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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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经费预算编报要点
Contents Page 目 录
01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文件及标准 02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编制原则 03 预算编报要求
04 预算说明
05 开支范围
06 配套经费
07 预算调整
01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文件及标准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
(中办发〔2016〕50 号)
2.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 号)
3.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 号)
4.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6〕113 号)
5.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国科发资〔2017〕261号)
6.《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
7.《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科教〔2015〕19号)
8.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128号)
9.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的通知(财行〔2016〕71号)
10.财政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
通知(财行〔2016〕214 号)
11.中央高校、科研院所自行制定的差旅费、会议费管理办法
……
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布局:
(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基础研究和科学前沿探索,支持人才和团队建设,增强源头创新能力。
(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产品和重大产业化目标,发挥举国体制的优势,在设定时限内进行集成式协同攻关(三)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针对事关国计民生的农业、能源资源、生态环境、健康等领域中需要长期演进的重大社会公益性研究,以及事关产业核心竞争力、整体自主创新能力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基础性、前瞻性重大科学问题、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和产品、重大国际科技合作,按照重点专项组织实施,加强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研发布局和协同创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领域提供持续性的支撑和引领。
(四)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通过风险补偿、后补助、创投引导等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运用市场机制引导和支持技术创新活动,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资本化、产业化。
(五)基地和人才专项:优化布局,支持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和能力提升,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支持创新人才和优秀团队的科研工作,提高我国科技创新的条件保障能力。
•收入预算
–来源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其他来源资金(地方财政、单位自筹、其他)–合理填报预算,不得虚假承诺配套
–高校和科研院所一般不要求承担配套任务
•支出预算 ------ 编报“三原则”
–政策相符性:项目(课题)预算科目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应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目标相关性:项目(课题)预算应以其任务目标为依据,预算支出应与项目(课题)研究开发任务密切相关,预算的总量、结构等应与设定的项目(课题)任务目标、工作内容、工作量及技术路线相符。
–经济合理性:项目(课题)预算应综合考虑国内外同类研究开发活动的状况以及我国相关产业行业特点等,与同类科研活动支出水平相匹配,并结合项目(课题)研究开发的现有基础、前期投入和支撑条件,在考虑技术创新风险和不影响项目(课题)任务的前提下进行安排,并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03 预算编报要求
1.对直接费用各项支出不得简单按比例编列;
2.不得为提高间接费用水平将设备购置费列入试制设备费;
间接经费=(直接经费-设备购置费)*20%/15%/13%
3.按资金的来源分别编制预算;同一科目同时编列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的,应分别说明;
4.承担单位已形成的工作基础及科研条件等前期投入不得列入项目(课题)资金预算;
5.承担单位之间或负责人之间的关联关系应披露;
6.以课题为单元编报预算;
7.法人责任:不得将资金转拨给其下级法人单位;
8.谁申报项目(课题)、谁承担研究任务、谁管理使用资金。
04 预算说明
1.对承担单位前期已形成的工作基础及科研条件,以及相关部门承诺为本课题研发提供的支
撑条件等情况进行详细说明;
2.对本课题各科目支出主要用途、与课题研发的相关性、必要性及测算方法、测算依据进行
详细说明;
3.对中央财政专项经费及单位承诺到位的自有资金(配套经费)分明说明;
4.对关联关系预先申明;
5.间接经费无需说明。
05 开支范围•直接经费•间接经费
直接经费包含:
•设备费
•材料费
•测试化验加工费
•燃料动力费
•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交流费
•劳务费
•专家咨询费
•其他支出
•设备费:是指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1.设备购置费:严格控制;鼓励开放共享、自主研制、租赁及改造;应对购置仪器设备重
点予以说明,10万以上设备详细说明
2.试制设备费:区分过程产品和目标产品
–当试制设备为过程产品时:列入设备试制费科目
–当试制设备为目标产品时,应当分别在设备费、材料费等科目编列测算
3.设备改造费:局部改造以改善提升性能费用;设备损坏所需维修费;因新增使用设备而
对实验室进行小规模维修改造的费用
4.设备租赁费:不得编列承担单位自有仪器设备的租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