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侵权责任之法律论文

合集下载

高空抛物论文:高空抛物侵权责任高空抛物致人损害责任补偿性责任

高空抛物论文:高空抛物侵权责任高空抛物致人损害责任补偿性责任

高空抛物论文:高空抛物侵权责任高空抛物致人损害责任补偿性责任高空抛物论文:高空抛物侵权责任高空抛物致人损害责任补偿性责任【中文摘要】现实中,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现象时有发生,不但难以杜绝,而且越来越频繁。

新颁布实施的《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对此做出了规定。

这仿佛在处理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案件之时给了我们一个标杆,但是,仔细研究一下,我们会发现事实并非如此。

我们对高空抛物致人损害责任性质的认定、此规定在我国法律实践中的具体适用等等都显得更加模糊了。

本文抛开《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中规定的“坠落物致人损害”,仅对高空抛物致人损害责任加以解析,试图对我国法律中高空抛物致人损害责任的性质及其具体适用等加以阐述、分析,以期使高空抛物致人损害责任这一法律实践中的难题更为明晰。

本文的研究是在吸取前人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全面解析和探讨了高空抛物致人损害责任,以期在理论上对高空抛物致人损害引起的纠纷予以指导,从而健全我国的民法体系和完善民法的司法实践。

本文主要从以下四个部分进行阐述:第一部分的主要内容是对高空抛物致人损害责任的界定,主要对高空抛物致人行为的概念、特点进行了阐述,并分析了其与建筑物侵权行为、高空坠物侵权行为、共同危险行为等的区别,最终得出高空抛物致人损害行为是一种特殊侵权行为的结论。

第二部分主要从比较法研究的角度,对世界各国以及我国台湾、香港地区关于高空抛物致人损害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加以阐述,通过对比来阐明我国大陆地区法律关于高空抛物致人损害责任之规定。

第三部分讨论了高空抛物致人损害责任在我国法律中的适用,通过上述两部分的分析、对比,在这一部分笔者对高空抛物致人损害责任在我国法律中的适用主体、责任性质等内容进行了阐述、分析。

第四部分是对上述三部分加以总结,并阐述了可以加强预防、增强行政法或是刑法方面的相关规制、通过建立国家赔偿基金或是通过社会保险等方式对高空抛物致人损害责任进行救济,以期对这方面法律纠纷在实践中的处理起到理论指导的作用。

《不明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补偿责任的适用问题研究》范文

《不明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补偿责任的适用问题研究》范文

《不明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补偿责任的适用问题研究》篇一摘要:随着城市高层建筑的迅速增多,不明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的事件屡见不鲜。

由于难以确定具体的抛掷责任人,受害者的权益保护和责任归属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本文旨在探讨不明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的补偿责任在法律上的适用问题,分析现行法律规定的不足,并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

一、引言在城市化进程中,高楼大厦如雨后春笋般崛起,但随之而来的高空抛物问题也日益严重。

当不明物体从高空抛下,造成行人或其他人员损害时,如何确定责任主体、如何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成为法律界和公众共同关注的问题。

本文将针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二、不明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的现状分析(一)事件频发与危害程度近年来,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事件频发,给行人和其他人员带来严重的生命财产安全威胁。

这些事件不仅对受害者及其家庭造成巨大的身心伤害,也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

(二)责任认定的困难由于抛物行为往往发生在高楼之上,且难以确定具体的抛掷责任人,因此,在发生此类事件后,责任认定成为一大难题。

这不仅导致受害者难以得到及时的赔偿,也使得法律的威严和公信力受到挑战。

三、现行法律规定的梳理与评价(一)法律法规概述目前我国针对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问题,主要有《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

这些法规为处理此类事件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依据。

(二)法律规定的不足然而,现行法律规定仍存在一些不足。

例如,对于不明抛掷物的责任归属、赔偿标准的确定等方面缺乏明确的规定,导致在实际操作中存在诸多困难。

四、补偿责任的适用问题分析(一)责任主体的确定在不明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的情况下,应当如何确定责任主体是关键。

可以考虑由可能抛掷物的建筑物使用人或所有人共同承担补偿责任,以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二)赔偿标准的制定为了确保受害者能够得到合理的赔偿,应当制定明确的赔偿标准。

这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各方面的赔偿标准,以保障受害者得到公正的待遇。

法律案例高空抛物(3篇)

法律案例高空抛物(3篇)

第1篇一、引言近年来,高空抛物事件频发,造成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高空抛物不仅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还可能构成犯罪。

本文旨在分析高空抛物事件的法律责任,并结合具体案例进行探讨。

二、高空抛物事件的法律责任1. 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据此,高空抛物事件中,抛物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 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高空抛物事件中,抛物人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过失致人死亡罪等刑事责任。

3. 行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高空抛物事件中,抛物人可能面临行政拘留等处罚。

三、案例分析1. 案例一:高空抛物致人死亡案案情简介:某小区居民李某因邻里纠纷,从高空抛掷花盆,导致路人赵某头部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调查,李某承认抛掷花盆的事实。

判决结果:法院认定李某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分析:本案中,李某从高空抛掷花盆,导致路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法院依法对其进行了刑事处罚。

2. 案例二:高空抛物致人受伤案案情简介:某小区居民张某因装修噪音,与邻居发生争执。

某日,张某从高空抛掷砖块,导致邻居陈某头部受伤。

经调查,张某承认抛掷砖块的事实。

判决结果:法院认定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分析:本案中,张某从高空抛掷砖块,导致邻居受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法院依法对其进行了刑事处罚。

3. 案例三:高空抛物损害财物案案情简介:某小区居民王某因装修噪音,与邻居发生争执。

法律案件论文五千字(3篇)

法律案件论文五千字(3篇)

第1篇摘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高空抛物现象日益严重,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本文以一起高空抛物致人死亡案件为切入点,分析了该案件的司法认定过程,探讨了高空抛物案件的认定难点,并提出了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启示。

关键词:高空抛物;致人死亡;司法认定;防范措施一、引言近年来,高空抛物事件频发,造成了多起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高空抛物不仅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还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

因此,加强对高空抛物行为的司法认定和防范具有重要意义。

二、案件背景2019年某月某日,某市某小区发生一起高空抛物致人死亡案件。

受害人张某在小区楼下散步时,被从楼上抛下的砖块砸中头部,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调查,砖块来自该小区10楼一住户。

此案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警方迅速展开调查,依法将涉嫌高空抛物的嫌疑人张某抓获。

三、司法认定过程1. 确定犯罪嫌疑警方通过现场勘查、调查走访、调取监控录像等方式,初步确定10楼住户张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2. 证据收集警方对张某的住所进行了搜查,查获了抛掷砖块的凶器,并提取了相关物证。

同时,警方还调取了小区周边监控录像,固定了张某抛掷砖块的犯罪过程。

3. 提起公诉经审查,警方认为张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将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4. 法院审理法院依法审理了此案,认定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

四、高空抛物案件的认定难点1. 证据收集困难高空抛物案件往往发生在高层建筑中,现场痕迹难以保留,且监控录像有限,给证据收集带来困难。

2. 侦查手段有限高空抛物案件发生后,侦查机关在查找犯罪嫌疑人、固定证据等方面存在一定难度。

3. 证明标准高高空抛物案件要求证明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故意,而主观故意的证明难度较大。

五、防范措施及启示1.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媒体、社区等多种渠道,加强对高空抛物危害性的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

2. 完善法律法规针对高空抛物行为,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高空抛物的法律责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浅析高空抛物侵权行为毕业论文

浅析高空抛物侵权行为毕业论文

法学毕业论文题目:浅析高空抛物侵权行为声明本人重声明:所呈交的毕业论文,是本人在导师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工作所取得的成果。

尽我所知,除文中已经注明引用的容外,本毕业论文的研究成果不包含任何他人享有著作权的容。

对本论文所涉与的研究工作做出贡献的其他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

签名:日期:目录[本文的中心论点]对于如何界定与处理高空抛物侵权行为,司法实务界与学术界存在分歧。

高空抛物侵权行为不同于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致人损害侵权行为,也不同于共同危险行为。

高空抛物侵权行为构成后,一定围可能的行为人应当分担受害人的损害,而不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此种责任的正当性在于其有利于真正行为人的发现和类似行为的预防。

绪论‥‥‥‥‥‥‥‥‥‥‥‥‥‥‥‥‥‥‥‥‥‥‥‥‥‥(1)[主要容]我国现行法律与司法解释区分建筑物与构筑物。

按照建筑学上的一般理解,所谓建筑物,是指在土地上建设的供人们居住、生产或者进行其他活动的场所,如房屋、城墙、纪念碑、电视塔以与其他类似场所。

所谓构筑物,是指在土地上建设的不供人们直接在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场所,如道路、桥梁、隧道、水井等。

一、高空抛物侵权行为的界定‥‥‥‥‥‥‥‥‥‥‥‥‥(1)二、高空抛物侵权行为之实务处理与学理分析综述‥‥‥(2)三、高空抛物侵权责任成立的正当性‥‥‥‥‥‥‥‥‥‥(3)四、高空抛物行为的损害救济设想‥‥‥‥‥‥‥‥‥‥(8) 结论‥‥‥‥‥‥‥‥‥‥‥‥‥‥‥‥‥‥‥‥‥‥‥‥‥ (11) 随着我国高楼的越来越多、越来越高。

高空抛物行为必然会成多发趋势。

它对人们生活必然会影响越来越大。

对于这样一个棘手之事,我们不可能绕过去,也不可能漠视它听之任之的存在发展、危害人们生命、财产安全。

笔者撰写本文一方面谈谈自己的看法;另一方面是抛砖引玉,让更多的法律界的有识之士,拿出你们的热情,奉献你们的智慧,提出更加合理的建议,推动法律的发展与完善,早日解决这一法律困惑。

法律案例分析高空抛物(3篇)

法律案例分析高空抛物(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高空抛物事件频发,造成了严重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本案例选取了一起典型的高空抛物事件,旨在通过对该事件的法律分析,探讨高空抛物行为的法律责任,以及如何预防和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

案例描述:某日下午,我国某城市发生了一起高空抛物事件。

一位居民在楼顶将一个装满硬币的塑料袋从四楼扔下,硬币散落至楼下行人道上。

恰巧,一位老人经过此处,被散落的硬币绊倒,导致腿部骨折。

事发后,公安机关迅速介入调查,最终查明了抛物者的身份。

二、法律分析1. 高空抛物行为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抛物者作为建筑物使用人,其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抛物者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在本案中,抛物者的行为导致老人腿部骨折,构成故意伤害,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3. 建筑物的所有人、管理人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建筑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未能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其不存在过错,因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案例分析1. 高空抛物行为的危害性高空抛物行为具有极大的危害性,不仅会造成人身伤害,还会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

在本案中,抛物者的行为导致老人腿部骨折,给受害者及其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痛苦和损失。

2. 法律责任追究的必要性追究高空抛物行为的法律责任,有助于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对潜在的抛物者起到震慑作用。

高空抛物法律案件分析(3篇)

高空抛物法律案件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近年来,高空抛物事件频发,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我国法律对高空抛物行为有明确的规定,但实际执行中仍存在诸多困难。

本文以一起典型的高空抛物案件为例,分析高空抛物法律案件的特点、难点及解决路径。

二、案件概述某小区居民楼发生高空抛物事件,导致一名路过的小孩头部受伤。

经调查,抛物者系该小区业主,因邻里纠纷产生矛盾,遂将物品从阳台抛下。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迅速展开调查,将抛物者抓获。

法院审理后,判决抛物者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并处以罚金。

三、案件特点1. 主体多样:高空抛物案件涉及的主体包括抛物者、受害者、物业公司、业主等,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

2. 证据收集困难:高空抛物案件往往发生在高空,现场难以找到直接证据,给案件侦破带来一定难度。

3. 损害后果严重:高空抛物行为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给受害者及其家庭带来极大的痛苦。

4. 社会影响恶劣:高空抛物事件容易引发社会恐慌,影响社会稳定。

四、案件难点1. 证据认定困难:高空抛物案件现场难以找到直接证据,仅凭目击者证言难以认定抛物者身份。

2. 侵权责任难以确定:由于抛物者身份不明,导致侵权责任难以确定。

3. 侵权赔偿难以落实:即使确定了侵权责任,由于抛物者赔偿能力有限,侵权赔偿难以落实。

五、解决路径1. 加强证据收集:公安机关应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监控录像、无人机侦查等,加强对高空抛物案件的证据收集。

2. 严格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故意高空抛物致人重伤、死亡的行为,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提高法律震慑力。

3. 明确侵权责任:在侵权责任认定上,应根据抛物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合理分配责任。

4. 完善赔偿机制:建立高空抛物专项赔偿基金,保障受害者合法权益。

5.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高空抛物危害,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

六、案例分析本案中,抛物者因邻里纠纷产生矛盾,故意高空抛物致人受伤。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充分考虑了抛物行为的故意性、损害后果的严重性等因素,依法判决抛物者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高处扔东西事故案例法律(3篇)

高处扔东西事故案例法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高楼大厦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一系列高空抛物事件,其中不乏高处扔东西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严重事故。

本文将以一起典型的高处扔东西事故案例为切入点,分析相关法律问题。

案例简介:某市某小区,一栋高层住宅的居民甲因与楼下邻居乙发生纠纷,心生怨恨。

一日,甲从自家阳台将一个花盆从高空扔下,恰好砸中正在楼下玩耍的儿童丙,导致丙头部受伤,严重颅脑损伤。

事后,丙的父母将甲及物业管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二、法律分析1. 侵权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甲从高空扔下花盆,造成丙受伤,甲的行为构成侵权,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2. 共同侵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本案中,物业管理公司作为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有保障小区居民安全的义务。

然而,物业管理公司未能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如设置警示标志、加强巡逻等,因此,物业管理公司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 赔偿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在本案中,丙因甲的侵权行为造成严重颅脑损伤,需要长期治疗和康复。

因此,甲应赔偿丙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费用。

物业管理公司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 精神损害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本案中,丙因甲的侵权行为遭受严重伤害,心理和精神上受到极大痛苦,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三、法律建议1. 加强法律法规宣传相关部门应加强对高空抛物等违法行为的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浅析高空抛物侵权归责原则与责任主体

浅析高空抛物侵权归责原则与责任主体

浅析高空抛物侵权归责原则与责任主体【摘要】高空抛物侵权是当前社会普遍存在的问题,对此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非常重要。

本文从高空抛物侵权的行为特点、法律规定、归责原则、责任主体界定以及法律追究等方面进行了分析。

在提出加强高空抛物侵权的法律监管,强化责任主体的法律意识以及减少高空抛物侵权事件的发生等建议。

通过这篇文章的研究,可以更好地认识高空抛物侵权问题,促进社会法治建设,保障公民权益和社会稳定。

【关键词】高空抛物侵权、归责原则、责任主体、法律责任、法律监管、行为特点、法律规定、法律追究、法律意识、责任强化、事件减少1. 引言1.1 高空抛物侵权现象的普遍存在高空抛物侵权现象的普遍存在,是指在城市和乡村地区都普遍存在高空抛物的现象。

高空抛物不仅包括从高楼大厦、住宅楼等高空坠落的物体,还包括从天桥、高架桥等高处抛撒物品。

这些高空抛物行为造成了严重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甚至死亡事件,给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带来了严重影响。

据统计,每年都有大量的高空抛物事件发生,给社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高空抛物侵权现象的普遍存在与现代社会发展密不可分。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高楼大厦、天桥等建筑不断涌现,高空抛物行为也随之增多。

一些人缺乏法律意识和公德心,对于高空抛物行为视而不见,缺乏责任感和社会担当。

高空抛物侵权现象在现代社会中愈发严重。

为了有效防范和打击高空抛物侵权行为,必须加强法律监管,强化责任主体的法律意识,减少高空抛物侵权事件的发生。

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有效遏制高空抛物侵权现象的蔓延,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的稳定。

1.2 侵权法律责任的重要性高空抛物侵权现象的普遍存在,给社会治安带来了极大的隐患和安全隐患。

这些行为往往发生在高楼建筑物上,导致了许多无辜人员受伤甚至死亡。

对于高空抛物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必须得到严格执行和追究。

侵权法律责任的重要性不仅体现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秩序的角度上,更是为了公平正义和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

高空抛物侵权责任论文

高空抛物侵权责任论文

高空抛物侵权责任论文【摘要】我国国民的保险意识相对较弱,我们应该鼓励人们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通过保险来分散损害,确保受害人能到得到充分的救济。

例如,扩大商业保险的范围,将高空抛物行为导致的损害纳入到责任保险当中,或者也可参照机动车强制缴纳保险金的制度【关键词】责任不明;高空抛物;侵权责任随着社会的发展,高层建筑不断出现,住户随意向房屋外抛掷杂物的情形时有发生。

例如,重庆市的“烟灰缸伤人案”,山东省济南市的“菜墩伤人案”等,虽然《侵权责任法》第87条对高空抛物有明确规定,但法院对该类案件的判决不尽相同。

一、高空抛物侵权责任的概念《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从该条款我们可以得出:从建筑物中掉落或抛出的物品,造成经过行人损害,可以确定具体行为人的,有该人承担。

无法确定具体侵权行为人的,法律要求由可能的侵权行为人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如果可能的侵权行为的人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行为人的可以免责。

二、高空抛物责任存在的争议(一)高空抛物侵权责任是否应存在的争议1.赞同者的观点赞同者所主张的观点是为了保护社会公共安全。

从表象上来看,虽然受到损害的是某一特定的受害人,但是受害人的范围是不特定,对整个社会存在危险。

因此,从公共安全的角度出发,为了整个社会整体的利益,由可能造成损害的可能侵权行为人来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2.反对者的观点反对者认为公平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公民是平等的,不能为某些人的利益而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让可能实施侵权行为的人来承担责任,违背了公平原则。

所以,对《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的——损害众多人的利益来维护受害人的利益这一行为是值得商榷的。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立法者将高空抛物行为以法律的形式加以规定,是值得肯定的,但是立法者以一种类似连坐的方式来保护受害者的规定是不合适的。

建筑物高空抛物侵权责任研究

建筑物高空抛物侵权责任研究

建筑物高空抛物侵权责任研究建筑物高空抛物侵权责任研究摘要:建筑物高空抛物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行为,存在着安全隐患、对公共卫生安全造成威胁、影响城市环境整洁等问题。

本文从侵权责任角度出发,结合广泛的相关法律规定与实践案例,阐述建筑物高空抛物侵权行为的概念、构成要件与责任承担等问题,提出相应的法律保护建议,以期为建筑物高空抛物问题的解决提供参考。

关键词:建筑物高空抛物;侵权责任;构成要件;责任承担一、建筑物高空抛物侵权行为的概念建筑物高空抛物是指建筑物内或外,单位或个人在高空中将垃圾、污水、烟蒂、石块等畜力抛物或排放到地面或其他公共区域的行为。

建筑物高空抛物具有高度危险性、高度威胁性、高度侵权性等特征,同时也是城市环境与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问题。

二、建筑物高空抛物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1.行为要件。

建筑物高空抛物侵权必须具备的行为要件是指个人或单位在建筑物内或外进行的高空抛物行为,包括抛掷、倒泼、倾倒等方式。

2.过错要件。

建筑物高空抛物侵权必须具备的过错要件是指侵权行为人存在过失或故意造成危害的情形。

即,在抛物过程中没有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或未尽到注意义务,或者故意在高空中将垃圾等物品抛掷出去。

3.结果要件。

建筑物高空抛物侵权必须具备的结果要件是指侵权行为的实际损害结果,即抛掷物品导致受害人的财产、人身安全遭受损害。

三、建筑物高空抛物侵权行为的责任承担建筑物高空抛物侵权行为的侵权责任涉及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两种形式。

民事责任主要包括民事赔偿、禁止侵权、恢复原状等形式,责任承担主体为抛物行为人或被委托管理的单位。

行政责任主要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形式,责任承担主体为抛物行为人或建筑物管理单位。

四、建筑物高空抛物侵权行为的法律保护建议1.加强立法,明确法律责任。

2.严格管理,落实责任制。

3.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监管。

4.加强宣传,提高公众意识。

结语:建筑物高空抛物存在着明显的社会危害性和侵权性质,应该受到法律和社会的重视。

《不明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补偿责任的适用问题研究》范文

《不明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补偿责任的适用问题研究》范文

《不明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补偿责任的适用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高楼大厦林立,随之而来的是高空抛物问题日益严重。

不明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事件频发,不仅给受害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也引发了社会各界对补偿责任适用的广泛关注。

本文旨在探讨不明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的补偿责任在法律实践中的适用问题,分析现行法律规定的不足与挑战,并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

二、不明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的现状与法律背景(一)现状分析近年来,不明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事件频发,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不安定因素。

这些事件不仅包括抛掷物品造成人身伤害,还包括因高空坠物引发的财产损失。

由于抛掷物品的来源难以查明,使得受害者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保障。

(二)法律背景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因高空抛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由抛物者承担侵权责任。

然而,对于不明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的补偿责任,现行法律并未作出明确规定,导致司法实践中存在诸多争议和难题。

三、不明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补偿责任的适用问题(一)责任主体的确定在不明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的案件中,如何确定责任主体是首要问题。

由于抛掷物品的来源难以查明,是否可以由建筑物使用人或管理人承担替代责任?这需要进一步明确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

(二)证据的收集与认定由于抛掷物品的高度和瞬时性,导致证据的收集和认定成为难题。

如何有效地收集和认定证据,是司法实践中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三)补偿标准的制定对于不明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的补偿标准,应当根据受害者的实际损失进行确定。

然而,由于损失的多样性和不确定性,如何制定合理的补偿标准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四、现行法律规定的不足与挑战(一)法律规定的不明确性现行法律对于不明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的补偿责任规定不够明确,导致司法实践中存在诸多争议和难题。

(二)举证责任的分配问题在不明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的案件中,如何分配举证责任是司法实践中的难点。

由于证据的收集和认定困难,往往导致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不明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补偿责任的适用问题研究》范文

《不明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补偿责任的适用问题研究》范文

《不明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补偿责任的适用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在现代城市生活中,不明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的问题逐渐凸显,这不仅涉及到民事法律责任的问题,也牵涉到公众的安全和社会的和谐。

本篇论文将探讨在面临此种情况时,如何合理且有效地应用补偿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旨在通过研究现有法律规定、分析现实案例,进一步探讨并解决不明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补偿责任的实际适用问题。

二、背景与意义不明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的案例频繁见诸报端,这既是公民生命安全的威胁,也是对法治社会的挑战。

针对这一问题的补偿责任认定及执行,既是对受害人权益的保障,也是对全社会法制观念的引导。

研究其适用问题,对保护公民的人身权益、推动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与趋势当前国内外关于不明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的补偿责任研究,主要集中在法律条文的解读和案例分析上。

国内学者多从法律条文出发,探讨其适用范围和限制;而国外学者则更注重从社会、经济、文化等多角度去理解和解决这一问题。

随着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对于此类问题的研究趋势将更加深入和全面。

四、法律规定及解析对于不明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的补偿责任,我国《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

例如,《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因高空抛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如果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但这一规定在具体应用中仍存在许多模糊之处,如“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的具体界定等。

五、案例分析(一)案例一:某城市一高层住宅小区内,一不明物体从高空抛下,砸中行人李某头部,导致其重伤。

由于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李某向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索赔。

经过法院审理,最终判决由该栋楼的所有业主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二)案例二:在另一城市,同样的情况发生后,法院在审理时考虑到抛物行为的具体情况、建筑物使用人的管理责任等因素,判决仅由部分业主承担赔偿责任。

这些案例反映了不同情况下补偿责任的认定和执行,对于我们理解和应用相关法律规定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不明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补偿责任的适用问题研究》范文

《不明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补偿责任的适用问题研究》范文

《不明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补偿责任的适用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高楼林立,但同时也伴随着一系列社会问题的出现。

其中,不明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的问题屡见不鲜,不仅给受害者带来了巨大的身体和精神伤害,也给社会带来了不安定的因素。

针对这一现象,如何合理、公正地确定补偿责任,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围绕“不明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补偿责任的适用问题”展开研究。

二、不明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的现状及危害不明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的现象在我国屡见不鲜,其中包括抛掷物品、高空坠物等行为。

这些行为往往会导致行人受伤、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

尤其是城市中的高层建筑,一旦发生高空抛物事件,往往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这些事件不仅给受害者带来了巨大的痛苦,也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三、补偿责任的法律依据及适用问题针对不明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的补偿责任,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

然而,在具体适用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争议。

(一)法律依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对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补偿责任做出了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抛掷物品的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包括赔偿损失等。

同时,建筑物的管理者也应承担一定的管理责任。

(二)适用问题1. 责任主体难以确定:在不明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的事件中,往往难以确定具体的责任主体。

这给受害者维权带来了困难,也影响了补偿责任的落实。

2. 证据难以收集:由于高空抛物行为的瞬间性和隐蔽性,导致证据难以收集。

这使得在追究责任时,往往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

3. 补偿标准不统一:对于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补偿标准,各地法院的判决存在差异。

这导致同样的案件在不同地区得到不同的判决结果,影响了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四、解决不明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补偿责任适用问题的建议(一)完善法律法规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补偿责任和追究机制。

同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以减少高空抛物行为的发生。

高空抛物侵权责任之法律论文

高空抛物侵权责任之法律论文

高空抛物侵权责任之法律探究摘要:高空抛物侵权是指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致他人损害且加害人不明确的侵权。

因在实践中无法确定具体行为人又无统一的法律依据,在理论界与实践中引起了热烈的讨论。

本文从公平的角度出发,提出高空抛物侵权责任的确定应当偏向于对被害人的保护,最后,论述该侵权行为应当适用因果关系推定的举证责任及适用公平原则对被害人进行补偿。

关键词:高空抛物;侵权责任;举证责任一、高空抛物侵权行为的界定(一)高空抛物侵权的概念高空抛物侵权是指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致他人损害且加害人不明确的侵权。

高空抛物侵权在并未在《民法通则》被规定为一类特殊的侵权。

(二)高空抛物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1、客观上,应有从高空抛下物体,致人损害的行为与后果。

即须是侵权人积极的抛掷行为或者坠落的物品导致损害的。

关于损害后果,应该包括人身损害与财产损失两种。

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应当有因果关系。

2、从主体上来看,行为主体应当是唯一的,且是因为这个主体的侵权行为导致损害后果的发生。

3、主观要件上,因主体无法查明,主观要件有争议,有的主张过错责任,有的主张过错推定。

二、典型案例及其法律分析(一)重庆烟灰缸案及其法律分析1、案情:2001 年 5 月 11 日凌晨约 1 时 40 分,重庆市民郝某与朋友李某在街上谈事情,被临路楼上坠落的烟灰缸砸中头部造成重伤。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最后判决,郝某的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补助费、生活补助费、鉴定费、精神抚慰金共计178233 元,由王某等 20 户住户各赔偿 8101.5 元,在判决生效后立即付清;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也由 22 名“嫌疑”被告分担。

判决后,王某等住户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20 户房屋的居住人均不能排除扔烟灰缸的可能性,虽然损害结果的发生不是该楼全部住户共同所致,但根据过错推定原则,事发时该两幢房屋的居住人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故维持原判。

22、分析:该案中,重庆法院由于无法查清真正的行为人,在对被告适用举证责任时,对被告的侵权是否实行了侵权行为进行了推定,错误地适用了过错推定规则。

高空抛物侵权责任归责承担论文

高空抛物侵权责任归责承担论文

高空抛物侵权责任的归责与承担摘要:随着我国《侵权责任法》的颁布和实施,高空抛物侵权行为的责任承担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但法律条文未对其责任性质做出清晰的界定,学界仍对其归责原则、责任性质存在较大争议。

本文从高空抛物侵权行为的本质属性入手,对高空抛物的责任承担进行探讨。

关键词:高空抛物侵权责任法责任承担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内的多层和高层建筑不断增多。

但民众的道德修养和道德水平却没有像城市化进程一样获得快速的提高,频频出现的高空抛物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昭示着我国民众的道德水准还有待于提高。

但是,高空抛物行为不仅仅是道德问题,还是一个法律问题,这种行为已经极大地威胁了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我国新颁布的《侵权责任法》将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行为纳入其调整范围,其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这一规定使高空抛物致人损害民事赔偿责任的承担有了明确的法律规定,从而在致害人不明时受害人的利益保护提供了有力依据。

高空抛物,从广义上说,主要是指从建筑物内抛出的物品造成临近该建筑物的人身或财产重大伤害或损失的情形;从狭义而言,是指从建筑物内抛出的物品对临近该建筑物的人身或财产造成重大伤害或损失,但又不能查明抛落物品的行为人,以致依照现行法律无法确定赔偿义务人的情形[1]。

侵权行为主体明确的高空抛物侵权案件,不存在受害人因无法查明加害人而导致损失难以得到应有赔偿的问题。

因此我们仅在高空抛物的狭义范畴中,结合《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对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主体不明的情形进行探讨。

一、《侵权责任法》颁布前高空抛物侵权行为的处理与承担(一)《侵权责任法》颁布前高空抛物侵权行为的处理在《侵权责任法》颁布实施以前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司法实践中对很多高空抛物侵权案件的审理都以共同危险行为理论为主要法理依据,这也是因为高空抛物侵权行为与共同危险行为有极大类似性。

法律经典案例高空抛物(3篇)

法律经典案例高空抛物(3篇)

第1篇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高层建筑越来越多,高空抛物事件也时有发生,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高空抛物不仅是一种不文明行为,更是违法行为。

本文将以一起典型的法律经典案例——高空抛物案为例,探讨高空抛物的法律问题及其处理。

一、案例背景2018年某月,某市某小区发生了一起高空抛物事件。

某日,该小区一居民从家中将一只装满垃圾的塑料袋从阳台扔下,不幸砸中了正在楼下的行人李某。

李某头部受伤,经医院诊断为脑震荡。

经调查,塑料袋中装有砖块、玻璃碎片等硬物,对李某造成了严重伤害。

李某遂将抛物者及其家属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0万元。

二、案件审理1. 审理法院该案由某市某区人民法院审理。

2. 审理过程(1)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为某小区居民张某,其家中阳台距离地面约10米。

张某承认从阳台将垃圾袋扔下,但辩称自己并不清楚垃圾袋中装有砖块、玻璃碎片等硬物。

(2)法院认为,张某作为抛物行为人,其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张某辩称自己并不清楚垃圾袋中装有硬物,但根据其自述,其在扔垃圾前已打开垃圾袋查看,因此其辩解不符合事实。

(3)法院判决:张某赔偿李某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0万元。

三、法律分析1. 高空抛物行为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张某从阳台将垃圾袋扔下,造成李某受伤,符合高空抛物行为的构成要件。

2. 责任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85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张某作为抛物行为人,其行为已构成侵权,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 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22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讲堂经典案例论文(3篇)

法律讲堂经典案例论文(3篇)

第1篇摘要法律讲堂作为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全民法治意识的重要平台,通过经典案例的讲解和分析,使人们更加深入地了解法律的精神和原则。

本文选取了几则法律讲堂的经典案例,从案例分析、法律解读、启示与反思三个方面进行探讨,旨在提高法律素养,增强法治观念。

关键词:法律讲堂;经典案例;案例分析;法律解读;启示与反思一、引言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全民法治意识日益增强。

法律讲堂作为一种新型的普法教育方式,以其生动、直观的特点受到广大群众的喜爱。

通过经典案例的讲解和分析,法律讲堂不仅使人们了解法律知识,更使人们在实践中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本文将结合几个法律讲堂的经典案例,探讨法律知识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

二、案例分析1. 案例一:夫妻共同债务纠纷案案情简介:张先生与李女士结婚多年,婚后共同经营一家小餐馆。

因经营不善,餐馆亏损严重,李女士独自承担了部分债务。

离婚时,张先生认为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求李女士承担。

李女士不服,认为债务系个人债务,不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法律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子女教育、家庭开支等所负的债务。

本案中,餐馆系夫妻共同经营,亏损产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李女士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 案例二:未成年人网络购物纠纷案案情简介:小明是一名初中生,母亲给他购买了手机。

一天,小明在网络上看到一款游戏,想购买。

由于小明未满18周岁,无法独立支付费用,便让母亲支付。

母亲支付后,小明发现游戏存在欺诈行为,要求退款。

法律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未成年人通过网络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法定代理人应当予以监督,并对其行为承担责任。

本案中,小明母亲作为法定代理人,在明知小明未满18周岁的情况下,仍为其支付费用,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 案例三:高空抛物致人损害案案情简介:某小区居民王某从高楼抛下一个啤酒瓶,砸中楼下的行人张某,导致张某受伤。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高空抛物侵权责任之法律探究
摘要:高空抛物侵权是指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致他人损害且加害人不明确的侵权。

因在实践中无法确定具体行为人又无统一的法律依据,在理论界与实践中引起了热烈的讨论。

本文从公平的角度出发,提出高空抛物侵权责任的确定应当偏向于对被害人的保护,最后,论述该侵权行为应当适用因果关系推定的举证责任及适用公平原则对被害人进行补偿。

关键词:高空抛物;侵权责任;举证责任
一、高空抛物侵权行为的界定
(一)高空抛物侵权的概念
高空抛物侵权是指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致他人损害且加害人不明确的侵权。

高空抛物侵权在并未在《民法通则》被规定为一类特殊的侵权。

(二)高空抛物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1、客观上,应有从高空抛下物体,致人损害的行为与后果。

即须是侵权人积极的抛掷行为或者坠落的物品导致损害的。

关于损害后果,应该包括人身损害与财产损失两种。

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应当有因果关系。

2、从主体上来看,行为主体应当是唯一的,且是因为这个主体的侵权行为导致损害后果的发生。

3、主观要件上,因主体无法查明,主观要件有争议,有的主张过错责任,有的主张过错推定。

二、典型案例及其法律分析
(一)重庆烟灰缸案及其法律分析
1、案情:2001 年 5 月 11 日凌晨约 1 时 40 分,重庆市民郝某与朋友李某在街上谈事情,被临路楼上坠落的烟灰缸砸中头部造成重伤。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最后判决,郝某的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补助费、生活补助费、鉴定费、精神抚慰金共计178233 元,由王某等 20 户住户各赔偿 8101.5 元,在判决生效后立即付清;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也由 22 名“嫌疑”被告分担。

判决后,王某等住户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20 户房屋的居住人均不能排除扔烟灰缸的可能性,虽然损害结果的发生不是该楼全部住户共同所致,但根据过错推定原则,事发时该两幢房屋的居住人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故维持原判。

2
2、分析:
该案中,重庆法院由于无法查清真正的行为人,在对被告适用举证责任时,对被告的侵权是否实行了侵权行为进行了推定,错误地适用了过错推定规则。

首先,我国法律只规定了建筑物及其他设施致人损害的过错推定:《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四项。

其中《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
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四项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从这两个法条来看,规定的是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致人损害,而非高空抛物侵权;
其次,上述法条规定的都是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而非行为推定,法院实际上适用的是共同危险行为中的行为推定。

再次,《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故,该案中原告需要证明的是损害事实、损害行为、因果关系。

也即,只有原告承担了上述举证责任后,才有被告的过错推定的举证责任问题。

故,重庆市渝中区法院在法律没有规定高空抛物侵权责任的情形下,将建筑物致人损害的规则适用于高空抛物侵权,并且将过错推定错误地当成了行为的推定,这一适用显然超出了当时法律规定的范围。

(三)总结分析
综上,从重庆市坠落的烟灰缸伤人事件,到之后济南韭菜拌砸倒孟大娘案例,法院分别根据过错推定原则、共同危险行为的基本规则做出了判决。

但纵观各地近年来发生的一些类似案例,法院在判决时缺乏统一的责任依据,导致当事人无法获得救济,公共安全
也得不到有效保障。

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责任归属实质上是一个利益衡量的问题。

利益衡量实际上是对当事人之间的利益,以及当事人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进行,进行考量以寻求各方利益的平衡,从而维护社会实质正义的实现。

无疑应该可以说:相较于其他法益(尤其是财产性利益),人的生命或人性尊严有较高的位阶。

所以,我认为,基于保护受害人着眼进行利益衡量,应当由相关的业主承担责任较为合理,同时也有适用依据,即《民法通则》132条关于公平原则的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

其理由如下:
1、从公平角度而言,受害人无辜的损失不能得到补偿,这对受害人是极不公平的。

从风险的分担和分散的角度而言,相对与受害人而言,应当承担责任的业主是一个集体,其更具有分担损失的能力,因而使其负责更为公平。

2、从预防事故发生角度而言,应当对最有能力避免损害的人课以责任。

合理的风险分配政策也有助于预防损害的发生,将风险分配给最有机会避免损害发生的人,这样不但可以预防事故的发生,而且也是符合效率原则的。

业主作为建筑物的产权人,为了避免责任和败诉的风险,更有可能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损害的发生或减轻损害。

所以,由行人去预防损害社会负担的成本较大,而由物业业主承担建筑物下的安全保护义务,其成本最低,符合经济合理性。

三、关于高空抛物责任的确定
(一)举证责任方面
在高空抛物的侵权行为中,由于很难或者不能确定真正的行为人,所以关于行为推定的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由于该类侵权案件举证的困难性,仅让原告承担如此浩大的举证工作,客观上是不允许的(因为可能涉及到要到区分所有权建筑物的户主家去取证),因此有必要实行行为推定,行为关系推定是在共同危险行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理论,在司法实务中业已得到采用,高空抛物责任认定也应采用此理论,高楼住户应负责举证侵权行为的不存在,而并非受害者举证损害行为。

(二)抗辩事由
在高空抛物侵权责任中,业主也可通过如下事由免除其责任:一是其不可能构成危险来源,高空抛物责任是因果关系的推定,如推定的责任主体能够举证证明其不可能是加害原因,或是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害,如居住在建筑物一层,或与损害发生地距离遥远等,则可以推翻因果关系的推定,从中脱身;二是举出真正的行为人;三是不可抗力,否则都应当承担责任。

2
(三)应当适用公平责任原则对被害人补偿
由于一般被害人很难举证证明行为人的过错,根据《民法通则》132条、《民法通则意见》规定的第155条“因堆放物品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如果当事人均无过错,应当根据公平原则的酌情处理”的精神,高空抛物侵权责任也应当适用公平原则,对被害人予以公平的保护。

综上,高空抛物侵权行为应当适用公平责任原则和举证责任倒置,为了保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尽管不能确定谁是真正的加害人,但应当由有现已的建筑物所有人或适用人共同承担,但如能证明自己不是具体侵权行为人的除外。

结语
在《侵权责任法》实施之前,各地区法院针对高空抛物侵权出现了很多截然不同的做法,可谓是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然而针对难以确定责任人的案件,法院的确不能给出统一的依据,但考虑的被害人的境地,从公平的角度出发,确应当给予被害人一定的补偿,实属中国之特有国情。

相信在《侵权责任法》实施之后,今后此类案件将会有明确统一的依据,适用结果将会趋向统一。

作者简介
陈冰,湘潭大学法学院2011级国际法专业硕士研究生。

王利明,杨立新,张俊岩,麻锦亮.抛掷物致人损害的责任认定[j].判解研究,2004:83-84.
王浩华.浅析加害人不明的高空抛物致害案件——以证明责任
为视角[j].经济与法,2009(8):108.。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