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加强春节前及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建规[2010]5号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建规〔2010〕5号)各有关单位: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管理,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保障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我局制定了本办法。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五日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管理,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保障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等建设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按照国家、省、市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具体包括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以及临时设施费。
第四条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按照项目管理权限负责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监督工作。
市、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简称安监机构)根据主管部门的委托,具体负责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实行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工程量清单计价制度。
市安监机构应当组织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技术规范,并给出各类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典型详细清单。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施工承包行为管理的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施工承包行为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公布日期】2017.01.26•【字号】深建规〔2017〕4号•【施行日期】2017.0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施工承包行为管理的通知各有关单位: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水平与承包单位综合实力、履约能力和信誉密切相关。
在我市查处有关案件时发现,如建筑市场存在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的,工程项目实际承包人的综合实力、履约能力以及信誉均较差,工程质量与安全存在较多问题。
为提升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承包行为的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落实建设单位负责制,强化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龙头,其管理水平、履职情况与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息息相关。
为强化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建设单位应做好以下工作:(一)在招标等发包环节加强对转包挂靠行为的甄别。
建设工程招投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在建设工程发包环节,建设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对投标人是否存在挂靠行为进行甄别,坚持“择优与竞价”的价值取向,选择实力较强、信誉较好、价格合理的中标单位。
在合同签订前,建设单位可要求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不转包挂靠承诺书》。
(二)加强专业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的管理。
建设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专业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的管理,不得以施工单位不报告而不知情为由,疏于管理。
建设单位应对施工单位擅自分包专业工程、劳务且建设单位未尽管理职责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核查和报告建设工程是否存在转包挂靠行为。
建设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3个月后、4个月内向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书面报送《转包挂靠核查情况报告书》。
本通知发布之日尚未竣工验收的,须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
建设单位不报告或不如实报告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将建设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的上述不良行为报送人民银行等征信机构。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达标检查的通知-深建质安[2011]169号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达标检查的通知正文:----------------------------------------------------------------------------------------------------------------------------------------------------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达标检查的通知(深建质安〔2011〕169号)各区住房和建设(建设)局,光明、坪山新区城建局,市安监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当前我市大运会已进入倒计时阶段,根据《2011年“迎大运、创全国文明城市标兵200天行动”提升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方案》及《深圳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6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达标阶段,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排查,确保全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水平全面达标。
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一、达标标准全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必须达到以下标准:(一)《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深圳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二)《深圳市建筑施工安全防护实体标准化指南图册(文明施工)》。
二、达标检查内容(一)外观统一。
建筑工地围挡应保持统一高度,整洁、美观、稳固、连续、密闭,对施工时间跨过大运会的建筑工地,围挡应按要求完成美化改造;外脚手架应采用立面整齐、统一、美观的密目式安全网,对破损的安全网应及时更换。
(二)车辆保洁。
建筑工地主要道路及出入口必须进行硬地化,设置洗车槽,安排专人对运输车辆进行冲洗,禁止工地车辆污染市政道路。
(三)扬尘控制。
土石方作业应采取防控扬尘措施,对于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清扫建筑垃圾应洒水湿润,建筑垃圾清运应采取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撒建筑垃圾及焚烧各类废弃物。
2024年春节前后安全生产措施
2024年春节前后安全生产措施
1.春运安全保障:
-春运期间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确保车站、机场、码头等交通枢纽秩序稳定,严格车辆安全检查,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提升公共交通工具的消毒频次和通风状况,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对公路、铁路、民航等部门进行应急预案演练,确保应对突发事件时能迅速响应。
2.在建工地安全自查与停工管理:
-在春节放假前组织全面的安全自查自纠,针对大型机械设备、脚手架、深基坑等高风险工程部位进行重点排查整改。
-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材料堆放稳固安全,做好工地封闭和防盗工作。
-明确停工期间值班值守人员职责,保持通讯畅通,并做好极端天气条件下的防范准备。
3.企业生产与经营场所安全:
-各单位开展节前安全大检查,对生产线、仓库、办公室等区域进行全面隐患排查,消除火源、电源、危险化学品等安全隐患。
-加强员工安全教育与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特别是对于易发生事故的关键岗位和环节。
-根据业务特点,安排合理的工作计划,避免节日期间超负荷生产和不合规作业。
4.社会公共安全:
-加强公共场所的安全监管,包括商场、景区、酒店等人员密集地的消防疏散通道、设施设备安全维护。
-提供充足的社会治安力量,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保障社会稳定和谐。
-制定并实施紧急情况下的疏散预案和救援方案。
5.宣传教育与应急值守:
-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通过各种渠道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
-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遇有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上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区住房和建设局,宝安区建设局,各新区城建局,市质监总站,市安监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燃气单位,各有关单位: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印发<深圳市2013年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安办〔2013〕42号)的有关部署,我局制定了《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联系人:郭晓宁,联系电话:83788051。
附件: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2013年5月20日附件: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印发<深圳市2013年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安办〔2013〕42号)的有关部署,为推进建筑业、燃气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全国“打非治违”工作推进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继续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打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治事故隐患,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建筑业、燃气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成立全市建筑业、燃气业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段衡金副局长任组长,局质安处、燃气处、法规处、建管处、市场处,市质监总站、市安监站负责人,以及各区(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公布日期】2012.07.20•【字号】•【施行日期】2012.07.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区住房和建设局,宝安区建设局,光明、坪山新区城建局,市安监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为有效预防建筑工地消防火灾发生,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建质〔2012〕75号)的工作部署,我局制定了《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二○一二年七月二十日附件: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做好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以落实建筑施工企业消防安全责任制、严格依法监督为手段,全面排查和消除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过程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建筑工地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状况稳定。
二、组织领导成立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住房建设局段衡金副局长任组长,局机关质安处、法规处、建管处,各区住房和建设局,宝安区建设局,光明新区、坪山新区城建局,市安监站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建设局质安处。
三、专项整治范围和内容(一)专项整治范围。
全市所有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重点是大型公共建筑工程、重大建设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修缮翻新及进入装饰装修阶段的工程等。
(二)专项整治内容。
重点对建筑施工企业加强建筑工地防火管理情况进行整治,主要内容包括:1.施工单位是否已于近期开展了包括消防安全在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2.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消防规章制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制,划分消防责任区,明确消防责任人,逐级落实消防任务;3.施工单位是否根据各个施工阶段(施工准备阶段、基础工程阶段、主体结构施工阶段、内部装修阶段)不同的火灾隐患特点,落实消防工作措施;4.施工单位是否编制消防设施布置平面图,在施工现场显要位置张挂防火警示标志;是否将现场生活区、办公区和作业区按有关规定严格分开;5.施工单位是否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制度,施工现场的焊接、切割作业是否符合防火要求;6.临时宿舍用电是否存在乱拉乱接,生活照明是否采用安全电压;食堂、厨房等存在明火的场所是否进行重点管理,专人负责;7.施工现场的模板、油漆、防水涂料、氧气瓶、乙炔瓶、炸药等易燃、易爆物品的放置、使用和储存是否符合安全要求;8.施工现场电气线路的安全管理以及电气设备检修、维护情况是否符合有关要求,防止因电气线路和设备老化短路漏电诱发火灾;9.施工现场是否设有足够的消防水源、消防器材,消防给水管道、蓄水池、消防器材布置是否合理,消防通道保持畅通无阻;10.建筑电工及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是否持特种作业资格证上岗,接受了岗前安全技术交底并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施工;11.施工单位是否根据施工消防的特点,对施工作业人员专门开展加强灭火技能、逃生、自救、互救等消防常识的培训教育,并组织开展消防救援演练。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的紧急通知-深府办[2005]51号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的紧急通知正文:----------------------------------------------------------------------------------------------------------------------------------------------------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的紧急通知(2005年5月13日深府办[2005]51号)今年以来,我市安全生产形势严峻。
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1-4月份除死亡人数下降外,各类安全事故宗数、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均呈上升态势。
特别是进入5月份以来,连续发生多宗死亡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较大的损失。
5月11日晚23时25分左右,中铁十六局在位于福田区上海宾馆路段深南——华富路口华富路人行地下通道工程违章施工,造成燃气管道破裂,导致大量液化石油气泄漏;5月12日0时10分左右,液化石油气遇火种在三分钟内先后发生多次爆燃,当场造成17人受伤,其中1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同时造成周边7000多户商户单位供气中断,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5月12日上午,市政府三届一五六次常务会议专门就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力量,全面排查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
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安全生产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基本要求,也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此责无旁贷。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公布日期】2020.05.25•【字号】深建规〔2020〕7号•【施行日期】2020.06.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和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深圳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19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深圳市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和管理办法》,已通过市司法局审查,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2020年5月25日深圳市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和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既有房屋建筑幕墙安全维护和管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辖区内已竣工验收或交付使用的房屋建筑幕墙安全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市住房建设部门是全市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和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起草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和管理的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二)统筹和指导全市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和管理工作;(三)对既有建筑幕墙检测鉴定市场进行监管;(四)统筹开展既有建筑幕墙安全宣传和培训工作;(五)法律、法规、规章及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条区住房建设部门是本辖区内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和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主管部门),履行以下职责:(一)定期组织开展既有建筑幕墙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二)指导和督促各街道办事处开展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和处置工作;(三)查处危害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四)对既有建筑幕墙检测鉴定报告进行备案;(五)开展既有建筑幕墙安全宣传和培训工作;(六)统筹各街道办事处做好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和管理信息采集、录入、统计、更新等工作;(七)法律、法规、规章及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全市建设工程综合执法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全市建设工程综合执法大检查情况的通报正文:----------------------------------------------------------------------------------------------------------------------------------------------------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全市建设工程综合执法大检查情况的通报各区住房和建设局,宝安区建设局,新区城建局,市质监总站,市安监站,市造价站,市检测中心,市建筑科技促进中心,各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单位,各审图机构,各有关单位:为巩固“三打两建”工作成果,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强化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我局于11月1日至11月16日期间,组织开展了全市建设工程综合执法大检查。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本次大检查共组织了17个检查组。
每个检查组由市(区)主管部门1名处级领导担任组长,针对“百日行动”和“异地交叉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对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安全、合同等方面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建筑材料进行监督抽检。
市局领导对综合执法大检查工作进行了督查。
大检查共抽查工程85项,其中保障性住房项目27项,占检查总数的32%,市管项目53个,占检查总数的62%。
本次检查共发出执法文书49份,其中责令整改通知书32份,责令停工整改通知书5份,不良行为认定书12份。
总计对30个项目发出整改(停工整改)通知书,占检查总项目的35%,其中保障性住房项目7个,占保障性住房检查总数的25%。
总计37份整改通知书中,施工单位25份,监理单位5份,其他单位7份。
本次检查中,在每一个检查工地抽检了一组建筑材料,材料类别包括钢筋、电缆、电线导管、防水材料等,大部分材料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个别工地钢筋重量偏差不合格,防水材料不合格。
大检查针对现场违规使用袋装水泥拌制砂浆;框架结构受力钢筋未按规定使用带“E”钢筋等问题对12个项目启动行政处罚程序。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中共深圳市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12.28•【字号】深办[2009]42号•【施行日期】2009.1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深办〔2009〕42号)各区委、区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市直各单位,市各人民团体,中直和各省(区)市驻深各单位,市属各企业:2010年元旦、春节即将到来。
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全市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定的节日,对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努力开创我市各项工作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具有重要意义。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节日期间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积极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进一步重视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察民情、解民忧、纾民困,实实在在地帮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各级党委、政府要组织人员对困难群众认真进行排查和走访慰问,开展多形式、多渠道、重实效的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切实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参加。
各区和市民政、人力资源保障等部门以及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重点解决好孤寡老人、特困户、失业人员、流浪人员的御寒保暖、安居吃饭等基本生活问题,尽可能多给困难群众提供帮助。
加大落实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力度,切实关心外来务工人员,严厉查处恶意拖欠、克扣外来员工工资及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等违法行为,及时调处劳动关系纠纷,维护广大员工合法权益。
新闻单位要配合做好宣传,努力营造关爱、和谐的社会氛围。
二、努力满足节日期间群众的物质、文化需求加强供需协调,丰富商品种类,保障市场供应,确保节日期间群众的物质需要得到满足。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加强全市建设工程视频监控管理的通知-深建质安[2011]57号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加强全市建设工程视频监控管理的通知正文:----------------------------------------------------------------------------------------------------------------------------------------------------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加强全市建设工程视频监控管理的通知(深建质安〔2011〕57号)各区建设局,光明、坪山新区城建局,市质监总站,市安监站,市造价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为加快深圳国际化、现代化城市建设,推进建设工程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提升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水平,协同做好社会治安工作,我局决定在全市建设工程实施视频监控管理。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视频监控安装范围下列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安装视频监控系统:(一)新开工工程;(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建工程:1.主体未封顶的房屋建筑工程;2.施工进度不足50%或离竣工时间超过6个月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轨道交通工程;(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确定需要实施重点监控的建设工程。
室内装修工程、设备安装工程暂不列入安装范围。
二、视频监控系统安装要求(一)摄像机安装数量摄像机安装数量应满足工程建设管理的需要,并满足以下规定:1、房屋建筑工程(1)建筑面积0.3-5万平方米的不少于3个;(2)建筑面积5-10万平方米的不少于4个;(3)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不少于5个。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1)工程造价0.1-1亿元的不少于3个;(2)工程造价1-3亿元的不少于4个;(3)工程造价3亿元以上的不少于5个。
3、轨道交通工程(1)轨道交通工程车站、停车场、车辆段的摄像机安装数量参照房屋建筑工程安装标准执行;(2)区间段的摄像机安装数量参照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装标准执行。
(二)摄像机安装部位及类型视频监控摄像机应安装于工地出入口、施工作业面、材料加工区、塔吊等关键位置,具体位置由网络服务商与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共同确认,其中高速球型摄像机安装数量应不少于2/3。
关于做好2023年春节前后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一、落实好三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省委、省政府要求在全省建立健全企业负责人、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全市迅速抓好三级责任制的落实,并上墙张贴公示。
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省市统一部署安排,督促辖区内各建筑施工单位及在建工地抓好落实,务必按时完成三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上墙公示工作。
二、落实责任,提级管控坚决压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及监理单位监管责任,按照房屋市政工程安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工作要求,着重对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起重设备吊装等危险性较大施工环节进行管控,对查出的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重大安全隐患必须落实专人跟踪,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各项目单位务必落实节假日期间危大工程“非必要不施工”的要求,确需继续施工的,施工单位要严格落实提级管控要求,并做好五方面工作措施,一是制定一套详细的施工方案;二是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三是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四是制定一套应急救援预案;五是提前向属地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备审核(市财政投资项目报市建设工程安全事务中心审核)符合要求后,于1月19日前将报备审核材料报我局质安科。
春节期间,企业负责人或分管安全负责人要带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项目负责人在施工时段全天候在岗指挥施工。
严禁在节日期间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严防违规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切实严防建筑施工安全事故。
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务必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大对限额以下工程巡查力度,对于未办理施工报备手续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限额以下小型工程,一律停工处理。
三、切实抓好节后复工复产工作部署春节后各建筑工地陆续复工,上岗人员安全意识松懈、设施设备检查维护不足等因素容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狠抓节后复工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切实落实复工安全措施,公司领导要带队深入施工现场开展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复工复产“六个一,,工作要求。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17.03.28•【文号】建办质函[2017]214号•【施行日期】2017.03.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建办质函[2017]214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近日,一些地区接连发生建筑施工群死群伤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3月25日,广东省广州市第七资源热力电厂工程发生操作平台坍塌事故,造成9人死亡。
3月27日,河北省保定市裕华商务中心工程发生吊篮倾覆事故,造成3人死亡;安徽省安庆市桐城金色阳光城项目发生塔吊倾覆事故,造成3人死亡;湖北省麻城市仙山牡丹博览园水上乐园综合楼工程发生模板支撑脚手架坍塌事故,已造成6人死亡。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接连发生安全问题的紧急通报》(安委办明电[2017]7号),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研判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思想,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要充分认识近期一些项目集中复工、部分企业赶工期、抢任务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挑战,深入分析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举一反三,有针对性地采取强有力的应对手段及措施,强化监管,强化责任落实,堵塞漏洞,严防事故发生,扭转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局面。
二、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
结合《关于开展2017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建安办函[2017]3号)要求,突出重点,强化对高支模、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检查力度,坚决遏制建筑施工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紧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紧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公布日期】2013.12.12•【字号】深建字[2013]328号•【施行日期】2013.12.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紧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深建字〔2013〕328号)各区住房和建设局、宝安区建设局、宝安区住宅局、各新区城建局,局机关各处室、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根据“12.11”全市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结合我局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决定在全市住房和建设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立即开展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全市所有在建工地要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开展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对生活区、食堂等重点区域,钢结构、幕墙龙骨施工等重点工序,动火审批制度以及用电管理等重点管理行为进行重点排查整治,切实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尤其是消防安全隐患,要敢于碰硬,铁腕整治。
发现一处安全隐患的,各部门要责令企业整改;发现两处的,给予停工整改;发现三处的,给予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黄色警示;四处以上的,要给予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红色警示,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立即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认真落实《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立即开展全市燃气(天然气)管线安全大排查的紧急通知》提出的“八项措施”,确保燃气(天然气)管线运行安全。
对燃气储存、生产作业区域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正常使用;对燃气场站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杜绝设备“带病运行”;对重点岗位人员及操作程序进行检查,杜绝违规作业;对一线工作人员现场应急知识和应急方法进行检查,确保熟悉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对燃气储存经营场所是否存在“三合一”问题进行检查,严禁在燃气储存经营场所住人和生火做饭。
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穗重建办字[2008]35号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重点办项目各监理、施工单位:为贯彻落实市建委《广州市建委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粤建办安函[2007]297号),切实加强我办管辖范围内各工程在春节期间施工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年终岁尾,思想容易松懈,往往是事故的高发期。
各在建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必须充分认识抓好节前、节间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必须周密部署节前和假期安全管理工作,结合年度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认真组织开展节前安全大检查。
二、强化隐患排查,开展安全检查。
各项目管理组、施工和监理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加强春节期间施工安全管理。
施工单位要认真组织建筑工地,做好节前安全自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重点办质安验评部及工程管理部片区管理组将组织对所有工地进行节前安全检查和节日期间施工安全监督抽查,检查工人安全教育、情况,排查施工交通运输、深基坑、高支模、临边防护和建筑起重机械、施工用电、工人宿舍区消防安全、工地卫生防疫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隐患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管理,落实专人跟踪,确保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100%。
安全隐患由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落实现场整改,重点办工程管理部项目管理组负责实施,质安验评部对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落实文明施工措施。
节日期间,各工地要严格《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环境管理与文明施工标准》等文件要求,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和噪音,做好便民措施,减少施工扰民。
四、落实值班制度。
节日期间,各在建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和领导干部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突发事件要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
各在建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将春节值班安排表分别于2008年2月4日前上报我办质安验评部。
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加强住建系统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加强住建系统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16.12.14•【字号】•【施行日期】2016.1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加强住建系统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住建局、经开区住建局、局属相关单位:现将《关于加强住建系统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12月14日关于加强住建系统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为切实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春节和两会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德阳市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德安委〔2016〕10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夯实安全基础设施,提高安全能力为着力点,通过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提升全市建筑行业安全工作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为切实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党政同责相关规定,经研究,现成立领导小组如下:组长:王宁市住建局局长、党委书记副组长:马军市住建局副局长、党委委员伍泽亮市住建局副局长、党委委员邓宁市住建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吕湘市住建局副局长、党委委员马军市住建局总工程师陈涛市公用事业局局长成员单位:房管局、公用局、城建科、安全科、村镇科、市园处、重点办、自来水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管理科,负责本次工作的综合协调及信息收集。
三、时间安排第一阶段(即日起-2016年12月20日)。
安排部署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阶段(2016年12月21日-2017年2月底)。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和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
春节前,各县(市、区)住建局、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要组织检查组对所辖行业企业进行检查。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市加强春节期间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市加强春节期间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中共深圳市委员会•【公布日期】2004.01.26•【字号】•【施行日期】2004.0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安全正文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市加强春节期间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各区委、区政府,市直和驻深各局以上单位,市属各资产经营公司和各一、二类企业:春节前夕,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曾发出通知,明确要求各区、各部门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但是,我市个别地区仍然发生多起严重事故,造成一定人员伤亡。
1月23日发生两起烟花爆竹事故,导致3人死亡;1月25日发生一起排水沟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重伤。
事故发生后,广东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黄丽满,广东省委常委、代市长李鸿中高度重视,要求各区、街、镇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认真加强安全生产、安全防范工作,切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确保全市人民渡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现就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紧急通知如下:一、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采取果断措施,进一步检查春节期间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扫除盲点死角,坚强监督,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二、公安、工商、城管、质监等部门要立即采取联合行动,加大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市场的监控和检查力度,严禁非法储存、销售、运输烟花爆竹,禁止销售劣质烟花爆竹,严厉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三、节日期间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和行业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四、建设主管部门要及时做好城市燃气安全检查工作,加强燃气安全使用知识尤其是低温天气下使用煤气的宣传教育,提醒广大市民注意安全,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防止煤气中毒事故发生。
供气企业要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供气安全。
五、交通、公安交警部门要进一步做好民工返深的春运工作,落实各项春运安全措施,督促运输企业加强监督检查,杜绝超载、超速、超时等违章行为;加大路面监控的力度,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防止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
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筑安装施工
【发布部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发布日期】2012.12.28
【实施日期】2012.12.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区住房和建设局,宝安区建设局、新区城建局、市质监总站,市安监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12〕981号)的工作部署,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
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今冬明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全面加强今冬明春期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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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加强春节前及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
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劳动安全与劳动保护
【发文字号】深建质安[2015]13号
【发布部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发布日期】2015.02.10
【实施日期】2015.02.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加强春节前及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深建质安〔2015〕13号)
各区住建局、宝安区建设局、各新区城建局、市质安一站、市质安二站,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春节前和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粤建办函〔2015〕141号)及《市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办国办通知精神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深安办〔2015〕3号)及省市有关安全工作的要求,切实加强2015年春节前后及春节期间全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工程项目上报制度
1、各施工单位必须将春节假期继续施工工程的信息按照附表1填写好后上报所属施工安全监督机构。
2、各区建设主管部门及市质安一站、二站要将继续施工的工程项目信息汇总,并于2015年2月15日前上报我局质安处。
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应急管理机制
各部门、各单位及各建筑施工企业在春节前后及春节期间应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加强应急值守工作。
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到岗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渠道,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启动预案并报告,及时有效地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并第一时间向我局总值班室报告。
春节期间未施工的工程,施工单位也应做好现场安保及值班工作,确保安全度假。
三、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加大监督检查、巡查的力度
各区(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质安一站、质安二站切实落实“一级监管,两级巡查”制度,加大对在建工地的监督执法力度,尤其是需要春节期间作业的工地,对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项目立即下发执法文书,责令企业限时整改,对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和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从重从严进行处理。
联系人:王子奇,联系电话: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