的合理应用,能够提高眼镜的使用效果和佩戴者的舒适度。
浅述验光配镜处方应注意的方面及几项原则
浅述验光配镜处方应注意的方面及几项原则俞铭元验光配镜是矫正眼屈光不正的主要方法之一,为使患者配上一副合适的眼镜,验光师必须懂得与验光有关的眼屈光学、眼科学、眼镜光学和隐形眼镜学等知识,还必须掌握验光配镜处方的技巧,在实际的工作中,使理论知识与实际应用相结合。
我们在验光过程中,切不能将验光试镜结果作为唯一的验光配镜处方,应根据各患者对远、近视力的试镜效果和行动感受及配镜用途等因综合考虑,对球镜、柱镜的增减,使患者配镜后感觉舒适视觉清晰。
一、我们在开写验光配镜处方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注意了解患者的年龄、职业、健康状况,从年龄上我们可以基本判断有否老视现象,从职业上可知其工作学习环境和用眼程度,从健康状况上可以了解影响视功能的疾病(如糖屎病、高血压、眼疾史等),以估计其所需的调节范围和影响视力的发病因素。
2•注意了解患者验光配镜的真实目的与要求、心理状况、生活中用眼习惯,针对患者的配镜目的,是以看远为主,还是以看近为主又有因工作学习之需远近兼顾,还是需配隐形眼镜等,对个别患者担心屈光度增加后,戴镜会越来越深的心理因素,应给予准确的解释与疏导,提出合理建议。
3. 注意检查患者的裸眼视力和眼位,检影度数和试镜时矫正视力最佳的屈光度之间的关系,同时进行比较分析,以判别其调节紧张度的强弱及睫状肌的张力,估计出所能接受并能长期戴用的屈光度,以免出现配镜后不适现象。
4•注意了解患者的戴镜史和旧镜处方及测量旧镜度数,对原有的眼镜进行比较,如清晰度,满意度,舒适度等,对球柱镜、轴向差异较大的需反复比较,在矫正视力或舒适程度有所提高的前提下,处方时一定要向患者交待清楚,戴镜后可能出现的一些症状,使之配合克服,患者同意后方能处方。
5•注意和掌握患者屈光不正的性质和配镜目的后,我们在处方时要尊重患者的主观要求,不要把验光师的主观意向强加于患者。
因眼疾或其它疾病影响验光原因的,在不明了病因的情况下,不要草率下结论(可请医生帮助检查),以免患者产生心理上的情绪障碍,影响配镜效果。
浅谈高度散光眼配镜处方的确定原则
浅谈高度散光眼配镜处方的确定原则眼睛是人们视觉的重要器官,而高度散光眼则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在现代医学技术的帮助下,配制合适的眼镜镜片对于高度散光眼患者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那么,对于高度散光眼配镜处方的确定原则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就来浅谈一下。
一、全面的眼睛检查对于高度散光眼患者来说,首先要做的就是进行全面的眼睛检查。
这包括测量视力、眼睛表面的形状、角膜地形、眼内压、瞳孔大小等等。
只有全面了解患者的眼睛情况,才能确定合适的眼镜处方。
二、确保配镜专业在确定眼睛的情况之后,要选择一家专业的眼镜店进行配镜。
配镜师要经过专业培训,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根据患者的眼睛情况提供合适的建议和服务。
配镜的仪器设备也要先进齐全,能够准确测量眼睛各项参数,保证配镜的准确性。
三、选择合适的镜片材料对于高度散光眼患者来说,选择合适的镜片材料非常重要。
通常情况下,高度散光眼患者的眼镜度数会比较大,所以要选择高折射率的镜片材料,这样镜片才不会过厚,眼镜也不会变得过重。
镜片材料的透光性也要好,能够保证患者的视觉清晰度。
四、精准的度数测量确定高度散光眼患者的眼镜度数是非常重要的一步。
一般来说,高度散光眼患者的度数会比较大,而且还存在不规则的散光情况,所以测量的精准度要求也就更高。
配镜师要使用精准的测量仪器,结合患者的眼睛情况,进行仔细的度数测量,确保配制出的眼镜镜片度数准确无误。
五、合理的镜片设计根据患者的眼睛情况,选择合理的镜片设计也是非常重要的。
高度散光眼患者的眼睛度数一般比较大,如果配制出的镜片设计不合理,可能会导致眼睛疲劳、视觉模糊等问题。
所以要根据患者的眼睛情况,选择合适的镜片设计,保证视觉的清晰度和舒适度。
六、舒适的镜框选择要选择一个舒适的镜框。
高度散光眼患者的眼镜镜片一般比较厚重,所以镜框的选择非常重要。
要选择轻巧舒适的镜框,避免过重的镜片对鼻梁和耳朵的压力,同时也要确保镜框的稳固性,不易松动。
只有选择了合适的镜框,才能保证眼镜的舒适度和稳定性。
配镜处方原则
配镜处方原则一、远视眼1.≤3岁的小儿,如远视度数≤3.00D,无明显散光和屈光参差,可先不配镜;>3.00D,部分矫正;2.4-10岁,相应视力下限:4-5岁:0.6;6-7岁:0.7;8岁或以上:0.9;中低度远视,视力正常,可不配镜;凡视力未达到上述视力下限,都应予以配镜,初次配镜度数不宜低于散瞳验光度数的1/2;高度远视,可进行分次配镜;,或的3.7-18岁,属学龄期和青春期,有学习的需求;如近视影响到学习,即使浅度数也予以配镜;配镜度数≤-0.50D的需在备注中注明原因;4.19-40岁,近视度数趋于稳定,根据用眼需求和适应情况进行配镜,更改配镜处方需谨慎;5.>40岁,近视度数会趋于变化,应定期复查;6.近视眼的配镜度数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散瞳验光度数基础上稍作调整,允许比散瞳验光度数高-0.25~-0.50D;7.假性近视不要配镜,转门诊医生处理调节紧张;8.中高度近视,如有试戴不适的,可分次配镜;9.如旧镜过矫:I如为青少年,处于近视发展阶段,不宜过矫;配镜时应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性或分次降到验光度数,并向病人及家长充分解释;II如成人过矫≤0.75D,无任何疲劳症状者,可暂不换镜或按旧镜度数配镜;过矫≥1.00D或有疲劳症状者,应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或分次降到验光度数;III调节紧张明显的转屈光科;10.近视眼应如何戴镜;-2.50D以下的低度近视,可在视远时戴,视近不用戴;-2.50D以上的近视,建议经常戴镜;11.有屈光科或眼肌科意见的,按专科意见进行配镜;三、散光眼,散如果散光的等效球柱镜度为正,类似远视眼,可考虑适当降低正球镜度,保留生理性调节;以下内容仅涉及球镜度的调整,柱镜的处方原则请参见之前所述;1.单纯远视散光/复性远视散光等效球镜度为正,可考虑降低球镜度,保留生理性调节;应以等效球镜度作为依据:可降低的最大正镜度为等效球镜度,但一般不宜超过等效球镜度的一半;参考例子8岁小儿,验光度数为+2.00×90;等效球镜度为+1.00D,可保留生理性调节,可降低的最大正镜度为+1.00D,但一般不宜超过+0.50D.假设柱镜足矫,以下处方都是正确的:球镜度足矫: +2.00×90球镜度降低+0.25D:-0.25/+2.00×90;球镜度降低+0.50D:-0.50/+2.00×90;也可通过降低正柱镜的形式保留生理性调节,但不建议单纯为保留生理性调节而降低柱镜度,柱镜度是否调整应参照之前所述的处方原则考虑;2.单纯近视散光/复性近视散光等效球镜度为负,不考虑保留生理性调节的问题;3.混合性散光此类散光的等效球镜度可能为正,为零,或为负,在进行处方时要区别对待:等效球镜度为负:不可降低正镜度;等效球镜度为零:不可降低正镜度;1.双眼等效球镜度相差小于2.50D的,尽可能足矫;2.双眼等效球镜度相差大于2.50D的,也有可能适应足矫;如果屈光参差是眼球长差异引起的,戴框架眼镜好;如果是眼球屈光力差异引起的,戴隐形眼镜好;在未知屈光参差性质的时候,可先给足矫或接近足矫的度数进行试戴;3.如果双眼矫正视力理想,但不接受框架眼镜足矫的,诊屈光专科决定配隐形眼镜,做激光手术还是高度数欠矫配框架眼镜;4.小儿屈光参差性弱视,应尽量予以足矫,转屈光科进行遮盖和弱视治疗;5.眼镜在垂直方向屈光差异大的,应建议病人尽量通过镜片中心区域视物;6.屈光参差太大或矫正视力相差太远,不可能获得双眼视的,按好眼进行配镜;如果差眼的屈光状态与好眼相同,配接近好眼的度数;如屈光状态相反,配平光;参考例子①OD:-2.00→1.2;OS:-10.00→0.05 屈光状态相同配镜:OD-2.00;OS:-2.00②OD:-2.00→1.2;OS:+10.00→0.05 屈光状态相反配镜:OD-2.00;OS:PL7.屈光参差如何戴镜:①屈光参差的等效球镜度≤1.00D的,戴镜方式参照相关屈光不正的戴镜方法;②屈光参差的等效球镜度>1.00D,建议经常戴镜;③屈光参差太大导致差眼废用的,戴镜方法参照好眼的屈光状态而定;8.有屈光科或眼肌科配镜意见的,按专科意见进行配镜;,。
配镜处方原则
配镜处方原则配镜目的主要是增进视力,减少症状,解决视力疲劳,解决复视象和斜视等。
一、开配镜处方:要根据病人的年岁、工作性质、有无症状、体质的健壮情况,有无斜视,是否戴过眼镜等作参考。
二、处方的书写:字迹要清楚,标明符号,度数多少,柱镜要标明轴位,远用或近用,若加三棱镜标明底的方向。
三、主观验光所得的结果基本是处方的度数,如需变动应在验光试镜时调整好。
原则:近视眼:在不降低矫正视力的情况开给最低度数。
远视眼:在同样的视力情况给予最高度数。
四、散瞳验光处方:散瞳检查屈光状态在睫状肌麻痹的情况下进行所得的结果是眼实际所需的全部屈光度数。
而配戴眼镜则在有较强的调节能力下便用,因此配镜处方就不一定是验光所得的结果,要根据不同情况开给不同的处方。
1、远视眼1)低度数(1-3D)儿童-A、裸眼视力正常,又无症状者可不配镜。
B、有症状或戴镜确能提高视力者应配镜,处方适当降低些度数。
成人-根据:A、年岁-年轻人可戴部份度数,近40岁者尽可能给足度数。
B、工作-近距离工作尽量戴足,远距离作业者可戴部份度数。
C、有症状-应配镜,以能耐受为限。
D、已有眼镜者-根据情况增减度数。
2)中、高度数(3D以上)一般均有症状,或远视力,近视力有不同程度下降,应配镜。
A、视力下降者-应尽量以提高视力为主,配戴部份度数。
B、有症状-在不太影响远视力的情况下,尽量戴足些。
C、视力不能矫正,或视力提高不多。
成人:如无症状,可不戴镜或戴部份矫正度数。
儿童:可给以能耐受较足的度数,进行弱视治疗。
减少度数方法:以每1.00D减少0.25D计算或减少总度数的1/3为基础适当增减。
以双眼视力达到或接近矫正视力为准,若一次不能接受全部度数,而又需要,可分别给以远用,近用二付眼镜,交替使用。
3)斜视A、内斜视-应全部矫正,初次戴镜可略减低度数。
以能耐受为限。
B、外斜视-应戴部份度数。
以矫正视力最佳而度数降低为原则。
3.00D以下者可不配镜3.00D以上或弱视者应戴镜C、已戴过眼镜-内斜不应少于原镜度数。
配镜处方原则
配镜处方原则一、远视眼1.≤3岁的小儿,如远视度数≤,无明显散光和屈光参差,可先不配镜;>,部分矫正。
2.4-10岁,相应视力下限:4-5岁:;6-7岁:;8岁或以上:;中低度远视,视力正常,可不配镜;凡视力未达到上述视力下限,都应予以配镜,初次配镜度数不宜低于散瞳验光度数的1/2;高度远视,可进行分次配镜;3.10岁-30岁中低度远视,裸眼视力正常,无任何视疲劳或调节紧张症状的,可暂不配镜;凡出现视物不清或视疲劳症状的,要进行适当的配镜;配镜度数不宜低于散瞳验光度数的1/2;如配镜后仍有视近不清或视疲劳症状,应增加度数配镜直至足矫;中高度远视,可分次配镜;调节紧张明显的,转屈光科;4.30岁以上:中低度远视开始出现症状,如有症状予以适当配镜,并倾向足矫;如病人度数较高,或较难适应,可分次配镜;5.远视合并调节性内斜视,不管远视度数如何,予以足矫配镜;若远视度数(或等效球镜度)大于+,初次配镜,可先配+,以后再增加度数至足矫;6.凡远视眼或远视散光的小儿配镜,须向家长解释开始戴镜时可能会比较模糊,一定要坚持戴镜,适应后就能看清楚。
7.远视眼应如何戴镜:I10岁之前,远视配镜后应经常戴镜;II10岁之后和成人,若为低度远视,只在视近有疲劳症状,可只在看近时戴;中,高度远视建议经常戴镜;8.有屈光科或眼肌科意见的,按专科意见进行配镜。
二、近视眼1.≤2岁的小儿,中低度近视,可先观察;高度近视,进行部分矫正;2.3-6岁,学龄前期,以防治弱视为主。
一般单纯的中低度近视不会导致弱视,≤的近视可先观察;大于的近视予以部分矫正;3.7-18岁,属学龄期和青春期,有学习的需求。
如近视影响到学习,即使浅度数也予以配镜;配镜度数≤的需在备注中注明原因;4.19-40岁,近视度数趋于稳定,根据用眼需求和适应情况进行配镜,更改配镜处方需谨慎;5.>40岁,近视度数会趋于变化,应定期复查;6.近视眼的配镜度数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散瞳验光度数基础上稍作调整,允许比散瞳验光度数高~;7.假性近视不要配镜,转门诊医生处理调节紧张;8.中高度近视,如有试戴不适的,可分次配镜;9.如旧镜过矫:I如为青少年,处于近视发展阶段,不宜过矫;配镜时应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性或分次降到验光度数,并向病人及家长充分解释;II如成人过矫≤,无任何疲劳症状者,可暂不换镜或按旧镜度数配镜;过矫≥或有疲劳症状者,应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或分次降到验光度数;III调节紧张明显的转屈光科;10.近视眼应如何戴镜;以下的低度近视,可在视远时戴,视近不用戴;以上的近视,建议经常戴镜;11.有屈光科或眼肌科意见的,按专科意见进行配镜。
配镜处方原则范文
配镜处方原则范文配镜是指将电影或电视剧中不同镜头、不同画面进行组合和排列,通过借助摄像机的角度、镜头的距离和焦距的选择等手段,来达到表现故事情节、塑造人物形象以及表现电影风格等目的的过程。
配镜是电影制作的重要环节之一,它能够直接影响到影片的观赏效果和传达的信息。
以下是一些与配镜相关的原则:1.视觉呈现:配镜主要通过视觉来传达信息和情感。
摄像机的角度、镜头的距离和运动可以改变观众的视觉感受。
配镜应该根据故事情节和表达的情感选择合适的视觉呈现方式。
比如,使用低角度镜头可以增加人物形象的威严感,而运动镜头可以增强紧张感。
2.运动与静止:运动和静止是影片中常用的两种镜头方式。
静止的画面可以使观众专注于画面中的细节,而运动镜头可以增强画面的变化和动态感。
运动和静止的转换可以通过剪辑来实现,而且可以增加画面的流畅性和节奏感。
3.对比与连续:通过对比的方式来突出电影中的重要画面和信息。
对比可以通过改变镜头和画面的颜色、亮度、对比度等方式来实现。
而连续则是通过连续镜头和之前的画面进行衔接,使剧情和情感的传递更加流畅和连贯。
4.焦距的选择:焦距是指摄像机镜头的焦距大小。
焦距决定了镜头的视角和景深的大小。
选择合适的焦距可以突出人物和物体,也可以控制画面的清晰度和模糊程度。
长焦镜头可以让观众聚焦在画面的其中一部分,而广角镜头可以展现更多的背景信息。
5.剪辑的运用:剪辑是将不同的镜头进行组合和排列,通过剪辑的方式来表达故事情节和情感变化。
剪辑可以通过剪纸剪辑、线性剪辑、交叉剪辑等方式来实现。
剪辑应该根据故事的需要和观众的感受来选择合适的方式。
6.音乐的配合:音乐可以增强电影的氛围和情感,通过音乐的选择和律动来配合画面的节奏和变化。
音乐可以通过增强观众的情感体验,使影片更加引人入胜。
7.推进情节:配镜应该根据故事情节和表达的目的来选择合适的镜头和节奏。
通过配镜的选择和排列来推动故事情节的发展和情感的转变。
配镜要想达到理想的效果,需要在剧本、导演的指导和摄影师的拍摄下进行配合。
眼镜处方原则
中年人 远视患者
有临床症状,亦应以适度眼镜矫正为好;
如症状严重者,应配能够接受的最高度数的矫正镜 片。
科大医院
2.成年人屈光不正的配镜原则
远视眼
老年人 远视患者
全部远视转变为固定性远视,不论视近、视远都要借助 于眼镜。 配镜时需要注意,如用主觉验光法,应采用被检者主觉 所能接受,而获得最好视力的最高度数,如在睫状肌麻痹 作用下作扩瞳检影,则矫正度数应较实际测得度数略低, 留下一定的调节,即留下一定潜伏性远视,以适应睫状肌 的生理性张力。有的主张如用1%阿托品散瞳者,可少矫正 +0.75D。通常是根据显性远视度数,再加上1/4潜伏性远视 度数,作为矫正的标准。 总之,在实际临床配远视镜时,要根据患者的年龄、职 业、症状、眼位、健康、精神状态等差别,灵活具体掌握 ,特别是年龄、眼位和症状是主要的参考依据。年龄越小 ,潜伏性远视越多,远视度数要减少的稍多一点;症状越 重,则远视度数要少减少一些或争取大部分或全部矫正。
散光眼
屈光参差
高度屈 光不正
特殊屈 光不正
科大医院
纲要
3.老视眼的配镜原则及方法
原则
基本原则 年龄外的其它影响因素 镜片的更换
方法
按年龄计算老视度数 按近点、调节广度计算老视度数
科大医院
1.儿童屈光不正配镜原则
对于弱视及斜视患儿
减少,等适应后再分次给足。
如果散光度数低于+0.50D.C,且近视散光轴在180度,
远视散光轴在90度,只要不产生眼肌疲劳也可不配。
科大医院
1.儿童屈光不正配镜原则
大屈光 参差
屈光参差是指两眼的屈光度不等。
一般原理
因两眼每相差0.25屈光度,物象大小就要相差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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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视眼
1.< 3岁的小儿,如远视度数W 3.00D,无明显散光和屈光参差,可先不配镜;〉 3.00D,部分矫正。
2.4-10 岁,相应视力下限:
4-5 岁:0.6;6-7 岁:0.7;8 岁或以上:0.9;
中低度远视,视力正常,可不配镜;
凡视力未达到上述视力下限,都应予以配镜,初次配镜度数不宜低于散瞳验光度数的1/2;
高度远视,可进行分次配镜;
3.10 岁-30 岁
中低度远视,裸眼视力正常,无任何视疲劳或调节紧张症状的,可暂不配镜;
凡出现视物不清或视疲劳症状的,要进行适当的配镜;配镜度数不宜低于散瞳验光度数的1/2;如配
镜后仍有视近不清或视疲劳症状,应增加度数配镜直至足矫;
中高度远视,可分次配镜;
调节紧张明显的,转屈光科;
4.30 岁以上:
中低度远视开始出现症状,如有症状予以适当配镜,并倾向足矫;如病人度数较高,或较难适应,可
分次配镜;
5.远视合并调节性内斜视,不管远视度数如何,予以足矫配镜;若远视度数(或等效球镜度)大于
+6.00D ,初次配镜,可先配+6.00D ,以后再增加度数至足矫;
6.凡远视眼或远视散光的小儿配镜,须向家长解释开始戴镜时可能会比较模糊,一定要坚持戴镜,适应后就能看清楚。
7.远视眼应如何戴镜:
I10岁之前,远视配镜后应经常戴镜;
II10 岁之后和成人,若为低度远视,只在视近有疲劳症状,可只在看近时戴;中,高度远视建议经常戴镜;
8.有屈光科或眼肌科意见的,按专科意见进行配镜。
近视眼
1.< 2岁的小儿,中低度近视,可先观察;高度近视,进行部分矫正;
2.3-6岁,学龄前期,以防治弱视为主。
一般单纯的中低度近视不会导致弱视,W -1.50D的近视可先观
察;大于-1.50D 的近视予以部分矫正;
3.7-18 岁,属学龄期和青春期,有学习的需求。
如近视影响到学习,即使浅度数也予以配镜;配镜度
数W -0.50D的需在备注中注明原因;
4.19-40 岁,近视度数趋于稳定,根据用眼需求和适应情况进行配镜,更改配镜处方需谨慎;
5.>40岁,近视度数会趋于变化,应定期复查;
6.近视眼的配镜度数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散瞳验光度数基础上稍作调整,允许比散瞳验光度数高
-0.25~-0.50D;
7.假性近视不要配镜,转门诊医生处理调节紧张;
8.中高度近视,如有试戴不适的,可分次配镜;
9.如旧镜过矫:
I 如为青少年,处于近视发展阶段,不宜过矫;配镜时应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性或分次降到验光度数,并向病人及家长
充分解释;
II如成人过矫W 0.75D,无任何疲劳症状者,可暂不换镜或按旧镜度数配镜;过矫》 1.00D或有疲劳症状者,应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或分次降到验光度数;
III调节紧张明显的转屈光科;
10.近视眼应如何戴镜;-2.50D 以下的低度近视,可在视远时戴,视近不用戴;-2.50D 以上的近视,建议经常戴
镜;
11.有屈光科或眼肌科意见的,按专科意见进行配镜。
三、散光眼
(一)柱镜度及轴位的处方原则
1.< 3岁的小儿,W
2.00D的散光可暂不配镜;〉2.00D应部分矫正;
2.4-10 岁的小儿:
I 散光W 1.00D,视力在正常范围内的,可不配;若视力低于正常值,需要配镜的,散光应尽量予以足矫;
II散光大于1.00D,都应配镜,防止弱视发生;
III中低度散光,配镜时应倾向足矫;
IV高度散光,可分次矫正,初次配镜度数不应少于柱镜度的2/3;
3.10 岁-40 岁:
I 散光W 1.00D,没有模糊和疲劳症状的,可不配镜;如有症状,需要配镜的,散光应尽量予以足矫;
II散光〉1.00D,应尽量足矫,尤其是有视疲劳症状的病人;如散光较高,可分次矫正;
4.>40岁:此年龄段散光可能经常发生变化,应充分考虑病人的适应情况,可予以适当欠矫;
5.凡柱镜度降低,应根据等效球镜度的原则调整球镜度;【参考例子】
验光度数为:-1.00/-4.0 0 X 180,如配镜时将柱镜降低至-3.00D,球镜度应增加至-1.50D, 即: -1.50/-3.00 X 180 ;
6.逆归散光和斜轴散光:根据适应情况尽量予以足矫;
7.散光轴位可稍作调整,原则上不要大于15°;
8.有屈光科或眼肌科配镜意见的,按专科意见进行配镜。
(二)球柱镜的处方原则如果散光的等效球柱镜度为正,类似远视眼,可考虑适当降低正球镜度,保留生理性调节。
以下内容仅涉及球镜度的调整,柱镜的处方原则请参见之前所述。
1.单纯远视散光/ 复性远视散光等效球镜度为正,可考虑降低球镜度,保留生理性调节;应以等效球镜度作为依
据:可降低的最大正镜度为等效球镜度,但一般不宜超过等效球镜度的一半;
【参考例子】
8 岁小儿,验光度数为+2.00 X 90;
等效球镜度为+1.00D,可保留生理性调节,可降低的最大正镜度为+1.00D,但一般不宜超过
+0.50D.
假设柱镜足矫,以下处方都是正确的:
球镜度足矫:+2.00 X 90
球镜度降低+0.25D:-0.25/+2.00 X 90; 球镜度降低+0.50D :-0.50/+2.00 X 90;也可通过降低正柱镜的形式保留生理性调节,但不建议单纯为保留生理性调节而降低柱镜度,柱镜度是否调整应参照之前所述的处方原则考
虑。
2.单纯近视散光/ 复性近视散光等效球镜度为负,不考虑保留生理性调节的问题;
3.混合性散光此类散光的等效球镜度可能为正,为零,或为负,在进行处方时要区别对待:等效球镜度为负:不
可降低正镜度;
等效球镜度为零:不可降低正镜度;等效球镜度为正:可考虑降低正镜度;【参考例子】
①8岁小儿,验光度数为:+0.75/-2.00 X 180 等效球镜度为-0.25D ,不能降低任何正球镜度。
假设柱镜足矫,正确处方为:
+0.75/-2.00 X 180
②8 岁小儿,验光度数为:+1.00/-2.00 X 180 等效球镜度为零,不能降低任何正球镜度。
假设柱镜足矫,正确处方为:
+1.00/-2.00 X 180
③8 岁小儿,验光度数为-0.50/+2.00 X 90
等效球镜度为+0.50D ,可保留生理性调节,可降低的最大正镜度为+0.50D ,但一般不
宜超过+0.25D 。
假设柱镜足矫,以下处方都是正确的:球镜度足矫:-0.50/+2.00 X 90 球镜度降低+0.25D :-
0.75/+2.00 X 90
(三)散光眼应如何戴镜
1.10岁或以下小儿,为防治弱视,应经常戴镜;
2.10岁以上,〉1.50D的散光,应经常戴镜;
3.< 1.50D的散光,无疲劳症状的,应结合球镜度而定,可参见远视眼和近视眼的戴镜方式;
4.有视疲劳的散光病人,应经常戴镜;
四、屈光参差
1.双眼等效球镜度相差小于
2.50D 的,尽可能足矫;
2.双眼等效球镜度相差大于 2.50D 的,也有可能适应足矫;
如果屈光参差是眼球长差异引起的,戴框架眼镜好;如果是眼球屈光力差异引起的,戴隐形眼镜好;在未知屈光参差性质的时候,可先给足矫或接近足矫的度数进行试戴;
3.如果双眼矫正视力理想,但不接受框架眼镜足矫的,诊屈光专科决定配隐形眼镜,做激光手术还是高度数欠矫配
框架眼镜;
4.小儿屈光参差性弱视,应尽量予以足矫,转屈光科进行遮盖和弱视治疗;
5.眼镜在垂直方向屈光差异大的,应建议病人尽量通过镜片中心区域视物;
6.屈光参差太大或矫正视力相差太远,不可能获得双眼视的,按好眼进行配镜;如果差眼的屈光状态与好眼相同,
配接近好眼的度数;如屈光状态相反,配平光;
【参考例子】
①0D -2.00 f 1.2 ; OS: -10.00 f 0.05 屈光状态相同配镜:OD-2.00;OS:-2.00
②OD:-2.00 f1.2;OS:+10.00f0.05 屈光状态相反配镜:OD-2.00;OS:PL
7.屈光参差如何戴镜:
①屈光参差的等效球镜度W 1.00D的,戴镜方式参照相关屈光不正的戴镜方法;
②屈光参差的等效球镜度〉1.00D,建议经常戴镜;
③屈光参差太大导致差眼废用的,戴镜方法参照好眼的屈光状态而定。
8.有屈光科或眼肌科配镜意见的,按专科意见进行配镜。
验光工作补充说明
1.裸眼视力一定要测;
2.检查视力不要使用单个视标,如果确实需要,必须注明;
3.建议将电脑验光单附在验光结果上;
4.对于散瞳验光,一下情况可以不复光:
1)小儿不会看视力表或不能配合主观验光,直接给处方;
2)远视+调节性内斜,直接处方,并转屈光或眼肌科;
3)阿托品散瞳的远视或远视散光,需要配镜的直接给处方;
4)准分子术前验光,转准分子;
5)病人强烈要求,在处方单上进行相应记录;
5.原则上其他散瞳验光的病人都要复光,开具处方时要注明配戴处方度数的矫正视力,如在散瞳时直接开具处方
的,不写矫正视力,并在备注中注明;
6.遇到斜视的转眼肌科,弱视的转屈光科,不要直接建议病人遮眼或买弱视治疗仪;
7.在配镜处方上要注明眼镜什么时候戴;
8.复查时间:医生有医嘱的,按医嘱,没有医嘱的,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9.遇到小瞳验光或快速散瞳结果不理想的,也要进行验光,并出具此状态下的验光结果,注明不理想情况 (度数与
上次验光差异大,度数不稳定,瞳孔散不开等) ,转门诊医生决定是否需要更改用其他方式重新验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