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医师法讲座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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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政府。目前我国政府正在极力推 行医疗体制的改革,改革本身也是 一项摸索性的探索过程。作为医疗 行业,政府要求其达到的是在参与 市场竞争的同时也承担救死扶伤的 社会公益性机构的义务,这显然加 大了医院本身的运行难度也提高了 医院的运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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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医疗机构本身的高风险性,那 么一旦发生医疗事故或违规违法操 作,赔偿数额将是巨大的,对医疗 机构和相关个人的处理也会是毫不 手软的。
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这种做法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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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床助理医师报考条件及考试科 目
《中华人民共和
国执业医师法》第八
条:
具有高等学校
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
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
学历,在执业医师指
导下,在医疗、预防
、保健机构中试用期
满2年的,可以参加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
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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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医师资格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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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制定《执业医师法》的目的意义
是加强卫生法制建设的需要,也是依法治 国方略的落实和体现。
立法宗旨是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医师队伍, 保护人民的健康。
与国际接轨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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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对医师执业活动的严格规定
必须具备相应的知识和学历。多数国家规 定,医师必须具备大学以上学历。
②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 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 构中工作满2年的;
③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 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5年的。
记忆:本1专2中5——本科1年,专科2年,中
专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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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析
某甲中专毕业(医疗专业)后招 聘至医院工作已三年多,在医院 放射科从事技术工作。其希望作 临床医师,因此想参加执业助理 医师资格考试,卫生行政管理部 门不准其报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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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目的要求
了解《执业医师法》的立法背景; 熟悉提高医师整体素质的重大举措、医师
执业规则及相关法律责任; 掌握《执业医师法》的颁布实施对我国医
师管理模式的重大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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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执业医师法》的立法背景 把医师管理纳入法制轨道 提高医师整体素质的重大举措 医师执业规则及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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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面对以上种种的压力的情况下, 医院和医务工作者是在夹缝中求生 存,在逆境中谋发展。《执业医师 法》作为医疗行业和医务工作者的 根本大法,是保护我们医务工作者 的一种有利武器,加强对《执业医 师法》的学习有其现实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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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医师法》内容提要
第一章 总则(7条) 第二章 考试和注册(13条) 第三章 执业规则(10条) 第四章 考核和培训(5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7条) 第六章 附则(6条)
我国医师资格考试类别分为临床、
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和中西医结合)
、口腔、公共卫生共4类。因此,医师资
格种类分为临床医师、中医师、口腔医师
、公共卫生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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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医师资格考试的组织管理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医师资格统 一考试的办法。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 实施医师资格考试
组织考试原则:三统一即统一办法、 统一标准、统一组织。
第4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医师工作。县级以上 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医师工 作。”
资格考试(认定)、执业注册、注销注册、考核培训、奖励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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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资格考试与执业注册
一、医师资格考试
1.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重点)
①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 中试用期满1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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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结 申请执业(助理)医师应具备的要件
学历→专业→资历→工作机构
取得医师资格的条件 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执业 (助理)医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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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业医师法》的立法背景
1、基本情况
《执业医师法》于1995年6月提交全国人大常 委会
1998年6月26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 议表决通过
《执业医师法》从1999年5月1日起施行 《执业医师法》共6章4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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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1998年6月26日通过 1999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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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医师法
医务工作者的根本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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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一起学习之前,首先让我们 来分析一下目前临床医疗护理工作 者面临的几方面的重压,了解现阶 段医疗行业正处在社会舆论的风口 浪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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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病人。随着目前普法教育宣传力度的 加大,病人自我保护意识逐渐加强,病 人对医疗行业的期望值越来越高。病人 作为自己花钱的消费者,已经把医疗消 费等同于普通的商品消费,没有考虑到 也不会考虑到医疗行业的特殊性,即医 疗的高风险性,所以,一旦治疗结果与 自己期望值有所偏差,那么医疗纠纷也 就不可避免。
毕业后要参加资格考试。
取得医师资格后,还必须经过注册才能从 事执业活动。
把医师个人品德列为重要的条件,明文规 定医师必须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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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把医师管理纳入法制轨道
《执业医师法》的颁布实施,是对我国医师管理模 式的重大改革,主要表现在:
1、强调对医师实行社会化管理。
1)加强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医师的管理
审核,一般不接受补报名。请广大考生注意安排好报名时
间,尽早网上报名。
二、实践技能考试
实践技能考试时间为2012年7月1日—7月15日,
具体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
组织实施。
三、医学综合笔试
医学综合笔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12年9月8日、9日两天,上午
9:00—11:30,下午14: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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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报名与 考试时间
一、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个部分。网
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2月27日9时—3月15日24时,现场报
名时间为2012年3月16日—4月6日。具体事宜可咨询报名
所在地考点办公室。
现场报名主要是对已经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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