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导则
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及规划策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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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及规划策略分析作者:王璐来源:《中国房地产业·上半月》2016年第06期[摘要]本文立足当前城市地下空间发展实际状况,分析了地下空间综合开发中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规划策略。
[关键词]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益;规划策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被高度关注。
在发达国家,对于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十分重视,将其视为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鉴于土地资源的制约,在城市化建设中,要实现地下与地下的合理规划与开发,实现集约式发展的道路,因此,要高度重视城市地下空间的发展,形成有效的规划与策略。
1、对当前我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中存在的问题的分析1.1缺乏深刻的认识,宣传工作不到位对于城市地下空间的综合利用,没有形成端正的认识,宣传工作没有落到实处。
在开发模式方面,注重地上,轻视地下。
针对地下建设,构造存在简单化的情况,规模不大,资金不充足,没有及时抓住城市地下空间的有效开发机会,鉴于地下地质的复杂性以及施工的风险性,很多人不愿意涉入这一领域。
还有的认为,地下空间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销售不顺畅,利润较低,长久以来,没有对地下空间的建设给予恰当与合理的宣传,也没有将地下空间视为国土资源的一部分,没有认识到地下空间的价值,这些因素都直接导致地下空间综合开发水平不高。
另外,在地下空间开发过程中,深度不够,构造过于简单,功能不全面。
在很多城市中,没有进行地下停车场的开发,地下道路规划不合理,甚至没有进行有效的开发。
对于地下商场,也仅仅是地下一层。
这些地下空间都很难实现与地上的有效贯通,没有形成长远的规划,缺乏对地下深层次开发的设想,针对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在融资方式上不先进,规模不大。
在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应用中,需要大量的资源配合,目前,尚缺乏完整、系统的统筹规划,加之认识上的不足,使得地下规划发展不尽如人意。
对于地下空间的建筑,在产权方面缺乏完善的法律保障,致使资金存在严重不足的情况,融资渠道十分有限,1.2缺乏完善和健全的法律法规进行约束对于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为了形成一个良好、规范的模式,需要健全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作为保障。
中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编制导则(征求意见稿)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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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编制导则(征求意见稿)2007中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编制导则(征求意见稿)《城市地下空间规划规范》联合编研组二零零七年五月编制说明近年来,随着以城市轨道交通为代表的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逐步加大,地下空间资源的开发利用已经成为我国城市现代化规划建设的新领域、新热点。
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的规模日益庞大、功能日趋复杂,并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谐社会、和谐城市进程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作为城市规划重要组成部分的地下空间规划也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
但是,作为一项全新的规划领域,地下空间规划的编制缺乏统一的技术规范,不利于城市规划的衔接和统一管理。
《中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编制导则》主要是针对我国大中城市的中心城区以及重点规划建设地区编制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需求,借鉴国外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成功经验与最新科技,分析总结我国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与规划建设的成功积累与经验教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等法规,并充分考虑与我国现行城市规划体系的衔接,对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的规划编制层次、内容、方法、深度、成果文件、以及编制与审批的程序等提出要求,进一步指导和规范我国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的规划编制工作,并为正在研究制定的《中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规范》提供科学依据。
《中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规范》联合编研组2007-05-18中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编制导则联合编制研究单位:一.主编单位与负责人同济大学束昱二.参编单位与负责人1.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李迅2.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石晓冬3.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徐国强4.中国人民解放军理工大学陈志龙5.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彭瑶玲6.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院顾新7.清华大学童林旭、祝文君2007-05-18中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编制导则(征求意见稿)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编制与审批第三章总体规划第四章详细规划第五章附则第六章附件第一节名词解释第二节条文说明中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编制导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的编制工作,提高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导则。
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推进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
![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推进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8099afa2900ef12d2af90242a8956bec0975a529.png)
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推进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公布日期】2024.07.31•【文号】自然资发〔2024〕146号•【施行日期】2024.07.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资源综合规定正文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推进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自然资发〔2024〕1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资源节约工作的意见》,统筹推进城市地下空间合理开发利用,充分挖掘地下空间资源潜力,提高土地要素配置的精准性和利用效率,使优势地区有更大发展空间,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就进一步探索推进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推进城市地下空间合理开发利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促进城市地下空间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为目标,细化土地管理政策单元,强化规划引领、优化供应体系、加强产权保护、改进监测监管,建立健全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政策体系,探索推进城市地下空间有序开发利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空间支撑和要素保障。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要遵循以下原则:因地制宜、有序开发。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要与城市发展阶段、功能定位、空间布局相适应,充分考虑地质、水文等自然环境条件和环境保护、文物保护、防洪排涝抗震等要求,尽可能降低自然灾害风险,明确可开发利用和限制、禁止开发利用区域,合理确定开发利用时序。
统筹规划、分类指导。
地下空间要与地表、地上空间统筹规划,协调人防、交通、防洪排涝等相关规划,处理好相邻关系,在充分考虑安全的前提下,明确准入要求,实行分类指导。
根据需要,依法设立地下空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等,加强规划实施全过程监管。
公共优先、复合利用。
坚持把公共利益放在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首位,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安全韧性建设要求,服务民生、平急两用、平战结合,实行竖向分层立体综合开发和横向空间连通开发,坚持安全环保,推进复合利用。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与利用规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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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地下空间开发与利用规划方案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市的地面空间变得越来越紧张,人们开始将目光投向城市的地下空间。
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与利用,既可以缓解地面空间的压力,又可以为城市提供更多的功能和服务。
因此,制定科学合理的城市地下空间开发与利用规划方案至关重要。
一、背景与意义城市地下空间是指城市地面以下的区域,包括地下交通、地下商业、地下停车场、地下公共设施等。
随着城市人口的增加和经济的发展,地下空间的利用需求也越来越大。
合理规划和开发地下空间,可以提高城市的整体效益,优化城市的功能布局,提升城市的形象和品质。
首先,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与利用可以缓解地面空间的压力。
随着城市人口的增加,地面空间变得越来越紧张,楼宇密集、交通拥堵等问题日益突出。
而地下空间的利用可以分担地面的功能,减少地面的压力,提高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其次,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与利用可以为城市提供更多的功能和服务。
地下空间可以用于建设地下交通网络,提供便捷的交通方式;可以建设地下商业街,提供多样化的购物和娱乐场所;可以建设地下停车场,解决停车难题;还可以建设地下公共设施,如地下图书馆、地下体育馆等,丰富城市的文化和体育设施。
最后,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与利用可以提升城市的形象和品质。
地下空间的规划和设计可以注重环境保护和景观美化,打造独特的城市形象。
地下空间的利用还可以提供更多的绿化空间,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
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与利用规划原则制定城市地下空间开发与利用规划方案时,需要遵循以下原则:1. 综合规划原则:将地下空间的开发与利用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中,与地上空间相协调,形成有机的整体。
2. 可持续发展原则:注重地下空间的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避免对地下水、土壤和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3. 公平合理原则:地下空间的开发与利用应公平合理,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提高城市的整体服务水平。
4. 安全可靠原则:地下空间的设计和建设应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城地下商业空间设计导则-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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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CS ×××:20××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城市地下商业空间设计导则Guidelines for design of urban underground commercial space(征求意见稿)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城市地下商业空间设计导则Guidelines for design of urban underground commercial spaceCECS ×××:20××主编单位:批准单位:施行日期:前言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建标协会[2015]044号文《关于印发2015年第一批工程建设协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编制组经过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我国近年来地下商业空间建设的实践经验,借鉴国外相关标准及成功案例,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导则。
本导则主要技术内容是: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要素;4 地下商业空间的规划布局;5 地下商业空间的建筑设计。
本导则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建标协会负责管理,由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5号2号楼技术质量部,邮编100037)。
主编单位: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以下排名不分先后)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解放军理工大学北京建筑大学主要起草人:XXX主要审查人:XXX目次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3.1 用地特性3.2 规划期限3.3 规模、强度与定位3.4 地下退线3.5 预留发展空间3.6 建设模式及运营管理4 地下商业空间的规划布局4.1 商业业态4.2 建筑形式4.3 流线组织4.4 平面布局4.5 竖向设计4.6 合理尺度5 地下商业空间的建筑设计5.1 衔接与过渡5.2 物理环境及景观设计5.3 口部设计5.4 防灾设计5.5 无障碍及导向标识设计本导则用词说明引用标准名录附:条文说明1 总则1.0.1为适应我国大规模的地下商业空间开发建设的需要,使城市地下商业空间的设计符合适用、安全、经济、卫生和环保等基本要求,制订本导则。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总体规划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总体规划](https://img.taocdn.com/s3/m/7a43231a6ad97f192279168884868762caaebb1d.png)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是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和管理格局,增强地下空间之间以及地下空间与地面建设之间有机联系,促进地下空间与城市整体同步发展,缓解城市土地资源紧张的必要措施,对于推动城市由外延扩张式向内涵提升式转变,改善城市环境,建设宜居城市,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为贯彻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建计函〔__〕__号),住房城乡建设部编制了《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以促进城市地下空间科学合理开发利用为总体目标,明确了“十三五”时期的主要任务,提出了保障规划实施的措施,是指导各地开展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
一、发展现状、问题和面临形势(一)发展现状。
规模增长迅速。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推进,我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进入快速增长阶段。
“十二五”时期,我国城市地下空间建设量显著增长,年均增速达到20%以上,约60%的现状地下空间为“十二五”时期建设完成。
据不完全统计,地下空间与同期地面建筑竣工面积的比例从约10%增长到15%。
尤其在人口和经济活动高度集聚的大城市,在轨道交通和地上地下综合建设带动下,城市地下空间开发规模增长迅速,需求动力充足。
利用类型丰富。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类型呈现多样化、深度化和复杂化的发展趋势。
类型上,逐渐从人防工程拓展到交通、市政、商服、仓储等多种类型;开发深度上,由浅层开发延伸至深层开发;具体项目上,由小规模单一功能的地下工程发展为集商业、娱乐、休闲、交通、停车等功能于一体的地下城市空间。
综合效益显著。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在城市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提高。
地下空间规划导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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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编制导则(征求意见稿)《城市地下空间规划规范》;联合编研组二零零七年五月;编制说明;近年来,随着以城市轨道交通为代表的基础设施建设力;《中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编制导则》主要是针对我国大;《中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规范》;联合编研组;2007-05-18;中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编制导则;联合编制研究单位:;一.主编单位与负责人;同济大学束昱二.中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编制导则(征求意见稿)《城市地下空间规划规范》联合编研组二零零七年五月编制说明近年来,随着以城市轨道交通为代表的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逐步加大,地下空间资源的开发利用已经成为我国城市现代化规划建设的新领域、新热点。
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的规模日益庞大、功能日趋复杂,并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谐社会、和谐城市进程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作为城市规划重要组成部分的地下空间规划也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
但是,作为一项全新的规划领域,地下空间规划的编制缺乏统一的技术规范,不利于城市规划的衔接和统一管理。
《中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编制导则》主要是针对我国大中城市的中心城区以及重点规划建设地区编制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需求,借鉴国外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成功经验与最新科技,分析总结我国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与规划建设的成功积累与经验教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等法规,并充分考虑与我国现行城市规划体系的衔接,对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的规划编制层次、内容、方法、深度、成果文件、以及编制与审批的程序等提出要求,进一步指导和规范我国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的规划编制工作,并为正在研究制定的《中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规范》提供科学依据。
《中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规范》联合编研组2007-05-18中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编制导则联合编制研究单位:一.主编单位与负责人同济大学束昱二.参编单位与负责人 1.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李迅 2.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石晓冬 3.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徐国强 4.中国人民解放军理工大学陈志龙 5.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彭瑶玲 6.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院顾新 7.清华大学童林旭、祝文君2007-05-18中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编制导则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编制与审批第三章总体规划第四章详细规划第五章附则第六章附件第一节名词解释第二节条文说明(征求意见稿)目录中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编制导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的编制工作,提高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导则。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城市地质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城市地质工作的指导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32ad733217fc700abb68a98271fe910ef12dae99.png)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城市地质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土资源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7.09.01•【文号】国土资发〔2017〕104号•【施行日期】2017.09.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关于加强城市地质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7〕10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机关各司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41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新型城镇化的决策部署,统筹城市地上、地下建设,加强城市地质调查,发挥地质工作在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新优势,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和新型城镇化目标任务,全面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拓展地质工作领域,创新技术、产品和服务,补齐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的地质工作短板,拓展城镇化发展新空间,开辟城镇化建设新资源,构建城市资源环境安全新体系,推动新型城镇化绿色、低碳、循环、安全、集约、智慧发展。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完成城市地质调查示范,基本形成与新型城镇化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地质工作体系,基本建立城市地质资源环境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制度体系,探索形成城市地下空间资源系统化、产业化、绿色化开发利用模式。
到2025年,实现地级以上城市地质工作全覆盖,建立系统完备的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制度,基本构建地质工作与新型城镇化发展深度融合的体制机制,地质工作服务保障更加有力,创新引领作用更加凸显。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5300512f0a4c2e3f5727a5e9856a561252d32168.png)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17.10.19
•【字号】苏建规〔2017〕499号
•【施行日期】2017.10.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
正文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
苏建规〔2017〕499号
各市、县(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
为加强对全省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作的指导,规范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编制,提高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我厅组织制订了《江苏省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导则(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并从2017年11月1日起试行。
试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反馈给我厅城乡规划处。
联系人:赵雷
联系电话:025-51868853,51868542(传真)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0月19日。
地下空间在我国城市中的开发与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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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空间在我国城市中的开发与利用作者:罗长海云启成莫延强来源:《城市地理》2017年第09期摘要:中国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尽管一直在控制人口数量,避免其过度膨胀,但是由于基数过于庞大,人口增长形势依旧十分严峻。
随着人口的过度增长,社会矛盾日益激烈,各种社会问题随之而来。
其中,土地资源的紧缺近几年来越来越明显,地下空间的利用便理所当然的成为了解决问题的关键因素之一。
地下空间是指在地下修筑各种建筑,从而形成一定的空间结构供人们使用。
地下空间的作用也很多,可以修建地铁分流,可以修建地下通道,方便行人过街,可以修建地下商城,供人娱乐和购物,还可以修建一些基础生活设施,如地下排水系统等。
总而言之,地下空间对资源改善的问题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且还能增加城市的立体性,以及增强城市的功能性,因此,如何做好地下空间的开发,以及如何利用好地下空间,使其结构更合理,是我们应当深思熟虑的问题。
关键词: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重要性;问题;解决措施从原始时代起,人类就在利用地穴和洞穴进行避难,地穴及洞穴不仅能够帮助他们储存食物,免受野兽侵害,也是恶劣环境条件下,最佳栖息场所。
公元前两千年,古巴比伦建造了世界上最早的地下隧道。
如今,人类已经从“依穴而居”逐步转变成了庞大的地下城市。
我国对地下空间的大力发展,源于建国之后。
上个世纪,中国主要的地下建筑是防空洞等防御性建筑,如今,随着国力的增强,我国有足够的资金投入地下建设,越来越多的城市修起了地铁和地下人行通道,改善了地面交通的压力。
1.地下空间开发与利用的重要性城市规划是近几年来的一个热门话题,而地下空间的开发与利用就是其中举足轻重的一环。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医疗技术的提升,人口存活率以及平均存活年龄都大大提高,死亡率大大下降,导致人口数量激增,对土地造成的压力越来越大。
虽然城市规模一直在扩大,但是由于基础设施和城市更新缓慢,满足不了人口增长的需求,造成各种各样的“城市病”。
城市快速发展中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探究
![城市快速发展中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探究](https://img.taocdn.com/s3/m/39bb43a09a89680203d8ce2f0066f5335a816738.png)
城市快速发展中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探究随着城市人口不断增加和土地资源有限,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成为了城市发展的一个重要课题。
地下空间作为城市的“第二维空间”,其开发利用对于缓解城市地面拥堵、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改善城市居住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导则》中指出:“将地下空间独立作为城市空间编制、规划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建设项目选址和建设方案审查的重要指标和考量。
”可以说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已经成为城市规划和建设的重要方向。
本文将就城市快速发展中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进行深入探讨。
一、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重要性城市人口持续增长,土地资源的有限性导致了城市用地的紧缺,而地下空间则成为了缓解城市用地紧张的重要途径。
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可以将城市活动的范围向下延伸,大大增加了城市的活动空间,提高了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
与此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也可以缓解城市地面交通拥堵、改善城市生活环境,使得城市更加宜居宜业。
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挑战在城市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面临着诸多挑战。
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需要克服地质条件的限制,需要投入大量的工程技术和资金投入。
地下空间的规划设计需要充分考虑地下管线、地铁隧道等已有设施,以及地下水、地下废弃物处理等复杂问题。
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需要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规范,防止因地下空间使用冲突导致的安全隐患。
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需要充分考虑地上地下的一体化规划,确保地下空间与地面建筑的协调一致。
三、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实践案例在城市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已经在一些城市得到了广泛实践。
北京地铁在地下空间开发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北京地铁在地下空间建设了地下商场、车站商业、城市综合体等,大大丰富了地下空间的利用功能,提高了城市的商业生活水平。
上海等城市也在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尝试,如建设了地下图书馆、地下购物中心等,丰富了城市的文化娱乐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0ca7cf5d2379168884868762caaedd3383c4b592.png)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细则城市规划是每个城市所必须的,那么应该怎么实施呢,在中国的我们,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细则了解多少呢?下面由店铺为大家整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信息,希望对大家有帮助!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细则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集约高效合理利用城乡土地,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科学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
[1] 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本法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
第三条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
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
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
第四条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
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中合理确定城市、镇的发展规模、步骤和建设标准。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62fd0a0f5627a5e9856a561252d380eb629423b0.png)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国务院•【公布日期】2016.02.06•【文号】•【施行日期】2016.02.06•【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2016年2月6日)城市是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的重要载体,是现代文明的标志。
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成就显著,城市规划法律法规和实施机制基本形成,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公共服务和管理水平持续提升,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优化城乡布局、完善城市功能、增进民生福祉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同时务必清醒地看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城市规划前瞻性、严肃性、强制性和公开性不够,城市建筑贪大、媚洋、求怪等乱象丛生,特色缺失,文化传承堪忧;城市建设盲目追求规模扩张,节约集约程度不高;依法治理城市力度不够,违法建设、大拆大建问题突出,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不足,环境污染、交通拥堵等“城市病”蔓延加重。
积极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把城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对促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发展,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解决制约城市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开创城市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依法规划、建设和管理城市,贯彻“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着力转变城市发展方式,着力塑造城市特色风貌,着力提升城市环境质量,着力创新城市管理服务,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城市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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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注册城乡规划师之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通关题库(附带答案)单选题(共50题)1、《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00)规定,城市排水管应以()为主,宜顺坡敷设。
A.竖向流B.水平流C.垂直流D.重力流【答案】 D2、没有划入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军事设施,军事设施管理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予以保护,军队团级以上管理单位可以委托( )予以保护。
A.当地执法机关B.公安机关C.当地人民政府D.当地人民群众【答案】 C3、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 )未动工开发,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A.交付土地出让金后B.超过出让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2年C.完成全部拆迁后D.超过出让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4、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合法性原则的具体内容。
A.行政职权必须由法律授权,行政职权必须依法行使,行政授权、行政委托由行政机关决定B.行政职权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要求行政主体在其法定的权限内行使行政职权C.行政职权必须依据法律行使D.行政授权、行政委托必须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要旨【答案】 A5、的值的个位数是()。
A.5B.6C.8D.9【答案】 A6、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申请行政复议情形不包括( )。
A.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经营自主权B.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C.对行政机关作出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决定不服D.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提前发放7、如果某镇某项镇规划建筑总面积是5000m2,可容纳4000人,其建设用地面积是10000m2,该项目容积率是()。
A.5000/10000B.10000/5000C.10000/4000D.4000/10000【答案】 A8、根据《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暂行办法》的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所确定的强制性内容,不包括下列()A.建筑密度、建筑高度B.绿地率C.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要求D.容积率【答案】 C9、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行文,对“违法建设”行为进行解释,应当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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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编制导则(征求意见稿)《城市地下空间规划规范》联合编研组二零零七年五月编制说明近年来,随着以城市轨道交通为代表的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逐步加大,地下空间资源的开发利用已经成为我国城市现代化规划建设的新领域、新热点。
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的规模日益庞大、功能日趋复杂,并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谐社会、和谐城市进程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作为城市规划重要组成部分的地下空间规划也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
但是,作为一项全新的规划领域,地下空间规划的编制缺乏统一的技术规范,不利于城市规划的衔接和统一管理。
《中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编制导则》主要是针对我国大中城市的中心城区以及重点规划建设地区编制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需求,借鉴国外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成功经验与最新科技,分析总结我国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与规划建设的成功积累与经验教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等法规,并充分考虑与我国现行城市规划体系的衔接,对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的规划编制层次、内容、方法、深度、成果文件、以及编制与审批的程序等提出要求,进一步指导和规范我国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的规划编制工作,并为正在研究制定的《中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规范》提供科学依据。
《中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规范》联合编研组2007-05-18中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编制导则联合编制研究单位:一.主编单位与负责人同济大学束昱二.参编单位与负责人1.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李迅2.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石晓冬3.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徐国强4.中国人民解放军理工大学陈志龙5.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彭瑶玲6.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院顾新7.清华大学童林旭、祝文君2007-05-18中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编制导则(征求意见稿)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编制与审批第三章总体规划第四章详细规划第五章附则第六章附件第一节名词解释第二节条文说明中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编制导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的编制工作,提高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大、中城市,组织编制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应当遵守本导则。
第三条编制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基本目标,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人文资源,尊重历史文化,坚持因地制宜确定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的发展目标与战略,坚持以人为本,重视使用者的需求和心理感受,创造人性化和舒适性的地下空间环境,促进城市地上、地下全面协调、和谐及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编制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应当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
第五条编制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应当以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为依据;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资料;应当与市政、交通、防灾、环保、历史名城保护等专项规划相衔接;应当加强城市综合防灾与安全防护设计,满足城市防御战争灾害、自然灾害及公共安全的多重需求;应当坚持城市地上、地下空间资源统筹规划、综合开发利用的原则。
第六条承担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编制的单位,应当取得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的编制工作。
第二章编制与审批第七条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进行编制。
其中,地下空间总体规划可以分“总体规划纲要”和“总体规划”两个层次进行编制。
地下空间详细规划可以结合地上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分两个层次同步编制,也可以依据地上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单独编制相应的地下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地下空间修建性详细规划。
第八条城市的中心、副中心、CBD、交通枢纽等重点规划建设地区,应当编制地下空间详细规划。
第九条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应当按照以下程序组织编制:1、城市地下空间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研究制定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的发展方针与战略目标,以及近期开发建设规划组织编制。
2、城市重点规划建设地区的地下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规划主管部门,依据已经批准的城市地下空间总体规划(或者城市分区地下空间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其它地区的地下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区(县)规划部门负责组织编制。
3、城市地下空间修建性详细规划由有关单位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及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的规划条件,委托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编制。
第十条在城市地下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中,对于涉及资源与环境保护、城市发展目标与空间布局、城市综合防空防灾、城市地下交通体系、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重大专题,应当在城市人民政府组织下,由相关领域的专家领衔进行专题研究。
第十一条全市性地下空间总体规划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各区(县)的地下空间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审批。
在地下空间总体规划报送审批前,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
对地下空间总体规划进行调整,应当按规定向规划审批机关提出调整报告,经认定后依照法律规定组织调整。
第十二条重点规划建设地区地下空间详细规划由市人民政府审批,其它地区由市规划主管部门审批。
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中的地下空间规划,随相应规划一同审批。
1、在城市重点规划建设地区地下空间详细规划的编制中,应当采取公示、征询等方式,充分听取规划涉及的单位、公众的意见。
对有关意见采纳结果应当公布。
2、对地下空间详细规划进行调整,应当取得规划批准机关的同意。
规划调整方案,应当向社会公开,听取有关单位和公众的意见,并将有关意见的采纳结果公示。
调整后的规划方案,报原批准机关备案。
对涉及地下空间的性质、规模、开发深度和总体布局等重大变更的,须报原批准机关审批。
第三章总体规划第十三条城市地下空间总体规划的期限与城市总体规划同期,一般为二十年。
应对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的远景发展与空间布局提出设想。
第十四条地下空间总体规划的任务和内容包括:(一)、基本任务提出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的基本原则和建设方针,研究确定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的功能、规模、总体布局与分层规划,统筹安排近期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的建设项目,研究提出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的远景发展规划,并制定各阶段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的发展目标和保障措施。
(二)、主要内容:1、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现状分析与评价;2、地下空间资源的调查分析与适建性评价;3、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思想与发展战略;4、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需求预测分析;5、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总体布局;6、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分层规划;7、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各专项设施的系统规划与整合;8、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综合技术经济评价;9、地下空间规划实施的步骤、方法与建议;10、地下空间近期建设项目的统筹安排与实施措施;11、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远景发展规划。
第十五条地下空间总体规划的成果文件应包括规划文本、图纸以及附件三部分。
其中:(一)规划文本的主要内容1、总则2、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基本目标3、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功能规划4、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总体规模5、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总体布局6、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分层规划7、地下空间各专项设施的系统规划与整合8、地下空间的近期建设与远景发展规划9、地下空间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10、附则与附表(二)主要规划图纸1、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现状图2、地下空间资源的适建性分布图3、地下空间总体布局图4、地下空间重点开发地区布局图5、地下空间竖向分层规划图6、地下空间各专项设施系统规划与整合图7、地下空间近期建设规划图8、地下空间远景发展规划图(三)附件附件包括规划说明书、专项研究成果报告等。
第四章详细规划第十六条地下空间详细规划可以分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两个阶段进行编制;也可以依据地上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或修建性详细规划单独编制相应的地下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或地下空间修建性详细规划。
第十七条地下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任务应包括:以对城市重要规划建设地区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的控制作为规划编制的重点,应详细规定城市公共性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各项控制指标,并对规划范围内开发地块的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提出强制性和指导性规划控制要求,为地区地下空间开发建设项目的设计、以及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的规划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第十八条地下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应包括:1、根据地下空间总体规划的要求,确定规划范围内各专项地下空间设施的总体规模、平面布局和竖向分层等关系;2、针对各专项设施对规划范围内地下空间资源的开发利用要求,提出公共性地下空间以及开发地块内必须向公众开放的公共性地下空间设施的控制要求。
对开发地块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的控制以指导性为主,仅对开发地块地下空间与公共性地下空间之间的连接进行详细控制;3、结合各专项地下空间设施的开发建设特点,对地下空间的综合开发建设模式、运营管理提出建议。
第十九条地下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成果文件应包括:(一)规划文本1、总则;2、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功能与规模;3、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总体布局;4、地下空间设施系统专项规划;5、对公共地下空间开发建设的规划控制;6、对开发地块地下空间开发建设的规划控制;7、地下防空与防灾设施系统规划;8、近期开发建设项目规划;9、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10、附则与附表。
(二)规划图纸1、地下空间规划区位分析图2、地下空间功能结构规划图3、地下空间各功能设施系统规划与整合图4、地下空间分层平、剖面规划图5、地下空间重要节点平、剖面图6、地下空间近期开发建设规划图(三)控制图则将规划对公共地下空间以及各开发地块地下空间开发建设的各类控制指标和控制要求反映在分幅规划设计图上。
(四)附件附件包括规划说明书、专项课题研究成果报告等。
第二十条地下空间修建性详细规划的任务应包括:以落实地下空间总体规划的意图为目的,依据地下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所确定的各项控制要求,对规划区内的地下空间平面布局、空间整合、公共活动、交通系统与主要出入(连通)口、景观环境、安全防灾等进行深入研究,协调公共地下空间与开发地块地下空间、以及地下交通、市政、民防等设施之间的关系,提出地下空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各项控制指标和其它规划管理要求。
第二十一条地下空间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内容应包括:1、根据城市地下空间总体规划和所在地区地下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进一步确定规划区地下空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功能定位、开发规模以及地下空间各层的平面和竖向布局;2、结合地区公共活动特点,合理组织规划区的公共性活动空间,进一步明确地下空间体系中的公共活动系统;3、根据地区自然环境、历史文化和功能特征,进行地下空间的形态设计,优化地下空间的景观环境品质,提高地下空间的安全防灾性能;4、根据地区地下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和规划管理要求,进一步明确公共性地下空间的各层功能、与城市公共空间和周边地块的连通方式;明确地下各项设施的设置位置和出入交通组织;明确开发地块内必须开放或鼓励开放的公共性地下空间范围、功能和连通方式等控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