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内部控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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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资金支付审批程序,明确审批权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控制资金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1. 资金支付授权审批制度

1.1总则

1.1.1本制度的制定依据是《公司法》、《会计法》、《公司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制度。

1.1.2公司所有的支出均需依照审批程序核准后支付。

1.1.3公司对资金的支付实行分级授权批准制度。

1.1.4公司所有资金的收付均通过银行结算。

1.2.资金支付的分类及审批权限

1.2.1根据公司资金支付的性质,将资金支付分为以下两大类:固定费用和运营费用。

1.2.1.1固定费用指每月固定的房租、管理费、员工保险、国税地税、水电费、电话费等。

1.2.1.2运营费用包括经营性支付和非经营性支付,具体如下:

a、经营性支付主要指原材料采购、物料采购、赠品、印刷品、工程、广告费、燃料动力等与经营直接相关的支付。

b、非经营性支付主要指办公、招待、公关、资料、差旅、交通、电话、邮电、会议、培训、咨询、审计、固定资产、食堂费用等支付。

1.2.2资金支付的审批流程。

资金支付审批流程图

1.2.3资金支付的程序规定

公司各职能部门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

1.2.3.1.支付申请。各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提前向部门经理提交资金支付申请,详细填写《付款申请单》、《费用报销单》、《差旅费报销单》、《借款单》及《支票申领单》,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支付方式等内容,并应附上有效合同或相关资料;

1.2.3.2.支付审批。部门经理应当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部门经理应当拒绝批准。

1.2.3.3.支付复核。财务主管及财务经理应当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原始单据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财务经理及总经理或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1.2.3.4.办理支付。出纳人员应当根据董事长批准、会计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

1.2.4资金支付的审批权限。

固定费用支付,根据合同或协议,财务主管审核,财务经理复核后即可付款。

运营费用的审批权限如下表所示:

经营性支付与非经营性支付的审批权限说明表

2. 银行存款管理控制制度

2.1总则

2.1.1为规范公司的银行存款业务,防范因银行存款管理不规范给公司带来资金损失,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与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2.1.2本制度适用于涉及银行存款业务的相关事项。

2.1.3 本制度中的银行存款是指公司存放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

2.2银行账户管理规定

2.2.1公司银行账户开户工作统一由财务部负责,日常管理也由财务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开立银行账户需由财务经理审批,报总经理批准后开户。

2.2.2公司银行账户应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开立,并用于办理结算业务、资金信贷和现金收付,具体可设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分别设立银行账户用途:

2.2.2.1收款账户:指公司所有货款都存入此账户;

2.2.2.2支出账户: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支付,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等。

2.2.3银行账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财务部应定期检查银行账户开设及使用情况,对不再需要使用的账户,及时清理销户。检查中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2.2.4由经理牵头组织相关人员,不定期地审查银行帐户,发现私开账户、未按规定及时清理、撤销账户等问题时严肃处理,涉及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3银行存款业务办理管理

2.3.1银行存款业务办理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与公司资金管理的各项规定,银行账户仅供公司收支结算使用,不得出借银行账户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不得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套现。

2.3.2公司与银行签订的结算合同中需要明确款项收付的结算工具、结算方式、结算时间等内容。2.3.3财务人员、业务人员应严格审查收到的支票或银行汇票等票据的合法性,以免收进假票或无效票。

2.3.4公司各部门的业务或日常费用付款,需预先领用支票或汇票的,申请人应填写支票领用单,由相关领导审批后,交由出纳办理,申请单中至少要列明用途、金额和收款单位,银行票据应分别加盖财务章及法定代表人名章。持票人领取票据后,须在票据存根上签字确认。

2.3.5出纳人员在办理结算业务时应选择合适的结算方式或结算工具,并在办理业务后取得结算凭证,如银行回单联等。

2.3.6会计人员根据相关的原始凭证与结算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2.3.7出纳员应逐日逐笔登记银行日记账,并每日结出余额。

2.3.8出纳人员不慎将结算凭证丢失后,应及时上报以方便财务部门采取挂失止损等补救措施。否则若给公司造成损失,由出纳人员自己承担。

2.3.9会计定期通过公司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逐笔勾销销的方式对账,每月至少核对一次。查明未达账项及其原因,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及对账单应每月装订入册。

2.3.10公司与银行对账时发现错误的处理办法。

2.3.10 .1.记账错误的处理办法:上报财务经理,查明原因进行处理、改正。

2.3.10 .2.收付款结算凭证在公司与银行之间传递需要时间造成记账时间上的先后,即一方记账而另一方未记账。处理办法: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表进行调节。

2.3.11财务经理组织相关人员,不定期地审查公司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存款相关账目是否一致。

2.4 网上银行存款的管理

2.4.1开办网上银行的账户严格按照开设银行帐户的审批流程审批。

2.4.2网上银行的银行存款业务审批与管理严格按照普通银行存款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2.4.3网上银行的银行存款业务至少设操作员、复核员二级。

2.4.4电子银行卡与密码的保管人员不得将卡交予其他人员,密码需定期更换,电子银行卡丢失需及时挂失、上报,否则后果由保管人员承担。

2.4.5 分公司每天在网上转款后需把银行明细打印出来放在资金日报标的后面,由总部出纳检查,保证资金的安排。若未按此方法操作罚款50元。

3.票据管理规范

3.1总则

3.1.1为加强对与资金相关票据的管理,规范各种票据的领用、保管、使用等事项,特制定本制度。

3.1.2本制度适用于与资金相关票据的业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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