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署高港区城乡环卫一体化及垃圾分类服务项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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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4.01.24•【字号】浙财建[2014]8号•【施行日期】2014.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建〔2014〕8号)各市、县(市)财政局、建委(建设局、市政园林局、城管局)杭州市城管委、温州市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宁波不发):现将《浙江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告知我们。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4年1月24日浙江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激励作用,鼓励各地提升生活垃圾处理水平,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2〕62号)及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资金(以下称专项资金)是省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扶持一批管理科学、技术先进、方式适宜、效果优良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示范试点城市(含县、区,下同)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示范性项目(含资源化利用项目,下同)的专项补助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采用竞争性分配方式,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公开透明、竞争择优”的原则安排,实行年度资金总量控制、项目分类管理的方式进行分配。

第四条省财政厅负责专项资金管理,配合省建设厅开展专项资金竞争性评审,会同省建设厅审核并下达资金,开展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

省建设厅负责制订年度工作计划,组织专项资金竞争性评审,会同省财政厅审核并下达资金,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配合省财政厅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合同5篇

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合同5篇

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合同5篇篇1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服务方):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一、服务范围及内容1. 乙方为甲方提供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城市街道清扫、垃圾分类处理、公共区域保洁等。

2. 服务范围覆盖甲方指定的所有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城区、郊区及乡村地区。

二、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合同期满前,双方可协商续签。

三、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服务费用根据服务范围和内容的实际情况,结合市场行情进行确定。

2. 甲方应按照季度/年度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支付时间为每季度的第X个月或每年的X月份。

3. 乙方应在收到款项后提供正规的发票和收据。

四、服务质量及标准1. 乙方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环卫标准提供优质服务,确保服务区域内的环境卫生整洁、有序。

2. 乙方应定期巡查服务区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服务质量。

3.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对不符合要求的环节提出整改意见。

五、双方权利义务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优质服务,对不符合要求的服务有权提出整改意见。

2.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服务义务,确保服务质量。

3. 乙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法违规提供服务。

4. 甲方应按时支付服务费用,确保乙方正常履行合同义务。

六、违约责任及赔偿1. 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2. 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服务义务,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双方因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七、保密条款1. 双方应对本合同内容及在执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024年供应商环境安全合作条款

2024年供应商环境安全合作条款

2024年供应商环境安全合作条款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定义与解释1.1 供应商1.2 环境安全1.3 合作条款第二条合作目标2.1 环境保护2.2 安全标准2.3 持续改进第三条供应商责任3.1 合规性3.2 风险管理3.3 培训与教育第四条环境安全管理4.1 环境影响评估4.2 应急响应计划4.3 废物处理第五条安全标准遵守5.1 安全生产5.2 个人防护装备5.3 定期安全检查第六条质量保证6.1 产品质量6.2 质量控制6.3 质量改进第七条供应链透明度7.1 供应链信息共享7.2 供应商评估7.3 社会责任第八条环境保护措施8.1 节能减排8.2 绿色采购8.3 生态友好型生产第九条安全培训与教育9.1 员工培训9.2 安全意识提升9.3 安全文化交流第十条风险评估与控制10.1 风险识别10.2 风险评估10.3 风险控制措施第十一条信息沟通与协作11.1 定期会议11.2 信息共享平台11.3 协作解决问题第十二条监督与检查12.1 内部监督12.2 第三方审计12.3 整改与跟踪第十三条违约责任13.1 违约行为13.2 违约责任承担13.3 违约处理程序第十四条争议解决14.1 争议类型14.2 协商解决14.3 法律途径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解释1.1 供应商:指与甲方签订本合同,向甲方提供产品或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1.2 环境安全:指在生产、经营、使用、处置等过程中,对自然环境和人体健康不造成危害,并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1.3 合作条款:指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供应商环境安全方面的合作所达成的具体条款。

第二条合作目标2.1 环境保护:供应商应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对环境的污染和资源消耗,保护生态环境。

2.2 安全标准:供应商应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产品和服务在生产、运输、使用、处置等过程中的安全性。

2024年环保项目合作合同标的及环保要求

2024年环保项目合作合同标的及环保要求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环保项目合作合同标的及环保要求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合作宗旨与目标1.1 合作宗旨1.2 合作目标第二条合同标的2.1 项目概述2.2 项目地点2.3 项目规模2.4 项目预算第三条环保要求3.1 环保法规遵守3.2 环保标准达标3.3 环保设施建设3.4 环保措施实施第四条合作双方的责任与义务4.1 甲方责任与义务4.2 乙方责任与义务4.3 丙方责任与义务(如有)第五条合作期限5.1 项目启动日期5.2 项目完工日期5.3 保修期(如有)第六条技术支持与服务6.1 技术支持内容6.2 技术服务标准6.3 技术更新与维护第七条项目资金7.1 资金来源7.2 资金使用管理7.3 资金审计与监督第八条项目管理与协调8.1 项目管理组织架构8.2 项目协调机制8.3 变更管理流程第九条风险管理与应急预案9.1 风险识别与评估9.2 风险防范措施9.3 应急预案制定与实施第十条沟通协调10.1 沟通协调机制10.2 信息共享与报告10.3 会议安排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1.1 违约行为界定11.2 违约责任承担11.3 违约赔偿金额计算第十二条争议解决12.1 争议解决方式12.2 仲裁地点与机构12.3 法律适用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与终止13.1 合同变更条件13.2 合同终止条件13.3 合同终止后的处理事项第十四条附则14.1 合同附件14.2 合同生效条件14.3 合同的修订与补充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作宗旨与目标1.1 合作宗旨甲方乙双方致力于共同开展环保项目,通过资源的整合与优化,实现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重提升,促进可持续发展。

1.2 合作目标1.2.1 确保项目执行过程中,各项环保指标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规和标准。

1.2.2 共同推进环保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提高环保设施的运行效率。

1.2.3 通过项目的实施,提升甲方乙方的社会形象,增强品牌影响力。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6.01•【字号】苏府[2012]134号•【施行日期】2012.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府〔2012〕134号)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为加大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力度,提高我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1〕9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1〕185号)等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面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深刻认识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是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关系民生的基础性公用事业,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大力加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积极推进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城乡环境面貌持续得到改善。

同时,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乡生活垃圾产生量迅速增加,但源头减量和分类收运体系还不健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还相对滞后,收、运、处长效管理机制尚未建立,尤其是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还比较薄弱,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与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要求还不相适应。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环境治理合作协议:2024年污染控制第三方责任

环境治理合作协议:2024年污染控制第三方责任

环境治理合作协议:2024年污染控制第三方责任本合同目录一览1. 合作目标1.1 目标描述1.2 目标实现方式2. 合作范围2.1 合作领域2.2 合作区域3. 第三方责任3.1 第三方责任概述3.2 第三方责任具体内容4. 污染控制措施4.1 污染源头控制4.2 污染传输控制4.3 污染受体控制5. 执行计划5.1 执行步骤5.2 执行时间表6. 技术支持与服务6.1 技术支持内容6.2 技术服务方式7. 合作期限7.1 合作开始日期7.2 合作结束日期8. 合作费用8.1 费用承担方式8.2 费用支付时间表9. 违约责任9.1 违约行为9.2 违约责任承担10. 争议解决10.1 争议解决方式10.2 争议解决机构11.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11.1 合同生效条件11.2 合同变更方式11.3 合同终止条件12. 保密条款12.1 保密信息范围12.2 保密信息使用限制13. 合同的签署与备案13.1 签署程序13.2 备案程序14. 其他条款14.1 附加条款14.2 未尽事宜第一部分:合同如下:1. 合作目标1.1 双方共同致力于2024年的污染控制工作,通过共同努力,实现我国环境质量的明显改善,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权益。

1.2 双方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政策研究、技术交流、联合项目实施等手段,共同推动环境治理工作。

2. 合作范围2.1 合作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等环境治理领域。

2.2 合作区域为我国境内的所有行政区域,包括但不限于省、自治区、直辖市等。

3. 第三方责任3.1 第三方责任是指合作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对第三方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治理和赔偿的责任。

3.2 第三方责任具体内容包括:第三方环境损害的赔偿、第三方环境治理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第三方环境治理效果的评估等。

4. 污染控制措施4.1 污染源头控制包括但不限于:污染企业的关停并转、污染生产工艺的改进、污染物的排放标准制定等。

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合同7篇

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合同7篇

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合同7篇篇1甲方(政府相关单位):_________乙方(环卫服务公司):_________鉴于甲方为了改善城乡环境质量与提高居民生活品质的需要,委托乙方提供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达成以下协议:一、合同宗旨与目的本合同的宗旨和目的在于确立甲乙双方在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中的合作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城乡环境整治工作有序开展,以实现美化城乡环境,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共同目标。

二、服务内容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在指定的区域内提供清扫保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街道、公园、学校等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工作。

2. 乙方负责城乡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及无害化处理工作。

3. 乙方应提供环卫设施的日常维护与管理。

4. 乙方应按照要求参与应对突发事件中的环境卫生保障工作。

三、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为XX年,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合同期满前,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合同。

四、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2. 服务费用支付方式分为按季度/月结算,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结算报告后XX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

3. 如因乙方服务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扣除相应服务费用。

五、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2. 甲方应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3. 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优质的服务,确保服务质量。

2. 乙方应对服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保证服务人员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

3. 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提交服务报告,汇报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

4. 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

六、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1. 如因乙方服务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如乙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 如因乙方服务过程中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环卫一体化设计招标文件(3篇)

环卫一体化设计招标文件(3篇)

第1篇一、招标公告根据我国城市环境卫生管理需求,为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改善市民生活环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环卫一体化设计方案。

欢迎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XXX城市环卫一体化设计方案2. 项目地点:XXX城市3. 项目规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4. 项目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XX个月内完成设计并提交最终设计方案三、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环卫一体化设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环卫设施布局规划2. 环卫设施建设标准3. 环卫设施运行维护方案4. 环卫信息化管理平台设计5. 环卫服务模式创新6. 环卫行业发展趋势分析四、投标人资格要求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XXX万元;2. 具有城乡规划、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相关专业甲级设计资质;3. 近三年内承担过类似项目的设计经验,并取得良好的业绩;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无不良记录;5. 具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五、招标文件获取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须登录XXX平台,按照平台要求进行注册、缴费,获取招标文件;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XXX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XXXX年XX月XX日14:00时;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XXX市XX区XX路XX号,XXX会议室;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七、评标办法1. 评标委员会由5名专家组成,其中技术专家3名,经济专家2名;2.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的技术、经济、质量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最终确定中标单位;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保密,不得泄露。

八、合同签订1. 中标单位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X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2. 合同签订后,中标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设计任务。

九、其他1.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2. 招标人保留对本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权利;3.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投标,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合同6篇

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合同6篇

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合同6篇篇1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合同一、合同双方本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合同(下称“本合同”)由甲方(下称“服务方”)和乙方(下称“委托方”)双方签订。

二、服务内容1. 服务方将为委托方提供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垃圾清运、垃圾分类处理、道路清洁、绿化养护等工作。

2. 服务方应保障服务质量,确保按时完成清运任务,保持环境整洁卫生。

三、服务期限本合同的服务期限为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服务费用1. 服务费用为______元/月,由委托方按月支付给服务方。

2. 如有超出服务范围的额外费用,需经委托方同意后支付。

五、服务标准1. 垃圾清运:服务方应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清运计划和路线,按时按量完成垃圾清运任务。

2. 垃圾分类处理:服务方应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对收集到的垃圾进行分类处理,确保资源化利用。

3. 道路清洁:服务方应保持道路整洁,做到定期清扫、冲洗,及时清理垃圾。

4. 绿化养护:服务方应对园林绿地进行定期养护,保持植物良好生长状态。

六、服务保障1. 在服务期限内,如出现服务质量问题或意见建议,委托方应及时向服务方提出,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2. 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服务不能正常进行,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但需提前书面通知对方。

七、违约责任1. 若服务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委托方提供服务,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委托方造成的损失。

2. 若委托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逾期罚金。

八、法律适用本合同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约束。

九、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无法协商解决,应向有关部门申请仲裁或诉诸法院解决。

十、其他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确定。

服务方(盖章):_____________ 委托方(盖章):_____________服务方(签字):_____________ 委托方(签字):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篇2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合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乡环卫问题也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

2024年度城市开发建设合作框架合同一

2024年度城市开发建设合作框架合同一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度城市开发建设合作框架合同一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合作协议1.1 合作宗旨1.2 合作范围1.3 合作期限第二条合作方的权利与义务2.1 合作方的权利2.2 合作方的义务第三条项目实施与管理3.1 项目计划与实施3.2 项目管理与协调3.3 项目变更与调整第四条投资与融资4.1 投资估算4.2 融资方式与安排4.3 投资回报与分配第五条技术与合作5.1 技术支持与服务5.2 技术合作与交流5.3 技术保密与知识产权第六条质量与安全6.1 质量标准与要求6.2 安全管理与监督6.3 质量问题处理第七条环境保护与合规7.1 环境保护要求7.2 合规审查与监督7.3 环保问题处理第八条风险管理与保险8.1 风险识别与评估8.2 风险控制与应对8.3 保险购买与理赔第九条沟通协调与信息披露9.1 沟通协调机制9.2 信息披露与报告9.3 信息保密与使用第十条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10.1 违约责任10.2 争议解决方式10.3 法律适用与管辖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11.1 合同生效条件11.2 合同变更程序11.3 合同终止与解除第十二条合同的附件12.1 附件列表12.2 附件内容与效力第十三条其他条款13.1 一般规定13.2 特殊条款13.3 补充协议第十四条签署与备案14.1 合同签署14.2 合同备案与生效14.3 合同副本与正本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作协议1.1 合作宗旨双方共同致力于2024年度城市开发建设,通过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实现互利共赢,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

1.2 合作范围1.3 合作期限本合同合作期限为2024年度。

合作期满后,如双方同意续约,应签订书面续约协议。

第二条合作方的权利与义务2.1 合作方的权利1)双方享有平等的合作地位,平等参与项目决策。

2)双方有权对合作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项目按期完成、质量达标。

城乡环卫一体化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实施方案

城乡环卫一体化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实施方案

城乡环卫一体化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实施方案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指导思想,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促进城乡环境环卫质量的整体提升,根据延寿县县委、县政府关于《乡镇环卫一体化实施方案意见》的要求,结合各乡镇村实际情况,统筹制定九个乡镇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实施方案如下:一、划分管辖界线与住建局所进行实地勘察,划清环卫管理界线,制定详细的环卫管理示意图,做到界线清楚,职责明确。

二、项目概况1、延寿县安山乡、加信镇、六团镇、青川乡、寿山乡、延河镇、延寿镇、玉河乡、中和镇9个乡镇及下辖村、屯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转运及协助9个乡镇驻地冬季冰雪清除。

主要包括:1、村内街道的清扫保洁,线杆、墙体野广告及破损广告清理(离地面高度2米以下),绿化带、树坑清理,村庄周边3米范围内生活垃圾及时清理;2、村内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3、二座农村生活垃圾转运站的运营4、所有垃圾运至延寿县生活垃圾填埋场(位于延寿县延寿镇黑山村)农村垃圾日产量序号乡镇屯户籍人口(人)常驻人口(人)垃圾日产量(吨)垃圾年产量(吨)名称1安山乡3812219211962917.546400.932加信镇339126961245610.163707.23六团镇 681525634 21609 20.51 7485.13 4青川乡 561019000 16588 15.255485寿山乡 43616227 133444738.28 6延河镇 791721975 13936 17.58 6416.7 7延寿镇 751417100 15300 13.68 4993.2 8玉河乡 64152278020.637531.269中和镇19613870874511.14050.04合计486106174215144387139.37250870.785、根据项目实际需要租赁车辆、设备,租赁不足部分由公司采购。

三、创新环卫管理1、保洁人员、车辆作业内容和时间工作内容作业时间及方式备注1保洁人员1、夏季清扫保洁作业时间:7:30--11:30,14:00--17:002、冬季清扫保洁作业时间:8:00--12:00,13:00--17:003、每日二次普扫:第一次普扫时间为8:00-10:00,第二次普扫时间为14:00-16:00其他时段实行无空档巡回保洁。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9.20•【字号】遵府办函〔2023〕40号•【施行日期】2023.09.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遵义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9月20日遵义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实施方案为全面提升我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着力提升城市品质,推动城乡环卫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为牵引,以城乡环卫作业一体化市场化为目标,以市级统筹与自行组织并行为实施路径,以加快环卫项目建设、推动环卫产业发展为支撑,以科学考核评价体系为保障,以建立合理可操作的生活垃圾收费机制为补充的工作思路,加强城乡环卫县、乡、村、组、户“五级”治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面提升城乡环境卫生水平,为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创造良好的社会生活环境。

环卫服务类招标方案

环卫服务类招标方案

环卫服务类招标方案一、项目背景及目标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垃圾和污水处理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环卫服务的规模和质量直接关系到城市环境的整洁和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

为了提高环卫服务的质量和效益,本次招标旨在引入专业的环卫服务供应商,提供优质的城市环卫服务。

本次招标的目标是选择一家实力雄厚、经验丰富的环卫服务供应商,提供城市垃圾清运、垃圾分类处理、污水处理等一系列环卫服务,以保持城市环境整洁、促进城乡居民的健康和幸福。

二、项目范围本次招标的项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城市垃圾清运:包括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等环节。

要求供应商有足够的垃圾收集车辆和人员,能够按时准确地清运城市垃圾。

2. 垃圾分类处理:要求供应商有先进的垃圾分类处理设备,能够对不同类型的垃圾进行分拣和处理,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垃圾对环境的污染。

3. 污水处理:要求供应商具备污水处理的技术和设备,能够对城市污水进行处理,确保排放的水质符合相关标准,减少对水环境的污染。

4. 其他环卫服务:根据需求,可以包括城市道路清洁、绿化养护、垃圾桶维护等其他环卫服务。

三、招标条件1. 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2. 具备相关行业的经验和资质,至少有5年的环卫服务经验;3. 有合法的经营执照和相关证书;4. 有足够的垃圾清运车辆和设备,以及专业的人员队伍;5. 具备先进的环卫设备和技术,能够满足城市环卫服务的需求;6. 有良好的信誉和口碑。

四、招标流程及要求1. 招标公告发布:向社会公开发布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包括互联网、报刊、电视等;2. 报名资格审查:招标方对报名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包括注册资金、经验和资质等;3. 技术方案评审:对合格供应商提交的技术方案进行评审,包括设备的先进性、技术的可行性和效果等;4. 经济合同谈判:与技术方案评审通过的供应商进行价格和合同条款的谈判,以达成最终的合作意向;5. 合同签订和投标保证金:签订正式合同,由供应商支付相应的投标保证金;6. 履行合同:供应商按照合同的要求和约定,提供相应的环卫服务;7. 合同结算和评估:对供应商的服务进行结算和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后续合作的参考依据。

某县关于全域城乡环卫一体化的工作方案

某县关于全域城乡环卫一体化的工作方案

某县关于全域城乡环卫一体化的工作方案全域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方案一、背景和目标县作为一个城乡结合部,城区和农村环境卫生存在较大差距,环卫设施和服务水平不均衡。

为了改善城乡环卫状况,提高环境质量,提升居民幸福感,特制定该项工作方案。

本方案的目标是实现全县范围内的全域城乡环卫一体化,即在城区和农村实现环卫设施和服务的全面整合,提升环卫管理水平,打造干净整洁的城乡环境,提高居民生活品质。

二、整体思路和策略1.统一规划:编制全域城乡环卫一体化规划,明确城乡环卫设施建设和管理的总体目标,合理配置资源。

2.统一标准:制定统一的环卫设施建设和服务标准,确保城区和农村享受相同的环境卫生服务。

3.统一机制:建立统一的城乡环卫管理体系,明确各级责任,加强协调配合,提高管理效能。

4.统一宣传教育: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环保意识和参与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环卫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重点和措施1.强化环卫设施建设(1)确定城区和农村环卫设施建设规划,合理布局公厕、垃圾桶、垃圾站等设施。

(2)统一采购环卫设备和工具,确保设备信息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2.提升环卫服务水平(1)建立全县范围内的环卫服务中心,整合城乡环卫人员和资源,提供优质的环卫服务。

(2)制定环卫服务监督机制,加强对环卫工作的考核和评价,激励环卫人员提供更好的服务。

(3)加大垃圾分类推广力度,配备分类垃圾桶,开展垃圾分类指导和宣传,培养居民的分类意识。

3.加强环境卫生监管(1)建立健全城乡环境卫生监管体系,加强对环卫设施和服务的日常巡查和管理。

(2)加大对违法倾倒垃圾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保障环境卫生的长期稳定。

(3)加强对环境卫生安全风险的监测预警,及时处理突发环境事件,确保居民生活环境的安全。

4.加强公众参与和宣传教育(1)开展环卫知识宣传活动,提高居民环保意识和环境保护参与度。

(2)组织志愿者队伍,开展爱绿公益活动,推动全社会积极参与城乡环卫工作。

2024年智慧城市建设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024年智慧城市建设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智慧城市建设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定义与术语1.1 智慧城市1.2 战略合作1.3 框架协议第二条合作目标2.1 智慧城市建设2.2 技术研发与创新2.3 提升城市管理效率2.4 优化城市居民生活质量第三条合作范围3.1 智慧交通3.2 智慧环保3.3 智慧医疗3.4 智慧安全3.5 智慧教育3.6 智慧能源第四条合作内容4.1 技术交流与合作4.2 项目投资与建设4.3 人才培养与交流4.4 共同推广与宣传第五条合作期限5.1 起始日期5.2 终止日期第六条合作原则6.1 自愿合作6.2 互利共赢6.3 平等协商6.4 合规合法第七条技术支持与服务7.1 技术支持7.2 售后服务7.3 技术培训第八条投资与资金8.1 投资金额8.2 资金支付方式8.3 资金监管第九条知识产权9.1 知识产权归属9.2 知识产权保护9.3 知识产权使用第十条违约责任10.1 违约行为10.2 违约责任承担10.3 违约赔偿第十一条争议解决11.1 协商解决11.2 调解解决11.3 仲裁解决11.4 法律诉讼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12.1 合同生效条件12.2 合同变更12.3 合同终止12.4 合同解除第十三条保密条款13.1 保密信息范围13.2 保密期限13.3 保密义务与责任第十四条其他条款14.1 合同的组成部分14.2 合同的履行地点与方式14.3 合同的签署日期与地点14.4 合同的修改与补充14.5 法律适用与解释权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术语1.1 智慧城市:指的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集成和创新城市基础设施、公共资源、社会服务等领域的智能化系统,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提高城市居民生活品质的城市发展新模式。

1.2 战略合作:双方在智慧城市建设的总体目标下,通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开展相关领域的研究、开发、应用和推广等活动。

新野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特许经营权

新野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特许经营权

新野县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特许经营权采购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服务范围及内容(1)新野县13个乡镇和2个街道办事处城乡结合部的6个社区的人工、机械清扫保洁及生活垃圾清运。

保洁范围包括乡镇驻地主要道路、辅路、人行道以及道路上的附属公共设施。

(2)新野县行政区域内的乡镇街道村庄环境卫生保洁及生活垃圾清运。

保洁范围包括村内道路、街巷、广场、坑塘、路边沟边、村庄连接道路、穿镇(村)国道、省道、县乡道两侧,以及村庄周边50米范围内的区域。

(3)从各乡镇(街道)垃圾中转站到垃圾处理厂的垃圾运输。

(4)以上服务由乙方投资概算4262万元。

在项目运行中,根据标准提升要求不断追加设施设备和管理升级资金投入。

作业内容1 乡镇驻地道路乡镇驻地道路的人工和机械化清扫保洁作业;乡镇驻地主要道路、辅道、人行道地面的人工清扫保洁作业;乡镇驻地垃圾的收集和运输,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垃圾不落地。

2 村庄道路村庄内道路的人工清扫与保洁;村庄内道路、街巷、广场、坑塘、路边沟边、村庄连接道路、穿镇(村)国道、省道、县乡道两侧,以及村庄周边50米范围内区域的保洁作业。

村庄垃圾的收集和运输,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垃圾不落地。

3垃圾运输村庄垃圾由清运车辆统一收集运送到垃圾中转站,经压缩后由转运车辆统一运送到垃圾处理场。

4 数字化监管12个乡镇垃圾中转站分别建1个监控云平台,与乡镇综治信息系统链接,负责智能监控辖区内人员、车辆、环卫设施的在岗在位和运转轨迹情况,并与城区环卫云平台相链接,数据互通,信息共享。

5垃圾分类试点根据上级生活垃圾分类的要求,积极搞试点,在中心集镇和条件好的村搞试点,分类收集、运输、集存、处理生活垃圾,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二、项目实施方式3.1人员、车辆接管方式3.1.1在编人员接管方式由中标企业全员接收现有在编环卫工作人员,福利待遇不低于原岗位工资标准。

不愿意到企业工作的人员政府分流安置或成立环卫监督考核队伍,对市场化进行监管考核。

村镇环卫一体化实施方案

村镇环卫一体化实施方案

镇环卫市场化实施方案***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5月目录第一章公司简介 (1)第二章项目背景 (2)第三章***村镇环卫现状分析 (3)一、环卫管理现状 (3)(一)环卫管理现状 (3)(二)市场化管理现状 (3)二、环卫作业中存在的不足 (3)(一)管理体制存在缺陷 (3)(二)人员管理不规范 (3)(三)部分区域未实行机械化覆盖,清扫作业不理想 (3)(四)存在保洁作业盲点,未实现全覆盖 (4)(五)环境卫生资金缺口较大,基础薄弱 (4)三、环卫一体化项目实施的目标 (4)第四章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6)一、服务内容: (6)二、作业内容 (6)三、作业要求 (7)四、安全及应急管理 (10)(一)安全管理 (10)(二)应急工作及特别规定 (11)第五章项目费用说明 (13)一、项目服务费结论说明 (13)(一)清扫保洁费用测算 (13)(二)垃圾清运费用测算 (17)(三)环卫年承包费用 (21)二、项目经费的支付 (21)三、价格调整机制 (22)第六章项目采购要点说明 (23)一、项目运作模式选择 (23)二、合作年限 (23)三、服务单位的选择 (23)(一)选择方式 (23)(二)资格条件 (23)四、原有人员聘用 (24)五、原有设备处置 (25)附件一:道路清扫保洁测算说明 (27)(一)编制依据 (27)附件二:项目绩效考评办法 (28)(一)考核原则 (28)(二)考核组织实施 (28)(三)考核内容 (28)(四)考核及奖惩办法 (29)(五)考核评分标准及细则 (29)第一章公司简介***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是国内城乡环境综合运营行业领军企业。

成立24年来,始终以献身“美丽中国”为己任。

从6名初创人员发展至今7万多人,为超过1200家企业客户,100家政府单位和80座城市提供长期服务。

涉足“投资、运营、服务”全产业链,为城市基础管理和城乡环境整治提供整体解决方案。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市区建成区环卫作业市场化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市区建成区环卫作业市场化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市区建成区环卫作业市场化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阳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1.09•【字号】阳府函〔2024〕14号•【施行日期】2024.01.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市区建成区环卫作业市场化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阳府函〔2024〕14号江城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现将《阳江市市区建成区环卫作业市场化改革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反映。

阳江市人民政府2024年1月9日阳江市市区建成区环卫作业市场化改革工作方案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市区环卫作业市场化改革有关文件精神,大力提升中心城区环境卫生水平和服务质量,建立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新机制,实施市区(江城区)建成区环卫作业市场化改革,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我市环卫作业市场化改革工作,切实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干净、整洁、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为推动综合实力实现新跃升,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阳江新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及工作原则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遵循“管干分离、事企分开、现代管理”的原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实行“一把扫帚扫到底”,加快我市城区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市场化、社会化和专业化改革步伐,逐步建立起环卫作业长效管理机制,统筹区域资源,形成作业企业化、运行市场化、监管规范化的环卫行业发展新格局,实现环卫作业水平和服务质量整体提升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一)组织领导为保证环卫作业市场化改革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成立市区建成区环卫作业市场化改革协调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小组组长,成员由市城管综合执法局主要领导和江城区人民政府、市委编办、市委网信办、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信访局分管领导组成。

环境整治项目合同3篇

环境整治项目合同3篇

环境整治项目合同3篇篇1环境整治项目合同甲方(甲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乙方(乙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环境整治项目达成如下合同:一、项目概况1.1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环境整治项目,项目涉及地点及范围如下:地点:范围:1.2 项目工期:从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结束。

二、项目内容2.1 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环境整治标准和要求,负责设计方案、采购材料、施工及监督等环境整治项目的具体工作。

2.2 甲方协助乙方开展项目相关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和协助。

2.3 乙方在整个项目过程中,应保证施工质量,确保工程安全,及时汇报工程进展情况,并按时交付环境整治项目。

三、项目价格及支付方式3.1 项目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3.2 项目费用包括:设计费、施工费、材料费、人工费、监理费等。

3.3 甲方在项目开始时支付项目总价的30%作为首付款,剩余的70%在项目完工后一周内支付。

四、违约责任4.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支付对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4.2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无法继续进行,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保密条款5.1 本合同内容属于双方商务机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5.2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接触到的商业秘密,均应严格保密。

六、其他事项6.1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生效,任何修改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6.2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以上为甲乙双方关于环境整治项目合同的约定,请双方严格遵守并按照约定履行。

感谢您的合作!篇2环境整治项目合同甲方:(委托方)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传真:乙方:(承包方)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鉴于甲方拟进行环境整治项目,甲方特邀请乙方进行承包,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项目名称环境整治项目合同二、项目内容1.乙方承包的环境整治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污染土地的清理、污水处理、大气污染治理等。

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营举措

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营举措

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营举措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已成为改善城乡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

城乡环卫一体化旨在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环卫服务的均等化和标准化,让城市和乡村都能享受到高效、优质的环卫服务。

以下是一些推动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营的关键举措。

一、建立健全管理体制建立统一的城乡环卫管理机构是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的重要基础。

这一机构应负责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监督考核城乡环卫工作,打破城市和乡村在环卫管理上的分割局面,实现管理的一体化。

同时,明确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形成分工明确、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

在管理体制中,要建立完善的监督考核机制。

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对环卫作业质量、服务水平、设施设备维护等方面进行定期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经费拨付、企业信誉等挂钩,以督促环卫服务企业提高作业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加强城乡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是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的重要保障。

在城市,要合理规划和建设垃圾转运站、垃圾处理厂等设施,提高垃圾处理能力和效率。

在乡村,要加大投入,建设垃圾收集点、垃圾桶、垃圾清运车辆等基础设施,确保垃圾能够及时收集和清运。

同时,要注重环卫基础设施的合理布局。

根据城乡人口分布、垃圾产生量等因素,科学规划设施的位置和规模,提高设施的使用效率和服务半径。

此外,要加强对环卫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垃圾分类是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的重要环节。

要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和垃圾分类能力。

通过多种渠道,如电视、广播、网络、宣传栏等,广泛宣传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和方法,引导居民养成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

建立完善的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体系。

在城市和乡村分别设置不同类型的垃圾桶,便于居民分类投放垃圾。

配备专门的垃圾分类运输车辆,确保分类后的垃圾能够得到分类运输和处理。

同时,要建设相应的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如厨余垃圾处理厂、可回收物回收站等,提高垃圾的资源化利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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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公告编号:TY2019-01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高港区城乡环卫一体化及垃圾分类服务项目合同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项目服务期为8年。

2、本项目由公司在项目所在地成立的项目公司负责实施,公司和项目公司共同承受本合同中乙方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3、本合同履约期较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而影响合同未来履行的风险,以及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1、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分别于2018年11月14日和2018年12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项目预中标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和《关于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的自愿性披露公告》(公告编号:TY2018-127、TY2018-139),公司确定为高港区城乡环卫一体化及垃圾分类项目中标单位。

2、2019年1月8日,泰州市高港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高港区城管办”或“甲方”)与公司签订了《高港区城乡环卫一体化及垃圾分类服务项目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合同”)。

3、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合同双方基本情况介绍
1、甲方:泰州市高港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住所地: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春港路9号
主营业务:政府机构,无主营业务
2、乙方: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6001924405605
注册资本:135152.1423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严圣军
注册地址:江苏省海安县城黄海大道(西)268号2幢
主营业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蒸汽生产,自产产品销售,危险废弃物处理(前述所有范围权限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可再生能源项目及环保设施的投资、开发;污泥处理、餐厨垃圾处理、建筑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大气环境治理、噪声治理、土壤修复;垃圾焚烧发电成套设备、环保成套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填埋气开发与利用;垃圾分类收运体系投资与运营;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上述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道路清扫保洁;河道保洁、绿化管护;物业管理。

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发生的交易金额: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与合同签署甲方高港区城管办未发生交易事项,也不存在关联关系。

4、履约能力分析:高港区城管办为政府机构,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泰州市高港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乙方: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1、项目名称
高港区城乡环卫一体化及垃圾分类服务项目
2、服务范围
城乡垃圾分类服务范围:辖区范围内各园区、全部镇、街的行政村、社区及企事业机关单位、街面商铺的生活垃圾分类的引导、宣传、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等。

环卫一体化保洁服务范围:辖区范围内各园区、全部镇、街的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区的无物管小区、所有行政村之间的村村通道路及绿化带清扫保洁、垃圾中转站运营维护、公厕保洁,易腐(餐饮)垃圾收运处置、大件及装潢垃圾的收集和处置。

3、合同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为8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二阶段分别为3年,第三阶段为2年。

第一阶段服务期满后,经考核达到要求可续签三年,第二阶段服务期满经考核达到要求可再续签两年。

服务合同每年一签,第一年合同期满后,甲方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与乙方续签下一年度的服务合同。

本合同有效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该合同期满后三十日内,如甲方未提出异议且未续签合同的,则按本合同自动续期一年。

4、服务费用
本合同服务费为5839.9万元/年。

5、争端解决方式
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9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6、其他
本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由乙方在甲方所在地成立项目公司,乙方和项目公司共同承受本合同中乙方全部的权利和义务。

7、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的顺利签署提升了公司在环卫一体化业务上的市场竞争力与影响力,后期项目的正式运营将为其他环卫项目的拓展提供丰富的经验支持,也将对公司未来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本合同的实施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合同的履行而产生关联交易、同业竞争以及业务依赖的情形。

3、本合同签署及履行对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合同履约期较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而影响合同未来履行的风险,以及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由甲、乙双方签订的《高港区城乡环卫一体化及垃圾分类服务项目合同》。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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