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工作管理考核办法
《信息化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信息化工作考核管理办法》一、考核的目的为了将集团信息化资料收录工作转入常态化管理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办法。
二、考核的目标定期对责任单位与个人进行信息化工作考核,形成阶段考核结果,指导后期考核工作。
三、被考核的对象:1、责任单位:集团各职能部门、各分公司、项目部2、个人:集团各职能部门责任人、协办人,各分公司、项目部的收录人四、考核责任人:1、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的指导工作2、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的组织与实施工作五、考核的内容:以《信息化实地核查评分标准》为主要依据,详见信息化工作考核表。
六、考核的周期对责任单位的考核,每半年一次,对个人的考核,每季度一次。
考核时间为考核时间段的次月。
七、考核的组织21、人力资源部在信息化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成立考核小组;2、以集中会议的形式,考核小组成员在线检查各模块的进度与质量,对照工作目标逐项进行打分,;3、人力资源部对各考核成员的考评分进行统计,完成考评成绩汇总,信息化工作负责人对最终的考核结果签字确认。
八、考核结果的运用1、考核的结果及时反馈给被考核部门与被考核人,以便后期工作的改进;2、考核结果纳入公司的年终考核结果。
附件:1、《信息化工作考核表(单位)》2、《信息化工作考核表(个人)》第二篇:地税局税收信息化网络安全管理考核办法地税局税收信息化网络安全管理考核办法为了加强税收信息化网络安全管理,使计算机及网络的使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信息网络在税收征管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依据《xx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国际互联网使用管理制度》、《xx 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计算机使用管理制度》、《xx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计算机网络使用管理制度》和《xx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机房管理制度》,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岗位职责:(一)、系统维护员岗位职责:1、系统维护员在税政管理科的指导下工作,负责处理本所网络设备的管理、维护,熟悉掌握设备的性能、使用方法及排除一般故障的能力,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
XXXX公司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XXX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要求,为完善集团公司信息化管理考核体系及激励约束机制,规范各部门工作,进一步提高集团公司信息化管理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部门和各子公司(以下统称为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以强化各单位协作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为出发点,将信息化管理工作目标的考核与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相结合,与集团公司各单位年度综合绩效考核相结合,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考核的组织形式第四条集团公司成立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由营运总监任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考核办)设在企业管理部,各单位信息管理员为考核办成员。
第五条企业管理部负责集团公司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的日常工作,每月底负责将各部门的考核结果汇总、上报、公布。
第三章考核内容第六条对各单位信息化管理工作进行考核的主要内容有:(一)各单位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二)各单位信息报表与报告报送的及时性。
(三)各单位信息报表与报告填写的规范性。
(四)各单位信息报表与报告数据的准确性。
(五)领导要求纳入年度信息化考核的重大事项。
(六)开展信息化目标管理工作情况。
第四章考核办法第七条信息化考核实行日核、周查、月考核和年终评比相结合的办法。
(一)日核以自我复核为主。
每天报送各类报表、报告等信息资料前,各单位相关人员要认真核对、检查要报送的资料项目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数字有误错漏等,确保报送的资料合格、有效。
(二)周查以收受信息的单位检查和企业管理部抽查相结合为主。
每周周末前,各单位对其它单位报送的各类信息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并进行检查;企业管理部视情况对部分信息资料进行抽查。
发现问题要及时与报送部门进行沟通、处理。
检查和抽查结果作为月度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月度考核由企业管理部组织考核办各成员进行考核。
公司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考核实施方案
公司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考核实施方案一、方案背景及目的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企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变得尤为重要。
为了确保企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能够得到有效监督和推进,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考核方案是必不可少的。
本方案的目的在于明确企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考核内容和标准,促进企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健康发展,提升企业在信息化领域的竞争力。
二、考核内容1.网络安全(1)网络设备和系统安全:包括网络设备的选型与安装、网络系统的配置与管理、网络流量的监测与分析等方面。
主要考核网络设备和系统的规范性和安全性,是否存在漏洞和风险隐患。
(2)网络访问控制和防护:包括网络访问权限的管理、网络安全策略的制定与执行、防火墙和入侵检测系统的使用与管理等方面。
主要考核网络访问控制和防护的有效性和可靠性,是否能够及时发现和阻止安全威胁。
(3)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响应:包括网络安全事件的预防与处理、安全事件监测与分析、事后总结与改进等方面。
主要考核企业网络安全事件的应急响应能力和处理效果。
2.信息化工作(1)信息系统建设与管理:包括信息系统的规划与设计、系统实施与运维、系统改进与优化等方面。
主要考核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2)信息资源管理:包括信息资源的获取与利用、信息安全与保护、信息共享与共建等方面。
主要考核信息资源管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3)员工信息化培训和素质提升:包括员工信息化素质的培养与提升、信息化技术的应用和创新等方面。
主要考核员工信息化培训和素质提升的效果。
三、考核标准和方法1.考核标准(1)网络安全考核标准:根据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和标准,确定网络安全考核的基准要求,包括网络设备和系统的安全性评估、网络访问控制和防护的合规性评估、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响应情况等。
(2)信息化工作考核标准:根据企业的发展需求和信息化水平,确定信息化工作考核的基准要求,包括信息系统建设与管理的规范性评估、信息资源管理的科学性评估、员工信息化培训和素质提升的效果评估等。
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温光集团公司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温光集团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要求,为完善集团公司信息化管理考核体系及激励约束机制,规范各部门工作,进一步提高集团公司信息化管理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部门和各子公司(以下统称为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以强化各单位协作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为出发点,将信息化管理工作目标的考核与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相结合,与集团公司各单位年度综合绩效考核相结合,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考核的组织形式第四条集团公司成立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由营运总监任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考核办)设在企业管理部,各单位信息管理员为考核办成员。
第五条企业管理部负责集团公司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的日常工作,每月底负责将各部门的考核结果汇总、上报、公布。
第三章考核内容第六条对各单位信息化管理工作进行考核的主要内容有:(一)各单位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二)各单位信息报表与报告报送的及时性。
(三)各单位信息报表与报告填写的规范性。
(四)各单位信息报表与报告数据的准确性。
(五)领导要求纳入年度信息化考核的重大事项。
(六)开展信息化目标管理工作情况。
第四章考核办法第七条信息化考核实行日核、周查、月考核和年终评比相结合的办法。
(一)日核以自我复核为主。
每天报送各类报表、报告等信息资料前,各单位相关人员要认真核对、检查要报送的资料项目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数字有误错漏等,确保报送的资料合格、有效。
(二)周查以收受信息的单位检查和企业管理部抽查相结合为主。
每周周末前,各单位对其它单位报送的各类信息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并进行检查;企业管理部视情况对部分信息资料进行抽查。
发现问题要及时与报送部门进行沟通、处理。
检查和抽查结果作为月度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月度考核由企业管理部组织考核办各成员进行考核。
V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信息化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信息化工作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交通建设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交建”)信息化建设工作,充分调动各单位信息化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信息化工作对企业发展的贡献率,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等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结合中国交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交建总部及其全资和控股子(分)公司。
第三条信息化工作考核遵循以下原则:(一)考核与国资委对中央企业信息化工作要求相衔接,切实将信息化工作的责任和义务传递到各单位;(二)考核突出中国交建信息化工作管理重点,有效引导各单位改善信息化工作短板,提高企业信息化管理和建设水平;(三)参照《中交集团所属单位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确定的责权利相统一的要求,建立子(分)公司负责人信息化工作业绩同激励约束机制相结合的考核制度,由公司统一设置信息化工作的考核权重;(四)考核坚持以考促改、循序渐进原则,每年根据企业特点、企业规模、发展环境和条件,设置具体考核指标及权重分配,体现板块特点,实现差异化考核。
新成立或规模小的企业可单独考核;(五)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客观反映各单位信息化现状,数据采集要真实准确,做到考核办法公开,考核过程透明,考核结果公正。
第四条考核以各单位的总体信息化水平为对象,实行自评和复核相结合。
第五条信息化评价的分级如下:信息化年度水平评价级别共分A、B、C、D、E五级,根据考核分数确定,各个级别与分值对应标准。
A级为卓越,90分(含)-100分(含)。
B级为完成,80分(含)-90分(不含)。
C级为基本完成,70分(含)-80分(不含)。
D级为需要改善,60分(含)-70分(不含)。
E级为亟待改善60分(不含)以下。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六条中国交建信息化工作的组织机构和职责如下:(一)中国交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中国交建信息化工作考核,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批;(二)中国交建信息化管理部负责协同相关业务部门组织实施信息化工作考核,对各单位自评结果进行汇总、检查、复评,形成最终考核结果;(三)中国交建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负责将考核内容纳入本单位信息化年度工作计划,并按照本办法的要求,积极、扎实地完成各项信息化管理及建设工作;(四)中国交建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负责编制上报本单位自考核材料,并参与配合公司信息化工作考核的其他有关事项。
集团信息化工作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集团信息化工作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集团特级资质考评信息化工作的规范管理,促进**集团信息资源的交流与共享,保证信息化建设的实效性与可持续发展,真正发挥XXX信息化平台在**集团管理方面的支撑作用,根据国家建设部,江苏省建设厅加强特级资质施工企业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及建工行业特级资质考评标准,结合**集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集团信息化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筹规划、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工作职责第三条**集团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集团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
负责审议信息化建设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与经费预算;制定审议信息化建设、运行管理及信息安全的规章制度;明确在推进信息化建设进程中各部门的责任分工、资源分配以及考核机制;对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政策性问题进行决策。
第四条**集团网络信息中心作为**集团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分期实施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对信息化相关项目进行评估和管理,对各业务系统信息资源进行集成与整合,负责部门信息化建设进程中的技术指导和支持,负责数据标准的制定和公共平台应用的推广与培训,负责健全和完善信息化工作管理体系。
第五条**集团各部门应充分认识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具体负责的分管领导与信息员,信息化工作要列入部门年度工作计划。
作为本部门信息化建设的第一责任人,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充分重视信息化建设工作,部门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本部门业务系统建设和信息安全工作,监督信息化建设相关规章制度在本部门的执行,部门信息员(或系统管理员)负责部门相关业务系统数据和网站信息的及时更新和维护,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实时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各部门要切实做好与本部门业务相关的各项信息化建设工作,完成好本部门的信息化建设任务。
第三章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第六条**集团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所建应用系统的使用和管理。
V1_附件3: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信息化工作考核管理办法资料
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信息化工作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交通建设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交建”)信息化建设工作,充分调动各单位信息化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信息化工作对企业发展的贡献率,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等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结合中国交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交建总部及其全资和控股子(分)公司。
第三条信息化工作考核遵循以下原则:(一)考核与国资委对中央企业信息化工作要求相衔接,切实将信息化工作的责任和义务传递到各单位;(二)考核突出中国交建信息化工作管理重点,有效引导各单位改善信息化工作短板,提高企业信息化管理和建设水平;(三)参照《中交集团所属单位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确定的责权利相统一的要求,建立子(分)公司负责人信息化工作业绩同激励约束机制相结合的考核制度,由公司统一设置信息化工作的考核权重;(四)考核坚持以考促改、循序渐进原则,每年根据企业特点、企业规模、发展环境和条件,设置具体考核指标及权重分配,体现板块特点, 实现差异化考核。
新成立或规模小的企业可单独考核;(五)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客观反映各单位信息化现状,数据采集要真实准确,做到考核办法公开,考核过程透明,考核结果公正。
第四条考核以各单位的总体信息化水平为对象,实行自评和复核相结合。
第五条信息化评价的分级如下:信息化年度水平评价级别共分A、B、C、D、E五级,根据考核分数确定,各个级别与分值对应标准。
A级为卓越,90分(含)-100分(含)。
B级为完成,80分(含)-90分(不含)。
C级为基本完成,70分(含)-80分(不含)。
D级为需要改善,60分(含)-70分(不含)。
E级为亟待改善60分(不含)以下。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六条中国交建信息化工作的组织机构和职责如下:(一)中国交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中国交建信息化工作考核,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批;(二)中国交建信息化管理部负责协同相关业务部门组织实施信息化工作考核,对各单位自评结果进行汇总、检查、复评,形成最终考核结果;(三)中国交建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负责将考核内容纳入本单位信息化年度工作计划,并按照本办法的要求,积极、扎实地完成各项信息化管理及建设工作;(四)中国交建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负责编制上报本单位自考核材料,并参与配合公司信息化工作考核的其他有关事项。
教育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班竹中心小学教育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育信息化管理与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工作,不断提高我校教育信息化管理水平和教师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技能,充分发挥我校现有信息化教育设施和资源的效能,增强教师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业务学习、教育管理、教学应用和教育教学改革的创新和能力,不断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遵义市2011年教育信息化管理工作考评标准》,给合我校实际,特制定《班竹中心小学教育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1.学校教育信息化中层管理人员。
2.学校教育信息化管理教师。
3.学校在职任课教师。
二、考核原则1.考核以定量+定性相结合,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公平为准则,及时公布考核结果。
2.根据管理岗位职责和任课教师任课实际情况,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检查,平时考核与学期考核相合。
3.根据学校教育信息化发展的需要,逐年调整考核内容,考核要求逐步提高。
三、考核目标1.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负责,业务熟练,圆满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
2.教育信息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意识得到提升,应用水平不断提高。
3.增强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实效性,切实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四、考核办法1.学校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2.按照工作目标执行情况,对管理干部、管理教师和任课教师量化考核,实行9分以上(A等)、8分以上(B等)、7分以上(C等)、7分以下(D 等)等级考核。
3.管理干部、管理教师考核按等级A等6分、B等4分、C等2分、D 等0分加入个人学期绩效工资考核。
任课教师考核结果按学校现行教师绩效工资有关考核记分办法执行。
4.分类制定管理人员、管理教师、任课教师考核标准附件1:学校教育信息化中层管理干部考核细则附件2:学校教育信息化管理教师考核细则附件3:学校教育信息化教师教学应用考核细则五、考核内容及标准(一)教育信息化中层管理干部考核内容1.指导信息技术教育各岗位制定工作计划和全校信息化工作计划,及时上报学校并组织实施。
集团公司信息化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集团公司信息化工作考核奖惩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集团公司信息化管理考核体系及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提高集团公司信息化管理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以强化各单位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为出发点,将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目标管理工作、综合绩效考核相结合,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考核机构及对象第三条集团公司成立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集团公司信息化办公室、人力资源部、企业经营部、审计部、纪检监察室相关负责人为成员。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子公司(以下统称为各单位)及信息化岗位管理、操作人员。
第三章考核内容第五条对各单位信息化管理工作进行考核的主要内容有:(一)各单位组织机构及岗位职责建设情况。
(二)各单位采集物流信息数据的数量、准确性和及时性。
(三)各单位开展物流配送的业务量。
(四)各单位对集团信息化工作的建设情况。
(五)领导要求纳入年度信息化考核的其他事项。
第四章考核办法第六条集团信息化工作年终考核实行双向考核办法,即集团对下属各单位进行评分考核,各单位对集团信息化管理工作进行评分考核。
第七条信息化考核实行月通报、季考核、年总评相结合的办法。
(一)每月初3日前各单位向集团上报信息化项目实施、推进情况。
在上报各类报表、报告等信息资料前,各单位相关人员要认真核对、检查要报送的资料项目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数字是否有错漏等,确保报送的资料合格、有效。
(二)年底对各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化管理执行情况进行评价打分。
由考核小组对各单位所承担的考核内容及考核结果进行评分、汇总。
第八条信息化工作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得分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在基本分的基础上加减分值。
基本分:(一)单位整体信息化建设进度基本分为30分。
(二)信息采集完成率基本分为30分。
(三)完成物流配送率50%基本分为30分。
(四)信息化资料的及时、完整、准确基本分为10分。
智能化、信息化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
智能化、信息化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2019年6月27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系统安全保护,规范信息化工作管理,提高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增强信息技术对XXX公司发展的支撑能力,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拥有的信息系统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中“信息化工作”是指应用信息技术于公司工程建设、生产运行、经营管理等工作中,为其提供信息技术支撑,提高工作效率和经营效益,从而提升现代化管理水平、核心竞争力的相关工作,包括管理信息系统(MIS)、厂级监控系统(SIS)等信息化工作。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公司信息化领导小组是信息安全的领导与决策机构,处理重大信息安全事件和协调重要信息安全工作。
信息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信息化领导小组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落实XXX公司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工作部署,推进其在本单位的落实。
(二)审核本单位信息化规划、年度信息化项目计划。
(三)审查本单位重大信息化建设方案。
(四)协调信息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
(五)协调信息化资金来源,保障信息化建设资金。
(六)整合优化信息化工作管理机构与流程,营造良好的信息化发展环境。
第六条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的信息化工作管理,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本单位信息化实施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参加XXX公司统一实施的信息化项目方案审查、招评标及验收,并在本单位组织实施。
(三)组织开展本单位自主信息化项目建设。
(四)负责本单位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与管理工作。
(五)负责本单位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管理。
(六)提议召开本单位信息化领导小组会议、工作会议和专题会议。
(七)负责本单位信息化专业队伍能力建设,定期组织信息技术培训和交流,提升信息化专业的技术水平。
(八)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本单位信息化人力资源配置建议。
第七条其他业务管理部门与信息化管理部门协作配合、共同推进相关专业应用系统的实施工作,各业务管理部门负责提出业务需求、建设目标,确定业务流程、数据需求、功能需求,参与应用系统建设项目管理。
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公司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要求,为完善集团公司信息化管理考核体系及激励约束机制,规范各部门工作,进一步提高集团公司信息化管理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部门和各子公司(以下统称为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以强化各单位协作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为出发点,将信息化管理工作目标的考核与公司信息化建设相结合,与公司各单位年度综合绩效考核相结合,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考核的组织形式第四条公司成立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由营运总监任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考核办)设在企业管理部,各单位信息管理员为考核办成员。
第五条企业管理部负责公司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的日常工作,每月底负责将各部门的考核结果汇总、上报、公布。
第三章考核内容第六条对各单位信息化管理工作进行考核的主要内容有:(一)各单位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二)各单位信息报表与报告报送的及时性。
(三)各单位信息报表与报告填写的规范性。
(四)各单位信息报表与报告数据的准确性。
(五)领导要求纳入年度信息化考核的重大事项。
(六)开展信息化目标管理工作情况。
第四章考核办法第七条信息化考核实行日核、周查、月考核和年终评比相结合的办法。
(一)日核以自我复核为主。
每天报送各类报表、报告等信息资料前,各单位相关人员要认真核对、检查要报送的资料项目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数字有误错漏等,确保报送的资料合格、有效。
(二)周查以收受信息的单位检查和企业管理部抽查相结合为主。
每周周末前,各单位对其它单位报送的各类信息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并进行检查;企业管理部视情况对部分信息资料进行抽查。
发现问题要及时与报送部门进行沟通、处理。
检查和抽查结果作为月度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月度考核由企业管理部组织考核办各成员进行考核。
每月30 号前,各单位对其它单位当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化管理执行情况进行评价打分,并将打分结果报考核办。
教育信息化工作考核办法
引言概述:教育信息化是近年来教育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将信息技术与教育相结合,实现教学质量的提升和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
为了推动教育信息化工作的落地和保证工作的质量,制定教育信息化工作考核办法是必要的。
正文内容:一、明确教育信息化目标和指标体系:1.确定教育信息化的总体目标,如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推进教育公平等。
2.制定衡量教育信息化工作的指标体系,包括硬件设备配备、应用软件使用、教育平台建设等。
二、评估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1.评估学校的网络环境和设备情况,包括网络带宽、网络覆盖范围、电子设备配备情况等。
2.评估学校的软件应用情况,包括教学管理系统、在线教学工具等。
三、考核教师教学技能和教育信息化应用能力:1.考核教师的教学技能,包括课堂教学方法、教学资源开发能力等。
2.考核教师的教育信息化应用能力,包括熟练使用教育信息化工具、创新教学方法等。
四、监测学生个性化学习效果:1.制定测评指标,评估学生个性化学习效果,如学习成绩的提升和学生综合素质的改善。
2.追踪学生在教育信息化环境下的学习表现,为提供个性化学习支持做出调整。
五、推进教育信息化示范校和优秀案例建设:1.评选教育信息化示范校,重点推进其教育信息化工作的建设和实践。
2.收集和宣传优秀的教育信息化案例,鼓励学校借鉴和推广。
总结:教育信息化工作考核办法的制定对于促进教育信息化的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和教学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明确目标与指标体系、评估基础设施建设、考核教师能力、监测学生效果以及推进示范校和案例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能够全面推动教育信息化工作的落实和发展。
同时,考核办法的设计应注重科学性和公平性,为教育信息化工作提供有效的保障和指导。
信息化工作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
信息化工作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为保障集团统一信息平台的数据全面、准确、及时,充分发挥信息平台的优越性,使集团信息平台成为有效益的业务管理平台。
根据《信息化工作考核细则(试行)》(什么什么 [2009]19号)与《什么什么什么有限公司目标管理考核体系》,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信息化工作考核由公司考核小组组织实施。
二、信息化考核列入公司考核的基础管理考核。
三、考核内容及分值
信息化工作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
四、本办法未尽事宜,在执行过程中再行完善。
五、本办法自二00九年十一月二十日起执行。
V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信息化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信息化工作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交通建设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交建”)信息化建设工作,充分调动各单位信息化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信息化工作对企业发展的贡献率,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等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结合中国交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交建总部及其全资和控股子(分)公司。
第三条信息化工作考核遵循以下原则:(一)考核与国资委对中央企业信息化工作要求相衔接,切实将信息化工作的责任和义务传递到各单位;(二)考核突出中国交建信息化工作管理重点,有效引导各单位改善信息化工作短板,提高企业信息化管理和建设水平;(三)参照《中交集团所属单位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确定的责权利相统一的要求,建立子(分)公司负责人信息化工作业绩同激励约束机制相结合的考核制度,由公司统一设置信息化工作的考核权重;(四)考核坚持以考促改、循序渐进原则,每年根据企业特点、企业规模、发展环境和条件,设置具体考核指标及权重分配,体现板块特点,实现差异化考核。
新成立或规模小的企业可单独考核;(五)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客观反映各单位信息化现状,数据采集要真实准确,做到考核办法公开,考核过程透明,考核结果公正。
第四条考核以各单位的总体信息化水平为对象,实行自评和复核相结合。
第五条信息化评价的分级如下:信息化年度水平评价级别共分A、B、C、D、E五级,根据考核分数确定,各个级别与分值对应标准。
A级为卓越,90分(含)-100分(含)。
B级为完成,80分(含)-90分(不含)。
C级为基本完成,70分(含)-80分(不含)。
D级为需要改善,60分(含)-70分(不含)。
E级为亟待改善60分(不含)以下。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六条中国交建信息化工作的组织机构和职责如下:(一)中国交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中国交建信息化工作考核,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批;(二)中国交建信息化管理部负责协同相关业务部门组织实施信息化工作考核,对各单位自评结果进行汇总、检查、复评,形成最终考核结果;(三)中国交建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负责将考核内容纳入本单位信息化年度工作计划,并按照本办法的要求,积极、扎实地完成各项信息化管理及建设工作;(四)中国交建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负责编制上报本单位自考核材料,并参与配合公司信息化工作考核的其他有关事项。
信息化工作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
信息化工作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为保障集团统一信息平台的数据全面、准确、及时,充分发挥信息平台的优越性,使集团信息平台成为有效益的业务管理平台。
根据《信息化工作考核细则(试行)》(什么什么 [2009]19号)与《什么什么什么有限公司目标管理考核体系》,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信息化工作考核由公司考核小组组织实施。
二、信息化考核列入公司考核的基础管理考核。
三、考核内容及分值
信息化工作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
四、本办法未尽事宜,在执行过程中再行完善。
五、本办法自二00九年十一月二十日起执行。
公司信息化绩效考核管理办法.doc
公司信息化绩效考核管理办法1 公司信息化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信息化绩效考核基本要求1信息化绩效考核的管理原则1.1信息化绩效考核工作贯彻集团公司信息化“六统一”原则。
信息化绩效考核的管控方式1.2信息化办公室对信按照公司信息化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要求,息化绩效考核进行归口管理,相关业务部门密切配合。
职责2对公司信息化建信息化办公室是公司信息化归口管理部门,2.1设、应用进行协调、监督、管理,并向企业管理处提出信息化绩效考核意见。
企业管理处负责绩效考核结果的兑现。
2.22.3 信息技术管理中心负责对信息化系统的应用进行技术支持依据各单位的信息化系统规范应用及信息化系统的运行及监控,情况,向信息化办公室提交绩效考核建议。
各信息化系统应用单位负责本单位最终用户规范应用的管2.4各单位信息化管理员负责对本单位信息化工作提出绩理与考核。
效考核建议管理内容与要求3项目建设管理3.1信息化项目建设遵循按集团公司“三结合”、“六统一”3.1.1的原则,采用“业务部门牵头,信息部门归口管理”模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新上、变更、修改信息系统。
信息系统管理18.1信息化项目建设按照内部控制手册《3.1.2控制流程》进行管理。
1各部门、单位应为信息化项目关键用户的工作提供必须的3.1.3以保证关键用户参与信息建设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便利,设备、的程度。
系统应用管理3.2一IT系统18.2ERP信息化运行管理按照内部控制手册《3.2.1 应用系统18.3般性控制》、《系统运ERP一般性控制》、《IT行和应用考评办法及细则》进行管理。
能有效业务主管部门能实时协调处理本模块问题和故障,3.2.2有较关键用户熟悉系统配置与业务,行使业务及模块管理职能,强的突发问题协调处理能力。
基础设施管理3.3信息化基础设施按照内部控制手册《3.3.1 一IT基础设施18.4般性控制》进行管理。
统一采“统一品牌、办公计算机设备由信息化办公室按照3.3.2购、统一运维”的原则,实施统一管理、统一调配,各单位计算更新或零购必须按管理流程申报审批,维修、机设备的计划配备、不得擅自采购计算机设备。
学校教育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学校教育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育信息化管理与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工作,不断提高我校教育信息化管理水平和教师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技能,充分发挥我校现有信息化教育设施和资源的效能,增强教师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业务学习、教育管理、教学应用和教育教学改革的创新和能力,不断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十堰艺术学校教育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1.学校教育信息化中层管理人员。
2.学校教育信息化管理教师。
3.学校在职任课教师。
二、考核原则1.考核以定量+定性相结合,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公平为准则,及时公布考核结果.2.根据管理岗位职责和任课教师任课实际情况,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检查,平时考核与学期考核相合。
3.根据学校教育信息化发展的需要,逐年调整考核内容,考核要求逐步提高.三、考核目标1.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负责,业务熟练,圆满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
2.教育信息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意识得到提升,应用水平不断提高.3.增强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实效性,切实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四、考核办法1.学校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2.按照工作目标执行情况,对管理干部、管理教师和任课教师量化考核,实行9分以上(A等)、8分以上(B等)、7分以上(C等)、7分以下(D等)等级考核.3.管理干部、管理教师考核按等级A等6分、B等4分、C等2分、D等0分加入个人学期绩效工资考核。
任课教师考核结果按学校现行教师绩效工资有关考核记分办法执行。
4.分类制定管理人员、管理教师、任课教师考核标准五、考核内容及标准(一)教育信息化中层管理干部考核内容1.指导信息技术教育各岗位制定工作计划和全校信息化工作计划,及时上报学校并组织实施。
2.逐步完善学校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公平、公正开展管理考核工作。
3. 负责组织管理教师有关业务及任课教师信息技术及教学应用培训考核工作。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信息化工作评价与考核管理办法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信息化工作评价与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资委《关于加强“十二五”时期中央企业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资发〔2012〕93号),为促进集团公司信息化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高集团公司信息化整体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以下简称系统各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包括管理机构及其职责、指标体系和评分规则、评价与考核管理等内容。
第四条指标体系作为集团公司评价系统各企业信息化工作开展情况的标准,用于指导系统各企业开展信息化工作自查、整改和管理提升。
第五条评价与考核原则:客观反映现状;评价公正透明;注重实效与创新。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六条集团公司信息化评价与考核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集团公司科技信息部是信息化工作评价与考核管理的责任部门,相关业务部门配合做好评价工作。
集团公司科技信息部的主要职责:(一)根据国家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和集团公司信息化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与修订考核办法和指标体系;(二)制定评价工作计划,负责评价工作的日常管理;(三)对系统各企业自评结果进行审核,对自评和整改工作进行指导;(四)通过评价与考核,做好总结和经验交流工作,促进系统各企业信息化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
集团公司相关业务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参与制定评价与考核办法;(二)为评价考核工作提供业务应用系统的考评依据。
第七条系统各企业管理机构及职责:(一)系统各企业信息化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本企业的信息化评价与考核工作;信息化工作小组负责信息化工作评价与考核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信息化工作小组负责按照集团公司指标体系制定本企业信息化工作考核细则,将指标体系中的各项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负责做好本企业及所属企业评价、问题分析与持续改进工作。
第三章指标体系和评分规则第八条在集团公司业绩考核体系的基础上,通过分解细化,形成了信息化工作评价与考核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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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分厂信息化工作考核
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信息化工作的组织、管理,促进企业信息系统建设、运行、维护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充分调动企业信息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宝鸡分厂企业信息化建设相关的应用、管理人员的工作业绩考核评比。
第三条宝鸡分厂企业信息网络系统已经渗透到企业生产和经营管理活动的各个方面,信息系统已成为实现企业信息化战略的综合支撑平台。
做好信息系统的管理和维护,是发挥企业信息平台支撑作用的重要工作。
为提高信息系统运行质量和运行效率,将运维管理工作划分为三个层次:
(一)信息主管部门的专业技术组及系统管理员。
按照系统管理员岗位职责开展工作,负责全厂的系统管理、系统维护、技术管理、技术支持及技术培训。
(二)各业务部门的专(兼)职系统管理员。
在信息主管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按照系统管理员岗位职责开展工作,负责本部门的软硬件系统管理、系统维护、技术管理和技术培训。
(三)各系统工作站(点、台)操作员。
在部门系统管理员的指导下,按照操作人员岗位职责开展工作。
负责应用系统操作和日常维护,参加专业技术学习和技术培训。
第四条信息统计科负责或协同相关部门组织、进行企业信息系统建设、运行、维护情况的检查和考核评定工作。
主要包括:信息化项目、工程进度、信息设备、涉密及安全、系统运行、日常维护及其它信息化相关工作的检查和考评。
第五条宝鸡分厂信息化工作者有下列工作成绩之一的,企业及所在部门应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一)全面完成国家局、省公司、本企业及地方信息化主管部门规定的信息化任务,按规定准确、及时完成,成绩显著的。
(二)信息化建设方案、建议、措施等工作在工厂生产经营活动中被采纳、发挥重要作用的。
(三)在省级或国家级刊物上发表有关信息技术应用、管理文章或论文获得奖励的。
(四)在信息化项目建立和信息系统运维管理方面有突出贡献的。
(五)在行业内外获得信息化工作专项奖励的。
第六条对于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企业将责令其改正、通报批评,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一)违反厂纪、厂规虚报、瞒报系统及设备运行故障的。
(二)伪造、篡改系统信息、数据、资料的。
(三)不按规定对信息系统、设备进行检查、保养和维护的。
(四)因违规操作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第七条本办法由信息统计科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