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商环安卫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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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目录

1. 范围

2. 目的

3. 权责

4. 名词定义

5. 作业程序与内容

5.1 承揽商环安卫管理规范签收暨同意单

5.2 承揽商环安卫管理办法

5.3 承揽商环安卫守则

5.4 外籍技术人员聘雇规定

5.5 承揽商进厂施工工作证管理办法

5.6 工地承揽商安全卫生管理协议会组织章程5.7 火警侦测器隔离许可规则

5.8 施工用电安全规范

5.9 承揽商违反安全卫生环保规定罚则

6. 参考文件

7. 使用表单

1. 范围

1.1 承揽本公司(包含XXX&XXX)工程之承揽商或再承揽商。

1.2 需进厂进行安装、调整、维修、保养、配管、配电、客服、物料供应及回收等工作之供货商、

代理商或其再承揽商。

1.3 承办本公司之保洁、绿化、团膳等非施工类承揽商。

1.4 未列明于上述范围内之人员(不含来宾)在公司内发生违规事项,参考本规范罚则处置.

2. 目的

本公司为遵守劳工安全法令防止职业灾害,并保障承揽商人员和本公司同仁之安全健康及维

护设施安全,特定本管理办法来厘定承揽商有关安全卫生及环保事项之责任,承揽商有遵守

之义务。

3. 权责

3.1 承揽商:承揽商需遵守管理规范内的要求。

4. 名词定义

施工范围:承揽本公司工程进厂进行设备设施建造,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等作业;销售材料、设备、器材等进厂进行安装、调整、调试(含软体调试)、维护、保养、配管、

配电、客服、物料供应及回收等工作等作业;

以下作业不列入施工范围:保安日常工作、餐厅供餐日常工作、保洁&绿化日常工作、公司

内部超市日常工作、租赁之大巴日常工作、访客、洽公、参观、

稽核、1G厂商驻厂日常工作(高风险作业除外)

5. 作业程序与内容

5.1 承揽商入厂前须签署承揽商环安卫管理规范签收暨同意单。

5.1.1 承揽商环安卫管理规范签收暨同意单见表单「承揽商环安卫管理规范签收暨同意单」。

5.1.2 供应商类,采购部于议价前提供“承揽商环安卫管理规范(承揽须知)”现行版给报价厂商作为

参考并签署(已签署过该现行版签收单者将不再提供);工程类,将其作为开立工程类PR的

附件。

5.1.3 承揽商环安卫管理规范签收暨同意单签署有效期为一年,一年内承揽多个工程无需重复签

署。

5.1.4 签署完成经ESH签名后,正本由ESH保存,影本交给承揽公司保存。

5.2 承揽商环安卫管理办法

5.2.1 同意事项

5.2.1.1 承揽商须了解本公司之工作环境、危害因素暨本公司交付之【承揽商环安卫管理规范】内容,

并同意遵守劳工安全卫生法令、环境保护相关法令与本公司之【承揽商环安卫管理规范】中

各项规定事项规定。

5.2.1.2 承揽商同意于本公司期间,除应遵守劳工安全卫生法令、环境保护相关法令与本公司之【承

揽商环安卫管理规范】条款外,依工作内容,尚需遵守本公司相关部门规定,如门禁管制、洁净室规定、生活管理规定等,及各项安全守则。

5.2.1.3 承揽商如违反上述条款,同意依本公司相关罚则处份,不得异议。

5.2.1.4 承揽商于本公司场所,因故意或不小心、或因施工致发生任何事故,概由承揽商负责抚恤、赔

偿及法律上之责任。

5.2.1.5 承揽商因承揽本工程所产出之废弃物,其清运、处理必须符合政府环保法令,承揽商所委托

之清运、处理公司,必须为环保主管机关认可具处理该项废弃物之资格且依废弃物相关清除法令有相关证照者, 若未依法执行,因而造成任何事故及损失, 承揽商同意赔偿一切损失及

负责法律上之责任。

5.2.1.6 承揽商进入本公司工作应依规定申请,并向监工单位及工安单位报到。自行开工须接受本公

司处份,若因而造成任何事故及损失,承揽商同意赔偿一切损失及负责法律上之责任。

5.2.1.7 承揽商如有外籍技术人员须进入本公司工作者,承揽商应负责申请本国工作证。

5.2.1.8 所有工作相关所需之证照(含安卫人员),须于开工前提供给监工单位审核,核可后方可开工,施

工中如有更换,应随时提出更正审核,未提出或故意假冒他人证照者,除接受本公司处份外,承

揽商同意负责一切法律上之责任。

5.2.2 管理程序

5.2.2.1 施工前

A. 承揽商须签署“承揽商环安卫管理规范(承揽须知)”签收暨同意单。

B. 承揽商需提供相关文件交发包单位。

C. 承揽商所属之员工进厂施工超过7次(每年)应参加ESH部门主办之培训课程,课程时

间为每周四14:00,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可办理入厂工作证件(证件有效期为一年)并加入

工地协议组织。冒用他人证件入厂者ESH将对其进行罚款,并驱逐出厂。证件过期之厂商

需进行二次培训,未参加二次培训者均取消权限。由各监工单位提报复训承揽商人员名单,ESH排定课程培训,合格人员行政服务开通权限。

D. 发包单位召开施工前安全会议,参加人员含承揽商、再承揽商和发包单位等。会议中告

知承揽商安全卫生及环保相关规定。

E. 承揽商人员开始进厂施工前,需向ESH进行报道登记,报道内容包括施工开始和结束时

间、施工区域、预计施工人数、环安卫管理方案等内容。

F. 承揽商施工前监工单位必须于myXXX填写「施工申请单」并签核完成后方可作业。

G .承揽商需着厂商特制马夹(背面印厂商名称)或厂商厂服方可入厂作业。

H.监工人员需制作【施工告示牌】粘贴现场。

I. 如施工为高风险施工,应于施工准备完成后通知ESH现场查核,查核合格并发放高风险

查核单后方可施工

5.2.2.2 施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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