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应急处理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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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应急预案
为加强我市司法行政系统破坏性地震应急工作,提高司法行政对地震灾害的综合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使地震应急工作快速、高效、协调、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建立健全司法行政系统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职责明确、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地震灾害预警和应急机制,最大限度地保护干部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提高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管理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市境内发生地震灾害的司法行政系统应急行动。
(三)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成立呼和浩特司法行政系统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司法行政系统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
1.组成
指挥长由市司法局局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市司法局主
管安全工作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司法局各科室负责人组成。
2.职责
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司法行政系统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部署和组织司法行政系统各部门对受灾地点进行紧急援救;配合市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和部队武警进行抢险救灾,并接受上级的领导。
3.指挥部下设若干应急组
(1)应急组
主要职责:制定震时干部职工疏散方案,做好人员疏散路线及场地规划、震时安全检修、抢修计划,并组织实施;立即集结抢险救灾人员和器材,迅速开展抢险救灾;按照先人后物的原则,及时抢救被埋压的人员;对重大受损工程进行排险;出现重大火灾、水灾等次生灾害后,立即组织施救,防止次生灾害蔓延;迅速检查了解易燃、易爆存储场所受损情况,清除次生灾害隐患;搭建防震棚,安置无家可归人员,做好各类次生灾害和强余震的防范。(2)综合组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各项地震应急准备工作检查和落实;传达、贯彻、落实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决策;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干部职工公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围绕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开展科学、有效的防震减
灾宣传活动,及时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适时报道抗震救灾的先进事迹、模范人物,及时把党和政府的指挥意图、应急决策告诉职工,激励机关干部职工振奋精神;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受灾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并及时汇总上报;救灾结束后,上报救灾工作总结;处理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
(3)矛盾纠纷化解组
主要职责:在灾区设置“矛盾纠纷化解点”,现场调解矛盾纠纷;织织机关和法律服务人员者深入灾区,积极预防、排查、调处因地震灾害和灾后重建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化解群众不满情绪,预防调处矛盾,最大限度地减少不稳定因素;涉及本地区内恢复重建项目的矛盾纠纷预测分析研判、防范化解处置重大复杂矛盾纠纷。
(4)法律服务组
主要职责:在灾区设置“便民服务点”、“法律咨询点”,为灾区群众提供咨询解答,现场提供法律服务;认真研究灾后恢复重建过程中的法律问题,围绕灾后恢复重建中群众的法律需求,积极提供及时、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政府领导机关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意见建议,为推动灾后各项工作依法治理,促进灾后恢复重建发挥应有的作用。
(5)灾情调查评估组
主要职责:负责对单位设施设备进行详细登记,建立震害预测数据库,为震害评估奠定基础;地震发生后,迅速调查、了解、收集和汇总地震灾情,及时报告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地震局和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工程技术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对地震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进行快速评估,并将评估结果立即向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地震局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负责对恢复单位急需物资品种、数量的汇总和上报工作。
(6)后勤保障组
主要职责:负责地震抢险救灾工具、装备、物资和食品、药品储备;组织、协调各组之间的应急救援工作,做好应急资金及所需物资、装备、设备、器材的调度供应;制定单位安全保卫措施及方案;破坏性地震或强有感地震发生后,负责重点部门(部位)的安全保卫保护工作;维护单位治安,严防各种破坏活动;疏导交通,保证抢险救灾车辆畅通无阻;做好死难者的善后工作,妥善安置丧失亲人的孤儿和老人;做好救灾物资的接收、登记、分配和发放,安排好干部职工的生活;负责上级指挥部人员接待、联络及其他事项。
(7)特殊人群稳控组
主要职责:负责灾区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的监控和安置,防止特殊人群参与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灾区
治安和社会稳定。
(四)预防预警
国家对地震预报实行统一发布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散布地震预测意见。
1、应急响应
地震灾害发生后,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总指挥启动响应预案,市司法局抗震救灾指挥部迅速开始运作,组织指挥抗震救灾工作,决策和处理下列事宜。
(1)召开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紧急工作会议,通报震情,安排部署应急措施;
(2)向上级抗震救灾领导机构报告本局抗震救灾措施;
(3)根据上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发布的地震动态,宣布临震应急期的起止时间,根据震情发展趋势决定干部职工避震疏散时间及场所;
(4)强化地震知识的宣传教育,防止地震误传和谣传,稳定正常办公秩序;
(5)排查重点部位和易发生次生灾害的部位,采取紧急措施和特殊保护措施,检查消防设施。
2、灾情速报
地震灾情速报内容包括地震造成破坏的范围、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等。地震灾情速报的工作程序如
下:震区司法所负责收集地震灾情并速报,迅速派人了解基础设施等损失情况,逐级向市司法局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汇报,再由市司法局汇总情况后向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汇报。
当地司法所要配合当地政府尽快了解震区地震影响和大致破坏情况,震后1小时内(夜间延长至2小时)将初步了解到的情况报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和司法局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及时了解和掌握灾情发展动态,按1、2、6、6、6……小时间隔向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市司法局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或传真动态信息。如有新的突出灾情,应随时报告。
3、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1)迅速组织力量开展抢险救灾, 抢救被压埋人员和重要设施设备,抢修恢复基础设施。
(2)采取有效措施排除险情,防止次生灾害扩展蔓延,以免灾情扩大。
(3)组织干部职工开展自救互救,对伤员进行紧急医疗救护,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病疫流行。
(4)组织干部职工迅速疏散到安全场地,并提供临时居住点和必要的衣物、食品。
(5)启动紧急预案,做好重点部位和重要设备的安全保卫防范工作,立即和监狱以及公安机关进行沟通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